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任晋之先生在两年前因为江氏集团的形象代言而结识,这次来到香港,任晋之先生又是身为这次珠宝个展的保险及保全负责人之一,关于那些大家认为的不雅、暧昧照片是因为我本人因为膝盖意外受伤,任晋之先生只是举手之劳送我去医院,并不涉及任何男女感情的暧昧…而且相信大家也知道任晋之已经有了未婚妻,那天的造访只是单纯朋友间的往来。”
简单说明,匆匆带过,并且技巧性地刻意略过她离开时更换了不同套衣服的问题,也不给媒体记者发问的时间,江明茵完美的掌控全场流程,一举挡下了众媒体尖酸苛刻的质疑。
最后,江明茵侧过脸蛋,与台下的罗斯微笑对望,罗斯知道她的意思,很快走到她身侧,与他十指亲呢交握,然后当着众人的面宣布喜讯。
“如果说,刚才的解释还是不足以澄清我与任晋之先生的乌龙绯闻,那么今天,我与我的先生要很高调的通知大家,再过八个月,我们将会诞生第一个爱的结晶。”
任晋之手中的卡布奇诺霎时翻倒在地板上,马克杯应声摔碎,他的双眸却还死死瞪着镁光灯闪铄不停而亮白一片的电视屏幕。
她说什么?爱的结晶?八个月?怎么可能?为什么会这样?
她靠在卡西恩。罗斯的怀侧,流露出小女人的娇羞,垂掩着美眸,笑容宛若盛开的凝露玫瑰,彷佛目上眼深吸一口气就能闻见她身上的甜美香气。
她…竟然跟那个男人有了孩子?
她用她与他罗斯之间即将诞生的孩子,平息了一场很可能摧毁掉他新事业及模特儿前途的绯闻。
从今此后,他和她,是彻底地划下句点,再也相见之日了吧?

“姓任的,你给我滚出来!”
在江明茵离开香港之后,这件绯闻风波在商氏直接干预之下已经平息。
任晋之在经纪人林家莹的安排之下准备前往米兰走秀,没想到林家莹与陈晓葳还在他的公寓里没有离开,就有人敢到他公寓门口叫阵,而且是个女人。
任晋之面无表情地打开大门,正欲开口撵人,却在看清来人之后,到嘴的话吞了下去。
“两位小姐,找我有事吗?”
他再不识抬举,也知道眼前的这两个女人惹不起。商氏传播的董事长商水晶及商初蕊。
他与江明茵还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没参与过她的交际圈,但也知道她与商家的两位千金交情匪浅。但他与她们并无任何的来往,那在这个时候忽然跑来敲他公寓的大门有什么事情吗?
商水晶看起来比较好说话一些,但商初蕊脸上可是满满的不爽与忿忿不平,如果不是商水晶在场的话,估计她有可能会上来揍他一顿。
“你该不会是让我们站在这里跟你谈话吧?”商初蕊依照不客气道。
“我这里,可能不方便。有事的话不如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再说吧。”任晋之回头看了一眼正在从里面走出来的林家莹。
“我们要说的话不多。”商水晶淡然地开口道。
“晋之,谁啊?要不要报警?”没有看清来人的林家莹板着脸扬声不客气道,以为周刊或杂志的人。
“不用。”任晋之冷淡回应道。哪怕是警察也奈何不了商家姐妹吧?更何况人家并不是来闹事的。
“任晋之,你的经纪人能耐不小啊?”商初蕊冷笑道。
“谁…”林家莹在看到商家姐妹及他们身后两个随身保镖时,板着的脸迅速挂上了职业式的笑,“原来是商董,商小姐,对不起,冒犯两位了。不知道我们家晋之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对了?我一定会好好教训他。”
在港都,商氏虽然与娱乐圈没有直接挂勾,但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们怎么敢得罪啊?
