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紧接着就扬起了一抹更灿烂的笑意,完全像是看见了老熟人似的。
上一次,是在北京,在乘方的会议室,程白是面试他的三位创始合伙人之一,而他只是个努力争取留在乘方的小律师;这一次,到了上海,在证据交换庭,程白是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而他已经有了成为她对手、跟她同台的资格。
他心里挺舒坦。
就是不知道,程白感受如何了。
俞承没有丝毫的怯场,笑容热络中,更透出几分挑衅的锋芒,竟然先打了招呼:“程大律,好久不见。”
俞承的气质,跟方让真的很像。包括曾经在英国留学的经历都如出一辙,所以当初第一轮面试的时候,方让对他的印象才会那么好,以至于竟忽略了这个人与乘方创立之初的理念格格不入。
只是……
方让给人的感觉还要温静平和一些,内敛一些,锋芒里藏。而且他眼角多一颗缱绻的泪痣,即便笑着的时候也有一种独特的忧郁。
程白不可避免地恍惚了一下,但也仅仅是那么一下罢了。很快她就笑了出来,一副已经失忆的模样,轻描淡写地挑了眉,问道:“哦,你谁来着?”
“……”
俞承的面色顿时铁青。
第51章 第051章 十级嘲讽
这种感觉像什么呢?
大约像是一只小蚂蚁, 走到了一头大象的面前, 自以为熟稔地跟大象打了个招呼, 告诉它我们以前是见过的。可大象垂着眼皮看了他一会儿, 却迷茫地问不好意思,你谁?
比起大象来,程白连“不好意思”这四个字都省了!
一个“哦”字,透出满满的自负与蔑视!
这种感觉真跟被人打了一巴掌没区别。
俞承没想到, 三两年过去——
程白还是那个程白。
就算处境全然不如以前了,可给人的感觉竟然一点也没变。当年能微微颦蹙着眉,翻过他简历后, 凭借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 就否了他的面试,让他与如日中天阶段的乘方失之交臂;如今也能微微讶然地露出些许的迷茫,理所当然又十分不将人放在眼底的问他是谁。
果然在这种大ar眼底……
小律师是真的什么都不算啊。
可今时真的不同往日了。
乘方注销。
方让走了。
程白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风光了。
这一瞬间, 俞承真的很想要嘲讽, 但又实在有违他素来的作风。记恨程白一回事, 风度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在脸色铁青了半天之后, 竟未发作。
面对程白这无论如何都会让人不爽的回问, 他笑了一笑, 虽然有些僵硬, 但还算得上儒雅有礼“不怪程律不记得,距离您当初面试刷掉我的时候, 已经过去了有些年。重新做一下自我介绍, 我是俞承, 原告方的代理人,尚正道律所的普通律师。”
“普通律师”几个字咬了重音。
一旁坐着的法官和书记员都忍不住抬起头来看了一眼。
程白可是大ar啊。
英国这边的原告竟然找了个“普通律师”,也不知到底是太轻敌,还是以此表达对程白的蔑视,又或者是……
这个叫俞承的律师,非常厉害。
但不管如何说,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的等级并不对等。
一个大ar和普通律师……
如果赢了,别人觉得理所当然,没什么好吹嘘的;如果输了,还要被大书特书一笔,从此留下一页洗不清的黑历史。
相应的,这位普通律师便可声名鹊起了。
上一案的钱兴成不就是抱着这种想法吗?
不过俞承和钱兴成又不一样了。
俞承强调自己尚正道普通律师的身份,为的不过是讽刺她当初的有眼无珠罢了。
尚正道可是老牌儿红圈所。
一个有足够资格进红圈的人,竟然在当年面试乘方这种才建没几年的新律所的时候被刷掉,换了普通人,怕早就面红耳赤了。
但程白毫无反应。
在听完俞承的自我介绍后,她平平淡淡地点了点头,又“哦”了一声,毫无波澜地道了一声“你好”。
然后坐下了。
“……”
“……”
“……”
就、就坐下了?
没有旁听者的庭内忽然就一片诡异的安静,戴着黑框眼镜的青年男法官和这一次因为案情复杂所以同来听证据交换的合议庭成员们一时都有一种瀑布汗的冲动。
半点面子都不给人家的吗?
俞承无言地盯着她,似乎也没想到。
法官下头负责这一次庭前会议的女书记员,敏锐的嗅出了浓重的火i药味儿,差点连鸡皮疙瘩都要冒出来。
不知为什么……
虽然看上去很平静,但总觉得双方下一刻可能就要跳起来打个鼻青脸肿!
