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陆梧桐回到家,看到的就是平时开朗健谈的母亲坐在客厅里烧香流泪。一直到第十天之后,陆梧桐留了一张纸说要去找爸爸,让他们放心就不见人影了。
然而,在边境的酒店里,陆父并没有等到自己儿子的到来。整个陆家陷入了一片惊慌。
陆梧桐去哪里了?
那年,仅仅十七岁的少年,凭着自己一天到晚打架的功名,在C市打听到了横行整个东南亚的黑道组织——天火帮的负责人要在边境这边停留,所以他凭着一股年轻人的热血沸腾及胆识只身前去。他相信,父亲不会做出违法的事情,一定有小人在背后暗算。可是,等到检查结果出来,陆家的声誉也没了。既然台面上无法马上解决,那就要找当地行走在灰暗地带的人来解决。天火帮的负责人既然在,那只要找到他一定可以处理好这件事的。至于怎么解决,先找到人再说吧。
到了边境,花大价钱买通了一个当地人,爬了一个晚上的山路终于到达越南境内,却没有敢带他去找天火帮,因为没人知道负责人的落脚点在哪里。如果一个组织的负责人那么容易被人找到的话那他根本活不到明天。
陆梧桐极度郁闷地徘徊在酒吧夜店,希望可以找到一点线索,可是真的好难。语言不通是最主要的原因。
所谓天无绝人之路。第二个晚上的时候,陆梧桐从酒吧出来正要回住宿的旅社,却在门口碰到了一群正在打架的少年。本来他是想一走了之不加理会的,毕竟不是在自家的地盘,能少惹事就不要惹了。就在他转身走过时,听到了那个被围在中间的少年竟然用的是中国话骂那些人。
陆梧桐什么都不好,就是有侠义心肠。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同胞受欺负,还管得了这是谁家的地盘,冲上去就是一阵好打。
两个年纪相仿的少年合伙把十几个小青年打得落花流水,满地找牙。他们的结果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虽然还勉强能走,不过也挂彩了。
打完架,陆梧桐不想多做停留,怕他们会卷土重来。可是那个看起来比他年长一些的少年却上前拉住他,一定要知道他的名字跟联系方式,还说要报答他。
靠!他陆梧桐不过是来这里找个人而已,连人的影子都不知道在哪?还用他报什么答。他不过是看不惯自己的同胞被欺负而已,如果他想报答的话以后不要再让别人欺负就是最好的报答了。
“管好你自己就行了。”陆梧桐走过他的身边。
“喂,你住这附近吗?”那少年撑在墙角,明明已经痛得龇牙裂齿了,还有空问那么多问题。
“不是。我只是经过而已。”陆梧桐捂着自己被刀吹伤的右臂,妈的,这帮不入流的家伙竟敢趁他不注意来阴的。
“你是不是来找人?”少年心里偷偷地笑了。他前一晚来这里喝酒的时候,明明听到他在打听天火帮的事。只是他不想理而已。没想到,今晚他却在无意中帮了他一次,那他是不是应该也回报了一下?
“不关你的事。”陆梧桐并不相信这个少年可以找到他想找的人。
“天火帮。我可以带你去。”少年不相信这个答案留不下他的人。
果然,他停了下来。
“你的条件。”陆梧桐不相信他会这么大方。虽然他们还算不上认识,但是就是知道他不会平白无故卖他这么大的人情。
“宾果。果然聪明。”少年兴奋得吹了口哨,他就知道他不会看错人。
“我想跟你做结拜兄弟。”陆梧桐没想到当时那个少年会提出这样的条件,只是为了陆家,他只有点头答应。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少年会提这样的请求。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了,在他们被十几枪顶着脑袋送进天火帮的负责人面前时,那少年不自乎地喊了一声:“喂,有你这么对待自己亲生儿子的吗?”