“没有这么严重,我们来找任先生,只是有一些私人的事情要跟他谈谈,不知道任先生是不是方便?”商水晶依然浅笑道。
“晋之,还不快点请两位贵客进来?”林家莹瞪了一眼任晋之并拉开他,不让他挡着大门,“两位请进!”
“没有任先生的亲口允许,我们不敢进。”商初蕊仍是心情不好道。
“林姐,我来招待她们好了。”任晋之用眼神示意林家莹先行离去。
林家莹整天与各类三教九流的人物打交道,当然知道商家姐妹会忽然来找任晋之,一定是有目的,或许是与前两天的绯闻有关,所以她满脸歉意地跟商水晶笑了笑,然后对着房子喊了一声‘晓葳’,在陈晓葳跑到门边时,拉过她到身后:“商董,商小姐,你们慢慢聊,我们先告辞一步了。”
没有给她们多做介绍,在陈晓葳满是惊讶的目光里,拉着她往电梯处走去。
“林姐,商氏传播那两个贵客来做什么?”一直到电梯门关上之后,陈晓葳才开口问道。
“不知道。”林家莹瞪了她一眼。
“我只是好奇嘛!任晋之最后桃花这么旺,而且都是名流千金哦!”
“不该惹的人不要惹,不该说不该问的也少开口。”林家莹伸手戳一下她的脑袋。
“知道啦。这里又没有别人。”陈晓葳歪着嘴道。好奇一下也不行!好歹,她也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啊。

“坐。”
任晋之与商家姐妹走进客厅,扬眉示意,也没多寒喧。
“任先生什么时候结婚啊?”商初蕊打量了一下这间两个人住略嫌小的公寓。
“两位今天过来,不是想知道我结婚的事情吧?”任晋之拿起手边的烟,习惯性地正要点上,却被商初蕊伸手拦住了。
“我们不习惯闻二手烟。”
他只能做罢。
“我们今天来,是想跟你谈茵茵的事情。”商水晶主动先提出。
“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谈的。”任晋之低下眼眸淡淡的说道。
“你不担心她吗?”商水晶挑了下秀气的眉毛,眼神富饶兴味。
“她应该不需要我担心。”任晋之弯起嘲弄的笑。
他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立场去担心她?她当着他的面说她与那个男人并无夫妻之实,但是事实是他们之间已经有了孩子了。
“任晋之一,我也不想多废话,我只想问你,你有没有一点是喜欢茵茵的?”
“这是我与她的事情,而且我跟她早在两年前就结束了。”
“意思就是一点感情也没有了?”商水晶执意得到确切的答案。
无法理解她的用意,任晋之眉峰攒深,目光闪动怒意,声嗓转寒,冷道:“她已经结婚了。”而且连孩子都快生了。
商水晶笑了。“你看见茵茵手上的婚戒了?”
任晋之脸色铁青。“我有眼晴,当然看见了,不需要你再来提醒我。而且我与她之间的事情我不想说太多。”
那天晚上,他把它扯下来扔进了垃圾桶,可是,那天的开幕式,她的手上又戴回来了,那么光彩夺目,特别是与罗斯手牵着手的时候,更是刺得人眼花。
但商水晶接下来这句话,却彻底震晃了他的世界…
“茵茵有跟你说,她上个月已经跟罗斯签字离婚了吗?”
胸口一窒,手中一直握着的打火机一颤,然后从他指间掉落到桌面,任晋之瞪着商水晶,脑中一片混乱,耳边充斥着自己如雷的心跳声。
“看你的表情,我想应该是没跟你提起这件事。”商水晶笑望他震惊未回神的俊脸。
她…离婚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那孩子的事情呢?
“商小姐,我没有时间听你开玩笑!”任晋之瞬也不瞬地盯着商水晶。
“任晋之,你以为我们时间多到有空来你这里开玩笑?”商初蕊拍案而起怒道。
“你要不要告诉我,你对茵茵,到底有没有一点喜欢?”
