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已经托熟人在那边替我找到了房子,也联系好了可以打工的餐厅。不过这家伙也是的,他说这周会回来接我过去的,可到今天都不见人影。”月亮嘟起嘴,旋即又仰起充满期待的小脸,“星光说那个城市的薪水是最高的!我只要工作几年,可能就够钱开一个小小的服装店,卖我自己设计的衣裳。然后,等赚到更多的钱,就去买个大房子,”
多么美好的未来,青都听得笑了起来。可是,外面的世界,真的就没有猎枪与杀戮了么?他也不太清楚。
走着走着,月亮突然停下来,跳到青的面前,敲了敲他的额头:“下周要加油啊!”
“好。”他勉强点点头。
月亮满意地笑了,说:“我在约翰内斯堡的地址,幸运公寓,你记住了没有?在我买到大房子之前,我是不会换居住地方的。有时间的话,你来看我!我要是有时间,也会回来看你们的。”
青摸了摸她的脑袋:“放心,我都记住了。”
太阳越升越高,热浪在四周翻滚,可是,有个人的心,却怎么也热不起来……
6
青逃跑了。
去荆棘迷宫的路,他一步也没有上去。
传说中,藏在迷宫深处的,能赐予人无限力量的战神权杖,只是他的一个梦。不不,是梦都不敢梦的东西。
他害怕。会刺伤身体的荆棘,暗无天日的迷宫,凶猛的怪兽与蛇虫,一切都让他害怕。
身为存世不多的兽人中的一员,青觉得自己一天比一天更糟糕。
说来,兽人怕是宇宙中最名不副实的妖怪了,空有一个听起来唬人的名字,除了能在兽与人之间自由转换形态之外,便再没有别的本事了。世上任何能置人类于死地的物体与方式,对他们一样有效。世界这么大,不是所有妖怪都法力无边。
而每个兽人,即便一生平安健康,也只有三十年的寿命。
曦灵谷地,藏在克鲁格保护区边缘山麓里最隐秘的地方。繁茂的树木与鲜嫩的草地,拥抱着四季不涸的河水,河岸西边那座长得像匹骆驼的小山,总是在阳光里闪烁着点点金光,雨后,常有一道彩虹挂在山顶,美不胜收。
从青记事开始,谷地里的兽人同类们从三十几个,减少到了二十几个,当然还会继续减少下去。有一些病死,有一些老死,还有一些,死于非命。
青不知道除了家乡之外,世上还有多少同类的存在,如同他一直搞不清楚自己存在的意义一样。
看看他吧,从出生到现在,灰扑扑的一身皮毛,比一只小猫还小。就算随着年龄的增长,能将自己“转换”成一个少年的模样,可也始终转换不了他弱小的本质——他的本体,从来都没有变化,一只芝麻绿豆大的“小猫”。
赛跑、爬树、掰腕子,他从来都不是卡尔的对手。卡尔的本体,是一头健壮的小象。卡尔的口头禅是,要成为像天空叔叔那样的英雄,像他一样,找到那把藏在荆棘迷宫里的战神权杖,得到无穷无尽的力量。
不知从兽人们的第几代祖先开始,便有了这样一个传说,谷地东边最深处的荆棘迷宫里,有一柄神力无边的战神权杖,任何人只要能走到它的面前,就能被赐予无限强大的力量。所谓的荆棘迷宫,就是一大片找不到阳光的荆棘林,因为里头的地势太错综复杂,才有了迷宫的称号。那里不但路途难行,还有毒蛇猛兽盘踞,许多慕名去寻找权杖的兽人,大多失败而归,还有些受了重伤。按照祖先们的规定,每个兽人一生只有一次去荆棘迷宫的机会。
多年来,只有青的爸爸,走到了权杖面前。
而他,也确实变成了众人心中的英雄。他活着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盗墓者,能逃过他的利爪与尖齿。他救下的野象与犀牛,花豹与狮子,不计其数。
在那段时间,盗墓者们之间流传着这样的告诫:“不要去克鲁格!那里有一头强大的怪物!”
