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王诩被踹下车以后,本来伤的并不重,只是额头被划破流了些血,但猫爷的话却又把他那股拼死的报复欲望点燃,居然不顾身上的疼痛再次冲起,几秒内就趴上了车尾。
“还真是…顽强呢…”猫爷此时却是笑了起来。
“你还给我机会?还考验我?我告诉你,你马上就没有什么可以给别人的了,最多给你母亲寄张遗像顺带上一盒骨灰了!等老子抓到你…”话还没说完王诩就被一个急转弯甩飞了出去,他在空中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你今天来不了,可能会死的,万事小心了…”
第三章 被捕
王诩很快就恢复了意识,虽说他身处的郊区比较偏僻没什么行人,但是刚才他表演的这种飞车甩人特技可不是天天可以看见的,很快就聚集起不少围观群众,有人已经打电话叫了救护车,还有好事之徒看到王诩的搏命演出后,凑上来问他是不是在拍电影,需不需要群众演员。
但没有一个人能看到远处逼近的“僵尸大军”,王诩试着活动了下,发现除了身上多处流血,还有遍体的淤青以外,骨头都还算完好。他居然不靠别人搀扶,自己站了起来,然后拨开人群就跑。
他朝着刚才猫爷开车离去的方向奔跑着,右脚的伤口在向外渗血,在马路旁边留下滴滴血渍,身边偶然经过的车辆全都会减速来看看这个满脸满身都是血还在跑步的家伙。大约跑出了一公里左右,王诩才停下来坐在路边大口喘气,身后的鬼魂在之前就渐渐远离直至消失,王诩觉得应该是他们不能离那片坟地太远的缘故。
“包掉在了家里,现在除了本破竹卷和一身血渍的衣服身无分文,以我现在这个造型要搭顺风车是肯定不行了,这里出租车本就不多,想坐霸王车看来也不行,这样子人家根本不会停…”王诩看着名片上的地址,S市东方大街13号2楼,对于四处租房的他来说交通方面还是很熟悉的。于是他大约算了下距离,步行的话,进了市中心还要走一段,也并不是非常远,可能在十五公里左右,只要没有什么意外情况,三个小时就能到了…
越往市中心走,周围越是热闹,行人和车都变得很多,此时是晚上六七点的样子,S市是非常繁华的,这个时候市区可以说是人潮如织,一天工作的结束,夜生活的开始,谁也没注意到人潮中有着一个满身泥污的家伙。王诩在泥地里打滚的做法在他自己看来很是高明,只有更脏的东西可以掩盖掉他身上的血迹,他虽然是这样想的,不过这种做法的结果就是他从一个满身血污的可疑人物变成了别人眼中百分之百的乞丐。
至此王诩依然是神经紧绷警惕着四周,要是人群里突然跳出一个三分像人七分似鬼的仁兄,他绝对不会惊慌,肯定是抡着竹卷敲上去再说。因为猫爷跟他说了“考验”,那么这一路上肯定会有什么妖魔鬼怪出来,王诩对此深信不已,他只见了这个猫爷两面就吃了两次大亏,只要跟这个人有关系的事情肯定会朝最坏的方向发展。
王诩这样戒备着前行,不过思想也偶有分散的时候,比如对面服装店里那位试衣服的美眉,啧啧,身材的确是不错,穿这件也不错,她刚才试那件紫色的也不错,还有之前那件…不对,为什么我又看见她了!王诩一下子如遭雷击,他这时才意识到,这条路他已经走了三次了,而他一直没有转弯,为什么会不停回到这里?
