“我想回家。”
“那你应该给我说一声,害我到处找你。”
“我看你吻得那么投入,不忍心打扰你。”
“游戏嘛。你也可以跟我们一起玩啊。”
“我不想玩这种游戏,怎么可以跟自己不喜欢的人那样亲吻呢?太随便了吧。”束河意识到他还握着她的手臂,就用另一只手去推他的手,说,“好了,我要走了。”可是另一只手也被他给逮住了。他说:“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晓得打车,放手。”
他把她用力一拉,整个身子都撞到了他身上。他腾出一只手来扣住她的脖子,低下头来寻找她的嘴唇。她吓坏了,使劲挣脱,反倒被他吻了个正着。她要紧牙,妄图守住快要被攻破的城门。他的另一只手像蛇一般灵巧地滑倒她的腋下,她本能地夹紧手臂,他便顺势捧住了她的半边胸。她失声一叫,他的舌头也顺利地溜了进去。
全世界都突然静止了。
只有不远处河水流动的声音。好像还有一个泡泡在水里破灭了,“吧”的一声。
张哲成渐渐松开她,用手指腹抚过她的脸,说:“我送你回家,嗯?”
束河喘着气看他,一双眼很无力,问:“还嫌游戏没有玩够,来玩我?”
“不是,”他说,“我只是想听你的话,去吻自己喜欢的人。”
“我们在一起好么?”张哲成问她。
从来没有人对束河说过这样的话。宋熙正没有,颜子乐更没有。她怦然心动,全然忘记了他刚才还在跟另一个女人热吻。她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这样放纵是因为他从来没有遇到过爱。
多么可怜,他竟然没有遇见过爱!
爱是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比日月繁星更加的光辉夺目,比绵长无尽的天空更加的和蔼可亲,比八月的玫瑰更加的芳香迷人,比丰满的胸脯更加的温柔多情。人生旅途要是没有爱会显得毫无光彩,路过的风景也会因为无人分享而变得毫无意义。爱,就是动作片里的“007”,无所不能,充满奇迹。
她当然愿意带给他,她愿意把爱奉献给任何一个想从她身上索取的人。
她生之为人,便是为了爱。
“为什么是我?”她静静地问。
“这种事情,怎么说的清楚。遇到谁,觉得她对,便觉得是她了。”
他的话肯定没有说完,是“爱这种事情”。他不承认他爱她,男人都是要面子,但她已经意会到了。
“事情来得太快,你让我想想。”
没什么好想的,她在心里已经答应了他。但并不全为了帮助他(她又不是牧师),而是为了帮助自己,叫宋熙正回心转意。
她想,气气宋熙正也好。
她完全没想到,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叛变,不会吃醋。只会放手。


第22章
是遇到了张哲成以后,束河才发觉,原来被爱的感觉也不赖。
以前同颜子乐在一起,颜子乐稍有片刻的沉默,束河就会感到紧张,问:“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不开心么?”颜子乐面无表情,一脸倦怠,说:“没有,只是累了。”“和我在一起,就让你这样累?”“没有,你被瞎猜。”一定是。不然他为什么从进门到现在都没有主动过来拉拉她的手,或是吻吻她的发?恋爱中的人不应该是这样。应该缠绵悱恻、卿卿我我,像连体婴那样紧密地结合。她看着他,说:“如果你不爱我了,你应该直接了当地告诉我,也算是对我的一种尊重。”颜子乐叹口气,无奈地说:“你想太多了。”
她不是想太多,她不过是怕,怕他离开啊。他就像她手中握着的沙,十根手指都闭得紧紧的,一刻也不能放松。随时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提心吊胆的、永无宁日地猜度着他的心思,关于他的一个有些轻蔑的眼神,关于他的一句不客气的话语,永远都是她失眠的唯一原因。
由于此,她不得不在心里承认,她竭力主张的爱(而不是被爱)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偏偏辛苦与幸福的程度又总是不成正比,是曝晒在烈日下的建筑工人,夯实了社会的地基却有没有一点社会地位。这也许就是大多数人想要放弃爱情的原因。
她是决不放弃的——但凡爱过的人都知道,放弃一个人容易,放弃爱情谈何容易!哪怕那爱情曾令她受尽百般折磨,曾令她在镜子面前找不到自信与尊严,曾令她在秋日的午后坐在河边读一本最爱的小说也没有一丝丝的惬意,她也决不会放弃。她一想到彻底得到他以后是一种怎样滔天的满足,便又有了继续爱下去的勇气,想一个骁勇善战的斗士,又像一个血本无归的赌徒。
与其说她是运气不好,倒不如说她不过是一般女子过于主动后的悲剧宿命。
——宇宙万物既然存在便一定有它的规章和制度,谁都破坏不了。爱情亦是如此。
