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呵呵呵呵,没错,我居然能战到六,扶额,没有七,绝对没有七!!!我发誓!!!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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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丧病兄嫁(六)(非亲兄妹)

她在这边发起了呆,而某个装醉占了便宜的坏家伙却在暗自叫苦。
原本只是想借此机会试探她的心意,能得到一个吻实在是意外之喜,然而他却高估了自己的自制力,吻着吻着就不由自主地失控了。话又说回来,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女孩儿就躺在自己的身|下,不仅终于回应了他的这份心意,还乖巧柔顺地任由他予取予求,没有任何反应才叫不对劲吧?
如果说开始只是装醉,那么有一段时间,他觉得自己也许是真的醉了,直到看到她闪烁的泪光…
他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下继续下去,却也没办法跳起来说“我骗你的”,那是找耳光的节奏,所以只能“一头栽倒”。然而…
她就在他的下方,发丝凌乱,面孔绯红,美丽的双眸中满是朦胧的雾气,胸口剧烈地喘|息着,呼出的每一口气中仿佛都还有方才他们纠缠在一起时造就的气息,胸口的纽扣不知何时被他扭开,露出一大片洁白的肌肤,因为极度的羞涩,它泛着淡淡的粉色。这粉色一路绵延而下,直到大腿、小腿和她因为格外紧张而蜷曲在一起的脚丫子。裙摆也掀起了一角,露出了…
仅是想到这一点,他就觉得鼻中一热,整个人略不好。
如果说刚才他是就势贴在她的身上,那么现在他就是努力在撑着自己的身体,尽量不真的贴上,否则…就会被她发现一件尴尬的事情了。
更让他暗自叫苦的是,这个小笨蛋居然就着这样的姿势捂着嘴唇发起了呆,并且还有长久延续下去的趋势。
报应。
做了坏事果然是要遭报应的。
他暗自苦笑不已,就在他几乎忍不住要“呕遁”时,她才终于又有了反应,坐起身努力把他扶回了房中。
易绍才刚松口气,就听她又端了盆水来,似乎是准备帮他擦身体。
他:“…”真是要了亲的命了!
他也顾不上身上满是之前喷洒而上的酒味,连忙就床一滚,把毯子裹在了身上,脑袋更是埋了进去,任凭她怎么努力,就是不出来呀不出来。到最后,她终于叹了口气放弃时,他也快汗流浃背了。
可惜,为了所谓的“下一步”,这一晚他注定不能洗澡,只能忍着。
而易缇因为之前的事情,这一晚也没怎么睡好。
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又同调了。
次日清晨,易绍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爬起床,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顺带再把床单和薄毯一起给坏了,好在现在是夏天,这并不算麻烦。
做好这一切后,他敲了敲自家妹妹的房门:“小缇,该起床了。”
一会儿后,里面才传来了一声:“…哦。”
他微勾了下嘴角,径直去准备早饭。虽说如此,却一直在注意着屋中的动静,片刻后,她有点蹑手蹑脚地去洗漱,途经厨房的时候很小心地往里面看了几眼,在发现“他没在看她”时松了口气。
早饭时,坐在桌边的她显得更有些局促不安。
忍了又忍,终于没忍住开始向正在摆放饭菜的他旁敲侧击:“哥。”
“什么?”
“你昨晚…怎么喝那么多?”
“出去和师兄们吃饭,一不小心就喝多了,吓到你了?”
“…嗯。”某种意义上的确是,但是…她的脸微微红了,“还好。”
“那就好。”他点点头。
沉默片刻后,她再次开口:“哥…”
他放下手中的盘子,质询地看着她,直接她可爱的嘴唇微动了几下后,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心中悄然一笑,开始主动出击——
“你的嘴唇怎么了?”他“疑惑”地问道,“怎么好像有点肿?”
“啊?啊,没什么。”她像只受了惊的小兔子,差点当场跳起来,很努力才镇定下来,支支吾吾地说“没事”。这种表现,能骗得过人才叫怪事吧?只是,她现在却没心情想这个,只一门心思地想“哥哥果然不记得昨晚的事情了”,也不知道究竟该觉得庆幸还是失落。
也许应该…庆幸吧?