当然,这种事在普遍以冷静闻名的律师行业,是基本不会发生的。
更何况场上还有个老好人。
詹培恒咳嗽了一声,出来打了个圆场,也道了一声“你好”,然后作了自我介绍“我是被告的代理人之一,詹培恒。”
“詹律您好。”
在这里看到程白,意料之中。
但在这里看到詹培恒,那就想当然震撼了。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俞承算不上是国际私法领域的专家,以前更没有接触过文物返还一类的官司,但在准备证据交换之前却查过了很多文物返还的相关案例,知道“詹培恒”这三个字在领域内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收敛了自己因为跟程白抬杠而过于外显的心绪,回以了一笑。
这一下,双方气氛才缓和下来。
时间也正好到了。
主持庭前会议的法官就是本次案件的承办法官叫张友峰,三十多岁,法院这边研究过后专门指定的。
现在的证据交换阶段一般都是法官助理主持,但每个法院具体人员编制不同,安排也就不同。
案件的难易程度不同,情况也会不同。
甄复国这个案子标的不小,算得上重大涉外民事案件,又加上案情千头万绪,所以不仅主审法官来主持,连合议庭都一起来了。
张友峰在法院数十位法官中绝对算得上是专业素质过硬。
五官端正,一脸严肃。
才到点他就开了口,简单道“双方的证据目录和相关证据都已经相互交换,现在就请大家都仔细看看,包括合议庭这边。有异议的话及时提出,由书记员记录。今天主要就是给案件定定性,确认一下你们两边争议的焦点,再看看适用哪国法律,能不能调解。”
法院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证据交换环节算是最重要的。一是为了排除掉失真的、无关的以及非法的证据,二是为了让双方互相了解对方的证据情况,给双方足够的准备时间,确保开庭审理的时候不会有哪一方搞证据突袭,突然拿出什么关键性证据,让另一方毫无准备,以此保证公平公正。
所以某些律政剧里一些突然找到关键性证据冲入法庭随后扭转了庭审局面的剧情,纯属扯淡。
真要搞证据突袭,法庭未必承认;
就算证据经过勘验没问题,对审理的确有作用,搞突袭的律师也会被处罚。
聪明的律师,不搞证据突袭;
老辣的律师,则会利用好证据交换环节,从对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分析对方的策略,并且会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量排除一些对己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公开审理基本都是故事的尾声。
真正的较量从证据交换开始。
甄复国这个案子,双方提交的证据资料十分庞杂,涉及到英国方面提交的画作被盗时的报案记录、这几年的追查情况,甄复国手里那幅画的鉴定报告等等,证据的来源涵盖英国、意大利、中国。
程白坐下,先拉了一遍对方的证据目录。
只一眼就看到了最关键的四条——
1、一串甄复国被起诉销售假冒伪劣艺术品败诉的记录;
2、甄复国位于豫园的古玩商店,在消协、工商那边的举报投诉记录;
2、甄复国拍得的那尊“情人”雕像的艺术家,所创作的其他作品历年来能查到的成交价,全部在130万240万之间,远远低于甄复国去年出的700万;
3、意大利拍卖行方面的那一场拍卖的举牌记录,甄复国完全跟另一位出价者干上了,疯狂举牌,单看记录都能想象当时的激烈程度。
俞承真不是吃素的。
她顿时就皱了眉头,把这四条拉给了詹培恒看。
詹培恒便做出个无奈的表情来这四条其实是三个点,正是他们先前经过一番讨论后分析出的对甄复国最不利的三个点。没想到,一来就被别人掐准了,直接给怼到脸上来。
不过,还好他们早有准备。
程白抓了桌上的笔,在手旁边搁着的白纸上随意地做了个记录。
才一停笔,就感觉到了一道强烈的目光。
于是她一抬头,一掀眼帘,就看见对面俞承紧绷着一张脸,一双眼晦暗到了极点,连拿着那一沓打印证据的a4纸的手指骨节,都在用力之下隐隐发白。
这世上,总是人外有人,一山更比一山高!
他能想到的点,程白又怎么可能想不到?
程白觉得他怼过去的点太犀利,他何尝不觉得程白那边扔过来的这一堆证据让人悚然!
