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个小野种,你敢踩我的手?”
“我,我只是想试试死人会不会疼。”
“…”
熊孩子一句话,王婆子又被噎了个大红脸,她方才晕了一会便索性装了死。本打算借此机会让村长狠狠教训一下华青弦的,结果,又被那小野种算计,那孩子年纪小,心眼却不小,踩她的脚却只踩了手掌边上的嫩肉,那一个狠旋,疼得她心尖尖都在颤,又哪还能忍准不叫唤?
“王婆子啊王婆子,不是我说你,都这么大年纪了,消停一日行不行?再这么闹下去,你脸上好看,还是你们老王家脸上好看?”说罢,村长犹自不解恨,又指了指还耷拉着脑袋的王二兴,不客气地数落道:“还有你,你娘老糊涂了,你也糊涂了么?你不能因着之前的那点小心思没算计成,便成天想着寻人家华娘子一家的晦气,她虽是个外姓人,可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你让让她怎么了?”
王二兴老老实实地被训着,也知道村长说他的那个小心思是指他求娶华青弦不成之事,当下便红了脸,嘴皮子翕动着,却只是说不出话来。
“还有你,你做媳妇儿的就得有个媳妇的样儿,成天跟着你婆婆闹什么闹?她不要脸,你也不要脸啊?”转身,又指着王老二的鼻子道:“领回家,赶紧把他们都领回家,别再这儿丢人现眼了。”
“可是,她又打伤了我们家老婆子,总得赔点银钱让我们买药吃吧?”王老二还惦记着昨日给华娘子的那点碎银子,想要死皮赖脸地要回去,可王村长今晚上却是不怎么偏帮他,只怒气冲冲道:“打伤了?伤了胳膊还是伤了腿?”说罢,又指了指王婆子那精神奕奕的一张老脸道:“再看看她这精神头,还有刚才那叫唤声,哪里像是伤着了的人?你要华娘子赔银子,拿什么赔?她们家要是有银子,还会上赶着去你家哭那喜丧?”
提到那喜事哭丧的事儿,王老二也萎了:“那,那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吧?”
“打了人是她不对,可我来之前也弄明白了,是你们家王婆子动手在先,那也就怪不得人家反击了。现在,我做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们两家人各让一步,握手言和,这事儿就算完了。”
一听这话,王婆子不依了:“那怎么行?”
“怎么不行?你还想往大了闹,闹到十里八乡都来看我们吊子沟的笑话是吗?你不要脸,我还要脸呢!”
王村长发脾气了,王婆子也不敢再吭气儿,只扯着自己家男人的衣袖哼哼叽叽了半天,却是半个屁也没敢再吱出来。
王婆子服了软,这事儿也就好办了,王村长又对着华青弦假意数落了几句,便算是各打五十大板地将这事儿给了了。最后还不怎么高兴地对王老二说了一句:“老二啊,我老了,再管不动你们家的闲事了,以后这种鸡毛蒜皮的事儿别来烦我。”
想那王婆子骂上门来,却没讨着半分的好,全家人被村长骂了一顿不说,还弄了一身的伤,那叫一个气啊!
可气归气,村长都发话了,她再揪着不放也不占理,村里人只会骂她太刻薄,她想了想,那口恶气还是强咽了下去,只是,一转脸又打起了那野兔腿的主意:“我年纪大了,又伤了骨头,怕是要养上好一阵子了,家里也没什么好东西吃,我看华娘子家这条兔腿还算好,不如就补给我吃了补身子吧!”
说罢,也不管人家答应不答应,就指使那柳氏去抢肉,那柳氏闻言见肉香早就眼馋了。听婆婆吩咐后,立马眼中一亮,当下便冲上灶台前,将那兔腿护在了怀里:“华娘子,既然是握手言和了,咱们也就是一个村里的好乡亲,这点肉你该不会舍不得吧?”
