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残余的晚霞,渐渐褪了颜色,窄窄的河道,水波无声无息,像是一条青色的带子。小桥流水榕树,构图完美的一副画,俊美的青年嵌在画里,对着水面出神,并没有看见她。
水面映过归巢的鸟影,转眼间,将这幅好看的画给破了。一滩鸟粪落在他的胳膊上。
那一刻他的表情,让佟夕忍俊不禁差点笑出声来。
聂修皱着眉,往口袋里一摸,没带纸巾,于是抬着手臂,打算先用河水洗一把。正要下台阶,忽然从桥上下来一个少年,递他一张面巾纸。
穿着T恤衫和短裤的少年站在最后一节台阶上,还比他低了一个头,聂修垂目一看,不觉一怔。
因为背着光,灵气逼人的面孔,有点朦朦胧胧,漂亮的不似真人。是一种介于男生和女生之间的中性美,雌雄莫辩,不可方物。
聂修说了声“谢谢”,接过面巾纸的同时,飞快的朝着少年宽大的T恤衫瞄了一眼,不敢细看,也不敢多看,匆匆一眼,嗯,好像貌似是个男生……很平。
佟夕在他接过纸巾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他食指上的痣。突然灵光闪现,终于想起来为何看着他眼熟。竟然是浠湖春天的走廊下,那个撕纸币的少年。
这可真是不可思议!怎么会这么巧?
恰好这时,佟春晓打完电话,在桥边叫了声七七。
佟夕应了一声,转身跑回去。
聂修本来已确定少年的性别,此刻看着那道纤细的背影又疑惑了一下,一个男孩儿叫七七?
这一段小插曲,很快就淹没在如水的岁月中。两人各自在自己的世界里过着各自的生活。
江家的老房子交给一位亲戚关照者,大门紧锁,院墙里的石榴树长的特别高,结的石榴从院墙外都能看到。佟夕偶尔路过,会想,这些石榴会不会有人来摘,不吃可就浪费了。
度假村的项目启动之后,佟夕时不时的听见叔叔和婶婶聊天提起,说到几个地痞背后指使被征地的农民坐地起价,在工地上闹事,被沈希权带了人过去收拾的服服帖帖。
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有沈希权在这里可以解决很多问题,近海集团只需要投钱,其他有一切都交给沈希权打理,倒是省心省力。
沈希权忙起来,佟夕难得见到他一面。很快到了春节,佟鑫回家过年时,沈希权为了感谢他的牵线搭桥,送了极丰厚的年礼来酬谢,和他同来帮忙搬礼物的是一位年约三十的年轻人,名叫蒋文俊,是监理公司的工程师。
佟建文一看蒋文俊仪表堂堂,再一问大学毕业,目前还是单身,当即便动了心思。
兄嫂不在,两个侄女的事情少不得他多费心。佟春晓已经二十七岁,在浠镇算是老姑娘,和她同龄的单身男人,有点出息的考上大学便不再回乡,留在镇上的便是没念过大学的。佟建文想给侄女介绍个对象,都找不到人。
蒋文俊仿佛是从天而降的一个良人,条件和年纪都和佟春晓再合适不过。那天,佟建文对沈希权格外的热情,约请他晚上来家吃饭,并特意邀请蒋文俊也一起过来。
沈希权从十二岁起便开始独自生活,熟知人情世故,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已炉火纯青,佟建文的心思,被他一眼看破。他笑吟吟一口答应,回去的路上还对蒋文俊说,工地上条件不好,不如来他家过年,反正他一人在家,两人可以做个伴。
蒋文俊家在外省农村,春节不打算回去。于是,回工地上收拾了两件衣服带着洗漱工具便来了沈家。沈希权正翘着腿看股票,电脑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七八个烟头。
蒋文俊笑道:“沈总也炒股票?”
