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那一刻,胡倩娘望着眉目漠然、年仅九岁的薛采,却像看见了世间最稀罕的珍宝,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一种名叫渴望的东西在她内心深处发了芽,长出嘴巴,开开合合间,叫嚣着两个字——
我要。
我要!
我要这个人。
她打定了主意,抱起琴,就在众人以为大势已定的第七日戌时时分,走出人群,走上大堂,朗声道:“且慢。晚生不才,想与丞相一较琴艺。”
满堂皆惊。
薛采设台,与人比的是经略之才、为相之术,而她却要与他比八竿子都打不着关系的琴艺,其实胡倩娘自知也是无理取闹,但心中不知为何,就是知道——薛采一定会答应的。
他如果真是传说中的那个冰璃,就应该允诺她,并狠狠地击溃她,才不负傲世之名。
来吧,薛采,让我看看你究竟是不是我心目中的那个人。
那个可以凌驾我、压制我,让我也与世人一样对你俯首称臣的人。
薛采脸上没有太多惊讶的表情,只是微微蹙了下眉,似乎有点不耐烦:“你说什么?”
“我要与你比琴。”胡倩娘朝他走近了几步,在拉近的距离里,他的五官变得越发清晰,黑瞳沉沉,睫翼浓长——一个九岁的孩子,竟长了一双看不出深浅的眼睛。
她心头一颤,表面却不动声色,“丞相不是说,这七日内无论谁来挑战你都可以的么?我,就来挑战看看丞相的琴艺。”
四周议论纷纷。
薛采睨着她,半响,冷冷一笑:“好。”
四周的议论声顿时变成了抽气声。
而她心中的芽却抽长着,开出了花。
薛采又道:“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如果我不答应你,你肯定会对外宣称我设下的擂台有漏洞,如此有漏洞的比赛规定,比出来了,也根本做不得准算不得数,从而进一步将我这七日来的辉煌成绩全部抹杀——对么?”
对,对,你说的都对。胡倩娘有些着迷地望着他。
薛采一字一字沉声道:“所以,我绝对不会如你所愿。你要比琴是吧?来啊!那就来比吧!”
他如她所愿的接下了挑战。
也如她所愿的赢了我。
直到今天她还记得那天薛采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权势也是一种实力。你若没有超越我的实力,凭什么想要取代我?”
一个明明不会弹琴的人,却用一种绝对强势的方式赢了精通琴技的她,别人以为他用的是武功、是权势,但只有胡倩娘自己知道——那是傲气。
让她宛如饮下毒酒般既致命又销魂的,是他的傲气。
百年难见的傲气。
胡倩娘回想到这里,感觉自己的脸很凉,伸手一摸,眼泪竟不知不觉中流了一脸。
她自那天起便决定要嫁给薛采。可所有人都觉得那是异想天开。
便连父亲,也觉得她不可理喻。
“不就是大六岁么?你的那些姬妾通通比你小二三十岁!为什么男人比女人大可以,女人比男人大就不行?”她记得自己当时气急败坏地反驳,也记得父亲的眼神冷如冰霜:“我可以用钱逼迫她们,你可以吗?”
是啊,纵是天下首富的女儿又如何?薛采……可是一国之相啊……
父亲骗她。她根本没有公主矜贵。所以,程王颐殊可以明目张胆地指认薛采为夫婿候选人,而她胡倩娘说要嫁,世人都道是桩笑柄。
胡倩娘擦掉脸上的眼泪,却越擦越多,正在委屈时,忽听船夫尖叫起来。
她心中不悦,训斥道:“鬼叫什么?没看见我在想事情么?”
“小、小姐!漏、漏水了!!!”
胡倩娘大吃一惊,连忙回身,就见船底不知哪里漏了,正汩汩地往里进水。船夫找了个水桶拼命往外勺水,然而倒的没有进的快,很快船身就开始下沉了。
胡倩娘气得直跺脚:“出发时你不检查的吗?”
“我检查过了,是好的呀。而且当时您催得急……”
“废物!快放焰火求救!”