虽然它们不是亲兄妹,但哥哥其实一直把她当做妹妹看待吧?
所以…
想到此,她心中酸涩。
就在此时,他直接伸出手捏住了她的下巴,手指轻抚着她的嘴唇,“怀疑”地问:“这还叫没什么?到底怎么弄的?”
易缇整个人都呆住了,只感觉他手指触碰到的地方都是一片滚烫,好像要将她整个人都燃烧殆尽。
“没、没什么…”她后退了点,错开他的手,低头轻声说,“虫、虫子咬的吧,大概…”
“真的?”
“…嗯。”
易绍微挑起眉,这个小笨蛋,到底还能说出多傻的谎话啊?不过,在昨夜真真正正地确定了她的心意后,他不打算再“放过”她了。
就在今天,就在此刻,他一定要真正地抓住她。
他走到她对面坐下,又问:“对了,小缇,你不是一直想考我所在的学校吗?结果怎样?”
“啊?哦,考中了。”原本应该很开心向他报告喜讯的事情,现在却觉得不那么重要了。
“真的?那真是太好了。”他笑着看着她,“一定要好好奖励才可以,你有什么特别想要的东西吗?”
“特别…想要?”
“是啊。”他点头,“说出来,我给你。”
她抬起头,迟疑地看着他:“…什么都可以吗?”
“当然。”他肯定地点头,“什么都可以。”
“那…”她双手下意识捏住裙摆,不知怎么的就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哪怕我要哥哥,也可以给我吗?”也许不该说出这样的话,但她实在是忍耐不住,在昨晚发生了那样的事后…
他脸孔上的笑容在这个瞬间变得格外柔和:“当然。”他柔声说出了这样的话,“不过,小缇,我一直都是你的,这一点从未改变。”从开始到现在,再将到来…一直都是如此。
她却没能理解他话中的潜藏含义,有点激动地站起身,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说话间,她走到了他的身边,深吸了口气后,双手微颤地放在了他的肩头,“而是…”她抿了抿唇,脸孔再次泛起了动人的红晕,又深呼吸了一次后,蓦然微俯下|身,吻上了他的唇角。一触即分,她结结巴巴地说,“是、是这个意思。”
说完,她忐忑地注视着他,仿若等待着审判的犯人。
他敛起笑容,眼神骤然深邃。
对视了片刻后,他开口,如此说道:“这样可不行啊,小缇。”
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眼神脆弱而绝望,娇小的身躯摇晃了下,嘴唇颤抖,好像想说些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他站起身,一把将她抱在桌上坐好,一手紧揽住她的腰肢,另一手单手捏住茫然不解的她的下巴,轻声说:“表达心意的话,只有那样的程度可不行,至少也要…”话音未落,他重重地吻了上去。
这个吻最初与昨夜一样炽烈,仿若能燃烧一切,但渐渐的,变得柔和而缠|绵了起来。
他一点点地舔舐着她的唇|瓣、牙齿、舌头和口腔,在每一个原本散发着淡淡牙膏味的地方留下他的“痕迹”,轻轻地吮|吸着她有些生涩的小舌头,在他的“邀请”下,它迟疑地进|入了他的口中,如同初临此地的女王般开始了第一次巡视,有些笨拙,却让人格外心动。
许久后,他才依依不舍地放开她,又忍耐不住地再次凑上去啃咬她变得更加红艳欲滴的唇|瓣,直到她“忍无可忍”地拦住他。
他眼中露出浓厚的柔情,轻轻地舔着她的手心,含笑注视着他。
她的脸红透了,眼神朦胧间又闪烁出了晶莹的泪光,声音微颤地说道:“哥…手…”说话间,她轻抿着唇,好像立即就可以哭出来。
易绍愣了下,随即又露出了一个类似于苦笑的表情,快速地收回了手,无意识就…憋了太久,一不小心就会像这样失态,这可真是不妙。
他深深地嗅了嗅散发着淡淡香味的手指,却被她一把打下。
“哥!”别做出这种变|态的动作啊!
他不禁失笑,凑过去又吻了吻她滚烫的脸颊,在她耳边呢喃:“小缇,既然要了我,可不能始乱终弃啊。”
易缇:“…”谁、谁要了他啊!
