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旻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迅速垂下眼睛,走到餐桌前,静默地坐下。原木餐桌上,两只日式纯白骨瓷碗里盛着汁稠亮泽的清粥,里面零星可见莲子和红枣,是一例上佳的养胃粥。
舒旻拿着勺子,在林越诤的注视下,舀了点粥放进嘴里,本是极鲜美的味道,不知怎么的,尝在舒旻嘴里,却有些无法下咽。
林越诤见她神色有异,不禁问:“不好吃?”
说着,他自己也舀了些尝了一口。舒旻慌忙摇头,忍住眼泪,埋头大口大口地将碗里的粥喝完——
她只喝了一口,就尝出了家乡的风味,特意放了桂花酱,她不知多久没有喝过这样悉心做出来的,像模像样的粥了。
林越诤目注于她,眉不自觉地蹙起,静淡的眼里泛起一丝恻然,在她将一碗粥喝得见底之际,他不自禁地脱口道:“你——怎么能把自己弄得如此可怜?”
意识到自己语气里情绪过多,他轻咳一声,起身为她碗里续粥:“再吃一些。医生说的那些,可都还记得?”
舒旻抬眼望他,他似乎很喜欢用这种极富耐心的,哄小孩子的语气同她说话,可能连他自己都未必察觉到这一点。
舒旻点头:“记得,戒酒、规律饮食。我以后会注意的。”
林越诤满意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玄关处忽然一阵窸窣作响,舒旻顺着那响动看去,只见一只小黑猫从一只拖鞋里钻出来,它浑身打了个小激灵,目光炯炯有神地看着舒旻,倒像是个警醒的小人儿。
舒旻失笑:“它没有窝吗?怎么住拖鞋里?”
林越诤的脸上破天荒地露出一丝窘态:“给筑了窝,不过它偏偏喜欢住在拖鞋里,只好专门给它买了几双大号拖鞋。”
那只猫见主人开餐不叫它,有些小情绪,慢吞吞地蹭到林越诤脚下,仰起小小的头,很不乐意地看着他“喵”了一声,林越诤弯腰,伸手摸了摸它毛茸茸的小脑袋。那只小猫见自己没有失宠,伸出肉呼呼的小爪子拍了拍林越诤的手,以他的手掌为支撑,轻盈地一跃,跳到他腿上,用两只爪子搭住餐桌的边缘,睁着两只圆圆的眼睛看舒旻。
舒旻被它的神态逗乐,轻笑出声:“它怎么这么瘦?”
“吃不胖。”林越诤爱怜地看向那只小猫。
舒旻只觉得这一瞬间,连带着林越诤也可爱起来了,他两手轻轻抱着小猫腰身的样子,哪里像一个高高在上的集团总裁,倒像是一个逗自己小孩的慈父。如此一想,她再望向林越诤时,心里又生出些许异样的暖意。
大约是情绪受感染,她起身准备摸一摸那只小猫,说时迟那时快,那小猫忽然一扬爪子,朝舒旻手臂上袭去,还未来得及得逞,电光火石间,它的“凶爪”已然被林越诤紧握在手里,他有些歉然地说:“这小家伙很凶。”
舒旻收回手:“它以前挠过别人?”
“没有。”
“那你怎么好像预料到它会挠人一样的?”
他蹙眉将小东西放下:“你是没瞧见它原来的样子。特别凶。”
舒旻不免好奇:“为什么想着要买这样一只猫?”
