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杉拉她坐下,邱天伸手就去接绳子,边递边解释,“咱哥们五个…”想想又觉得不对劲,转头问何守峥,“何首乌,你跟咱是哥们吗?”
何守峥“哼”了一声,“当然,我还知道李介大三时候补考的事呢!”
何苏叶噗哧笑出来,摸摸何守峥的脑袋,“小鬼,你确定你要做伴郎?”
沈惜凡瞠目结舌,“这五个人…”指指绳子,“莫不是要决斗做伴郎的啥?”
一旁的苏杉和方可歆沉重的点点头。
邱天手拎着绳子在她眼前晃荡两下,沈惜凡看不出什么名堂,只看见绳结翻腾,眨眼时间一个整齐漂亮的结出现在她面前,“这叫外科结,一分钟谁打的多,谁就做伴郎。”
这是她第一次注视着外科医生的手,不由生出的无名的敬畏。一个合格的医生,当他还是一个医学生的时候,就要接受如此苛刻的训练。
不过这也是她第一次这么专注的看着何苏叶的手,真是修长的一双手,骨节分明,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沉稳有力,尤其是在打外科结的时候,一转一拈,像弹钢琴似的,指尖流淌出不可思议的华美乐章。
大概觉得自己的眼光有些肆意,她不动声色的转去看别人,那个叫“何首乌”的小鬼,何苏叶的小侄子,他居然也有模有样的打着结,不过可惜的是小孩子手指太短,总不如大人灵活,一来二去她也看个明白,怕是何苏叶和邱天不相上下。
她隐隐的希望何苏叶能赢。
可是最后还是让她失望了,一分钟后,何苏叶打了98个,邱天打了101个,她觉得没什么奇怪的,邱天是心血管外科的医生,实践上倒是胜了一筹。
但是学医的人脸上都浮现了惊讶之色,尤其是邱天,他细细一比,修长的眼睛一挑,“尖尖角,退步了嘛!”
倒是何苏叶脸色如常,仔细的帮何守峥擦去嘴角的果汁,“我不打‘结’好多年了!”
此话一出大家都会意的笑起来,邱天不无感慨的说,“当年考试,打这结都打疯了,拿着绳子吃饭打,上课打,连鞋带打的都是外科结。尖尖角睡我上铺,我就在他床沿上挂了根绳子,随时打,两个星期后,发现绳子没了,结果他告诉我那绳子被他打断了。”
李介插嘴,“那时候外科老师告诉我们,本校学生的外科结记录是128个,我听了差点晕了过去,结果很抑郁的跟大师兄抱怨,他居然还一脸无辜的说,那不就是我的记录吗?”
何苏叶摆摆手,“历史,历史,别提了!”
倒是何守峥一脸正气,“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过去!”众人哈哈大笑。
沈惜凡不由心生佩服,何苏叶笑起来坦率真诚,一点失落都没有,反倒是让她觉得自己有些小心眼,愿赌服输,既然他们用这个方法选伴郎。
不过,她眯起眼睛偷偷看邱天,这个据何苏叶说比狐狸还精的男人,总是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一副游戏人间的姿态,细看怕也是个人物。
两个性格迥异的男人,居然是最好的朋友。
席间其乐融融,何守峥到处乱窜,喊起人来一点不客气,“李家小子,你咋的就结婚了呢?我叔叔还没结婚呢!”
李介白他一眼,“你叔叔不结婚关我什么事。小鬼,叫我叔叔,没大没小的!”
何守峥不服,“就你那破妇产科补考,还指望我叫你叔叔。”然后他又故意赖在何苏叶身上,“叔叔,你咋还不结婚,我过年要双份压岁钱。”
李介气的牙痒痒的,苏杉忙给他盛了一碗荞麦冷面,笑他,“跟小孩子计较什么?”
邱天想想,“这个荞麦好像是一种中药是吧?我中药学不好,尖尖角你说呢?”
