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金粉世家]重生秀珠
备注:
[金粉世家]重生秀珠
文案:
上一世,她爱得太过痴狂,太过伤痕累累。
女人给男人的爱太多太容易,男人就容易厌弃。
飞机失事,她终究还是终结了前世的种种。
然而,上天给了她重生的机会。
这一世,是继续傻傻地付出,爱着那个不知好歹的金燕西
还是抛开这些沉重冗杂的感情,让自己完全地淡出他们的故事呢?
秀珠重生,颠覆一切。
当我对你的爱已经成为灰烬,即便再来一次,让你爱上我,我又如何能重新爱上你?
备注:
1、每天深夜,日更。
2、谢绝扒榜,不胜感激。
3、非原著向,乃是作者脑洞大开的产物,考据求放过。
4、CP是原剧里打酱油的浩然(作者乃是小乔脑残粉,顶锅盖),洗白金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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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道歉
飞机失事,噩梦结束。
一睁眼,又是飘摇在民国二十年风雨中的白公馆。
白秀珠晃了晃自己的头,似乎是经历了太过冗长的梦境,他觉得自己很累了。
她清楚地记得,自己终究是没能去成英国的。
她看不到自己的结局,可是自古以来国人都笃信着鬼神的存在,她也不例外,她的灵魂漂浮在世界的上空,看着那潮起潮落的变化,时代的变迁、山河的轮廓,一一映入她的眼底。
她本来是个很小气的人,她的眼里只有金燕西,燕西。
她爱毒了这无情又至情的男子,可是又恨毒了天真又可悲的他。
他爱的,终究是那个冷清秋。
多美的爱情,终究只能在灰烬之中结束。
尽管她知道,冷清秋是没死的。
不过一切已经不重要的。
因为此时此刻,她不是飘荡在半空中只能看着世事变迁的魂魄,而是一个人,她又是白秀珠了。
从床上起来,保姆似乎起得很早,在外间忙碌,她站起来,为了不发出声音,赤着脚走到了妆镜前面。
那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样子,踮着脚也不能及妆镜的中间,披散着的略带着栗色的长发,轮廓还很清瘦,她的形体向来是不丰腴的,大眼睛,尖削的下巴,软绸的睡衣领口低下去,看得见少女清秀的锁骨,凹下去几分,越见得精致。
抬起手腕,上面还挂着一条珊瑚手串,她记起来,这是自己自己十四岁的时候哥哥白雄起送自己的生日礼物。
这么说来,她现在才过了自己的十四岁生日。
原来,她还有这么长的时间来改变自己将要经历的一切吗?
她呆愣愣地站在镜子前面,仿佛透过这面镜子看破了前世今生。
上一世,挚爱金燕西,这一世呢?
她已经累了。
青梅竹马敌不过一见钟情,她又何必强求?
站了一会儿,凉气从脚心钻上来,现在还是初春,天气还没回暖,显得有些冷彻。她又回去掀了被子,装作自己还没睡醒,躺回去,等着下人来叫她。
早上懒懒地起来,梳洗过后踩着木制的楼梯下来,看见白夫人已经在饭厅里坐着等她了,她喊了一声“嫂嫂”,表情却有些恹恹地,提不起精神来。
白夫人是个日本人,跟白雄起结婚也有几年了,看着秀珠这样子倒心疼起来,“秀珠你这是怎么了?看看你,眼圈底下一层都是乌青,看着真让人心疼。”
白秀珠勉强着笑了笑,“嫂嫂,我是昨晚上没睡好,不碍事儿的。”
“没睡好?这不是这个时候才起来吗?”白夫人有些诧异,不过再一看白秀珠眼下的乌青,忽然之间又想起来了,大约是因为金家那位七少爷吧?