王诩艰难地吞了口口水,立刻得出一个简单正确的解释——鬼打墙,所谓鬼打墙,就是在夜晚或郊外,会重复在一个地方,走不出去。这种现象在现实中确是存在,有许多人经历过,后来有科学家解释,因为生物的行动本能是一个环形,所以在蒙着眼睛或者无意识的情形下,会自然地按照一个圈的方式运动,虽然自己可能以为是在走直线,但其实已经渐渐偏离了。
若是在以前,王诩肯定会相信这些科学解释,甚至记下来以后好在哪里卖弄一下,不过现在的王诩如果听到这套科学解释,估计会说出,“老子要是听你这套歪理早就死了十回了!”之类的…
于是他选择相信自己,用自己的方式脱困,他想出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尾行…哦,不,应该说是跟踪那位刚刚购物完毕的美眉,如果说自己中了鬼打墙,那街上这么多人不可能人人都遭到鬼打墙,所以只要跟着别人走出这个怪异的循环就行。他对自己想出了这个“好办法”十分得意,于是傻笑着就跟了上去,并且记下四周的建筑物,确定自己没有重复经过。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街上这么多人,而王诩偏偏要跟踪那位美眉呢?事实上这个问题在不久之后就有人问他了,他的回答是这个美眉看上去十分苗条,比较纤弱,因此应该没有什么攻击性,凭他的身手也可以轻松将其制伏,万一她是个鬼,我就先圈后叉,再圈再叉,送她上西天,阿弥陀佛。当然,如果此时有一位科学家在场,可能会就生物的本能这一学说对王诩的行为进行一番彻底的,更加合理的分析…
总之王诩跟着那美眉走着,终于走出了鬼打墙的范围,他刚想调转方向朝自己的目的地前进,突然冲出了几个墨镜遮面,西装笔挺的彪形大汉,直接把他给围了起来。这下王诩可是吃惊不小,想要逃跑,却发现前后左右都被堵死,他站在那里想了半天,也不记得自己曾经加入过黑手党需要别人来灭口,于是试探性地问道:“几位…有什么事吗?”
为首的西装大喊用一种冰冷的语气回道:“你自己心里清楚。”
“几位好汉,我跟你们说,我真不是外星人,不用劳烦几位大驾…”
这几个西装大汉显然是训练有素,对王诩的吐槽无动于衷,有一个已经把手上的骨节压得噼啪直响,好像准备揍他。
“你装蒜也没用,你都跟了我五六条街了,你到底想干什么?”这次说话的声音却是相当好听,那美眉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那群西装大汉的背后,此时指着王诩兴师问罪。
“哦,原来是这个事儿啊,我只是刚好顺路…”王诩的狡辩刚刚开始,那为首的大汉把脸凑了上来,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们都是国际职业保镖,跟踪和路过是分得出来的,你最好给个合理的解释,否则就送你去公安局。”他这倒不是故弄玄虚,这位保镖大哥可以说是看着这位小姐长大的,有着叔伯般的感情,工作时绝对是一丝不苟,王诩的跟踪行为早已落入了他们的视线。
王诩在对方“霸气”的威压下不得不说出了一个他认为合理的解释,当然他认为合理的原因是那就是事实。
“我遇到鬼打墙了…”
于是二十分钟后,王诩就出现在了市公安局的审讯室里,可悲的是他被逮到的地方附近连个派出所都没有,最近的就是市公安局,按说他这种情况,顶多被当做流氓关个几天,毕竟就算要告他那啥未遂,也没有太有利的证据,一般来说问几个问题,直接扔拘留所里就是了,不过看在送他来的人似乎有点来头,所以多问了几句,结果这不问还好,一问那问题就暴露出来了。
首先是问他跟踪别人的原因,因为王诩实在无法否认跟踪的事实,所以只能说出了万一他是女鬼送他上西天的言论,心想如果被当成神志不清的酒鬼疯子,可能也就没事儿了,结果审讯他的警官旁边还有个女警在做记录员,当场就低骂了一句,流氓…
这句话便成为了导火索,新一轮的审讯展开了,这位警官显然深谙审讯的技巧,王诩是被拷在椅子上的,这位警官绕着他身边走来走去,不断在经过他背后的时候提出问题,又在他正面施压,显然是心理学教科书般的做法,当别人在你背后的时候,人总会有一种被完全监视住的感觉,此时会有“说谎会被揭穿”的心理暗示,而在正面施压可以让王诩这种处于弱势的一方退缩。
在短短五分钟里王诩就暴露出了新的问题,倒不是因为他说了什么,其实他真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那位警官终于注意到全身脏兮兮的王诩身上那件衣服下的血迹。
“你最好把问题都交代清楚,嘴硬对你没好处,说!这到底是谁的血!”