青还记得,爸爸最喜欢带着自己,趴在猴面包树下,有时候晒太阳,有时候晒月亮。他看到象群里的小象掉到泥坑里,看到笨拙的犀牛一家轰轰跑过,都会笑个不停。那时候,这个世界对他来说,还是有趣而美好的。
但爸爸的眼睛,从来没有放松警惕。
“为什么要这么辛苦地守在这里呀?我们的家不是在谷地里吗?这些动物又不是我们的同类,为什么要保护它们呢?”年幼的青,不耐烦地甩着尾巴,赶走在身边飞舞的蚊蝇。
“它们是我们的邻居。”爸爸摸摸他的脑袋。
青不解地看着爸爸:“可是,猎人并没有把枪口对准我们呀。”
“傻孩子。”爸爸那双浅琥珀色的眼睛,变得深邃起来,“当一个人的左邻右舍都被杀光了,他自己还能安全多久?”
青想了想,似懂非懂。
“我们的家,不仅仅只是一块小小的谷地。说‘邻居’其实都不太确切,我们也是这里的一部分呢。”爸爸笑了笑,“等你长大些,才能理解爸爸的想法吧。”
青眨眨眼睛,用尾巴拍死了一只蚊子。
可是,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理解爸爸的想法。或者说,他不愿意去理解。
他不理解为什么爸爸到了已经浑身是伤,连喝口水都会咳嗽半天的地步,都还是要坚持每天都去谷地外巡查的习惯,二十六岁的兽人,已经很老了,他现在,连一棵树都怕不上去了。
如果他肯稍微改掉这个习惯,哪怕就一天,或许,来自盗猎者的子弹,就不会穿过他的心脏。
那一年,青只有八岁。事发时,他就在离爸爸不远的地方。
他至今还记得那个站在敞篷越野车上的,叼着雪茄的彪悍男人,十几个手下围绕在他身边,每个人手里都握着普通人不可能弄来的大威力枪支。
“哈哈,打中了!”那男人大笑,“把那家伙给我弄过来,家里正缺一张皮垫子呢。”说着,男人用力拍拍身旁那个司机的肩膀,夸赞道:“你果然是这里最好的向导。以后你干脆就做我的司机吧,本杰明。你是叫本杰明吧?”
“我是叫本杰明,布里曼先生。谢谢您的好意了,来这里当导游只是兼职,我最喜欢的,还是当保险经纪人。”驾驶座上年轻的欧洲小伙,俊朗中尚有几分稚气,看起来更像是个刚进大学的学生。
“这么说,我应该向你买份保险啦?”布里曼吸了一口雪茄。
“您一定会有兴趣成为我的客户。”本杰明笑笑,“我的保险,能让客户逃过一次死神的狙击。”
布里曼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有意思。回头来找我谈谈。”说着,他得意又轻蔑地看着前头那个在血泊里抽搐的“猎物”,大声道:“很久没这么痛快过了。只要肯花钱,保护区不也是我的私人猎场?”
“只有这一天,布里曼先生。”本杰明提醒道。
“一千万美金买一天自由狩猎日,不贵。”布里曼吐出一个烟圈,硕大的宝石戒指在手指上折射着刺眼的阳光,“这个世界,钱永远是最大的力量,哈哈。”
原来,他们不是盗猎者,只是一群用钱买乐趣的人。
满脑袋空白的青伏在草丛下,哆嗦着,从凌乱的缝隙里瞪着车上谈笑风生的男人与青年。男人的两个手下,小心翼翼地朝重伤的爸爸靠过来。
不能就这样让爸爸被他们带走啊!
青的爪子,把草根都抓断了,在对方的手碰到父亲之前,他嗖一下冲出去,狠狠一口咬下去。
手下之一疼得叫了一声,一甩手,青就被扔出去老远。伤者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只是几个渗血的牙印而已,不重。
“呀,还有个小的?!”布里曼迅速举起了枪,朝青落下的方向瞄准。
连续两枪,子弹擦着头皮飞过去,那熟悉的身影却从地上一跃而起,一爪撕开了冲在最前头的随从的喉咙,旋即扑到青的身边,一口叼住他的后脖子,蹿入草丛中不见了踪影。
“妈的!那家伙居然没死!”布里曼狠狠一跺脚,“给我追!”