船夫手忙脚乱地从某个箱子里找出焰火,面色顿变:“沾水了……”
胡倩娘放目眺望,此刻她们距离“玖仙号”已经很远了,但她水性极好,应该能游得回去,她一咬牙,翻出水靠穿上:“拆船!抓着木板游回去!”
刚要拆船,船夫忽然看见一物,面色大喜:“不、不用游啦!那边!那边有船!”
胡倩娘扭头,就看见遥远的海边,出现了一艘战船,旗帜上绣着“云”图腾。
她松了口气。
***
玖仙号上,气氛仿佛冻结。
只因风小雅这句“骑象出行”。
谁不知道此乃马康生平最耻辱的事情,如今被风小雅毫不留情地扔到马覆脸上,这位名誉程国的后起之秀脸色明显一僵。
他眯起眼睛,沉声道:“听闻鹤公武艺精绝,世间罕见……”
风小雅笑了起来:“你要与我决斗么?”
马覆将抱着的古琴横托胸前,神色极为严肃:“长琴不才,请鹤公赐教。”
客人们一听有架打,立刻精神振奋,睁大了眼睛看热闹。
艾小小连忙打圆场:“宴席已经准备完毕,不如大家先用膳……”话没说完,胡九仙给了他一个眼色,艾小小心头一怔,当即收音,但心中疑惑渐浓——老爷不阻止?成心想要客人们打架么?
葛先生也是唏嘘不已。他可是快活宴的老客,总共参加过四次,往年宴客纵有矛盾,表面上还能和和气气虚情假意,今年倒好,撕破脸直接开打了。风小雅和马覆按理说都不是一点就燃的爆竹脾气,现在三言两语就要大打出手,莫非真是气场不合?
艾小小使个眼色,本在歌舞的美人们全都退了出去,让出空旷的大堂来。
马覆手在琴上轻轻一拨,金玉之声铿锵响起,他的眉眼一片肃杀。
风小雅收了笑,示意焦不弃离开自己。
焦不弃虽有迟疑,但还是照做了,退后了几步。
颐非低声对秋姜道:“来押注谁赢?”
云闪闪一听,立刻道:“当然是风小雅!”
颐非凉凉扫了他一眼:“你还有钱押?”
云闪闪立马不说话了。
秋姜则在皱眉,片刻后道:“薄幸交上去了?”
“交上去啦。放心吧,晚宴吃得差不多时就会开始卖了,耽误不了你的事。”
秋姜嗯了一声,又低下了头,显得对风小雅和长琴之间的决斗毫无兴趣。
颐非转了转眼珠,不再说话,专心看向场内。
那边,马覆沉声道:“我的琴,虽不及长琴太子有五十弦,但也有十五根。每一根上都有玄机。鹤公要小心。”
风小雅淡淡回应:“好。”
他的话音刚落,马覆就长袖轻挥,手指宛如点水的蜻蜓一般在琴上弹了起来。伴随着急促的琴声,周遭人全都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以马覆为圆心迅速扩散,连忙将各自的几案又后挪了些许,免得被殃及。
而身为目标对向的风小雅却安然不动。
琴上一根弦断,笔直朝他飞去。眼看那根断弦就要刺中风小雅的眉心时,他左手一翻,突从滑竿下拔出一把伞。
伞面砰地旋转打开,风小雅的人也跟着飞了起来。
那是一把浅蓝色的油纸伞,在弥漫的雪花中,看起来像一朵优雅绽开的兰花。
马覆手指不停,第二根、第三根弦急速飞出。
在场的客人都是身份尊贵颇有见识的,却无一人说的出他弹的是什么曲子,只觉那琴声十分激跃,听得人血液沸腾莫名烦躁,恨不得也冲上去大开杀戒。
颐非原本散漫的表情变得严肃了起来,低声道:“天界大战,阪泉之争,长琴一曲炎怒,令万物凋零……这是炎怒曲。”
云闪闪扭头:“你知道曲名?”
