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方同治是坏蛋——” 他这是打落牙齿和血吞,谁叫他出的主意,这事儿他认了,便是再选一回,他也会这么做,“听话,先睡会儿,等会我叫你?”

他没回家,一回家,带着个人,这目标太大,直接带他新近买的房子,都是精心装修过的地儿,没直接在他名下,记得别人的名,他早就有准备,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让她喝酒,他至少有备解酒药,知道她酒量不好,扶着她微微坐起,他蹲在床前,将药抵入她唇瓣间,再喂她一口白开水,看着她把药咽下去才算是松口气。

不得不说这药还挺解酒气,没一会儿,床里胡乱哼哼的人,意识逐渐明朗化,张着乌溜溜的眼睛,那眼睛还残留着一丁点酒意,脸颊还酡红,到时真清醒了。

谁说喝醉了,就不记得事了?她分明记得清清楚楚,脸色微白,酡红色都褪了,“送我回去,方同治,你想干嘛呀,把我灌醉了,你把弄到这里来干嘛呀?”

恶人先告状,这是她的拿手好戏,分明是她自个儿喝的酒,就算是第一杯是他递的,她要是不喝,他也不是没有办法的嘛——

 


027

这会儿,她清明了,跟没醉似的,只差没揪着方同治的衣领子,人一起身,便从床里下地,一下地,她几乎跳起来,太冷,冬天的地儿,还能不冷?她光着脚,脚上那鞋袜早让方同治脱了去。

“不怕冷了?”方同治不动声色,就坐在床沿,眼神凉凉地瞅着她的一举一动。

她怕冷,是怕得要死,四个季节中最不喜欢的就是冬天,这一冷,冷意都往她脚底往上窜,她哪里还站得住,赶紧再度跳回床——

亏得床不太高,就她那么个破把式,没摔着就已经算是不错的结果了,她一吸鼻子,整一个坚强的表情,仿佛什么都打不倒,“不冷,我不冷,我跟你说,你最好送我回去,我懒得见你。”

听听,有她这么色厉内荏的人,心里不安,嘴上的话说得更坚定,要不知道她的人,也就让她哄了过去,当真以为她立场坚定,没得可撼动半分。

人都是健忘的,尤其她,早把她自个儿说的话丢到九霄云外去了,特别是那么一句,“我也想你了”,早让她选择性地忘记了,如今她表现得像个“圣女贞德”,凛然不可侵犯,小脸绷得死紧,当成她的盾牌。

方同治那是谁,她眼睛一眨,都能知道她在想什么,往她方向一挤,挤得很近,近得都快没距离,“懒得见我?”他那个叫遗憾的口气,不追究她自己说过的话,那没意思,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人要往前走,也得往前看——

看看,他想得很清楚,往事不要再提,重要的是当下,或者再加一点——未来,两个字就让人容易想入非非,脑袋里都滚了些“粉色”的东西,缠得他出不来,他咂舌,还“啧啧”有声,“哟,小四,这话说得真叫人伤心——”

他抚着胸口,就那么大个的男人,作西施捧心状,真叫人忍不住发噱。

陈碧下意识就要笑出声,他的动作极大的娱乐了她,叫她把那点装出来的气势都吞回肚子里,嘴儿刚弯起,幸好脑袋还有根“理智”的弦,把她给拉住了,理智从来都是理智,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这主要归功于她有时候也会机伶一回。

她往里躲,眼睛乱瞟,就是没敢对上他的视线,他那视线刺人,刺得她都快睁不开眼睛,她嘴巴一闭,话就在舌尖,叫她悄悄地压下去,眼看着他整个人就挡在外侧,把她逼在床里的一角,她跟着手脚并用——

手脚并用地从他故意支起的腿边爬出去,这样的姿势着实不好看,而她顾不得,姿势好看,那也得看是什么时间,她从来没觉得自己能担当起那些个优雅的、无懈可击的面具来,即使是面具,她都没往自个儿脑袋上挂。

