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毛老妖见势,还故作玄虚:“那你便找,就算找到了虫子,也未必会解。”

果然,花如雪闻言不再多说,我想了想,挪到白毛老怪身前,朝许来娣道:“姐妹儿别客气,给我扒了他裤子。”

“好嘞…”龌龊的许来娣搓搓手,一脸不怀好意的挪近:“就看在这张脸的份上,我义不容辞的接受这命令。”于是,来娣三下五除二扒了老妖怪的外裤,露出两条白花花的大腿和一只红色绣花的大裤衩。

杨胥持剑站在我们面前,越看越皱眉,那皱着的眉心用力到足可夹死一直马蜂。

我扬扬嘴角,潇洒地将匕首插进老怪裆下的泥地里,非常友好道:“你要是说了实话,我就缝上她。很可惜,你不合作,我只能先割了你再说。”

来娣蹲在我对面,笑容洋溢的拍手:“割掉,割掉…”

白毛老妖只管左右各看了一眼,拼命地夹紧腿,面如土灰,慌张道:“莫当我是三岁小儿,我若说了,你们只管拿走东西却不见得会放过我。”说罢很是凛然的挺直了胸脯道:“要杀就赶紧动手吧。”说着还得意的看了花如雪一眼:“我若是死了,你也活不成。”

花如雪倒是不紧张:“教主太过高估自己的本事,你道是你什么都知晓也不见得我都不知晓。”

我一听,顿觉有戏,吃力地站起身。天已是全亮,只觉得自己浑身又沉又难受,头晕眼花的站不稳脚步,定定神,我朝杨胥和许来娣道:“把这老东西扔那铜锅里去,但凡在他密室里找到的毒虫统统倒进去,然后盖好锅盖,让他品品其中滋味。”

这一宿过去,铜锅底下的柴火早就燃烧殆尽,只剩下一口冰凉凉的锅,还有里面乱成一团的恶心东西。这白毛老妖自是没办法放过的,便是花如雪也是如此,放了她就等于放虎归山,这睚眦必报的女人迟早会天涯海角的追着我们不放。来娣跟杨胥七手八脚的搬弄又是求饶又是威胁的白毛老妖,苏良辰从密室方向走了过来,无奈的朝我摇了摇头。

这一柱香的时辰就快要过去,再不抓紧恐怕是要前功尽弃了。跨过满地尸体,我朝苏良辰嘱咐:“把花如雪给我绑进来。”

密室里头堆满了瓶瓶罐罐,花如雪被靠着墙绑牢了全身,我翻过一排罐子,就是没见颜如玉和花如雪口中的那条紫色毒虫,遂让来娣统统拿出去倒在铜锅里给白毛老妖享用。听着外面铜锅里撕心裂肺的嚎叫声,花如雪满脸惧意,胆战心惊的看着我们。

“这样吧,你来说找到虫子怎么解毒?”

“我…我不知道…”

我点头:“既然不知道,也就不多浪费时间了,杨胥,让她去给白毛老妖作伴吧,他老人家一个人在铜锅里太孤单了。”

花如雪闻言抢道:“别,我知道,我知道。”

“说…”

花如雪犹豫了半晌,问:“你说话算话,绝不杀我?”

我承诺:“投降不杀。”

花如雪还是不愿意多说,支支吾吾。

“你就别熬了,我这有人会封你穴道,就算你功亏的时辰过了你还是走不掉,如果你聪明就能逃条活路,何必跟自己性命过不去呢?”我们几个人边说边翻罐子里的毒虫,一圈下来,仍旧一无所获。

我有些心急,又对花如雪道:“我也不是无限期的容着你拖,再有半炷香的功夫你若还说不出我想知道的事,我也不保证我能不能信守诺言。”

花如雪想了想,道:“那我便信你一次,我其实也没见过那条虫子,我只是听说那虫子精贵又特别,不如其他虫子可以单独饲养,这虫子离不开人。”

“离不开人?”我纳罕,用人养着?心念不好,白毛老妖养虫子绝对不会用自己身体,密室里又没有他人,难不成是用了那些跟随的女子其中的某一个养的?

花如雪点头:“人必须得是活的,若是人死了,虫子也剩不下,很快就化了。”

我急急忙忙往外跑,但见一地尸体哪里还有半个喘气儿的?顿时整个人像是瞬间被吸走了魂魄一般,毫无半点气力的颓坐于地。阳光笼罩在头顶天与地白茫茫的一片,我突然觉得周遭冷的我浑身发抖,冷的骨子都疼。

死?这不是我想要的结局,可眼见颜如玉的生命一点点的消逝,我却束手无策了。虫子的所处已经变成悬而又悬的神秘,尽管我们再三将那不大的密室翻了个底朝天,仍旧没有找到装着紫色虫子的罐子。

花如雪被杨胥绑在那个木架上挑断手脚筋骨,这里除了我们没有活人,也不会再有活人来到山谷,花如雪的结局只有死路一条。

我站在那里看花如雪惨绝嚎叫,撕裂心肺的惨叫声划破山谷的幽静,又是血,一地的血,最终跟颜如玉的袍子连成一块,跟头顶的天练成一片,我瞪大双眼,昏昏然,朝着身后栽了过去。