但是…
“嗯。”她低声应道。
所以,从今以后,一直…一直在一起吧。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番外就到此为止啦,虽然脑补了一堆不和谐【喂】,但显然不是能写的,我就自己默默脑补美着吧。哈哈哈,下一章是小易然的番外←。←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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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我们这一家

我最喜欢的人是爸爸妈妈和舅舅——排名不分先后。
我的爸爸是一只果冻星人(这是妈妈偷偷告诉我的),他长得很帅脾气很好也特别疼我,但就是这样完美无缺的爸爸也有着让人无法直视的缺点,那就是——他特别容易害羞!
据说,我刚孵出来那天,他因为激动过度,当场晕倒在了妈妈的怀里,化为了一大滩蓝色的液体。之后,妈妈是一手抱着我一手提着他回家的。
这话我相当信,因为这是我第二喜欢的爷爷奶奶(排名同样不分先后)告诉我的,每当说到这件事时,我那年纪一把(按照地球方法计算)依旧貌美如花的奶奶总会由衷感慨地说:“你爸爸能娶到妻子真是太好了,你爸爸能有你真是太好了,我还以为他注定孤单一生呢!”
每次妈妈听到这话,总会狂流汗。
而爸爸又总会不好意思。
但就算这样,我也是相当喜欢爸爸的。尤其是,他并没有把这种奇怪的体质传染给我,虽然也能变成小果冻星人(妈妈的评价),但我在这方面的控制能力似乎比“不争气”(奶奶语)的爸爸要好得多,完全没有烦恼。偷偷说,爸爸好像挺羡慕我的。
我的妈妈是一位地球人,虽然和一般地球人好像有点不太一样,但她坚称自己是“纯血”,杠杠的。
因为她的缘故,我从小在地球生活的时间比较长,它可以说是我的第一故乡,虽然说它的文明层次不高,但我很爱它。而且,爷爷奶奶也承认,虽说地球看来不起眼,但上面的确存在着相当多奇异的事物。比如理论上说,爸爸的基因应该是优于妈妈的,但我却和妈妈长得非常相像。
不过我们谁都不在意这一点就是了。
妈妈脾气很好,最大的爱好大概就是开她的花店,可惜一年到头都没几宗生意。每当提起这件事,她总是快流下心酸的眼泪,怎么都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
所以良晨叔叔、薛夜叔叔、石叔叔、赵叔叔和其他叔叔来这里时,都会买一些花,陆空叔叔也很想买来着,可惜…他总是没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惨。不过他第一次见到我时,眼神倒是很奇怪,一边说着“太像了”,一边摸着下巴嘀咕了几句“多年过后你若已嫁我若未娶,小心你放学路上的女儿”之类听不懂的话…我把这话告诉了舅舅,然后,嗯,就没有然后了。
我的舅舅可是很厉害的!
别看他看来只是最普通的地球人,但所有人都怕他!
对此,很多人都非常不解。
不过我偷听杰瑞特衣服和汤姨的话时,听他们说舅舅是什么“罕见的否认体质”,“凡是被他下意识所否认的事物都会被他绝对压制”,我听不太明白,总之…他很厉害就对了。
舅舅也很疼我,我在地球住的日子里,有一半时间是和他一起过的。大概因为我长得很像小时候的妈妈吧,他第一次见到我时都惊呆了。他和妈妈的感情真的很好,现在都时不时会拿出从前的照片给我看,看完之后,我觉得舅舅大概就是陆空叔叔说的“痴汉”,我把这件事告诉舅舅了,然后,嗯,又没有然后了。
大概因为舅舅是“痴汉”的缘故,他看爸爸总是不顺眼,特别喜欢欺负他。不过好脾气的爸爸从来都不会反抗,一方面自然是因为他脾气好,另一方面大概是因为妈妈总会事后给他补偿。所以我觉得,爸爸大概挺期待被舅舅欺负的。
这就是我家的大致情况,看来挺不错吧?
但是…
还有个小问题。
那就是…
我的名字。
易然…什么鬼!
易燃易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就是我的写照!
看家里的“六六”和“绒绒”就知道,爸爸妈妈真的是非常不擅长起名字啊!