何苏叶想了一会,“那是金荞麦,清热解毒,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咽喉肿痛。荞麦面营养价值很高,防治糖尿病、高血脂、牙周炎和胃病,我家老太爷几十年用的枕头都是荞麦皮做的,清热明目。”
散席时候,沈惜凡领着何守峥在酒店外和苏杉说话,何苏叶和邱天走的最迟,邱天一脸狡黠,搂着何苏叶的肩,“我知道你是故意输给我的,最后三结你顿了一下,当年我跟你一起考试的时候,我估摸的出你的速度。”
何苏叶还想解释,邱天一记拳头,轻轻敲在他脑袋上,“说吧,打啥主意的?”
他没去躲,笑的坦诚,酒店大厅水晶灯细碎的光华全数洒落在他的眼睛里,折返出来一片温柔,“不是我不想做伴郎,可是第一我不能喝酒,第二,我要做了伴郎,谁来照顾她?”
邱天大跌眼镜,“都说我精,我看你比我还精,我算是服了你了,不过这样也好,多点相处的机会。”
他倒是一下子被触动了,“邱天,其实这事我挺没信心的,我和她平时生活中几乎没有交集,不过是住在一个小区,还不经常看到,对她过去一概不了解,想起来就觉得错过了人生最好的时候遇见她。”
邱天丢给他一个白眼,“难得你这么文艺腔,不过,就我的经验来说,人生最好的时候不是早,也不是晚,有些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爱,有些人你一眼就爱上,恰好那个人也爱上你,那就是最好的时候,最巧的时候。”
何苏叶笑笑,“心理学你没理由考的比我差呀?”
邱天无语,“李介妇产科不及格,他奶奶还是妇产科专家呢!有你这么想问题的吗?”
何守峥毕竟是小孩子,夜一深他便呵欠连天,没一会就倒在何苏叶肩头大睡,沈惜凡也没出声,三个人就安静的走在长长的小区主道上。
忽然何苏叶出声,“喜欢吃什么?”
沈惜凡有些惊讶,“问这个做什么?”
他笑笑,“后天晚上他们都来我家吃饭,难道苏杉没告诉你吗?”
沈惜凡恍然,“我忘了。”仔细想了一会,“我讨厌香菜,别的都还好,喜欢吃甜食,一般来说比较好养活的。”然后又加了一句,“今晚的荞麦面挺好吃的,何苏叶你会做吗?”
没想到何守峥醒了,揉揉眼睛,“小叔叔,我也要吃,在哪里?”
何苏叶没好气,“小鬼,就知道吃,想不想吃栗子呀!”
何守峥扮委屈样,活脱脱的小白兔,伸手向着沈惜凡,“姐姐抱!”弄得沈惜凡笑个不停,“这小子长大肯定是个人才,见你就卖乖扮巧,见邱天就一声不吭,见李介就以小欺大。”
结果沈惜凡却在第二天收到一张请柬,大学时候的朋友结婚了。
她感叹自己时运不济,还老公呢,男朋友影子都没冒出一个,越发的觉得对一个女人来说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比事业有成更加重要。
可是现在能怎么办呢,半夜十二点对着镜子削苹果,上网算命,不过是徒然的自我安慰罢了。
早上,沈惜凡跟沈妈妈局里的车去了邻市,婚礼定在市里最大酒店里。在休息室里,她见到久违谋面的好友,几年不见,彼此都有些生疏,不知道从何说起,只能笑笑。
婚礼排场极大,光是政府车、军车就占了一半之多。新郎举止僵硬,新娘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有种随意的漫不经心,不是苏杉那种发自内心幸福的笑容。
也许又是一个不幸婚姻的开始,她忽然想到古宁苑,曾经那样一个张扬的女子,也是活生生的被困在婚姻的围城里。婚姻和爱,究竟是怎么一种微妙的关系。
忽然有人碰碰她的肩膀,把正在发呆的她吓了一跳,随即就是长长的松口气,“吓死我了,大少,拜托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场合!”