“你啊,一定又是因为昨天金家那小子没来,所以失落了对不?你俩从小玩到现在,以后长成了那可是青梅竹马,她没来,是该教训,可你别为着那小子坏了身子,否则你哥哥回来可是要责骂我的。”白夫人假意板着一张脸,大早上的穿着和服,腰板挺得很直。
上一世的时候白秀珠没觉得,也许是现在心烦的缘故,竟然觉得白夫人这每句话都说得不称她心。她不好说什么,只是对于金燕西,她现在莫名地不想提到,只好敷衍:“嫂嫂你想多了,我只是昨天累了点,我跟燕西很好,他不过是还贪玩。”
“你看你说话跟个大人似的,你才多少岁啊,燕西可是跟你差不多的年岁,你还说人家贪玩,不知道昨个儿是谁把公馆前面那些早开的花都给我一剪子铰了个干净的?你啊,小女孩子就要有小女孩子的样子,你可是咱们白公馆的掌上明珠,莫跟那金家的小子置气。”白夫人劝着她,又给她端上一碗桂圆八宝粥上来,昨天早上吃的是福寿面,晚上切的是蛋糕,这孩子怕是还没好好吃上一顿呢。
白秀珠也确实是饿了,颇有些饥肠辘辘的感觉,她轻声道了声谢,接过了瓷碗,拿了勺子慢慢地吃着。
不过心下里头却在衡量着一些事情,她说话得藏着点了,虽然说女性早熟,可是她不能超出年岁太多,要是惹人怀疑就不好了。至于燕西……顺其自然吧。
得之我,幸;不得之,我命。
金燕西就是个被宠坏了的浪荡公子哥儿,现在行事都任性得很。昨天自己的生日,连白雄起都特意过来了,别的上流社会的小姐少爷们都来了,偏偏缺了一个她曾经最在意的金燕西。
金华,字燕西。
她喜欢喊他燕西,虽然大家都喜欢喊他燕西,可是她相信自己喊的燕西跟别人是不一样的。
理智往往是在爱情结束之后才产生的,白秀珠现在就处于爱情死亡之后产生的理智之中。
从理智上来说,她现在不想看见金燕西。
可是事与愿违,才用过了早餐,回楼上换了一身浅绿色的裙子,少女的身体还没发育完全,只能看出隐约的曲线来,只是一张俏脸已经足够冷艳了。
她是从小受到教养的富家小姐,上流社会的礼仪她是样样精通,一举一动之间都透着些许藏不住的贵气,就算现在年级还小,却已经能够窥见未来的风致了。
她站在楼上,白皙的手指搭着栏杆,阳台上的风吹过来,撩起了她的头发。南边的白桦林掩映着新修的公路,远远地开过来一辆黑色的轿车。
多半是她上楼换衣服之前,白夫人说的那些事儿了。
她表姐会带着燕西过来为昨天的缺席赔礼道歉,毕竟收到了请帖最后却不来,害得两家尴尬,于两家来说都是十分没面子的事情。虽然现在白雄起不如金铨,可毕竟还是个官,还是握着兵权的,再过几年就需要金家的人求着白公馆办事了。
白秀珠曾经无数次站在这个阳台上,看着那边林间的道路,就盼着金燕西来,然而总是失望多于希望,她一直等不到金燕西,或者说很难等到。
她追过他,等过他,最后他对别的女人一见钟情,青梅竹马算什么?不过是随时一开口就想要甩脱的包袱。
她承认,上辈子的自己太蠢,何必掺和进金燕西和冷清秋之间?不用她使什么手段,冷清秋和金燕西之间也肯定是会分手的。
巨大的身份差异,平日里行事的作风,都是横亘在金燕西和冷清秋之间的巨大鸿沟。金家的人也有许多不喜欢冷清秋的,她进了金家,后来的日子也没见得有多好。
她何必去嫉妒冷清秋呢?这一世,她拥有很多再也找不回来的东西,已然很是幸运。
白秀珠没有猜错,那的确是金家的车,在楼下就停住了。
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满脸不情愿地打着呵欠从车上下来,一抬眼看到白秀珠正在楼上吹风,便喊道:“秀珠,他们又逼我跟你道歉,好烦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心情不好,写个金粉世家的同人来调剂调剂,求留言求撒花QAQ