束河现在才算参透了其中的奥秘,却又无法探究其中的律令,就像背熟了算数公式,却又不懂得如何用来破解数学命题。她唯一聪明的地方就是,同一个陷阱不会再掉进去第二次,有句话叫做“惹不起,躲得起”,她就同张哲成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既保护了自己,又遵守了相处法则。张哲成觉得她对恋爱的态度是真正的贤良淑德的女子所应具有的嘉言懿行的高尚品德。她的不烦人,不黏人,不无理取闹。不打破沙锅问到底。不向他本就所剩无几的空余时间中要他抽出时间来陪她,都令他身心愉快,神清气爽。这是他遇见过的最没有排场的女人,是万里挑一的好女人,就着“此消彼长”的论理学来说,她对他有多消极,他就会对他有多积极。互相弥补着,倒也能成就一段堪称完满的爱情。
张哲成与束河正式交往不多日,便很真诚地对她说:“我们结婚吧。”束河热泪盈眶地看着他,问:“这算是求婚么?”张哲成说:“嗯,算是。”
“这么快?我们都不了解彼此啊。”
“真正了解了就不想结婚了。”
束河似乎等这一刻等得太久,竟有些不安起来,怕不是真的。以前多少次地想象自己被颜子乐求婚,没想到真实的情况是这样。她问:“你看上我什么了?”上次恋爱的彻底失败,连她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是否还值得人喜欢。张哲成说:“你总是想知道太多。我偏不告诉你。”又说,“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了啊,你可要想清楚。”束河用手背揭去脸庞的泪,是一颗一颗珍珠般的饱满,一下子破开,湿了她一手。她微笑着说:“好吧,那咱们试试吧。”她已经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初衷,是想拿他来气气宋熙正。不过这样也好,免得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束河带张哲成去见她的父母。张哲成也不多寒暄,一来就问:“你们大概要多少聘礼?”束河的母亲说:“我这是嫁女儿,不是卖女儿,不要搞得那么商业化。聘礼给点儿,是个意思,让我们了解你的心意,就好了,其实也无所谓的,我们从没有想过把女儿当成‘招商银行’。”她母亲瞪了束河一眼,对张哲成不是很满意。她私底下对束河说:“我看那男人一点也不喜欢你,就只是想找个人结婚。”束河气愤地说:“你就这样看不起你女儿。”束河的母亲说:“不是看不起你,是怕你没本事拴住他的心。你的道行同他比,浅了点儿。”束河也听得将信将疑。一日同张哲成去宽巷子的星巴克喝咖啡,张哲成也不怎么同她说话,兀自玩带来的电脑。束河把脸凑过去,问:“你在玩什么?”张哲成说:“在看客户资料。”有人打电话给他,跟他讲工作上的事情,他站起来走到外面,一只手插进裤包里同那人讲话。她突然想想起母亲的话,把他的电脑转过来肚子和自己,打开他电脑的各个分区,却一无所获。没有其他女人的照片。D盘没有,E盘没有,F盘还是没有。她突然灵机一动,点开文件夹选项的“显示所有文件和文件夹”,果然又隐藏文件!谢天谢地,幸好不是A片(她曾经也干过同样的事情,趁颜子乐睡着的时候,点开他的隐藏文件,却意外地发现了上千部A片,她当时只是震惊与电脑硬盘的容量,而忽略了颜子乐对肉欲的渴望程度如此之大的问题——她本可以避免一场灾难,从一开始就停止对颜子乐的幻想,以为他是她所以为的那样的人)。
隐藏文件只有一个,重命名为《删》。她双击,滚动鼠标上的拨轮,屏幕向下滑得都每个尽头似的。
——全是宋熙正!满满当当的全是宋熙正。
穿着学校制服的宋熙正、骑单车的宋熙正、在爬山的宋熙正、拿奖别的宋熙正、在演讲的宋熙正、在游泳的宋熙正、各式各样的宋熙正,像货架上的商品,应有尽有。从他儿时到现在,简直是一个男人的成长简史。
天哪,情况不是像她想的那么糟糕吧!
余光中瞥见张哲成向她走过来,她也没有要关的意思。一抬头,与他四目相对,他说:“你在看什么?”束河站起来拿着包就走。走出咖啡馆,又折回去,把桌上的柠檬水泼到他的脸上,说:“真恶心。”张哲成蒙在原地,想用手去拉她,说:“怎么回事?”束河尖叫着我,往后退,说:“别碰我,真脏啊。”好多人指指点点地围着他们看,张哲成只好让他走,束河一路哭着回家,觉得受了天大的委屈。张哲成开车跟在她后头,着急地问:“你发什么疯?突然发什么疯?”到了她家门口,她猛地转过身,怒不可遏地说:“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你同宋熙正的事?”张哲成怔了怔,说:“我不是一早同你说过了?”“不,我是指另一方面。另一方面!你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原来你们是,原来是……”天哪,生活简直同她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他们原来是一对!
那她算什么?第三者?替代品?还是说,他们只是利用她来气对方?不对呀,她不是拿他来气宋熙正的么?怎么“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呢?还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但她真不愿往最坏的可能性去想——她的存在只是为了掩护他们俩的身份和关系!
