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爷爷一家商量后,还是拒绝了,毕竟谁也不肯轻易背井离乡。
东家走后,时局更乱。很快曾爷爷、爷爷和叔爷爷相继失业,一家人的生活顿时变得更加困苦。眼看着就要饿死,叔爷爷收到了东家从海外邮寄过来的一封信,信上是一些劝他的话,还有一些钱。就是这封信,终于让曾爷爷一家下定了迁居的决心。但一下子全部都走是不可能的——没钱,也找不到人借钱。
一家人东拼西凑之下,最终买到了一张船票。
叔爷爷很快就拿着这全家人的希望随船离开了,按照预定,他到了地方后就会去找东家求助,然后将一家人一起接过去。
奈何,人算终究不如天算——战争的爆发,让一切关于未来的预设最终都成为了幻影。
此后又是若干年乱局,待到华夏国内海晏河清之时,他已不再年轻,当年的亲人也已不在原地。这些年里,他亲自回来找过,也请人找过,得到的却只有失望。因为在他走后不久,曾爷爷和爷爷就相继去世了,当时还年轻的奶奶将他们葬了后,因为种种原因带着爸爸搬到了本省的县里,十分低调地活了下来。
而这位身在海外的叔爷爷,想在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找出几个人,也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我运气好,也不好。”叔爷爷说道,说这些话时,他的脸上一直带着笑容,这是一种经历岁月流逝时光洗礼并最终获得平静的笑容,“从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一路走到了今天,年轻时什么大风大浪都经过了,现在人老了,一想落叶归根,二想找到亲人。好在苍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还是被我找到了!”
阮婉听着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叔爷爷的话,心情有些矛盾。
一方面,她觉得他没有撒谎,这副渴求亲人相会的模样也不是作假;但另一方面,有点不合情理——如若他真的这么渴盼见到亲人,上辈子怎么会因为妈妈和外婆的反对就放弃呢?就算拿不到抚养权,至少也该想方设法将她这个“哥哥的后代”一面吧?
就在此时,叔爷爷接着说道:“大妹子,明人面前不说暗话,我们阮家,现在就只剩下小婉这根独苗苗。所以,我就想亲口问一问——小婉,你愿不愿意跟我走?只要你愿意,我保证——只要还有我一口吃的,会竭尽全力地让你接受最好的教育,过上最好的生活。”
外婆不说话,也没看阮婉,只是仰头看了看院中的桂花树,神色很是淡定,好像完全不为所动。
阮婉听了这话,不得不承认自己心动了几秒,倒不是为叔爷爷描述的生活,而是…很巧合的,他和叔爷爷如今在一个国家。但是,也只是心动而已,结果是不会有任何改变的。她的确想见她,却不能也做不到将外婆作为代价。
“抱歉,叔爷爷,我很喜欢这里,没有离开的打算。”
叔爷爷看了眼神色依旧淡定嘴角却微微勾起的外婆,又看了看同样微微笑着的阮婉——不得不承认,比起自己的哥哥,这个小姑娘和她的外婆更像,不仅是外貌,还有这股精气神。他于是也笑了,很是爽快地说:“既然你不愿意,那就算了。当然,你随时都可以反悔。”
阮婉又是一怔,因为这位老人家放弃地未免也太快了,都不挣扎下?
仿若意识到了她的意外般,老人乐呵呵地说道:“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亲人被强行拆散,怎么能亲手这么做呢?更别提,你刚刚才救了我的命啊。”
“救命?”
阮婉再次愣住了,这…
她下意识看向外婆,难道说这位老人家刚刚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已经掏出了菜刀?心想着“如果小婉敢说走就把这个冒出来的老混蛋砍死”?所以这会儿叔爷爷才会感谢她的“救命之恩”?