颐非道:“不止,你且看着,会有火……”
他刚说出火字,飞舞在空中的两根断弦就蓬地一下跳起了火光,火光宛如巨龙,紧紧追逐着风小雅的伞,看起来,便犹如双龙夺珠一般。
火龙虽急,雪伞更轻。
如果说马覆的攻击呈现的是力量迅疾之美,那么风小雅的防御则是风流灵动之美。他就那么漫不经心地一点、一踩、一跳,就让火龙的攻击全部落了空。
颐非忍不住赞道:“好武功。”回头又看秋姜,心中感慨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风小雅如此武功,照理说当世已无人能在他身侧杀人,偏偏娶错女人,最终让枕边人祸害了自己父亲。
风乐天竟是死在秋姜之手,虽不知其中是否另有原由,但也足够令人唏嘘。
场中马覆眼看久战不下,又一振琴弦,变了曲调。
琴声由急转缓,由重转轻。之前分明万马奔腾,突然间,鸟语花香,就剩下了一只小鹿在欢快奔跑。
颐非悠悠道:“唔,这是放鹿曲。”
第四根弦脱离琴架,盘旋着朝风小雅刺去。
风小雅手一抖,伞面嗖地合起,他整个人也轻飘飘地落到了甲板上,然后立住不再四下飞跃,而是以伞为剑,将攻击一一接住,并反弹回去。
颐非叹道:“刚才以柔克刚,现在以静制动。不愧是鹤公。”
云闪闪问道:“也就说马覆要输了?”
颐非摇头:“那倒未必。坂泉、涿鹿两场,长琴一方本就是输的。但到了不周山,就……”
仿佛为了回应他的这句点评,马覆的曲子又变了,变得忽急忽慢,不可捉摸起来。
与此同时,剩下的十一根琴弦同时脱手,漫天遍地地朝风小雅飞去。
眼看风小雅整个人都被罩在弦中,难以脱身,所有人都看得心中一紧——
他突然不见了。
就那样——凭!空!消!失!
马覆一惊,连忙抱着琴跳过去。
宛大的甲板上有一个洞。
原来是千军一发之际,风小雅踩破地上的木板,顺势掉了下去。
比试至此,马覆也实在拉不下脸跳下去继续纠缠,只好冷哼一声,转身一言不发地走回到位子上。
云闪闪啐了一声:“小爷饭都不吃了就给我看这个?没劲。”
众人也跟着议论纷纷。
艾小小哈哈一笑道:“不愧是鴜鷜长琴,两大图腾的主人。这一场比赛真是不分上下、精彩纷呈,令我等大开眼界!今日就先点到为止吧,时候不早,咱们赶紧开宴,菜凉了厨子们该哭了!”
丰肌秀骨的美貌侍女们将美酒佳肴一一端上,大厅西侧有一高台,花团锦簇的帷幕后方,八音迭奏,舞姬们重新回到场内翩翩起舞,婢女们陆续开始上菜,艾小小则转身去了舱底。
颐非刚要跟秋姜说话,扭过头,却发现秋姜已不见踪影。“什么时候走的?”他问云闪闪,云闪闪瞪大了眼睛:“连你都没发觉,我怎么会知道?”
***
艾小小来到甲板下,正要进破洞所在的舱室,被提前一步下来的孟不离拦在门外:“公子、更衣中,稍候。”
艾小小连忙应是,跟他一起等在外面。
一门之隔的室内,焦不弃帮着风小雅将外袍脱去,只见里面的亵衣已被汗水浸透。
风小雅的身子摇了摇,站立不住。焦不弃连忙扶着他平躺在地,拿了汗巾帮他擦汗。
“公子,你觉得怎样?”焦不弃关切地问道,“要我让不离进来一起帮您吗?”
