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喊捉鬼 作者:三天两觉
内容简介:
狩魂者,一部氛围轻松的都市传奇,嗯…这简介不错,写了等于没写。
某渣从一个宅男变成职业抓鬼人士的悲惨经过。
个人对本书的印象:埋没的精彩,吐槽有爱。一本好书,是不会看他的每天更新量的,而是看质量。
作品相关 主要出场人物
王诩:狩鬼者称号鬼谷子,二十岁,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在校大学生,上课在睡觉,考试靠作弊,银行无存款,理想是宅男。住酒吧地下室,骑自行小坦丄克,女友神秘失踪,并且由于各种原因而受到全校大多数男生的仇视…(作者设定,猫爷总结)
古尘:即猫爷,狩鬼者称号开膛手,三十岁,帅哥一位,工作轻松惬意,年薪六位数,老婆漂亮,夫妻感情美满,家庭和睦,有房有车,无贷款无负债。简直是广大青年们奋斗的目标,他们应该把我的脸印到钱上。(作者设定,猫爷自述)
【·第一卷 惊魂校园·】
人比动物高明的地方,他们会以冠冕堂皇的名义洗掉手上无辜生命的鲜血
序章 雨夜
这场暴雨已经下了数小时,凌晨三点的天空乌云滚滚电闪雷鸣。王诩披着雨衣拿着铁铲出了门,朝着公寓旁的那片坟地走去。
挖掘工作就此开始…一般郊区的路上在这个时段连车都不会有,自然更不会有什么行人经过。当然了,在这样的暴雨中,即使王诩的身边十米内聚集了一圈围观群众也看不清他到底在干什么,甚至看不清他是人是鬼。
王诩此刻的心情郁闷无比,他当然不是因为读了几本鬼吹灯以后心血来潮想靠盗墓发财,而是被逼无奈。其实他搬到这坟地旁的公寓才三天时间,本来他的想法是…坟地旁边的房子租金便宜是理所当然,反正我是个唯物主义者,做宅男只要盯着电脑屏幕看就行,难道我还没事站在窗前眺望远方吼出自己的人生理想啥的?坟地就坟地呗。
结果他入住的当晚诡异的事情就发生了,上网到十二点的时候,窗外不断的有心跳声传来,扑通,扑通…不紧不慢地回响着。起初王诩还以为是自己上网太久出现幻听了,于是关了电脑想睡觉,结果闷头倒下后那声音却越发清晰起来,绝对是心跳声!
王诩只觉得喉咙发干,冷汗浸透全身,要知道窗外就是那片坟地,别无他物,心跳声这东西如果不是贴着别人胸口听根本就听不到,那么现在是怎么回事?于是唯物主义者的他想到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就是什么都不去想,吃安眠药…
第二天头疼欲裂的王诩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他又开始了一个宅男该干的工作,上网,吃饭,再上网,然后吃晚饭…不知不觉又到了午夜。随着那声音的再次响起,王诩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于是当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睁着眼睛,分别用手机,随身听,老式收音机进行了长时间的录音,如果能证明这声音确实存在那说明一定有办法解释,这是他唯物理论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
第三天早上,王诩的双眼布满血丝,声音是什么时候停止的他不知道,甚至自己是否一夜没睡他也记不清了,他目前知道的就是所有录音设备里只有他自己的呼吸声。于是他打开手机,重新按下录音键。
“如果我听到这段录音并且记得是自己录了此录音,那证明我并没有幻听或者精神分裂,而且录音设备也在正常运转。”
接着他又把这段录音放了两次,长长叹了一口气,出门去买了一把铁铲…
这片坟地解放前就存在,根本没人管理,甚至有些连墓碑都没有的土堆。王诩买完了铁铲回来就走到坟地中间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们这帮老不死的,居然敢骚扰宅男,都做好魂飞魄散的觉悟了吧!老子告诉你们,宅男这种生物,只要关上门,就和这个宇宙处于不同的位面了!不同位面懂不懂!今天晚上谁要是再敢扑通扑通个没完,老子就过来鞭尸!”