是的,那少年正是天火帮的创建人梁昊天的独生子——梁晓君。一直跟母亲住在国内,所以这次也是去找他那看似把他们母子遗弃的父亲算帐的。
在天火帮的帮助下,陆家的货第二天就可以正常出了。而背后做手脚的正是与他们陆家一样做配件生意的同行,因为嫉妒陆家的红火,所以想在背后捅陆家一刀让陆家从此爬不起来。没想到在天火帮的介入下,事情不了了之,自己的公司反而被打压下来了。估计想翻身比较难。
而陆梧桐也答应梁昊天负责天火帮在C市的生意,就这样被拉下水了。还好天火帮在C市的生意都是已经漂白的正当生意,梁昊天主要就是不想让自己的儿子再走自己的老路而已,但是儿子却偏偏不想接手,所以他只能借助陆梧桐之手。
陆梧桐之所以会答应,是因为从这件事上他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不只有黑与白,还有一种游走于黑白间的灰。陆家想要长存兴旺必须有个人出来走在这样的地带,而他不在乎自己就是那个人。
从此,九哥在C市开始成名。陆梧桐正式退学踏上这条路,他与梁晓君的交情正式开始。
只是,陆梧桐说到后面时,刚才还在他怀里边吃零食边认真听的徐筱凤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了过去。
陆梧桐哑然失笑起身把她抱回床上,要是一个晚上睡在沙发,明天有得她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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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婚礼——分被不分床

这是徐筱凤第一次见识到真正的流水席。
这才是中国南方最最传统的流水宴,加上陆家是大家族,亲友更是一眼望不到头。宴席从陆家的祠堂一直延伸,两排整整齐齐的桌椅坐满了黑压压的人,这样传统的流水席至少要摆三天三夜。
而做为今天的主角,徐筱凤应传统的需要,穿了一件大红色的礼服。为了不免落俗,她选的是改良式的旗袍,精良的布料加上细致的手工描绘出了大朵大朵喜庆的牡丹。虽然穿旗袍对身材的要求最高,但是今天的这件礼服穿在娇小的她身上却是出色极了,红颜色的衣服映衬着她的肤白胜雪,娇挺的胸部、不盈一握的蛮腰及圆润的臀部让看她看起来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吸引了所有来宾的目光,特别是男人的目光,明明是什么也没有露出来,可是陆梧桐就是恨不得把那些男人的眼睛都给挖掉,敢这么光明正大地盯着他的老婆看,要看不会回家看自己老婆啊!
可是该有的传统仪式是不能免的。
陆妈妈林秀玲带着儿子、媳妇一桌一桌长辈地去敬酒敬茶,介绍长辈。还好捧茶的重活给陆梧桐分担了过去了,可是她顶着10公分高的高跟鞋站了两个多钟头,铁打的人也会累的啊!
一双大手扶住了她的腰支撑了她的重量,两条发酸的腿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
“还要多久啊?”徐筱凤偷偷地问。
“还有两桌长辈就可以了。谁让我们是家里最小的呢?一下下就好了。”看着她一脸的疲倦,陆梧桐也心疼起来。
“我的脚好痛!”有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向他撒娇。
“今晚我拿热水帮你泡。”有人可是十分喜欢这样的亲呢。
好不容易终于与所有的长辈打完招呼,时间已经是差不多4点,准备到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步,拜堂。徐筱凤怎么也想不明白,现在都已经是21世纪了,陆家还保留着这么一个古老的传统,这不存心累死人吗?
还好还好,拜堂仪式总算是从简了,在陆家的祠堂拜完陆家所有的列祖列宗之后他们就赶去酒店换礼服了。再拖就来不及了,背后大家怎么笑他们说急着入洞房也没有关系了。
因为这次的婚礼是比较特殊的,所以明珠饭店的西式婚礼正式开始是晚上的8点半,又是一轮新的狂轰乱炸。
等他们终于能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2点多了。徐筱凤双脚酸得已经下不了车,陆梧桐一路抱着她回来,直到回到他们的新房。
主卧房在二楼,早已经在婚礼前由陆家人一手搞好了。所有的家具一应俱全,虽然陆家一向是在前厅吃饭,不过在他们各自的房子里也有准备厨房用具,以备不时之需。
“老婆,还好你不肥,要不我还真抱不动了。”陆梧桐把徐筱凤放在铺着大红色喜被的床上,与她并排躺了下来。
“你还好意思说?什么叫入洞房?就是要老公抱着老婆进来才算是啊!”徐筱凤舒服地叹了一口气。今天终于把终身大事给一次性解决了,以后再也不用受老妈的摧残了。累是累了一点,不过,值得就好。
“老婆,这只是入洞房的第一步而已了。”陆梧桐翻起身子压在她上方,黑色的眼珠深深地看着她。
“你想怎么样?”徐筱凤脸一红,别开眼。惨了,今晚是他们的新婚第一夜,如果他要求她履行夫妻义务的话她是没有理由拒绝的。虽然他们已经有过亲密的关系,可是,她还是莫名的紧张着。他答应过她不会强迫她的,不知道会不会还有效?