林越诤望着小黑猫走远的身影淡淡说:“我曾经在上海的街头,看见一只很瘦的黑野猫站在瓦砾里四下张望,一副饿得无所适从的样子,我走近它,想给它点吃的,可是手边什么都没有,周边也没有便利店。它见我有意给它东西吃,也不躲避,直愣愣望着我,后来见我什么也拿不出来,眼神里露出绝望、哀求的神色,望着我凄厉地叫。”
林越诤说话的口吻固淡,说的也并非什么惊心动魄、悲天悯人的故事,可是听在舒旻耳里,总觉得有异样的感染力,叫她心生酸楚。
顿了顿,他又说:“人生之苦痛在于,人往往不能为自己的心做些什么。我始终忘不掉那个眼神,因为那一刻,我什么也不能为它做。”
说完这番话,林越诤忽然侧过脸来,沉默地看着舒旻,只是看着她。
舒旻一怔,她起先还在心里暗忖,他说这番话的样子别有深意,似乎在为过往的什么遗憾而怅惘,所以,他见到那只可怜小猫时,竟会生出那样强烈的悲悯,以至于要再买一只类似的猫来填补遗憾——他不像是个天生喜爱动物的人。
然而,他这时竟用这样的目光看着她,看得她浑身上下都不自在,仿佛,她就是那只猫一般,仿佛,她就是某种遗憾一般……
片刻后,林越诤收回眼神,起身,用客气疏离的语气迅速拉开两人的距离:“你睡刚才那间客房,早上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
“不用了。”舒旻随着他起身,“我得回学校。我们宿舍楼的阿姨值夜班的,所以……”
开什么玩笑,莫名其妙地睡在一个陌生男人家?怎么想都是极不妥的。
林越诤见她态度坚决,又说:“那我开车送你。”
舒忙道:“不用了,你还带着病,不能疲劳驾驶。”说着,她透过大大的落地窗扫了眼窗外,看见某个地标性建筑后又补充,“从你家楼下打车回学校,最多二十分钟。你早点休息吧。”
林越诤抿了抿唇,忖度一番,也不客气:“好,我不勉强了。你到学校了给我发个短信。”
出了门,舒旻顿住脚步,返身隔着门框说:“林越诤,谢谢你。”
于是,逃脱升天。
*
出了大门,舒旻站在马路边上出神。北京历来都不是个经得起夜的城市,才不到一点的样子,路面上已经空无一人,出租车也少,偶尔有车开过,也是生怕撞见客人的样子,刷地从眼前飞窜过去了。
舒旻的心思却全然不在出租车上,学校其实已经回不去了,宿舍楼有人值夜不假,但是这么晚回,少不得又要被那两个欧巴桑唠叨训斥,然后换一顿通报批评。她大一、大二时经常晚归,早已经在舍管老师那里落下了不佳印象,如今,她再不想和那些人有口舌纠纷。
凌晨时分站在大街上无处可去的情况,她早已司空见惯,只是以前有人在身边,即便不在,一个电话,天南海北的也能把他招来陪自己。想到这里,胸腔里又像被什么压着一般难受。
夜风撩着她的发在脸畔、眼前乱舞,她眼神落寞地看着灯光下橙黄的路面,不敢大口呼吸,只能轻轻地将积压在胸中的郁气一点点呼出,然后抚着胸口缓缓在马路牙子边蹲下,浅浅地叹气。
那一瞬间,她觉得自己像一个流浪儿,无怪北方的方言里,“马路牙子”指代的是流浪儿,这是一种极有理由的通感。
不知道蹲了多久,蹲到腿也麻了,她忽然起身,朝着马路对面大步流星地走去。她一早就看见对面有家酒吧。


第二十二章

酒吧不大,生意不冷不热,舒旻推门而入时,里头的人都打量了她一下,判断她是否合适一夜情,但见她顶着一张性冷感的脸,分明是来买醉的,老练点的也便收了心思。
二十五的喜力,舒旻要了三瓶,再要了单杯的芝华士农药,在门口就近找了个地儿坐下后,她便憋着劲儿喝起来。她喝得不快,喝够了就歇一歇,勾着头出神,出神出得连自己都觉得没意思后又接着喝。失恋后酗酒这种事情,在很多人看来是极矫情,极上不得台面的,但是舒旻总觉得酗酒比哭体面,或者换种说法,往身体里面灌东西总比往外掏东西好,再掏,可真就空了。