按照苏坦纳星的传统,孩子可以有两个名字,由父母双方分别命名,当然,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了共识,也可以只有一个名字,比如爸爸就是这样。
易然是妈妈给我取的名字,而爸爸给我取的名字是——塞尔缇斯。
这名字…
用时光姐姐的话说就是“把‘尔’改成‘万’,你就可以直接去写《堂吉诃德》了!”,用茫茫姐姐的话说就是“后面加个‘斯坦’,你就能冒充国家了!”,两个毒舌凑在一起太讨厌了!TAT
所以我还是喜欢汤汤。
汤汤是汤姨和杰瑞特姨夫的儿子,和我同龄,因为是男孩,所以他的遭遇比较惨烈…这一点具体体现在——他的名字是由汤姨取的,叫…汤包。
自从懂事后,他对这个名字就相当不满,屡次要求改名。汤姨慎重考虑后,给他改了一个,叫“汤姆森·杰克逊”,用她的说法是“完美地把你爸妈名字中的一个字嵌进去了,怎么样,好听吧!”,汤汤…汤汤从此以后就再也不承认自己有名字了。
大概是因为遭受过这样的打击,他平时总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用时光姐姐的话说就是“简直像移动冰山”。汤姨说这像她,她年轻的时候因为某个意外,有一段时间也只能保持面瘫,后来才恢复了。我看着她的笑脸,总觉得这件事不太像真的。
虽然汤汤不喜欢说话也没什么表情,但我知道,他其实很温柔,对人也很好,不过要接近了才知道。我因为一些事情难过的时候,他总会摸着我的头安慰我,还会读书给我听,每当这时,我觉得他有点像爸爸,又有点像舅舅,不过又和他们都不一样。他读的书总有点难懂,据他说是从爸爸那里借来的魔法书,不过,他读书时的表情很好看,看着看着,我就听下去了。
虽然各个阿姨家的兄弟姐妹很多,不过我最喜欢的果然还是汤汤,这大概是因为,第一次见到他们时,我不小心摔倒,第一个走上来扶住我的人就是他吧。
用汤姨的话说,“这就叫缘分,不早不晚,刚好就是他!”,然后她提议让我做他家的媳妇。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舅舅,问他可以么,然后,嗯,又没有然后了。
自此之后,舅舅好像有点讨厌汤汤,有时候会阻止我去找他玩,让人有点烦恼。
不过,就像妈妈说的,正是因为有波澜,生活中那些美好的事情才格外让人快乐。
所以,我可以自豪地说——我很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周六周日没更新,这就是最后的番外啦!无论如何,谢谢大家长期以来的陪伴,嘿嘿嘿,小伙伴们都顺利转移去新文了么?来来来,一起开启新的旅程吧,我会一如既往地加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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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活着就要乐呵

石景乐名字的谐音是“使劲乐”,而他也一直这么努力着,从未懈怠。
可能有人会觉得奇怪,快乐怎么需要使劲呢?
是啊,为什么呢?
最初他乐的时候也是不需要使劲的,那是多少年前来着?嗯…八岁之前?
出生于修真世家,从小不仅衣食无缺,并生活在众多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有长辈的疼爱,还有个做了坏事可以拿来顶缸的竹马哥们,生活不要太美妙。
可能是乐的时候没悠着点,一不小心就乐过头了,然后,就是妥妥的悲剧。
八岁那年,他家在人前一本正经的父亲爆出了传说中的“性丑闻”,没错,他在外面找了小|三,还有了另一个儿子,顺带一提,名字叫石景幽,谐音是…“使劲悠”?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一不小心悠过头了,那也必然是悲剧。
事情是被母亲发现的,她虽说向来粗枝大叶,但事关丈夫,难得地觉醒了侦探天赋。虽说这觉醒似乎有点儿晚,但至少比人家孩子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才知道要强吧?
被发现后,父亲似乎并没有在意,在他的心中,母亲大大咧咧,有时甚至不像个女性,显然不会因为这种事伤心太久。而他也正因此,在结婚后没几年就爱上了另一个性格柔顺的女人。
他的想法并没有错,事实上,当时很多人都是这么想的,包括母亲的家人。
大家觉得,她闹过一阵子后,就会彻底消停,然后对那对上不了台面的母子眼不见心不烦。反正她有儿子,儿子还是石家的正统继承人,有什么好担心的。
但石景乐知道,所有人都看错了母亲,她比他们所有人想的都要…都要…
他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母亲在半夜走到他的床边,轻轻地将他唤醒,抱着他轻声说:“小乐,喜欢妈妈吗?”