“你说我想怎么样?”陆梧桐整个身躯压了下来,在她的耳边低低地说着。她好香好软!真想这样抱着一整晚不放手。可是,他也感觉到她渐渐僵硬起来的身子,她还是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你好重。起来了!我的脚好痛!”徐筱凤想用力推开他却怎么也动不了半分,如果今晚他一定要跟她那个的话,她想她是逃不过了。所以还是不要再继续这个敏感的话题了。
“我去帮你倒热水泡一下。”陆梧桐深深吐了一口气无奈起身。
热水早已准备好放在浴室里了,不到一分钟,陆梧桐已经端着满满的一盆水过来。
纤细白嫩的脚被他黝黑的大手掬在掌心,然后放进水里轻轻地按摩着,让徐筱凤整个人都舒服了起来。
陆梧桐就那样蹲在床边,很认真很认真地帮她按着脚底,不带一点点的欲望在里面。徐筱凤坐在床沿上,心好像有一股什么东西在流过,暖暖的暖暖的,眼眶也迷蒙起来。
这个男人,对她真的用心至极。至少他兑现了他曾经说过的要好好地照顾她。那她呢?该怎么回报他对她的用心?也许试着去喜欢上他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吧?
“啊…”
半夜时分,一声尖叫从陆梧桐的新房里传出来,回荡在黑色的夜空中久久不散。
住得离他们最近的陆霏雪夫妇累了一天正要入睡,也被这一声尖叫而打开窗户望过新房这边来。却什么也没有看到。不会吧?新婚夜这么激情?她弟弟这么神勇?平时她怎么看不出来的?
不过,他们都猜错了。
徐筱凤泡了脚再洗了个香喷喷的泡泡澡后回到床上正准备睡觉。因为房间的灯光比较暗,结果拉开被子却发现床上睡着个什么也不穿的男人——她的新婚老公。
第一次看到全祼男人在眼前,而且那个男人的那里还雄赳赳气昂昂地对着她,你说,这样的情景对于一个对自己的第一次一点印象也没有的女人该是多大的刺激?她能不尖叫吗?
而那个男人竟然理直气壮地说,他习惯裸睡,而且在自己的新婚之夜有这样的冲动是一个男人正常的表现。说得还是他有理了?
当然,陆梧桐最后还是拗不过那个女人的要求穿上了裤子。本来以为穿上裤子后就可以抱着软玉馨香入睡了,不能做那想一想总可以吧?可是他的新婚老婆却坚持分被不分床,气得陆梧桐拉起自己的被子往沙发上一躺,好了,整张床都给你吧!他小孩子气的样子乐得徐筱凤睡梦里还在偷笑。
呵呵,她真的捡到了一个好老公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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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新婚
新婚的第一个早上能不能晚点起来?别人的徐筱凤不知道,不过,她知道自己是不行了。第二天一大早,陆妈妈就来敲他们的门,让他们快点起来过去一起吃早餐。
陆阿姨,不现在应该是叫妈了。能不能不要像她老妈一样,好不容易周末睡一下懒觉都不行,七点整一定会上来催她。
“就一天而已了,这是陆家的习惯。新媳妇要与家人一起吃早餐。要不要我帮你换衣服?”陆梧桐动作可真快啊,她还拥着被子坐在床上,他已经穿戴整齐了。某人好像已经气消了哦?徐筱凤偷偷打量着他的脸色。还是跟平常一样。
“真的要我帮你换衣服啊?”说话的同时,陆梧桐竟然伸手过来想拉开她的睡衣。
“走开了!你这个好色鬼。”一张薄被准确无误地罩上他的头。
“我以为你想让我帮换啊!”陆梧桐无奈地扯着被子。
“出去出去。”
“不要了老婆,我保证只看不动手!”