凌宇帆冷哼一声,“不就是联姻吗,什么场合,要不看在上头的跟我家有些交情,我才不会来呢。”言语之中,尽是不屑。
她笑笑,指着新娘问,“有钱人的婚姻是不是这样的?钻石鲜花铺满身。”
凌宇帆垂下眼帘,半晌没说话,嘴里反复咀嚼着“婚姻”这两个字,“要不从一而终,要不游戏人间,婚姻?我们这些人的婚姻不过是钻石、鲜花包裹的利益和权势。”
沈惜凡会意,不由的微笑,“我希望我嫁的人,我爱他,他也爱我,不为金钱,不为权势,只因我是我,他是他。”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苏杉的时候,笑的那么幸福的样子,连眼睛里都满是笑意,像极了原来的自己,眼中只看得见那个人,那个人便是自己目光的终结,无论天涯海角,总会一路追随。
世界上最幸福的,莫过于你爱的人,正在热烈的爱着你。
但是,仅仅以爱为基础的婚姻,世界上究竟有几对。
算了,结婚,太遥远的事情了,眼前只有一段暧昧不明的旧爱,和似乎只有自己好感单恋的新欢,还有,留学的Offer,今天应该到了吧。
倒是在何苏叶家,一群人闹翻了天,邱天不知道哪弄来一只实验用的小白鼠,一不留神被何守峥放了出去,小孩子兴奋的哇哇大叫,跟着后面逮,方可歆被吓的躲在卫生间里,邱天嘲笑她,“小妹妹,好歹影像也是一临床的,这么没胆?”
方可歆气急败坏,“邱天,离我远一点,我讨厌你,很讨厌你!”
邱天摊手,无奈的冲着何苏叶小声的说,“听见没有,尖尖角,其实我也很讨厌你!”
何苏叶不去理他,眼睛一直飘向墙上的钟,有些魂不守舍,他寻思,小丫头怎么这么晚还没来,莫不是加班还是临时有事,连个电话、短信的都没有。便起身拿了手机打电话给她,谁知一接通就是沈惜凡气喘吁吁的声音,“我刚回来,小区门口那街头出了个什么事故,堵在那边,马上就来,记得给我留一口饭!”
他不由得笑起来,安慰她,“别急,我帮你单独留一份在厨房里好吧?”
沈惜凡进来后,何守峥坐在沙发上神秘兮兮的喊,“姐姐,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然后一只小白鼠探出头,冲着沈惜凡“吱吱”的叫。
冷不防她被吓了一大跳,没留神撞到了站在后面的何苏叶,他扶住她,瞪向何守峥,“小鬼,别以为小叔叔治不了你,我连你跟邱天一块治!”
邱天从病历中抬头,“我?我没错呀。哦,我知道了,我应该带只兔子来,人畜无害!”
何守峥兴奋,“小叔叔可以做兔子肉了!”
这时候,何苏叶注意到沈惜凡手上捧着的包裹,一排英文字母,看不清楚,只有一个红色的圆盾形的标志,似曾相识。
没有人注意到,只有他一个人,急切的想知道那封信的出处。
最后,还是被他看到了,School of Hotel Administration,Cornell University,Ithaca, NY,14853,U.S.A
所有人都争着抢那碗荞麦面,他看见沈惜凡偷偷的冲着他笑,手下还在比划着什么,因为她知道自己为她预谋留了一碗在厨房做夜宵。
第一次,他对着她再也笑的不那么自然,长久以来的默契仿佛被打乱一样,不安和烦躁涌上心头,眼前这个女孩子,笑的依旧那么灿烂、夺目,自己却觉察不出她的心思和用意。他忽然想到自己的不安,对她,知道的太少,了解的不够,而现在,他们之间唯一的维系和平衡都要被打乱。
他搜出美国的地图,寻找费城和纽约的位置,找出那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申请表,暗暗有了决定。
一切,只等她开口说明。

三七

何苏叶接到学校红十字会的电话时候已经很晚了。
他最近发现自己常常会在一些和绳子有关的动作上出错,比如拿开电线就拽倒了笔筒,被电源线绊到脚而弄翻桌面等等,他仔细研究了一下是思维缺陷,逻辑思维很乱导致了对事物因果设想极其贫乏,是一种后天的劣势。