一爬出来,她那眼睛都亮了,坐在床沿,那脚踢踢他,“我袜子呢?”她问得淡定,对他伤心的话,没有一个回音,见他光瞅着她,没想回答,让她不由微恼,伸腿就踢向他膝盖,再重复了一次,“我袜子呢。”

没有哭天抹泪,她知道什么时候哭,什么时候不哭,这时候,完全没必要哭,都说要把钱用在刀刃上,她想眼泪那也得用上刀刃上,打个比方什么的,那是最有爱了。

“扔了——”他让她踢,目光勾勾地盯着她踢开的腿,他让她爬出去,没拦她一下,瞅着她微带恼意的模样,到是笑意更显,趁着她背过身从后头就把人搂住,她的后背贴着他坚实胸膛,那种感觉无与伦比,像是她重新回到他身边,让他发现满足的喟叹声——

喟叹,失而复得呀,他失而复得的人呀,跟他的血肉早就融在一起,她偏生当作那些不存在,他随她,都随她,不纠结过去,只往前,从来只往前。“小四,你怎么能这么折磨我?”

他问得心酸,像是走过撒哈拉沙漠的旅人,即使走过了大半个沙漠,前面的风沙还挡住他的去路,他的脚下随时有流沙,等着把他给吞噬了。

陈碧生气,她哪里能不生气,贯是个将错误推给别人的人,从来也不说自己的错,便是别人有那么一丁点错,她都抵在放大镜下面看,就单单方同治拿酒给她喝,足以让她板起的脸不肯放开。

“我折磨你?”让他这么一盯着,她下意识地收起腿,尽管她身上穿着裤子,裤子还严严实实地身上,还是让她的脸没可奈何的涨红,什么叫心虚,她表现得很明显,明明没有什么事,她穿着得体,也就双脚光着,其余的还都在身上,有那么一种感觉,也她觉得自个儿在他面前无所遁形——

她死自强撑,拿手戳向他的胸膛,火气“腾”的往上窜,窜得都要把她整个人都烧了,另一手插着腰,嘴巴一张,话直接出来,“到底是谁折磨谁?方同治,你别想把事都往我身上推?是我叫你让我喝酒了,还是叫你把我带这里来了?”

能这么问,说明她还不糊涂,至少脑袋里的东西都能厘得清,质问的也到位,哪里像平时那般浑不愣的人,叫别人看了都能大吃一惊。

方同治眉眼儿都绽开了,真是个好看的人,那眉眼因他一绽,跟春风笑般,叫人一眼看了就移不开视线,最好的形容就是“着魔”,着魔般的人呀,叫他给引了去,如伊甸园里的蛇引诱着夏娃啃食苹果。

“我就想把你灌醉了——”不隐瞒,不推诿,太子爷那是有担当,“怎么着了?你不想我了?”最后再一问,他问得极端有气势,眉微上扬,那神情,又柔情的真叫人都要溺在里头。

她一下子踩了进去,心那叫“扑通扑通”狂跳,绷着的脸,瞬间就崩塌,影响力太大,大得都让她无力反抗——

然而,她坚定地转身,与他面对面,站直,背挺得跟百年都不折腰的松树一样直,就好像她从来没弯过腰一样,想将自己从漩涡里拖出来?

她是铁,那他就是吸铁石,都说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她叫他吸得牢牢的,从来都没有改变过,是的,她没有,她只是个矫情的人,担不得自己承认的后果,更一步踩了空,她是真怕。

“我想你。”话儿是真的,她说真的,即使说过无数次谎话,她甚至都能面不改色地再说些谎,在他面前,她到是大大方方的从来都不说谎,眼神认真,找不出一丝杂质,说话的时候,她居然往后退,“我真想你,一直都想你。”

话说得到是能叫人相信,就那么个后退的动作,叫人真是摇头了。

方同治摇摇头,对她很无奈,话是好听的,她说起来到是不怎么真心,还是在吃饭的地儿说得真诚些,至少他都相信了,现在嘛,他想——也许她真把他当成傻瓜了,真是要不得的毛病——说谎,真要不得了。

