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活宝这么一闹,气氛好到不行。连最初的陌生感和拘谨都散去,落凡从厨房拿出一箱罐装黑啤,一群人吃吃喝喝好不热闹。
卧室里的电话响起来,我关上门去接,是长沙的号码。
“喂?”
“……”
“赵寻吗?别搞得那么神秘。还算你有良心知道给我打电话。”
“你跟赵寻还有联系吗?”
这个声音那么熟,我有点恍如梦中:“夏珏?”
“嗯,是我,你还记得我的声音啊,我真高兴。”她的笑声像流水一样淌过来,“你的号码是我打电话去你爸爸家要的。阿姨还记得我,听说我找你,还很高兴。不过,你大概不想听见我的声音吧?不过我们以前约定过,以后结婚的时候,一定做对方的伴娘,对不对?不管你相信不相信,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真的是想做你和若薰的伴娘的。”
“我相信。”
“是吗?”夏珏怔了怔,像是在想什么,随后说。“今天我结婚了,伴娘是我的大学好友,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你一声。”
“祝你新婚愉快。”
她笑了:“阿萱,恨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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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恨。”我说,“你比我可怜。”
我把电话挂了,在床脚坐了很久,把脸埋在双臂之间。
我真的一点都不恨夏珏,不过她恨我。一直到现在,婚都结了,也完成了她最后的报复。
我们曾经是那么好的朋友,在最单纯的年纪相遇,把所有美好的情感都分享给了对方。只是成长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让我们面目全非。而友情却是一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蚂蚁,可以瞬间腐朽变成白骨,也可以历久弥坚变成琥珀。
落凡走进门,奇怪地问:“你是猫头鹰吗?还能夜间视物?”
“别……”我说,“别开灯。”
他走过来,声音放软:“谁来的电话,怎么了吗?”
“是夏珏,她结婚了。”
落凡不再问了,好像有点失落,也挨着我坐下来,突然变得很安静。过了一会儿,他问:“你想抽雪茄吗?”
“可是你不是说再抽就不要我了吗?”
“今天是平安夜,就今天可以。”他出尔反尔也不是一回两回了,轻车熟路,一点惭愧的样子都没有,脸皮真厚。
雪茄是他放在床头柜最下面的抽屉里,不放心地数了数,一根不少,他才满意了。明目张胆的不信任,我不跟他计较。上次我们去逛街看见一个卖火柴的店子,盒子很漂亮,还有中国天安门和横渡铁索桥的图案。店主大叔趁着下午人少,便靠在门边划了根火柴点雪茄。有种闲云野鹤的气质。我几乎看呆了,抱了一堆火柴回来,气得落凡绷了两天的脸。
火柴燃烧散发着淡淡的硫黄气息,明暗之间他捧着小小的火苗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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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唇边,半眯着眼,黑睫下的阴影安静又神秘。
他点燃了才放到我嘴边,道谢是不用的,我对他笑了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
“你今天可以哭。”他说,“因为是平安夜,可以多愁善感。”
“是吗?这也要挑日子?”我挺惊讶,“你告诉我,今天还可以做什么?”
“只要不杀人放火,做什么都可以,因为是平安夜。不如我们来玩真心话大冒险,用石头剪刀布来决胜负。”
因为是平安夜。
“好吧,来玩。”我伸出手,“石头,剪刀,布!”
我抽了抽嘴角,他的剪刀明晃晃的,一刀剪在我的手指上,杀人不见血。
他说:“你选择真心话吧,你说,你是不是还想着离开我?”
哪有这样的,不是应该自己选择的吗?
我不跟他计较,我摇摇头:“没有,我发誓。”
“哼,是不是因为顾若薰结婚了,你才这么说的?反正你的信誉已经透支了,我才不相信。”
他一把脸扭一边去,我就知道他又在怀疑我。不过我宽宏大量,不跟他一般见识。我好笑地摇头:“你误会了,夏珏结婚了,可不是跟顾若薰。我太了解她了,如果是若薰,她就不会给我打电话了,她巴不得我永远也不知道呢。她只是故意让我觉得是若薰,想让我难受。”
“你拆穿她了?”