应、应该不会吧…
阮婉暗自抹了把汗,突然觉得压力有点大呢。
外婆当然没有这么凶残,就算她要砍那也必须趁着夜深人静是吧,所以叔爷爷说的救命一事另有说法。不过阮婉能没想到的是,这个“救命之恩”和她有关于上辈子的迷惑,居然有着最直接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


第31章 城

这个“救命之恩”的真相真心是让阮婉惊讶不已。
据叔爷爷说,如若外婆不答应他的会面请求,他虽说不会放弃,但因为临时有急事,所以肯定会先回去海外一趟,然后再过来。
但是,外婆不是没反对么?
他生怕“夜长梦多”,于是毅然就跑过来了。也就在进门不久前,他得知他本来想要搭乘的那架飞机发生了一点事故。所以,他这个才刚蒙面的侄孙女是真真正正地救了他的命呐!
阮婉隐约记得,上辈子她在这时候好像的确听说过什么“空难”,不过对于她这种住在小镇上、连火车都没搭乘过的孩子来说,飞机什么的真心是太遥远了,所以看过就算,也不会在意什么。自然也就更不知道,当年的那架飞机上的乘客中,居然有一位她未曾蒙面过的亲人。
于是,上辈子她和这位叔爷爷,就这样阴差阳错地错过了。
现在想来,命运这种事,当真是妙不可言。
如果不是重来一次,如果不是知道外婆不会无故发火,如果不是她的信任让外婆欢喜,如果不是外婆答应了叔爷爷的会面请求…如果没有这么多如果,那么此刻这位正对自己慈祥笑着的老人,就会彻彻底底地消失在这世界上。
虽说总听说“蝴蝶效应”这个词,但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还真是第一次。
阮婉一时之间有些感慨莫名,连外婆也是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对这位突然冒出来和自己抢外孙女的老家伙也不再如刚才那样排斥。
总而言之,这件事的结果算是皆大欢喜。
对于外婆来说,外孙女还在!
对于叔爷爷来说,小命保住了,还找到了一直以来想找的亲人!
对于阮婉来说,又多了一位关心自己的亲人,虽说…有些地方让人有点拙计。比如说——
“小婉,听说国内流行这个,我特意托人给你买了点!”
阮婉看着叔爷爷手中的…健、健美裤,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她简直是一脸血,这玩意吧,的确是流行过,但是都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她咽下喉中的血,问:“叔爷爷…”
“嗯?”
“您是什么时候听说这件事的?”
“大概几年前吧。”叔爷爷挠着脑袋瓜子仔细回想,“六年前还是八年前来着,不过我一朋友对我说,流行这玩意几年就一个回转,现在差不多该转回来了吧?”
阮婉:“…”并、没、有!
“这条挺好看的。”叔爷爷拿着一条大红色的健美裤比划了下,又抽出一条紫色的,“这条也不错。”
阮婉看着他手中的“彩虹”款,整个人都是崩溃的。
好在路过的外婆及时将她解救了出来,只见外婆一把接过健美裤,翻看了片刻后,镇定无比地说:“居然这么破费,多不好意思啊。”
“没事!”叔爷爷十分豪爽地一摆手,“没多少钱的东西,就是有点不太好买。”
阮婉又是一口血,可不是不好买么,现在谁还穿这个啊!
“是啊。”外婆赞同地点头,“这东西做拖把墩布可好使了,就是不好买。”
叔爷爷:“…”
阮婉一把捂住脸。
“大受打击”的叔爷爷总算没再给阮婉再买什么“流行衣服”,几天后,他因事回海外,临走前还想再留些钱下来,却被外婆严词拒绝了。她不反对叔爷爷来看阮婉,那是因为后者再怎么说也是阮家的后代,是前者仅剩的亲人。但是,她还没穷到需要别人资助自己养孩子的份上。总之一句话——想来看孩子,欢迎;想拿钱砸我,滚蛋!
嗯,就是这么任性!就是这么潇洒!就是这么帅气!