嘭一声,某个想看自己老婆换衣服的倒霉男人已经被锁在了门外。大清早,真是热闹极了。
等他们都来到前厅时,所有陆家人都已经坐好了,看那阵式应该就等他们了。
“大家早啊!”陆梧桐拉着她的手坐在属于他们的位置上。
陆父坐在首位那里,看到他们下来,笑了笑:“早啊,筱凤。”
“爸,早。”徐筱凤红着脸,第一次开口叫爸好像也没有想像中的难。
餐桌上,大哥大嫂三哥三嫂他们徐筱凤都见过了。五哥身边那个穿着很悠闲的应该就是五嫂了吧?昨天要认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所以她一下子记不起来。
陆父这一辈有两个亲兄弟,陆梧桐这边的几个兄弟姐妹恰恰都是排行单数的,可想而知二叔那边的就是双数了,这个世界就上有这么巧的事情,而这个筱凤也是在昨天的婚礼上才弄明白的。
五嫂,也就是陆远桐的老婆——顾明珠,一听就知道明珠饭店是以她的名字命的,是顾家最小的女儿,与陆远桐结婚有两年了,不过现在还没有生孩子的打算。目前在明珠饭店内任职,其实也只是挂个职而已了,这两公婆有事没事就会出去玩个大半年的都不回来的,主要还是不想让两家的大人催着早点生孩子。
“我是他老婆,也就是你应该叫五嫂的人。不过我想大家年纪都相当不如就叫我明珠吧?”顾明珠就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为人爽快开朗。
“这样不好吧?”徐筱凤个人也觉得大家年龄都差不多,也许还有可能成为朋友,叫个嫂子好像也不怎么好。可是又不敢当着家长的面表现出来。
“有什么关系的。”顾明珠不在乎这些繁文缛节。
“我也觉得啊!”是挺着大肚子的刘楚瑜也持赞同意见。
“好了,好了,我也投一票好了。以后在自家里都可以相互叫彼此的名字,就这么定了,爸。”
说话的是陆家唯一的女儿陆菲雪。比陆梧桐年长两岁半。她旁边坐着的那个戴眼镜的看起来斯文有礼的男人就是她老公——方子华了。
“随便你们了。”陆父其实也还算得上是个开明的父亲了。儿女的事情,只要不是做得太过分,他都不理会的。
“对了,筱凤,昨晚你们叫得好大声啊。”陆菲雪伸过头对着徐筱凤笑得好不开怀。
一下子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徐筱凤的脸红到了脖子上。真的是冤枉啊,昨晚他们哪有做什么事啊?他们全部用那样的暧昧的眼光看着他们。实在是…
“你脑子短路啊!半夜不睡觉偷听人家讲话。”陆梧桐的手不客气地敲在了他应该是叫七姐的女人头上。
“你才是。敢打姐姐。”陆菲雪回嘴。方子华无奈地拉回自己的老婆。
陆双梧与刘楚瑜早已笑翻了。而陆远桐夫妇则在低下头好像在商量着什么?陆父跟大哥依然是一副万事不惊的样子由着他们来。
陆母与大嫂正好从厨房出来,欢乐的早餐会正式开始。
“筱凤,等会吃完早餐我们就得赶回养鸡场了。你们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过去看看?很好玩的。”吃到一半的陆菲雪又不甘寂寞起来,他们不去的话以后就没有机会了。那么好玩一个地方却要被征收走了,真不甘心。
“是吗?好啊。我也想出去走走!”这几天忙着婚礼的事情,累晕了。出去呼吸新鲜空气也好。
“我也想去!”刘楚瑜放下手中的碗对着自己的老公喊道。孕妇应该也要多运动才对。
“那不是要我也得去吗?”陆双桐皱了皱眉,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去老七那个吵得要命的养鸡场了。
“你可以选择不去。楚瑜可以坐我的车。”斗嘴是陆家几个小的最喜欢的事情。