尼玛,这哪里是要?分明就是抢。
就连围观的乡亲们看了柳氏的行为,也纷纷摇起了头,只是,却没有开口说话,只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华青弦怎么应付。
华青弦也不急,也不气,只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柳氏,大大方方地道:“一点剩菜而已,要是你们不嫌弃,我有什么舍不得的,拿去好了。”
肉是给了,可华青弦说的话柳氏怎么听怎么不顺耳,好似她们王家人都是那路边的乞丐一般,只能吃点剩菜了。柳氏青着脸,却也舍不得放下手里的碗,于是咬牙道:“即如此,我也就不客气了。”
说罢,扭着腰走回了王婆子身边,扶着她便要往外走,刚走了几步,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两孩子的嘀咕声,只是,那嘀咕声太大,大到所有人都听去了。
“哥哥,二兴婶婶把肉端走了,怎么办?”
“小颜,早就跟你说过了,不要往吃剩下的菜里吐口水,你偏不听,说吧!那兔腿上你方才吐了几口?”
“也不是很多,就三口。”
“下回别吐了,我和娘亲不介意吃你的口水,不代表别人也不介意。”
“那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让二兴婶婶回家多洗洗呗!口水洗洗也就掉了,没事儿。”
吐口水?还吐了三口?
柳氏听罢,脸更青了,手里那兔腿拿着是带走也不是,放下也不是。偷偷瞅了自家婆婆一眼,见她也听得一脸恶心的模样,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将手里的碗往地上一扔,道:“算了,不吃了,留给两个小野种吃了好买药。”
恶毒地摞下这句话,王婆子一家人终于气呼呼地走了。
第十三章:咱们做夫妻,现在就拜堂
“行了,都散了吧!”村长见无事了,于是招呼着众人各自回家休息,待得众人散去后,王村长也踱着步子离开了,只是离开前,却别有深意地看了华青弦身边的某瘟神一眼。
那眼神儿太炽烈,怎么看也不像是有恶意。
“呀!王村长怕是气坏了,脑子都不大好使了。”
她再迟钝也能感觉出王村长昨晚与今夜的不同,昨晚上那几乎是和王婆子一家人一个鼻孔里出气,可今晚上么,是瞎子也能看得出来,王村长是偏帮着她的,只是,王村长为啥要对她这么好?奇了怪了。
“厚道一点成不?人家帮了你,你还这么说人家?”这个女人说话真的很欠抽,真不知道这样的性子,怎么会在村里落了个软弱好欺的名声,难不成,以前都是装模做样?
“没办法呀!你瞅瞅,他看你那眼神儿,我怎么觉着就跟看着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儿子一样?”
“…”
听到这更欠抽的话,瘟神没开口,只是圈起拳头在嘴边重重地咳了好几声,貌似是被自己的口水给呛着了。华青弦看他憋得脸通红了,于是关心地问了一句:“唉!你没事儿吧?”
“我不叫唉!”
“那你叫啥?”
“叫我阿十好了。”他族中排行第十,说他叫阿十也不算骗她。
“阿石?”华青弦眉头扭了扭,十分不客气地评价道:“名字很配你,茅坑石头,又臭又硬。”
“是排行第十的十,不是石头的石。”
“喔!那就更配你了,吊车尾的老么,一无是处。”
面对着这更加不客气的评价,阿十也不生气,只淡淡瞥了她一眼,道:“怎么就一无是处了?不是还能给你挡耳光么?”
“…”
嘶!这丫会读心术不成?他怎么知道她方才想着留他给自己挡耳光来着?
华青弦还在扭着眉头看阿十,华羿却慢慢凑了过来,小大人似地说了一句:“村长会对咱家好,是因为他和阿十拜了把子。”
华青弦的这两个心肝宝贝,华羿聪明机智但却沉默寡言,属于那种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类型。虽说昨日他对着阿十叫过爹,可他分得很清楚,那是因为要救他娘家才叫的,如今已不是那般紧要的关头,再想让他叫一声爹,那也是没门的。
“什么?阿十和村长拜了把子?”
啊咧!这么狗血的事情是几时发生的?她怎么又不知道呢?看来,一个下午不在家,这天下掉下来的赔钱相公貌似带着她的两孩子干了不少‘好事’啊!