“没有,这是她最后的报复,就让她得逞一次吧。”我笑着说,“她毕竟曾经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当是我送她的结婚礼物。”
“你缺心眼!”
“是啊。”我也是有脾气的,“喂,不要赢了一次就不玩了,快点,我还要玩。”
他嗤了一声,顿时也来了兴趣,石头剪刀布,他的小石头砸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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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剪刀。为了防止他破坏游戏规则,我连忙说:“我选择大冒险!”
“好,脱了衣服主动骑我身上来。”
还敢坐地起价,真不要脸。我咬牙妥协:“我要求延时执行!”
“批准。”他笑的身心愉快。
这次剪刀石头布,何落凡的布包住了我的小石头。我连炮轰他的心都有了,咬牙说:“真……真心话!”
落凡的手包着我的小拳头,敛下眼慢慢地问:“萱萱,你恨我吗?”
我顿时不笑了,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他苦笑一下,眼垂得更低:“那你爱我吗?”
我静静看着他,这次没有摇头。只是眼睛慢慢地流出眼泪来,落在我们交叠的双手上。他怔怔地看着我,见我哭的越来越厉害,好像全世界的雨都落进我的眼睛里。
心里下的雨终于灌满了我的身体,然后从眼睛里溢出。
落凡的眼睛越来越温柔了,他像是明白了,脸颊泛红,有点笨拙地抵住我的额头。
“我一定不会丢掉你,你也一定要爱上我,知道了吗?”
我用力点点头。
“我一定是疯了,你这么没信誉。”
“以后会有的。”
“不可能。”
“我会让你安心的。”
“少骗人了。”
虽然这么说着,他还是用力抱住我,好像他的怀里不只是我,也不只是爱情和责任,而是他的未来和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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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不是白骨,是琥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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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我的灵魂宣誓。
我欠你这辈子,欠他下辈子,我一定准时兑现,绝不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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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09年的夏天,慢慢云层之上,是从天堂而来的七彩霞光。
我离开家乡四个年头,飞机降落在长沙黄花机场时,所有的一切都回来了。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可是又陌生。这个城市还是我们当初的城市,可是人已经不是当初的我们。
我突然又想起了顾若薰,如潮水一般,不可抑制地想念他。
他就像我生的一场大病,被身体牢牢地记住,每一滴血里都有属于他的记忆。
我们相识相爱的地方,这座学校的变化让我迷惑。有了新教学楼,面孔也都是新的。老师都换了一批。学校里那几株更高大的泡桐树,枝繁叶茂,也绽放过我们最纯白的年华。我站在树下想起十七岁的我色胆包天地跟顾若薰求婚。他红着脸,红着眼,狼狈又感动说不上谁比谁更傻。
筱筱说:“姐姐,你在找若薰哥哥吗?”