他气势汹汹,面露狰狞,说了一套自以为很有威慑力的歪理,心里觉得很解气,结果话音未落天上一个响雷,差点没把他吓趴下。但毕竟他没有趴下,于是又整了整衣衫,背着手大摇大摆地回屋了,也不知道他这样子是做给谁看的。反正街对面的西瓜铺老板被他吓得够呛,看这个新邻居拿着铁铲在坟地当中张牙舞爪的样子差点就直接打110了。
其实像王诩这样社会经验较少的年轻人往往会这样,什么事都觉得自己能独立解决,他就根本没想过要向周围的邻居打听下,他只要问问对面这个西瓜铺的张老板就能知道很多事,比如这片占地不大的坟地以前其实是清末一个大户人家的宅邸,后来一场无名的大火使其成了一片废墟,三十年代又有人在这里造了幢欧式的小别墅,就是王诩现在所住公寓的前身。到了抗战时期,这幢楼曾经被日军当做临时的作战指挥部使用了几年,而旁边的坟地也就是那几年里渐渐形成的。
如果换做一个天生奇才,具有王霸之气的帅哥猪脚之类的人搬到这里,说不定能从这些信息里分析出许多有用的东西,可惜王诩只是个平凡的宅男,要说特别之处也就是吐槽比一般人强些…
于是在这样一个雨夜,王诩歇斯底里地铲着土,这场暴雨仿佛是想帮助他一样,土地已经泥泞得一触即烂,本来挖坟这种体力活对体格纤瘦的王诩来说是很艰巨的工作,但此时他干起来却也不费什么力。
心跳声还在继续,这声音根本就是直接传达到他的脑子里面,捂着耳朵也无济于事,在滂沱的大雨中依然听得非常清晰。就是这个土堆下面!这个连墓碑的没有的土堆下肯定有着什么!王诩疯狂地挖着,他已经忘记了害怕,有的只是愤怒,不停地低骂着“要死不死的东西,埋土里了还一直扑通扑通,完全不理别人感受是吧,看老子把你给整死透了。”
正这样说着,声音突然停止了,接着铁铲明显碰到了什么硬的东西,王诩的第一反应是骨头,但是当他看清挖出来的东西时,嘴里叼着的手电差点掉了下来。
“嘿…嘿嘿嘿…”叼着手电傻笑了足足半分钟,王诩的心情还是无法平复,“这个怎么看都是个宝物吧,发财了发财了…”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把那东西完全挖了出来,此时他已经挖了一个深达两米多的坑,按说应该是精疲力竭,但是一看到这个木盒,突然又来了精神,动作居然又快了几分。这个盒子不大,只有鞋盒大小,却出奇的沉重,王诩费劲全身力气才勉强把盒子带出了坑。挖的时候自己也没注意,不知不觉这个坑已经超过了他的身高。他攀爬得全身是泥,却丝毫不在意,飞快地开始填土,等他走进家门的时候也不知究竟过了多久,总之他已经累得快要脱力了。
王诩又看了一眼窗外,确信自己没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这时他也顾不得汗流浃背且一身泥污,坐在沙发上随手抄了块布把那木盒外部仔细擦干净就端详了起来,他确信此物值钱的依据并不是因为这是坟里挖上来的,而是他发现这个木盒在土里埋着居然丝毫没有腐烂,而且被铁铲凿过以后也毫无伤痕,于是宅男丰富的想象力此时发挥了作用。这种现代高科技都没办法制造的木头盒子里究竟是什么呢?估计就是什么玛瑙玉石啊,金银珠宝啊,月光宝盒啊之类的吧…
“你好像挖出了不得了的东西呢。”
“是啊,这下真是时来运…啊!你是什么人!?你怎么在我家里!?”王诩惊得跳了起来,他背后居然站着个人,而且在他正要打开木盒时突然和他说话了。
“这东西既然选中了你,那说明你必有过人之处,这是我的名片,今天来我的事务所找我吧。”那人说着就走到了王诩的前面,然后欠身将名片放到了茶几上,王诩此时才看清这人大约三十来岁,有着邋遢的发型,胡子也没完全刮干净,脸色却苍白如纸,有一刻王诩心中甚至想到:也许我继续做宅男,十年后也会变成这个样子。
把奇怪的念头赶出脑子,王诩愤怒地大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究竟是谁,我可要报警了!”而那人却好似根本没有听到他说话一般,也不动怒,还是沉静如水,有气无力的说道:“如果今天下午四点以前,你还没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呵呵,还是不说了,你自己万事小心。”
神秘人边说边走,说完以后就自顾自地推门出去,他的背影很快融进了暴雨中,王诩被他说得愣了几秒,等他追出去的时候却已经是徒劳了,外面能见度极低,不可能追得到那人了。
王诩回到屋里的时候又开始了自我说服,可以说从小到大他就是靠这个才没有发疯,他说服自己那人只是个小偷而已,只不过是看见了自己拿着铲子回来,又拿着个盒子,所以借机故弄玄虚一下好脱身逃跑。王诩这样“想通”了以后,拿起茶几上的名片想扔进垃圾桶,接下来他看到的景象却又让他如坠冰窟。
名片上写着:灵异侦探事务所,猫爷。而地址那一栏居然是空白的!
