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退一步讲,就在刚才,奥西里斯还是有退路的,他只要放弃陆坤,再把神典还了,服个软,认个错,立刻走人,这仍然是一条生路。
狩鬼者们肯定不至于全球追杀这家伙,而陆坤和尤先生对这个世界的诸神是有一定程度了解的,他们很清楚,像奥西里斯这样的存在,在外面扑腾不了几天,天堂或者地狱肯定就派人去和他聊天了。
可是,天下没有“如果”这种东西,假设只是假设,事实是,奥西里斯犯了最不该犯的错误,他把尤先生这死胖子彻底惹毛了,这便成了绝死的局面。
“我…我可以为你效命…请宽恕我之前的冒犯…我只是想…”奥西里斯语无伦次地寻求着最后的生机。
尤先生却是步步靠近,杀意丝毫不曾动摇。
“等…等等…不要…”奥西里斯后退着。
忽然,他的身体僵住了。
连尤先生也在这一刻停下了脚步。
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男人出现在了奥西里斯的肩上,他似是一只乌鸦,仅仅站在那里,也带来了肃杀与凄凉的气氛。
“别害怕,我是来救你的。”黑斗篷下,是一个男青年的面孔,这人竟是高剑。
“谢…谢谢…”奥西里斯刚说完这句话,他的头颅便和身体分开了。
高剑手中不知何时已多了一把黑色的巨大镰刀,砍头时竟不沾一滴血。
“将你从无尽的折磨中拯救出来。”他这才算把完整的句子说完了。
尤先生笑了:“呵呵…这是何等让人怀念的场景,一位年轻的死神,身着黑暗时代的制服。”
高剑回道:“没办法,最近这几个月是非常时期,其实我也很怀念西装啊,现在这个样子确实有点囧呢。”
尤先生笑里藏着刀:“年轻人,你最好为自己刚才的行为找一个合适的理由,不然我只能教训你一番来发泄发泄了。”
“呵呵…理由当然是有的,我可没打算故意来得罪您。”高剑道:“嗯…这也不是什么机密了吧,相信您也有所耳闻,某场血祭已经过去,一场游戏也已落幕,死神们换上过去的制服…”他举起手,指着天空:“今年的满月都已不同。”
尤先生略一思量:“那么…你现在是在收集灵魂,清理城市…”
高剑回道;“是的,刚才一直有凡人在场,我不好现身而已。”
尤先生冷哼一声,继而叹道:“结果是凡人们多管闲事了吗,其实整件事要是没有他们的插手,在奥西里斯降临那一刻,你就会消灭他和他的手下,然后把神典带来还给我。”
“是啊…您本来只要在家里喝茶坐等就行了。”
“哈哈哈…有趣的命运,总是爱作弄我,难道是在提醒我还活着吗?哈哈哈…”
高剑微笑道:“那么,今夜的善后工作,如您之前所承诺的,就由您来完成吧,我先告辞了。”话还没完全传进尤先生的耳朵,高剑便消失了,如同他来时一样,静而快,不起波澜。
奥西里斯那庞大的身躯在被高剑斩首以后还一直诡异地站立着,仿佛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将其牵引。而直到这一刻,当死神离开了他的肩膀,这无头尸体才得以摔落在地。
这一幕,像极了一个连乌鸦都懒得理的稻草人,最终在一阵大风中垂头丧气地倒下,不知是可笑还是可悲。
第三十章 相聚
古人云:秋至山寒水冷,春来柳绿花红,至于这冬天嘛,只能说是寒蝉凄切,其声也悲了。
每年到此岁暮天寒之时,王诩这盛夏里生的孩子就全身不得劲儿,早晨赖在被窝里的时间越来越长,课是能翘就翘,有几次到了中午都不见人影。
近来的日子也相对平静,自从奥西里斯领完便当后,S市的灵异事件几乎都绝迹了,妖魔鬼怪仿佛不约而同去了远方度假一样,留下一座冷冷清清的孤城。
但换句话说,这也算是个好消息,没鬼可抓,天下太平,世人爱怎么折腾死自己是他们的自由,反正王诩作为一个狩鬼者,正好落个清闲。
十二月的某天,猫爷一大清早就冲进了王诩的寝室,反正门锁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和小孩儿玩具也差不多,根本没能阻止他的入侵。
猫爷毫无顾忌地将王诩的被子一掀:“起来,我有事跟你说。”
王诩被冻得像条死鱼,蜷成一团瑟瑟发抖,口中呻吟着:“被…被子…”
十五分钟后,他们已坐在食堂里了。
王诩捧着碗热腾腾的小馄饨,呼吸着久违的晨间空气,眼中尽是不快之色:“什么事儿啊?我早上血糖很低的,听了会不会昏过去啊?”