风小雅紧闭眼睛调整呼吸,体内内力紊乱,令他痛苦得完全说不出话来。
焦不弃从怀中取出一支香点着,奇异的香味很快扩散开来,风小雅的呼吸慢慢地稳了些许。
焦不弃守在一旁,他知道如今正是公子运功的关键时刻,不可有任何打搅,因此格外戒备。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脚步声。
焦不弃立刻回头,却只看见了花白的头发,连对方的脸都没看清,就晕了过去。
来人抱住焦不弃倒下的身躯,轻轻放在地上,她已足够小声,但闭着眼睛的风小雅还是听见了,耳朵动了动,一张脸徒然涨红,额头青筋鼓起,显得面目有些扭曲。
就在这时,一双微凉的手轻轻地捧住了他的脸庞。
原本躁动不安的风小雅先是一僵,然后神奇地平静了下来。
那双手将源源不断的内力输入他体内,伴随着满室的熏香,像夜月下起伏却又平静的海水,一遍遍地、不厌其烦地将凌乱的贝壳、海蟹等杂物冲走,最后留下平坦如毯的沙滩。
风小雅觉得整个人在极度紧绷后再极度放松,都快要睡着了。
突然,他一个激灵,睁开眼睛。
一旁的香只烧了三分之一。
室内只有躺在地上的焦不弃,并无第二人。
焦不弃揉着眼睛坐了起来:“我睡着了?等等!刚才有人来过!”可等他跳起,看清周遭的情形后,迷惑道,“那老头呢?”
风小雅的表情变得很古怪:“不是老头。”
“那是老太婆?”焦不弃搜查室内的物件试图找出什么蛛丝马迹。
“是秋姜。”
“什么?!她也在船上?!”焦不弃大吃一惊。
风小雅抚摸着手上的佛珠。他之前在胡倩娘房间感应到秋姜的气息,现在则确认了——秋姜确实也在船上。不但如此,她还恢复了记忆。
他同马覆比武,有两个目的,第一是试探对方底细,看看能否直接淘汰对手。马覆的武功比他想象得高,真动手时需要尽快速战速决才行。第二就是想看看秋姜会不会对此有所反应。
而秋姜真的出现了,并帮战后内力紊乱的他梳理了气脉。
这个方法父亲生前只教给了她。她会用,说明恢复了记忆。
可是……她若真恢复了记忆,为什么……没有趁机杀他?毕竟,如意门冷血无情的七儿,在四年前没有被他感化,反而杀了他父,跟他已是死敌。
还有,秋姜在,那么颐非呢?是不是也在?
他们两个本该直接去芦湾,为何上了此船?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风小雅看着佛珠,思考着最后一个问题——秋姜为何不趁机取回此物?这本是她的东西。这是否说明当时的她……
心乱了?
***
艾小小回来时,正上到第七道菜。
颐非摸着下巴道:“莫非风小雅受伤了?”
云闪闪好奇:“为什么这么说?”
“不然光是换衣服的话,不需要这么久呀。”几乎是他话音刚落,换了衣服的风小雅就坐着滑竿回来了,脸色苍白神情阴郁——但因为他一直如此病态,反而让人无法分辨到底有没有受伤。
云闪闪期盼地看向已在用膳的马覆,好希望他们继续再打一架。结果两人却谁也不看谁一眼,面容平静的仿佛刚才的比武并没有发生一般。
云闪闪心头好生失望。
而这时,颐非看见了秋姜。他一直刻意睁大了眼睛等着,这才看到秋姜跟在送菜的婢女身后走进宴厅,并在婢女经过云闪闪时自然而然地停在了他身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发觉,除了他。
颐非的目光落到她微湿的鬓角上,心中分析:唔,这是去做了桩大事啊。
云闪闪扭过头想跟颐非说话,却看见秋姜回来了,不由得一个激灵:“你刚干嘛去了?”