抱着酒喝到不行后,她的心反倒平静了下来,四肢固然绵软,却像被什么东西填满,身体重重的,很有存在感。酒精在胃里烘烘地烧,她的神志反倒被酒精烧得更加清醒起来。像是想到了什么过往,她忽然撇嘴冷冷一笑,端起那杯芝华士。
她是个很会喝酒的人,什么时候该喝到什么样子,她都有分寸,这一杯下去,就真够了。
不料手刚端起来,一只手从斜刺里伸出,挟裹着怒气稳稳钳住了她的手腕。接着,她眼前忽然闪过一道黑影,她抬头望去,一看之下,她浑身打了个激灵,一股寒意“噼里啪啦”地沿着脊柱往脑子里冲去,整个人仿佛都掉进冰窟窿里一般。她骤然清醒了,咬了咬唇,她六神无主地嗫嚅:“林……”
她发誓,长这么大,从没有一刻,她像现在这样心虚害怕,就像那种第一次作弊被老师抓了现行的心虚,她只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
灯光下,穿着黑色外套的林越诤突兀地站在那里,面色是病态的苍白,脸颊上透着一丝酡红,不知是高烧烧的,还是被气的,他唇角向下抿着,面容冷峻地盯着舒旻,盯得舒旻胆寒。
那是怎样的一个眼神,冷硬而犀利。
他一句话都没有说,但是舒旻完全知道他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怒其不争,怒她的不懂自爱。
被他盯得几乎哭出来的时候,舒旻不知哪里来的劲儿,被他钳住的右手腕开始使劲儿挣扎,似要挣脱他的掌控。林越诤一言不发地按住她的手臂,凛冽的眼神里透着一股不可违逆的气势。舒旻哪里服气,一边含泪怒视着他,一边伸出左手使劲掰他钳住自己手腕的指头,不料看似病弱的他竟那么有力气,手指像钢铁般冷硬有力。
舒旻红着眼睛睨他,像一只被激怒的兽,他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见她还在挣扎,他眉一皱,忽然伸手将那酒杯从她手里拽出来,“啪”的摔在地上,那一声像砸在舒旻心里,她被吓得颤了一下,下一秒,她猛地低头,一口咬在他的手腕上,那一口分明咬得极重,但是他岿然不动地任她咬着。她便也不客气,死死地咬住他的手腕,良久,咬得她自己嘴都麻了,她才松口,仰面看着他,抿紧的嘴死死往两边扯着,面部表情扭曲成一团,止也止不住的眼泪从她眼角滚落。
林越诤眼神一黯,严酷的脸上忽然有了点人情味,他略松了舒旻的手,用异常冷酷的声音说:“跟我走。”
舒旻大力摔开他的手,站起身,嘶声吼:“林越诤,你凭什么管我?”
整间酒吧的人都朝他们两人这边看来,一旁的酒保小心翼翼地缩在一旁,犹豫着不敢上前索赔。
林越诤的声音平静稳定:“我再说一次,跟我走。”
舒旻还欲开口反抗,林越诤眸光骤然一沉,一把将她拽近,一手抓紧她的双手,一手将她整个人丢到肩上扛起,大步流星地步出酒吧。
舒旻一路挣扎,不是头撞到电梯门上就是脚踢到墙壁上。
盛怒中的林越诤手都有些发抖,掏钥匙开门的简单动作,他都半天才完成,开门时,一直沉默的他喘息着开口:“你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作践自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罔顾别人的好意,很有意思,是吗?”
顿一顿,他怒意更盛:“你自甘堕落,要疯、要死就给我疯远一点,死远一点,不要在死在我眼皮底下!”
大力推开客房的门,他粗暴地将舒旻丢到床上,等气稍微喘匀了一点,他冷冷说:“好好待着。”
说罢,他返身关门,“咔哒”一声响,门从外面落了锁。
舒旻从床上跳起来,冲到门边拍门,歇斯底里地喊:“林越诤,你这是绑架!你这是囚禁!”
门外,林越诤冷厉地说:“那你去告我!去啊!”