王诩两眼直直地盯着“灵异”二字,嘴角抽搐着:“开玩笑的吧,一定是开玩笑,呵,呵呵…居然还跟我说什么万事小心,小心什么,哪种程度上的小心,小心自己送命吗!喂!大叔!你倒是回答我呀混蛋!”
一杯热咖啡终于让王诩冷静了下来,倒不是因为他喝了,而是因为手抖洒了自己一裤裆。反正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干脆就走一步算一步吧,于是他把门窗都锁好,把木盒带到卧室,凝重地深呼吸以后,他打开了木盒…
第一章 下午四点
这木盒并没有锁,而是由一个巧妙的木制机鞘关紧,现代的木工几乎已经没人会做这样的东西了,因为有各种现代工具和粘合剂,所以这种技术也渐渐失传了,要知道过去手艺好的木工师傅,做一个家具甚至可以不用一根钉子。
王诩打开盒子,顿时傻了眼,里面还是个盒子,不过这个外表看上去似乎要贵重的多,是由一种如琥珀般的材料制成的,盒身在灯光下显得流光溢彩,仿佛有许多云彩在透明的湖水中流动。王诩不禁看得失了神,等他回过神来发现盒子表面居然渐渐浮现出了字迹,就如从水面上突然印出墨迹一样。
但这字他却不认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肯定是中文,这方块字书写如流水一般,明显是某种古代书法体系,王诩虽不能说是草包一个,但也只能知道这么多了,毕竟他还没有神奇到年纪轻轻就博古通今包罗万象的地步。
“哎,要是能看懂就好了…”他自言自语地嘀咕着,此时琥珀盒上的字突然变得模糊不清,好像水波荡漾一般散去,接着那墨迹再次渐渐聚拢,竟然变成了简体字!
王诩看得眼珠子都快掉了出来,基本上他心里已经认定这是某种中国古代超级文明的高科技产物了。
“此物天下共七,赠有缘之人,习之,若可得吾一技之能,吾岂不乐乎。”
这句话真可谓是莫名其妙,好像这位是说,我一共留了七个盒子分散在各地,谁捡到归谁,学习里面的本领,如果学会了,我会很高兴的。听他这意思,这盒子里的东西只不过是他众多学问中的一门,而且别人只要有幸能学会这一门他就已经很高兴了。王诩看了哭笑不得,这位古人好像除了狂妄还有点疯疯癫癫。
接着他眼角往字的左下角一瞥,想看看这位到底是何方神圣,当他的眼睛移到那古人署名的地方时,看到了两个让他吐血的字:王诩。
“好,很好,有种,相当有种…摄像大哥在哪儿?这是电视台的整人秀对吧!我说导演!那谁谁,随便谁,快出来回答我啊!”