商水晶的话让任晋之尴尬地低下眼,一把抓起桌面上的烟盒,也不管商初蕊是不是又要挡他,抽出烟就点上。
袅袅的烟雾上升,很快地迷朦他的眼,他喜欢她吗?他能喜欢她吗?
他坐在那里,久久不语,一直到商家姐妹离去,一直到夜幕降临,一直到黑暗笼罩了他全身,商家姐妹离去之前说过的话仍萦绕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她为什么要结婚?因为她爱你爱得没了自我,她不想再反复折磨自己,她想一次痛到底,再活过来。”
“她为了你的前程,连子虚乌有的孩子都可以编出来。这次回伦敦,不知道她该要怎么去圆这个谎?”
“你知不知道?两年前离开香港之前,她有过你的孩子?”
“可惜那里她身体太虚弱,孩子保不住…如果去医院晚一点,连大人都有可能有危险…”
“如果你不喜欢她,觉得配不上她,那请你以后离她离得远远的,不要再找任何借口去接近她了。总有一天,她会将这段感情割舍得彻彻底底,让它从生命中离开,然后用时间去平复,总有一天,她必然可以重新开始的。”
胸口像是被人狠狠撕裂,他痛得闭上眼。
心里某些一直苦苦撑着的东西,突然失去了支撑的基底,骤然崩落,而那些被努力压抑辛苦忽略的,像潮水一样,瞬时淹没。
全世界伤她最深最重的人,是他。
全世界最没资格爱她的人,是他。
他用她的爱当作筹码,以她的爱当作武器,绑架她的心,利用她,一再伤害她,他根本就没有资格说爱这个字。
甚至,说喜欢都是讽刺无比的。
脸上有凉凉的水气,他探手摸到一脸泪湿,才发现自己哽咽失声。
------题外话------
如果没有特别的通知,采薇现在一般会在下午或晚上更新!请原谅。

第十一章 爱情最伤人

伦敦。
远离那场绯闻风暴已经半个多月了,江明茵与罗斯回到伦敦之后,刻意躲开所有江家人的追问,躲在伦敦郊外的别墅庄园里谁也不肯见。
江明茵镇日心神恍惚的坐在花园里的长椅上,对所有人完全不闻不问,任由他们去猜测。
她的心好平静,静到宛若一谭死水,投再多石子也激荡不起半圈涟漪。
听说,任晋之在她离开香港之后,也动身飞往米兰,准备替一个国际知名品牌走秀。
看起来,他过得很好,没有什么需要她再担心的了,这样,便好。
握紧了手中的那杯玫瑰花茶,独自坐在花园温室中的江明茵牵起了一抹苦涩的浅笑。
她可以欺骗全世界,过去了,但是她骗不了自己,心——还是很痛的。
“Anne,天快黑了,进屋吧。”
她别过头,看见身穿三件式深色西装的罗斯无奈地站在温室门外。
希望落空,她低垂的目光宛若即将没入黑暗的黄昏,落落又郁郁寡欢。
“你的表情充满失望,因为我不是你期望看到的那个男人。”罗斯双手插放在西装裤口袋,慢慢地踱入温室。
“罗斯,对不起”她放下手中的精致的杯子,幽幽叹了口气。
“我知道你的计划耽误了,但事情已经演变至此,恐怕没有办法了。”
上个月两人签字离婚之后,她是打算在暂时瞒着双方家人的这段时间里,满足自己在香港开个展的愿望之后到纽约去的,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谁能料到去一趟香港,竟然又发生这样的事情?
或许,其实她去香港开个展的目的,仍是为了那个男人?
“这些我都知道…”她看向在身侧坐下来的罗斯,憔悴苍白的脸蛋挤出一丝强颜欢笑。
“所以我才会在记者会上公布,这样一来,我也没有后悔退缩的余地,也不会再去想…那些事。”
“那个男人究竟有什么好?”罗斯望着被老园丁照料得美丽盛放的花丛,语重心长的问。
好到哪怕是与他结婚两年之后仍是无法接受他,仍是想着他?
