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
他喝大了瞎他妈写居然在新章节里面朝程白喊话,想想也太羞耻了吧!
想死。
想死。
想死。
边斜走回书房,又忍不住抱着自己的脑袋往书架上哐哐撞了两下,撞完之后忽然就想起一茬儿来:“慌张,我有什么好慌张的?明星谈个恋爱还昭告天下呢,我让别人知道怎么了?”
他这么害怕干什么?
完全不像是自己以前的风格啊。
念头一转到这里,他忽然就认真地反思了起来,自觉打从程白在饭桌上说出“男朋友”三个字之后,好像一切剧情都不对了起来。
那些谈恋爱的言情文是这么写的吗?
好像不是啊。
虽然他没有写过这个类型,对这个领域也不是特别熟悉,可从来没听说过哪个男主角因为不小心曝光恋情怂成这样啊,而且连剧本都不对。
“一本优秀的言情怎么能这样写呢?作为言情文的男主角又怎么能这么不干脆!”
一旦用写作的思维代入整件事,那种神经质的感觉忽然又出现在了边斜的身上,顿时使他觉得自己看清了问题的关键。
被什么傻逼十八线小言写手掌控命运……
不存在的。
“优秀的作家,应该掌控自己的命运,写好自己的书!”
很好。
给手机插个充电线,然后淋浴洗漱吹头,换上衣服,打个车再拿上手机出门。
大作家去天志找程白。
*
“程律这次的官司判决书下来得挺快,过程也没太大的争议,也就是告几个新闻媒体的时候难了一点。”唐驳从办公室外面走进来,把整理好的文件夹放到了桌上,“大部分都跟我们主动和解了,近期内就会在我们指定的报纸、微博上刊登、发表道歉声明。这些结果,您看一下。”
程白此刻站在那书架前面。
一手环在身前,一手却伸出去慢慢地翻着那本距离她最近的《理想国》。
泛黄的英文版。
已经翻了有好几页。
听着唐驳的声音,她对这个结果并不意外,只回头问:“头一回打这样的官司吧,有什么不一样的感觉吗?”
唐驳想起那些被告席上的人。
有还在学校的学生,也有坐办公室的白领,有只有初中文凭的混子,也有本科硕士学位的高知。
他想想,摇了摇头。
程白却不追问,笑了一声,道:“这一次的官司打完,你可要出名了。”
唐驳不卑不亢:“那也是程律给的机会。”
程白挑眉:“这高帽可别给我戴,机会其实一直摆在这里,只是从来没人看见,也更没人敢开口问我要罢了。”
她说完话把书合上放回去,转过身来,透过那片模糊的玻璃墙,就看见有人朝着她办公室来了。
很快有人敲门。
那玻璃门被人推开了几分,边斜那颗脑袋探了进来,刚吹过的头发清爽极了,让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一种奇异的放松,十分自然地朝程白一眨眼:“我有事找你。”
唐驳看了边斜一眼,不说话。
今早那热搜,程白大名高挂,别说是他,就是整个律所、整个律师圈都知道他们俩是什么关系了。
昨晚在饭桌上的律师更是门儿清。
程白倒还有些意外,没想到这货在搞出这么大的幺蛾子之后,还有胆量这样若无其事地出现在她面前。
有事?
真是巧了。
她直接给唐驳打了个手势,示意让他在办公室里等会儿,然后便向着边斜走了过去,微微一笑:“正好,我也有事找你。”
行。
俩人走出去了。
一路上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八卦的目光,一直到了外头的走廊上才清静下来。
程白停下来把手一抄,声音里多了几分调侃:“‘明天见’,我还琢磨你见我准备干什么。原来是我误会了,大作家这‘明天见’闹半天是‘明天热搜见’啊!”
早晨起床就发现自己高挂热搜第一位……
这感觉,太酸爽。
程白都好久没体会过了,不同的是3·28案的时候是因为工作,这一回却是因为恋爱。
边斜来的路上其实想过让周异尽量去安排压热搜的事,但想了想之后反而让他别去做这件事。
这会儿程白说起,他也半点不心虚。
人站她面前,身高优势还是有的,轮廓分明的下颌一抬便显出几分霸道来:“昨晚你说我是你男朋友,说话算话?”
程白没明白他怎么提这个,但还是点了点头:“怎么?”
边斜凝视着她,续问:“我是你男朋友,你就是我女朋友,这成立吧?”