而整件事中,唯一会因为这件事觉得不开心的人,大概就是素芳华了。
她其实也没有什么坏想法,只是单纯地…想要和过去“划清界限”而已。
按道理来说,她现在的生活很圆满幸福——丈夫乔经纬感情好对她很疼宠爱,继子乔毅虽说与她不是非常亲密却也对她十分尊敬,女儿乔心愿天真活泼又懂事。
公公虽说一直对她不是非常关注,却也从来没为难过她,而过去一直找茬使绊子的婆婆,也在不久前去世了。她虽说对于这件事没有丝毫幸灾乐祸之意——毕竟这是她丈夫的妈妈,不是她的仇人,她死了,最难过的人里就有经纬——但内心深处到底还是松了口气。因为从今以后,不在会有人时不时提起“过去”来刺痛她,她终于可以挺直脊梁做人了。
素芳华承认,阮海是个不错的人,她当年之所以会嫁给他,一方面的确是因为妈妈对他十分满意,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对她的确很好。如若不是他出了意外,他们现在也许也会过得很幸福。只是,凡事没有如果。而且,心是骗不了人的,比起几乎没怎么好好相处过的前夫阮海,她真的更爱现在的丈夫乔经纬,也更感激他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所以自然格外在意自己曾经有过的过去。
可惜,到底事与愿违。
想起不久前和妈妈发生的争吵以及之后得到的消息,素芳华不禁微皱起眉。
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诚如外婆虽说,素芳华比起她更像外公——外公虽说是一名军人,却是典型的白面书生的长相。这样的长相放在男儿身上是俊俏,放在女儿身上就是娇俏了。如果说阮婉像是三月暖阳下绽放在枝头的一朵梨花,那么素芳华就像是三月烟雨中随风舞动的几丝绿柳,她看来有些瘦,却绝不是那种皮包骨头的瘦,而是一种更为惹人怜爱的“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消瘦感。所以当她露出愁容时,浑身上下的美感不仅没有淡去半分,反倒还浓了些许。
“芳华,怎么了?”有男子走到沙发边坐下,伸出手揽住素芳华的肩头。
这男子正是素芳华的丈夫——乔经纬。他为人向来古板方正,面容也总是严肃的,只是面对妻子时,无论眼神还是面容都有着难以言喻的款款柔情。当年他第一次见她时,她哭得狼狈,他却惊为天人,之后相识更是觉得她是个难得的好女人。也正因此,他在挣扎许久后最终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虽说路途上波折重重,但到底是达成所愿。如今他们的生活极为幸福美满,未来无疑会更好。
他虽一直觉得她哭起来的样子是最漂亮的,却也总希望她是永远笑着的。
“没怎么。”素芳华收敛起忧愁之色,露出个笑容。
“真的?我看你刚才怎么像是在发愁。”
“真的。”素芳华笑着说道,“我就是在想,心愿最近个头窜得好快,才刚买的衣服没多久就不能穿了。”她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再这样下去,家里不能用的衣服都要堆成山了,我在考虑该怎么处理它们才好。”她是个典型的传统女人,把丈夫、孩子和家庭看得很重。在她看来,经纬每天已经很辛苦了,实在不必为一点小事让他一起头疼。
听到这话,乔经纬不经也笑了,他们的女儿,自然是他的掌中宝。
“不能穿就留着吧,等将来心愿大了,挂起来给她看。”
素芳华听到这话,“哧哧”地笑了起来:“这是个好主意,将来呀,等她长成大姑娘了,我就把这些衣服都挂起来,让她看看自己过去是怎么折磨人的。”
夫妻二人正笑着,屋中突然响起了一个娇嗔声——
“妈妈,你又说我坏话!”
素芳华转过头,看到一个十三四岁的高个女孩背着书包站在不远处,“气鼓鼓”地看着他们两人,一副“我不高兴了”的模样。刚才的那些忧愁烦恼就像见了日光的薄雪,瞬间就都烟消云散了。她很是自然地站起身,朝放学回家的女儿乔心愿伸出手,母爱浓浓地说道:“我今天又帮你买了几件新裙子,快过来试试。”
“怎么又买了?我都说了不爱穿裙子嘛!”
“女孩子哪有不喜欢穿裙子的。”
“我就不喜欢!”