江明茵垂着眸,长卷发掩去了秀气的侧颜,沉默许久才启唇:“我也不知道…当年我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爱上他了。”
相信一见钟情吗?
世人谐说那只是一种迷恋!只是当时的一种感觉或是视觉,看到的只是表面浮华的东西。
可是,遇上那个男人,却是她这辈子躲不开的劫难。
“可是他不适合你。”
“正因为这样,所以我对他更无可自拔。”
爱上他,也许将会是她此生唯一的叛逆之举。
爱上他,明知是错,明知要伤心、要痛苦,她还是会往深渊里跳。
他是她的魔,她一生过不了的情关。
一直以来,她都是爹地妈咪心目中的乖乖女,从小到大不管什么事都照着他们的计划走,读书,交朋友,开个人工作室,一切的一切都按部就斑,从没有出过任何差错。
只除了会爱上他,而且与那样的方式与他在一起,这些事情连她自己偶尔回过神,都感到相当不可思议。
“Anne,忘了他吧!”罗斯伸长了手臂,将她拥入侧怀。“我们重新开始,即使你仍然无法爱上我,但是我们在一起会很快乐的,我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嗯,我知道,谢谢你。”她乖顺的任由罗斯拥着,像尊微笑的洋娃娃,水漾漾的大眼却漾动着浓浓的忧伤。“只是,罗斯,这样太委屈你了。对不起。”
两年有名无实的婚姻里,罗斯对她无微不致的关怀,她仍旧无法爱上他,在未知的日子,她并不能保证自己可以爱他,并做一对真实的夫妻,但现在这种情况之下,她已经没有了选择。
“我们之间不需要‘谢谢’跟‘对不起’这两个词,回去吧,艾瑞叔叔他们都很担心你。”
“嗯,我知道。”江明茵当然知道父母现在一定还在为那一则徘闻而生气,但她总得去面对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关于孩子的事情估计是瞒不下去了。
“不管怎么样,我都会站在你这一边的。”对于江明茵的傻,罗斯已经由最初的愤怒,不甘到现在除了心疼与叹气之外,他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西方女子对于感情,一向都比较洒脱,纵有深爱过,分开之后还是会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但Anne不同,他从未遇到过对感情如此执着的女子,或许也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更加地心疼她。
与罗斯在庄园里用过晚餐之后,罗斯到书房处理公事,江明茵百无聊赖地侧躺在床上,指尖无意识地在手机面板上滑动。
突地,一阵震动宛如触电般惊醒了她。
水眸瞥过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来电号码,她一瞬间呆住了,甚至很搞笑的揉了揉眼,害怕会是自己的幻觉,确认不是之后,她犹豫片刻才按下通话健。
“布来恩…”小心地叫着他的英文名字,她坐起身,心跳出现不规律的跳动。
“你在哪里?”手机那端的男性嗓音很沙哑,而且听得出浓浓的疲倦。
“呃,我在伦敦的家里。”她无暇深想,担心的问:“你还好吗?是不是生病了?”
“嗯,病了。”因为见不到她,因为想她想得快发狂,吃不下睡不着,整个人从里到外都病了。
她心口一痛,玉手握紧了手机,焦急又问:“林姊呢?她不知道你生病了吗?有没有看医生?不要因为嫌麻烦就到外面随便买成药,那对身体不好…”
“没有用。”
“怎会没有用?生病要看医生才会好得快。”
“我想你。”
吱喳不休的小嘴蓦然止声,她瞪大水眸,胸口剧烈起伏着,急促的呼吸声透过手机音孔,传到任晋之的耳里,稍稍化解了相思之苦。
“布来恩…”她沉默了几秒,嗓音微弱地低语:“你可能打错电话了,我是江明茵。”
不是他的未婚妻陈晓葳小姐。
这是她唯一想得到的可能性—他病了,而且意识不清晰,导致拨电话的时候按错健。
“茵茵,我想你。”他沙哑苦笑,加重了语气。“我现在人在伦敦机场,想见你,所以来了。”
“骗人…骗人!”她捂住嘴唇,拚命摇头,眼泪如晨间的雨露滚下双颊。“你打错电话了,你找的人不是我。”
“茵茵…你愿意跟我走吗?”
