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知啊…治外法权知不知道?不单教会的西方神职人员不受清政府管辖,一般中国信徒也能够获得教会的庇护。所以那些教民根本不是信奉上帝,他们只是认为,加入教会就有洋人撑腰,可以横行乡里、欺男霸女,见了官老爷都能不跪。”
“这帮动机不纯的家伙,教会难道就不管管?”王诩问道。
猫爷冷笑:“管管?你让谁管?你看这里的神父们连屋顶漏了都只能忍着,他们怎么管?今天这些来听布道的人,至少还懂得走走形式,你没看到的事情还多着呢。山东那边的不良教徒,基本上已经是无法无天的状态,地方政府根本不敢和洋人结怨,任由他们鱼肉百姓,直接导致了十年后的义和团运动。”
王诩点头道:“哦,那个我知道,就是一群刀枪不入、请神上身的家伙…”
“别扯开话题,总之,这事儿不是你能管的,遇上了实在看不过眼的情况,你可以插手,但千万不要去更改历史的大方向,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等唐文武做好一切准备,我们就能回去了。你要是有空管这种闲事,不如好好想想我们和无魂的战斗该如何收场。”
王诩道:“那我尽量低调就是了…”
猫爷冷哼一声,扬长而去,其实他心里根本不相信所谓“低调”二字,只是知道再说也无用,就看这小子还能干出些什么事情来吧…
第三十一章 教父
“今天,把大家聚集起来,是想说一些事情,希望各位教会的同仁可以认真地贯彻执行,不要给神父们带来困扰。”王诩站在众人的面前,丝毫没有怯场,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这是星期一的下午,王诩把属于门头沟(后桑峪教堂所在地)教会的所有教徒——共计六十五人全都集中到了教堂里,你要问他是如何把这群地痞给凑起来的,那也不难,根据他们的联系方式,他给每家每户都捎了份通知,内容大体为:你今天要是不来集会,我就把你踢出教会。
“喂!小子!你丫的到底是谁啊?我们凭什么听你的?”一位教众站了出来。
王诩道:“你们可以叫我艾金森,查理神父和托马斯神父全权委托我来管理各位。”
“小子,你还取一洋名儿?杂种吧!哈哈哈!”刚才提问的那位喊道,人群中顺势爆发出一阵嘲笑声。
王诩向前走了几步,来到那人面前,用十分和蔼可亲的态度道:“我们信教的人呢,心态要平和一些,大家都是上帝的子民,要和睦,要和谐,所以呢…如果你对刚才的人身攻击作出道歉,我是不介意原谅你的。”
对王诩的这番话话,那位基本有八成没听懂,他迎上前,伸手推了王诩一把:“你扯什么玩意儿?瞅你那熊样儿,还让爷听你的?你也不出去打听打听,谁不认识我庞二爷?你他妈的…”
他的脏话只出来半句,王诩的手已经按在了他的脸上,就像人类被幼生体的异形袭击一样,他的眼、口、鼻,全都被堵了个严严实实,而且任凭他怎么挣扎,王诩的手都不曾挪动半分。
三十秒后,这位已经有些换不上气了,脖子上的青筋暴突而起,估计眼睛也开始充血了。这时旁边冲上了一个壮汉,似乎和庞二是一块儿的,他撩起袖子,抄着砂锅大的拳头就朝王诩后脑打去,打的时候还不忘大喝一声:“你小子他妈找死!”