她捂住额头,顿时感到天晕地旋,一个劲地对自己说:“冷静,冷静,别去打他。”
“这么说,你什么都知道了?”张哲成还很镇定地样子。
“没错。”幸好她及时发现,不然后果镇定不堪设想。
“你上车,我把一切都告诉你,”张哲成犉笃地望向她,说:“你既然都要嫁给我了,也应该知道。”
“所有人都说我嫉妒宋熙正,对,我不否认,他时常优秀得令我难堪,记得读初中时,我们一起参加奥数比赛,他拿了第一我拿了第二,有一家报社的记者在现场为我们拍照片,要我们一只手举着奖杯,一只手搂着对方的脖子,意思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可是在第二天的报纸上,在那张占了半个版面的合影下面。写的是‘获奖者宋熙正等’,我实在没想明白,我怎么就变成‘等’了呢?难道与他对比起来,我就那么不值一提么?偏偏从小学到初中,因我们家住在同一个区域,我们就总是上到同一所学校,很巧合地被分到同一个班。我的童年因他的存在而变得天雷滚滚,夸张到哪怕是他在午休时读书,我都会有一种紧迫感,急忙跑到学校的某个角落,偷偷地拿出书来看,还怕被别人见到,以为我有多用功,不是天生的聪明。直到我与他考取了不同的高中,我才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被解放的感觉。不行的是这种愉快的放松的心情没能持续多久。当两个月的暑假结束,我来到新学校报名,以为我要进入一种健康的正常的生活状态和学习状态的时候,我竟然在校门口碰见了宋熙正。他骑着单车,一只脚支在地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想下了一大跳,却又不能表现出来,还天真的安慰自己道‘可能他只是路过这里吧。’我很自然地同他打招呼,问他怎么在这儿,他说他转来了这个学校,离家里近一些。说完他欢快地笑了笑,叫我去看校告,我有一种很坏的预感,坏到不能再坏了。果然,在校告上的分班名单上,在一大堆人的名字里,我看见他我的名字,同宋熙正的名字。”
“我们还是被分到了一个班。”
“我真不知道宋熙正是否同我一样的心里,在暗中跟我叫着劲。可是他总是表现得很无所谓,很不屑一顾,似乎对自己这样的还有点无奈,好像他根本不想要考第一,根本不想成为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根本不想与我为敌。有时候我也会反省自己,我是否太过于计较成败,可是我的确有很明显地感觉到他在用温和的方式挑衅我,比如纠正我自以为纯正的英文发音,或是教我用更简单的方法去破解一道数学难题。他在众目睽睽之下轻而易举地证明了他的实力,赢得了别人的尊重,叫我偶尔赢他一次,也好像是被他赐予的一般,不被人欣赏及羡慕。而一个不被人欣赏及羡慕的人,多多少少有些可悲,是飘忽着的生命体,一点分量也没有。情急之下,我开始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报复他,诋毁他的家庭、侮辱他的人格。同学们当然不相信我,我的话不过是一个失败者的诳语罢了。渐渐地,我失去了所有人的好感,坐在教室的正中间,被孤独与鄙夷包裹得严严实实,无论我的头朝哪个方向转,碰上的都是冰冷的目光和细碎的耳语。他当然知道这一切,关于我在他背后说的那些难听的话,搞的那些下流的小动作,他当然知道。可是他却毫不在乎,或者装作好不在乎,一如既往地邀请我放学后一同去踢足球打篮球玩游戏,干一切好哥们应该干的事情。
他的大度让他自然而然地,在别人眼里,变成了一个标准的好人。而我,自然而得地,在别人眼里,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一个人一旦被定义为‘小人’,那么,做坏事是理所当然的,做好事是带有目的性的虚伪表演。与其被人误会武器了自己,倒不如挣脱人性的枷锁,像个斗士那样去挑战所谓的权威与真理。尽管我总是表面上玩世不恭,内心却充满惶恐。 我最常梦见的事情,就是宋熙正在我的家里,一边把两只脚放到茶几上看电视,一边颐指气使地支使我的父母去做事。他不但战胜了我而且还取代了我。从此在没有一个叫做张哲成的家伙——我就像是在一场夺嫡之争中败下阵来的嫡子,不但被夺走了本该属于我的权力与荣誉,连我的姓氏也将被彻底放逐。着真可怕!我一定得远离他。
“一定得远离他。不然我会发疯,我会因为神经长期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而发疯。我的少年时代不应该是这样,应该充满略带挑逗性的口哨声和十七岁女生温柔的笑语。古人一早不就说过‘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我竟完全没有意会到哪其中所包含的哲理和善意的提醒,把最美好的青春时光浪费在了莫须有的竞争上,打着‘不服输’的幌子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还以为是在为尊严而努力。