“这张卡是用你的名字开的。”猫爷说着就递上了一张存折,里面还夹着银行卡:“密码是你身份证最后几位。”
王诩神情木讷地接过来,只想了大约五秒,就回道:“说吧,军火、毒品还是假钞?”
“我不是让你洗黑钱。”
“那就是金融诈骗咯?”
猫爷无奈地捂脸摇头:“自从你在灵异侦探事务所工作那天开始,我就帮你办了这张卡,现在,我觉得是时候交给你自己保管了,里面有你在新人评估拿到的奖金,多次任务的报酬等等,统统加起来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
王诩瞪着眼睛上下打量了猫爷一番:“你是谁?化妆成猫爷有什么企图?”
猫爷叹了口气,缓缓站起来,转过身去:“当雏鸟羽翼已丰之时,将其一脚从巢里踢下去是最好的选择,不能让它们习惯于生活在巨大翅膀的阴影之下。”他迈开步子往外走去:“我这个人总是擅自背负起许多东西,一直以来都是如此,而每当以为自己终于放下了一些时,回头再看看肩上,不知不觉又有了新的负担…
所以,这次我不会回头了。”
王诩吃着馄饨,睡眼惺忪,表情麻木。但在最后,他还是开口道:“以后的事,就交给我吧。”
猫爷确实没有回头,只是摆了摆手,离开了王诩的视线。
……
第二年的一月,在一个天寒地冻的日子里,猫爷的儿子出生了。
用王诩的说法,那叫魔王降临人间,世界从此动荡不安…
而诡异的是,S市的灵异事件,也在那天以后重新多了起来,算是恢复了正常。
……
同年三月的某天。
还是在食堂,王诩一副闲庭漫步的样子,端着午饭,硬是挤到两位“女友”中间的位置坐下。
尚翎雪和燕璃皆是斜着眼睛瞪了他一眼,说出来的台词都一样:“发春是吧?”
王诩不声不响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东西来:“鄙人最近在校外添置一套房产,三室一厅,离学校也不算太远,因为要还贷给银行,故求室友两名,包伙食、水电均摊,房钱好商量。”
两位美女盯着他手上那本房产证,表情数变,然后…她们同时用眼神对王诩说了一句话:“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
燕璃先开口了:“我住的地方挺好,学校宿舍也不错,没兴趣。”
尚翎雪也道:“房东太猥琐,我一个女生住进去太危险了吧。”
王诩冷哼一声,她们的反应完全就在意料之中,他早有后手。
只见这家伙又从怀中掏出一叠东西,清了清嗓子,十分镇定地说道:“阿联酋,全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位于阿拉伯半岛东部,被称为沙漠中的花朵…”
尚翎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喂,你在干什么啊?”