颜如玉没有再醒过来,他就如同睡着了一样,安静的闭着眼,俊脸青白,再说不出狠毒的话嘲笑我,也不会再死皮赖脸的贴过来,可我总是忘不掉他倒下前最后看我的一眼,忘不了他挡在我身前的时候心头的那股暖。

忘记很难,因为有些东西在一开始便深入人心,到达了连本人也意料不到的那个隐藏的角落,于是,感动会衍生成一块坚石,留在心里再也不会移动。

我对颜如玉的感情便是如此,无关情爱,但刻骨铭心。有时梦里醒来,会突兀的心口发疼,眼眶发酸。谁说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只想跟颜如玉做个亲属,但老天爷始终不愿成全。

囫囵山上的那场你死我活已经过去很久,我偶尔会在午后晒太阳的时候跟慵懒如猫的苏良辰说起,他眯着眼嘴角衔笑,只管应声却不愿跟我聊下去。

我想那是他心里的一道坎儿,其实每段感情都会有一个契机让彼此看清彼此,可往往这个契机总是伤人,比如我只身留下来陪颜如玉,比如我认为送他们逃离是种大无畏的成全。苏良辰从不说我错,他只是偶然间会莫名失意的看我一眼,淡淡说一句:“招娣,你总是不了解我。”

其实谁又真正了解谁呢?我趴在院子里的石桌上又打了个哈欠,扭过头,面朝阳光,再次合了眼。

“招娣,吃地瓜…”来娣挺着硕大的肚子走到我身前,递给我一只红薯:“以前你总说七老八十的时候要晒太阳,吃地瓜,偶尔跟老头子去亲个嘴儿,现下不用等到那么久,想吃地瓜我们多得很。”

这已经是三年以来她怀的第二胎了,许来娣生生不息的架势很有可能超过我娘,我腻歪的接过地瓜,胃里有些泛酸:“来娣,就算我曾经这么憧憬,咱也不能天天盯着地瓜吃,你不腻歪吗?”

来娣十分惆怅的看着我:“没办法,房后的那一大片地瓜地丰收了,堆了半个柴房高。”

我放下地瓜,问:“苏良辰呢?”

“外面的大夫又来了,他跟我相公在西厢跟着看呢。”

我含糊答了一声,复又趴下。身形臃肿的许来娣挤到我跟前,小声问:“你还没放弃吗?如果这辈子颜如玉都不会再醒过来怎么办?你真的不打算要孩子了?”

我没作响,静静的趴在石桌上,眼睛又开始泛酸:“来娣,我相信,颜如玉总有一日会醒过来的。”

来娣拍了拍我肩膀,少见的温柔:“招娣,就算你真的放弃救他了,你亦没有愧对他,说不定颜如玉也不希望你如此做,他是想为你好的,不然也不会拼了命保护你安危,你想开些他会理解的。”

闭上眼,我又看见颜如玉浑身是血的拖着我逃离,看见他的血滴进我眼里,全世间都变惨红的一片,看见他身下仿若一朵巨大蔷薇绽开的血泊,晃晃间,我似乎又回到了那一日。

“苏良辰也算是仁至义尽了,竟也能宠着你由着你来这么多年,可招娣不管是谁总有不能承受的一日,你,我,或者苏良辰,你若真的对他有感情,就别让他等的太久了。”

我沉沉点了点头,突然草丛一动,窸窸窣窣的钻出什么东西来,只感觉许来娣原本轻轻落在我身上温柔的动作,突然重起来,最后这一拍差点把我拍到吐血,紧接着她动作利落又一气呵成的站起身,撩衣摆,张嘴,大骂:“杨过你个小王八蛋,早上才换过的新衣服这会子就脏成这个德行,老娘挺个大肚子还得给你洗衣服,你这个不孝顺的坏小子,给我过来受罚…”说罢一股烟儿的追着两岁大的孩子出去了,跟着的是家常便饭一般的孩子嚎哭,以及听音儿便能想象出凶恶嘴脸的许来娣的怒骂声。

我突然在想,如果我也有个小孩应该也这么大了,苏良辰很想要自己的孩子,只是我每段时间都必须取血给颜如玉做药引,于是三年以来我与他似乎默契了一般绝口不提孩子的事。他懂,我必定会一如既往的那么坚持下去,而我也懂,他会等到我坚信的那一日到来。

只是,世事往往都难两全,总是要有人遗憾,有人愧疚,终是心事不能圆满。

第二年春来娣顺利生下一个女儿,照多年前的安排起名杨不悔,小姑娘长得格外白净可爱,苏良辰抱过来瞧的时候,莫名道:“这孩子怎么长得像招娣?”

来娣大惊失色,连忙抱过自己女儿细细打量,于是哭丧着脸道:“要是这个孩子将来长成招娣的性子,我非趁小掐死她不可,免得日后我被她气死。”

杨胥闻言,无奈摇摇头。

我笑笑,退出房间,站在树荫里寻思。

“招娣,颜如玉会醒过来的。”

我咧咧嘴:“老苏,你说我们将来要是生出个许来娣那样的孩子可怎么办?”

苏良辰顿时面容狰狞,道:“那就把两个孩子都给她来养,让她也尝尝痛不欲生滋味。”

我偷笑,一只温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我顺着靠过去,依旧是熟悉而温暖的胸膛,苏良辰环紧胳膊抱紧我,声色略略喜悦道:“努力吧,没有今年的努力,哪来明年的收获。不男不女这小子害我晚做了这么多年的爹,等他能下地走路了,看我怎么收拾得他哭爹喊娘。”

我一怔,挣脱出他怀抱,呆呆问:“你说什么?”