“呃…其实是我自己的,你看,我额头上,脖子旁边,还有身上,还有小腿,都有伤口…”
“恩…”那警官听了以后点头,这时王诩松了口气,可接下来一句话差点儿没让他背过气去:“看来你很不老实。”
第四章 越狱
已经晚上十一点了,在几个小时的审问过后,王诩被单独留在了一间临时关押他的房间里。他身上的血迹经过化验后被确认的确是他自己的,不过这个情况警方没有告诉他,警方也查了关于他的其他资料,本来叫王诩这个名字的人全市就他一个,所以即使他身上没有任何证件,也很快通过照片和电脑资料确认了他的身份,但非常奇怪的是他的资料少得可怜。
“王诩,男,十九岁,两个月前高中毕业,唯一的亲属是他的父母,三年前先后去世,现住址是…”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年轻警员正在向刚才审讯王诩的警官汇报着,那警官还以为王诩身上能翻出什么杀人逃逸的大案子,立刻发动了很多力量去查,就差成立个专案组了。
“哦,还查到今天下午五点左右,他的住处发生了爆炸,现场勘查的同志初步确认是煤气泄漏引发的,我们还了解到这个王诩在此时间段于住处附近的公路上遭遇了车祸,现场群众称他好像疯疯癫癫的,也不顾受了伤就往市里跑。”
那警官的眉头深锁,看来是自己误会了,这人八成是一氧化碳吸多了,有点神志不清,逃出家以后又被车撞了,没准已经被撞傻了。
“关他一晚上,明天看他要是继续发疯就送精神病院,如果看上去正常了就放了算了,看来这人还真是倒霉鬼一个…”其实这警官想漏了一点,王诩从三年前开始就只有自己一个人生活,十六岁的他无亲无故是如何活下去的?
而王诩此时虽然不知道外面的情况,但是他却知道自己的情况已经相当不妙了。这间屋子称不上是牢房,只有一套桌椅和一盏台灯,他的手铐去了,也没有人看管他。不过他却也逃出不去,窗户上有铁栅栏,门被从外面反锁了。竹卷已经被当做随身物品扔在了外面警察的办公桌上,那东西对别人来说是破烂,但对他来说却保命的唯一凭依。他还清楚地记得猫爷说过…如果他今天没法儿赶到那个什么破烂事务所去,可是会死的!
这绝对不是开玩笑!到十二点今天也就算过了,上次那家伙隐晦地表示让他万事小心,他已经只剩半条命了,这次明确地说他会“死”,那肯定是得玩儿完了。
王诩急得冷汗直流,深怕房间的墙上会猛然伸出一到十双不等的惨白胳膊来。他因为紧张,呼吸逐渐变得粗重起来,突然他发现自己呼出的气居然变成了白雾,要知道现在可是南方的八月,高温还没完全过去呢!这下他心中的寒意就像是被钻石星尘拳胖揍一般不断地增涨,他立刻大喊:“看守!警官!随便谁都好!快来人!我要去厕所!”
一边喊着他好像已经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这种感觉是第一次,王诩觉得应该是所谓的“灵识”在起作用了。
怪脸女鬼这张熟面孔渐渐地出现在了王诩身后,王诩早就知道这个家伙和坟地那帮喽啰大大的不同,也猜到了这个女鬼根本不是那片坟地的鬼,因此是可以追杀自己的,而遭遇鬼打墙也多半是拜她所赐,但现在自己手上没有保命的武器,只能拼命地喊人,离开这里再说。
“吵什么吵什么!憋一会儿会死啊!”一个不耐烦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然后是解钥匙的声音。
“离死不远了大哥!真的离死不远了!”王诩喊得声嘶力竭,门外那人以为他快要失禁了,还当真加快了速度,女鬼越逼越近,手已经搭在了王诩的肩膀上,这时门开了,王诩连滚带爬地冲了出去,把那警员吓了一跳,不过刚才听人说过这人疯疯癫癫的,因此也没有太警惕。
王诩以为有警察叔叔在旁边自己算是暂时安全了,没想到刚一回头,发现那怪脸已经凑到面前,嘴里可怖的獠牙伸了上来,王诩瞪大了双眼内心中悲鸣:“你居然敢在警局里顶风作案,算你狠…”
他从地上一个蹬腿顺势弹起,动作和那种街头卖艺的庄稼把式如出一辙,然后余光立刻扫到了桌上的竹卷,他冲过去就抄在了手里,女鬼好像对王诩手持竹卷的战斗力心有余悸,就这么突兀地消失了。
那警员可看不到什么神仙鬼怪,被王诩跃起这一手吓得退后了两步,手就往警棍上摸去,结果一看这家伙发了疯似的去拿那破羊皮里包的竹书,一时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你干什么,你给我老实点儿!”
