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几小姐重生记 作者:沈小七
文案:
茶几就是一个上面摆满了杯具的玩意。
原本家财万贯、父母疼爱、准备步入婚姻殿堂的千金小姐被杀之后重生了一个住在贫民区的黄毛丫头。
没有爹,娘很凶,这里还是个阶级社会,处处被剥削,这就是一出货真价实的杯具。
不过好在,姐姐温柔、哥哥可爱。只是很快…
她又被逆转了身份。上一辈子给她最大的教训就是要过平平淡淡地生活,嫁一个远离是非的男人。
只是,来这里以后,怎么一个个全是是非。
这就是一个杯具小姐从天上到地下,从地下到人间,从人间又到天上,最后又回到人间的故事。
平行空间,无金手指,但偶有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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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关键字:主角:陆茶几 ┃ 配角: ┃ 其它:
晋江2013-05-01VIP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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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几小姐的杯具重生
如果有一天,你从家财万贯、父母疼爱、男友宠爱、准备结婚、聪明美丽、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幸福甜蜜女青年、千金大小姐,一夕之间变成了三岁半、牙牙学语、一头卷曲黄毛的货真价实的黄毛丫头,心得是什么呢?最想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呢?
史上第一杯具女青年,茶几小姐,会用咆哮来回答你:坑爹啊!不,坑死姐了!F打头的那个单词,S打头的那个单词!等等不一而足。
可是事情就是这么杯具地发生在了她的头上。当她有一天走在马路上,一辆自行车撞倒了她,她站起来拍拍屁股以为啥事儿也没有,继续和男友聊天,忽然巷子口窜出来几个人,包围住他们。而她那前一刻和她卿卿我我的男朋友突然脸色煞白,拔腿就跑,而一刀划来,她就躺在了血泊之中。临死之前,她想朝那夺路狂奔的男朋友眨眨眼,却怎么也没眨动。等她醒来,所有的世界就天翻地覆了…
OH,好吧,茶几小姐到现在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似乎只是一秒的时间,自己就被抛弃,然后被整个世界狠狠地甩下。
而且,在这个重生的世界里,她的名字还真的叫茶几。
茶几,程茶几小姐,年方…3周岁零5个月,叫这个名字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单身妈妈程高兴女士,太想要一个茶几而不得,据说是拿买茶几的钱去生了她,于是愤愤然,给她取了这个名字。
而且,程高兴女士当时因为一时愤怒,同登记贫民区户口的耳背大叔,用方言喊:“大忌!大忌!”
大叔问:“什么?女孩子叫大忌?”
“不是大忌!是da ji~~”
“打击?你这个妈真心狠!”
幸好,程茶几小姐有一枚温柔可爱的姐姐程窗,当时年方六岁,但已经能用标准普通话说,“大叔,是茶几,程茶几。”
程窗,顾名思义,当时程家缺窗户。据说生程窗时,程家光景还远不如现在,程高兴没有去医院,而是在自己家的破床上,寒风瑟瑟,从屋外吹了进来,把她原先用来挡风的塑料布和报纸刮得呼呼乱飞。
程高兴女士,生完以后,就愤然给女儿取名程窗户,但因报户口的大叔,一时起了善心,略掉了户字。
程茶几这时候,有些庆幸,她出生时,程家不是缺马桶。
程家唯一一个名字比较正常的,就是程家二公子,程志气,比程茶几大三岁,程家目前唯一的男丁。程高兴女士对他寄予了极高的希望,期盼他能有志气,升官发财、光耀门楣,至少,能让程家以后住上有窗户有茶几的房子。
上一世的程茶几,是个娇滴滴的千金小姐,虽然不说能随便买爱马仕走来走去的豪门,但是提两个LV,开个小宝马还是没太大问题的中上家庭。爸爸开公司,妈妈当老师,自己刚从国外读完书回来,准备和一同回国的准老公结婚。
这一世的程茶几,是个名副其实的黄毛丫头,虽然她头发黄,是因为严重的营养不良引起的。爸爸不知道是谁,从来没见过,妈妈没什么文化,打着零工,一个人辛苦拉扯着三个小萝卜头,住在城乡结合部的砖头小房子里,吹着西北风,吃着腌萝卜,手抓大蜘蛛,脚踩小老鼠。