苏良辰俊容焕发的看着我,笑道:“不男不女的醒了。”

我呆了半晌,撩起裙子直往颜如玉的西厢里跑,站在门口,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如擂鼓,我站在门口犹豫了半晌,等了半天才敢伸手去推门。

屋子里一片寂静,依旧是淡淡药香环绕,阳光从窗子洒进房间,又暖又亮,我眼眶酸胀,视线一点点挪动,只怕见到的和心里想的不一样,又是失望。

“师父…”呢喃出口,心头里都是酸涩,究竟有多久没有再喊过这一句了?我无数次的遐想,有朝一日,颜如玉坐在我面前的时候,对我笑的时候,说不定我会激动的扑进他怀里大哭一场。心潮澎湃,眼光微转,没想到这一日来的这么突然,我缓缓调转目光,见到了倚在床头的那个人,盼星星,盼月亮,那个人终于醒过来了。

等等,他这是在做什么??????

我个人认为,昏睡刚醒的颜如玉应该是眉目含情的,感恩戴德的,必须是眼眶湿润的看着我,然后未语泪先流。退一步说,就算男儿有泪不轻弹也罢了,至少要用五官表情,表达出一种隐忍而深彻的思想斗争,以及多年来感情的压抑。

可我什么也没看见,此时此刻,颜如玉身穿白色里衣,手掐铜镜,正眉飞色舞的朝着窗外光亮处梳弄自己脑袋顶上那几根烂毛,更让我无法接受的是,他嘴里还哼着歌,很欢快的歌。

“师…颜…如玉?”我担心的唤了他一声。

据来娣和老苏说,有些人昏睡几年过后会成为植物人,什么叫植物人我不懂,但他们通俗的解释给我听,就是像房后的地瓜一样,静静的躺在那,静静的长大,不发出半点声音,也不挪动半点位置。

简单的说就是颜如玉会像房后的地瓜一样,静静的衰老,静静的吃喝拉撒。再或者,即便没成植物人,也多半失忆,痴傻,具体事例就是想阿福那样,完全记得不任何人,任何事。再或者不乐观点说,也很有可能就此穿越别处,此人非彼人。

我试探喊出口,狐疑的很,心里不断反复思忖各种可能性,正当我寻思时候,颜如玉突然转过头,胡子拉碴的朝我绽放了一个异常风流倜傥的媚笑,他朝我挥了挥梳子:“我的小招,好久没见,你还是如此乖巧可人,来,让为师抱抱,为师甚是想念你…”说罢神色迷乱的展开双臂,

那是比老苏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死皮赖脸又重现,真让我为之头皮发麻。

见我不动,颜如玉自报家门:“怎么样,为师昨晚醒过来之后特意洗了个澡,换了件衣裳,吃了顿饱饭,还跟卖棺材的小谈了片刻,再喝了盅鸡汤,补个美容觉,正打算用最好的面貌来迎接久候我的小招,谁知这卖棺材的小人不守信用,明明讲好是让你过会儿再来的,为师这还没起床呢。”

我深吸了一口气,凝了凝神,坐在床边,心平气的酝酿了许久,终于克制不住,狰狞地一把扯过

颜如玉手里的铜镜,罩着颜如玉那张贱笑的脸拍了过去,怒吼:“颜如玉,你去死吧。”

当然,最后颜如玉没有死,相反他活得十分滋润,每当晌午阳光最足的时候,我们满院子老小都会依次靠着墙根儿,坐成一排,懒猫般晒着太阳打着盹儿。

“娘,爹说师公不男不女。”

三岁的女儿推了推我胳膊,我撩撩眼皮,昏然欲睡,牙缝里哼了一声。众人无声。

“娘,师公说我爹是半夜爬床头的三流胚子。”

女儿又推我,我懒洋洋的点了点头。众人无声。

“娘我看见我爹昨晚上光着屁股爬上娘的床,我看见…”

我闻言大惊,猛地伸手掩住了女儿的嘴,登时面上无光。此时,众人此处无声胜有声。

“苏伊士…”老苏暴怒,忙辩解:“爹昨天明明有穿内裤,哪有光屁股,胡诌…”

众人笑,颜如玉带头,许来娣笑的最欢。

这时,我听见五岁的杨不悔,扭过头跟我家苏伊士悠哉道:“妹妹,昨天光屁股的才不是小姨夫,我明明看见光屁股爬上我爹床的是我娘,我看的很真切,的确是光了,什么都没穿。”

众人爆笑,杨胥霎时羞的满脸通红,许来娣气势汹汹的站起身,又开始满院子追着孩子怒吼:

“小王八蛋,给老娘站住,回来受罚。”

“不愧是我家妞子,来,让师公抱抱…”颜如玉抱过我家苏伊士,疼爱的不得了。

我眯着眼,靠在老苏肩膀笑着看这一切,心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安逸和幸福。人生如此已经足够,这就是我许招娣的下半辈子,农夫,山泉,很是甜!