程白想了想:“可以这么说。”
她以为边斜后面还有话,便等着他说,可没想到,几秒之后她迎来的是突然向她倾斜的身体和覆压而来的深吻。
他将她抵在了后面的墙上,一手捧住了她的后脑,那柔软的微卷的长发在他指间倾泻。
不容拒绝的主动。
那两片薄唇是带着温度的,因倾身低头而陷入阴影中的双眸里却是一片深暗的笃定,目光牢牢地锁住了她,仿佛不容她挣脱分毫。可整个亲吻的动作又极尽温柔,唇舌间的勾留,交换着彼此的气息,甚至显得绵长而缱绻。
一个,很认真的边斜……
当他唇舌离开她越发艳色的唇瓣,当他面庞与自己的距离重新拉开,程白略有点喘。
眸光流转间,却有那么几分动容。
她定定望着他:“你——”
边斜脚尖抵着她脚尖,也不退开半步,理所当然道:“所以我们光明正大交往有什么不能见人的?”
全世界都知道又怎样!
爱猜猜去。
而且那帮人居然打赌说他是单恋不可能追到程白?哈,开玩笑,惹急了他以后天天发狗粮,齁不死这帮畜生!
程白万万没想到这位大作家这么“坦坦荡荡”,听上去真是一点也不像是事后的补救呢。
所以不心虚你修改章节干什么呢?
她一下笑了,忽然向她身后看了一眼:“我觉得——”
边斜立刻把自己一只手举了起来发誓:“挑食我会改,熬夜我会戒,驾照我也会重新去考。”
程白试图插话:“不,我是……”
边斜语重心长,教育她:“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这种事不能随便反悔的。”
“……”
程白千言万语在腹中,暗暗咬了牙,最终只能勉强绷住脸上的假笑,伸出手指头来,向着他后面的方向轻轻点了点。
“我只是想说,下次能换个地方吗?”
他顺着她手指的方向转头看去。
一排脑袋出现在了走廊的拐角处,全都是天志的同事,似乎是才从电梯里走出来,个个瞪圆了眼睛张大了嘴巴。
边斜默了。
这什么烂剧本!
摔!
饶是他皮够厚,也不由得老脸一红。但转念一想,声音突然变大,理直气壮得很,向着那头便道:“瞅什么,没见过人谈恋爱啊?”
作者有话要说:2/2

第111章 狗粮只是开始

谈恋爱见得多了, 这么高调的少有。
边斜和程白疑似开始交往的事情, 在圈内掀起了不小的一阵水花。
而且, 唐驳觉得……
短时间内, 这热度应该降不下来了。
“一份早报, 谢谢。”
站在报亭前面, 他拿了放在外面的一份早上刚出的报纸,问过了价格,直接扫码支付。
前面不远处就是拥挤的地铁口。
今天大家约了下午在边斜家做烧烤, 大家都要去,程律也要去。
唐驳当然也不例外。
他一边往前走,一边翻开了手里的报纸, 直接到第4版。在看到那几乎占满整个版面的声明时, 他笑了一声。
然后随手把报纸扔进了垃圾桶。
*
虽然已经基本进入了电子的时代,就连很多报刊都不得不顺应时代的潮流还是刊发数字刊, 但依旧有那么一小部分钟爱纸质或者对此有情怀的人,保持着每天购买报刊的习惯。
只是今天, 当他们买来报纸,打开一看, 全都有些目瞪口呆。
很快就有人直接将第4版拍下来发到了社交平台。
所有看清楚这一版具体内容的网友, 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甚至还有人怀疑这些图都是P的。
因为这版内容太不可思议了!
声明。
一份报纸有部分板块用来给各方刊登声明是大家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 可今天的声明不一样,因为它们几乎全部都是道歉声明,甚至就连道歉的对象都完全一致!
全部是程白!
开什么玩笑?
程白不就是因为当年3·28案而臭名昭著的人渣律师吗?这么多人忽然给她道歉是要干什么?
普罗大众完全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直到早上10点, 很多微博网友惊讶地发现他们关注列表里面的一些知名大V,竟都陆陆续续地跟着贴出了各自的道歉声明。
这种道歉声明可就没报纸上那么简洁了。
当事人,事件和时间,道歉的理由和具体致歉的内容,都列了个清清楚楚!
微博之上,顿时一片轰动!
如果说赵平章那件事还是大家看着发展过来的,有迹可循,所有人基本都知道中间发生了什么,那这报纸一整版和微博众多大V的道歉声明,就像是一记毫无预兆忽然扔下来的炸雷,让所有人猝不及防。
有时候,一些遭受非议的公众人物起诉某个人侵犯他名誉,可能会因为自身的黑点遭受来自舆论的嘲讽。
因为大部分人知道,官司告不到他们身上。
但当打击面扩大,这么多曾经扒皮程白、谴责程白的大V和普通人都吃了官司,站出来低头道歉时,其他人的心里难免就会产生强烈的不安,甚至恐惧。
而法院判决的结果更是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
“卧槽,我看到有些人是名誉侵权,但有些人直接被告了诽谤。‘诽谤’的意思,完全就是捏造凭空的、莫须有的事实吧?”