石景乐觉得自己似乎是点了点头,而后说:“嗯,喜欢。”
再然后,母亲绽放出了一个极其艳丽的笑容,亲了亲他的额头:“那哪怕以后见不到,也一定要记住妈妈啊。”
事后再想,那个时候母亲应该就是来和他做最后的告别的,不过当时的他年纪太小,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而就算意识到了,他又能做什么呢?
自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而赵铭启也偷偷摸|摸地跑过来提醒他说,没事最好不要提到她,否则也许会引发什么严重的后果。
几个月后,他从别人的窃窃私语中知道了一件事。
母亲杀死了那个女人,然后逃去了海外。
没多久后,她又邮寄来了巨幅新婚照,照片中的她笑得十分幸福。
因为父亲背叛了她,所以她在复仇后也背叛了父亲。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当然,她做事也很有分寸,没有伤害父亲,也没有伤害有着石家血脉的那个孩子,更没有带走石家的继承人,只杀死了看似无关紧要的那个女人,再顺带给最爱面子的父亲头上抹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漂亮极了。
不出意外的话,父亲这辈子是无法将头上的颜色洗干净了。而事情原本就是他有错在先,她又远远逃走了,石家自然不可能有人去找她麻烦,唯一对她恨的咬牙切齿的人只有石景幽,可惜,当时年纪还小的他什么都做不到。
事后,父亲想把石景幽名正言顺地接回家中,却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最终,他在付出了某些代价的情况下,终于得偿所愿。大概也正因为过程如此艰难,他才对其极其疼爱。
而石景乐与父亲原本就不算太好的关系更加疏远。
他想,老家伙大概对他又是愧疚又是厌恶,一见到他,就会想起母亲,更会想起因为自己的错误而引发的惨剧,所以压根不乐意看到。
石景乐只要一想到母亲,就会觉得女人这种生物,果然很可怕。
她从前对父亲一见钟情,追了很久总算如愿以偿,谁敢说那份爱不真挚?然而一旦遭遇了背叛,居然能做出那样的事情,谁敢说那份恨不浓烈?
也许别人不知道,但他很清楚,母亲不是不敢带走他,而是压根不愿意,因为他的体|内有属于父亲的一半血脉,只要看到他,恐怕就会想起父亲。而只要还留下他,他就一直会是石家的正统继承人,永永远远地压在那个女人所生的孩子之上,更会让那个背叛了他的男人日日夜夜如鲠在喉。
“敢爱敢恨到了这个地步,吓人吧?”他曾经这么问赵铭启。
后者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拍了拍他的肩头。
石景乐知道,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在安慰他,虽然他其实并不需要。
所以说,女人哪,果然很吓人。
虽说她是他的母亲,但他依旧不能说她那偏激到了极点的行为是正确的,并且,也不乐意按照她所想的那样,没事就和石景幽磕一下,所以他索性离开了。
四处漂泊了一段时间后,他定居在了目前这座城市中。
不久后,赵铭启“因为工作的缘故”也来了,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顺理成章地住到了一起。
石景乐知道,小伙伴的行为中多少有两位老爷子的授意,但依旧心存感激。毕竟,天下不是所有的哥们都会为了你做保姆的是吧?