预计是个很冷的坑,很冷的题材。
我们的目标是破千:
☆、第二章 金燕西
这个时候的金燕西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孩子,还不是很懂世事,不,准确地说,金燕西从来没有懂过世事,他只是天真,是被温室里的花朵,是被保护得太好的盆栽。
不止是金燕西,就是她自己也是如此,从来都被别人捧在手心里,所以认为别人都该来爱自己,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时候就会格外暴躁。
从某个方面来说,她跟金燕西是同类。
她站在楼上,看着下面的那个小少年,却觉得爱恋已经燃烧殆尽。
不待别人说话,金燕西就已经上来了,他们两家算得上是很熟,守门的卫兵也没拦着他,他踏着楼梯很快上来了,然后站到白秀珠的身边去。
“秀珠,你昨天生日我没来,你没生气吧?”这一张脸,轮廓已然算得上是英俊,只是还没张开,看上去只是少年人的俊朗,他还要几天才过自己十五岁的生日,算起来其实比白秀珠大一些。俊秀的眉,墨黑的眼眸,眼角的线略深,微微上挑一点,是漂亮的桃花眼,公子哥儿们的眼睛;挺直的鼻梁和淡薄的嘴唇,颜色不深,是浅粉的,一看上去就是翩翩少年郎,偏偏还有很显贵的出身。在这北京城里,金七爷金燕西也是排得上号的纨绔。
不过他跟白秀珠是青梅竹马,昨日因贪玩去看隔壁学校的女学生,却被父亲金铨给训了一顿,赌气之下就没来看白秀珠,事后又觉得自己太过分,所以尽管面子上不情愿,可心里却是真心来给白秀珠道歉的。
那个时候的少年少女,不过也是情窦初开,还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等到爱得深了,被情字伤得狠了,恍惚明白了什么是爱情,可却已经悔之不及。
这个时候的白秀珠是懂爱情的,可是金燕西不懂。
这个时候的白秀珠和金燕西还是真正的青梅竹马,彼此之间不存在裂痕。
那一瞬间,在触到少年清澈的眼眸的时候,白秀珠忽然之间就原谅了他,她眼前这个少年,与前世不曾有过任何的关联,她过去的记忆与此人毫不相干,所有沉重的一切只有她知道,只有她背负,他们都不知道。
她淡淡的笑了一下,拨开额前覆盖着的柔软刘海,“是他们硬逼着你来道歉的?我没生气。”
“你真没生气?”金燕西有些怀疑,却又觉得愧疚,凑过去看她的脸,压低了自己的身体,抬着眼看她,故意装出一副苦恼的模样,额头上皱了几道纹,“你不会是骗我吧?”
白秀珠一见他额上的皱纹就忍不住伸出手去,使劲按了一下他的额头:“你又不知规矩了,离我这么近,我可是要扔你出去。再说,别这样抬眼看人,你是总理府的公子,你身份都比别人高,怎能这样看别人?这样抬眼看,抬头纹都出来了,以后没老就丑了。”
金燕西傻傻地笑了一下,缩回身子按住自己的额头,扮了个鬼脸:“我这不是怕你生气吗?昨天大嫂说你发了好大的脾气,铰了园里很多花,还差点摔了花瓶,一个人窝在被子里哭——”
他说着说着觉着不对,停了下来,看着白秀珠。
之前淡然而脸带笑意的她,那浅淡的笑意忽然就消失了,整个人都这样怔住了一般,像是陷入什么回忆,他忽然觉得害怕,顾不得礼数直接伸手拉了她的胳膊一下:“秀珠?”
白秀珠回过神来,掩饰地又笑了一下,问他道:“怎么了?”