“觉得有点一言难尽……”
“复杂+1”
“突然感觉以前的自己就他妈是杆枪,现在看看这帮话语先锋一脸怂样的道歉,我真是他妈的笑了。”
“就我一个人觉得很爽吗?!好嗨啊啊啊啊啊!”
“大V集体翻车啊!”
“这绝对算是世界纪录,史诗级翻车现场了吧!哈哈哈哈……”
“为我程律疯狂打Call!”
“搞半天程白才是最硬核的那个,闷声不响干大事,废话都不跟你多说两句,直接起诉!”
“呜呜呜好羡慕如果我家爱豆也这么刚就好了,告到黑子倾家荡产!”
“包子性格,现实里被人造谣从来都不反驳,有气都忍着。看着这个,真的好解气!”
“我透我要是敢这样就好了!”
“想学法!”
“牛逼,慕了!”
“这么多人道歉也太他妈有排面了……”
人类的本质终究是慕强。
大V集体道歉这件事刚刚发生时,还有人想去探讨这些人到底造谣了什么,程白又到底是不是清白。
可毕竟判决书都下来了。
程白虽然算不上什么大众意义上的公众人物,可也不是没有支持者,也不是没有路人站她的。再有黑子来,直接判决书甩他们脸上。
毕竟这么多大V都闭嘴了,再折腾又能掀出什么水花?
所以很快,普通人的关注重点直接就转到了这件事本身上,有人震惊于程白闷声不响做大事的行动力,有人关注是谁帮程白打了这么大一场“小官司”,当然,还有一大部分人完全被这种众人一起道歉的排场折服了,开始直呼“程白牛逼”。
边斜在自己的微博首页刷到这件事的时候,想也不想就直接真身转发了一条总结微博,里面叙述了事件的原委,还配了九宫格的图,都是大V道歉的截图,一眼看去十分震撼。
这段时间他几乎没有发过什么微博了,就连发生上次更新事故都没有再出来解释一句,因此还被全体粉丝嘲讽成“装死等事情过去又是一条好狗”。所以这条微博刚转发出来时,很多人看着自己手机屏幕上蹦出来的特别关注提醒,几乎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然而等他们点开……
没看之前是眼花,看了之后是眼瞎!
边斜V:转发辟谣,我家程律真棒(*^▽^*)
全体粉丝:??????!
“我家?!”
“这转发是几个意思?!!”
“卧槽,程白男粉不服!”
“妈的还加个表情,装个毛的嫩!”
“居然不是单恋?”
“搞到真的了[狗头]看到了没?真的,恋情是真的……”
“假的吧这逼能追到程白我不信!!!”
“敲黑板!这是官宣,官宣懂吗同志们!”
“真香实锤!”
“恋爱前人渣程白,恋爱后我家程律,狗还是边斜狗,可以的!”
“女友粉眼前一黑……”
“忽然决定从今天开始女友粉转妈粉或者事业粉了,这碗狗粮姐姐我先干为敬o(╥﹏╥)o”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谁也没想到,仅仅在转发完这条微博之后15分钟,边斜这牲口居然又发了一条微博。
这一回的内容是——
边斜V:我是一个善良的人,善良的人欣赏善良的人。@姜明怀,合作愉快!
……
……
……
全体书粉:“歪?不,不用120,请直接帮我们转到火葬场,谢谢。”
作者有话要说:*
1/2

第112章 悠长午后

阳光懒洋洋地洒在了窗沿上, 被贴了彩色窗纸的玻璃分解, 在书桌的一角投下斑斓的光彩。
有风吹进来翻动书页。
程白坐在桌后, 捏了一根笔, 看着面前空白的纸页,也不知是想到什么, 唇边忽然挂上点笑容。
犹豫片刻,终于落笔。
写好之后,她照旧将纸页折了起来。
“程律,我们都来啦!”