1、一串甄复国因为贩售假冒伪劣艺术品被告上法院的记录,但都是筛选过后的,判决结果都是甄复国胜诉;
2、甄复国那家古玩店至今没有问题的营业执照,甚至是黄浦区颁发的百家优秀信誉商户的记录;
3、意大利那家拍卖行最近三年来成交价远超估值的一些拍品记录,以及雕塑类作品在全球的行情分析。
每一条都是对着最关键的点往死里捅啊!
双方花了一个小时左右看证据。
临结束的时候两边律师的纸上都落下了满满当当的标注。
法官先没问双方对证据的异议,先问了双方诉求。
没得说,原告要被告返还画作,但被告觉得自己拥有这幅画的所有权。
定性倒是很简单。
所有权纠纷。
只是法律适用方面……
法官张友峰皱了眉道“此案案情复杂,从英国、意大利到中国,在法律的适用上可能存在争议和分歧。按照现行的处理原则,优先采用意思自治。你们可以协商一下适用法律的选择,看看是否能达成一致。”
俞承直接道“我方认为可以直接适用与文物返还有关的国际公约。”
詹培恒脸色难看地看了他一眼。
程白笑出声来“国际公约?原告律师觉得,该案适用那一份国际公约呢?”
俞承听出了这笑声里的漫不经心,刚想要回答,程白那笑容就变得讽刺起来。
根本都没还等俞承开口,她就接上了自己方才的话。
“我国1995年签订的《国际统一司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吗?”
“嗯,这个是好。
“直接规定了文物的返还事宜应当适用文物原属国法,换到本案也就是英国法,对你方十分有利。
“可我怎么……
“不好意思,我知道中国早已是缔约国之一,但英国后来有没有加入来着?”
她眉梢微微一挑,轻嗤。
俞承一张斯文的脸上顿时阴云密布。
英国当然没有加入。
一般来讲,发达国家都是各类文物艺术品的非法流入大国,而历史文化悠久又正好处于发展中的国家则基本是文物流出国。
英国无疑是前者。
这份公约直接规定了文物返还一类诉讼直接适用文物原属国的法律,而中国、印度之类的国家各自制定的相关法律自然都十分有利于追回被盗文物。
英国作为文物流入大国,怎么可能为自己戴上枷锁?
别说是英国。
美国、法国等国至今也没加入这份公约。
但怎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文物流入大国也有文物被盗的时候。
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国际公约都只在缔约国与缔约国之间生效,英国连签都没签,还想适用国际公约?怕是做梦来得快点!
1979年倒是有一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移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简称“巴黎公约”,英国磨磨蹭蹭地在2002年加入了。
可惜这份公约过于简陋。
它只规定了文物被盗国能通过外交手段向文物流入国索还,在法律诉讼上却缺少相关的规定。
外交途径返还?
那能有个屁用。
谁不知道外交有多能扯皮?
大国之间比的就是谁更流氓。
英国连1995年公约都没有签署,大英博物馆里还不知道放着多少中国流入的文物,前两年英国的拍卖行甚至还在公开拍卖圆明园的劫掠文物,中国方面反对申斥都无人搭理,照拍不误。
现在你国文物丢了,要外交途径返还?
对不起。
咱外交部门挺忙的,您且一边儿先歇歇,一帮大佬啥时候忙完了啥时候再来搭理你,甭着急。
程白不用问都能猜到。在英美两国都是签署了1970年巴黎公约的情况下,英国文物被盗不走外交途径索回,还要苦哈哈远赴重洋来中国打跨国官司,明摆着就是在外交部那边吃了一顿闭门羹了,指不定还被那硬邦邦的大门“哐”一声磕掉了一排牙。
真是。
早把公约签了不就完了吗?
弄得现在这凄凄惨惨的劲儿。
能说什么?
就两个字贱得!
她是不知道对面那位汤森·希德里听得懂多少中文,但在她方才那一番话出口之后,这位已经有些发福的英国律师脸已经拉了下来,一双湛蓝的瞳孔微微缩紧,直直地望着她。
程白表情都没变。
她直接从手边那一堆排开的证据资料里翻出了一份书面申请,递交书记员。然后扯开唇角向对面一笑,明明温和的神情,却好似一咧嘴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按《民诉法》规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确应该优先适用国际公约。但很遗憾,可适用于此案的公约,英国全部没有加入。
“所以,我方向法院提出申请——
“本案关键交易地点位于意大利,应当适用《意大利民法典》,第三编所有权,第八章占有。”
第52章 第052章 程白的品格
直接申请适用意大利法!