秋姜将一样东西递给她,是一个耳环。
云闪闪纳闷:“这么粗糙的手艺,完全不值钱的呀。”
“一个时辰前,我将此物射进了……小船里。现在,它回来了。”
云闪闪虽没什么心眼,但这会儿也明白了,胡倩娘落到他哥手里了,顿觉心中底气更足,狠狠咬了一口新送上桌的蹄膀。
而秋姜垂下眉睫,顺服地站在了他身后。她的手情不自禁地摸了摸手腕,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她刚才,忘了拿回自己的镯子。
***
风小雅的目光在厅中搜罗了一圈,没有放过任何一个人。然而,并没有看到形似秋姜的人。不过他也知道,秋姜想要伪装成陌生人时,光看,是看不出端倪的。
她既在船上,又很可能恢复了记忆,那么,必有作为。
按理说,只需等待即可,然而不知为何,却心绪不宁,有种不详的预感。沉吟片刻后,他低声吩咐了孟不离几句,孟不离点点头,转身出了宴厅。
而这时,婢女们鱼贯而入,奉上香茗。通常这也意味着晚膳结束,不会再上菜了。
西侧的高台上一阵鼓声密集响起,紧跟着,所有丝竹全部停下,帷幕缓缓拉开,大家心头狂跳——
真正的好戏,终于开始了。
快活宴,之所以被历届参加过的客人们所津津乐道念念不忘,除了美酒佳肴暖玉温香之外,更有一项独一无二的环节——操奇计赢。
所谓的操奇计赢,顾名思义,就是囤积断缺物资而牟利的一种经商手段,也是胡九仙生平最被人津津乐道的地方。
他之所以能成为四国首富,除了祖业殷实父辈勤勉之外,跟他与生俱来的独到眼光和明智决策也是分不开的。他总能第一时间找出商机并用强悍的方式垄断,赶上三十年前四国大乱,趁机大发一笔,再加上战后休养生息的好时机,财富犹如雪球般越滚越大,一跃成为四国第一人。
因此,他在这快活宴上也做了一番布置,为的就是让客人们玩得刺激,玩得过瘾。
在众人期盼的目光中,艾小小登台,为初次来玩的客人讲解规则:“多谢各位贵客贲临,我家老爷特地准备了三件宝物,由各位对其进行估价,估对者即可获赠此物。为了以示公正,宝物的真实价格都是事先写好放在对应的格子里的。每人只能估一次。期间,大家手里都有三块令牌,可凭令牌提问,只要不涉及价格我都会据实作答,但是,每问一个问题,都需要给我十金酬金。”随着这句话,婢女们为二十四位客人分别送上了三块令牌。
风小雅一看,令牌是竹子刻成的,入手轻滑,倒也雅致。
艾小小见大家都拿到了令牌,一笑道:“这样,我来为第一次上船的新客们演示一把,就清楚了。”
他招了招手,一名婢女捧着个托盘走上前来。
掀开托盘上的红布,里面放着一只翡翠镯子,在灯光下散发着幽绿色的光。
在场的客人们纷纷动容。
果然一出手就非凡品。
这镯子一看就价格不菲,而胡家的管家却只是拿它来演示用。
艾小小高高举起镯子,以便大家看得更仔细些,然后从托盘上又拿起一封封了口的信笺,朗声道:“镯子的价格写在信里,现在,请各位估价。有问题问我的,请亮出令牌。”
就在众人还在彼此猜测打量疑虑盘算时,风小雅想也没想就举起了第一块令牌。
艾小小忙道:“鹤公请问——”
“我问的问题,我用的令牌,答案是不是就只告诉我?”
艾小小答道:“不,小人会当场回答,让所有人都听到。”
风小雅又举起第二块令牌:“你保证你写的价格就是真的?”
艾小小怔了一下。
“一石米,自农户手中十钱可得,到了商人那就要五十钱。那么,正确答案是十还是五十?”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点头。
尤其是云闪闪,大声道:“是啊!我去买东西那些奸商们都会往死里坑的啊!”
周遭顿时起了一片哄笑声。
坐在风小雅身侧的葛先生轻笑道:“难为云二公子倒是意识到了这一点。”
风小雅的视线从云闪闪身上扫过,不经意地掠过颐非时稍稍停了一下。颐非心中咯噔一下——不会他也认识丁三三吧?
但风小雅很快就又看向了艾小小,等着他的答案。
这个问题很显然在胡九仙设计游戏之初就考虑过的,因此艾小小立刻答道:“鹤公说到重点了。所以,我们这个游戏才叫做‘操奇计赢’。因为——虽然你没有猜对,却可以改变它的定价。”艾小小举起手里的信笺,朝众人摇了摇,道,“这个镯子最后一次交易时的价格被写在了信上,各位估价后,如果没有人猜对,则进入下一步,就是竞价。只要你出的价格比场内所有人都要高,就可以买到这封信,然后,里面的数字你说了算,这个镯子想值多少钱就值多少钱。”
风小雅道:“我出一百钱。”
艾小小环顾四周:“还有比鹤公出价高的么?”