外头传来肖月他们热闹的呼喊, 应该都是赶到边斜家里面了。
程白笑着应了一声“就来”, 然后便将折好的纸页塞进了角落的树洞里。也不换衣服, 就穿着那一身白色的运动休闲装, 简洁利落, 拿了手机就往别墅那边去。
这是一个难得的大家都很清闲的周末。
天气晴朗,风和日丽。
边斜这栋洋房别墅楼下自带一个小院子,装修设计的时候就让人在角落里用滕树搭了凉棚,现在外面搭上烤架,里面摆上桌椅, 程白团队里几个人和边斜工作室这边几个人都到了, 正忙着生火烤肉。
肖月、钱兴成和书婉婷已经有些熟悉了, 在折腾炭火;边斜工作室那边徐杰几个人则把买来的啤酒和饮料都拆出来放好。
周异这时候还没来。
来这边蹭吃蹭喝凑热闹的魏了了和尚菲便显得异常快乐,一边相互吐槽一边穿肉。
唐驳一个人在旁边,负责给烤串刷酱料。
程白从开着的院门外面走进来时,一眼就注意到了。
其他人都纷纷给她打招呼。
她都回了声“下午好”, 然后瞧了瞧唐驳手上的活儿,笑着道:“挺不错啊。”
唐驳抬眸看她。
她却已经转开了目光,扫视一圈之后,问另一旁的徐杰:“怎么没见你们周大经纪人和你们边神?”
徐杰立刻放下了手里的活儿回答道:“啊,异哥去跟姜编剧签合同了,说到工作室盖完章就一起来。边神的话在楼上,还没下来。”
说着他朝二楼指了指。
程白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抬起头来看,却见二楼书房位置那一片大玻璃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着边斜了,此刻正从上面看着她。
见她向自己看来,他便轻轻敲了敲窗,给她打了个手势。
程白会意。
她直接进了客厅,从楼梯上到二楼,然后走入了他的书房:“别人都在下面忙,你在上面躲懒,人设还真是不崩塌啊。”
边斜这会儿已经走回了书架前面,拿着手机对着两本并排在一起的书拍,听见她的声音也只哼了一声:“我一会儿肯下去吃已经很赏脸了,那帮人烤的东西吃了当心中毒死,还想我下去帮忙,他们做梦呢!”
程白走过去看。
那两本书,左边一本是《蝇王》,右边一本是《理想国》。
一时有些疑惑:“你拍这两本干什么?”
“换头像。”一说到这个,边斜便忍不住有些得意,拍好之后便把这两本书又塞回了书架,“这是作家的浪漫,你不用懂。”
说完就打开微信操作起来。
先换掉头像,又用这张照片发了条朋友圈,还加了个特别明媚特别梦幻的滤镜。
边某人:[可爱]
微信自带的默认小黄豆表情,两眼弯弯,笑容很大,两边小脸蛋上还有一团粉粉的红晕,向来是卖萌专用。
众人就算看不懂照片也能看懂表情。
更何况这照片需要看懂吗?
加了个这么梦幻、这么少女心直冒的滤镜是他妈认真的?尽管没有双人照,可这架势就跟明晃晃在照片上写下“秀恩爱”三个字没区别了!
所有加了边斜微信的,不管是生活里的朋友,还是同行、合作方或者工作室的人,心态忽然都有点爆炸。
这货恋爱了他们知道。
但这画风为什么觉得有点受不了?!
一时之间,也不知是哪一位同行先起了头,评论里面先是集体刷起了一大串问号,紧接着又有另一波人排队评论“恋爱酸臭,已引起极度不适,屏蔽了”,整整齐齐,少有的几个老实人评论的“恭喜”零星地夹杂在这一大片队列之中,看上去十分寒酸。
边斜看后直接“嗤”了一声:“都是嫉妒我!”
程白倒没管他在折腾什么,对这两本书略一思考也就明白了边斜的用意,一下笑起来。只是抬头看那放回书架上的两本书时,轻而易举就看见了旁边随手搁着的厚厚一本《刑法》,还有夹缝中一只不大的烟盒。
她伸手便拿了出来。
边斜转头一看顿时咳嗽了起来:“咳,这个是……”
同是戒过烟的人,程白还是了解一点的,并没有多说什么,反而是有些感兴趣地打开烟盒,拿出一根烟来看了看,然后问:“打火机有吗?”
边斜看她一眼,去抽屉里摸了个打火机递给她。
程白点上烟抽了一口便皱了眉,笑:“有点重。”
男性习惯抽的烟和女性一般抽的烟,在口感上还是有一点区别的。
边斜看她反应忍不住笑。
程白却不轻不重地吐出一口烟气,有些好奇地问他:“姜明怀剧本写的好好的,说停就停跑来跟你合作。他跟你之间的差距有那么大吗?”