“我…”王诩想要说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过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好像只有吐槽的本能在起作用,因此他几乎脱口而出:“我开大的时候喜欢蹲着读些古书陶冶情操…”
五分钟后,那警员在厕所门口抽烟,除了嘴里吐出的白色烟幕外,他还顶着一脑袋的黑线…
王诩觉得再耽误下去自己就真得归位了,到了十二点说不定马路上百妖群集,而他就像这座城市中的一只蚂蚁,一只被无数豺狼盯上的小蚂蚁。因此他必须想个办法逃出去,只有那个混蛋的事务所是安全的…
又过了十分钟,那警员打了个哈欠看了看表,“你好了没有!NND大老爷们儿磨叽什么呢?”
没有人回答,他又喊了几声,灯光昏暗的走廊里还是一片死寂。那警员心中大喊不妙,该不会是这小子跑了吧!于是赶忙冲进了厕所,结果他刚踏进漆黑一片的厕所,颈后就遭到重击,他昏迷前最后的一个想法是,糟了,着了这小子的道了…
王诩压低了帽檐,一路上低着头出了警局,这身警察制服还算合身,至少比他满身泥血的衣服舒服多了。他快步走在路上,他可以感觉到这座城里是有“灵”的存在的,但是大多数不具有那种可怕地攻击性,而似一种安静的旋律,可能是有放不下的事情无法离开这个世界所以还在徘徊,但是有一个离他很近而且很有攻击性的灵正在他背后的路上时隐时现地逼近,王诩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是某个和他结下梁子的家伙又来了。
不过此时他离目的地已经不远,他在警局也歇够了,因此开始了飞奔。终于跑到了东方大街13号,一楼是个叫“黑猫”的酒吧,这酒吧里没有舞厅,只有一个吧台和几张桌子,更像是个咖啡馆,安静得出奇,王诩穿着警察的制服在门口张望了几眼就被一个如铁塔一般的大汉拦住了。
“你找谁?”大汉用四十五度俯视的鄙视眼神紧紧盯住王诩的脸。
“你们这儿有没有一个叫猫爷的?”