乔经纬看着抱着妻子手撒娇的女儿,眼中柔情更浓,嘴上却说:“心愿,听妈妈的话。”
“哦。”乔心愿不甘不愿地应道。
乔经纬看着女儿的模样,叹了口气,弯下腰在她耳边低声说:“听话的话,下周我带你哥哥打靶的时候就带上你。”
“真的?太好了!”乔心愿伸出双手抱住爸爸的脖子欢呼。
素芳华摇头笑了起来,口中说:“你们父女俩说什么悄悄话呢,也让我听听。”
“才不要~”乔心愿朝她吐舌头,“这是我和爸爸两个人的秘密,对吧?”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个无比幸福的家庭。
而这种幸福,却是许多人拼尽全力也求而不得甚至于为之疯魔成狂的。
同样,为了维持这样的幸福,有人也同样愿意拼尽全力,所以…
夜间,卧室。
“经纬。”
“嗯?”
“我…我想跟你商量件事。”
“什么事?”
“是有关小婉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一路支持得到这里支持正版的各位亲们,么么哒。顺带提醒大家——明天的更新还是下午六点,不见不散嗷!
顺带,大家安心,阮婉这辈子会很好哒,因为你们亲爱的琉璃酱是大亲妈哟!【举菜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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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我就不报啦~
谢谢大家!

 

第32章 城

阮婉没有千里眼也没有顺风耳,自然不知道那些在遥远他乡发生的、与自己有关的对话与事情——在它们给她的生活带来波澜前,她的初三依旧在继续着。
上课下课,复习做题,考试评卷…全天下的学生都是这么过来的,包括阮婉在内的班上学生们自然也不例外。全力以赴,只为最后的奋力一搏!
夏去秋来,秋去冬来,转眼间,寒假到了。
阮婉重生已经足足三年。
这三年间,她的变化也是极为明显的——起码现在无论是谁看到她,都不得不承认她已经是个大姑娘了。
这种发育,阮婉上辈子已经体验过一回,自然不会再因此而惊慌失措。也不知道是不是这辈子更懂得“保养方针”,她揽镜自照时,觉得自己比起上辈子的这时候,虽说身高没变,但整体看来要稍微丰腴那么一点,气色也更好。
“小婉,婷婷的电话!”外婆的声音从门外远远传来。
“来了!”阮婉放下梳子,走出房间。
她才刚一出去,就浑身一抖。外婆的这间房冬暖夏凉,按道理来说冬天是绝不会冷成这样的,所以真相只有一个——这个冬天的天气格外寒冷。事实也的确如此,阮婉记得,上辈子这一年的寒假期间下了一次好大的雪,这雪堆积在地上足有十来厘米那么厚,许久时间才融尽,院中的花草都被冻死了一些。
阮婉才一接起电话,就听到了宋婷欢快的声音:“婉婉!婉婉!”
“嗯?”
“天气预报说明后天可能下大雪哎!到时候我们一起堆雪人吧!”
阮婉:“…”这姑娘特意打电话来就是为了说这个吗?
“还可以打雪仗!”宋婷的声音越来越兴奋,“这里好久都没下过大雪了,这次一定要玩个够本!”