当然没有人会理睬他,于是他放弃了吐槽和自我说服,接着打开了琥珀盒,里面是一卷竹书,用一张破羊皮包着,羊皮上写着“伏魔篇”,当然这三个字王诩没看懂。那琥珀盒在取出竹书以后竟然瞬间化为了尘埃,不过王诩此时已经见怪不怪了,他拿起竹书翻了翻,边看边点头,脸上还渐渐展露出笑意。
“MLGBD,一个字都看不懂呢…搞屁啊…”
此时他倦意袭来,加上这几天怪事连连,根本没有任何头绪,于是他干脆决定不去想,洗了个澡就倒头睡下了,这时的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半了,这一觉就一直睡到了当天下午。睁开眼时一看手机已经是下午三点了,王诩依照惯例洗漱了下,吃了碗泡面,然后准备继续宅男一天该做的事情。既然已经把发出声音的源头挖了出来,那问题应该都解决了,昨天那个留名片的小偷既然被自己撞见一次,应该就不敢再来了,他这样得过且过地想着,真是标准的宅男想法,往往这样的后果就是情况会越发往坏的方向发展。
下午四点,天空阴霾,北风呼啸,王诩正在网上看鬼谷子的生平资料。一个人即使上网多年也有可能从没搜过自己的名字,其实没准会有意外发现的,就比如王诩发现自己竟然和鬼谷子同名同姓。
鬼谷子,姓王名诩,战国时代卫国人。出生并最后隐世于归谷山,因此世称“鬼谷子”,曾任楚国宰相,此人当真是有经天纬地之才,兵法,武术,奇门八卦,兵器发明,天文地理等,可以说衣食住行医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不知道的,就算有他不知道的,他基本也在“略懂”这个很神奇的级别徘徊着。
鬼谷子既有政治家的六韬三略,又擅长于外交家的纵横之术,更兼有阴阳家的祖宗衣钵,预言家的江湖神算,所以世人称鬼谷子是一位奇才、全才。
而且他招徒弟不挑剔,是人就招,但不是每个都能学会,况且学他术的人都只是学他的一部份,而不是他的全部。弟子中有孙膑、庞涓、苏秦、张仪、毛遂、徐福、甘茂、乐毅、邹忌、李斯等,商鞅在李悝死后也曾师从鬼谷子。这些弟子有些修习兵法,奇门八卦,有些修习武术仙术,还有些学习纵横术,即外交学。当真是只要得其一门便可纵横天下!
王诩看得是热血沸腾,这下他对那卷竹书的兴趣又被提了上来,本来以为是恶作剧的东西,毫无价值,没想到在古代还有个和他同名同姓的王诩居然是这等天才,难怪琥珀盒上会有那样的留言,自己还当真是应了那“有缘之人”,如果学会了这竹卷中的本领,岂不是可以迷倒万千少女,端正社会风气,维护世界和平,最后成为一个有钱有势有名望有作品的…宅男。
正当王诩YY得口水都快流下来的时候,电脑的屏幕突然就黑了,然后从黑屏中渐渐出现了一条血红色的口子,像是一个人的嘴,正在慢慢裂开,然后两个白色的空洞出现在了那“嘴”的上方,一张诡异无比的笑脸正在慢慢浮现。
“哟,新病毒呢,还做得挺吓人,但是要对付大哥我,你还是太天真了。”王诩十分熟练地拉开电脑桌的抽屉,拿出张盗版的系统重装盘,一伸脚就踢重启键。在他踢了三次以后,屏幕上的怪脸依然存在,并且整张苍白的脸渐渐有要冲出屏幕般的立体感。
“呀喝,跟我斗!”王诩顺手就拔了电源,“小样,大不了我把硬盘格式化。”然后他坐到电脑前,发现那脸不再对着他怪笑,而是一脸狰狞,嘴中呻吟着探出了屏幕…
王诩的喉结上下抽搐了一下,那女鬼的尖牙都快要伸到他脖子旁边了,有些人在这种时候会吓得昏倒或者失禁,他却是狗急跳墙顺势暴起发难,一脚踹向了屏幕,电脑显示器被踹了个稀烂。他喘息着把自己的脚拔了出来,因为穿着拖鞋所以脚被玻璃割伤了,留了点儿血,伤口却不是很严重,当然他此时也顾及不到自己的疼痛,而是抄起一折凳就对着那堆废铁猛砸,那张女鬼的怪脸在他暴起时已经消失了,
但此时王诩脑海中只有“斩草除根”这四个字,砸了足足两分钟,等那电脑显示器碎的不能再碎了他才停下。