“火候不够。”他做出叫人遗憾的点评,更紧的圈住,那双手圈着她的腰,相当“薄且轻”的羽绒服,着实没能够显出什么线条来,便是一抱住,也没能让他感觉出什么来,扫兴得让他想拉开她襟前的拉链,还没开始动手,他的手就让她压住,作了个结论,“说的谎不够道地。”

她备受打击,手还不忘压住他,不叫他真得了逞,某些时候她的反应可以称得上迅速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效果,“不相信就算了,我也没指望你相信。”

死鸭子嘴硬,大抵说的就是这种情况,说谎说多了,连自己都要以为自己说的每一句谎话都是真的了,讲一句真话到以为自己说的是假话,而别人也更容易把真话当成假话听——

她讲的是真话,没有人相信,这是她的悲哀,最应该相信的人反倒是不相信她的话,索性把所有都掩藏起来,说服自己说的就是谎话。

方同治摇摇头,低头抵在她颈间,伸出舌尖,轻轻地舔向她光洁的下巴,立即得到她微微的颤抖做为回报,嘴角一哂,“假话嘛,我也爱听,”他说得可认真了,瞅他的表情,看不出丝毫作假,“能让咱们小四儿花力气说谎,我得觉得荣幸呀,你说是不是?”

听听,这人有他自己一套的行事法则,说出来的话让人就爱听,听多了都不会觉得腻,跟跌入蜜罐里一般,甜得都没边了,生生地能叫人粘在里面,再也拔不出腿来。

陈碧那心“砰砰”跳,不止“砰砰”跳,跳得还相当激烈,这都堪比最热烈的情话,能让她热情高涨,最最是吃软不吃硬,她一下子被他绕了进去,仰着脑袋瞅着他如刀刻出来的下巴,“我想我得回去了,再不回,我妈非得把我的皮扒了不可。”

理智是什么东西?

理智是世上最叫人泄气的东西,总与内心的冲动相违背,让人扫兴,扒拉着秦女士出来给自己挡挡箭牌。

“砰砰”。

不再是狂烈的心跳声,是紧闭着的大门响了,听那声音急促且一下下地响着,响得人心慌慌,那形势眼瞅着就会破门而入,让她立即试着将他推开,且满脸惶恐,生怕叫人发现她与他一起,刹时她的心跳得更厉害。

再不是被引诱的激烈心跳,是害怕,她怕得不行了。“哪有地方躲?”把人推开,她还想找他要地方把自己藏起来,这简直就是神逻辑。

 


028

陈碧有无数种神逻辑,每次都让人哭笑不得。

方同治身为见证人之一,自然对这个很清楚,他恼了,有什么可躲的,硬是不肯指点个可靠的地方给她藏一下,冷眼旁观她,嘴上到是尽量地压低声音,算是好心地提醒她,“那边不行,离门太近了,这边也不行,太小了,你想自己缩成鞋盒子?”

她手一滞,确实柜子太小,她都怀疑能不能把自己的脑袋钻进去,果断地放弃这边,真是懊恼万分,让他装模作样的好心给刺得心头更烦,瞪他一眼,将这个房间仔细打量了一次,总算让她挑了下下之选——浴室。

“好了没?”方同治任由她躲,跟个无头苍蝇般的乱躲,最后选了的地方着实不怎么高明,他还是表现最大的耐心来,“我去开门了?”临了,还很有礼貌的加上一句。

“嗯。”为避免浴室的门看上去特别奇怪,她索性躲在门后,殊不知这纯粹都是她自己乱想,谁没事上门来就为了看人家私人性质很强的浴室?“你别叫人过来,要过来,甭想我跟你说话。”

“本事见长了,也晓得威胁人了。”他向来大方,盯着浴室的方向,一直死盯着那里,仿佛那墙都成了透视装,里面的一切都能入他眼里,“待在里面别动,要是你自己没藏住,别找我算账。”

她做初一,他便做十五,总不能连着初一跟十五都让她做了,他打定主意就不会放手,这点谁都清楚,这种性格本质上看着坚定不移,其实大白话说就是“把自己往围墙里头赶,结果,出不来了,不管是想出还是不想出,至少他得明白他是出不来了。

不管谁来,她都躲,跟惊弓之鸟般,想把自己从头到脚都给包起来,最好能隐身,这样省时省力,可惜她没这能力,整个人贴在门后与墙壁之间,心悬得老高,晚上这是怎么了?