都是那份Offer的错,搞得他心思不宁,六神无主。
这通电话倒是让他纷乱的思绪暂时平静下来,学校红十字会年年组织的医疗队要赴山区义诊,这个地方他两年前去过,很熟悉。
他躲在那个小山村,那里有他之前没有见过的梯田、水稻,家家养鸡养鸭,还有浑身泥水的猪。每天去打水,烧火,然后给村民看病、授课,那里人大多很穷,买不起贵的药、住不起医院,唯一村里的医生不过是个江湖医生,接种疫苗都不知道消毒。
那里有清新的空气,虽然条件十分艰苦,但是他喜欢看孩子们围着他叫“大哥哥”,问他数学题,还有村里人会答谢他送来新鲜的蔬菜,老人会邀他在傍晚时候喝上几杯米酒。
曾经有个念头,他就想在小山村里待上一辈子。
那次回来时候被辅导员和老板骂的半死,室友二话不说就把他拉去女生宿舍称体重,整整瘦下来十斤。他脚踝上还贴着膏药,山村的地基不牢,常有滑坡。
后来忙的渐渐忘了那个地方,也许不是因为忙碌,是因为那个人再也不重要了,所有的痛苦也随之而去,回忆也变得无足轻重。
不是他薄情,是因为她不值得他轻贱自己。海阔天空。
电饭煲里炖着的是鸡汤,加了黄芪,山药。
黄芪补气升阳,益胃固表,利水消肿;山药,益气养阴,补脾肺肾。
据说婚礼那天伴娘比新娘还累,跑上跑下的,什么都要打理,忙得连饭都吃不上一口。即使那个小丫头信誓旦旦的保证自己经验丰富,他还是不放心。
也许除了为她和邱天额外准备的饭菜,还要准备创可贴之类的,据苏杉说沈惜凡的其中一双高跟鞋是绑带的,走多了容易把脚磨破。
他懊丧想,这场婚礼真是折腾人,还好自己没结婚。
等等,结婚?自己?和谁?
头脑里面一闪过的身影,他呼吸一紧,急忙打开盖子,不小心又把手给烫到了。但是鸡汤醇香浓厚的味道窜出来,让他不由的笑了起来。
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想看她穿礼服的样子了。
邱天——他在心里呐喊,我后悔了,早知道那三结我不让你的,起码还能赢你三结。
第二天,何苏叶一早就被电话吵醒了,那边邱天喊,“快来李介家看看,他穿成这样能娶到苏美眉吗?”
李介无奈的喊道,“我风流倜傥赛潘安,一枝梨花压海棠,怎么就是穿这件衣服这么难看!” 但邱天对他的冷笑话丝毫不感兴趣,继续损到,“你确定要穿着这身龟壳结婚?要不要再戴一顶绿帽子?”
何苏叶听了极度无语,立刻打车去李介家。果然,除去狼狈不堪的新郎,邱天那厮把自己整的金光闪闪的,何苏叶叹气,“邱天,你很像只金鱼!”
最后,还是在众多礼服中挑了一套最中规中矩的礼服,他奇怪,“你们之前难道没有试穿过?搞得今天乱七八糟的。”
邱天颇无奈,“我是这么叮嘱他了,可是这家伙不肯合作呀!”
李介更无奈,“我妈不知道咋的忽然拖来这么多衣服,我也很有压力呀!”
倒是最后三个人出来的时候,看呆了李家的大小男女老少,李家表姐妹们几乎是眼睛发直,“天哪,这三个人可以去演青春偶像剧了。”
那时候天刚亮,晨曦干净柔和,空气中还有淡淡的水汽和植物的清香。
走到屋外的庭院,邱天便很没形象的挂在何苏叶身上,凑在他耳边哧哧的笑,“尖尖角,你猜稀饭美眉看到你会不会痴了过去?”
他心猛的跳了几下,反手把邱天扳下来,“少胡说,好好做你的伴郎,别没事找事。”
邱天脑袋还不离他肩膀,“尖尖角,你为什么还不跟她告白,告白吧!快!”
何苏叶笑笑,有些无奈,“邱天,以前家里养过几条金鱼,那时候我喜欢的不得了,轮到我喂食时候,先撒了一点点,鱼一抢而光,然后我倒了一包下去,最后鱼被撑死了。现在也是这个状况,我不能不顾她的感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她身上,而且…”他的声音低了下去,“现在状况很混乱,不是合适的时候。她现在还有心结,而且,我很贪心,要她全心全意的对我,而不是一点点好感。”
邱天叹气,“啥时候方可歆的眼睛能不在你身上打转就好了,她似乎对沈惜凡挺有敌意的?”