所以,程茶几,刚醒过来时,只能说——吓呆了。
一呆还呆了半个月,在程高兴女士的又哭又笑、又骂又哄的多重夹击下,才慢慢舒缓过来,逐渐接受这个沉痛的事实以及面对这个惨不忍睹的家庭。
不过,其实,也有好事。
因为程家平常一般不吃肉,她大病的这半个月,倒是吃上了好几顿。这弄得程茶几,在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比怀念这段日子,并企图继续扮演傻装痴以获得肉类,不过都被程高兴一顿狼虎棍棒,怒吼:“臭丫头又装病要吃肉!”这才终于使得程茶几消停了些,打消了这个邪恶的计划。
当然,最大的原因是因为她的小姐姐——程窗。
虽然,上一辈子的程茶几,比程窗真的足足大了一辈,弄得她总有些不好意思地接受这个小姑娘的照顾。不过程窗对她,确实百分百的好,在她生病时总给她喂饭喂水,替她擦流下来的口水,半夜里总是轻轻替她盖被子,看她手脚冰凉,还放在自己的手里热乎,并且用软软糯糯的嗓音喊:“小妹妹,小妹妹,你千万不要丢下姐姐呀。”
于是,程茶几,流下了来到了这里的第一颗因为感动而流下的泪珠。
程茶几有时候也是百思不得其解,像程高兴女士那样…额,有些彪悍,不不,是十分彪悍的女子,怎生会生下程窗这样一个温柔善良的小姑娘呢?
直到有一天,程茶几在家里唯一的一个衣箱里搜寻出一张旧相片时,才发现,程高兴,在年轻时,是一个连眉眼都温柔的漂亮女子。那样的眉目如画、柔软腰肢、少女情怀如今在程高兴身上早已荡然无存,虽然现在的程高兴其实年纪也不算大,不过才三十出头,但已经不幸地变为满脸横肉、腰如水桶以及市井气息了。
美女最大的杀手是时间?错。
程茶几记得自己的妈妈五十几岁,但依旧风韵犹存,保持着高贵的气质。
美女最大的杀手是肥胖?错。
程茶几记得自己未来的婆婆,虽然很胖,但人见人夸有福气,她笑起来,极像一尊弥勒佛。
美女最大的杀手是——金钱。
当程茶几看到程高兴,为了几毛钱和邻居张大妈打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就得出了这个结论。她需要腰圆膀粗以武装自己的实力,生活的操劳也让她双手粗糙如砂纸,她每天需要在喧嚣的生活之中活着,还要让三个孩子活着,去与人争吵,甚至像男人一样去与生活战斗。
所以,当程高兴因为程茶几偷看了自己的相片又把程茶几拎起来噼里啪啦练一顿的时候,程茶几对这个曾经面目姣好的女子,有的不是讨厌,而是同情与伤感。
好在,她还小,还很小很小,似乎可能也许,还能有所改变吧。
程茶几呆呆地想,程窗正对着她笑,她笑起来那么好看,但那笑容里也充满了早熟的气息。
程茶几照照那个快被磨花的镜子,觉得自己长得好像也不赖,大眼睛、长睫毛,就是头发有些黄,但是稍微打扮一下,一定是个人见人爱的小萝莉。可惜她现在穿着程窗当年穿过、程志气也穿过的一件灰扑扑的小衣服和一条打着补丁的破绒裤,以渡过这个冬天。
说回程志气,程茶几对这个6岁的小毛孩的第一印象实在不大好。
当时程茶几第一次睁开眼,就看到程志气偷吃了她碗里的一块肥肉。
程茶几那时还比较迷糊,就是呆呆地望着他。
然后…
程志气,又把那块肥肉从嘴里,给吐了出来,并且舀了一勺传说中的肉羹说:“妹妹…你吃…我是…给你试试这个肉硬不硬,你…你不要告诉麻麻哦。”
然后硬逼着程茶几吃下了这碗充满了口水的肉羹,让程茶几反胃了一个下午。
当然,当时的程茶几还在忙着惊讶别的事情。
很久以后,程茶几算是反应过来了,神马叫试试肉硬不硬啊,程志气分明是偷吃她碗里的肉嘛!但是因为她刚好醒来,程志气以为被抓到了现行,所以赶紧把肉…又吐了出来。
每当程茶几想到程志气的这个举动,常常又无奈又觉得可怜。
但是,更令她疯狂的在后头。
程志气总是对着她囔囔,好像她不会说话一样:“叫哥哥叫哥哥叫哥哥。”
你这个小毛孩,我凭啥叫你哥哥。程茶几心里难免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时候的程茶几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超然于众人之外,坐在门口的青石板上,看蚂蚁搬家,顺便想想自己的心事。
而程志气在喊了几时声叫哥哥以后,终于小嘴一扁,缓缓吐出几个字:“呆妹妹。”
然后一路呜呜地跑进屋里,对着灶台前的程高兴一阵哭喊:“麻麻,妹妹还是呆呆的,连哥哥都不会喊。”
当然,结果是,程高兴把程志气给单独练了一顿:“没看到老娘在做饭吗,还敢吵老娘。你妹妹呆,还不都是你害的,要不是你带你妹妹去池塘抓什么小蝌蚪,你妹妹怎么会掉下去,你妹妹不掉下去怎么会发烧生病,你妹妹不发烧生病怎么会变呆掉!!!”