王诩挥了挥手,示意她别打岔,自己继续说着:“阿联酋奉行中立、不结盟的外交政策。坚持睦邻友好的和平外交。”说到此处,他指了指桌上的文件:“我托了些关系,嗯…当我说关系的时候,指的有可能是美国NSA之类的机构,帮我走了一些程序,然后弄来了一些文件,总而言之呢…”
燕璃这时终于反应过来了:“等等…我记得阿联酋是一夫多妻制的国家之一来着…”
王诩居然笑着答道:“啊~你也知道啊,那就好解释多了。而且我发现他们国家对结婚年龄放得很开的,来,拿着笔,你们俩只要在这里和这里签个名…”他肆无忌惮地说着,完全忽略了身边有两道能够杀死人的目光直射而来。
这天,王诩被修理得很惨,但他最终还是“请”到了这两位室友。这整件事看来其实很像是借钱,王诩先开口借五千,人家不鸟他,然后他提出一个方案,类似卖掉个肾什么的…于是最后,他得到了那五千。
……
六月,婚礼。
教堂门口写着新郎新娘的名字,古尘,水映遥。
没错,他们早就领过结婚证,孩子都快半岁了。但猫爷觉得,他欠妻子一个婚礼。
今天的威廉一身黑色西装,头戴耳麦,手持一部掌上电脑,霸气十足地指挥着全局。
“婚车准备好了?很好,我知道了;喂喂?哦,我听得到,酒店那边怎么样?都就位了是吧,好的,记住,三号桌,就是名牌上写着王诩、刘航、埃尔伯特的那桌,每道菜都得上双份儿,像鲍鱼这类按只算的东西一定得是三的倍数。什么?啊,我知道,没错儿,这桌就只有三个人…”
王诩在远处把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过他也没有发飙,只是虚着眼,傻站在原地。
倒不是他不想发作,实在是不太方便;他此刻穿着牧师的长袍,身背育儿背带,而猫爷的儿子正趴在王诩的背上,吮着拇指,瞪着死鱼眼东张西望。
猫爷走到他身边:“小凊还乖吗?”
“你的衰仔骑在我脖子上拉屎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今天他还算比较安分的。”
“哦…这样啊,对了,你确定自己在网上拿到的牧师资格没问题吗?”
“你们在法律上、事实上,生活上都早已是夫妻了,就算我有问题,也影响不了你这次骗取婚假的大计。”
猫爷语重心长地道:“这可不是骗婚假。你要明白,基本上每个女孩儿在她们十二岁时就开始憧憬着一个完美的婚礼,虽然我老婆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期待我给她补上的。”
他们话说一半,段飞忽然凑了上来:“啊…好久不见呢,开膛手,诶?这就是你儿子吗,真的很像你啊。”他眼神忽然凌厉起来:“一点都不可爱呢…”
谁知他这句话刚一出口,古家的小少爷居然朝他投去一个十分不屑的藐视眼神,然后用婴儿那小声音冷哼一声,将头转向了一边,继续吮手指…
“喂!这小子刚才干了什么!我被他鄙视了吗!你儿子才几个月大就能做这么让人讨厌的举动啊!”
猫爷用厌恶的眼神看着段飞:“哈?你哪位啊?我有邀请你吗?混到婚礼现场来是想跟着车子一起去酒店蹭饭吗?”
“想坐着婚车进殡仪馆是吧!人渣!”段飞回道。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新任的千风兼楚江王…宁枫大人…的二货弟弟啊!”猫爷这一句话里就停顿了两次,还掐准了能把人活活气死的槽点:“不好意思,总共只出现过十章不到的酱油角色,名字一时想不起来了呢。”
“你还真敢提啊!我的出场明明早就超过十章了吧!你在第九卷里不也处于半酱油状态吗!”段飞一边叫着,一边被身后的韦迟钳住拉走了。
韦迟还是那副老实人的呆样,边拖还边对段飞道:“小飞,听姐夫一句,不要和新郎吵架,再说你也吵不过他的。”
王诩望着他们渐行渐远,嘴角抽动着道:“话说这个超级酱油才是真正的人生淫家吧…”
“哟,王诩,好久不见了啊。”贺氏兄弟和孙小筝也来了,贺文成第一个上前打招呼,并且在第二句话时就让整次对话变了味儿:“怎么,婚礼还特地设立了‘处男区’吗?”