本杰明没踩油门,看着那对父子消失的方向,嘴角露出不易察觉的微笑。
青被吓呆了。谷地里的所有成员也吓呆了。
他们的英雄,带着一身枪伤,拼尽最后的力气,带着儿子回到了谷地。
青看着自己满是鲜血的手掌,愣愣地看着爸爸。
“青,这里交给你了。”爸爸握住他的左手,说了最后一句话。
他“哇”的一声哭了,说不清是难受更多,还是恐惧更多。
他没有能力接受这么重的嘱托,他不敢像爸爸那样,闯进荆棘迷宫,得到战神权杖赐予的力量;他不敢为邻居们的危险做出任何反应;他不敢在敌人的枪口下反击;他甚至不敢再跟卡尔比赛——他这么弱小,“不敢”是天经地义的。
今天,他终是要走了,彻底地逃走。
他受不了谷地里那些对他既期待又怀疑的目光,受不了卡尔对他的挑战,更受不了月亮的妈妈每天都拿很多好吃的东西来,要他多吃,然后就能像他爸爸那样强壮。
他强壮不了!他的身体里,有一道无法突破的屏障,让他永远像一只小猫一样活着。
谷地里年轻的一代,就只剩下他、月亮,还有卡尔与星光。他跟月亮的关系最好,温驯活泼的她,本体是一只小羚羊,卡尔是一头象,而星光则是一只黑犀牛。如今,年轻的兽人已经不满足谷地这块小小的天地,他们有了新的理想,希望将自己短暂的一生,用到更大的世界中去。
星光年纪最大,也是最先离开的一个,他去约翰内斯堡两年,只回来过一次,说外头是多么多么好。青已经很久没有他的消息,而说过要回来接走月亮的他,也一直没有露面。
很快,月亮也要离开了,为了她给自己构造的美好未来。
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离开这个在他们眼中只有野兽与草原、猎杀与逃亡的家乡。
卡尔不肯离开,是因为他还放不下那柄“战神权杖”,他一定要在有生之年走到权杖的面前。
青没有收拾任何行李,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月亮。
赶在天亮之前,他悄悄走出了曦灵谷地。
他在左边的爪子上,戴上了一只手套。因为,他不想看到掌心上那排成一个圈的二十个小红点。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这些小红点,其实是各有形状的印记,有象,有兔子,有狮子,有羚羊。
这些红点,实在爸爸去世那天,从青的手掌里冒出来的。
从前,他在爸爸的左手掌里也见过,爸爸说这个印记,是他闯进荆棘迷宫,见到那柄传说中的战神权杖之后,那柄权杖握在他手中留下的标记。这柄权杖还会说话,它告诉爸爸,这就是战神的印记。有了它,就能领悟到巨大的力量。
着一定是谎话,一排红点点,如何给人带来巨大的力量?起码在青的身上没有奏效。爸爸已经去世六年,可自己的本体,依然没有任何改变,依然是那么弱小的,灰头土脸的一只。
什么骗人的战神印记,他只发现这些红点点的一个作用,就是每当谷地里有同类快死的时候,不管是生病还是遇到别的危险,其中的一个红点点就会变淡,到对方彻底死亡之后,红点点就会消失。到今天,只剩下二十个了。
他无法阻止越发猖獗的盗猎,无法保护邻居们的安全,更加无法阻止同类的死亡。
只有离开,可能是最好的方法。永远地躲起来,不用管别人,也不要别人来管自己。
“嘿,兽人!”
身后,突然有人这么喊道。
7
他当然还记得这个叫本杰明的男人。六年时间,他还是做了一些事,比如查清了布里曼与本杰明的来历,知道他们一个是富豪中的富豪,一个在保护区里做了几年的兼职导游,后来又辞了职。可是,能做的,也仅此而已。他清楚自己连本杰明的拳头都抵挡不过,更不用想去对付被无数保镖护卫的布里曼。父亲的死亡,烙在心里,除了让他难受之外,又能如何?!