王诩打了个哈欠,在对方的拳头即将砸到自己时,稍稍平移了一步,那位在攻击落空后还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王诩的另一只手就已从上而下朝他的头顶扇去。
这一巴掌自然是打了个结实,一条大汉立刻被拍晕了过去,直挺挺地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周围的人群当时就镇住了,王诩冷哼一声,放开了庞二,后者此刻只剩一口气了,脸色已经由青变紫,倒在地上半天喘不平气。
“放心,仁慈的主,教我要宽恕你…”王诩用猥琐无比的眼神看着地上的两人,伸出一手,用一种藐视的手势指着他们道:“所以…我宽恕你们…”
虽然有百分之九十的地痞流氓都认为自己在多年械斗中练就的一套王八拳也属于上乘武功,但庞二绝不是他们中的一员,因为他小时候家里挺有钱的,曾经请过一个跑江湖的老师傅教过些拳脚。这就使庞二对“高手”这个词有着更为准确的定义。
他清楚得知道,自己也就算个二流高手,刚才帮他忙的大汉倒是一流的,至于在场的其他人,不是九流,就是根本不入流…
不过不管如何,庞二都无法理解王诩的身手,那似乎已经不是练功所能达到的境界了,他的一举一动也没有透露出任何习武之人的作派,他就像一个天生神力的怪物,纯粹凭借力气比你大,速度和反应比你快,就足以干掉你一百次了。
“庞二爷,你现在是服从我的管理,还是让我将你请出教会呢?”王诩在“请”字上特地加了重音。
庞二点头:“服…我服…你说什么都行…”
王诩笑得眼睛都快不见了,他回到了最初讲话的位置:“在座的,还有谁对我的管理有意见吗?”
人群中只有吞咽口水的声音,仔细听还能发现有不少人在瑟瑟发抖…连那出了名的狠角色庞二都服软了,谁还敢做那刺儿头去自讨没趣?
王诩坐到了中间最高的那个座位上,他用一个很舒服的姿势斜靠在那里,向人群投射出居高临下的淫荡眼神…
“从今天起,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教父。”
人群中鸦雀无声,王诩见状冷笑着道:“我知道…沉默并不代表没有意见,只是有时觉得不说会更好些。但如果你们认为,我不知道其中的真相,那就是在侮辱我的智慧!”
有部分人下意识地低下了头,眼神中透出的竟是恐惧…
王诩接着道:“你们加入教会的目的,你们对信仰的理解,你们平日里的所作所为,我全都知道,如果你们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这世上有些只是‘天知地知’的事情,那就大错特错了,我今天把这句话放在这里,这是唯一的一次,你们都得记住…我,全都知道!”
也许连王诩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在无意之间,主宰之力已经影响了在座的每一个人,他们的灵魂,正在经历一个过程,那便是“臣服”。
“无论如何,从今天开始,我不希望有人打着教会的名义去做些偷抢拐骗的勾当,更不希望有人去骚扰良家妇女或者非良家的妇女…你们每个星期必须准时出席教堂的礼拜,认真听神父作布道,从教义中学到做人的道理。而不是通过教会,使自己变成一个不用伏法的人渣。
当你们做到了我所说的,你们就会是善良、体面、正派的人,在任何地方都会受到欢迎,而我,你们的教父,会负责保护你们,远离各种‘人为’的不幸,这是我可以承诺的。”
王诩把话说完,一步一步,缓缓地离开了众人的视线,直到他的脚步声完全消失,教堂大厅中都没有人敢挪动半分,甚至他们的脖子都是僵硬的…
自那天以后,这群教众…或者说这群地痞们,突然间全都改过自新,从“社会治安隐患”成了“新时代的四有青年”,别说欺行霸市,就算让他们随地吐痰都不敢。
“教父”的名号,并没有如王诩预期般变得如雷贯耳,人们给了他一个更响亮的绰号:“白发魔王”。
第三十二章 契机
一座石屋,一间陋室,一个男人正在房间里摆弄着手上的一堆古怪玩意儿,而他的小儿子正站在旁边聚精会神地看着。
这个男人,就是唐文武。
猫爷的出现让唐文武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知道了世上还有穿越时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这无疑让他的眼界开阔了许多。