“我上学那会,在镇东头开了个网吧,自己晚上过去看场。闲着无聊,我又不爱打游戏,就琢磨着怎么挣钱。后来知道有股票这个玩意,就研究K线图,混论坛看技术贴。慢慢摸出点门道。”
蒋文俊如同找到知音:“巧得很,我也炒股,不过平时太忙,没空看盘,都是选一只股票做长线。”
沈希权递给蒋文俊一根烟,笑着说:“有一次也是运气好,买到一只股票,恰好碰上重组,停牌三个月,开盘后一口气二十四个涨停板,那是我生平发的第一笔财。”
蒋文俊露出惊慕的表情:“沈总好手气。”
沈希权颇为感慨的笑了笑:“人生向来都是有得有失,可能是上天看我父母双亡格外关照,这些年倒是运气一直不错。”
蒋文俊在沈家喝茶闲聊,度了半日清闲时光,傍晚时分,沈希权如约带着蒋文俊去对面的佟家吃饭。佟春晓和周余芳在厨房里准备晚饭,佟夕听说有客人要来,也搬了小马扎坐在灶台前,帮忙择菜剥葱。
蒋文俊和沈希权出于客气,走到厨房门口,探身问要不要帮忙。周余芳笑吟吟说不用。
这是佟夕第一次见到蒋文俊。人如其名,文质彬彬,容貌清秀。
佟春晓正在杀鱼,抬眸一看沈希权身后站着一个陌生人,不禁多看了两眼,手里的鱼从案板上滑了出去。那条鱼在地砖上垂死挣扎,好巧不巧的蹦跶几下蹦到了蒋文俊的鞋上。
蒋文俊弯腰捡起鱼,递给佟春晓。
佟春晓不好意思的笑:“把你鞋子弄脏了。”
蒋文俊忙说:“没事没事。我这鞋子便宜的很,还不及这条鱼贵。”
两人说话的功夫,周余芳的目光在他们眉眼间来回打了个转,心里暗暗高兴。以过来人的经验,她看出这两人对彼此的第一印象不错。
那个春节,蒋文俊便住在沈家。沈希权每天都叫佟鑫过来打扑克牌或是打麻将,三缺一顺便叫上佟春晓。
佟春晓在出版社工作的时候,身边同事大都是女性,二次元的朋友更是一色的女人,难得有机会接触异性。而蒋文俊出身农村,家境贫寒,毕业后就一门心思的想要挣钱在T市立足,再加上工作忙碌,也一直单身。
两人都处在三十而立的年纪,选择伴侣的时候都很理智。不是一见钟情,也不是日久生情,心里考量了彼此的情况,接触,了解,交往,继而相恋,其实和相亲差不多。
佟春晓在偌大的T市没有找到恋人,却在小小的浠镇,碰到蒋文俊,这只能说是缘分。就像莫丹偶然来浠镇写生,和沈希权一面之缘,却在日后成了夫妻。
佟春晓和莫丹同属于温柔美丽型,认真讲来,佟春晓更成熟睿智,宜室宜家。
佟夕一直遗憾沈希权没和姐姐成为一对,后来有一次问起沈希权,为什么喜欢莫丹,不喜欢她姐。
沈希权想了想说,首先两人要有缘分,其次,若要长久维持,彼此之间的仰慕和欣赏必不可少。莫丹崇拜他,看他的眼神,如同盖世英雄。
佟夕明白他的意思。
佟春晓母亲病逝后跟着外婆生活,父亲常年不在身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独立,她克制而理性,她不可能像莫丹那样,在沈希权面前变成娇滴滴的公主,被他宠爱娇养。
她在教育佟夕的时候,总说你不能依赖别人,一切都要靠自己。即便是父母,也会随时撒手离开你,这个世上唯一能依赖的就是自己。甚至她提醒佟夕,不要对别人投注太多的感情,否则失去他的时候会非常痛苦。
佟夕体会过失去父母的痛苦,所以对佟春晓的话,有很大程度上的认可。但是感情并不能自由掌控,后来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聂修的时候,隐隐有些害怕。有一次约会的时候,就情不自禁的说,我不能太喜欢你了,不然将来万一分手会很痛苦。
聂修当即就板起脸:什么意思,你还做好了随时和我分手的准备?