“这房子住不了了…明天,不,现在就得搬!”王诩的人生观基本在这时已经彻底崩溃了,事到如今他只能承认这世上有超自然的东西存在,他把竹卷揣在了怀里,往一个运动包里塞了一大堆生活必需品和几件衣服然后跑下了楼,在沙发旁看到了昨天被他随手扔在地上的那张名片,他犹豫了下,捡起来就冲出了门。
他一踏出门就看到了毛骨悚然的场面,公寓旁的坟地上聚集了一大群“人”,其实他心里也明白那些根本不是人…他们穿着各种年代的衣服,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表情麻木地站在一个个土堆前。就在王诩看到他们的同时所有的鬼魂也都回过头来看向了他,然后朝着这边聚集了过来,他们看似走的很缓慢,但其实速度奇快,眨眼间就能前进十几米,眼看就已经冲到了屋前。
王诩呆滞了两秒,“啪”的一声把门又给关上了,冷汗贴着他的脸颊流了下来,“不妙啊…这就是传说中的生化危机吧,这样搞法我肯定被玩死…”
还没等他感叹完,一双手就掐上了他的脖子,那个怪脸女鬼不知何时又出现了,满身血污地站在他的面前突下杀手!
王诩脑子此时回忆起了那个神秘人猫爷的话“如果今天下午四点以前,你还没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呵呵,还是不说了,你自己万事小心。”
第二章 逃离,考验…
呼吸越来越困难,整个脸因充血越憋越红,脖子上传来的巨力让王诩慢慢步入死亡。
他想掰开女鬼那双惨白的手,但是却什么都抓不到,他的手仿佛是穿过了空气一样。眼看着就要失去意识了,王诩突然觉得胸口一热,那竹卷突然爆发出刺眼的光芒,女鬼凄呼一声便松开双手往后退去,王诩摔倒在地后拼命地呼吸着,刚刚一口气喘上来随即就冲上前去追那怪脸女鬼,他此时心中暴怒,大脑唯一反馈给他的两个信息是:一,女鬼怕这竹卷,二,要死我也要拖你垫背。
不得不说王诩这人报复心理极强,管你是牛鬼蛇神还是神仙皇帝,反正我烂命一条大不了和你拼个同归于尽。他伸手就去抓女鬼的头发,但发现依然像抓空气一般抓不着东西,突然他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随即抽出怀中的竹卷就抡了上去,这竹卷拿在手中和手电筒差不多,抡人的话可能比板砖儿还合手些。
随着手上传来的打击感,王诩知道这东西起作用了,居然可以敲打到非人间之物,看来不是什么山寨货,他心里对这竹卷是鬼谷子的真传更加确信了,不过手中一点都没有放松,一套街头斗殴的流氓招数打的是行云流水、虎虎生风,嘴里还骂骂咧咧的:“长成这样还跑出来吓人!居然还想掐死本大爷!你丫还是一自然系是咋的!老子物理攻击无效就怕了你不成!”
于是屋里出现了诡异无比的场景,一个人拿着一竹制物品就把一鬼打得满地找牙,正当王诩打得过瘾的时候,眼角瞥见了他非常不想看到的东西,有位老伯的上半身从门上“穿”进来了,接着墙上,窗户上进来了几十位“乡亲父老”,开始向他逼近。王诩不知不觉已被逼到了墙角,手中举着“伏魔篇”作格挡之势,就像是一个人被一群狼围在了中间,举着火把徒劳地挣扎,不过那些鬼魂似乎非常忌惮这竹卷,没有一个敢靠近,只是静静地站着,让王诩深切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强势围观”。
“喂,小子,你好像还活着啊,有没有遇到什么奇怪的事啊?”一个懒散的声音突兀地出现在了王诩的脑子里。
“你…你在哪里?这是怎么回事?快帮忙啊!”王诩几乎是吼着回答,并且慌忙地寻找着声音的出处,他知道这声音就是昨天的那个“猫爷”,这个人的声音让他很难忘,让人一听就会想象到一张没睡醒的颓废面孔,若是说遇到这种事还能指望谁来救自己,那也只有这个所谓“灵异侦探”了。
“哦,我啊,我在事务所里呢,我这招呢就叫做千里传音,可以直接让声音出现在你的脑海里,是不是挺厉害的呢,呵呵呵…”
“厉害个屁!老子现在快玩儿完了!你是不是昨天就知道会出这种事情?还故意不告诉我,却跟我说什么下午四点?忽悠谁呢?”