那大汉听了神情一松,“哦,原来你是他的客人,二楼不是从这里上,旁边的小巷里有个楼梯可以上去,下次别走错了。”
王诩点头刚想走,结果那大汉在他背后冷不丁来了一句:“有东西跟着你,你小心了。”
王诩刚想问问这位猛男能不能帮自己抵挡一阵,结果他一回头迎来的却是摔门的声音,他叹了口气,回头看了一眼街上,此时路上居然没有行人!这在夜生活如此丰富的S市是绝对不可能的,而路中间,一袭白衣,一张狰狞的笑脸,孤零零地站在那里,一步步朝他走来,然后从四周的岔路小巷里走出了一个又一个或面色惨白,或缺胳膊少腿的鬼魂,数量居然近百。
“我靠…百鬼夜行啊,而且每个造型都像有两把刷子的样子,事情究竟是怎么发展到这种地步的…说起来我现在应该算是袭警越狱的通缉犯吧,搞不好明天就上电视了吧!会不会还有提供线索就有奖励之类的话在节目后播出啊!”他一边吐槽一边朝旁边的小巷跑去,看到一个通往二楼的楼梯,然后冲了上去,门的玻璃上写着“侦探事务所”,他现在知道那前面的“灵异”二字和名片上的地址一样,有“灵视”能力才能看见。
王诩根本顾不上敲门就想把门撞开,结果他一推之下发现门根本没锁,他冲进房间摸到了电灯开关,然后发现这间办公室根本空无一人,只有满地的垃圾,破旧的办公桌,一看沙发的样子就知道这里既是办公室也是猫爷的家。
接着他看到办公桌上放着一把匕首,看上去绝对不是在五金商店里可以随意买到的那种,而更像是武侠小说中描写的兵器,匕首下还压着一张纸条。
“能到这里的话,你已经通过了初步的考验,基本上来说呢,我还是有些事没有告诉你的,你被追杀的原因很特殊,躲到哪里都是没有用的,只有不停地逃跑才行,不过这所谓‘泣鬼神’也是有时限的,他们不会一直这么闹下去,只要到明天早晨四点,也就是追杀你十二个小时之后,那么从灵器现世开始算已经过了古时的十二个时辰,即二十四小时,那时你如果还活着就没事了。”
“既然你已经通过了初步考验,那么就算是在我这里工作了,我没点儿表示总不行,这把匕首是可以克制鬼魂的,你就用它来保命吧,不要麻烦楼下酒吧的人,他们比鬼要难对付多了,哈哈。猫爷书。”
“PS:我查了下今天在你屋子遇到的怪脸女鬼,她最近挺活跃的,似乎是在网上被人骗了才死的,所以专找宅男下手,叛逆期的少女还真是不可理喻呢,因为她怨气出奇的重,所以比一般的鬼难对付一点,希望这期间你不要遇到和她一样的厉害家伙。”
“PS的PS:建议你还是用我的匕首,其实那竹卷只有在你注意力高度集中地时候或者情绪激动时才能打击到鬼魂,只是因为材质特殊,主要还是靠你自己的力量,如果时间长了你注意力分散就会失去威力,毕竟那东西不是武器呢,总之你万事小心,明天早上我会来找你的。”
王诩看完信,把纸揉成一团,拿起匕首就冲出了门,他脸黑如碳,咬牙切齿,半疯癫地念叨着:“呵呵…又被你涮了,呵…还PS,还PS的PS,你这家伙小学老师没教过你写信是吧!什么百鬼夜行,什么泣鬼神,搞了半天追杀宅男的还是个腐女…你们这帮小王八蛋,管你死的活的,老子现在就出去把他们全部整扑街,明天把你绑在你那辆破本田里推下悬崖!你听到没有啊混蛋!”
第五章 记忆觉醒
猫爷自然不会听到王诩的牢骚,此时他正忙着别的事情,其实他本来是想留在事务所帮助王诩的,但是突发的情况让他自己都应接不暇,他此时正在一幢高楼的天台和一位美女战得满身是血。(PS:这个PS是为了让大家不要对刚才那句话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开膛手,很久没有见面了啊,你好像变得更有男人味了哦。”
“啰嗦…小鬼才爱听这个,我这种大叔喜欢听的是‘你一点儿都没变’之类的。”猫爷说着点上一支烟,血不停地从他的袖口流出来,但他似乎毫不在意,依旧一副睡眼惺忪地样子,慵懒地吐着烟。
“不过你的身手好像大不如前了呢,酒色过度么?”称猫爷为开膛手的美女又说道,她身上似乎没有任何伤痕,但是嘴角却明显溢出过鲜血。
“啊…那个,我倒是担心你落到我手上以后我真的会酒色过度。”他说色字的时候还特意加了重音…
美女把披散到腰际的长发用手中锐利的钢针盘起,她的脸色比猫爷还要苍白,也不知是因为受了内伤还是天生如此,“我今天已经没有兴趣再打下去了,开膛手,我还会来找你的,我要夺回本属于我的东西。”