不想再被影响已经沉淀下来的心绪,她扔开手机,双肩轻颤,颊容已经布满透明的湿痕。
已经对自己发过誓,要彻底戒掉这份爱,要将他戒掉,不要再想,也不要再爱,她手中的筹码已经耗尽,再也无法任他肆意挥霍她的爱。
他不能这样,先前表现出一副恨不得她离得远远的厌恶,而且明明已经有了未婚妻,还当着她的面说喜欢她,因为他们是同一阶层的人,现在却在她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之后忽然来了一通电话,就要她抛下一切跟他走。
她用自己有孩子的讯息,掩盖过可能会摧毁他前途的绯闻,如果现在放弃,一切的努办就白费了。
她不要害惨他,更不要他因为一时的意乱情迷,或者是偶发的一丝丝想念,就毁了他自己的前途。
江明茵抹抹眼泪,弯身检起被扔到地上的手机,屏幕上的通话时间仍在继续,任晋之还没挂电话,他还在等…
“布来恩?”她颤抖着哭过的细弱嗓音低问。
“我在。”
“你知道的,我已经结婚了,怎么可能跟你一起走!我跟罗斯在一起很快乐,而且我们已经有孩子了。”
“结婚?你跟他在一起很快乐?你们在上个月已经签字离婚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的声音像低音提琴,蓦然沉了好几个音阶,听在耳里,像是有重物压在胸口上,快使人无法喘气。
实在太熟悉他的性格与说话口吻,他这句质问充满了嘲讽意味,她的心也为之纠结拧起。
“你怎么会知道?”江明茵手上的电话差一点拿不稳了。他怎么可能知道她与罗斯签字离婚的事情?
“别管我怎么知道的,我只想问你,你要不要跟我走?”
“布来恩…”她强迫自己说出违心之论。“离婚的事情,我们两家人都不同意,所以我们已经决定复婚了。”
“你并不爱他,为什么还要跟他复婚?就因为家人的不同意,所以你就要听他们的吗?”
他口吻瞬转为冷硬,甚至带着尖锐的凌厉,透过手机音孔,刺疼了她的听觉。
“我跟你…也不适合。”闭紧了不断流出滚烫泪水的水眸,她紧咬着下唇,拼命压抑着想抛开一切跟他走的冲动。
“你们真的要复婚?”
“嗯…所以,回去吧,这样对我们大家都好。”
“我懂了。”
“…”
在他说了那句话之后,江明茵以为他会挂上电话的,因为他的自尊心很强,不可能在她的面前拉下脸了。
结果,他没挂,也没有再出声。
沉默就在两人之间蔓延,时间变得异常难熬,一直到他在电话那端再度开口:“茵茵…”
“我在…”江明茵低浅出声,不让他听到自己的哽咽声。
“出来,我要见你一面。”
“…”见一面,又能如何?江明茵另一只没有拿手机的手放进嘴里,怕自己会哭出声。
“茵茵…”
“布来恩,我们,以后不要再见面了。不方便。”说到这个程度,他应该明了了吧?
“我只想见你一面。”他还在坚持,但握住手机的手已经有些颤抖。
“对不起。我已经决定跟罗斯复婚了,如果我们再见面,会造成大家的困扰,别让我为难,好吗?”
任晋之的声音卡住了。
如果他会造成她婚姻里的磨擦与芥蒂,她这么做也对的。毕竟他们那一场风波刚刚平息下来。
他无法反驳,胸口沉沉的,带着挥之不去的郁闷与疼痛。
不曾想过会有这样一天,她会为了另一个男人,将他毫不在意地舍去,甚至,从她的生命中完完全全消失,放下得轻如鸿羽…
好一会儿,他们都没再开口。
“茵茵,对不起!”最终,他在电话这端除了这句‘对不起’,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他完全没有资格再去要求她了,所以,那一句,我喜欢你,他只能埋在心口。
这个时候,没有必要再说了!