那一瞬间我哭得无法抑制,像个傻瓜一样。
连悠悠都看得出来,何况是心思比头发还细的落凡。他这么多年来都不肯好好信任我,即使我们要订婚了,他也还是骂我没信誉。骂就骂吧,反正也只有他会骂我,也习惯了,又不会少块肉。这几年落凡在我的父母心中的地位已经高于一切,只要落凡说我不对,全家人都帮着他骂我。
他才是儿子,我是儿媳妇。
只有筱筱最爱我,尤其是他闯了祸,需要收拾烂摊子的时候。他同学打闹着玩,不小心把一个女孩子从楼梯上撞了下去。我在办公势力跟他的班主任针锋相对。外面围了不少孩子,筱筱抱着肩靠着桌子,那笑容真是能让小女生们集体晕倒。我猜走廊里那些来来去去,反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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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去去的女孩子不是尿频,只是为了看我弟弟。
回去时我开着父亲的小车,他从后座伸出手搂着我的脖子不撒手。
“筱筱,你交女朋友了?你们老师说你有早恋倾向。”
“别开玩笑了,哪个能比得上我姐姐。我最爱姐姐了,姐姐我爱你,我爱你。”被十六七岁的漂亮少年抱着示爱,心里有点飘飘然的。我叹口气说:“不行啊,咱俩乱伦的话,妈妈一定会把我杀掉的。”
他扭来扭去的撒娇,在我脸上啾啾献吻,我的血压啊,小倒霉孩子。
回到家父亲和阿姨在准备请帖,订婚宴也丝毫不含糊,因为我们决定订婚以后就去国外旅行结婚。落凡的家人都不在意形式,只有他姐姐会过来,还有一些北京的朋友也不放弃机票报销白吃白喝的机会。
我打电话给赵寻,约他出来见面。
毕竟他是我最好的朋友,虽然也心照不宣地有四年不联系,可是最初的就是最初的。我们的友情变成了琥珀,而不是白骨。
他现在是外科大夫,专做心脏手术,听林叔叔说他很优秀。我一直知道他很优秀。也知道他落手多狠,切人跟切豆腐一样。在茶馆碰面,他帮我叫了一杯喷香的碧螺春。
“阿萱,你更漂亮了,果然是英国的空气好嘛。”
“呦,嘴巴真甜,小心让你女朋友听见,会活剥了我。”
“不错啊,会挖苦人了。”赵寻带着大男孩的顽皮,“你不知道,四年前你离开时简直就是死气沉沉,根本就是会走路的僵尸新娘。”
“那也比你强,身体里住着一个八十岁的灵魂,现在应该有一百岁了吧。”
“哈哈,不管怎么样,我祝你跟何老师修成正果。你运气怎么就那么好,碰见的男人一个比一个好,这几年我都快爱上他了。”
“算了吧,你要是能掰弯,你早爱若薰了。”
这句话说完,我们同时愣住。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终于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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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笑了。他清了清嗓子,不知道怎么就不说话,表情有点伤心。
他说:“对不起,阿萱,我有件事没告诉你。”
我愣住了,不知所措地望着他。
他低着头,眼圈越来越红:“我觉得这件事我应该告诉你,若薰……他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的意思,就是……没了?
我低头看着玻璃杯里的茶叶沉浮着,嫩嫩的芽在水中褪色,喷香扑鼻,就像一个人最好的时光。
可是已经不在了。
“阿萱,你没事吧?我只是觉得,这件事你最应该知道。”
我摇摇头只是问:“怎么回事?”
赵寻叹口气:“你知道的,他的身体本来就受到重创,很不好。他的内脏机能差,一定要好好养着。他的外公在本地开发楼盘,他也来这边工作。像他那样拼命地工作是不行的,而且他身体一直不太好,他的家人也没有很注意。几个月前他加班回家的路上,开车经过黄兴路在那里停了一下,别人以为他趴在方向盘上休息,可是他一直没动,也叫不醒,等医院的救护车赶到已经太晚了。”
“那里有黄兴铜像呢,他还以为会有人等他吗?”我微微笑了一下,“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赵寻心痛地看着我。
最近我经常感觉半夜有人拍我睡觉,还会哼歌,跑调跑得很厉害。我知道是若薰。以为是梦,或者是其他的。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什么。这个世界上少了他,或许别人不知道的,但是我不可能毫无所觉。所以这一刻,我没有太多的震惊,只有被证实的虚脱感。
“阿萱,你没事吧?”
“我没事,这样也挺好。若薰他太单纯了,因为单纯,所以才会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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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他只想着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却不行,我还要父母,要朋友,什么都想要。你看,欲望就是这么丑陋的东西。可是落凡连这样的我都肯要,甚至不在意我心里有别人,这何尝不是一种孩子气的天真。我已经辜负了若薰的单纯,我不能再辜负落凡的天真。”
赵寻似乎明白了我的想法。
他不再说话,只是慢慢地握住了我放在桌子上的手。
他说:“阿萱,如果什么都想要,那就什么都得到,往前走,别往后看,即使背后尸骨成堆。”
我忍BBS.JoOYOO.NeT不住笑了:“你以为我真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吗?”