*
客厅里没有开灯,林越诤沐着黑暗立在窗前,面无表情地望着楼下宽阔的马路。
他一早就预感舒旻不会老老实实地回学校,在她下楼后就一直站在窗前目送她走,看着她孤零零蹲在马路牙子上那一刻,他承认自己的心又软了。曾有一度,他以为自己是一个心如流木的人,终此一生都会沿着人生这条徙流漂泊而下,按照既定的轨迹,行走于水中央,不触两岸,不为人取,不为洄流所住,亦不腐败。
然而他竟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为同一个人心软。第一次心软,他将烂醉在酒吧的她送回学校,只是想看看自己还有多少人性的光辉;第二次心软,他将她从肖总那里拉回,他想看看自己能否收放自如。于是,抱着一种浅尝辄止的心态,朝她搭一把手,施舍完了,随时收回;第三次心软,他看见她冒雨站在街上兜售打口碟,他叫EVA买光了她的碟,他跟自己解释,事不过三,这是最后一次了。
然而,他的车,终究还是回了头。
再以后,他便索性回避这一切思考。只想着,总有一天她会消失,总有一天,他二人还是会像以前那样,桥归桥,路归路。
直到刚才,看着她不知死活地又进了酒吧,他的心仿佛被什么重重地戳了个洞,一股压抑多年的巨大情绪忽然从那洞爆发了出来,然后他活了,像一个真正的活人那样,会震怒,会心疼,会恐惧,会在乎——他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能完全控制住自己的心。
他从窗前回身,万分疲惫地坐在沙发里,眉心蹙成一团。他伸手支住额角,迫使自己闭上眼睛,什么都不去想。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眼皮重得睁不开了,疑心自己要睡去,却又觉得脑子比任何时刻都要清晰,过往的很多陈旧画面像是被谁掸去了烟尘,无比清晰地在眼前无限拉伸、轮放。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自己脸上有些异样,迷迷蒙蒙地探手一触,竟触到一指湿润冰凉。他遽然睁眼,在这将明未明的破晓时分,深深、深深地呼了一口气。
*
林越诤冲了一个澡,干干净净地换了一身装束,外面天还未亮,只透着些朦胧的光,他推开客房的门,客房里一片漆黑。他的眼睛好半天才适应了客房的黑暗,舒旻蜷缩在沙发上的身体渐渐显出了轮廓。林越诤放轻脚步走到她面前,似怕她在睡梦里感到压力,又在她面前蹲下,仰面看住她。她的睡相很安静,一双瘦白的脚稚弱地赤着。
他心中微微一动,从床上抱了薄被,盖住她的脚,扯着两个被角往她身上覆去,就在这时,沙发里的人忽然低低地呢喃:“我难受。”
林越诤疑心她是在说梦话,手滞在半空,半晌没有动。片刻后,他将手里的被子放下,裹向她的脖子,将她整个人轻轻裹成一团,他的手没有撤回,就保持着那个半蹲在她面前为她盖被子的姿势说:“我知道。”
屋子里静了一会儿,舒旻又低低开口:“你有过那种没有出路的感觉吗?”
声音疲靡,像是旧唱机里的人儿在唱歌,透着不真实。
“有过。”林越诤说,“都会过去的,一切都是片刻的欢愉和不幸。”


第二十三章

舒旻真正醒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多了,整间屋子里空无一人,她套上鞋,悄无声息地离开。
出了地铁,舒旻快步走在通道里,上台阶时,她目光一掠,还是看见书报亭里新一期《精品》的封面,八开的全铜版纸报纸旗帜样地挂着,质感极强的黑白大片上,一个线条利落,长相异常坚硬,双眼却透着孩子式迷茫的男人突兀地立在那里,不媚不俗,面无表情,似要挣破封面,迎面而来。
舒旻怔怔地站在那里看着,任前后两侧人来人往地冲刷。报刊亭的老板看了她几眼,她才醒了神,掏一块钱买了报纸,站在角落里翻看。
到底是关锦华,《精品》的封面和人物专访都能随时拿到,舒旻看着明显记者代笔的人物专访,恍惚极了。以前她和陆城南没少买过《精品》糊墙,有一面墙上抬眼看去,不是周迅就是章子怡要不就是范冰冰,她每每一边看头几版的奢侈品一边说编辑的文笔装X,却又忍不住买。