阮婉也是无语。
宋婷的嗓门向来大,阮婉也没有刻意隐瞒什么,所以正坐在客厅看电视的外婆自然也听见了两人的对话。
阮婉挂断电话坐到外婆身边时,就听到后者悠悠然地说:“说起来,也的确有十来年没下过大雪了。”
阮婉对于“长久未见雪”倒并没有太直观的感受,上辈子她跟着妈妈去了乔家,乔家在北边,冬季见雪是非常正常的事。她的大学也是在那个城市念的,毕业后更是对那里念念不舍,无论如何都不肯离开。跟着锦年离开那几年,她去过很多地方,自然也是见过雪的。
说来也巧,她上辈子死时,也刚好是个雪天。
她死于一个意外,一个粗心大意导致的意外。
阮婉清楚地记得,当时还有求生欲|望的自己拼了命地想往外爬,却也无论如何都使不上劲。死前,落地窗外大雪纷飞,遮天蔽地的同时,也将她的死亡一并湮没。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尸体是在第几天被人发现的,第一个发现她尸体的人是谁。
“上一次下雪,还是你出生那一年的事情。”准确来说,是小婉出生两个月后的事情。芳华那时情绪和身体都不好,月子坐了足足两个多月,才总算缓过来,那时几乎都是她在带小婉。下雪那天,她抱着当时只有一丁点大的小婉在屋里泡牛奶,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便不期而至。也不知是不是巧合,在她发觉这件事的那个瞬间,出生后一直格外乖巧很少哭闹的小婉哭了,哭得难得的大声,听的人可心疼了。
阮婉听着外婆的这句话,微微一愣,随即低声笑了下。也真是巧,出生那一年有大雪,去世那一年也有大雪。她死时凄凄凉凉,出生时呢?也是如此吗?
想到此,她不禁问:“外婆,我就是在这屋里出生的,对吧?”
“对。”外婆的眼皮子跳了下,“是镇上的钱婆婆亲手为你接生的。”
阮婉知道钱婆婆,她过去是镇上“享有盛名”的接生婆,可惜随着时代的发展,如今的人都更宁愿去医院待产,接生婆这个职业自然也渐渐消失。至于钱婆婆本人,也在几年前就去世了,她记得外婆还带自己去给她上过香磕过头呢。
“我出生时漂亮吗?”阮婉接着问。
“脸皱成一团,瘦巴巴的跟个猴子一样,如果不是你在家里出生,我还以为抱错孩子了呢。”随着祖孙俩关系越来越好,外婆在打击阮婉时也是越来越不遗余力。
阮婉:“…”
其实外婆也没撒谎,阮婉出生时有些早产,的确比正常出生的孩子要瘦弱上不少。别的孩子刚出生哭声洪亮,她出生时跟只小猫似的,完全不发声,如果不是还有点轻微的呼吸声,她和钱婆婆都几乎以为这是个死婴。
十来年前的事,外婆如今回想起来依旧觉得一切历历在目。躺在床上的、面色苍白、浑身血腥味儿的女儿,被钱婆婆倒拎在手中拍屁股的小婉——这孩子从小性格就倔,被打屁股也没哭上一声。当时她和钱婆婆都怀疑这孩子是个哑巴,直到床上的女儿悠悠醒转,朝她们伸出手喃喃了声“给我看看我的孩子…”,小婉才如同得到了什么召唤般,张开口哭了起来。
那哭声,也跟奶猫一样一样的。
她当时啊,抱着小婉,只觉得既高兴又心酸。高兴的是女儿也当妈妈了,阮家有后了,母女平安;心酸的是,到底是母女连心,她抱着这孩子折腾这么久也比不上孩子她妈的一声叫唤。
之后的若干年都证明了她当时的想法——小婉这孩子,哪怕一年见她妈不到一面,依旧对她眷念地很。她不嫉妒,只是心疼,同时也担忧,这孩子和芳华、和她自己一样,都太固执了。放在好的方面倒还好,若是落在不好的方面,迟早会惹出祸事来。
好在,不知从何时起,这孩子也明透了起来。
她也总算是放下了心。
外婆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微微叹了口气,她侧过头,看着不知在想些什么的外孙女,轻声说:“小婉,你…”她一句话未说完,蓦地就醒过神来,她刚才是想说“你想你妈妈么”,可现在只觉得如鲠在喉,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都怪这场雪,勾起了她的回忆。
“?”