“该我问你怎么了才对,你看看你刚才那样子,就像是被什么附身了一样,听我父亲说最近不太平,还以为你也出事儿了呢。”
在这种特殊的时代,整个北京城,哪个地方是太平的?孙先生闹着要讨伐这个讨伐那个,政府这边是头都大了,金铨是总理,自然是要忙得焦头烂额,连带着家里人知道一些情况也是正常的。
不过金燕西的不学无术这个时候就暴露出来了,那跟神神怪怪的是没关系的。
她笑他:“你成日里不学无术,最近不太平说的是有人闹事,这时局从我们出生那时起就不太平,要太平还不知道要几时呢,不太平跟神神怪怪可是没关系的。”
“好吧好吧,你懂得多,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了解这么多?先生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金燕西似乎生气了,板起一张脸,觉得自己是被她扫了面子。
这是她曾经用了半辈子,用力去爱的人,现在却总是让她有一种无力感。
这是一九一八年,新文化运动还没开始,不过已经是有了苗头,白话文的写作在官媒上还不怎么能见到,不过民间的火星一起来,赶着赶着也快了。
女子无才便是德,也许上一世她会觉得这样说虽算不上是对,却也绝对不能说是错,然而在成为孤魂野鬼,漂浮在世界上空,看过了那么多的江山起伏,要她收回心思,再缩在这几方的院子里,做一个深闺的豪门千金,她却已经是做不到了。她如今的眼界已经被沉重的历史所拓展,她不敢说自己关注国计民生,可她却也不会只将目光放在浅短的情爱上,或者说——至少不会是在金燕西的身上。
她的伤口还没有痊愈,而金燕西是一把钝刀,虽然他自己毫无所觉,但是天真的不知觉才是最伤人。她要与这把伤了她心的刀保持一定的距离,保护好自己的心,不让它再万念俱灰。
“怎么说都是你有理,别人都说你不学无术,现在你倒说起我来了。改天我也去上学了,若是成绩比你好,到时候看你这一张脸往哪里放!”不知不觉这口气就调回了以前的状态,她太怀念这种和金燕西无拘无束的交流了。
燕西,你不知道,我站在你的面前,已经是一种莫大的勇气。
尽管我告诉我自己,不要再爱上你。
可是爱情是有惯性的,她只能竭力地控制而已。
金燕西愣了一下,看她带着几分促狭的笑意走进了楼里面,自己站在阳台上还没反应过来,好半天才明白过来她话里的意思:“秀珠,秀珠,你也要去上学吗?秀珠,你别走啊,快告诉我!”
白秀珠无奈,被他拽住了手臂,“你干什么啊?我都说了啊,又不是骗你。”
“啊,惨了惨了,家里就我一个是一事无成不学无术,已经被父亲骂了好多次,秀珠你一直聪明,你要是去读书了,那我不成了最差的,不行不行,你不要去……”金燕西一想到自己渺茫的前路,只觉得眼前一黑,这苦兮兮的模样倒是真把白秀珠给逗笑了。
她笑得颤了几下,漂亮的大眼睛都眯起来,伸手掩住唇,好不容易才骂道:“你这心肠可不好,真是懒透了。分明是人人都说你聪明,你却要说我聪明,我哥哥常说我是榆木脑袋不开窍。别人都夸你玲珑心,是你自己读书不认真,还老跟老师置气,动不动就逃课,也没人敢拦你,却是让你越发地猖狂起来,你可是名传北京城的七爷,别堕了自己的名头。”
其实金燕西本来也不过是顽劣极了,开个玩笑,哪儿想到她跟说教一样出来这么多话,顿时就头大了,连忙按住自己的额头,一下倒在室内的沙发上,一副要死要活的样子:“秀珠你真是越来越能说了,你一点也不贤惠。”
若是以前,她碰着金燕西这么说肯定又要跟他闹,可是现在秀珠却已经明白,贤惠什么的,只是对于自己特定的对象说的。她以后不会成为金燕西的妻子,何必固执地纠结那么多呢?
她坐在沙发上,鹅黄色的小洋装带着滚花纹的蕾丝镶边,让她更显得秀气,整个人都精致得像是洋娃娃一样。本来就是大家出身,加之重生回来之后气质有了改变,坐下的时候,整个人都像是沉在水底的月影,金燕西看着她脸上的淡笑,忽然之间就怔了,许久不再说话。
白秀珠摇头,接上他刚才的话:“我就是一点也不贤惠,你又不是第一天才知道,我刁蛮得很。”
她说完,本以为金燕西会接话,可是一停下来才发现金燕西正在用一种很奇怪的目光打量她:“秀珠,我觉得你有些地方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了?”白秀珠心里一跳,问他道。
金燕西摇着自己的头,“说不上,可就是有些地方不一样了。应该是……眼睛……不,也不是……眼神!对,眼神!”