(正文完)

38别问我是谁

春分,奈良县。

马婆子记不得这是她第多少次给人做媒,什么歪鼻斜眼,什么腿瘸脚残,只要对方是个人,只要经她的金口就没有拉不成的姻缘。她坚信,媒婆,始于智者,不是谁都能随随便便成名。像是她自己,那是风里雨里趟过,顶着月亮,见过彩虹,才得来今天的一切的。

再瞄一眼桌对面的公子,马婆子开始老生常谈:“想当年奈良大户王府许家与世代棺材生意的苏家的冥婚那是办得相当的风风火火,还不是因为我马婆子那时那日在奈良县的地位,以及众盼所归的期待,还有金口难开的德高望重。放眼整个县,从八十到十八的,是头婚、改嫁还是续弦,乃至冥婚,哪里少得了我马婆子呢?”

年轻公子瞧了瞧马婆子,清了清嗓子:“那就劳烦马婆子了。”

“好说,好说。”马婆子笑得一脸褶子就似腌透了的茄子,扭成一团,她得意的扇了扇帕子,扭着肥硕的身子先推门出去了。

“你当真想去?”蓝衣的青年纳罕的看着身边的年轻女子问,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紫衣女子眉目俊艳,弯着一双美目,漫不经心道:“恩,去瞧瞧也无妨不是。”

“瞧瞧?你说的可真轻松。”蓝衣青年皱眉,表情夸张:“我这次陪你出来是身兼数职且任重而道远啊,要是你有个三长两短,回到桃花谷之后我肯定会被大卸八块的。”

女子美美一笑,扭过头来看青年:“小过,你说外婆和我爹师公相比谁更吓人?”

青年面上一抽,俊秀的脸上有些扭曲,他猛然想起外婆临行前的那一番话,本是艳阳高照的日子突然就令人后背发凉的出了一身的冷汗:“其实去看看也没什么。”

马婆子见到两人时三角眼笑成了一道缝,忙推着女子进了屋子,身后的青年急着想跟上却被马婆子毫不留情的挡在门外:“姑娘家相亲,公子跟着算是什么?”

青年急了:“她是我表妹。”

马婆子撇嘴:“亲哥哥也不成,何况是个表哥,外面等着吧。”

杨过无聊的靠在门外听声,就听马婆子念经一样大嗓门道:“苏伊士,祖籍奈良县城,年方十六,容清貌美,知书达理,恭顺有加,写得一手好字,绣得一手好花,侍奉老母卧榻,帮弄老父持家。家里独生一人,好似待嫁一朵花。

别说我马婆子看了喜欢的紧,就是哪家少爷见了都要动了春心,姑娘好一双春水荡漾桃花眼,扶柳婀娜水蛇腰,酥胸肥臀身条好,皮肤白的就似刚出笼的白面馒头,说话轻声细语,软到你心坎儿里去。瞧瞧,就是这人儿,多俊的姑娘家啊。”

人是美人儿,这毫无疑问。只是这美人若是不说话,可能看起来会更美。

没隔多久马婆子老脸铁青的从房间里出了来,见杨过等在一边,颤声问:“他爹姓苏?”

杨过点点头。

“他娘姓许?”

杨过继续点头。

“那你娘呢?”

杨过笑道:“我娘自然也姓许啊,她是我小姨的女儿。”

“妈呀…”马婆子惊呼一声,见鬼了一般,迈开大步飞奔一样逃开了。等着苏伊士笑容满面的出来时,杨过纳罕问:“你到底把马婆子给怎么了?瞧她魂儿都要飞了。”

苏伊士摇摇脑袋,咬了一口桂花糕道:“我说我爹叫苏良辰守墓守了十六年,我娘叫许招娣在那个墓里住了十六年,这次是我娘让我给马婆子带个好,十六年前没有她主持的那场冥婚就没有今天的我,她听完就跑了。”

杨过撇嘴:“苏伊士,你真坏。”

京城

苏家的确是棺材户大家,京城的分铺是前几年刚建起来的,多半时候苏良辰会和杨胥出一趟桃花谷打理生意,随着苏伊士的长大,他愈发懒惰起来,大部分时候都粘着许招娣窝在谷里头混吃等死。

因为没有儿子,苏良辰也是有心将棺材铺交给杨过,但杨过打小志不在此,苏良辰只能把女儿当成儿子用,于是苏伊士任重而道远的慢慢长大了。

在桃花谷,苏伊士绝对是红人,多红呢?很红,非常红。

此人肤白貌美,一双眼顾盼生辉,年纪不大,却总是一副四平八稳的样子,平日里笑呵呵的看似牲畜无害,但暗地里的动作绝对让人捶墙撞地揪头皮。提到桃花谷,不得不说一个人,那就是杨过的小姨许招娣,在他看来,谷里头最正常的人也莫过于她。

小姨长得不算漂亮,可皮肤出奇的白嫩,又很有一股子和蔼劲儿,让人见了便心生舒服,就这一方面来说,苏伊士倒是跟小姨很像。

别看小姨本是个不太引人注意的女人,可小姨在谷里头有绝对的主导权和决策权,不论他爹他娘,还是姨夫师公,那绝对是完全的服从。他娘曾说,如果许招娣前脚死了,后脚就会紧跟着再死两个,一个苏良辰,一个颜如玉,如果再等些时日还能再死两口,一个是自己,另一个就是杨胥。由于她绝对不能忍受自己投奔许招娣之后会给杨胥创造出完全合理的续弦和给孩子找后妈的机会,遂她死前一定会先掐死杨胥,这样才死的安心。