这句讽刺本来是针对王诩穿着牧师服装并且背上有个男婴才诞生的,没想到,在这一瞬间,王诩和古凊的眼神居然都同化了,两人同时朝贺文成投去一个不屑的藐视眼神,然后冷哼一声,把头歪向了另一边。
“喂!你儿子才几个月就能做出这么惹人厌的举动啊!还有这种协调感是怎么回事?!和疯子待在一起的时间太长被同化了吗?!”
猫爷耸肩,好像对儿子目前的品行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试验过很多次了,除了爸妈以外,只有王诩背着他,他才显得比较平静,而其他人抱他就会哭闹,所以王诩当义务保姆的时间比较多。”
“哇!姜大仙!你真的来了!”王诩这时正巧望见姜儒走进了教堂,立马直扑而去:“大仙近来可好啊?有没有什么时事新闻啊?花边八卦啊?独家预言啊?”
姜儒讪讪笑着,单手摸着后脑勺:“呵呵…王诩你还是老样子呢。”然后,他笑脸相迎地说了一句话:“嗯…我真的不能告诉你下一期彩票的中奖号码。”
“哎…废物。”王诩扭头就走。
“呵呵…这个…这敢爱敢恨的态度还真是让人有点生气啊。”姜儒的笑容都变得尴尬了。
“好了,各位,请听我说一下。”威廉举起一个扩音喇叭,走到教堂中间道:“由于新郎一个家属都没有,新娘也只有一位家属,而且他要担任伴郎。所以座位这样安排,男士们都坐在新郎这边,女士们请坐到新娘那一侧。”
王诩打着哈欠,威廉的话根本没听进去半句,反正和他也无关。他是牧师,基本上都得站着。
他干脆从兜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稿子,试着最后再温习一下。
猫爷曾经说过,如果你想杀了王诩,准备一摞纸,钉在一起,在上面写满字,不需要多久他就完了。
不过这次的稿子,却是王诩自己写的,内容方面除了传统西式婚礼该有的宣誓问话,还有王诩花了一宿写出来两段话。首先是介绍新娘:天姿国色,秀丽端庄;她是优雅的、高贵的、秀外慧中的,简直就是上帝背着自己的老婆暗中制造的。她可以嫁给医生、律师、艺术巨匠、英雄豪杰、任何已知或未知空间的帝王,没有人配得上她。
再看新郎,一个十足的混账玩意儿,卑鄙阴险,玩世不恭;他是颓废的、无耻的、毫无下限的,简直就是从撒旦的监狱底层成功越狱出来的。任何女人嫁给他都如同跳入了无底的火坑…
王诩望着手上这张稿子,深深叹了口气,最终将其揉成一团,用黑火燃掉了。
他转过脸,对着自己背上的古凊道:“衰仔,你我共勉,一起努力成为那样一个可靠的混账吧。”
终章 笑着道别
“糟了糟了糟了…”水云孤没头苍蝇似地跑到猫爷身边:“姐夫,我好像把你们的戒指给忘家里了。”
“哈!我就知道,连单身派对都没搞成的伴郎也就这样儿了…”刘航幸灾乐祸般冒出来吐了个槽。
猫爷还是挺淡定的样子:“你还在纠结没看成脱衣舞这件事吗,你应该明白的,举行那种传统的单身派对可能会给我们带来灭顶之灾。”
王诩站在一旁虚着眼道:“现在还有不到二十分钟婚礼就要开始了,找不到戒指你们一样是灭顶之灾…”