白秀珠眼底划过一丝异样,连白夫人都没看出来的事,竟被金燕西看出来,她的眼神自然不可能跟真的小女孩一样。只是她不能这样对金燕西说,只继续敷衍:“你别吓我了,说得怪怕人的。你下午还有课吧?可别继续逃课了,好歹还是这么聪明,你也让我这个后入学的长长眼。”
金燕西哀嚎一声,心知今天是不能逃课的,昨天金铨就训了他一顿,今天是无论如何也得去上课了。“啊啊啊……那我去了。”
“嗯,再见。”
“再见……”
她以为金燕西就这样去了,可是眼见着走到了门口,金燕西又停下来回头问她:“那,你是原谅我了?”
“我不曾怪过你。”白秀珠对着他说,也是对着自己说。
于是金燕西欢呼一声,下了楼去,很快坐上自家的车走了。
白秀珠坐在原处,看着墙上的挂钟,喃喃道:“从来也不曾怪过的……”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都是半夜更新的节奏,QAQ可以么?
我们的目标是破千:
☆、第三章 学堂
第三章上学风波
当白秀珠对哥哥嫂嫂说了自己想去上学的想法之后,饭桌上是一阵逼仄的沉默。
白雄起这个时候还算是年轻,有那么几分魁梧剽悍的气质,一听就反对,“你是什么身份,怎么能跟那些人一起上学?你要是真想上学,我去给你请个老师来。一个千金小姐,出去抛头露面像什么样子?”
“哥哥,时代不一样了。学堂里能够学到更多的东西,你请来的那些先生,最后哪个不是灰溜溜地走了的?我若是到普通的学校去,肯定会很努力,你不告诉那些老师我的身份,我也跟普通人一样,我若是受不住那样的日子,到时候不用你说我都会回来。你就答应我吧哥哥,待在家里太无聊了……”
白秀珠知道白雄起是最疼爱她的,很多事情即便是不赞成,最后为了她也会勉强答应,再加上白夫人在一旁帮腔,白雄起最终还是同意了这样的事情,这对于一个权贵之家来说是不合规矩的,可是在白公馆,白雄起就是规矩,而白雄起的规矩就是白秀珠,这个他唯一疼爱的妹妹。
跟哥哥嫂嫂用过了晚餐,白秀珠在客厅里跟他们夫妻二人坐了一会儿,就推说困了,便上楼回了自己的房间。
第二天,白雄起让人将附近学校的资料给了她看,白秀珠一眼就在里面看到了仁义女子中学。
在客厅的桌上,满桌都是写着学校名字的白纸,可是她的眼里已经没有其他的东西了,整个人的心神都落在了那几个字上。
“仁义女子中学……”
“小姐您是想要去这个学校吗?”侍女看她一直盯着那张纸,表情奇怪,她虽不识得字,可是做下人的最大的本事就是猜测主子的想法,所以她猜小姐是看中了这个学校。
白秀珠回过神来,她纤长的手指拈起这一页白纸,看了许久许久,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冷清秋就是在这里读的中学吧?
也就是在这里,金燕西为了她,费尽了心机,她原来认识的那个单纯的、天真而且无忧无虑的金燕西就因为爱上了她,开始越来越不靠谱。
细细数数金燕西为冷清秋做过的那些事,是何等地触目惊心?
她本是爱过金燕西的,金燕西却对着别的女人那样痴情?教她如何能不嫉妒?