他也笑了:“那是夏珏对你的爱称呢。”
“是啊,你现在找女朋友还找她那种类型的,你还真是长情。”
“都十年了,那么久了。”
我眼睛一热,望向窗外的一片暖阳,原来都那么久了。
订婚仪式前一天,我拉着落凡去了一个地方。
他的脸色很臭,在我买红玫瑰时,也捏着我的鼻子说我没脑子。他现在是太阳,我是借着他的耀武扬威的月光,我得巴结他。我们开车穿过乡下一样的郊区,直接到了那个山清水秀的地方。
我知道若薰一定喜欢这里,这里很安静,也很漂亮。
我把红玫瑰放在他的墓碑前,用手绢把他的照片擦了又擦。他的身体在这里,可是我知道他不在这里。
我一直低着头,落凡说:“别难过。”
很没力度的一句话,我抬起头脸上有微笑,我说:“我不难过,落凡,现在当着若薰的面,我请你相信我一次吧,虽然我信誉不太好,但是我会让你幸福的。我会重新练拳道,强身健体,好好保护你。”
“真的吗?”落凡敛下眼,有点高兴,“那,那以后还拜托你保护我啊。”
我怔了一下,仿佛看见十七岁的顾若薰敛下眼说,那以后还拜托你保护我啊。
那是,我说的是——
我握住落凡的手:“我保护你,一定保护你。”
我对我的灵魂宣誓。
我欠你这辈子,欠他下辈子,我一定准时兑现,绝不延期!
我喜欢上幸月萱是很偶然的事。
她出现的时机并不好,母亲在家里发疯砸完东西跑出家,我出门去追,被邻居家的夏珏逮住。我对吵吵闹闹的女生没有什么好感,所以对夏珏这个难缠精,避之不及。我维持好礼貌跟她告别,却听她喊:“阿萱,若薰受伤了,这个你擅长,我们去楼上处理伤口。”
我这才发现藏在冬青后面的一颗黑色的脑袋,被夏珏一叫,有点不好意思地躲过我的视线站起来。我一下子就认出她来,是隔壁班的女生,曾经有过一面之缘。那时,她也许是因为迟到,被老师在楼道里罚站,却胆大包天地盘腿靠着墙壁看小说。我抱着作业出门,她抬起头。
非常标致的一张脸,像打了柔光灯,眼睛的神韵尤其漂亮,带着一股子虚怀若谷、与世无争的安静。
只不过是匆匆一憋,我就记住了她那双眼睛。
我不太明白,这样安静的一个女孩子却跟夏珏这个疯丫头好得穿一条裙子。或许是因为在她身边会有莫名的安全感,又或许是闹中取静,她与夏珏配合得相得益彰。所以每次夏珏软磨硬泡把我拉到她家一起做功课,我也少了一点不情愿。
她像水,明明那么珍贵,却因为平凡而自卑。
人是离不开水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可是我渐渐地开始觉得渴,渴得喉咙冒烟。
大嘴巴夏珏说她是跆拳道黑带,曾经赤手空拳教训过恶劣的同学时,她窘迫得脸都红了,有点被拆穿的咬牙切齿。那样子多有趣,我说,你那么厉害啊,那以后还拜托你保护我啊。
她立刻就认真地说,以后我保护你。
不知道为什么心跳得很快,我的脸一定是红了,原本的玩笑话像承诺一样牢牢订在心底。是烙印,她打上的,她是个狠角色。可是之后她却不看我,她跟赵寻同进同出,相亲相爱,连他吃剩的东西都不嫌弃。
我开始嫉妒了,我喜欢上她了。
那年是百年难遇的大洪水,每天都有大坝决堤的谣言传出。那天是幸月萱去跆拳道比赛回来的日子,我们在同一个补习班,只听见有人喊“大坝垮了”,每个人都惊慌失措地逃走。我觉得幸月萱一定会傻乎乎地来学校,所以我跑到门口堵她。那么多人往外冲,唯独她发疯一样往楼上跑。我追得很辛苦,在教室门口抓住她的手。
第一次握她的手,柔软细滑的手,我握住就再没放开。
后来每次想到那一天,我就会觉得幸福,在我握到她的手时,我眼中那种如释重负的满足,让我幸福得快要喘不过去。原来这就是幸福。我安安静静地长到十七岁,没有父亲,母亲并不疼爱我。从小就被夸奖乖巧懂事,努力变成让母亲觉得骄傲的孩子。
可是,从来没有幸福。
原来幸福是可以揪着心脏的,幸福到极致便是不知所措,而后便会感觉到疼。原来喜欢一个人,会有那种心脏快裂开的甜蜜的疼。
在漆黑的楼道里,灯光从缝隙里散开在楼梯上,她的脸模糊不清。她考了好分数第一个是想着给我看的,像个在讨表扬的小孩子。我揉她的头发,她拽下我的手,不知道怎么的就变成面对面拥抱了。黑漆漆的是眼,白生生的是脸,水嫩嫩的是唇。她没往后躲,大眼睛瞅着我,瞅得我想咬她。
我问,喜欢我吗?