何苏叶笑笑,“那是你的事,管好自家人,锁好自家门。”
真正到了苏杉家,他才觉得看痴了的不会是沈惜凡,而是自己。
淡粉色的小礼服,一色的水晶头饰和高跟鞋,头发微微卷着,只是画着淡淡的妆容,捧着点心和糖果,看见他们立刻笑起来,“抢亲的来了!”
邱天吹了声口哨,坏笑着说,“我们不抢新娘,抢伴娘!”
她脸上掠过一丝微红,像是四月的桃花,而颈中皮肤白皙如瓷器,明媚的意态流露在她的眼角、眉梢,阳光般耀眼。
没办法形容自己的感受,只觉得喉头一紧,不由得别过脸去,余光仍不自主的瞥了过去。
苏杉在房间喊,“惜凡,我紧张,我害怕,能不能不结婚了?”
邱天哈哈大笑,“迟了,迟了,今天就是五花大绑的也把你弄回去。”
李介在一旁装可怜,“沈姐姐,你就放行吧,俺上有老,下没小,一只黄狗养到老。俺娶了这媳妇还指望俺给她端茶倒水、捶背捏腿、好吃好喝的伺候她一辈子呢!”
沈惜凡咯咯的笑,“苏杉,你要不要现在就签一份婚后合约书呢?我们都是见证人。”
最后还是苏杉自己走出来,眼圈红红的,扑在苏爸苏妈身上痛哭,沈惜凡咋舌,“刚才怎么逗也不哭,现在倒是像开闸放水似的。”
李介在一旁不知所措,一包面巾纸攥的紧紧的,一张一张殷勤的递过去。
何苏叶接过她手上提着的礼服纸袋,“和父母感情深就这样,我表姐结婚时候也哭的荡气回肠的,姐夫在一旁都觉得自己是强抢民女的恶霸。”
沈惜凡笑笑,“估计我要是结婚了也会哭的不行的,我舍不得我爸妈。”
邱天听见了也貌似很感慨的样子,“我要结婚,我爸妈就得高兴的哭出来了。”
然后就是新郎背着新娘出门,上车,回新郎家,最后驱车去酒店。迎亲的车队占据了城市主干道大半,浩浩荡荡,颇有古代王族迎亲的派头。
下车后沈惜凡和邱天就没闲过,帮着新人整理妆容,收红包,发喜糖,等到婚礼开始的时候,他们已经嗓子火燎似的干哑,还要随新人敬酒,帮他们挡酒。
闹腾到下午两点多才结束,晚上还有一场,两人郁闷的想哭。
邱天哽咽,“鱼翅羹呀,我一口也没沾到。”
沈惜凡痛不欲生,“我觊觎那块烤乳猪好久了,最后喝回来时候只剩猪皮了。”
邱天瘫软在沙发上,眼巴巴的望着何苏叶,“尖尖角,早知道我就不逞强了,让你做伴郎,我就去大吃大喝了!”
倒是沈惜凡指着他笑,“何苏叶,你长成这样谁敢请你做伴郎,太打击新郎了!”
他只好问,“你们俩不饿吗?我家有吃的!”
结果这两人就擅自把新人撇了下来,溜去了何苏叶家。
所有的菜只需微波炉加热就可以吃了,何守峥提着两个大饭盒,邀功似的炫耀,“小叔叔,你让我打包的饭。”然后他看看邱天,“叔叔你少吃点,不许抢姐姐的!”
山药黄芪炖的鸡汤,油焖香菇,红烧茄子,凉拌牛肉,邱天大手一挥,“再来瓶百事!”
何守峥颠颠的倒了一杯果汁给他,一本正经,“小叔叔说男人要少喝可乐。”
沈惜凡正埋在鸡汤中吃的不亦乐乎,何苏叶问,“要不要再弄个苹果?还是橙子?”
一口肉含在嘴里咀嚼,她说不出话,只好竖起手,做了一个手势,何苏叶笑,“橙子?我给你打成汁带过去。”
沈惜凡满意的点点头,邱天惊讶,“这个也能看懂?尖尖角你可以去做驯兽员了!”
何守峥眨眨眼,“不是说女人是老虎吗?——哎呦!小叔叔,这是我爸爸说的!”