是,她后悔了——这话真是直白,她人不直白,也就敢现在想想,眼睛一看见方同治,她就感觉不正常,这简直都要人命——

深呼吸,再深呼吸,她整个人都绷直了,连脚尖都绷直了,全身上下没一处是不紧张的,她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坏事,总是一开始头脑发懵,接着后悔。

她就是学不乖,一次一次的倒下来,显得那么没有诚意,对卫嗔的死那么没有诚意,外面的人那是直接害死了卫嗔,可她还在这里,糟透了。

一个人时总是容易清醒,她一样,在方同治面前,她简直是给上了发条一样,要命了,她忍不住抽抽嘴角,自怨自艾起来,世上怎么就她一个人倒楣呢,她就出来吃个饭,怎么也能与方同治碰个正着呢?

她说她倒楣,才碰到方同治,听听她这个神逻辑,有理都跟她说不清。

按理说,方同治才倒楣,怎么就碰到她了呢?这才算是人生中最倒楣的事儿,他还让她揪得没一刻能忘,恨不得把人天天都捧在手心都怕把她化了,她就是这么回报他,说是碰上他跟倒楣沾边了!

也亏得方同治现在去开门了,要一看她表情还不得让他给气坏了,这都叫一片痴心错付呀,呃,话太文艺了,他估计不会这么讲,也不用估计,肯定的,他现在去开门,听着那门的响声,就知道来者不善。

对于没抱着善意上门的人,他想他也没必要带上善意,礼尚往来,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过了,他会让人晓得谁是谁,谁又是谁的谁!

门一开,站在外边的人,让他微眯了眼,双臂环在胸前,人没往后退,根本没让开道让人进门的意思,门外除了电梯出口,就只有个安全梯,没有另外的住家,根本没存在一开门就能刚好与对门对个正着的事来。

“不让我进去?”来人大模大样,一点都没因为他打扰到人而感到有丝毫的羞愧,甚至是扯开一抹灿烂的笑脸,“方哥,我听说你急急地回了,我没打扰到你吧?”他说话的时候还不安分,一直往里探头,真想找出什么东西来似的。

这人长得叫怎么说,也就一副不安分样,漂亮的脸蛋,跟画出来一样,别说长得比女人还美,这没有可比性,虽说美,那也是半点看不出有女气,他是男人,漂亮的男人,挺有范的修身大衣,领子高高立起,里头是粉色的衬衣,映着她的脸,叫一个娇艳!

男人用娇艳确实有点过,但他真正当得起这两个字,即使他做的动作不怎么叫人有好感,还是让人觉得他做这动作都没有怎么的,容易让人原谅,有时候长得好看,其实就是种资本。

但,方同治没有那份好心情,他从来都不是那种人,眼皮微掀,他都不需要装,高傲的神情就出来,“打扰了,张放,你打扰到我了——”他说得都不给人留半点面子,连个表面文章都不屑做。

“这样多不好,方哥,我就是想见见小四。”来人叫张放,那脸笑得都快成一朵花了,嗯,娇艳的花,叫人都能忽略这笑脸底下的心思,“方哥,我听说小四跟你过来了,我这都多少年没能见上她一回,你就行行好,让我见一面?”

他说的万分恳切,那眼神,狭长的凤眼,蓄满殷切的盼望,叫人生不出一丝怀疑来,他就这么天才,能比陈碧更能说谎,他是天生的谎言家,天生的——

“你都听谁说的?”方同治站在门口,半点没让开的意思,他的人,能让别人这么随便见了?他压根儿不想让里头的人见任何人,任何人也别想挤开他的门,现在由他做主,他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他眉头一皱,“哪个说的破话,谁说小四在我这里的?”

别人做一副真切样,他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两个人都没一个让步的,在那里对招,对得跟个高手对决一样,话就是他们的剑,表情就是他们的内功,比剑法犀利,比内功更强劲!