“好了好了,冷静一点小孤,别让女生们看出来了,对,就像这样,把汗擦掉。记住你是伴郎,要镇静。”猫爷绝对是影帝级别,表情毫无变化,假装没事儿一样低声说着话:“王诩,悄悄地快步走出教堂,然后赶去我家里找戒指,以最快速度再赶回来,反正你背着小凊,出门时就算引起注意,别人也会以为你只是带他去换尿布什么的。”
“果然是高速量产奸计的达人啊,儿子的生理现象就这样被利用作为掩护了吗…”王诩虽然这么说着,但行动上还是服从了指示。
他背着孩子,穿着神职人员的长袍,走出了教堂,那形象其实直冒傻气,走在街上肯定遭围观。
不过刚出教堂门口,王诩就呆住了,外面的院落和车道都变了,成了一片空旷地带,刚才还明明只是下午两三点的样子,此刻天空却是一片夕阳的霞红。
无垠的大地与远方的天际相连,仿佛这是一个空无一物的世界。
但就在王诩眼前不到十米处,有一张公园的长椅孤零零地横在那里,显得十分扎眼。他鬼使神差般走向前去,取下背上的古凊,将其放在了长椅上,这孩子此时竟是含着大拇指睡着了。
王诩自己也坐在了那里,静静等待着,他也不知道在等什么。
但是却等到了。
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个男人,身着T恤和中裤,蹬着辆儿童用三轮脚踏车,缓缓行来,他的脸在夕阳的映衬下一片模糊,纵然王诩很努力地去看,也难以看清其容貌。
神先生也坐到了那张长椅上,他和王诩分别坐在两头,中间是正躺着酣睡的古凊小少爷。
“你来问我答案的是吗?”王诩道。
“不必说了,我都知道,你已经做出了选择。”神回道。
“喂!这种故弄玄虚的语气是在模仿《matrix》吗?你下一句该不会是,重点是为什么要这样选吧?”
神冷笑一声:“你这样选的理由当然就是…”他抬头望天,义正言辞地道:“3P,是每个男人的梦想。”然后低头对着王诩:“是吧?”
王诩惊了:“突然就话锋一转完全刷新了自己的下限啊!你到底算哪门子神啊!”
神道:“你只要记住,本神待你不薄,且不求回报,这就行了。”他一甩手,把两枚戒指抛给了王诩,然后起身,回到了自己的座驾上。
王诩接住戒指,说道:“你要走了?”
“是啊,我想至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不会再来管你了,你可以‘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王诩笑了,他问道:“那我是该说再见,还是永别呢?”
神回过头道:“哼…这问题可不是你该问的。我可以放任你脚踩两条船,但不能透露任何未来。
两年以前,你谁都不是,一无所有。但现在,就在你身后的教堂里,有你的同窗、同袍、基友、女友、还有无魂那帮家伙也算是你的朋友了不是吗?
这些并不是我赋予你的,虽然我曾经以为是,但现在我得说,你不再是‘无’了,你自己争取到了这一切,你有了属于你的世界,你的人生。
正如你曾说过的,我可以左右你是生是死,却不再能决定你是哭是笑。”
王诩长吁一口气,站起身来,重新背上了古凊:“那么,我就笑着跟你说声再见吧,神先生。”
神蹬着那小三轮,渐渐远去,到最后还是忍不住大喊了一声:“别得意忘形了!我早晚会回来的!”
“喂!结果还是透露啊了!”