不过让这个科学狂人最为高兴的是,猫爷将一个挑战放到了他的面前,一个他毕生难遇的,天下独一无二的委托——制造一个能够让灵能力增幅并且使其导向质变的装置。
而猫爷的报酬,很简单,且没有任何成本,那就是“知识”,在这个时代的大清朝无法得知的各种最新学术知识,甚至有一些是正在研究或者还未被证实的。
比如X射线、放射性、电子,一个现代的高中生也许就对这三样东西有所了解,可是在光绪十四年的中国,您要是懂这个,那就是怪人了,甚至是个妖人了…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一下当时中国的国情,按说洋务运动(又称自强运动,咸丰十年底开始)搞了这么多年,大清朝也该有些长进了吧?可惜很多事情是不能按照常理去推断的…
首先洋务派的出发点就有问题,就是所谓“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中国到了那个份儿上,你还觉得自己脚底下是“天下”,自己的主子是“天子”,而别人呢?都是蛮夷。这种思想实在是好笑之极。
从1840年开始,列强利用军事、外交、商贸等等各种手段瓜分着中国这块大蛋糕,基本上那些年里在中国签署的不平等条约可以装订成一本小说出版了,内容还都挺精彩离奇的。如果让一位中国大臣去给这本书写序,没准他会写道“此系我天朝施舍那些蛮夷番邦的账簿”。
哎…失败和落后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敢承认!
不过清政府打肿脸充胖子的坚定信念不可动摇,就算没脸了,他们还是得留着一张皮…
所以说,这场为了维系摇摇欲坠的清政府而产生的运动其实最初就注定了失败,那些年里,虽然也有不少学子们去学习“西学”,可是几千年根深蒂固的陈旧思想是很难纠正过来的。当然这思想也不是一无是处,事实上,我觉得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除了形式变化以外,我们还是在走老祖宗的老路线,那便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只是现代人,需要掌握的知识多了,作弊的手段多了,道德更加败坏了,人心更加险恶了,至于本质么,一样…
好了扯远了,说了这么多,无非就一个意思,西方的物理学知识,或者说所有理科知识,在大清朝民间的普及率无限接近于零。
因此,猫爷给出的知识基本够唐文武消化个十年八年了,对方自然是感激涕零、激动不已,其实就算猫爷不给他任何报酬,他也会把制造这件灵器的工作大包大揽下来,要知道,对一个科学家来说,战胜挑战本身,就已经是最好的奖励了。
于是,自猫爷来访那天后,唐文武便在那石屋里进行着彻夜的研究,至于年仅五岁的唐小虎,也就是日后的星龙前辈,也这么陪着他老爸混在实验室里。别以为他在那时对发明就特感兴趣,大多数时间他都在说着类似:“爹,我饿了。”这样的话。
而猫爷每隔两天就会到这郊外的小屋来看看唐文武的进展,这地方虽然偏僻,却也不难找,随便在方圆百里内找户人家一问,谁能不知道唐文武这怪人的存在呢…
话分两头,猫爷为回到二十一世纪作着准备,王诩这边,正在一圆自己做一个黑社会大佬的梦想。
他手下那六十几个模范公民,在消停了十来天以后,终于是出事儿了,还是在除夕之夜出的事儿。这天,一个叫鲁全的教众在路上被人揍成了一胖子,三五个人把他抬回了教堂。
王诩当时就奇了:“怎么了?怎么把人往这儿送啊?送医馆去啊!”
另外几个人就说了:“他非要先来见您。”
王诩心想:这阵势,看来意思是,如果我不帮他出头,他死不瞑目是吧…
也不多话,王诩干脆就简单检查了一下他的伤势,然后道:“行行,老鲁你也别呻吟了,爷们儿再呻吟我也不会亢奋的,有什么话你就直说吧。”
鲁全躺在长椅上,用含情脉脉地眼神死死盯着王诩,一把抓住了他的手:“白…嗯…教父老大!你可得给我做主啊!”
“干什么!干什么!”王诩一把甩脱了他的手,“我警告你,你再敢对我使用这种眼神和语气,我一巴掌呼死你!”