“切…真是任性的女人啊,都五年了,你还执着于‘猫爷’这个称号么,你不是已经得到了其他城市的最高称号了嘛,我记得应该是叫‘千风’吧,该不会是单纯得想对我纠缠不清而找的借口吧?”猫爷知道对方如果下定决心逃跑他是断然追不上的,所以只能用他一贯的伎俩去激怒对方。
没想到美女却沉默了几秒,然后眼神凝重地说道:“我只是不想输给你,仅此而已。”说完便纵身一跃,从高楼的天台跳了下去,接着便真如化作千风一般消失在了空中。而猫爷随即坐倒在地上大口抽着烟。
“好像还是很在意那件事呢…本来我们其实也不是没有可能…哎。”猫爷用他好像永远睁不大的双眼看着星空长吁短叹。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显然他受伤不轻,走路显得非常艰难。
他走到墙边又靠墙坐了下来,然后打开手机,发现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也不知道那小子怎么样了,灵识目前似乎还没消失,现在先简单治疗一下去帮他一把好了,如果那时他还活着的话…”心里这样想着,他打开了手机的里的一篇文档,那文档的标题居然是“遁甲天书”。
遁甲天书即华佗所撰《青囊书》,分上中下三册,上册《人遁书》,中册《天遁书》,下册《地遁书》,相传此书在三国时代已被烧毁,只有一两页残页中的医术得以延续。
也有传说遁甲天书实已非人间医术典籍,除了人遁书是华佗所写的医术以外,其他两册并非华佗所撰,而是他自仙人处所得,有呼风唤雨,降妖伏魔的大神通,所以传闻当时烧毁的只是《青囊书》而非真正全本的遁甲天书…
如今这宝物竟然被猫爷这个无良的大龄青年存在手机文档里,如果华佗在天有眼,不知作何感想…
话分两头,此时的王诩已经是精疲力竭,疲于奔命。虽然凭借他的宅男生物钟,基本是通宵的老手了,但在这种神经高度紧张的逃亡中,疲劳程度和上网不可同日而语。
两个小时前王诩还气势汹汹地要屠神灭魔,结果他发现这世上的事情实际操作起来果然是和他的理想差了不少。首先,那匕首的确可以砍到鬼,但那毕竟是匕首,不是大砍刀,一刀划下去,很好,很强大,留下一道伤痕,然后这鬼叫唤两声好像就没事了,接着身边前赴后继地上来几十个…王诩还是得逃跑。
他拼尽全力杀出一条血路,当然这些还是他自己的血…都是被抓咬而伤的。也许又有人要问了,王诩这一天下来两次摔车,现在又被鬼追杀,到底流了多少血?他到底有多少血可以流?其实也没有多少,估计比一次无偿献血的量多那么一点,但肯定不致死,而且他这种没有女友的宅男一般气血过剩,因此流点血还可以降些虚火。
也许王诩自己还没注意到,他已经比一般人强出太多了,如果毫无灵识的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光吓就吓死无数回了,那种恐惧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这个人有多胆小,而是没有灵识的人遇到鬼仿佛是没穿衣服站在雪地里一样没有任何保护,精神和大脑都会被鬼魂制造幻象所控制,稍微强些的也许可以抵抗,但被灵接触到身体以后就无法动弹,喉咙也发不出声音只能任人宰割。
王诩自然是不知道这些,他此刻已经是慌不择路,显然他又进入了某种鬼打墙的状态中,而且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解除的方法,他在一条条无人的街上奔跑,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不在S市这座城市里了,周围的建筑里连灯光都没有,只有一盏盏昏暗的路灯还在发挥作用。而他根本不能停下来休息,每转过一个街角都可能有张恐怖片里才会出现脸凑上来,一边鬼叫着一边对他进行袭击。
王诩越跑越火大,为什么这些鬼魂可以碰到他的身体,但他却不能主动攻击到对方,而只能靠着物品的保护逃跑。为什么只能暂时杀伤这些灵体,但无法彻底将其消灭,他想知道的事情实在太多,但这种时刻胡思乱想肯定是得不到答案的,因此王诩的心情越发得烦躁起来,此时要是有什么东西把他疯子般的报复欲激起肯定会被他碎尸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