“是啊是啊!白天就拜了,我和哥哥都看着呢!村长还夸爹爹好本事,让我和哥哥好好孝顺爹爹呢!”和华羿不同,华颜自小便呆萌可爱,喜欢谁就会腻着谁,她见阿十长得高大又英俊,心里便十分满意他做自己的爹,所以,无论华羿怎么阻止她,她还是开开心心地叫他爹,而且是越叫越顺口,越叫越欢喜。
无视于女儿盲目崇拜的眼神,华青弦震惊地看着阿十:“王村长可是眼高过顶的,谁都瞧不上的,怎么就能看上你?”
“也没什么,只是帮他做了篇八股文。”
“然后他就拜倒在你的粗布裤下了?”
华青弦点点头,觉得这也符合王村长的审美,做为吊子沟唯一的秀才,他是难得在学问上找个旗鼓相当的人,今日个遇到个高手,自然也就五体投地了。得,这赔钱的瘟神,貌似又被她找到一个有用的地方,以后能当‘门神’使了。
“你说话不能文雅点?”
“能,当然能,不过…”漂亮的眼珠子一转,华青弦十分狗腿地贴了过去,笑嘻嘻地问他:“阿十啊,你打算几时离开吊子沟?”
离开?他当然是会离开的,只是,这样的时候,愕然听到这个女人这么来一句,他怎么觉得心里那么不爽呢?
“怎么?你想赶我走?”
“不是,我只是多嘴问一问罢了。不过,这里山青水秀,风景独好,你要是想永远留在这里,也是极好的。”
挑眉,阿十的表情略显轻松:“所以,你希望我留下来?”
“当然了,你可是村长拜了把子的兄弟啊!要是你留在我家里,村长以后都会罩着我们孤儿寡母了?”
“罩着你们是什么意思?”
呃!一不小心说漏嘴了,忘了古代没有罩这个说法的。为难地挠了挠发顶,华青弦斟酌着解释道:“罩着我们的意思就是,保护我们,偏帮我们,照顾我们的意思。”
点点头,阿十也没有再追问下去,只淡漠道:“我会离开,不过,不会这么快。”
所以说,还是非走不可的意思咯?
“要不,咱们做夫妻吧!现在就拜堂!”
反正摄政王也不管她这个女儿是死是活了,反正她也是未婚生子带着两个小包子了,想来,如此境地,再多个赔钱的相公也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了对不对?日子这样艰难,还不许她为自己和孩子打算打算么?所以,只要能给这个家里带来点好处,这个瘟神嘛!她就勉为其难将就了吧!
“噗!”
被喷了一脸的口水,华青弦不动声色地擦干抹净,皮笑肉不笑地问:“干嘛?你不乐意哟?本娘子生得如此貌若天仙,国色天姿的难道还配不上你?”
听罢,阿十瞅了瞅她那张因为营养不良而腊黄腊黄的脸,实在难以将她与貌若天仙,国色天姿八个字挂上勾,不过,这个女人倒是有意思得紧,她这就决定要随随便便嫁给自己了么?就不怕他真的是什么杀人犯,流蹿犯,或者是穷光蛋了么?
“在王村长的眼中,我本来就是你孩子的爹。”
有如醍醐灌顶,一语惊醒梦中人,华青弦兴奋地一拍大腿:“啊!也对,也就是说你在不在这个家里,村长也都会关照我们了对不对?”
“大概吧!”
得了这个回复,华青弦满意地点了点头,那就行了,省得她真的屈尊降贵,嫁给一来路不明的陌生人。呃!想她怎么着也是堂堂一国郡主,配这厮的话,应该也能叫屈尊降贵吧?
能吧能吧?大约是能的,除非这厮的身份比她这个郡主还要牛。
当然了,她觉得这样的可能性不大。
第十四章:如此同床共枕,恕她接受无能
“娘亲,兔腿儿弄脏了。”不知何时,华羿捡起地上的兔腿跑了过来。
华青弦淡定地看了看那条沾满了灰的酱兔腿,毫不介意道:“没事儿,洗洗过后娘给你们回个锅,今儿晚上就当宵夜吃了。”
华颜小朋友一听说有吃的,也小碎步跑了过来欢欢喜喜地拍着手,可华羿小朋友却为难了:“娘亲,你不是打算留着的么?”