佟夕急忙解释没有。聂修气得饭都不做了,脸色比寒冰还冷。
佟夕自认理亏,默写了一首普希金的情诗作为检讨,好不容易哄好了聂修。
但是那句话在聂修心里生了根。
第11章 缘(2)
转眼过了两年,度假村建成,蒋文俊也将要离开浠镇,便和佟春晓商议一起回到T市,两人年岁都已经不小,婚事也该提上日程。
期末考试前,佟夕在台灯下写着作业,隐隐约约听见院子里乘凉的叔叔婶婶闲聊。
“我想让他俩赶紧结婚,春晓非说不急,等七七考上大学再说,我担心夜长梦多,在镇子上没有比我们家春晓更好的姑娘,可回了T市就难说了,春晓三十了不敢再耽误,你抽空劝劝她。”
周余芳说:“你以为我没劝过?可是她非要陪着七七。唉,这姐姐当得真是没话说,还不是亲的呢,同父异母都这么好。”
佟建文叹口气:“我们佟家的人都仁厚,大哥对我也没话说,这么大一片祖宅留给我一个人。”
佟夕放下笔,轻轻走到隔壁房间。佟春晓正在写稿,看到佟夕进来,目光从电脑屏幕上抬起来扫了她一眼,觉得不对头,忙问她是不是有心事,怎么噘着嘴一脸不高兴。
佟夕走到她跟前,很认真的说:“姐,你不用留在浠镇陪我,有叔叔婶婶在呢,再说我自己也会照顾自己,你回T市吧。”
佟春晓温柔的笑了笑,“七七,你是我的责任你知道吗?爸爸走的时候连句话都没留下来,可是我知道他在天上看着我呢。我要是不照顾好你,爸爸会不安心的。”
佟夕咬着下唇,什么也没说,回到自己房间,低着头刷刷的写着卷子。写着写着,卷子上的钢笔字被水渍晕开了一大团。
这辈子有这么一个姐姐这是上天给她最贵最重的礼物。即便是后来爱上聂修,她也一样把姐姐放在聂修的前面。
佟夕放暑假的第三天,佟鑫从T市打来电话。说是自己结了婚,请父母过去参加婚礼。
这个消息顿时让佟家炸了锅,结婚这么大的事儿竟然先斩后奏,领了结婚证才通知父母去参加婚礼,要不是天色已晚,佟建文能当夜赶到T市去把佟鑫暴打一顿。后来听说女方竟然是近海集团董事长的女儿许琳琅,夫妻俩都呆了,接着,佟鑫又放了个炸弹,说许琳琅已经有了身孕。
木已成舟,佟建文和周余芳也不知道该生气还是高兴,反正夫妻俩一晚上都没睡着,早上起来的时候,佟建文嘴角起了个大火泡。
一家人刚刚收拾利落,许家派来的豪车就到了街口,接他们去市里参加婚礼。夫妻俩昏昏沉沉的坐在加长版豪车中,心情极度复杂,一路无话。佟夕也觉得做梦似的,心想好奇的要命,堂哥一向老实巴交,直到大学毕业都没交到一个女朋友,怎么就突然桃花运旺到爆棚娶了一个白富美呢?
天哪,真是锦鲤一样的存在啊!
她更想不到的是,时隔四年,她和聂修在这场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的婚礼上,第三次遇见。
聂振的公司和许世安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彼此也算是朋友。但是许琳琅比聂修年长好几岁,再加上聂修打小就是个不爱交际的性格,所以和这位许姐姐见面的机会很少,但是不见面,却经常会听到大人们谈论她的事情。
独身主义者,坚决不肯结婚,而许世安夫妻俩唯有这么一个女儿,还想着要找个乘龙快婿来帮忙打理生意,继而有外孙继承家业。许琳琅完全和父母的期望背道而驰,许世安夫妇为此和女儿斗智斗勇,甚至不惜以断绝父女关系相威胁,也未能让许琳琅妥协。
聂修听到这些,心里是颇为敬佩这位许姑娘的。然而许琳琅特立独行了几年,突然有一天结了婚,而且私自举办了婚礼,没有邀请两家的家长和亲朋,只请了一帮子年轻人,就在许家的庄园酒店里简单的搞了一个婚礼。
消息传出来,众人都不敢置信。
许世安生意场上那么多朋友,独生女的婚礼自然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于是过了两天,又在T市最豪华的酒店,重新布置了一场盛大婚礼,宴请亲朋好友,为了表示尊重,还特意将新郎家的父母亲戚也一起从浠镇接来。
聂振自然也接到了请柬。聂修恰逢放暑假在家没什么要紧事,再加上也实在好奇,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肯让许琳琅放弃坚持了多年的独身主义而步入婚姻殿堂,于是便难得和父母一起出席了许琳琅的婚礼。
见到新郎的那一刻,他有些失望。这种感觉估计是所有来参加婚礼的人的同感。凭心而论,新郎佟鑫长的并不差,容貌周正,个子高挑。失望是因为许琳琅的条件太过优秀,导致众人对她的丈夫自然而然的会在心里有一个预期值,而佟鑫显然是低于所有人的预期的。