“就你开车那样。给钱我也不坐。”陆双桐可不会输给她。
“你们不要吵了。我们吃饱了。筱凤,有空再见。”顾明珠已经起身要走了。
“你们又要去哪里?”林秀玲看自己儿子儿媳的样子估计又是跑去外面玩了。
“现在还不知道。妈,到时我们在哪里会打电话回来的。走了,再不走人家等急了!”陆双桐拉起自己的老婆头也不回地走了。
“一天到晚就是开着车到处跑的。筱凤,你不要理他们。”林秀玲笑着又帮徐筱凤添了一碗黑米百合粥。
“谢谢妈。”徐筱凤苦着一张脸,还要再吃啊?她已经喝了一杯牛奶还有一个牛角包了。
“我妈想把你喂成一只小母猪。”陆梧桐附在她耳边小声道。
“筱凤,要多吃点。身子养好了以后生孩子才不会吃苦。女人结了婚早点生早好!”陆梧桐果然是了解自己的老妈的,他的话才说完,林秀玲接了上来。
生孩子?这下,徐筱凤脸更黑了。她还没这个打算啊!
一顿无比热闹的早餐吃下来,真的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啊!算了,还是不要想孩子的事情了。好好去郊外玩一下吧。
三辆车同时驶出陆家大宅。只有一个人对于他们的去向持有怀疑态度的,那就是陆家的大嫂刘梅丽。

 


第三十一章 陆菲雪夫妇与养鸡场

从陆家大宅到养鸡场不过20公里的路程。
并没有如徐筱凤以为的在山上,而是在山脚下。远远望过去,已经看到了一整排一整排的鸡舍掩在翠绿的竹子下面。
养鸡场的旁边就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水库,小时候他们还经常来这里钓鱼,玩竹排。可是现在已经不行了,这里即将要建成一个C市最大的水上公园。所以,养鸡场的搬迁来日不长了,现在还在与开发商就价钱的问题僵持着。
可是,陆菲雪并不急,什么时候谈好了再说吧。
没错,这个养鸡场是陆菲雪与老公方子华一手建起来的。当然,陆家家长是全资投资人。不过,照陆菲雪的说法,用的是她自己的钱。因为她没有结婚的时候,她所有的财产,每年村里的分红都是交给父母打理的,现在她自己想做点事情不过是拿自己暂时放在父母那里的钱罢了。当然开明的陆家父母不会有意见,陆家的兄弟一向维护自己人,所以更加没有人出来说半句不是了。
陆菲雪与方子华是读专科时的同学。方子华来自比较偏远的农村,家境不是很好,所以高考成绩虽不错却无力支付昂贵的学费,只能选择了一所能提供全额奖学金的专科院校来读。而选择的专业也是一比较冷门的兽医。他的理想很简单,毕业后可以分到县城的相关单位就可以了,毕竟这个专业对于农村来说应该是比较吃香了。
可是,他没有想到,在大二这一年却遇上了同校的陆菲雪。陆菲雪跟他不是一个学院的,她是中文系的学生,在一次学校的联谊中认识。她自信开朗,家境又好,同宿舍的同学经常看到她家人开着名车送她来学校。这样的都市女孩本不是他应该能想的,所以,即使他真的喜欢她,也不从来不敢对她有半分的非分之想。只有在聚会的时候默默地看着她与那些追求的男孩嬉笑打闹,却不敢上前与她攀谈。
他曾经想着,这辈子能这样喜欢过一个女孩子也就够了。可是,在某一天晚自习后他在自习室的楼下碰到了那个让他心动不已的女孩,她明亮的双眼紧紧地盯着他,然后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
这样直接的问题让从来没人谈过恋爱的他一下子懵了,不知该怎么回答她的问题。喜欢不可否认,却不能说出来啊,他们之间相差太多了。
“是的话就做我的男朋友。”陆菲雪强势的宣布,并主动踮起脚拉下他的头亲上了他,然后一溜烟跑了。
摸着被她柔软的唇亲过的地方,方子华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宿舍的,这个晚上,他失眠了。