“不留了,留着也是给人惦记,还不如搁咱们肚里安全。”方才她便后悔了,要是她吃了这兔腿也不至于让那王婆子肖想,左右是个不够吃,紧着自家人总比便宜了别人的强。
“可是,今晚上吃了,明天咱们吃什么?”
“不还有你们借回来的米面么,够咱们吃上几天了。”话是这么说着,但华青弦在颓废了三个月后,也终于因为这两孩子正视起了这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不行啊!不能再这么下去了,要是活在这世上,却天天上顿不接下顿的,日子哪能叫幸福?
她得想办法,至少得让一家人吃饱穿暖了什么都不愁才行。
那条兔腿最后当真是让华青弦煮了当宵夜一家人分吃了,吃罢,各回各屋,各找各榻。
可这时候,犯难的事儿又来了,她家也就两间破茅屋,一间做了堂屋,一间做了卧室,再剩下的就只是厨房了,实在没有多余的地方留给阿十住。本打算赶他出门,继续不厚道地让他露宿庭院的,可天公不作美,半夜居然下起了雨,而且,下得还挺大。
所以,阿十又开口了:“我不介意和你们挤一挤。”
华青弦翻着白眼,很想扔他一句哪边凉快哪边呆着去。可某人却十分不自觉地主动进了她的屋,更死皮赖脸上霸占了她和孩子的床,美其名曰:挤一挤。
挤你妹啊挤,那张破床本来就不大,而且还不咋地牢固,这么多人挤上去恐怕半夜就得散架。还有,他不是古人么?男女授受不清的道理他不懂?孩子们还小和他挤挤就算了,可她怎么办?尼玛,她虽然在这一世有两个龙凤胎了,可她骨子里还是现代那个天后老处女。如此同床共枕,恕她接受无能。
于是,华青弦开始了艰难的护床之战,只是,对方却轻飘飘一句话就将她降了个彻底。人家说了,要不让他睡床也可以,他就去王村长家睡,顺便告诉他,他和她没有夫妻之名,更没有夫妻之实。
尼玛,威胁啊,红果果的威胁!
所以,那天晚上,阿十和两孩子睡了床,华青弦乖乖在床下打地铺。
一夜辗转,天明之时华青弦顶着两只硕大的熊猫眼,外带几颗粉红的蚊子包哀怨地瞅着某罪魁祸首。话说,她这辈子虽是个炮灰命,可上辈子也是天上的星,几时睡过这么硬的‘床’,更不要说土胚的地面又湿又冷,蚊虫也多,这一晚上下来,浑身上下快散了架不说,还被迫毁了容。
尼玛,要不是看他还有点用,真想一脚给他踹进吊水河。
没有睡好,华青弦早饭做得不怎么用心,只随便抓了几根野菜又做了一锅面糊糊。阿十当下又拉了脸,可对上华青弦那满脸的蚊子包,抱怨的话他也不敢说,只能闷头喝着面糊糊,只是,明明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一碗面羹,可喝进嘴里却越喝越香浓。
起初,他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太饿所以觉得什么都好吃,可直到他一连喝完三大碗,他才终于发现,原来,她在面糊糊里加了借回来的干肉,而且都切成了很小很小的小肉丁。但,即便如此,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华青弦的厨艺真是非一般的好。昨晚的兔肉和小菜自是不说,就连这面糊糊的味道也能算是世间一绝了。
“娘亲,面糊糊真好喝。”华颜小朋友舔着碗,一脸满足的模样就像只小馋猫。
瞥了自家妹子一眼,华羿小朋友自动忽略她的不雅吃相,不走心地附和道:“我也觉得很好喝。”
其实,华羿小朋友早就发现娘亲的手艺变好了,算一算时间,正好是娘亲大病一场醒来后,从那时候起,无论是什么东西,娘亲做过后都变得很好吃,不像以前,不是烧糊了就是炒焦了,连个粥也煮不好。虽然,他也明显地感觉到娘亲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可他毕竟年纪小,太复杂的事情他也想不来,只觉得,不管娘亲怎么变,都是他的娘亲,既然是越变越好了,他又何必去想娘亲是为了什么而改变的?