鲁全道:“那…那我…”
“少废话,转过去,别让我看见你的脸。”
鲁全只好回过头,收敛了有意装出来的凄惨语气道:“城北的冯六,带着一群人,把我给打了!”
王诩坐在那儿:“无缘无故的,又赶上大过年,他为什么要打你呢?”
“这…”鲁全有些吞吞吐吐:“我…我欠他几两银子…他就说,账不过年三十儿!我没钱,他就把我给打了!”
王诩冷哼一声:“我讨厌欺骗…”他双手插在裤袋里站了起来,回头仰望着耶稣的神像:“这里是上帝的家,谎言是不受欢迎的。”
鲁全从王诩的话里感到了阵阵寒意,连他身上的伤都仿佛不疼了,此刻他甚至有下地逃走的冲动。
“我…我…我说的是实话…”
王诩的脸突然出现在了鲁全面前,把鲁全吓得滚倒在地,“我是谁?”
鲁全吞了口口水:“白…白…”
“什么?”王诩提高了嗓音。
“教…教父!您是我们的教父…”
王诩冷笑着:“很好,只要你们这些迷途的羔羊,肯来叫我一声,我这里的大门永远向你们敞开。”
鲁全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他结结巴巴地道:“我…我…其实是我在八大胡同,睡了个窑姐儿,她…她她…是…”
“她是冯六的相好?”王诩接着他的话问道。
“对…对…”
王诩道:“我知道了,你回去养伤吧,这件事,我会处理的,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了。”
鲁全不敢有任何疑问,赶紧离开才是他此刻最想做的,当王诩挥了挥手示意他走人的时候,鲁全简直如获大赦,跑得比谁都快,那几个抬他来的家伙惊奇地发现,原来鲁大哥的腿脚还是挺利索的…
“做黑社会老大就如此过瘾吗?”猫爷从礼堂后面走了出来。
王诩笑了笑:“个中滋味,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
“哼…我也注意过这群人,自从他们被你管成了良民,就开始受到北京城其他帮会流氓的欺负,甚至是来自其他教会中人的嘲笑,这正是应了那句‘人善被人欺’啊,这都是拜你所赐呢,教父。”
王诩站了起来:“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过了,今天鲁全被打,正是我等待已久的一个契机,我一直在等一个冯六这样的人跳出来呢…”
猫爷自然是知道他打的什么算盘:“玩一玩,最好别闹出人命。”
王诩还在笑,“玩一玩?哥被人欺负了半辈子,如今不但可以欺负人,还能帮那些被我欺负的人出头!这是种什么心理体验啊!不好好享受一下怎么行?”
猫爷低声叹息着:“哎…被我欺负傻了吗…”
“你说啥?”