——全书完——
【·作品相关·】
·写在80万字以后·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80多万字,到现在作品相关还是空的。考虑到再过几天本书就开写一周年了(这事儿也就我会留意),所以写下这篇文字,对目前为止本书中所出现过的恶搞进行一下总结。让宅度不是那么深厚的读者可以对一些吐槽点有进一步的了解,当然,如果你是资深宅,也可以随便看看…
那么…先来说说恶搞的定义,至少我个人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恶搞是一种致敬,而不是讽刺。比如我们这代人,上小学的时候,同学间打架用得都是天马流星拳,有时还会使使北斗神拳和龙珠里的招式,当然我们放不出光波来,也不能捶别人几下就让其爆体而亡,不过打斗姿势那都是相当到位的…这也是种恶搞。我们小时候很喜欢看这些动漫,因此就以自己的方式去改编和模仿。
我的方针也大致如此,只是为了表示我对某些东西的喜爱,不含任何不合法、不道德、不健康的目的,更不是不动脑筋地制造盗版,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从中牟利,所以请有关部门不要跨省通缉我,谢谢。
嗯…好吧,先来说说第一卷。
第五章中,王诩用的冲锋、断筋、血性狂暴、致死打击,均出自WOW中战士的技能(正在我打这段文字时,巫妖王之怒的审查再次被版署延后80个工作日的消息公布了,我凭良心说话,给我80个工作日,我一个人都能审完整个游戏了…)。
第六章,王诩吼的咒语:“天地无极,乾坤借法”,是电影《倩女幽魂》系列中,燕赤霞的名句,这位大神可不是电影的原创,在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卷二里,确实有这个名字。
十三章中王诩吐槽的斩魄刀,出自《BLEACH》中死神们武器和能力的设定,猫爷和我对此都表示否定…
第二十一章,齐冰那句:“你连死在我手上的资格都没有”。出自《龙虎门》中火云邪神最初对王小虎的话。
第三十一章,王诩想在那个心脏骤停的家伙背后再打一拳,出自《圣斗士星矢》中,星矢用同样的攻击救了紫龙。
第三十二章,齐冰说的:“我只是想让你们玩一个游戏”,《电锯惊魂》经典台词,竖锯每次都会先说这句“Hello,Iwannaplayagame”。
第二卷。
这里有个非常隐晦的,就是鬼将众的四相鬼将,他们的名字其实是出自四大名著和其作者的姓氏。
第四章,所谓“人类补完计划”,出自《EVA》,每每提到这部神作,我脑海中都会回想起当年央视配音版那销魂的主题曲…
第九章,“盗墓用的金刚伞”——《鬼吹灯》里的强力道具。
二十二章中的海怪,造型取自《极度深寒》中的海魔鬼:奥特瓦。
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王诩分别干了以下事情,穿了天秤座圣衣,变身成了超级赛亚人,使出了十倍界王拳和索隆的二刀流·大佛斩。
第三卷。
开始时的故事,关于山路赛车的部分基本是在恶搞《头文字D》,美国那两兄弟的职业——猎人,以及对恶魔的设定,出自《邪恶力量》,不过这两位的原型并不是大名鼎鼎的温家兄弟,只是另外的猎人而已。
第十章,阿拉伯石油大亨沙隆巴斯,出自游戏《大富翁》。好吧,我认识的阿拉伯人不多,知道的阿拉伯名字也不多…
第十一章中的驱魔咒语,我找了很久,与《邪恶力量》中的同一版本,且属拉丁文,反正我是没看懂…
第三十八章,水云孤最后那句出自星爷的《功夫》:“武功我也会啊!难道我学过如来神掌,也要讲给你听吗?”
第四卷。
第一章,“一卡在手,横扫全球”的威廉老弟,这句…算是给某傻信用卡做了回广告。
第三十六章,猫王跳伞队这段,我在文中也提过了,再提一下,《拉斯维加斯蜜月》,尼古拉斯凯奇当年的成名作,很值得一看。
第四十二章,之前也提到过,黄悠卧底的角色叫沈永仁,源自《无间道》中伟仔扮演的陈永仁。
第五卷。
第一章,花展云出场,这个角色其实有原型的,《喧嚣学院》中的花井同学是也。
第二章,王诩在最后认为燕璃的笔记就是那本DNote…
第三章,“地球是圆的,人的脑袋也是圆的,所以做人也要圆滑一点。”这句话不是我说的,而是《太极张三丰》当中的那位猥琐道长。