“既然做出了决定,我便毫不犹豫地在高考志愿表上填了一所北方的大学。我知道他一定不会去北方,他说过他讨厌极度的寒冷的极度的炎热,那都不是他这样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少爷可以忍受的。据我所知,他的家庭条件很优越,他的父亲在中东国家做石油。每个月都会给汇一笔款子做零花钱。他曾经就很豪爽地说要送我一辆自行车,这样我下课以后就可以同他一块儿回家,我们都住在同一条线上。我断然拒绝,我可不想在半路上出车祸。
“也许正因为生活优越,他反而没有什么好胜心。在选择大学这样关键性的问题上,他想都没想就留在了成都,成都适合没有好胜心的人永久性居住。
“而关于他没有好胜心的这一点,其实这是我最近才发现的,这简直是对我极大的侮辱。我多么希望他也曾和我一样把彼此当成最强大的劲敌,扳倒对方是唯一能使自己感到快乐且自豪的理由。这样至少可以证明我并不是一厢情愿地以为可以同她相提并论。可是当我那天在酒吧厕所里质问他,为什么总是想要夺走我所有拥有的一切时,他完全迷茫了,完全呆住了,完全像个置身事外的人一般不知所以然。他根本没有意识到竞争的存在,他还以为我和他的关系不错,甚至想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来北方找我滑雪。我一点也不知道,事情原来一直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他从不以为我们是对手。他以为我们是好朋友。
“知道真相以后我差一点崩溃,原来这么多年来我所以为的敌人,只是我所幻想出来的罢了。”
“我花了很长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却一直没有答案。我开车去重庆找到宋熙正,问他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看不起我?并且狠狠地揍了他一拳。他虽不明白我在发什么火,可并不甘示弱,还击我的一拳还真不轻。”
“但从那次之后,我一下子便释然了,是按疼痛彻底地唤醒了我,叫我别傻,唯一能打败我们的,都只是自己而言。”
“人从不可能被战胜,除非自己先认输。”


第23章
有一天,束河的奶奶把她拉到一边,给她看一副水墨画,画中有山有水有家禽,笔法之拙劣,用功之粗糙,外行人一看都能看出好坏美丑。束河说:“哟,怎么画得这么差,跟小孩画的一样。”束河的奶奶面有温色,说:“还不是为了给你们节约,为画这个,我可练了好久啊。”前一阵奶奶是每天关在卧室里画画。人人见了都说奶奶现在是修身养性,要当文人。束河纳罕道:“你在说什么呀?这关节约什么事啊?”奶奶说,“你不知道,人死以后,是要住到另一个世界里取的。那个世界通这个世界一样,也要有房子有汽车,你们得买来烧给我。我前段日子去打听价钱,哎呀,可贵,纸糊的都那么贵,我就琢磨着,我自己做一个好了。但我老了,一坐手工活手就抖,就想画一幅吧,画也一样。你看,我把我想要的生活都给画出来了,青山绿水的,比我现在住的地方好多了,我简直有点向往了。”束河听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又不能表现出来,勉强地说:“你公然砸家里搞封建迷信,我要去给爸爸说。”奶奶连忙拉住她,说:“哎呀,你千万别,你爸爸要是晓得了,非给我撕了不可,到时我死了,连个住的地方也没有,比活着的时候还惨。”束河拉住奶奶的手说:“奶奶,你别一天到晚死不死的,你又能吃又能喝又能睡,我看我们死了,你都还没死呢!”奶奶用手往束河的脑袋上戳了一下,说:“你就挖苦我吧,你给记着,我要是死了,你就把这画烧给我,别人我指望不上了,我就指望你了。”束河揉揉被戳痛的地方,说:“好啦好啦,答应你啦。”“你可一定得记住咯,不然我到时做了孤魂野鬼,我就来找你算账。”
“哎呀,你别吓我。”
束河万万没想到,奶奶说死就真的死了。那天一大早,家里人都还没起床,她一个人去楼下买早餐,回来的路上被一辆出租车给撞到,人是给抢救回来了,却再也爬不起床。家里人轮流照顾她,刚开始几月还好,后来日久,大家都有些力不从心。束河的父亲说:“奶奶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看来是活不成这个月了。”束河的母亲说:“也难怪,这样大的年纪了,还整天在街上逛。”束河的父亲瞪她母亲一眼,说:“事到如今,还说这些干什么?”
束河去房里看奶奶。奶奶浑浑噩噩地分不清她是谁,问:“你是老几的女儿啊?”
“我是老三的女儿啊。”她父亲在家里排行老三。
奶奶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来。那只手瘦的像一把竹楼,在白色床单上游走,她说:“你都长这么大了,我记得你还很小啊,还是被你爸爸抱着来找我啊。怎么我睡了一觉起来,你都这么大了,你十几了呀?”
“我都二十八啦奶奶。”她握住奶奶的手,这只只剩一层皮的手再也不能给她扎鞭子了。小时候,都是奶奶给她扎鞭子,一边扎一个,还夸她像琼瑶剧里的金铭。
“这么大了呀,那我也该老了吧。对了,你是老几的女儿啊?”