这可真是司马昭之心了。
但凡对该领域内相关的国际私法领域有了解的都能看出程白的目的所在, 意大利法对甄复国一方最有利, 她当然要向法院提出适用意大利法。
在俞承的印象中, 程白该是个要脸的人, 应该就算要提也不会这么直白,连自己的意图都不掩饰一下,直接就要把法律适用往意大利拽!
他这一时真是有些错愕。
但思维迅速,提出自己的反对意见也快“1970巴黎公约虽然只在外交途径索还文物上做出了规定, 可已经表明了一种态度,狭义内可能没有国际公约可适用,但可以遵循国际惯例。退一万步讲, 也适用不了意大利法?被告当事人是中国人, 我方当事人失窃的画作现在就在国内,即便不适用文物原属地的英国法,也该先考虑适用中国的《物权法》?”
适用《物权法》?
程白如果能让对方使用这部法那就是脑袋被驴踢了甄复国拍得的这幅画作是实打实的盗赃物, 而且一开始根本没被发现, 是藏在雕像里的。真要按国内法来看, 第一盗赃物就直接勒令你返还原主了, 第二你拍的是700万的雕像, 却从里面发现了估价15亿的画作, 完全能用“拾得遗失物”来打你——
小时候唱过儿歌吗?
我在马路边, 捡到五毛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一句话, 捡到东西要还!
所以真要适用国内法, 甄复国半点赢面没有。
程白的笑里多了点皮笑肉不笑的意味儿, 这一下她没对着俞承说话了,而是转头注视着法官。
说到底,她不是要跟俞承争辩。
辩赢了没说服法官,那都是没用的瞎折腾。
“我方申请适用意大利法,并非完全出于我方当事人的利益考虑。我方当事人是中国人不假,原告当事人失窃的画作目前在中国也不假,但这只能说我国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至于法律的适用,还是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这是一桩所有权的纠纷,被告方状告我方当事人要求返还文物,可我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取得了该画作的全看发生在意大利那场拍卖的情况。交易地在意大利,所有权的转移也发生在意大利。
“其次,民诉法中有规定,合同纠纷,合同在拍卖行订立的,当适用拍卖行所在地法。本案虽是本案虽是所有权纠纷,但案情的关键都在拍卖上,应当按照惯例类推。”
“原告已经无法与我方在意思自治上达成一致。
“那就应当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选择适用与此案所有权争议关系联系最紧密的意大利法。”
合议庭那边不少法官听见这话都皱起了眉头。
主审法官倒是面色如常,问俞承“原告有什么意见吗?”
俞承其实觉得自己赢面很大。
因为……
“我方的确无法在适用法律的选择上与被告方达成一致,所以也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请法庭公正裁判。唯一要补充的一点是,国内法院至今都没有适用国外法判决的先例。”
中国虽然属于大陆法系,过往案例的影响虽然不似英美法系中判例法的国家那么大,但不能说完全没有。
法官也是人。
差不多的案情,以前某位法官这么判,你偏要那么判,跟别人不一样,必然有争议,且会引发公众对公平的质疑。
所以,一般的法官不敢越雷池。
俞承这句话说完,合议庭的目光便都转了下来,落在了他的身上。
主审法官先仔细地阅读了原告方提交的申请,过了好几分钟才放下来,对双方道“原告方说得不算错,国内法院的确至今没有适用国外法做判决的先例。”
俞承紧绷的面容上顿时露出了笑意。
可根本都还不等他笑容完全挂上脸,法官下一句便话锋一转,竟然道“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有过相关的规定,在此之前虽然没有过先例,但司法实践不当因循守旧。在有法律支撑的情况下,且案情的情况符合,按物质所在地法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显然更应当适用意大利法。”
适用意大利法!
一锤定音了?!
对面的程白悄悄松了一口气。
俞承却是差点被炸蒙了。
怎么可能……
国内以前只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但没有先例的事情,一般来讲遇到保守的法官,都会驳回当事人适用外国法的申请,直接适用国内法,这位法官居然不走寻常路,要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摆明了是要搞个大新闻出来!
他哪里知道?
受理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相当重视,以前不适用外国法一是因为案情的确不适合,二则多少因为主审法官对国外法也没有那么深的了解,法官素质上难以匹配。
但这一次派的可是张友峰。
民事庭的一位前途光明的强将,一直都被同行称为“张大胆”,向来敢为人先,只要法条上有规定,他就敢尝试!