他也知道,这位明明身为男性却非常擅长做饭的小伙伴其实一直希望他能继承家业。不过…还是再等等吧,虽然他最终应该会回去,但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打算。
就在此时,他遇到了一个人,一个有点…不,相当神奇的人。
在网上码字原本只是心血来潮,石景乐压根都没想到自己在这方面居然有天赋,就那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地写着,读者居然就那么聚集了起来,最初因为无聊而加的读者群,也由小猫三两只到了几千人并有可能继续扩展的地步。
然后,“他”出现了。
就像神话传说中的人物,这家伙一出场就自带雷电光圈,将所有人震了个不轻。但真的接触后才发现,名字如此酷拽的一个人,居然还挺害羞。
其实,他很早就发现了,这个“龙啸天”是女性。虽说甲醛那家伙说“他”签约的身份证是男性,但是,这年头借一张身份证又不是什么难事,压根证明不了什么。不过,为了隐藏身份居然假称自己在俄罗斯,这可真是有点坑爹了。也许她自己都没发觉,平时言谈中,她一不小心就会暴露出点什么。
她真的非常不擅长说谎。
甲醛那个老奸巨猾的家伙估计也早看出来了,只是没有说而已,所以那时爱潮汐的老板去了俄罗斯,他才笑得那么开心。
是啊,一开始谁也没相信她真的在俄罗斯啊。
而她之后为了圆谎居然说自家搬家了…自己过去的房子变成了公厕?这种谎话谁会相信啊。
姓名是假的,性别是假的,住址是假的,连身份证本身也是假的。
上面的信息虽然在数据库中真实存在,但如若让人去按图索骥,就什么都找不到。
不过,石景乐能够理解她想要隐瞒身份的原因,她所展现出来的“技术”,已足以受到他人的觊觎。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偶尔也会想,如果在现实中认识这么个人好像也不错,有很多次,他特想说“不然咱面个基如何?”,不过想也知道,得到的结果必然是否定的,说不定还会因此影响本身不错的气氛。
时间就这样流逝啊流逝,想要认识这个人的想法更加强烈了,石景乐想,如若回去继承家业的话,凭借家里的影响力,庇佑这么个人应该是完全没问题的吧?
那…找个机会说说看?
这样的想法,他谁也没告诉,照旧和赵铭启一起乐呵呵地出门“买药”。
不过到底是小伙伴,一眼就看出了他与平时不同的地方,疑惑地问:“你抽什么风?这么兴奋。”
“谁知道呢~”他笑眯眯的,不肯说实话。
他们是去某个花店买药,花店,药,多不搭配的两个词,却偏偏就搭配起来了,真是要多坑爹有多坑爹。花店的女老板在生意很差的同时不务正业,开辟了第二生意,也就是卖药,却有不少人乐意捧场,比如他们。
去的时候,女老板刚好不在,她好脾气的未婚夫一边忙着倒水,一边说“你们等下,小缇马上就出来了”。
据说他们很快就要结婚了。
石景乐绕着花店转呀转,目光就那么落在了电脑上,无意的一眼之下…
真相大白。
啊,原来是这样吗?
原来是这样啊。
找寻了那么久都没有得到的答案,在这一刻终于得到了回答。但有一瞬间他觉得,还是别得到比较好。
但是,真实存在的现实,显然是不可逃避的。
女老板很快走了出来,他的表情也和来时没有什么两样,只有一起长大的小伙伴奇怪地看了他一眼。
买完药后,石景乐伸出手,指着一旁的架子:“那些花,难养么?”
“不难养。”
“那全给我包起来。”
“啊?”年轻的女老板愣了愣,露出惊讶到极点的表情,“你、你要买花?”
“是啊。”他笑,“卖不?”
“卖啊!”
她于是兴冲冲地开始包装起来,直接用硬壳纸盒子把一颗颗据说叫多肉的植物连盆子装起来,再叠起来放好。一大塑料袋…两大塑料袋…三大塑料袋…她擦了把汗,问道:“你确定真的要这么多。”
他依旧笑:“卖不?”
“…卖!”
于是,他付了钱,提着四大塑料袋的花走了。
回去的路上,赵铭启忍了又忍,问他:“发生什么事了?”
“什么?”
“少装傻,你怎么了?”想了片刻,他半开玩笑地问,“不是失恋了吧?”
“是啊。”石景乐一口答道。
“…”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呀~”
“滚滚滚!!!”
小伙伴瞬间就不信了。
于是从此后,石景乐就有了个新爱好——养花。
日出时,穿着睡衣的他口中叼着根烟,一手提着喷壶,微眯起眼注视着初升的旭日,又低头注视着居然没被他折腾死的植物,微微笑了。
就像她说的,这些花真是一点儿也不难养。
于是他又哼起了乐呵的歌。
石景乐,当然是要使劲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