束河一下子就哭了起来,说:“奶奶,我才说了呀,我是老三的女儿。”
奶奶点点头,说:“奶奶老了呀,记不清啦。”
又拖了一阵,奶奶的病情不见好转,手手脚脚肿得很大。她宽慰奶奶道:“奶奶,你看你都长胖了。”
“我是肿了呀。”
“你的脸色多好。”
“我是发烧啦。”什么也瞒不过她,她叹气道,“我前几日梦见一支蜡烛灭了,我命该如此。”话说不下去,没了力气,束河知道她在担心什么,附在她的耳边,说:“你放心,我一定把画烧给你。”话一说完,奶奶便微笑着断了气。是不留遗憾地走了。束河趴在她的身子上哭,一具干瘪瘪的尸体,只剩一把脆骨,是时间的长河里漏出的一颗石头,石头上的文一明一灭,随即又被河水冲走。束河突然意识到生命的脆弱,方才真正地理解了
那佛教书里的“无常”。良久,在那里,看父母为奶奶擦洗身子,换上她生前最爱的袍子,要重活到哪画里去。
束河打电话给颜子乐。这是一年来她头一回打电话给他。据说苏久离家出走过一回,又被他给找回来,反正都是离她好远的事,她也不想再去打听。
她之所以会打电话给他,只是想对他说清楚一件事情,关于爱他的事情。其实可以不说,但经历了奶奶的去世,她把命运想得很无情,有些话再不说,可能就真的来不及,指不定他哪天也没了,朴赍志以没最最可怕。
颜子乐答应来赴约,好像聊到她会来找他的样子,说:“你到底还是跟我联系了。”他们约在宽巷子的星巴克咖啡,束河先到,身子坐的直直地等他,周身都是要爆发的劲,像绷着的弦一碰就要断掉。颜子乐一如既往地迟到,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先把手上的包甩到一边的椅子上,再慢悠悠地坐到束河的对面,说:“好久不见。”那语气好像他们昨天还见过。她缓缓地笑,身体也缓缓地舒展开,十根手指放到弦上,弦已经调到最适合的松紧度,要开始华丽丽的演奏了。她说:“嗯,好久不见。”颜子乐说:“还好吗?这么久不见了。”他瞥见她食指上戴着钻戒,三克拉,是一颗从他心头划过的流星,很快就平复了那激动的心情。他问:“你结婚了?”
“嗯,上个月。”
“怎么不告诉我?许子夏知道么?”
束河摇摇头,她是临时决定嫁给张哲成的,没告诉任何朋友,那天在车里,张哲成说:“我是真心想娶你,不管你信不信。”
束河当然不信,她不过是他的战利品。张哲成说:“上一任助理,因为她同宋熙正关系很好,我开除了她。可是现在,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我却舍不得开除你。”“为什么?”“那天晚上我就说过了,我喜欢你。”“喜欢我什么?”其实这是她一早就想问的问题,却不敢问,怕他说些甜言蜜语来骗自己,自己还当了真,像个傻子。她需要时间慢慢去发现真相——伪装自己喜欢一个人,总归是坚持不了多久的。她就等着他露出马脚。可惜他一直没有,还向她求了婚,令她好意外。“和你呆在一起,不费劲。”“不费劲?”“也许是因为你并不喜欢我,所以不去计较我对你好到什么程度。”“谁说我不喜欢你了?”“你喜欢我?”她被问得愣在哪里。要不是这样脱口而出,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是如此地喜欢他。她之前还一直以为她只是在将就。他不过是长相将就、工作将就、性格将就,各种各样的将就凑在一起,就变得恰如其分了。女人同男人最本质的区别也在于此——在一起久了,最容易日久生情,而男人则反之。她这样分析着,把原来在生什么气,都忘记了。她回到家,家里满满都是亲戚,来分刮奶奶的遗产。本来也没多少钱,闹得面红脖子粗,简直要打起来。束河在屋里气不打一处来,冲出去,对父母吼道:“才多少钱,值得这样闹么?”姑姑说:“是啊,钱又不多,要是小薇嫁个好人家,还稀罕这么一点?”说完转过来看束河,说:“咦,你不是找了一个开奥迪的么?又谈崩了?”众人都望着束河,有点看不上她的表情,好像值得她的底细似的。她就赌这口气,说:“当然没有,他已经向我求婚了,我妈妈也知道啊。”众人又望向束河的母亲,束河的母亲得意极了,终于扳回了脸面,说:“是啊,都来过我家了,还问我要多少聘礼,我说,我嫁女儿又不是卖女儿,不要不要。”众人感到遗憾,说:“哎,真是的,应该敲一笔的。”巴不得她是他们的女儿,得嫁个合理的价钱。束河说:“奶奶的钱,我们不要了,你们分了吧。”束河的父母瞪她一眼,怪他自作主张。束河说:“下个月我婚礼,大家就留着这钱给我赶礼吧。”说完大家都笑了,一团和气。