张放想进一步,就让他挡住,所谓贼心不死,大抵就是他这样子,有了消息就跑上门,进叶家,他是难,总算人出来了,他怎么就来晚了一步,也幸好他有点小关系,还知道方同治的私宅。

“小四,小四,你张放哥哥来找你了!”听听,他干脆大声叫,长耳朵的人都能听见他叫声,“小四,在不在,你在的话就应你张放哥哥一声?”

口声声“张放哥哥”,听得太子爷眼皮儿都打颤,听得他胃里都快起泡泡了,那是恶心的不止一点点,嫌弃的眼神表露无遗,“行了,别叫我恶心成不成,还‘张放哥哥’?你嫌恶心不死人是不是?”

“你要本事,你也要让人叫呀?”张放半点不收嘴,一副跟他杠上的表情,刚要伸脖子再叫,“小——”就出了一个字,门在他眼前迅速地关上,要不是他退得快,差点撞上他鼻尖。

“混蛋!”

张放恨恨地低声咒骂,他确实没打算这么快就能让人出来见面,捣乱一下他也来,小四那个没良心的,也亏得他对她那么好,回来连个面都不露,他想他伤心了。

伤心是种病,得治!

估计太子爷会这么说,可惜太子爷现在不想理人,不叫保安,保安对张放这种厚脸皮的完全不起作用,他索性拨了个电话,“谁把我的事说出去,你让谁来张放给弄走,你听好了,我就说一次,要谁再敢给我说三道四,别在我面前晃!”

太子爷生气了,气的不止是张放,有一点,最主要是房里头躲起来的人,他想的嘛,最好人站在他身边,跟他一起给张放没脸,可人是躲起来了,缩头乌龟,到真是没比喻错她。

他阴着个脸,一步一步地走向浴室,浴室的门关着,他轻轻往里一推,根本没关实,“…”刚想质问她,偏让她的动作夺了魂,薄唇被她吻住,更让她抱住,投怀送抱,再结实不过。

但是,他还把她拉开,审视地盯着她,一手按在她唇瓣上,重重地按过她的唇瓣,亲眼见着她的唇瓣被他的手指压过,显出一丝白,瞬间就回了血色,愈发的娇艳,便是再上好的唇彩,都没得她自然。

陈碧打定主意了,张放的声音她听到了,不出去也有她的考虑,对,是考虑,听听,她的脑袋也考虑东西了,结果得出的结论是怎么放倒方同治,让她今晚回得了叶家,回不了家,那可是大事,天大的事!

她的主意很简单,靠人不如靠己,与其相信张放能做到,她还不如相信自个儿,所以,她吻了,办法简单,甚至是粗暴。

被他拉开,她的眼里染上疑惑,“怎么了?”她问得好,双手抵在他胸前。

“不好吻这里——”方同治摇摇头,一脸希望,到将衣扣全解开,露出坚实的胸膛,将手往胸膛上一拍,“你得吻这里,乖乖的,别叫我失望——”

他的身都疼了,就算是接她的贿赂,那也得重头戏,总不能就一点甜头,就把人放了吧,不然的话,把人带过来干嘛,他又不是闲得慌。

 


029三八节快乐!

陈碧脸都蔫了,跟被大太阳晒过一样,水分都被抽干了,找不出一点水意来,她摇头,乌溜溜的眼睛都瞠大了,艰难地从嘴里挤出干巴巴的话来,“不行…”

“你行的,总不能没干就先说自己不行。”他哪能让她打退堂鼓,再怎么说也得让把她赶上架,这都是必须的,死鸭子都能赶上架,何况她这么个大活人,要是不行还真不能显出他的本事来。

话说着,他已经拉着她的手,把手拉到胸前,让她碰,那手一碰,就能叫他兴奋,他想这真是可耻的事,世上再没有比这个更可耻的事了,手就搭在上头,让他跟个不知事的青春少年一样,只差没有低吼出声了。