聂修心里的失望比别人更浓一些。因为他认识许琳琅的前男友裴正钧。
裴正钧相貌出众,才华横溢,和他一样,说起来还是他的学长,都是从省重点T市一高出来的学霸。后来创办的公司智毓科技,是移动医疗这一领域的佼佼者。因江若菡在省医工作,智毓科技和省医合作时,许琳琅曾经带着裴正钧登门拜访过几次。聂修对他印象很深。
这场婚礼,唯一没有那么失望的,大约就是许世安夫妇。比起女儿死活不肯结婚,目前的结局,他们已经觉得谢天谢地。再者,佟鑫的条件也不算太差,大学毕业,教师家庭,为人老实本分。
这样明显不般配的婚礼自然引起很多猜测,据说,许琳琅肯“下嫁”给佟鑫,是因为近海集团是佟鑫所在银行的大客户,两人经常有业务上接触,再加上某次饭局上佟鑫英雄救美,最终打动了许大小姐的芳心。
婚礼的豪华程度让人咋舌,但是举行仪式时,新娘和新郎都比较拘谨。聂修有超乎常人的敏锐,许琳琅看着佟鑫时,眼中没有光,不像她和裴正钧在一起时的那种眼神。他预感到这场让人意外的闪婚,可能会很快就结束。后来果然证明他都猜中了。
婚礼现场几乎全是许家的亲戚朋友和商界友人,而佟家总共只来了四个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聂修也隔着人群看了几眼。
新郎的父母,衣装朴实,表情拘谨,人群中一眼便能认出来。旁边的两个女孩,年长的应该是堂姐,清秀美丽,气质温婉。堂妹背对着他的方向,看身形和打扮,仿佛还是个学生。
腰身细瘦,穿了一件杏色连衣裙,那裙子式样复古,掐腰的百褶裙,直垂到小腿处,再加上她梳了一条辫子,从背影看,像是民国旧画报上的少女。
江若菡听闻新郎家是浠镇的,便留神看看是否认识,这一看竟发现新郎的父亲,是自己的同学佟建文。自母亲过世,她没再回过老家,时隔四年和老同学碰面,竟然是在这样的一场婚礼上,实在巧到无法解释。她带着丈夫和儿子挤过人群,上前打招呼。
佟建文骤然见到她,也惊讶不已,忙起身和他们夫妻握手,连连感叹真巧。江若菡笑道:“真没想到是结婚的是你们家儿子。”
佟建文叹气:“别说你没想到,我都没想到。”周余芳在下面悄悄扯了扯丈夫的手,示意他不要多说。
聂振察言观色,也碰了碰江若菡的后背。江若菡立刻换了话题,问起佟建文身边的两个姑娘,“这是?”
“这是我大侄女春晓,小侄女佟夕。”
佟春晓一看江若菡,果然如叔叔描述的那般,是个大美人,年近五旬却依旧风采照人。而站在她身边的聂修遗传了江若菡容貌上的所有优点,以及聂振的气派。
佟春晓文采斐然,描写男主能用尽各种形容词,见到聂修,脑子里涌上来的就只有一句:太太太帅了。
佟夕跟着姐姐后面,很有礼貌的向江若菡夫妇打招呼:“叔叔好,阿姨好,”轮到聂修,却迟疑了下,不知怎么称呼为好。像小朋友那样,甜丝丝的叫哥哥也太羞耻了,于是她很“江湖”的称呼了一声大哥。
四年不见,他沉稳冷峻,气场全开,有一种不可接近的高度。
聂修听见这把清甜的声音,心上微微一沉。
这女孩儿生的肤白如雪,眼睛深邃明亮,五官浓秀明艳,那有什么民国之风。第一印象简直大错特错。浠镇出美女,多清秀雅丽,少见如这少女般,有异域风情之美,十分的招眼。
江若菡也忍不住心里惊叹,便是整容都整不出这样一张毫无瑕疵的美丽容貌,仿佛是有些混血的模样,可是又不大明显,复古的裙子,再配上沉静端庄的气质,乍眼看去,仿佛一幅空灵的画。
佟建文记得聂修是十六岁考的大学,算着如今该毕业了,便问在那里工作。
江若菡笑吟吟答:“没上班,被学校保研了。”和每个当妈的一样,一脸骄傲和自豪。
佟建文啧啧称赞,羡慕之情溢于言表,完全忘记了自己身边,还有一位连大学还没考上的准高三生。
佟夕上一次自信心被打击的碎成渣渣还是从海参崴回来,插班到T市一小,期末考试考了个全班倒数第一。今天这是第二次。她在班里成绩优秀,一直担任班长,本来还挺自信,此刻听见只比自己年长两岁的聂修已经念完大学,还被保研,瞬间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重击。
再者,这是她见到聂修的第三面,可是对方显然是把她当成陌生人,前两次明显是一丝印象也没有。于是乎,打击变成双重。
不去想不快乐的事,也不去和别人比较,是她这些年来积攒的宝贵经验。她快就调整心情,转而去关注堂哥和堂嫂。
举行完了仪式,佟鑫带着许琳琅来见父母。佟夕激动的只想鼓掌,堂哥真棒!娶了个美若天仙的嫂子!