算了一个好日子,束河同张哲成去民政局扯证。束河写下自己的名字:“王若薇。”张哲成伸过脑袋来看,说:“咦,这名字是谁?”束河说:“是我啊。”
“哎呀,原来你也在骗我,连名字都骗我。”
束河只是笑。原来他还不知道她叫“王若薇”。那一刹那,她感觉同他结婚的那个是死去的人,新的她,还在坚强地活着,什么时候想走,就从她的身体里走出来,是佛教书里写的,“肉体只是一间房子”罢了。扯完证,束河的父母悬着的一口气终于落了下来,说:“可算没在亲戚面前丢脸,话都放出去了。”束河站在民政局门口,很想哭。张哲成拉着她走,她迟疑了一下,问:“去哪儿?”张哲成后所:“回家吧。”
束河坐在颜子乐对面,没有把这些事说过他。她不要颜子乐以为她不幸福。她说:“还没有办酒席,所以连许子夏也还没说。”颜子乐“哦”了一声,手搭在嘴唇上不说话。束河说:“今天叫你出来,是有话想对你说,这话放在我心里放了好些年,觉得不说出来对不住你。”
“对不住我?应该是我对不住你的。”颜子乐知道她结了婚,一下子没了底气,再拿不了什么来压她,她已经是别人的人了。“对不住你,我一直在骗你。”束河手里握着咖啡杯,埋着头说。是像做错了事的孩子,颜子乐不晓得她在胡说八道些什么,问:“你骗我什么了?”束河说:“其实,一直以来,我爱的不是你,是另外一个人。”
“谁?”颜子乐拧着没,问:“你爱的人是谁?”他想,她又要玩什么把戏?以为她还要引他吃醋,挽回他的心。
“我说出来,你别笑我。”
“不笑你,你说,我很想听。”他哄着问。他倒是很想听听他能编出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来。
“那一年,我刚认识你那一年,你在学校很红,好多女生向你示过好,你知道为什么吗?”
颜子乐想了想,他还真不知道。那一年,他突然在学校里红起来,每隔一两天就会收到女生送的礼物,他自己都感到奇怪,是桃花运来了还是他突然长帅了,他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也懒得去想,他是具有这般魅力的。他问:“为什么?你知道?”
“嗯,因为,那一年《古惑仔》很红。”
那一年《古惑仔》很红。每一个不安于室的小伙子都希望自己变成陈浩南,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希望自己有个陈浩南一般的男朋友。束河也不例外。她把交补习班的钱拿去买了全套《古惑仔》的录影带,每当吃晚饭时都会挨个问家里人晚上会不会去打牌。如果去打牌,她就会一边做作业一边看《古惑仔》,百看不厌。如果去打牌,她就会一边做作业一边看《古惑仔》,百看不厌。她的同学莉莉也是“古惑仔迷”,经常托人从香港买回一些娱乐杂志,里面通常都会有好几版关于郑伊健的最新消息,两人常在上课时传小纸条讨论那些消息的真实性,“听说他喝邵美琪在谈恋爱?!”“OH,NO,他们一点也不般配,他适合黎姿!”“不,他适合周慧敏!!!”他们每天放学后都会到学校附近的小卖部问老板有没有进郑伊健的布黏胶或海报,在回家的路上两人都面色凝重沉默寡言,其实心里都在幻想着自己穿着漂亮的衣裳(而不是大笼大垮的校服)遇到坏蛋的调戏会突然出现一个陈浩南打着打火机带着一帮小弟来营救你。有一天,这个愿望还真的实现了。莉莉在看校篮球比赛时不小心踩到一个高年级女生的脚,那女生叫嚣着要打她。一个巴掌还没扇下去,便有人出手相救,抓住了她的手臂。那人叫颜子乐,他说:“美女,欺负小同学是不对的,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吗?”莉莉都看呆了!天!他长得好像陈浩南啊。她转身就跑,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他是被这阵势给吓跑了,其实她是跑去找束河。她气喘吁吁地找到束河,说:“哎呀,他出现了。”“谁?”“陈浩南。”
他们悄悄地从人群的缝隙中看他,束河捂住脸说:“天哪,好像呀。”
那一刻她就爱上他了。