白秀珠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嫉妒是一种很正常的情绪,所以她上一世才会为那两个人下那么大的绊子。
其实他们两人最后的结局本就不幸福,明明不可以在一起,金燕西那个傻子却要强求,就算是用尽了心机娶到冷清秋,最后爱情还是消磨在了婚姻的坟墓里,她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爱情不是长久的。
至于她自己原本的规矩,不过是异国一个遥远的梦境,她从来不曾期待。
她将那那一页纸放下来,平铺着,伸出手掌,盖住了,略闭了闭眼,终于还是下了决心,“去告诉我哥哥,就这个了吧,离咱们白公馆也不算是很远。”
她的路,还是就这样确定下来了。
白雄起在接到白秀珠的选择的时候其实有些讶异,他以为自己的妹妹一定会选择跟金燕西的中学更近的亭匀女高,可是她选择了名不见经传的平民学校,不,也不能算是平民,现在能够上得起学的,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要不就是成绩特别好的,只是这学校还是入不得白雄起的眼。
他正想要去找秀珠好好谈谈学校的问题,可是手上立刻又有事情压了过来,他坐下来一想,其实秀珠这样选择未必是坏事。
难得她不想跟金家那不学无术的臭小子混到一堆去,这样最好不过了,金家的权势虽然厉害,可是金燕西是个小混帐,也不知道自己妹妹怎么偏就看中了那小白脸?
这样一想,他又觉得这仁义女子中学格调虽然低了些,但是却格外适合秀珠就读。
虽然秀珠说想跟普通人一样,但他白雄起的妹妹怎么能真的跟别人一样?
他差人去学校走了一趟,将白秀珠的情况告诉了校方,还叮嘱他们只要平时看顾着点秀珠就好,其他的照平常办事便好。
这样也省的被秀珠发现,回头倒怪起他这个做哥哥的胡乱办事。
白雄起做的这些事情,都是瞒着秀珠的,白秀珠自然是不知道。
上午挑好了学校,她下午就想坐着车去看看。
自然是白公馆这边派出了车来,接她上去了,顺着前面的大路开下去,老北京的建筑还在初秋飘零落叶的影子里,显出几分俗世的悠闲来,若不是路上走过的那些穿西服打领带戴礼帽的人,这一幅画面会更加和谐,可是白秀珠知道,这一切都是不可避免的。
山河的变化,从来不是人力所能改变,可是没一个改变都来自人力,更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
开车经过了仁义女子中学,其实已经过了入学的时候,一般来说是不能再收人的,不过白秀珠因有白雄起这个哥哥,自然是可以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她会成为这个学校的插班生。
她让司机将车停在了不远处教堂的大梧桐树下,落下来的叶子手掌一样枯黄地铺着,北京的秋天一向是来得很早的。
她下车,提了洋装的裙摆,钻出了车,这个时候的她年纪尚小,不过就只这样淡淡一打扮也觉得清丽脱俗,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普通人家出身,她今天只是来看看,是没有学生装穿的。
白夫人在家的时候曾一个劲儿地摇头,抱怨那衣服丑,可白秀珠上辈子没穿过,偶尔坐车从街上经过的时候,却也觉得别的女学生穿着特别朝气蓬勃,她们像是真正的年轻,可是她被那一身规整的洋装压迫了,整个人虽看上去艳丽,实则是暮气沉沉。
她挥手,“你们别跟着我,我就在这附近转转,一会儿就回来的。”
以前不喜欢一大堆人跟着,现在也是。
她穿着高跟鞋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是很高的,这样打扮入时的一个姑娘却走在大街上,怎么也是有些不搭调的。
不过白秀珠没在意,很快就到了仁义女子中学的门口,站在那块牌子下面,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
现在还在上课时间,大门锁着没办法进去,她就沿着这围起来的墙根儿走,里面传出来琅琅的读书声,让她心生向往。
只是才走着,忽然到了一棵大树下头,没有日头照着,显得昏暗一些,她没注意,一个东西忽然之间从头顶掉下来,砸中了她的额头,磕得有些疼,让她忍不住轻呼了一声。
她先是抬头看了一眼,树上空空的什么也没有,倒是仁义女子中学的墙内有什么动静,她暂时没理会,再一低头看脚下,却是一本有些老旧的笔记本,她捡起来,没顾得上额上的疼痛,出于好奇直接就翻开了笔记,顿时就愣住了。
这是……新诗?
她站在围墙根儿下面,端着那牛皮封壳的老旧笔记本,翻了好几页,墙里面的动静才清晰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