“没什么…你爱咋地咋地吧…”
第三十三章 单刀赴会
风月居,八大胡同最出名的几个堂子之一。虽说这大清朝的法律明文规定官员是不能去逛窑子的,但顶风作案的人绝不在少数。因此京城的达官贵人们,基本上都知道有这么个好去处。不过在这除夕之夜,官老爷们大多还是选择了遵循节日传统,回家吃个团圆饭,陪陪自己正房的黄脸婆和那十几个小妾…这无疑使风月居这种比较高端的“娱乐场所”冷清了不少。
可还有一个人,他没有回家吃那顿团圆饭,他手下的虾兵蟹将们也没有…
这晚,在风月居的天字号雅间内,冯六正一脸春风得意地喝着花酒,他的怀里还抱着位衣衫不整的美女。在房间的一角,另一个女人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她的脸已被刮花,脖子和手臂处有明显的淤青和伤痕,很显然她在先前遭到了毒打,看她此刻的样子已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但是根本没人理睬她,冯六没有,和他一起的手下们没有,连那些陪着喝花酒的姑娘也不曾去看这位姐妹一眼。没有人担心她会不会死在这里,甚至这风月居的老鸨都不担心,因为那可是冯六爷要对付的人,谁也不敢多问半句。
这冯六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自认为自己已是个完人了,这个“完”可不是随时会完蛋的意思,更不是指完美无缺,而是指基本完成了人生目标、没啥追求了。
为什么他这么想?其实很简单,他有钱花、有女人玩、手下有百余号弟兄供其调遣,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似乎可以一直持续到他老死那天为止,因为没有一个官儿敢动他。
他虽然不是贵胄出身,却是这京城里响当当的人物,连几个一品大员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差惊动光绪小哥和老佛爷了。
你若问这冯六有什么本事,旁的不多,他最大的能耐就是敲诈。他仿佛天生就该干这一行,如果早生几百年,锦衣卫的大统领可能非他莫属了。
而他敲诈别人的资本很简单。这八大胡同里的所有场子,幕后都有他冯六爷染指,哪个官员,在哪年哪月哪天,叫了哪个姑娘,冯六全都一清二楚,连那几位老爷屁股上的胎记是啥形状他都能给你记下来。
这事儿吧,说大不大,算是个生活作风问题,可说小呢,也绝不小,《大清律》规定: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且免不了要接受降级甚至革职的处分。
为了这档子事儿丢官,那岂不是得不偿失?再说了,杖六十啊!就是徒手给你那儿来六十下,也够呛了不是?官老爷们平日里拉出个人来就打他几十个板子,但你问问他们谁敢自己上去试试的?那些接近退休年龄的、身子骨瘦弱的、还有酒色过度比较虚的,基本上杖完六十就直接挂了。
综上所述,只要京官儿们还有拈花惹草的需要,冯六的敲诈行当就可以一直干下去,而且大小官员们,全都得给他三分薄面。因此,如果说这京城的地痞无赖界真有个教父存在,那肯定就是他冯六了。
“啪啪啪”三声,有人在外边儿敲门,还敲得很响很急。冯六冷笑一声放下了酒杯,把怀里的女人推开,和他同桌的手下们也纷纷照做。
“门外,是哪一路的朋友啊?”冯六知道,他安排在门口的两个弟兄肯定已经被人放倒了。
“罗文·艾金森。”王诩报了他的官方姓名。
“哼…来得好!”冯六低声道:“你们几个,招子都放得亮些,都说这个白发的假洋鬼子身手不错,是个硬点子,你们可别丢了爷的脸。”
一个领头模样的立刻压低了声音回道:“六爷您请放心,小的们早就准备好了。”他回过头对着房间里其他人道:“弟兄们,亮家伙!”
从匕首、板儿砖到大刀、狼牙棒,这群地痞还真是相当专业,除了啤酒瓶和折椅,他们简直就是孔夫子进了考场——样样都有啊。
“艾爷,既然来了,那就请进来说话吧。”冯六对门外大声道。
他话音刚落,门就给一把推开了,门外之人刚踏进来一步,就被埋伏在门旁的大汉一闷棍给敲翻在地,接着就是一阵拳打脚踢加上钝器猛击,待那地上的人完全不动了他们才停手。
王诩在门外一声长叹:“哎…何必呢,你们不是自己人嘛…”
冯六的嘴角本能地抽动了两下,一屋子人这才看见门外还有个人,正坐在二楼走廊的扶手上吃瓜子,而他们刚才打的那个,竟是原本在看门的弟兄。
“他妈的!你们这帮废物!都是干什么吃的!叫你们把招子放亮点儿!打得谁都不知道啊!”冯六一拍桌子就破口大骂起来。
王诩笑了笑,往前走了两步,跨过门口那半死不活的家伙进了屋:“冯六,我今天是找你来说事儿的,不是来找你打架的。”
“你小子!敢他妈这么跟六爷说话!我…”
“慢着!”冯六喝止住了他的手下,阴着脸对王诩道:“让艾爷见笑了,既然如此,那就请坐吧。”
王诩自然不会和他客气,一坐下就抄起筷子胡吃海塞,看他那样子不像是来谈判的,倒像是个职业蹭饭的。
“艾爷,今日来此,不知有何指教啊?”