这么重要的人物养出来的孩子应该是兼备许多稀奇古怪的特质,比如苏伊士,她很名副其实。她爹狡诈,她师公疯癫,她娘腹黑,苏伊士从出生那日起,是经历过熏陶和遗传双重齐下成就出来的人才。此等人物本就可怕了,再跟着自己爹学了点傍身的功夫之后,这就不只是可怕能形容的。

杨过曾暗暗定论,像是苏伊士这种魔鬼级人物,注定这辈子嫁不出去的。可他也有顾虑,比如苏伊士曾这般跟他说过:“小过,我觉得我得出谷去找男人了,如果我找不到合适的,很有可能就得麻烦你一辈子了。”

杨过为了不承担苏伊士嫁不出去而烂在家并由他接手的惨剧发生,于是出谷那一日,他心情很澎湃,意志很坚定,目标也很明确,为了帮苏伊士找到合适的男人,他愿抛头颅洒热血,甚至为此献出宝贵的生命。

京城路远,两个人也是第一次来,分号的老管家亲自出城迎接,但见两位青年公子骑马而来,一个俊秀,一个貌美。

“你是德叔?”貌美的公子利落跳下马,长眼滟光粼粼,笑得好不温暖。

德叔紧蹙眉头心里纳罕,老爷的信上明明说来看铺子的是小姐,怎的来了两个公子?德叔眼神不好,凑近了再仔细瞧,不禁惊道好漂亮的公子哥儿,但细细研究起来,倒是觉得这公子确是跟老爷有那么点相似之处。

“少爷?”德叔一头雾水,杨过笑道:“小姐…”苏伊士歪了歪脑袋,朝德叔眯眯眼笑。

话正说着,从城门口官道上驶过一支马队,约莫只有五六人,速度极快,似乎跑疯了一般,嘶吼着直奔站在路中间的三人而来。

德叔老胳膊老腿儿没那么利落,眼看着奔过来的马喷着气直朝他踩过来,只管张大嘴,瞪大眼发呆。苏伊士见势,拎着德叔的领子,轻松往后一跃,稳稳站在路边,杨过也有些功夫傍身,跟着站到了一边。而马上的人却连停都没停一下,呼啸着扬长而去。

再瞧躺在路中被踩得稀巴烂的帽子,德叔吓得腿发软,若是刚刚晚了那么一会儿,恐怕烂的就不是自己的帽子,而是这一把老骨头了。

杨过望着远去马队,狠狠啐了一口:“好嚣张的人。”

德叔抹了抹一嘴巴的灰,摇摇头:“许是安卿府的小侯爷又病重了。”

苏伊士从腰间取了把纸扇,哗地展开,悠哉的扇起风来,她抿嘴:“病重了好。”

德叔和杨过扭头,莫名其妙的看她,只听她道:“我们家的极品棺材有销路了。”

若问德叔意见,他一准儿不同意男扮女装这码事,好好一届女儿家非穿戴成男人算什么样子?可他也不敢多说,只是每每看见苏伊士的男装打扮,眉头总蹙得厉害。

三个人站在后院的大厅堂里,德叔如数家珍般开始一一道来:“这是上好的陈年紫檀木棺,长六尺三,宽三尺五,高三尺一,上面雕花镂刻,经多位技艺高超的师傅,耗时五年时间,精制而成,说来安卿侯爷的定棺也就是这一口了,不过时隔五年,多少瞧起来也有些陈旧了。”

苏伊士摇了摇扇子,从头到尾走了一遍,抬头问德叔:“德叔,这一口棺材值多少银子?”

德叔道:“就这一口上好的紫檀棺来说,五年前市值也要白银两百五十两。”

苏伊士又问:“两百五十两之中我们赚多少?”

德叔左右瞧瞧,贴过来小声道:“小姐莫要张扬,这可是行里规矩,不能给别人听了去。”于是德叔朝苏伊士耳边道:“至少可净挣一百两有余。”

苏伊士闻言两眼大放异彩,收了扇子,笑道:“德叔,这口可是极品中的极品?”

德叔摆摆手:“倒也不算是,自古最好的棺木非金丝楠木莫属,前几年老爷出去伐了一批回来窖藏,还迟迟没拿出来,平时可是没人有这通天的本事,这本是皇家贵族的御用,也不是人人都弄得来的。”

说罢,德叔得意的拍了拍手边的棺材盖,道:“这可得仰仗于京城胡家,跟宫里头的管事公公沾亲带故,遂又跟我们老爷有些交情,得了批令自然好办事,我们伐了不少金丝楠木,各种成色都有,就等着这几年木材都涨价,这一赚可不得了。

老爷之前又花了不少心思和银子打通了这一渠道上所有关系,现下我们只做囤积,等到真的拿出东西来卖,只道是一点麻烦和纰漏也不会有,小姐放心。”

杨过闻言,不由得心生佩服:“姨夫果然是天生经商的料。”

若说苏良辰没有这经商本领还真不能成,自从这一行人定居在桃花谷,男女老少吃喝拉撒也都是他在担着,杨胥多半能搭把手,可颜如玉却是地地道道的混吃等死,除了缠着他家娘子,腻着他家女儿之外,再找不到他擅长的任何事来。

“德叔,安卿侯府的人来了。”小厮跑进厅堂大声吆喝。

德叔点点头,唠叨着:“东西都堆在这五年了,占地方不说,鎏金点翠的工艺白白浪费掉,若是放在现在,两百五十两我还不卖了呢。”