她真想抽出手,脑袋里这么一想,手也是这么做的,到是手不太给力,让他一把就给抓回去,老鹰抓小鸡一样,没得让她反抗,简直跟羊掉入狼窝里头差不离。

她脸红了,那是羞的,几乎是天生的反应,胸膛太坚实,让她一碰,就能感觉手下的硬度,口干舌燥,她知道自己不应该,乌溜溜的眼睛那么一扫过他,扫过他的胸膛,坚实的胸膛,乳/头立在那里,叫她怎么都移不开视线,让她想碰一下。

迫切的渴望,让她都几乎要控制不住自己,心里的那些个想法都跑出来,压得她快克制不住,多少年了,她骗别人,也骗自己,人要都自己狠,那才叫真的狠——她便这么干的,一直都是,都说自己不记得了。

不记得,哪里有这么容易,她都想笑了,手到是真是合着她自个儿的心意了,一把掐着他胸膛上的果子,嘴角立即露出笑意,这一笑,到是手下更重了,那叫怎么个笑法?

胜利者的笑意,带上得意,简直是明艳动人,尤其是乌溜溜眼睛里头染了些狡黠的意味,更让人忍不住想要狠狠地吻她一下——

方同治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一想就做,没有迟疑,迟疑这种东西最要不得,有时候机会容易就从迟疑中溜走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话他从小就懂的,如今更把这话奉为“圭臬”。

他感觉自个儿跟着火一样,全身的火都烧得厉害,尤其那一处,烧得都要疼了,一手圈着她的腰,就那么一个动作,也就轻巧地将人提起来,提到差不多与他齐平角度,薄唇一张,目标明确的含住她小巧唇瓣。

这一个含住,他就不准备放,一出手就不落空,这便是军人的风格,他自是稳稳当当地吻着她,连另一只手都不安分,从她的领子钻进去,拉链拉得太上,让他动起手来到是有点难度。

但他是谁呀,从来不错过目标,也不跟自己过不去,有点难度,便是考验他的,这种考验是时候的,且叫人喜欢,他喜欢这种滋味,小矫情的味道,叫他更是爱死了!

陈碧不知道自己就怎么了,晚上不对劲,跟他一起就不对劲儿,一点都不对了,她像是被什么驱使一样,被他所引诱,鬼迷心窍这话儿到是一点错都没有,晚上发生的事让她都快捋不直了。

她被他吻,吻得细心,眉头微微蹙起,湿软烫人的舌尖缠住她的舌尖,叫她的舌尖都木木的不知道如何反应,酥酥麻麻的感觉涌上心头,惹得她小脸嫣红,从嘴里逸出叫她羞耻的声音——

让她整个人都让叫他给扣在他身上,贴得一丝缝隙都没有,但是她快乐,心里藏着的兽一下子跳出来,深深地揪住她,似乎不让她挣脱。

她的兽——是执念,压抑在心头的执念。

她的声音如同强烈的春/药一般,让方同治的呼吸都跟着急促起来,满脸的怀念,这声音等于撩拨了他,让他一发不可收拾。

想想他们认识也不是几天的事,那都是几年的了,中间的几年,又出事又怎么的,又加上中间她不想,他自认是大方,还算是让着她,怎么着也得给她一段时间平复。

也就一段时间,再多了,他也不想给,没得让他为了个卫嗔,还真让她一直逍遥在外边,再怎么着,他的女人不在身边让他自己护着,说出去,他自己都嫌丢人——如今是她自个儿回来,那就别怪他提前将冷静期结束了。

好两年,都没碰她了,他的激动可想而知,好不容易把人逮着了,他怎么着也得把人给就地正法一回,开胃菜吃一点,再上大菜,必须的,他目标明确,没有中途而废和的道理。

当然,他想实干,也得有人配合,不是他自夸,他向来能拿得定她,只要她不乱想就成,机场那一回,让他眼神一暗,卫嗔就是个魔,她心里头的魔,缠着她,让她都不能解脱。

这让他心疼,也就没为难她,这简直就是上天给他量身定做的冤孽,叫他怎么都不能放弃的冤家,“小四,你几时想得开?”他吻她,吻得投入,问得更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