晚上闹腾的更厉害,也更忙,沈惜凡觉得自己腿都要站断了,还要强打精神。散席时候,再看看自己的脚,好几处被磨破了,疼得她倒抽凉气。
正在她踌躇要不要换下高跟鞋的时候,何苏叶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个小盒子,轻轻叹气,“邱天说你脚磨破了让我来看看。”
他半跪下,小心的把她的鞋子脱下,动作自然,就像处理一个病人一样。沈惜凡也没有觉察到暧昧的气氛,大道苦水,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的口气完全是小女人撒娇,软侬可人,一只白玉脂似的脚搭在何苏叶的膝盖上,几处破皮十分明显。
他先用酒精略微擦了一下,然后掏出一个小瓶子,取出一点褐色的粉末,沈惜凡好奇,“这是什么东西?”
“我爷爷制的,三七粉。云南白药主要的成分就是三七。”
“那个…专门治刀伤、跌伤、擦伤、外伤的?”
“化瘀止血、活血定痛,不光外伤,内伤也可以的,止血而不留瘀,化瘀而不伤正,可以治疗冠心病、心绞痛、脑出血后遗症。”
“这么神奇呀!那多给我一点,以后我哪破了一涂下不就没事了吗?”
在伤口上敷了一点三七粉,最后用创可贴贴上,他又检查了一遍,“没事了,两天就好了,以后少穿这类鞋子,很容易磨破…”
最后一个“脚”字还没有说出,方可歆推门进来了,看到他们立刻怔住了,然后又迅速把门掩起来,沈惜凡奇怪,“怎么了,有事,方可歆?”
方可歆紧紧咬住嘴唇,拧着门把的手渗出汗来,分不清是天热还是不甘,“闹洞房了,邱天让你们俩快点。”
何苏叶头也不抬,“哦,知道了,我们马上就去。”
沈惜凡垂头丧气,“早知道高跟鞋就不脱了,现在穿上去更困难。”
方可歆默默在门口停驻了一会,直到邱天喊她才回过神来,刚才那画面一直印在脑海里,像一根刺,扎在心头,挥之不去。
为什么我默默的在你身边等待这么长时间,等过去的过去,等将来的将来,还是等不到你与我顾盼之间。
其实只要你对我好,一点点,就够了,就能够死心了。
洞房闹的是欢腾,学医的人一般结婚普遍较迟,在医院工作也比较压抑,所以每逢喜事便闹得特别厉害。
新房已经被那些损友布置了重重障碍,一路掉着的苹果、红枣、樱桃,非得让新郎、新娘一路吃过去才能算数,李介和苏杉喝了不少酒,经不住起哄捉弄,被搞得筋疲力尽。
最后李介终于发飙,浓眉一挑,把苏杉往墙角一推,整个人压上去,回头对着一干唏嘘起哄的人喊,“实相的人就快走。”随后一记热吻,让在场所有的人high到了极点。
躲在角落里的邱天感慨,“俺老了,经不住那么火热的刺激了,我要回家睡觉了,明天还有手术,惹毛了老板我就死定了。”
其他人听到,一一跟新人告别,手下拳头倒也不轻,“李介,好样的!”
沈惜凡准备站起来告别,可是脚下酸痛,就想赖在椅子上石化算了。一只手伸过来,“我扶你回去,能走吗?”
夜已经很深了,他们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小区周围除了保安室的灯亮着,只有昏暗的路灯。
看着沈惜凡一瘸一拐的样子,他实在不忍心,“算了,我背你好了,照你这么走下去,天亮了也走不到家门口。”
沈惜凡不服气,原本想狠狠的瞪他,结果累透的缺乏中气,可怜兮兮的望着他,何苏叶叹气,“丫头,别逞强了,我背你好了。”
何苏叶背着她,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酒香和女儿家的体香一丝一缕融进他的背,他的体温似燃烧的炭,忽然有一股冲动,想紧紧的抓住、抱住她问,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忽然她开口,如同一盆冷水,寒的彻骨,“何苏叶,我要去留学了。”
他的额头因为炎热的夜晚而感觉烧灼的烫,喉管处窜上阵阵尖锐的刺痛,手指忽然冰凉僵硬,“恭喜了,你去哪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