可惜,天仙嫂子没有接受到她火辣辣的目光,许琳琅和佟建文夫妇打过招呼之后,弯腰拉住了佟春晓她的手,挤挤眼睛,笑得十分顽皮:“你跟我来一下。”
佟春晓莫名其妙,也不知道这位第一次见面的弟媳要干什么,只好跟着她起身,走进了一间休息室。
许琳琅关上门,抱住佟春晓的肩膀,兴奋的说:“没想到你就是春瞳啊!”
佟春晓瞬间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许琳琅开心不已:“我上大学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你的书,我买了一套云水之城,现在还在家里的书柜里放着呢。”
佟春晓捂着半边脸,窘笑:“佟鑫也真是的,怎么到处乱说啊。”
网络文学刚刚兴起的时候,她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自己工作之余也顺便写文章发到网上,后来渐渐有了人气,稿费比工资还高那么一些,便萌生了专职写作的念头。
从出版社辞职之后,她到底还是心里没底,担心收入不够养活自己和佟夕,便把T市的房子租了出去,搬到了浠镇。一年的房租,足够她们姐妹俩在浠镇生活。就算她没收入,生计也不成问题。反正她只要有电脑和网络,在那里码字都是一样。浠镇环境优美,物价又低,叔叔刚好是老师,佟夕上学也有着落。还好,专职之后,她成绩不错,现在小有名气,不过她不喜欢张扬,笔名也就家里几个人知晓。
两人在房间里聊天,佟夕在座位上不时扭脸看向那个休息室的方向,看姐姐出来了没有。
聂修坐在邻座,和她的位置,成四十五度角。
她视线经过十七次,却一次都没撞到他的目光。
聂修觉得这个概率小到和他母亲和她叔叔是同学一样不可思议。在她扭脸第十八次的时候,两人视线终于相碰。
佟夕仿佛很惊讶聂修居然在看她,长眉一挑,目光顿了下。继而,对他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笑靥轻薄飞快,一闪而逝。还没等聂修看仔细,她已转过脸去。
聂修莫名的嗓子有些发干,他端起手边的玻璃杯,一口茶润下去,也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司马相如《上林赋》的那一句:长眉连娟,微睇绵藐,色授魂与,心愉一侧。
作者有话要说:写的不好请多多包涵,下周一继续更新,多谢大家捧场,祝大家周末愉快。
第12章 缘(3)
婚宴结束之后,许世安让人在酒店里安排了两间豪华套房,让亲家一家好好休息,翌日再送他们回浠镇。
这样周到体贴又毫无架子的亲家,自然是无可挑剔,佟建文却总觉得心里不安,可是又说不出来那里不对,仿佛天上掉馅饼,可是这馅饼有点太大,砸得他头晕眼花,疑似一场梦游。
佟鑫送完客人,回到酒店的房间,告诉父母他和许琳琅要去度蜜月,一会儿就去机场。
佟建文忙问,度蜜月回来后住在那儿,佟鑫说住许琳琅的娘家。佟鑫大学毕业后,佟建文在市里给他买了小房子。拿出大半生积蓄,也只够付了个首付,面积也才六十三平方。许家条件优渥,家里还有保姆,许琳琅如今怀着身孕,她父母肯定心疼女儿,不会让她住在佟鑫的小窝里。
这个结果佟建文来时路上就猜到了,叹着气对老婆说:“我怎么觉得咱儿子跟倒插门似的。”
周余芳比他想得开,笑眯眯说:“孙子都有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佟夕扯了扯佟鑫的袖子,“哥,有没有照片,一寸两寸的都行。”