所以,喝糊糊,继续喝糊糊。
“好喝啊?好喝就多喝点,喝完了娘带你们抓鱼去。”
一听这话,华羿小朋友放了碗,就连华颜小朋友也奇怪地看着她问了一句:“娘亲,你不怕水了么?”
糟了!她忘记这茬了。前世华青弦因为投过河,所以有溺水情结,自那时便开始怕水了。自己现在还好死不死地主动提出要去钓鱼,不是自打嘴巴么?
“呃!怕,当然怕,可是天天吃野菜你们会长不高的。”
华羿摇了摇头,十分懂事地道:“我们不怕长不高,我们只要娘亲好好的。”
“放心吧!娘亲不会有事的,不还有阿十么?他会保护娘亲的。”说罢,又推了一把某个正盯着手里空碗发呆的人问:“是不是?是不是?”
“嗯,我会游泳。”虽然,他现在身中奇毒浑身无力,要下水救人真的很成问题,可是,看华青弦那眼色使得那样扭曲,他要再不配合,恐怕她会直接将手里的面碗盖到自己头顶。
听他答得肯定,两孩子总算是放下了心,只是,各自看向华青弦的眼神,却多了几分莫名。娘亲真是越来越奇怪了,自打大病一场后,饭做得好吃了,衣洗得干净了,就连骂人也都有气势了,现在更是连水都不怕了,难道生病还可以让人转性长本事不成?
在两孩子红外线一般的眼神注视下,华青弦坐不住了,心虚地收了碗后,便自动自发地刷锅洗灶去了。
忙完一切,终于全家出动,齐齐觅食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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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没文化,真可怕
领着大大小小出了门,没走多远华青弦就在草地上发现了许多地见皮,这种东西雨后很常见,是很难得的美味。
出门大捷,华青弦欢快地捡着地见地,一边捡还一边指挥的自家的两个小劳力,俩孩子也不懂,反正娘说捡她们就捡,只是捡着捡着,终还是忍不住小声在嘀咕了起来:“娘亲,为什么让我们捡这个啊?”
“当然是吃了。”
听到这话,俩小家伙瞪大了眼,张着的小嘴都能塞下两个大鸭蛋了:“这个也能吃?”
“当然了,不但能吃还很美味呢!”
看着手里长得烂兮兮的东西,阿十脸也绿了:“你别胡来,俩孩子还小,万一吃坏了肚子可怎么办?”
翻他一白眼,华青弦毫不留情的反击道:“我胡来?你自己少见多怪,不认识好东西罢了,不信你随便找个人问问,看看这地见皮能吃不能吃吧!”
“问就问。”
说罢,阿十不服气,竟真的捡起一块地见面朝着不远处正向她们走来的两人个迎了上去。待得那两人走近,华青弦才发现是王大兴和他媳妇王玉娘。
“大兴兄弟,这东西能吃么?”
背着鱼篓,王大兴诧异地看着阿十手里的地见皮,奇怪道:“这是什么?”
“喏!就地上长的那个。”阿十随手一指,王大兴和玉娘于是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王大兴看罢只是撇了撇嘴,玉娘却惊叫了一声,道:“唉呀!这个咋能吃呢?长得黑不黑绿不绿的,保不定有毒,你们还是别吃了吧!”
看他们的表现不像是装的,华青弦也悄悄靠了过来,瞅着玉娘问:“玉娘,你真的不认识这个?”