她未曾想过,有一天会在《精品》上看到自己相熟的人,而且是那么熟的人。好像时间只那么瞬了一瞬,他就已经成了自己遥不可及的人了。
看完专访,她就去唱片店找到他新出的那张唱片,唱片店导购大肆推荐,说此人是创作型才子,当红炸子鸡,懂行的人爱他有才,不懂的人爱他够帅,总之是年度必买唱片。
舒旻站在唱机前试听,罩上耳机,闭上眼睛,整个世界又是他那仿佛伸手可及的声音。眼前闪过往日他拿着唱片小样一家家公司推销,失败后握着小样坐在胡同口发呆的样子。不是没有唱片公司要他,但是那些公司无一例外让他丢掉摇滚唱流行歌曲,有家公司的老板异常喜欢他,甚至拿了一首一听就会大红的歌引他入蛊,苦口婆心地让他摘掉耳钉,蓄长头发做偶像。他往往是毫无转寰余地地拒了,回来也是不置一词。最后,他终于放弃了,安心做一个摇滚歌手,一个场子串一个场子,把每一个酒吧当成他的红磡,不疲不惫。也就是那时,他从背后抱着她说:“这个世界上,只有音乐和舒旻不能含糊。不能妥协。不能放弃。”
现在,他终于做到了,他让自己的唱片站在了最显眼的位置上,让来来往往的人为他瞩目。唱片里的歌,她熟得不能再熟,可是经过专业团队的精心制作,一切声音干净得如雪山上的融雪,或荒凉、或激烈的器乐,冷却深沉饱满人声,完美得让舒旻都动容。
良久,一滴透明的液体从舒旻的眼角落下,她的嘴角上忽然浮起一丝笑意,在这样一个清晨,她忽然释然了,放下了,她觉得这样未曾不是一种成全,她原不该禁锢他。
*
舒旻刚到宿舍楼下就看见了室友余梦鸽的白色保时捷。前几天院里刚出了通知,特批余梦鸽参加大四的毕业考试,以她的水平,提前一年毕业自然不在话下,为了备战考试,新学期伊始,她就已经不在学校住了。今天,她是专程接室友去看她的个人毕业独唱音乐会彩排。
舒旻进门时,余梦鸽正背对着她和尹驰烨说话,声音一如既往地富有感染力,尾音上扬,时刻都像在舞台上演出。尹驰烨捧着脸,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余梦鸽,大眼睛里星芒流转。马利枫却在阳台上刷刷地洗衣服,水声开得极大。
听见门响,余梦鸽回过头来,冲上前抱住舒旻,拉着她的手臂晃呀晃的,用非常柔嫩的声音说:“旻旻——人家想死你了。”
说着还作势要往舒旻身上蹭,舒旻微笑着望她:“小余,你瘦了。”
余梦鸽嘟起嘴抱怨:“可不是嘛,我妈妈不知道把我逼得多紧,每天睁开眼就是学学学。”
尹驰烨插嘴道:“小余,你开玩笑的吧?不就是毕业考试吗?以你的水平还要那么卖命啊?朱教授也太低估你的水平了吧。”
余梦鸽的妈妈是舒旻她们系的博导,也是全国鼎鼎有名的音乐家,全国不知道有多少学生挤破头想跟她学专业。余梦鸽的父亲是某个制药集团的老总,家事非常显赫。舒旻他们那一届刚入学,“余梦鸽”三个字就已经成了口口相传的传奇。所以,当余梦鸽拎着拉杆箱站在她们宿舍门口时,宿舍里另外三个人同时有一种大气出不来的感觉。起初,余梦鸽从不在宿舍留宿,都是回自家住,但是随着和室友打交道的深入,她渐渐喜欢上了舒旻和尹驰烨,大二时,她便干脆搬来学校,和她们三个同住。
余梦鸽依然抓着舒旻的手臂晃着:“哪里只是准备大四毕业考试啊?我妈帮我争取到了一个茱莉亚音乐学院的研究生名额,也就在六月份考试。一考完试,马上就是我的毕业个唱,我爸爸请了很多名人和媒体来看呢,又不是开着玩玩的,哪个不要准备?我可真是要忙晕了。”
“哇!”尹驰烨眼睛扑闪了几下,“我的天啦!茱莉亚!连这个名额你都拿到了啊?我们院只有一个啊!小余,你的命也太好了吧?”
尹驰烨话音刚落,阳台上传来“哗啦”一声泼水声,马利枫冷脸从阳台上进来,一下子打断了宿舍里的热络气氛。余梦鸽有些讪讪地说:“小枫……洗衣服呢?”
马利枫“嗯”了一声,翻出几个衣架子,又折回阳台。
尹驰烨翻了个白眼,凑上前去:“小余,以后出名了不要忘了咱啊。”
余梦鸽天真一笑,松开舒旻,反握住她的手:“怎么可能啊?”
说着,她朝两人发问:“你们俩怎么打算的?”