好嘛,原来罪魁祸首是程志气。坐在门外的程茶几心想,不过,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注定,如果没有这些因缘巧合,现在的她会在哪里呢?
会被抢救过来然后查清楚究竟是谁砍了她一刀?还是会变成孤魂野鬼呢?
她还在想,可是程志气红着脸,又贴了过来,“妹妹,你叫一下哥哥嘛。”
聒噪,天下最聒噪的人。
“葛格。”程茶几有些没好气地喊道。
程志气拍着小手,欢呼:“麻麻,妹妹会叫哥哥了!虽然发音有点不对。”
“知道了,吵死了!快带你妹妹进来吃饭。”程高兴女士的嗓门一直不太符合物理中声音传递的原理。
程志气对着程茶几的额头忽然没来由地亲了一下,“妹妹,我们一起进去吃饭嘛。妹妹,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哦。妹妹你要牵好我的手哦,门槛比较高哦,要好好地跨过去哦。”
原来,程志气是个话唠,鉴定完毕。
不过,其他的好像还不错嘛。程茶几心里默默地想。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T.T终于开新文啦,首开现言。掩面~~正常情况下,保证日更~
☆、程茶几的乡野生活
如果你根据程茶几叫程茶几,姐姐叫程窗,而哥哥叫程志气,而推断出程高兴是个重男轻女的妈妈,那就错了。
事实上,程高兴一视同仁,比如打屁股的时候,不分男女,都是噼噼啪啪。在教育上,程高兴也是难得的一视同仁,很多人都劝程高兴,程家这样的光景,还是不要让程窗读书了,存点钱让程志气念书吧。但程高兴当时一把就推翻了小圆桌,说道:“谁说女子不如男。我家的孩子一个个都要念书。”
所以,程窗如愿地上了小学。当她带着完美的成绩单回来时,程高兴高兴地“宴请”了左邻右舍,说:“看看,看看,我家女儿考第一了考第一了,还当班长了!当班长!”于是请大家吃了一顿腌萝卜、炒萝卜、烩萝卜。
但是,眼看,程志气今年也要上学了,程高兴显然就高兴不起来了。不过她还是要实现她的承诺,让程家的孩子都读得起书。
所以,程家提前半年就开始勒起裤腰带过日子了。好在,程家所在的地方,依山傍水,有山间野味,也有溪边小鱼。事实上,程茶几还挺喜欢这的生活的,虽然极度的艰苦朴素,但也让她慢慢理清了很多事。她上一辈子,似乎一直在匆匆忙忙地为他人而活,过外人看起来光鲜亮丽的生活,连恋爱也是找了一个门当户对看过去格外圆满的人来谈。只是,人好像很难一直顺风顺水,说起那个抛下她而去的未婚夫,实际上,她又了解他多少呢?她记得,当时巷子口窜出来的人高喊着的是他的名字,但是他究竟惹了什么事儿或者遇到了什么难处,她竟一点儿也不知。其实,他们也没有好好地交心过,相亲以后,大家就过着相安无事的平淡感情生活。所以,如果她刚死的时候,她还有些怨气,但这里的山明水秀,还是改变了程茶几。如果不是死生契阔的伴侣,又怎会愿意为你牺牲,临阵脱逃还是人之本性。