颜子乐知道这一切差点没把嘴里的咖啡喷出来。怪不得好多人第一次见他,就说他好面熟,包括苏九久的朋友锦绣,也说对他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如此。他倒是一点也不觉得。等心情平静下来以后,他叹口气说:“叫我说你什么好?”束河难为情地笑,说:“我也就是一个《古惑仔》迷。”颜子乐说:“这么说,我只是一个替身咯?”简直有些荒唐,无理取闹。束河还没答他,他就不耐烦地挥挥手,说:“得了,我真想揍你。”看了她一眼,又说:“幸好没选你。”苏九久是真爱他。至少从没听她说他长得像郑伊健的事情。束河说:“嗯,你选对了人。”说完释然地笑,终于把心里的包袱给放下,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偏头看窗外,熙来攘往,穿深色衣服的人经过,便从玻璃上映出,颜子乐有些哽咽。她也不回去,给他时间来消化悲伤,终于轮到了他来悲伤,爱的天平总算是放平了。她用手撑在下巴上看,像是看一部戏的剧终。结局还不错。
那天夜里,她梦见一位穿着白色制服的服务生,推开她卧室的门,什么话也没说,径直帮她打扫房间,她只是再一边看,想,好了,下一个人可以住进来了。
她这才算是告别了那个为偶像而痴狂的青春时代。


第24章
束河同张哲成的婚礼现场临时出了一点小状况。张哲成因为头一晚喝得太多,居然姗姗来迟。只有束河一个人站在酒店门口迎宾,抢亲那一段都迫不得已地给省了下来。客人来了不少,又都只见新娘不见新郎,便不知该不该进去,只好远远地站在门口抽烟等。新娘望着他们,他们望着新娘,都尴尬而礼貌地笑。婚庆那边的工作人员着急地对束河说:“不能再等了,再等就来不及了,先把合影拍了吧。”束河说:“只有我一个人,怎么拍?”工作人员灵光一闪,说:“有了。”
他让束河把放在签到台上展示的婚纱照抱在胸前,说:“先将就了吧。不然没个合影怎么行?”束河拿过它来,哭笑不得,说:“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摄影师说:“没办法呀,客人要进场啦,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束河勉强答应,把那婚纱照举在胸前,一脸的丧气相。“来,笑一笑,笑一笑嘛。”摄影师还在那里努力地调节束河的情绪。束河试探般地环顾一圈偎在身形的客人,他们都友善地点点头以示鼓励,同时也表现出大度的姿态表示他们绝不会笑话她。她极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只得委屈地照做了。其实客人是嘴上没说,可心里都不约而同地想着,真他妈像嫁给了一个死人。
张哲成终于来了。在大家都以为他逃婚了的时候,他终于千唤万唤地始出来了。
他的出现,令全场沸腾,客人们都站起来热烈地鼓掌,好像他来也是一种勇敢的表现。他慢慢走向台上的束河,从束河父亲的手上接过她的手,说:“对不起,父亲大人,我来迟了。”束河好像从来不认识眼前这个人,那双曾经炙热地凝视过她的眼睛,那张层级吻过她温暖的肚脐的嘴唇,都像被蒙上了一层缭绕的雾气,朦朦胧胧的像在梦境里。啊!这张模糊的面容她又何时把它真正地看清?!她撩开白色的蕾丝,哦,原来是头纱挡了眼睛。
好了,她的新娘,仿佛慢慢从湖底浮出了水面,那骄傲的神情,像一个不可一世的王子奉命来迎娶一位平民的女儿,却又是那样的英俊。
他现在还在微微地喘息。她的手指还带着略快的心跳和紧张的情绪在她的掌心中轻轻地震动。他把西服外套搭在手臂上,身穿一件白色纯棉衬衫,外加黑色马甲,马甲前面是纯毛花呢,后面是泛光的亮绸,绷得紧紧的,棱角分明,是骑士一般挺拔的身姿,她都不相信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嫁给了这样一个漂亮的新郎。她笑中带泪,说:“人来了就好。”
没有人看见宋熙正从侧门进入。聚光灯只照亮了舞台上的一对新人,四周像夜一样地沉寂下去。他找到角落里的位置坐下,看着餐桌上配给的香烟,就问旁边坐的人:“你要不要抽烟?”那人说:“可以来一支。”
他打开香烟,抽出一支给旁边坐的人,手不禁有些颤抖,划了好几次火柴都只是擦出了零星的青光。那人径自拿过他手上的火柴盒,“哗”地一下,淡蓝色旺盛的火焰,在黑暗中照亮了他光洁的面颊。他用手护着火。低下头去点燃了香烟,说:“谢谢。”
“你是男方的朋友?”那人问。
“嗯,你呢,你是女方的朋友?”
“嗯。”
宋熙正望望台上,张哲成和束河正在交换结婚戒指,一番动人的景象,就是不关他的事。“会幸福吗?”他突然问。
“当然,答案是肯定的。他们当然会幸福。”旁边的人答他,看宋熙正一眼,问。“你还好吗?”
“很好。”难道他的样子怪怪的?