苏伊士闻言弯弯嘴角:“德叔,我跟你一起去。”

门外来了几个锦衣罗缎的公子,在前堂里张望了一番,满脸木然,见德叔几个人出了来,打头的人开口:“管家带我们去看定棺,可能不费多时我们便要你派人送到侯府去了。”

德叔面容带笑,做了手势:“几位请。”

几个男子走过时,有意无意的瞥了一眼苏伊士和杨过。

看了一圈下来,安卿侯府的人对过期的紫檀木棺材略有不满,指指点点说了许多,最后打头的公子与德叔道:“我们侯爷今日交代,旧棺如若不入眼界只管废掉,不论如何也要置一口新棺,银子不是问题,只管做到独一无二才好。”

德叔闻言寻思了下:“这…”

“敢问公子,铺子里头还有上好的金丝楠木,侯爷可否有兴趣?”苏伊士晃了晃扇子,笑容满面的踱步上前,这话惊得德叔忙拦着:“小…公子,切莫乱说。”

打头的人不认得她,又问:“你是谁?”

苏伊士拱了拱手:“我是这铺子未来的主子。”

打头公子寻思了下:“如若是上好成色我们自然要的,安卿侯本是皇亲贵族,配与着金丝楠木也正合适,就看你们手艺如何。”

苏伊士笑:“敢雕金丝楠木,这其中本事也不肖我多说。”

那人点点头:“侯爷传话说等棺图一出,请务必派人到侯府上走一遭。”

苏伊士应道:“一定,一定,我自会亲自到侯府面见侯爷。”

德叔惆怅了,面对突如其来的男扮女装的主子,还有未经允许便擅自出售的金丝楠木而日夜寝食难安。苏伊士倒是自在的很,多半时候带着杨过逛京城大街,留下他一个半百老人坐在铺子里瞧着一口口漆黑的棺材唉声叹气。

给不给呢?不给,苏伊士话已出口,实难收回,况且安卿侯是什么角色,凭他可随便反口不认帐?不给,不仅得罪不起大官贵族,怕是到最后连铺子都保不住,退一步说铺子万幸保住了,出尔反尔的事一旦传开,这么多年的经营就全都付之东流了,就算老爷不掐死他,他自己也得找块结实的房梁吊死。

晚些时候,工匠师傅的草图派人送了来,德叔无精打采的一张张看过去,最后挑了一份最花哨的。隔天草图递到了苏伊士手里,她翻来覆去的看了看,笑道:“德叔你别哭丧个脸,即便是我们开门做死人生意,也得笑脸迎人不是。”

德叔哭腔:“老爷一再嘱咐不能动那金丝楠木,小姐这一出口,非得用了最好的那一块不可,老爷若是知道了,一定怪我。”

苏伊士拍拍德叔的肩膀道:“我可没说用最好的,回头德叔把最差的那几块搬出来给我瞧。”说罢抖了抖手上的草图:“等见了木头我们再画草图不迟。”

几个人连夜搬了木头又仔细研究过,第二日苏伊士自信满满的带着杨过做客安卿侯府。

侯府的奢华精致超出两人的想象,由着侍者引入府中,临到门口时候,杨过却被挡在门外:“这是规矩,请您止步。”

杨过本还不依,可苏伊士朝他摆摆手以示无妨,便提身先进去了。

走进房间,苏伊士闻到一股子呛鼻的草药味道,屋子里头什么珍奇异宝都不少见,只管是堆着砌着晃得人眼花。到底是有钱人,尿壶是金的,杯子是上好羊脂玉的,四角的珊瑚顶水晶柱的大床垂着锦帐,再往里头一瞧,里面倚着个人,年纪不是很大,一身红色扎眼的袍子松垮的裹在玉雕般的身子上,束发微有凌乱,一双眼如夜半昙开般,神秘又冷漠,男子抿着嘴角,一言不发,面色白的胜过了她,这般的容貌着实让见多识广的苏伊士也为之惊艳。

美,真是倾国倾城的美,史无前例的美,比他爹俊,比他师公艳,只是略略注意一下才发现,这年轻公子的皮肤似乎白过了头,呃,简单说,有些病态。

“侯爷,这就是苏记的主子。”

“下去吧。”床上的人开口,嗓子嘶哑的厉害。

苏伊士上前几步,弯腰俯了俯身:“小的苏伊士见过侯爷。”

很多年后,当美公子哄着腿上流着口水衔着手指的儿子时候,他总是这样潜移默化的灌输他:

“想当年,你娘见爹的时候一双眼直勾勾的再也没能从爹的身上离开过。”可天才知道,那时那刻,弯腰点头的女子是不是再想着什么偷梁换柱的心思,企图多坑他点钱财。

“早先已经派人去过了,今日你来究竟何事?”