玉娘嘴皮了翕动了一下,似是想说什么的,最终什么也没有说。想来还是为了那天她哭丧的事情心里有别扭,所以不太想搭理自己。华青弦自知理亏,也没怪人家不理自己。只笑着又看向王大兴。大兴是个实诚人,憨厚一笑道:“嫂子,要是真的缺粮食,晚上我再给你们家送点玉米面过来。”
“大兴,你的好意嫂子心领了,家里暂时不缺粮,不过,我还是想问问你,这个东西你真的没吃过?”
“没有,长得这样丑,谁敢吃啊!”
点点头,华青弦再度将目光转向了王玉娘,非常诚恳地问道:“玉娘呢?你有没有见人吃过这东西?”
第二次被点了名,玉娘也不好再装没听见,只轻轻摇了摇头,瓮声瓮气地答道:“没有。”
“…”
没文化,真可怕!
暴殄天物有木有?没有口福有木有?这么好的东西她们居然没吃过,还当成是毒物。不过,也怪不得她们见识短,毕竟这是个落后的小山沟,她们的对吃食的印象都还很传统,况且,地见皮这东西长得也确实够渗人,要不是她从小就吃着这个长大,怕是也不敢轻易尝试的。
华青弦没有再说话,玉娘也没有再开口,一时间,气氛有些冷场,都是乡里乡亲的,王大兴也不想两家人因为点误会闹得没法相处,于是又打着圆场道:“嫂子,你别发愁了,我一会抓了鱼再给你送几条去。”
“不用了,阿十昨日借到了米面,家里有东西吃,我带孩子们出来是想挖点野菜,你们要抓鱼就先去吧!”
“那行,我们先走了。”
王大兴拉着自家媳妇刚要走,华颜又抬起小脸高声问:“娘亲,你不是也说要抓鱼么,怎么不跟大兴叔叔一起?”
“嫂子,你也想抓鱼吗?”
这个时候,华青弦真是要多尴尬有多尴尬!她那个不会看脸色的乖女儿啊!就不能少拆她一回台么?要抓鱼什么时候不能抓,干嘛要跟着王大兴?她能抓得过他么?要真跟着人家走了,岂不是摆明了想要蹭鱼吃?
嘴角抽搐间,见玉娘又拧了眉,华青弦连忙讪笑道:“我哪会抓啊!就是想钓几条,不过不急,先带孩子们摘点槐花再说。”
“摘那个干嘛?”
“吃啊!”
一听这话,玉娘的脸色也不好看了,却是有些心疼地看了看她身边的俩孩子:“嫂子,花怎么能吃呢?还是晚点让大兴给你送点玉米面过去吧!”
玉娘是个善良的好姑娘,这句话说了出来,也就代表着真的不怪她之前的缺德无良了。不过,面对着她的大度和坦然,华青弦突然觉得她好像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干嘛这么奇怪地看着我,你们昨日个不也吃了么?”
“我们什么时候吃过花了?”
“我不是让大兴端回去几张饼么?你们没吃?”
“吃了啊!味道可好了,大兴吃完念叨半天了。”话到这里,玉娘又想起那碗自己才尝了一口便被王婆子强行端走的兔肉,无不感慨道:“还有那兔肉也是,不知道嫂子是怎么做的,那香味儿把我婆婆都引来了…”
似乎是觉着自己说了不该说的事,玉娘收了口,不好意思地看着华青弦一笑,笑罢,又好奇地问了一句:“嫂子这么说,难道那饼是花做的?”
“对啊!我做的槐花饼。”
“…”
“所以,槐花能吃你们也不知道。”
这话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其实在现代吃槐花的人也多在北方,南方人吃这个的也很少,所以,不知道这个能吃也不奇怪。不过,他们不知道的越多,华青弦的脑子里想到的事情也就越多,想来想来,头顶上便突然冒出了灵感的小灯泡。
许是华青弦的表情太奇怪,王大兴又摸了摸自己的头,憨憨地解释道:“倒是知道那槐花芯是甜的,却没听说还能做饼吃。”
“大兴,这槐花是你们不吃还是这地儿的人都不吃这个?”
“应该是都不吃吧!反正除了嫂子,我是没见着谁家吃这个。”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本还有些一筹莫展的华青弦,在听完王大兴的话后,终于有新的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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