如果是自己遇到同样的状况,能跑的话,也许也会拔腿就跑吧。
想通了,心情也就格外好,也许上帝派她来这里,就是让她重新过一次呢。
这一次,她要为自己而活。
这一次,她不羡荣华、不图富贵,只求平平安安。
她大约可以感觉到,未婚夫是卷入了政治风波,所以,这一次,她要远离漩涡。而上天,似乎就给了她这样的一个好机会。虽然,日子苦了一些,但程茶几依旧乐呵呵地活着。
而在这里,也享受到了她原先没享受过的亲情生活。她原先的童年是在各种补习班与一个人关在小黑屋背单词渡过的,但现在,她却有了个温柔小姐姐和一个话唠小哥哥。
话唠小哥哥总是在她耳边聒噪,而温柔小姐姐则总是温和地为她梳头发。
而程茶几也逐渐从他们的嘴里大致知道了这个世界。
原来这是一个平行世界,和程茶几原来的国家似是而非,但却有着严格的阶级制度,将地方分为了贵族区、市民区、贫民区三个大区。他们位于该国的首都S市的贫民区。贫民区的人是不能随随便便去贵族区的,除开有贵族区的人的首肯。
程茶几听到这个时,不禁吐了吐小舌头。
妈妈呀,她怎么就重生在一个农奴社会的样子。
而程窗则轻轻点了点她的小额头,说:“妹妹呀,你以后在外边可不要做这样的怪举止,不然会被人家以为你要反对这些律法呢。”
“姐姐,难道我们不能改变吗?”童言无忌嘛,程茶几还是不死心地问道,她虽然想着这辈子要平平淡淡的,但也不是过每天吃淡萝卜的生活呀,她还想着小富即安呢,结果这下看来,别说小富了,小康都难。
结果程窗摇摇头,道:“妹妹,你到底哪里来的这些思想。莫不是上回落了水,脑袋还没好吧。这话怎能乱说,我们以后呀还是好好读书,能去市民区谋个工作就最好了,其他的别想太多了。”
程茶几看着眼前只有9岁的程窗,小脸彻底地垮了下来,她知道程窗说的是实情。程窗见她老实了,便抚了抚她的头发,说道:“妹妹别担心,以后姐姐会努力挣钱的。我们先去挖点野菜吧。”
挖野菜其实是个技术活,程茶几实在难以区分,哪种是可以吃的,哪种是不可以吃的,不过好在她负责的事情就是多提一个小篮子。最讨厌的就是遇上下雨天,回家的路就变得坑坑洼洼的,有的坑还很深。
而程窗总是挽起裤腿,将鞋子交到程茶几手里,蹲下来说:“妹妹,快上来,姐姐背你。”
程茶几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但程窗就是不依,道:“妹妹,有的坑挺深的,你个子矮,下去个人就矮了半截,而且鞋子脏了回去妈要说的。这水也凉,你上回落水落了病根子,来,姐,背你。”程窗的眼神坚定无比。
程茶几低下了头,慢慢地趴在了程窗的肩上,看到程窗雪白的小腿在冰冷的泥水里穿梭,眼泪就掉了下来。
程窗以为她是年纪小,怕黑怕冷,便说道:“妹,不哭啊,就快到家了。要不姐姐给你唱首歌吧。”
“大山的那头哟~~~~~是怎样的模样~~~~~大山的那头哟~~~~~有美丽的姑娘…”程窗唱的是山里的民谣,但清脆悦耳。
程茶几怕她担心,连忙收住了眼泪,程窗低声说道:“妹,以后会好的。”