接下来又是一段恶搞《头文字D》的,第七章中的加油站店长,设定基本就是拓海他们那位店长石原佑一。
第十二章,猫爷的车子平地跃起,恶搞当年《霹雳游侠》的经典场面。遥想当年,在荧屏上看到一辆车飞来飞去,觉得特别酷,如今打开电视…日漫、美剧,基本消失,我觉得我自己特别酷。
三十四至三十五章,恶搞不多,但我还是要提一下,那两首诗不诗文不文的东西,我写了很久很久,请注意,前后两段是对应的,还要注意押韵,真的很佩服当年莎士比亚先生这种写剧本的家伙,通篇都按这个套路来,太可怕了…人家到底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人物,膜拜之…
第三十七章,“教练,我想打篮球”肯定是动漫史上最感人画面之一,三井跪下对安西教练边哭边讲,当年,我也看得泪流满面。
还有贯穿本章末尾的线索物品豪龙胆,名字是《三国无双》中赵云的四级武器。
第六卷。
开头三章是在恶搞《全金属狂潮》中温泉偷窥那集,所以疯癫的王诩管猫爷叫“宗介”。温泉老板娘沙雪和她女儿美纪,原型是《银魂》温泉篇那对母女。
第二章中,有个不太明显的,就是王诩他们五人的军衔,分别是曹长、军曹、伍长、兵长、二等兵,看着眼熟?对,没错,就是KERORO小队的军衔…
第三章,刘航先是使用了《夏亚的逆袭》中的经典台词,而在“阵亡”之前,说的是海贼王临死时那句。
第四章,王诩那句:“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人意料”。出自《阿甘正传》。
第八章,猫爷成为了“以妇科大夫隐藏身份的大内密探”,向周星驰先生的《大内密探零零发》致敬!
第二十章,百花会写在皇帝书房里面的诗,不好意思,不是我写的,而是出自《银魂》中,御庭番众杀人前的念叨,类似当年《宠物小精灵》里火箭队出场必说的台词。
接下来几章关于死神名单的故事,整体上的规则类似于《死神来了》系列。
第二十四章,在青年的描述中,猫爷和王诩冒充警察使用的名字是古畑和今泉,这是个人最喜欢的侦探剧《古畑任三郎》中的两位主角。
第三十章,“九科”这个称呼的灵感,来自《攻壳机动队》。
第三十六章,“晓霜含白刃,落影驻雕鋋”出自唐代诗人李峤所写《戈》中两句。
特别篇。
关于多玛的形象,我自己脑海里出现的…确实是弗利萨…
第十三章,多玛在一千三百多年前安分守己的原因,提到的猴子自然是咱们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第七卷。
王诩和猫爷在伦敦的住处,虽然我没写具体地址,但大家想得确实没错,他们的房东“郝德森太太”与福尔摩斯和华生的房东同名。
第三章,王诩用的名字,罗文·艾金森,我知道许多人不认识他,但你们一定认识他塑造的角色——“憨豆先生”。猫爷则是继续沿用金刚狼之名,洛根(我查了很久,找不到金刚狼全名叫什么,洛根也不知是名还是姓)。
第五章,王诩模仿的是绿灯侠,原版的完整动作应该是,用右手上的绿色戒指去触碰左手上的绿色灯笼,然后义正言辞:“无论光明的白昼,还是漆黑的夜晚,一切罪恶都将无所遁形。”
第九章,艾琳·琼斯女士,原型是《福尔摩斯》中的艾琳·艾德琳,她们宅邸的地址都是相同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读一下那个故事,在书中,这位女士和最近的电影《大侦探福尔摩斯》中的艾琳绝对大相径庭,她和福尔摩斯也并没有什么过多的纠葛。
关于开膛手杰克的案件,我查了很多资料,并将《血字的研究》与其结合,擅自结了案,当然,我这是小说,只是胡扯,如果有资深侦探迷看了觉得不喜欢,大可以做一个写着我名字的布娃娃,每天用针戳两下,用拖鞋抽一抽,我罪有应得。
第三十一章开始,王诩说了许多《教父》系列的经典台词,我对原句多少都做了些改编,使其出现不会太突兀。
第八卷尚未完成,我在此就不进行列举了。
现阶段来讲,比较明显的,还有不那么明显的恶搞我差不多都指出了,喜欢本书的朋友,希望你看了以后能够有所收获。
最后,请那些看完以后认为我这篇文字是在凑字数的朋友注意了,有时你看穿了某件事的本质,未必要讲出来的,那样,你就是一个厚道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