‘再好的男人,都不值得你伤痕累累地去爱,因为真正的好男人,不会让你伤痕累累。’
这一句不知从哪里看到的话在此时涌上他的心头,他愧负她,伤她,太深,无法弥补。
对不起,他竟然跟她说对不起?泪雾再度模糊视线,不稍几秒,眼泪像滂沱大雨一般流了满面。
他们之间,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之前所有的一切付出都是她心甘情愿的。
“再见,布来恩!”
嘟嘟嘟嘟…江明茵第一次主动挂断了电话。
这一次的结束,是彻彻底底地了。
这一次,她终于如愿地跟他说了一声‘再见。’或许是再也不见了。
江明茵颓然地倒落在床上,手机从指缝间滑下,滚落到地上,泪水沿着眼角慢慢往下流,浸湿了蕾丝枕套。
纤长的指头揪紧了被子,忍下想大哭出声的的冲动,咬紧下唇,她想,这就是勒戒的痛苦过程吧?
戒掉这份爱,所需要耗费的时间,也许是一辈子…
她跟他说再见了!眼眶热热的,有水气在凝聚…他的视线陷入了一场雨季,整个世界都模糊了,看不清。
心脏好像被人掐住了,痛到快无法呼吸,也好像有什么破碎了…
任晋之手里的手机什么时候掉到了地上,他毫无知觉。
这是他第二次,在深夜时分打电话给她,第一次,迟了,第二次,还是迟了。
一切都迟了,错失的,再也回不来…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起,他,在同时死了心。
“Anne,是他吗?”
江明茵沉浸在一个人的悲伤里,完全不知道罗斯什么进来,什么捡起了她滑落在地的手机。一直到他的声音在耳边悠悠地响起,她才从被子里抬起哭得通红的脸。
“罗斯…”
“他来找你?”罗斯把她的手机放回床头柜,坐到她的床边,揉着她一头已经散乱的长发。
是,又如何?江明茵低下眼没有应声,只是未消停过的眼泪一串串汹涌而下。
“Anne,别哭了,别哭了…”,罗斯探探她额温,没发烧,温度反而有点过低,脱下自己的外套替她拢好发抖的身子。
“Anne,告诉我,你跟他谈了什么?”见她只是默默流泪,罗斯内心着急,如又无计可施,只好换个方式询问:“他是不是…回伦敦了?还是要跟你见面?”
江明茵摇摇螓首,却有点点头,泪水如破碎的水晶,不断从水眸流出,心口好似被掏空了,只觉得冷。
罗斯将她抱紧,柔声安抚她失控的情绪。“别哭了,如果你不想见他,他也没有办法的。这里不是他可以随意的地方。”
本来秀丽可人的脸蛋,宛若一夜凋零的蔷薇,憔悴而苍白,她在罗斯怀中痛哭失声:“罗斯…他要我跟他离开这里…”
罗斯一愣。“离开这里?他要带你去哪里?”
“我不知道。罗斯,我已经跟他说清楚了,我们之间再无可能了。”
私奔这件事,不是随口说说就可以的。
他们之间还有很多很多无法撒手不管的事情,她与罗斯的婚姻,两个家族的脸面,还有他的事业,他的未婚妻。所以的一切都是未知数,她不能不顾一切后果跟他走的。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哭了。”
“我只是,只是难过…让我哭,哭过就会好了。”
“Anne,我知道你还爱他,但是他跟我们真的不适合,如果你跟他在一起,你的家人朋友,你的事业,你习惯的生活,全都会产生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你确定可以接受吗?如果可以接受,你就去找他,罗斯家及江家的事情交给我来处理。”
罗斯真的很不愿意她为那个男人再这样伤心下去,但如果她真的有那么舍不得他,他愿意成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