“要走?”本杰明背着手,低头看着没有化成人形的他,比起六年前,他又长高了些,站在青的面前,有如巨人。
“让开。”青暗自攥紧了拳头。
“走之前,起码跟你的朋友打个招呼吧。”本杰明笑笑,雪白的牙齿在黑夜里闪着冷光,一只手从背后拿出来,握着一个黑布囊,顺势一抖,那小小的布囊里,竟滚落出一头壮硕的黑犀牛,落地时,整块草地都抖了抖。
它已经没有了呼吸。大大的脑袋上,留着一个骇人的弹孔,与残留的血迹。
青呆住了,这头犀牛……是星光!
“我的家族,以捕猎兽人为乐趣,并以此营生。我习惯称呼自己为猎人,但大多数人管我们叫巫师。”本杰明轻轻一晃,布囊变成了一张黑色的手帕,“我走过许多野生动物聚居的地方,在克鲁格才发现了兽人的痕迹,可惜我找不到你们的巢穴。不过无所谓,我很喜欢守株待兔。我知道总有些兽人,会不自量力地走出来的。比如这只蠢犀牛。他变成一个胖子,背着行李走过保护区的出口,我一路跟着他去了约翰内斯堡,还装作外地来的学生,与他做了差不多两年的‘朋友’。如果不是布里曼遇到了麻烦,我想我会多留他在世上一段时间的。毕竟,他做的菜很好吃。”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青的声音都在颤抖,“为什么要杀掉星光?”
“兽人是世上最完美的‘寄命体’,你们亦人亦兽的特制,是最佳的置换系统。”本杰明将手帕细细叠好,放进衣兜,“世上有太多害怕死去的人。只要他们出得起价钱,我就能将他们的生命‘寄存’在不满十八岁的年轻兽人身上,一旦这个人受到致命损伤,比如射进脑子的子弹,比如各种绝症,他的‘寄命体’会马上产生作用,在他生命终结的一刻,替他承受最终的死亡。而他本人,会以一条崭新的生命,安稳地活下去。”他笑了笑,看着青,说:“这个‘用处’,大概连你们兽人自己都不知道吧。不过没事,现在我告诉你你了。而我作为一个保险经纪人,卖的,也正是这样的保险。”
说罢,他从兜里掏出一张报纸,扔到青面前。
报纸上,以硕大的标题写着:“奇迹!富豪布里曼遭遇暗杀,子弹自头颅穿过竟安然无恙!”
“起初布里曼并不相信我有这样的本事,觉得花那么多钱买一个寄命体太荒唐。直到他前些时候招惹了黑帮,对方放话要取他性的命,他找了无数保镖还是觉得不够安全,于是才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尽量保他周全。我很满意他给的价钱。所以,我敲开了星光的家门。”
青愣了好一会儿,才口吃着说:“你……你是说,你利用星光,替布里曼去死?”
“正确。”本杰明轻轻鼓掌,“不过你放心,我并不随便接生意。寄一次命,我得休息一两年呢。所以,你不用害怕,我今天不是来抓你的。”
青深吸了一口气:“那你来做什么?”
“没有什么目的。”本杰明耸耸肩,“只是让你明白,不论是你自以为是这片土地的保护神的爸爸,还是作为他儿子的你,都只是这世上最弱小的存在。你们从来不知道,什么才叫力量。”
力量……这个词,一直是扎在青心里的刀子。
“健壮的身体,巨大的财富,熟练的巫术,这些,就是力量的来源。”本杰明蹲下来,用手指轻轻点了点青的脑袋,“而你们,什么都没有,一无是处的小孬种。”
青躲开他的手,下意识地后退几步。
“对!就是这样,遇到事情,就只好后退。”
本杰明讥诮的笑声从青的头顶压下来,让他觉得头颅一阵刺痛。
他捂住耳朵,怒吼:“你到底想干什么?”