王诩吐掉块鸡骨头,他那忙碌的嘴只来得及挤出两个字:“鲁全。”然后便接着吃菜。
“哼…”冯六冷哼道:“怎么了?艾爷是想给那个废物出头吗?我倒觉得,已经很便宜他了,看见那边儿那个臭娘儿们了么?”他指了指房间角落的女人:“就算是爷我玩儿腻歪了的,也没人能碰,六部大员都不敢碰!他鲁全是个什么东西,我给他留条狗命,也是看着你艾爷的面子。”
王诩喝了口茶:“你给他留条狗命,并不是给我面子,而是想让他来找我出头,因为你最近听说,京城里出了我这么一个‘教父’,就想摸摸我的底细,或者说,你想给我点颜色看看,让我知道,你才是这京城的老大。所以你今晚在这儿带着一干弟兄,等着我来自投罗网。”
“哈!好!”冯六又是一拍桌子:“六爷我就喜欢和聪明人说话,既然你都挑明了,那爷我就给你两条路。第一,以后见了我,叫声爷,让你那群教会里的手下也都放明白些,谁才是这个…”他说到此,竖起了自己的大拇指,斜眼盯着王诩。
王诩打了个哈欠,继续吃菜。
冯六接着道:“至于这第二条路么…”
“死路。”王诩替他把话说了。
冯六又是哈哈大笑:“得!你真是个明白人,爷我喜欢,哈哈哈哈!”
王诩叹了口气:“冯六,你就没想过,既然我什么都明白,为何还要来此单刀赴会?”
冯六脸色微变,他没有说话,只是用眼神给那干手下示意,屋子里的打手们,再次攥紧了手中的凶器。
王诩又道:“不如这样吧,我现在也给你两条路走,第一,叫我一声‘教父’,我们以后就是朋友,当你有事来求我,我会帮助你的。”
他话未说完,打手们皆是暴起,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把王诩彻底包围起来,几把刀已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等等。”冯六举手示意他们停下:“我想听听,他给我的第二条路。”
王诩泰然自若道:“放心,我不会杀你的,第二条路是,你冯六这号人物,从此在这京城消失。”
冯六的脸沉了下来,他阴狠地说道:“那你觉得,我会选哪条路呢?”
王诩笑道:“我想是第一条吧,我会给你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
第三十四章 游戏
冯六的眼神愈发阴狠,就像一头正在示威的野兽,利爪和獠牙就摆在敌人看得见的地方。他的理智告诉他,王诩很可能是疯了,或者根本就是个傻子。但是冯六的心中还有一个声音在说:这个人绝不是在说笑。
“六爷我佩服你的胆色,我最后再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点头,以后这京城里,你就是我冯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王诩直接打断道:“我为自己的家庭工作,拒绝成为大人物手下的傀儡。”
冯六的太阳穴上青筋暴突,他厉喝道:“给我废了这小杂种!”
刀早已架在了王诩的脖子上,随着冯六的一声令下,打手们纷纷出手。可结果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
王诩不见了,他就这么凭空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好像刚才他们的刀下只是个幻象,或者说是个鬼。
“我相信友谊,并且愿意首先表示出我的友谊…但是,我绝不会将其强加给不需要友谊的人——认为我无足轻重的人。”王诩的声音在这并不算大的屋子里回荡着。
陪酒的女人们早在王诩大肆吃喝的时候已经逃光了,要不然此刻她们一定会惊慌得大叫,在这些凡人看来,这位白发的艾爷很可能是个妖怪之类的东西,要不然怎么可能凭空消失,还能千里传音?或者是他已经隐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