“…没什么。”外婆看着阮婉疑惑的眼神,勾了勾嘴角,用温暖的手揉了揉外孙女的头,“等雪下下来,我们也在院子里堆个大雪人吧。”
“嗯!”阮婉重重点头,笑了。
外婆看着阮婉雪后初晴般的笑容,心中又是安慰,又是感伤。太过乖巧懂事的孩子,从来都更容易让人心疼,更何苦,小婉何其无辜,原本绝不该承受这么多。
这天晚上,果然下雪了。
这雪足足下了一整夜,直到第二天清晨才停息。
虽说阮婉早早地在院中主路上洒了一层盐,然而…嗯,用若干年后的流行语说就是“然并卵”。
所以大清早她一拾掇完自己,就开始熬姜汤。这几年,镇上留守老人越来越多,所以上辈子时,看到下了这么大雪的青壮年人们一合计,决定帮助老人家铲雪——阮婉家自然也成为了“关注对象”。
人家来义务帮忙,总不能连口热水都不准备吧?这大冷天,喝姜茶是最好的。而且古语有云“早吃姜,胜参汤;晚吃姜,如□□”,可见姜这玩意是非常适合早晨吃的。
阮婉把姜汤煮的七七八八时,就听到门外了传来了喧哗声。
“苏婆婆!”
“请问家里有人吗?”
“阮婉,我们来帮忙铲雪啦!”

阮婉听着这声音,连忙喊道:“有的!等我来给你们开门!”好在她脚上穿着长筒胶鞋,从雪地里走也方便,就是走的时候要小心,以免一不小心就滚到地上变成个雪球。
费尽千辛万苦,她总算是把门给打开了。
甫一开门,她就看到门口站着宋婷的爸爸、余巧巧的爸爸以及…祁宣和他爸。
“宋叔叔,余叔叔,祁叔叔,谢谢你们!”阮婉连忙道谢。
“喂!还有我呢!怎么不谢我?”某个被忽视的家伙很不满地蹦达出来,拼命彰显存在,却被自家老爸一巴掌给糊到了身后。
其实阮婉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因为真的是太显眼了——跟跳蚤似的蹦蹦大大秀存在感!许久不见,他高了壮了还换了个新发型,穿着一身簇新的羽绒服,嗯,过去那种被她一巴掌拍散的“得瑟感”又死灰复燃,她觉得自己有必要让他再次用身体记住什么叫“莫装逼,装逼遭雷劈!”,于是,她果断忽视了他。
祁家老爸拍飞自家崽子后,笑呵呵地回答说:“客气什么,都是应该的。”宋爸和余爸不用说,就算冲着女儿也肯定要来帮忙。至于祁爸爸,虽然口头不说,但其实也一直相当感谢这个“总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的小姑娘,于是亲自提溜着儿子上了门。
被拍到一边差点滚到雪地里的祁宣整个人都不好了:爸,你到底是谁亲爹啊!
嗯,再过若干年,他的这句话就可以翻译成:爹,你难道是阮婉家的隔壁老王吗?!(隔壁王爷爷愉快地躺枪!)
作者有话要说:隔壁王爷爷愉快地躺枪啦!【王爷爷:…】顺带说下,明天因为有特殊情况,晚上十点更新。不过为了补偿大家,会双更~没错,双更哟!【突然觉得你们会希望我每天都晚更新呢2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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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小云的手榴弹,么么哒
感谢粗又长、竹子、下限同学和小阳光妹纸的地雷,抱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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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城

一更
严格说来,这世上没有什么是应得的。父母之爱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来自他人的关怀。就比如说这义务铲雪,别人帮忙是因为他们心肠好,而不是因为他们就该这么做。
心理年龄已经不小的阮婉自然不会有什么理所当然的想法,她将几人迎进来后,转身就朝厨房走去:“我早上起来的时候熬了姜汤,你们先喝一碗再铲吧。”
“不用了。”
“是啊,不用客气了。”
“铲雪是不会冷的。”
“要的。”阮婉对此很坚持,“天冷风大地湿,喝上一口不容易感冒。”因为刚才开门的经验,她这次很轻易地就趟过了雪地。走到厨房后,她动作很快地盛了三碗姜糖,放入了事先准备好的一个托盘中。她特意往里面加了红糖,咳,虽说喝这玩意的通常是“特殊时期的女性”,但是,驱寒效果真的很好。一口下去,从喉管暖到胃不说,这股热量还会很快由内而外地扩散开来,舒坦地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