从此以后,校园里又多了一对形影不离的恋人。
一直到毕业,他们的感情不断地加温。毕业后,陆菲雪为了让他能发挥自己的专业,打算让父母出资给他们自己做养鸡场。父母是没有意见,可是方子华却不同意。他不想做个坐享其成的男人,他虽然很穷,不过还是志气的。
当然有时候男人的志气可能会敌不过女人一个小小的阴谋。在他们毕业会餐结束后,陆菲雪扶着喝了一点酒的他回到了临时租住的房子。一男一女又是恋人,要发生什么事是很正常的事,加上陆菲雪死了心要跟他那样,是男人都拒绝不了的。
第二天醒来,方子华紧紧地抱着她,要她一定要等他,等他回到家乡工作都稳定了,他们就结婚。原来方子华已经在家乡找到了实习单位,马上就要回去了。他唯一的希望就是陆菲雪可以跟着他回去,虽然县城是艰苦了一点,但是他不会让她受委屈的。在长达三年的交往中,他已经知道她不是个贪图享受的女孩子。
对恋人只留下这样一句话就走了陆菲雪当时气得直咬牙。不过,坐以待毙不是她陆菲雪的作风。在方子华回到家乡的第二个月,陆菲雪打了个电话给他,跟他说她有了他的孩子,让他自己看着办。
方子华连夜赶回了C市。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结婚、搞养鸡场。直到几个月过去后的一个晚上,方子华从她的身上翻过来,看着她依然扁平的肚子一脸的疑惑。这才知道自己被陆菲雪给骗了,婚也结了,养鸡场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还能怎么样?
事实证明,方子华没有负她的重望,他们做得风生水起,正要进一步扩大养殖,却接到通知,这块地准备要开发了。他们必须要搬离。
有资金重新来过不是难事,场地对于陆家来说更不是难事。可是她陆菲雪就不愿意让人家那么痛快的得到。所以一直僵持不与开发商谈价钱的问题。反正急的又不是她,地契在她身上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一行人在农场玩很开心。
徐筱凤从小在城市中长大,从来没有接触过这样的生活,这些活对于她来说可是新奇极了。她撇开钓鱼的陆梧桐他们,跟着陆菲雪到鸡舍里面拿着大大的勺子给鸡添加饲料,帮忙把打好针的小鸡一只只放回笼子里,然后又提着竹篮去捡鸡蛋。她捡的可不是在笼子里生的蛋哦,而是那些养在外面竹林里的鸡生的蛋,那样才有趣多了。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她已经提了满满的一大篮出来,好重啊!这是她今天劳动的成果,这么好的鸡蛋她要亲自带回家给妈妈他们,这可是平时想买也买不到的土鸡蛋呢!老妈要开心死了。
“陆梧桐,快点来帮我拿。”出了竹林,徐筱凤看到他们已经回到了水库边的凉亭里休息了。
“这可真像我的村姑老婆啊!”陆梧桐过来接过她手里的篮子。因为怕她衣服脏,陆菲雪拿了个平时她干活时穿着的围兜给她,头上还缠着个细纱头巾,这个当然也是为了防止她被林子的蚊虫吵了。可是,穿成这样的她一边擦汗,一边喘着气,看起来真的像个刚刚收工的小村姑嘛。
“我是村姑。你是什么?”
“我是村姑的老公啊!”一点创意也没有。
“他是山佬了!村姑配山佬正好。”是端着茶水与点心过来的陆菲雪。
“陆菲雪,你老公不也是山佬?”陆梧桐从来没有叫过她姐姐。
“我乐意啊,你管得着吗?”陆家姐弟又开始了。
“我老婆也乐意!是不是,老婆?”陆梧桐放下鸡蛋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