本杰明站起来,邪美的脸孔上挂着故作天真的笑:“布里曼喜欢看猎物们流血死去的模样,可能好多猎人都是这样。我也是个猎人,但我最喜欢看我的猎物们……害怕的样子。你们越害怕,我的满足感越大。这头犀牛被我关在笼子里,他每天都很害怕。哦,对了,他还将进入曦灵谷地的地图画给了我,求我放了他。”
他若无其事的描述,几乎让青窒息过去。
“好吧,就祝你一路顺风。最好找个够远的地方藏起来。过几年,如果我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寄命体,一定会去找你的。而且,一定找得到。”本杰明朝他摆摆手,“再见,希望这段时间,你能天天睡个好觉。”
他一挥手,星光巨大的尸体,瞬间化成了一摊灰烬。
无法控制的恐惧,随着本杰明轻松离开的身影,铺天盖地地汹涌而来。
青曾经听过一句话,死亡并不可怕,等待死亡的来临才是恐惧所在。
天边已经出现一抹微亮,浩瀚的草原上,青不要命地奔跑。或许,他只要再跑快些,跑远些,父亲与星光的死,强悍的巫师对他的死亡预告,还有谷地里亲朋们的安危,就会被远远抛在后头。
混乱的思维里,只有一个念头在蹦跳着——幸好他对付的不是我,幸好我还活着。
一直以来,他不都是这样想的么。只要枪口不是对准自己,就值得庆幸。
一无是处的小孬种……本杰明说得没错,他的胆怯与虚弱,注定他只会逃跑。
他逃出了草原,逃出了这个赤道上的国家,他没有方向,只是下意识地往太阳升起的方向去。四周的气候越来越凉,黄皮肤的人越来越多,筋疲力尽的他,晕倒在一间杂货铺门口,铺子里那个戴着圆眼镜、穿唐装的老头救了他。老头喂他吃了一块酸酸的梅子,不但扫去了饥饿,还让他瞬间能听懂老头讲的中国话。
老头摸着他毛茸茸的脑袋说:“我知道你是个妖怪。做妖怪做得这么狼狈,倒也少见了。”
几近崩溃的他,断断续续地讲着自己的故事,向老头讲了个大概。
听完,老头摇摇头,从角落的柜子里拿出一个鸵鸟蛋的蛋壳送给他,说:“如果害怕,就躲进去吧,这样再不会有人找到你,而且这个蛋壳可以带着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在这个蛋壳里,你不会饿,也不会累,正适合你。”
老头没有骗他,这个神奇的蛋壳真的能“保护”他。从此之后,这个蛋壳就成了他的“家”,他终日躲在里头,到处流浪。这个小世界带给他的安全,让他贪恋。他想,再不会有人找到他了,连本杰明那个巫师都一定想不到,他会躲在一个蛋壳里。多秒!
可是,随着在蛋壳里的时间越来越长,青也发现,自己连化身为人的能力都没有了。他像一只滑稽的寄居蟹,拖着自己的壳,四处流浪,寻找一个又一个“安全”的落脚点,一有风吹草动就躲进蛋壳,光速飞走。再后来,他干脆不出蛋壳了,二十四小时睡在里头。
有一天,他飞过一片云遮雾绕的大海,落到一座海中山,这个荒无人烟,只有珍禽异兽的地方,成了他停留最久的地方。他躲进鸟巢里,伪装成狐鸟的卵,心安理得地享受狐鸟的保护。没什么智慧的狐鸟当然也不会发现其中的破绽,顶多郁闷一下为什么这个蛋总是孵不出幼鸟。
他觉得安全了。不如,就在这里,以这样的方式,生活下去吧……
8
“你很喜欢住在蛋壳里么?”我把鞋盒子从脚下端起来,小青依然窝在它的蛋壳里,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又敲敲蛋壳,“你都不去看看你的同类?”
蛋壳分开了一条缝,小青探出半个脑袋,小声问我:“月亮她怎样了?”
“你自己去看!”我将蛋壳一掀开,两根手指拎住了他。
“别!别让她知道我在这儿!”被拎到半空的小青急得直踢腿,“我怎么还有脸面去见她!我说过会去找战神权杖,可是我跑了……我是个可耻的胆小鬼!求你了,别告诉他我在这儿!”