我想我的脸一定红得不成样子,她还是看着我,终于我做了件很卑鄙的事,在她开口之前,凑过去吻了她。那晚的全部记忆,都陷在她柔软的唇里,脑子里持续燃放着烟花。她还是看着我,脸红红的,像头害羞的小兽。
我们相爱了。
十七岁,已经很晚了,在她慢慢变成漂亮的大女孩的时光里,我没有参与。不过,等她慢慢变成老婆婆的样子,我会一滴不漏地收藏。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再遇见让我这么喜欢的人了。这么一直一直想着这个有点傻的女孩,想着她傻乎乎地折了一枝泡桐花跟我求婚。明明很害怕被拒绝,手都在抖,眼神都在抖,可怜巴巴的,还在装着无所谓。无论多么自卑,多么的沮丧,还在拼命拼命地想着给我并幸福的傻乎乎的孩子。
每次想着这样的她,都会难过。
其实她真的够好了,学习差点有什么关系。她那么执着地保护着我,拳脚功夫那么漂亮,像个小女侠。
可是……她从来没想过要保护自己。
那么爱一个人怎么可以呢?像笨笨的乌龟丢了自己的壳,把最柔软的部分都祼露在我面前,不怕伤害,也不要任何退路,把一切都交给我。每次看到她那笨笨的温柔的样子,我真会痛,痛得想哭,想要把她揉进骨血里,只属于我一个人。
她太好了,太好了。
我想等到我可以负责起她的人生的那一天,把这个孩子收纳在我的壳里,外面风吹雨打,有我保护她,什么都不怕。
可是我们还是分开了。
不是分手。
而是悄无声息地分隔两地,许多话没来得及说,许多事没来得及做,来不及。
现在想想,那时候真的太年轻了。那件事情发生得措手不及,之后母亲强硬地将我带去外婆的老家厦门,对她来说儿子就像棋子,想挪到哪里,就挪到哪里。我无力抗拒很多东西,年龄和心智让我只能走在母亲安排的道路上。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那是一生都难以抹去的侮辱。
真的,太年轻了,年轻到没有勇气,只有满满的恨意。
我像许多的混蛋男人一样给了喜欢的女孩子一堆美丽的承诺,不过是海市蜃楼。我终究让她自己一个人满怀希望地去了北京,那里却没有我。我几乎能想到她多么艰难痛苦,却隐忍着,倔强得像头小驴。
她就是那个傻得说都说不出来,只会委屈自己的笨孩子啊。
我知道,对一个人情根深种是什么样的滋味。
食不下咽,精神恍惚,自责而痛苦。我的身体越来越差,本来就在娘胎里前天胃发育不全,这么一病,人都被掏宝了。夏珏说,你这样下去她也是看不见的。她知道什么,我才不要她看见我这个样子,没用的窝囊的,病恹恹的样子。我讨厌夏珏,无比讨厌。可是我还是下决心好好养病,坚持吃药,吃饭,行尸走肉般。
因为,我还是想见到那个孩子,看她过得好不好,只看一眼也好。
不谈看情的,纯粹的远远看她一眼就好。
后来她发生了很多事,她最狼狈,最痛苦时,身边伴着另一个男人。而我身边也是有一个女人的,那个女人缠着我喋喋不休,她是母亲派来的间谍,她有家庭的支持。如果说以前是好朋友,现在算什么呢。她又不是那个我爱到心头肉里的孩子,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我听见夏珏与那些所谓的高中同窗幸灾乐祸地议论她,她打了人,她被退学,她与老师厮混。她们都唯恐天下不乱,把我当成宝贝的孩子放在地上踩个稀巴烂,我捏紧了拳头咬牙一声不吭。