“哎,少年啊,我虽然也挺年轻的,但比你还是要大上几岁的,你要称老子还早了点儿,我现在告诉你一些事情你仔细听好,我只说一次。”说道这里的时候猫爷顿了顿,王诩居然还听到了这家伙抽了一口烟的声音,他这里已经火烧眉毛了,那个猫爷却还是老神在在,虽然很想发作,但关系到自己能否活命,他还是强忍着怒气不说话。
猫爷的这口烟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他接着说道:“今天凌晨三点多我感觉到了你这个地方有一件强大的灵物苏醒了,这种灵物出世会有一种奇妙的波动,灵物的灵性越强这种波动越是明显,影响越是广泛,不过这座城市里有灵识的人已经不多,所以我想还是由我亲自过来看看。”
“结果就看到你在那儿刨土,我想你就是灵物选择的主人,但是你本身却好像是个普通人,肯定应付不了十二个小时以后发生的鬼魂追杀。因此我决定帮你一把,留下了我的名片,如果你找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就安全了。可惜你好像不领情呢…”
“放屁!你那破名片上地址都没有,叫我怎么找?找你个球啊?”
“呵呵,原来如此,我知道了,你现在到窗户旁边,把那个竹卷用力扔出去。”
“什么?你要我死是吧!你放心,我拿在手里也很快死了,做鬼我也不会放过你!”
“这种宝物一般现世以后,会惊天地,泣鬼神,所以那些鬼其实是不想让人得到这东西而已,你只要把东西扔了,他们也没理由害你了。”
“好,我再信你一次!”王诩贴着墙壁,挥舞着竹卷到了几米外的窗边,刚把窗户打开,一只手就伸了进来把他整个人从屋里拽了出去。
“我靠!你不是在什么狗屁事务所嘛!”
猫爷不顾王诩的牢骚,扔掉手上的烟头,不紧不慢道:“千里传音?你七侠五义看多了吧?”
两人脚下不停,冲到了马路边,猫爷跳上一辆破烂的本田车,王诩刚上副驾驶,门还没关紧,他就一脚油门冲了出去。
暂时的安全让王诩一下子垮了下来,躺在座椅上不停喘息着:“你到底哪句才是实话?”
“除了耍你那几句以外,基本都是实话。我看四点到了你还没来,所以不放心过来看看,另外,刚才说把东西扔掉其实是想引你过来,你可千万别真的扔了。哦,我的名片你还有吗?”
“这破名片,地址电话都没有,有什么用…诶?怎么会这样?”王诩惊讶的发现那张名片上的地址居然出现了。他捡起来的时候明明还看过是空白的。
“哦,你现在应该看到了吧,我想应该是和鬼魂的接触让你的灵识渐渐苏醒,所以有了初步的‘灵视’能力,所以…嘿嘿…”说到这里猫爷突然俯身把副驾驶的门打开,一脚把王诩踹了下去,王诩根本来不及反应,车已经开出了十米远。好在郊区的这条公路旁多半都是一些杂草,要是王诩在这种高速下摔到水泥路上,估计骨头都摔散了。
那辆破本田在不远处停了下来,猫爷从车里伸出头朝着王诩喊道:“既然你已经能够做到这种程度的灵视了,我决定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今天你可以活着到我的事务所,那么就算是通过了我的考验,我会带你进入狩鬼这个行业。毕竟这个行业现在的人越来越少了呢…”他说最后一句的时候已经坐回了车里,点上了一支烟,踩下油门准备离开,谁知却在后视镜里看到了这一个满脸是血的人趴在了车后的行李箱上。
原来王诩被踹下车以后,本来伤的并不重,只是额头被划破流了些血,但猫爷的话却又把他那股拼死的报复欲望点燃,居然不顾身上的疼痛再次冲起,几秒内就趴上了车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