毕竟她还是边斜工作室的法律顾问。
周异今天要跟姜明怀签的合同她看过了一遍,是请姜明怀担任边斜整个“夜行者”系列改编编剧的编剧合同,当然合作前后的具体细节和八卦也听说了一些。
传言说姜明怀不写原来的剧本是因为边斜。
两个人撞了题材。
姜明怀在看过边斜写的东西之后就打算先搁置自己的项目,因此跟制片人那边起了点龃龉,这才被周异看准时机抢了过来。
边斜就靠在书架的边上看她抽烟,漫不经心地回:“其实没有那么大,但有的东西不是写作技巧可以弥补的。这东西,我有,他没有。”
程白一头雾水:“什么东西?”
边斜便一挑眉,又露出那小得意的神情:“秘密~”
还秘密。
程白是没话说了。
倒是边斜无意之间又瞥见那本搁在书架上的《刑法》,忽然就想起另一桩事来,然后朝着窗外望去。
庭院里大家都在忙碌,气氛很好。
周异和姜明怀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来了。
前段时间在程白招聘律师助理时候杀进来的那匹“黑马”唐驳,只跟他们打了声招呼,便一个人低下头,又慢慢给烤串刷酱料。
程白站在他旁边,也向下看了看:“你对他有什么意见吗?”
边斜当然摇了摇头。
他想起自己上次跟这个人的交流,小青年还嫩呢,实在不足为惧,只转头看着程白道:“我只是突然想到了那个《刑法》的漏洞。3·28案的嫌犯,后来怎么判的?”
网上很难查到相关的消息。
也不知道是后续真的没有媒体关注,还是因为什么别的原因没有报道。就连3·28案嫌疑人入狱后1年再伤人这件事都很少有人知道。
边斜实在太好奇了。
因为那也许是公检法体系遇到过的最轻蔑的挑衅,也必定会成为法官最艰难的判决——
《刑法》第69条第1款规定: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刑法》第71条又规定: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28杀邻案的嫌疑人犯有包括故意杀人在内的3项罪名,分别量刑后的刑期为36年。从一审法院的判决书来看,法院根据第69条第1款的规定,最终决定给嫌疑人执行的刑期是24年。
嫌疑人没有上诉。
当时几乎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服从了判决。
可谁也没有想到,在入狱服刑仅仅1年之后,他干出了一件更丧心病狂的事,那就是在狱中斗殴,故意伤害同住狱友,直接致人重伤!
显然,这种情况下他所犯下的新罪应由法院进行定罪和量刑。
然而以边斜的计算来看,法院很快就忽发现那个巨大的难题。
嫌疑人这个程度的故意伤害,按照量刑规则应当判处的刑期应当在7-9年之间。
假设是9年。
这时适用第71条规定,剩余刑期也就是前罪还没有执行的刑期是23年,和新罪的9年实行数罪并罚,总和刑期32年,没有达到35年,根据第69条的规定,并罚的刑期便应当在23年以上,20年以下!
世界上哪里有大于23且小于20的数?
这时候,法官要怎么办?
判超过23年的刑期,不符合《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
判少于20年的刑期,那就更荒唐了。
难道进了监狱后不知悔改犯下新罪还能获得减刑,这不等同于告诉罪犯,犯新罪不仅不会得到惩罚,还能获得奖励吗?
将刑法与正义置于何地!
边斜那天晚上拿着笔对着这几项法条算完之后,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刑法》中竟然存在着这么一个尴尬的量刑区间,能让法官对着犯罪的嫌疑人束手无策,看着清楚明了的法条焦头烂额!
程白是这件事的亲历者,自然比边斜更清楚这里面的利害,只是完全没想到对方会如此自然地问出这个问题。
没有问漏洞是什么,直接问怎么判。
这也就意味着,他已经知道漏洞在哪儿了。
看来,大作家终究是聪明的,嘴上没说,暗地里已经研究了个清楚。
程白至今还记得最后一次去看守所会面时看到的那个冷漠至极的眼神。
当时她以为那是对法律无法为他母亲声张正义的嘲讽。
后来才知道,是她误会了。
打从知道外面的舆论和法院可能的判决结果之后,他就已经放弃了一些东西,决定用一种更极端的方式向法律宣战。
而她现在回想,其实也完全无法确定,自己在处理整个案件的过程中,除了在法律本身之外,是否真的有其他不妥之处。
至于最终的判决结果……
程白垂眸,眼底平静,慢慢地抽了一口烟,漠然道:“最高检直接对一审提起再审抗诉,死刑。”
法条是死的。
可人是活的。
公检法三方真不是什么任人挑衅的软柿子。敢于挑战法律的尊严,自然也得承担相应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