尹驰烨压根儿就没有什么打算,但是同寝的好友发展得这么好,她有些不想被轻视:“茱莉亚音乐学院我就不用想了。我想考中音的研。”
“那你找好上小课的老师了吗?和声、曲式、中西音乐史看得怎么样了?”余梦鸽关切地问。
尹驰烨讪含糊其辞地带过了这个问题。
余梦鸽转而问舒旻:“旻旻,你呢?”
舒旻眸光微微一暗。高雅艺术虽然可以是普通人的享受,但是要把高雅艺术学到极致,一定不会是像她这样家境的人,如果没有当年那场变故,也许她是有资格谈理想、谈追求的,然而现在,让她拿什么去追求艺术的极致?
她有才华、有天赋又怎么样?她没有能力像别人那样从大一开始就请名师上小课,没有能力像别人那样开个唱、录专辑、挤进主流世界,更加没有能力妄想高攀国外的顶级学府。这些年来,转烛于贫穷,她的灵气被她挥霍在酒店的大堂里、不入流的剧场演出里以及各色酒吧里,对未来,她早已经不做幻想。
毕业后,好一些的,她找到个歌剧院打工,低了眉眼做人,数年后,讨得某位领导的喜欢转了正,一辈子也安妥了。不好一些的,去某个歌舞团,到处走穴,走到人老珠黄了,带着走穴赚来的钱找个齐整的人嫁了。再差些,便回涿城找个音乐老师的工作。然而,只怕她所想的那个“再差些”也轮不到她这样的人伸手去够。
想到这里,她神色复杂地看了眼被优渥生活滋养得千娇百媚,不食人间烟火的余梦鸽,她正满目期待地看着她。
她,大概永远也体会不到那种没有出路,生如浮萍的感觉吧?
摇了摇头,舒旻说:“没有什么打算。毕业了就去找工作。”
余梦鸽万分诧异地“啊”了一声:“旻旻,那郭老师会心疼死的,你可是她最喜欢的学生。旻旻,你还是准备考研吧,回头我跟妈妈说,让她免费带你。”
舒旻笑笑说:“朱老师那么忙,我怎么好意思给她添乱?真不用。”
余梦鸽用手支着下巴一想:“那还是出国镀金吧,总之,我们这个专业,学历或是履历,总要有一样发光才行。要不你考德克萨斯基督教大学的研吧,那学校奖学金不错,学费也还好。”
舒旻点了点头,说,好。


第二十四章

余梦鸽的个唱彩排在下午两点,除了邵丽枫因故不能前往,余梦鸽的好友们纷纷表示愿意捧场,一行人在余梦鸽的招待下吃过中午饭,便直奔国音堂音乐厅。
舒旻坐在空旷的大厅里,出神望着舞台中央盛装华服,顾盼生情的余梦鸽,她的全身在灯光的照耀下流光溢彩,像一个遥远的,明晃晃、白蒙蒙的梦,一个她从小到大都在做的梦。
*
拜舒旻所赐,林越诤的病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才见好。其间,舒旻给他打过几次电话,无非是汇报派对进度的,电话里,他的声音总透着丝疲惫,夹杂着低咳。
舒旻心中愧疚,无以言表,只好费心费力地去准备派对。在一个公关公司的帮助下,二十八号那天,一切业已准备妥当。EVA提前代林越诤巡视了一番,不由也对舒旻有几分刮目相看,只见舞池区借鉴百老汇舞台布景创意,声响和灯光的布置非常巧妙,交流区则布置得舒适体贴,创意十足,放眼整个冷餐会现场,金碧辉煌的穹顶上水晶吊灯熠熠生辉,长桌上数不清的铜烛台上准备着纤细的白蜡烛,雪白的桌布上堆满了玫瑰,红酒、美食。
入夜,林越诤提早到了,他本性不是一个活泼的人,所以穿得中规中矩,并没有按照派对要求COS成某位影视剧里的人物。等到他请的嘉宾陆续前来,顿时跌破了他的眼镜,他们有的扮成了加勒比海盗里的船长,有的一袭深V白裙,戴着金色假发扮成玛丽莲梦露。
中国的客人普遍保守,无视派对要求,着奢华正装,两方宾客互不干扰,该玩该闹的玩闹,该谈生意的照旧谈他们的生意、拉他们的关系,倒也自得其乐。
EVA倒是放得开,安了一个假的翘臀,极尽夸张之能事地双方游走,把气氛撩得很热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