苏伊士笑笑:“寻到合适的金丝楠木,过来跟侯爷商量着草图的事。”

男子伸手,修长手指毫无半分血色,白的吓人:“拿给我看。”

苏伊士摇头:“因为风格比较多,所以打算先问问侯爷意见的,再顺便帮侯爷量一量身高。”

“嗯。”安卿侯应了一声,随即仰卧过去,苏伊士拿着软皮尺利落上前,手脚麻利,面带笑容:

“侯爷也喜欢金丝楠木吧,我们苏记的这块料子好得很,不知侯爷想要什么图案,我们可备选的种类很多,比如走皇家路线的,有宫殿楼阁,仙台高峰;比如走田园路线的,有松柏潭池,飞禽走兽;比如走得道成仙路线的,有祥云瑞兽,天外飞仙;比如走世外高人路线的,有梅兰竹菊,桃榴寿果;比如都风流浪子路线的,我们可以选你喜欢的春宫图,刻下一阵套分解动作的;再比如…”

苏伊士说的正欢,正弯腰将皮尺滑过男子的头,只见男人微蹙眉心,一抬手,准确无误的按在她胸脯上,还捏了一捏,面无改色问:“你是女人。”

苏伊士始终面带微笑,她直起身,笑得更加灿烂无比,朝着安卿侯的肋下摸了下去,只见安卿侯面上一紧,赶忙放了手,身子蜷成一团,一张俊俏的脸纠结一处,他疼的咬牙切齿的时候,床前人语气和蔼道:“原来侯爷是受了伤,还这么严重。”

据后来苏伊士回忆,但凡吃硬不吃软的人,都是得了一种不治之症,医学上惯称为犯贱。性格古怪又别扭的安卿侯就是如此,摸了人家的胸,吃了人家一掌,最后还得乖乖的掏五百两银子买了一口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金丝楠木的棺材。

据他自己要求,他要走的风格必须是史无前例的,要这世间无人能比也无人能想的。苏伊士婉然应约,棺材送来那一天,侯爷面色五彩斑斓的交相辉映着,只见金灿灿的棺材身上,刻着一行人,一只猴子,一头猪,一匹白马上骑着个会站立且头绑红丝巾的绿色乌龟,有矮人绕着高个子公主打转,也有海边坐个不人不鱼的□女人,还有大灰狼带着小红帽,总之,绝对是做到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更绝的是棺材板的正面上刻着四个闪闪发光的大字“永垂不朽”差点晃瞎了他的眼。

当然最后俊美无俦的安卿侯没有死成,不过他是躺在那个让他处处吃瘪的女人定制的棺材里出城的,临入土的时候,苏伊士还不忘倒空了棺材里的陪葬品才允许下葬。

安卿侯知道苏伊士爱钱,但没想到竟是能达到如此走火入魔的程度,若问苏伊士最爱什么,不是爹娘,也不是相公孩子,而是金银财宝,也亏得她这性子,这一大家子老小才过的衣食无忧。

当然让侯爷大人更没想的是自己到了桃花谷之后的境遇竟是如此不堪一看。于是,闲置侯爷百无一用,专门负责在家带孩子,生命危险倒是没了,可整天不是吃喝就是拉撒还闹脾气的孩子实在让他忍无可忍。

据说,桃花谷里的每一个男人都必须经历过如此坎坷的一段岁月,所谓媳妇熬成婆,那是经过时间检验出了的真理,参看当年的岳父和祖师公就知道。许多许多年之后,当他与苏伊士靠在院子里的墙头晒太阳的时候,暮然回首,总有个窈窕身影在心头闪动,那人只在记忆深处美目巧兮,活到七十岁他突然就想通了,原来所谓幸福的滋味要到最后才知晓的,其实他一直都很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此后还有一篇番外

 

39穿越又见穿越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的,不过可以设身处地的设想一下,一个二十多岁的灵魂被包裹在襁褓之中的感受,吃了睡,睡了吃,默默忍受湿透后贴在屁股上的尿布,以及便后不及时处理的窒息气味,更要命的是,日日要跟一个陌生女人肥硕巨大的胸脯打无数次照面,张嘴吃奶,这是个心理上难以逾越的坎儿,她极度不情愿,所以她一直哭,哭到王芦花恼火,结结实实的给了她一巴掌,并扬言再哭就拿出去喂猪。

比起疼,小命更为金贵,人一旦饿极了,连人都能吃得下,现下吃个奶有什么难?眼一闭,嘴一张,豁出去了。于是,两岁前,她过着猪一般的生活,熬,是她穿越后的人生里唯一一个不倒不幻灭的坚持。她们给她起名叫来娣,意为带来一个弟弟的意思,但她三岁那年,王芦花又生了个女儿,起名招娣。

他来到这里之前不姓苏,但他醒来时候是躺在苏家大床上的,没人能说得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生活不是电视剧,演不出那么多美满结局,他原封不动的躺了三天,心想穿越也是技术活,许是哪里错了,只管再睡N觉,总有一觉能把他带回去的。但事与愿违,直到饿得他前胸贴后腹方才大彻大悟,挺死不是办法,再不吃不喝,等待他的可能就是阎王地府而不是回到未来。苏良辰就苏良辰吧,卖棺材就卖棺材吧,既然回不去了,日子总还得过下去。

许来娣曾经这么想过,如果这世间没有一个叫许招娣的女人,她的生活将会是如何的了无生趣?可她又恨得咬牙切齿,如果许招娣不那么狡诈多端,这世间又将会是多么美好?假设不能成立,所以她得死皮赖脸的接受现实。

她喜欢她,因为她聪明,但她又记恨她,因为她聪明过头了。

苏良辰曾经这么想,如果这世间没有一个叫许招娣的女人,他的生活会不会跟自己开的棺材铺一样死气沉沉?这个时代的女人是卑微的,沉闷的,一如电视里看见的兵马俑,表情僵硬,思想顽固。娶一个难以保证质量,娶多了又怕自己忙不过来,那就相亲吧,像从没相过亲一样,挑女人吧,就跟从来没见过女人一样。畅想吧,像精神从没正常过一样。