众人又是一阵盘算,云闪闪试探道:“二百钱?”
“好,云二公子出了二百钱。还有吗?”艾小小等了片刻,见无人再出价,便道,“那么,这封信就以二百钱的价格卖给了云二公子。同样的,这个镯子也是云二公子的了。”
云闪闪没想到居然没人跟,连忙摆手道:“我才不要!”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风小雅则是若有所思。
艾小小轻咳一声,环视道:“各位还有什么疑惑么?”
风小雅又道:“也就是说,大家先猜价格,猜对了就得到宝物,猜不对,就出价买?如果我们谁都不买呢?”
艾小小自信一笑:“我家老爷既然会选那三样宝物,自然是有让各位非要买不可的原因的。”
一旁的葛先生也呵呵笑了起来,点头道:“确实,我之前参加了四次,每次见到的宝物,都令我不枉此行啊!”
被他这么一说,众人更是期待不已,眼巴巴等着看胡九仙到底准备了什么样的好货,是否真如传说的那样穷奢极欲。
秋姜却突低声问道:“薄幸呢?”
颐非答道:“卖完主人家的宝物,就轮到客人们的。别急。”
秋姜面色微异,颐非看出来了,问道:“怎么了?”
她却不答,只是两片薄薄的唇又抿紧了些。
颐非忽然想到,秋姜很流畅地背出过五年前的快活宴所卖宝物的名字……再一想,快活宴好像是三年前才新增了项目,让客人们也可以自行宝物交易,难怪她不知道。莫非她是在因这个生气?
——毕竟,对于博闻强记的千知鸟而言,突然空白了四年,从无所不知变成一无所知,也确实落差挺大的。
颐非忍不住嘲弄地勾了勾唇。
那边,艾小小道:“鹤公还有问题吗?”
风小雅摊了摊手:“我虽还有问题,却没有免费的令牌了。”
艾小小哈哈笑了起来:“所以,各位要珍惜这仅有的三次机会啊。来,令牌还给鹤公,演示结束,接下去再问问题,可就要真算钱了。”
婢女将令牌捧还给风小雅,并将镯子撤走。
一阵欢快的锣鼓声后,艾小小宣布游戏正式开始——
第一件被捧上来的宝物,是一只酒杯。
酒杯不过半只手掌高,壁薄如纸,莹白如玉。
艾小小把竹叶青酒倒进杯中,场内顿时发出一片赞叹声。
只见原本郁白色的杯身,缓缓渗出了浅绿色的花纹,竟是两条鱼在荷叶下嬉戏。看得久了,那鱼便仿佛活了,随着杯中酒浆的晃荡而轻轻摇曳。
“各位请估价。”艾小小做了个请的手势。
而客人们,仍在谨慎地观望。
云闪闪见众人都不开口,便自告奋勇道:“先估对价格的人就得到这只杯子是么?那我猜、猜——五十金!”
艾小小呵呵一笑,也不表态,只是望着其他人道:“诸位觉得呢?”
众人一看有人带头,当即也七嘴八舌地乱猜起来,基本都在三十到八十之间。这时,一个身穿白衣、面如冠玉的俊美男子突然起身,直勾勾地盯着那个酒杯道:“这是曦禾夫人的酒杯吧?”
伴随着这句话,一枚令牌被他丢到了艾小小脚边。
艾小小捡起令牌,回望着该男子,答道:“是的,周公子。这的确就是璧国曦禾夫人生用过的酒杯。”
四下哗然声起。
艾小小解释道:“众所周知,那位夫人有个怪癖就是扔杯子,而璧国皇帝昭尹为了讨伊欢心特地命巧匠做了一套给她丢着玩,一共是三百个。如今,美人已乘黄鹤去,这套酒杯也碎得差不多了,完好存于世上的不超过十个。这是其中保管得最完好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