这样的日子转眼便过了三年,程窗的小学快要毕业了,程志气上了小学三年级,而程茶几也即将升学。
虽然上的只是贫民区的学校,但程家的日子还是越来越艰难了。
程高兴每天都下田劳作,还在外打点零工,比原先消瘦了许多。
这个暑假,程窗每天夜以继日地开始编篮子、做假花。
程志气则带着程茶几会同邻居老秦头一同上山下溪找吃的去。
老秦头是隔壁一个跛脚的老头,平常以捡破烂为生,偶尔在山间打点野味换些钱。
程高兴每天还嘱咐程志气,说:"跟老秦头学点字,你也教妹妹一些,咱上不起幼儿园,自己要先学点,不要差人家太多,免得跟不上。老秦头是个有本事的。”
所以程茶几每天的第一门功课,就是由程志气拿着树枝在土堆上画字,并教她,"茶几,这个字读'一',你跟着我写'一'。”
这样的教学,常常让程茶几很无奈,但是不写的话,程志气就会鼓着包子脸,不依不挠地抓着她的小手比划"一",并且板着那张包子脸,说:"茶几,你连一都不会,以后怎么上学。你不上学,以后就学不到本事,学不到本事,以后就挣不了钱,挣不了钱以后要吃什么,最关键的是到时候妈妈怎么办?虽然我和姐姐会养啦,但是,你也要好好读书啦。茶几,来,跟着我,写一。”
于是,真实年龄25岁的程茶几童鞋,在程志气同学孜孜不倦的教导下写起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十。
程志气拍拍掌,笑眯眯道:"茶几都学会了,不愧是我妹妹,好聪明,不过我六岁的时候已经会写好多好多字了,茶几你要继续努力。”
"那哥哥,我的名字怎么写呀?"茶几眨巴着眼睛问道。
程志气用小树枝在土堆上比划了几下,挠了挠头,半天写了个"几"字,然后猛地站起来,牵起茶几的小手,说:"妹妹,我们去找秦爷爷,不然就太迟了,太迟了就不到东西吃了。”
茶几看着程志气红扑扑的脸,就忍不住的扑哧一笑。
程志气气鼓鼓地说道:"我,我待会儿就会写了,老师教过的,只是忘记了。”程志气有些懊恼,最近帮姐姐做了太多手工活,都没空学写字了。
"志气,茶几,快走咯。"老秦头在门外吆喝。
程志气就跟来了个大救星一般:"秦爷爷,我们来了。茶几,你要抓住我的手哦,门槛…”
"门槛很高,人家知道嘛。"程茶几忽然觉得自己现在这个奶声奶气的声音还挺可爱的,说什么都像撒娇。
"茶几,你比以前可爱了一些耶。唔,话多了一些。"程志气不经意地说道。
程茶几原本想回一句人家原本就很可爱,但默默地吞了下去,苍天啊大地啊,这是怎嘛回事儿,她刚刚是在跟一个9岁的小孩子斗嘴吗?!
程茶几,忽然觉得自己还是要沉默一些比较好。
老秦头带着程志气和程茶几一直往山里走,见到野菜,就挖些野菜,现在的程茶几已经可以独立采摘野菜了,见到山鹰野兔,老秦头就掏出猎枪砰砰几声,有时候能打到,有时候打不到。
不过显然,程志气虽然几月不闻肉滋味,还是比较喜欢摘野菜和采蘑菇的过程,看到动物血淋淋的尸体,还是有些后怕,他用双手蒙着茶几的眼睛,说:"妹妹,不要看。很可怕哦!”