佟鑫问干嘛。佟夕一本正经的说:“哥的运气太好了,回头我把你相片放文具袋里,肯定逢考必过。”
佟鑫啼笑皆非的敲了一下她的脑门,“当你哥是锦鲤啊。”
佟建文催着儿子赶紧走,别误了飞机。佟春晓和佟鑫一起下楼,她难得回T市一趟,趁这机会去出版公司和编辑面个基,谈谈新书的创作计划,还有旧书的加印。佟夕留在房间里看了一会儿电视觉得无聊,便给叔叔说了一声,到图书大厦买书去。她在T市住了两年,图书大厦是常去的地方,佟建文比较放心,只叮嘱她早去早回。
到了图书大厦,她径直上到三楼,去挑需要的专业书。暑假里人格外多,很多小朋友把这里当图书馆一样,消磨一天时光。
刚在图书大厦待没多久,就电闪雷鸣,下起了暴雨。T市的夏天便是如此任性,偶尔台风经过,整个城市一场狼藉。大雨瓢泼,下了两个小时,还没有停歇的架势,佟夕只好给叔叔打电话,让他不要等自己吃饭,她等雨停了再回去。
结果打完电话没多久,雨就停了,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困住了不少人。
聂修虽然开了车来,图书大厦却不是地下车库,露天停车场在大楼的东侧,走过去必定衣衫全湿,他有洁癖,不想淋一身湿漉漉的雨水坐到车里,回头车座椅套还要清洗,十分麻烦,于是便在楼上的图书室内,等到大雨停歇,这才下楼。
站在步梯上缓缓下到一楼,靠近门口的结账台前有个杏色的身影。他微微一怔,视线绕着她周围转了一圈,只她一个人,并未见到佟春晓。
要不要打招呼?犹豫的当口,突然从旁边窜出来两个小学生,排到了他的面前。
佟夕一如既往的不喜欢东张西望,做什么事都极其专注,等柜员结账的时候,几乎保持着同一个姿势,没有回头,也没有扭脸。全然不知道身后有人一直在注视自己。
结完账,她把书放进一个折叠的无纺布袋子里,径直右转,走出了书店的大门。
站在聂修前面的两个小孩,翻着口袋找了好久的零钱,磨蹭半天才结了账。
聂修以为这一耽误佟夕早已离开,开了车出来,却没想到在路口见到了她。她提着一个袋子站在马路台上,袋子上映着一个憨态可掬的小熊,似乎在等车。
天气不好不好搭车。他不介意送她一程,却又担心一面之缘,她不会轻易坐一个陌生人的车。犹豫归犹豫,车子开到她的旁边,到底还是踩了刹车。
佟夕等了半天也没见公交车影子,连着过了几辆出租车都载了客,正在暗暗焦急,猝不及防听见有人叫自己的名字,垂下眼眸,发现一辆私家车停在自己右侧。
车里的人,正是聂修。佟夕先是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而后笑说:“是你啊。”
雨后刚刚放晴,光线仿佛蒙着一层薄雾,这抹笑容像是拨开云层的那一抹绚丽阳光。
聂修的心跳慢了半拍,喉结微微滚了一下,方才说:“下雨了车不好搭,你去哪儿我送你。”
婚宴上闹哄哄的,聂修站在父母身后,只是和佟建文打招呼的时候叫了声叔叔阿姨,此后便保持沉默,佟夕也没在意他的声音。此刻才发现他说话真是好听。好听的并不单单是声音,而是那种语气,沉着从容,有一股让人信服的力道。
若是一个陌生人,佟夕必定拒绝。可是江若菡是叔叔的同学,还是浠镇同乡。她略一迟疑,便上了车,报了地址。聂修听是中午举办婚礼的酒店,便说:“早知你们不回浠镇,我妈该请你们吃饭尽地主之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