于是他这只睁眼猫,碰见了个三条腿儿耗子。他喜欢她,因为她不寻常,他也憎恶她,因为她不寻常的过了头。

有一种感情是相对的,可能有血缘,但没亲缘,也有一种例外,亲缘胜于血缘,即便她们来自不同时空。许来娣时常在想,如果有朝一日,如此疯癫脱线的自己离开她,那么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百无聊赖?了无生趣?孤苦无依?她不愿多想,可在招娣让苏良辰送她们秘密下山的时候,她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一件事。她突然发现,如果招娣不在了,什么杨胥,什么农夫山田,她什么都不想要了,只想要那个狡猾又腹黑的许招娣,那个让她恨得牙痒痒的又从心底完全信任的许招娣。

爱是一个什么词,不经历大风大浪之前,谁人都说不精准,许是一见钟情,许是山盟海誓,可在经历那一刻时候苏良辰才懂,原来爱就是割舍不下,就是见到她危难的那一瞬,连自己生死存亡都可以忽略不计。连他自己的吓了一跳,曾几何时,他也沦落到这个地步去了。男人纠缠女人,理由往往只有一个,那就是占有,可苏良辰的情况特殊,需要单列出来。

伟人说: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当初苏良辰真没想耍流氓,他只是听到《洛神赋》听见《沁园春雪》之后,那种波涛汹涌,老乡见老乡的情绪泛滥不可收拾,他决意去见许家六小姐。相亲纯属借口,遇见许招娣,那绝对是意外收获。那时的他不是喜欢她,更不是爱她,他只非常无聊的觉得,这个古人与众不同。

古人与今人的差异很大,至少在苏良辰和许来娣看来,这种鸿沟是很难逾越的。无关好与坏,这只是单纯被一个环境或者一种习俗所隔断的,而与来娣一起长大的招娣便介于这两者之间,因着对来娣的怪行径见怪不怪,进而也可消化苏良辰的离奇人生。不得不说,这是上天恩赐,而苏良辰总是这样想,原来许来娣穿了十九年不是一点贡献没有,至少她影响了一个许招娣,这就是最大的成就。

都说不经历风雨就见不到彩虹,许来娣见到的是暴风雨,在彩虹出现之前,差点连小命都送了。当她被苏良辰和杨胥扭送下山时候,她就突然觉得,其实自己骨子里也是有凛然正义的,也并不是狼心狗肺的,生命诚可贵,但她要的可贵绝对不是用招娣性命来换的。

苏良辰对她说:“招娣跟我讲,她并不在乎你跟我从哪里来,她只想知道我们会去哪,什么时候走,还会不会再回来。就是这一句话,我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对招娣死心塌地,跟她走到天长地久去。”

死心塌地,天长地久?这是多么奢侈的成语,在那个世界里都人人都不信这个,信的只有自己。可今时今日她却无条件的相信,信招娣的成全胜过一切动听的妙言美语,信她们是彼此相爱的,信即便隔着一个世间,她们仍旧是一对感情要好,彼此依赖的姐妹。信任是如此难得的一种感情,只有拥有的人才知道究竟有多难得。

故事的结局往往都不如人愿,爱的散了,信赖的反目了,坚持的变质了。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的拥有爱、信赖和坚持呢?

因为是来自未来,所以便注定她与这个世间永远会格格不入,是妥协于世间委屈自己,还是顽强的抵抗让自己备受煎熬,也许对于每个穿越而来的人都是一个矛盾命题,活着很难,很好的活着更难。

什么是归属?那应该是一种磐石般永不会变的稳靠感,可来娣没有归属感,至少在王府的那十九年不曾有过。

招娣曾说:“来娣,归根于桃花谷也许就是你最好的结局了,因为深居,所以不外露,因为不外露,所以安全。”

来娣躺在草坪上,衔着草根儿看着招娣四平八稳的坐在湖边垂钓,安然的像个入定的老翁,她笑道:“招娣,其实我比你想象的更坚忍不拔。”

招娣不声响,过了一会儿,鱼竿一沉,招娣猛地举起鱼竿往后拖拽,好大一条鲤鱼上了岸。

招娣扭头,不咸不淡的道:“来娣,其实我希望我们都能快乐的活着。”

那天晚饭时,许来娣借着酒劲哭的一塌糊涂,她突然异常想念一个人,即便是她就在自己身边,她还是想念她,感觉自己像是个离家已久的孩子又重新找到归途,于是她扑进招娣怀里,一股脑的哭个痛快。借酒发挥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办法,因为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有勇气表达内心里最真实的情绪。

招娣只是笑,伸手摸摸她的头,轻声道:“许来娣,欢迎你回家。”

回家,真是个温暖又有爱的词,穿越了十九年的许来娣终于回家了,这个家能容她一生一世,风雨无伤,直至天长地久。

穿越本是一场旅行,从一个自己熟悉的地方到另一个别人熟悉的地方,看过美丽的风景,经历它,或者错过它,成为过客,或是凝入其中,可不管如何这都将成为一笔丰富而特别的留念,而对于这些人来说,桃花谷就是整个世间,就是他们永远的家。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