"哥哥,那都是肉耶。”
程茶几听到程志气喉咙里咕噜咕噜了几声,说:"可是它们也有麻麻啊,那它们的麻麻可能在等它们回家。”
"嘿,人都快饿死了,还顾得上牲畜。"老秦头吸一口烟,狠狠地扔在了地上,用脚踩了一踩:"娃娃,快过来捡山鹰。”
程志气的一双小鹿般的眼睛里流露出了些许恐惧,他还是不太敢上前。
"娃娃,快过来!爷爷要告诉你,在这个社会,不是你吃人,就是人吃你。你妈妈,做人就是太善良。"老秦头不知为何,脸变得凶恶了一些。
这下,连程茶几,也忍不住喉头咕噜了几声,虽然她不是小娃娃,不过老实说,她觉得,这样的幼儿园教育,似乎有些过了。
但是,程茶几毕竟胆子大一些,而且在山里呼呼地吹着山风,这滋味可不好受。
所以,程茶几走向前,小心翼翼地将那只小山鹰,捡进了自己的竹篮子里。然后她默默地在胸前画了个老秦头和程志气都不解其意的十字。
不过,老秦头的脸色倒是开朗了许多,咧着一嘴黄牙,笑道:"这个女娃娃有本事,做事情也利落。”
"秦爷爷,在森林里抽烟,会引起大火的。"程茶几,还是忍不住超越现阶段年龄的,说上这么一句话。
☆、突然出现的陌生男人
“秦爷爷,在森林里抽烟,会引起大火的。”程茶几,还是忍不住超越现阶段年龄的,说上这么一句话。
“哼,还是个胆小的丫头。算了算了,捉鱼去。”老秦头还是忍不住哼了一声,不过看这娃娃瑟缩地抖着肩膀,只怕是在山上冻得够呛,想想便有些心酸。
沿着山林一路往下,就听见了潺潺的溪水声。一路上,程志气像是为了扳回刚刚那一局般,不断说着自己的捕鱼有多么厉害,要求小茶几认真观摩他的动作,随后还说:“哦,那不过妹妹上回掉进水里了,不知道现在还怕不怕水,现在你就在岸边看就好哦。不然你要是掉下去了,就没有人救了。balabala~”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里的生活场景和她原先的实在大相径庭,程茶几深深地吸了几口气,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说:“哥哥,我不怕。”
老秦头则在前头哼哼着说:“哎呦,女娃娃,我这一把老骨头可没法多救你几次。”
程茶几原本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会游泳,不过看到自己现在这白白短短的小胳膊小腿,赶忙把这话给缩了回去。这大冷的天,只怕没被淹死,也会冻死。
程茶几这两三年时间,一直想弄清楚,她穿越的这个地方,究竟和她原先生活有神马不同,似乎说着同样的语言,有很多相似的东西,但又有些规则看似不太一样,因此她也只能把自己定义为平行时空的重生。年代上大概类似于原先世界的21世纪的□十年代。
至少,在她原先的国度,不太可能发生这样的一幕——
在清澈的小溪边,停着一辆黑色的加长轿车。
有一个穿着燕尾服的小男孩站在另一个穿着西服的小男孩的背后,毕恭毕敬的模样。
站在前面的小男孩长得颇为好看,虽然年纪小,但脸部轮廓和五官已初具一枚小帅哥的雏形,只是他一脸倨傲,背着双手站在溪边。后边的小男孩则低着头,端着一个放置着茶壶、茶杯的精致陶制盘子。但前边的小男孩始终没有回过头来接过那茶杯。
两个小男孩都约莫十一二岁年龄,但却都是一本正经的模样。
老秦头看了那辆车一眼,忍不住肩膀缩了一缩,想将程志气和程茶几拉走,可是程茶几却已经因为这俩小孩的故作高深扑哧地笑出声音来。
那两人同时闻声回头,看到是一个衣着寒怆的老头带着两个同样寒怆的小孩儿站在灌木丛里,那笑声是那小女孩儿发出来的,她长得白白嫩嫩,眼儿圆圆,脸上的神情和着装一点儿也不搭调。他见过很多贫民区的孩子,都是瑟瑟缩缩的模样,便是偶尔挤出一点笑容,也流露着胆怯的神情。可是这个小女孩儿,却笑得极为阳光灿烂,她虽然个矮身板小,却毫无畏缩之相,而且看到他瞪她,竟然一点儿也不害怕,反而炫耀似地朝他露出更大的笑容。
所以,那小少爷模样的小男孩看到程茶几挑战式的笑容以后,忍不住轻咳了咳,说道:“山里的小孩就是没什么教养。”
程茶几听到这句话,脸上的笑容就松了下来,说道:"对客人笑不是基本礼貌吗?”
老秦头抚了抚额头,轻声对茶几说道:“小茶几,这样的人我们惹不起的。”
我擦!敢情这里的阶级分化果真是赤果果的!
程茶几忍不住内心咆哮,虽然她之前一直知道自己是最底层,但因为住在山里也不曾见过别人,山里人也大多朴素,她倒也觉得颇为舒心,这日头一次见到这横眉竖眼的,她在自己原先的世界里又是被父母捧在心尖尖上的,此时心里不免有些不痛快。到现在,程茶几才总算知道重生在这和封建社没有啥区别,她原先还觉得自己穿来一个有现代文明的社会,是比较幸福的,虽然…家里穷,不过,可以勤劳致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