后来我就看见了那个混血的男人,挺拔俊美,有一双勾魂摄魄的绿眸。他看着我的时候,很清晰的敌意,绝非善类。他把自己的围巾解下来给她围上,拉着她的手。她对那个男人笑,真漂亮,带点羞涩的天真,我嫉妒得要命。
以前就是这个样子,她对谁都好,不是真的爱情,我这么安慰自己。
可是为什么那一刻我清晰的感觉到,这个男人会把幸月萱从我的生命中抢走,连根拔除呢?
那一瞬间,我内心绝望着,荒芜成一片沙漠。我干渴,喉咙冒烟,可是那个男人捧着我的水,慢悠悠地放在唇边,准备吃干抹净。
呵,我就是这么个没种的男人,每次说要放开她,让她过自己的生活。可是还是忍不住去看她。她越来越美,只是瘦得可怜,在道馆里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她的酒量还是那么差,喝了两杯就在日式餐厅外的沙发上缩成一团,可怜巴巴的小虾米。她看着我,清醒无比的外表和烂醉如泥的大脑,她像个小贼一样笑,若薰啊,你老在我梦里捣乱。
我的眼泪轰然炸开,你这个笨蛋,我到底,到底欠了你多少?
真的,太喜欢一个人,也是一种病,我已经病入膏肓。可是我只能把她赶走,我能怎么办呢,连我自己都没自信给她幸福的时候,只能把她赶走。可是那孩子到底能有傻啊,不仅傻,还愣,一声不吭地跑去做替身演员。有一天我安排的眼线跟我说,有个替身演员烧死了,房间号就是她的那个。
以至于后来中间的过往我都不再记得,我只记得自己很平静,只想着把她的骨灰带回来,然后陪她一起去另一个世界。
内心的那种虚无的黑暗的幸福感,在看见她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时,彻底崩溃了。忍不住了,装不下去了,也放不开了。我已经离开她四年了,再不相爱就老了。
她真的一点儿没变,又剥掉自己的壳,乖乖地陪在我身边。真的太幸福了,每天都像是偷来的,世界末日一样的惶恐的幸福。她的身体那么漂亮,在我的怀里,那么乖,看着我笑,傻傻的。
我没有再敢提起那个绿眼睛的俊秀男人。只要牵扯到他,一切都是不对劲的。她对他的感情并不单纯,他们曾经做过恋人,后来亦师亦友。因为那个男人对她好过,所以她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她什么都能忍,即使委屈。
可是没有男人在长久接触后,不沉醉在她那双岁月静好的眼睛里。
当我看见他亲吻她的照片里,全身刺痛,痛得无可抑制。我愤怒,水沮丧,甚至眼睛发热。她像做错事的小孩那样安静,不辩解,也不惊慌,只是认真地对想看她笑话的人说,我愿意跟着他,即使他有妻子,我什么都不怕。
所有的痛好像都被这一句话填平了,那些自私自利的人怎么能懂得她的珍贵。什么家人,什么朋友,我全都不要了,苍天可鉴,我顾若薰此生唯一所爱的人只有幸月萱。只要我带着她离开,去一个那个狐狸眼男人再也找不到的地方,任何男人都找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