“你不敢见你的好朋友,你不敢担起保护家乡的责任,却偏偏敢那么执着地跟着一个你觉得够强大的人,求他去保护你的家。”我将小青扔回鞋盒子里,“你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虚弱。”
小青“哧溜”一声钻回蛋壳,拼命摇头:“不是这样的!你睁大眼睛看看我,看看我狼狈的过去跟现在,就知道我是多么不堪一击。我没有布里曼的财富与势力,没有本杰明的巫术,更加没有你们这样强悍的力量,我甚至连飞行都要靠一个别人送我的可笑的蛋壳!”
蛋壳又重重地合上了。
敖炽皱了皱眉头,放缓了车速。
我挠挠头,敖炽真是给我们带回来一个大麻烦。
碰到脑袋的右手,还有点疼,手上的淤青起码几天才能散掉吧。
敖炽注意到我揉手的小动作,立刻警告道:“再说一次,以后动手这种事,留给我做就好了。孕妇严禁打人!”说着,他又斜睨了我一眼,啧啧两声:“不过话说回来,我好多年都没见你出手揍人了。”
我白了他一眼,没说话。
手上的伤,是我揍本杰明时留下的。
在我召唤出虫人,找到跟幸福公寓一街之隔的沃克保险公司时,这个巫师正在他的地下室里,静静等候在关着月亮的笼子面前。
对于小青来说,本杰明是恶魔般的存在,可是对于本杰明来说,我跟敖炽还有甲乙,是恶魔中的恶魔。
一个仅仅懂得寄命之术的年轻巫师,他的力量对我与敖炽来说,实在是太弱小。
寄命这种损人利己的法术,自古就有。怕死的人为防止生命终结,会雇巫师将自己的生命寄存在另一个活体中,之后,巫师通常会将寄命体囚禁,并控制它的行动,保证它在事主死亡之前都是活的。这种强迫他人等死的行为,及其低劣而残忍,很早就被视为邪术,可这个洋人却拿来当了谋生的本事,不但另无辜者丧命,还耀武扬威地以一种变态心理去恐吓小青这样的家伙。真是龌龊。
甲乙只用了一张符纸,便切断了本杰明加诸在月亮身上的咒法,这也意味着寄命在她身上的人,将失去第二次生命的“保险”。
将昏迷的月亮抱走时,被敖炽击倒在地的本杰明,冷笑着对我们说:“是那个小孬种找来的帮手?!呵呵,我闻到了它的味道。”
小青躲在敖炽的背包里,大气不敢出一口。
难得这家伙没被敖炽的霸气吓到屁滚尿流,我停下来,说:“我也是生意人。不过不卖保险。”
“五亿美金。”本杰明说出了一个大数目,“一条兽人的命,值这个数。你们要不要考虑一下?”
“命这个东西,是没办法标价的。”我看着这个尚算英俊的男人,越看越讨厌。
“你们知道寄命在她身上的人是谁吗?是布里曼得了绝症的独生子!他的性命,比钻石黄金还珍贵!”本杰明在我身后大声说道,“兽人,跟街上那些流浪汉没区别,就算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更不会有人记得!”
这里住的,都是些死了也无所谓的人——房东太太的话,我突然明白了。
我停住,折返到坐在地上的本杰明面前,朝他灿然一笑,然后,抡起拳头,用最大的力气,狠狠朝他自以为是的脸上揍了一拳。
“他们的父母记得。”我松开发疼的拳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谁家的孩子,都一样珍贵。”
蔑视乃至伤害弱者的生命,从不是真正的强者彰显力量的方式。而这一点,也是本杰明能在敖炽手里活下来的原因,如果他愿意,一进门就可以让这个小巫师死无葬身之地,不过,他从不屑于杀死比自己弱小的人。
这个道理,本杰明显然不懂。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克鲁格保护区就在前方。
“手还疼不疼?”敖炽专注地握着方向盘,然后又自言自语道,“我是不是应该干掉那个小巫师?留着他,岂不是有更多的兽人遭殃。”
我活动着手指,看着旁边那片延伸向远方的壮美草原,说:“就算要干掉,也不该是你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