后来,张哲成和束河换上礼服过来敬酒,轮到他这一桌,宋熙正随着众人一起向他们表示祝福,微弱的声音却被清脆的碰杯声给吞没了,只剩下一张茫然张动的嘴。张哲成朝他的胸口开玩笑地打了一拳,说:“好家伙,该找个女朋友了吧,你要是再不恋爱我真要怀疑你是弯是直!”宋熙正只是笑笑,同那年往高考志愿表上填志愿一样,是那么地迫不得已。他那时是多么想跟张哲成一块儿去北方,一起去感受那极度的寒冷和极度的炎热。也许他们一块经历过了苦难,才会成为一对真正意义上的好朋友。那时多么绝佳的机会,比同他呆在一个公司里上班更好的机会,却被他给错过了、
——他的母亲已经失去了他的父亲,不能再失去他。那时候谁也不知道,他的家已经变得支离破碎,他的父亲已经好几个月没有汇过钱回来了。
束河走到下一桌时,又回过头来看看站在宋熙正旁边的人,那人是远路风尘的故人,黝黑而且结实,束河简直有些认不出他来了。他微笑着向他摆摆手,说:“小薇,要幸福哦。”束河点点头,说:“许子夏你也是。”
她的验光看向宋熙正,宋熙正地小兔,使劲往嘴里塞菜。谁也不知道,那时他在心里对张哲成说:我会记得你的,最美好的时光,我们一起长大。

后来,许子夏再见到宋熙正时,告诉他,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悲伤的眼神。所以决定,邀请他来看看他的玫瑰园,他一定会喜欢。
当然,他也来了。
(完)


后记
写这部小说时,我住在医院的宿舍里。夜里经常听见有人哭泣的声音,是从对面的住院大楼里传过来的。我不知道是有人死去,还是有人在为自己的病感到伤心。但我时常因为这声音而睡不着,站在窗台上看对面病房亮着的灯,突然觉得死亡离我只一步之遥。那感觉像有人缓缓地在你身体里注入冰镇过的药水,从皮肤表层一直凉到扣紧地板的脚趾,对疾病莫名的恐惧像纤细的刺一样深深地扎进了我的心里,既无法用针挑出来,也无法忍受它在那里隐隐作痛。于是我开始观察和记录我的眼白和舌苔的颜色、牙龈出血和胃痛的频率、手指甲盖上那个白色的月牙的弧度大小、脱发和白发的情况和大概的数量。我像神经病人一样出没在各大医院,急切地询问医生我还有多久可活。可是医生告诉我,我好好地,什么病也没有。但我不相信,并且更加确定我快完蛋了,因为一声从不肯给频临死亡的人说实话。
于是我开始哭泣,没完没了地哭泣,趴在枕头上行,同那些真正的病人一起打搅入睡者的梦境。
还有一个男人时常买醉。在家里疯狂地咆哮:“怎么会这样?我怎么会这样?天哪,着感觉真糟糕。”那声音听起来比病人的哭泣声更加令人感到害怕。既像是一个失败者在对自己的良心进行谴责,又像是一个亡命者在无路可走时发出的绝望喟叹。我猜想他一定是事业受到了挫折、离婚、孩子失踪、头彩被人冒领,或者仅仅是他碌碌无为的人生令他对命运的安排感到恼羞成怒。可是生之为人,谁都有困难的时候,有人可以平安度过,有人却不能。我相信他是后者,因为他选择了酗酒。
有一天,他就站在我的窗户底下与门卫交谈。我住一楼,把他们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他说:“你怎么可以给别人说我欠你二十块钱呢?”
“是的啊,你是欠我二十块钱啊,你自己可能忘了。”
“那你可以直接问他要,怎么可以到处去乱说我,说我故意不还你呢?”
“我没有乱说你呀,我只是无意聊到了这个话题。”
你还不承认,你说了些什么,我都已经知道了。“
接着是一阵窸窸窣窣的衣服摩擦声,像是动了手。突然门卫大叫一声:”救命啊,杀人啦。“
我推开窗户,院子里却空无一人。夏日的午后一如往常的悄然无声。难道那个男人行凶后拖走了尸体?还是我在无意识的状态下进入了假寐?我飞奔到门卫处,只见两个女人在那里悠然自得地嗑瓜子拉家常。我说:“你们听见了么?好像有人打起来了。还有人叫‘救命’。”
“什么?我们什么也没听见啊,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刚刚啊,就在我家窗户底下。”
“没有的事。”
我疑心着,一连好几日留心观察门卫身上是否有打斗过的痕迹。可是没有,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他笑眯眯地替人收取包裹,派发信件,指挥车位、关大门、开大门,尽着一个守门人应尽的责任。没有任何的疑点,“窗户杀人事件”在我的心里成了一个久久解不了的谜团。
直到有一天,门卫突然换成了另外一个人,那人的腰上缠着白色绷带,遇人就给别人看,说:“幸好我跑得快,不然差点没命。”我才反应过来,原来,门卫有两个人。
那时,我突然地意识到,原来我们离死亡是这样的近,近在咫尺。
疾病可能引起死亡。
车祸可能引起死亡。
吃皮蛋和啤酒可能引起死亡。
极度的快乐或者极度的悲伤可能引起死亡。
连二十块钱都可能引起死亡。
但这些统统都不可怕。————赍志以没,才最最可怕。
我最喜欢的女编剧廖一梅说:“我感到我的青春即将逝去。我觉得我一定得留下点什么来纪念他,便写了《恋爱的犀牛》。”
而我,决定赶在那些始料未及的五花八门的无孔不入的死亡前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
——至少,人没死,梦想就不能死。
梦想,是上帝赋予我们与生俱来的最好的权力。无论贫贱或富贵,人人皆可有之!
你也是。
2011—12—5晚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