程白对上海法院这边的情况不大了解,甚至没跟张友峰打过照面,但费靖却对这个人很了解,铁面无私,刚得一逼。
俞承应该是没听过这位法官。
但从他提交法院的证据上看,她觉得俞承并不是没有做好适用外国法的准备,甚至不是没有做好适用意大利法的准备,应该只是没想到张友峰这么刚罢了。
可想而知,这案子不管最后是什么结果,都将在法学界引发热议!
法律适用定下,质证阶段立刻变得刀光剑影。
适用意大利法,真的是拼刺刀。
因为《意大利民法典》有“善意占有”的相关规定,但凡不是公共博物馆失窃的东西,才不管你是不是盗赃物,一律都能占有,只要你是善意的,只要你对此毫不知情。
更骚的是,这里面还包括“隐藏物”。
像甄复国这个案子,买了座700万的雕像,里面藏幅15亿的画,这幅画就叫做“隐藏物”。
放中国你得给人还回去;
放意大利,那不好意思,只要你在交易的时候的确不知道这东西非法,出于“善意”购买了,那这东西就归你了。
所以,问题的焦点立刻缩小——
甄复国拍卖举牌时是不是善意、知情与否,变得至关重要!
看的就四点
1、甄复国相关信誉如何;
2、拍卖时的成交价是否合理;
3、甄复国交易时对涉案的画作属盗赃物是否知情;
4、是否尽到了相关的查明义务。
在确定法律适用之前,英国方面的原告几乎稳稳地站在天平胜利的那一端;但在确定法律适用之后,这天平的指针就重新朝着中间拨了回来,让双方重新回到了均势之中。
甚至——
程白那边的赢面看起来还要大一些。
她是好不容易搞定了最大的难题,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就想对身旁的詹培恒说点什么。
没想到,一转头却看见詹培恒神情复杂。
程白投去一道疑惑的目光,但詹培恒只向她摇了摇头。
质证阶段,俞承的攻击性显露无疑,程白却一反常态,面对对方提出的一条又一条异议守了个滴水不漏。
“被告方提交证据第37页开始到74页,都是被告当事人在法院的应诉情况和判决书。有关的诉讼情况我方已经提交了,被告方再提交一遍没什么必要?”
俞承开始觉得棘手了。
程白看上去却悠闲了不少“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是想要证明我当事人信誉不良,但我方提交的证据正好与此相对。毕竟被起诉不要紧,要紧的是法院判决我当事人无责。原告方怎么能用没有判决结果的东西来证明我当事人信誉不良呢?”
被起诉了这么多,某种程度上已经很能证明甄复国所谓的“信誉”了。
这他妈就是个骗子!
当律师的谁不知道法院的判决跟真相之间的差距,有时候被告无罪,只是原告证据不足罢了。
俞承真是恨得有些牙痒了,干脆放掉这条,进攻下一条“那拍卖行这些与案情完全无关的拍卖纪录呢?”
程白挑眉“这些拍卖纪录都是历年来发生在拍卖行的高价竞拍事件,提交给法院只是想让法院作为一个参考。毕竟在拍卖场这种环境里,一时头脑发烧高价竞拍的事情并不少见。我当事人虽然以高于市场三四倍的价格拍下雕像,但在这种特殊环境之下,不能说是不合理。且判断善意标准时的不合理,一般指的是低价交易。”
黑的说成白的。
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
每一条都堵了个死。
一通撕扯下来,俞承竟然连程白那边提交的一条证据都没能排除;相反,还被程白以程序不合规为由排除了他这边好几条!
法官最后问他们还没有证据要呈交。
程白想也不想就做了新的申请“前两天意大利那边接到了市民举报,抓了当时与我当事人竞拍雕像的那个人,有消息说是一个国际犯罪团队。案情的具体情况对证明我当事人是否知情非常重要,但因为两国间的手续繁杂,现在还没发回相关证据。所以想请法庭酌情,延长举证期限,我方尽量在二次证据交换时将其呈交。”
意大利警方那边的调查情况?
俞承背后汗毛都差点竖了起来。
合议庭上的法官们更是没想到程白扔出这么个炸雷来,问过更具体的细节后,便同意了她的申请。
临结束时,张友峰询问他们双方“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
俞承皱着眉,笑声跟旁边的中年英国男人交流了两句,然后才看了程白一眼,对法官道“如果被告当事人愿意返还被盗画作,我方愿意调解。”
詹培恒便点了点头。
他记得,今天来法院之前,甄复国已经跟程白说过,只要能赚,他就愿意和解,拿个2000万也不错了。
所以,他以为程白会同意。
但万万没想到,她浅淡润泽的唇瓣一分,竟是冷淡且断然“不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