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没错,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嘛,”咦,不对,人家是道士,这句话好像是和尚说的吧。想装“高人”的胜男发现自己装错了方向,有点羞赧的问道,“道姑是哪里人呀,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呢?”
女道士显然没有认出眼前的“高人”,正是昨天她准备挟持的人质,刚才她就醒了,首先见到的便是一只肥得超出想象的怪猫。说它怪,不只因为它肥,而是这只猫居然能听懂她的话。
她原本想起身看看周围的环境,毕竟自己刚刚杀了那个贪官,眼前情况不明,她也不知救她的人又是何人,便挣扎着来到窗前,却发现这只猫虽然没有阻止她,却一直警戒的跟着,对,就是警戒,她在一只猫的眼睛里看到了人的表情。
她强忍着惊讶,来到窗边,只见一个精致古朴的水车立在窗前。水车下是一池清泉水,泉水里正冒着丝丝热气。更加奇特的是,这个水车连着几根粗壮的竹竿,把下面的水引到屋子里的浴盆里,太巧妙了,简直就是书里说的奇人义士呀。
还有院子里的驴,虽然她离得比较远,但是那头驴子却像是同灵性一般,居然能翘起前蹄趴在一棵奇怪的果树上,用嘴叼果子吃,吃完后还得意洋洋的打个响鼻——这还是驴吗?!
院子里种得果树她也没有见过,那种黑黑小小的果子就像黑玛瑙一般,自己也算是闯荡江湖多年,即使没有踏遍天下的土地,也见识过不少奇珍异果,可是这里种的果子她却不认识。
再加上身上的伤,自己的伤势自己明白,昨天她绝望的以为此命休矣,但没想到这么重的刀伤,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被人治好了,她除了腹内饥饿外,并无伤痛的感觉。
所有一切,让她只有一个念头——她被绝顶的世外高人救了!
而眼前这个年轻的小姑娘便是那位高人!
第二十六章 巧得鲜番薯
(虽然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可怜的订阅还是让某萨有些郁卒,呜呜,某萨真的会努力去写哦,码字不容易,请大家多多支持。谢谢云中看书,月儿兰兰,熟味亲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
女道士已经在心里把胜男当做隐士高人,自然也不会在意她说的话,听到胜男的问题,忙把自己的身份和为何追杀那个贪官,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当然是对外的官方说法。
“…这个狗官,巧设名目欺压贫苦农民,我作为本教的‘莲女’,又怎么能坐视不管。哼,他以为他捞够调任了,我们就能放过他吗,做梦!”
女道士像倒豆子一样,说了一车又一车,胜男基本上明白了她的身份和故事。虽然女道士只是宣称自己在某某道观修行。不过,从她谈论朝廷的语气和敢于挑衅官府的做法看,这位道姑极有可能是民间某某教的中层管理人士,难道是白莲教?!
“恩,如今道姑杀了贪官,有何打算呀?”
既然已经推测出面前的人是个非常危险的人,胜男决定还是尽快把这个包袱甩掉。她只是一个小捕快,算起来也是底层的官员,救一个身负重伤的女人是做人的基本道义,可是这个女人如果是与朝廷为敌的某教头头儿,那自己最好还是敬而远之。
唉,小女子胸无大志,只想平平安安的过日子罢了,起义、**那都是伟人干的,她就一小捕快,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贫道手刃贪官,青州是不能回去了,”道姑也开始琢磨以后流浪的方向,她轻抚伤口说道:“如今贫道的伤势已无大碍,等天黑之后,贫道便离开山东,云游天下。”
胜男点点头,好呀,知道走就行。此刻,当地的县令已经带着大批的捕快来到驿馆,葫芦外也传来噪杂的人声。
听到声音,女道士眼中闪过寒光。她刚要起身拿剑,胜男按住她,“呵呵,道姑不要惊慌,我这房子四周设有迷魂阵,那些凡夫俗子是进不来的!”
咱既然是高人嘛,怎么也要摆个高人的派头,只见她风淡云轻的说道。
“哦?”道姑已经信了一半,她竖着耳朵听了半天,心里暗惊,据她推测,外面的官差离这里仅有十几丈,可是她只听到人声,却看不到一个人影,看向胜男的目光更加敬畏。
胜男点点头,笑着说道,“道姑刚刚醒来,我去给你做些早饭,不过,我这里机关甚多,还望道姑不要轻易走出屋门!”
走出去就露馅咯。她只收了十几亩田地进来,如果道姑想趁机四处溜达溜达,走到地边就能看出蹊跷。
“贫道明白!”
女道士忙点头答应,虽然很好奇高人的居所,但是安全更重要。
胜男给她端了一杯生命水,又拍拍馒头:“馒头,好好照顾道姑!”尤其不要让她乱跑,明白?!
“喵呜!”知道啦!还有我的红烧肉,人家不想吃水果啦!
“好,知道了,中午给你做!”
胜男又交代了馒头几句,然后笑着对女道士说:“道姑,稍等片刻。另外,官兵应该就在附近,如果有声音传来,你千万不要慌张,只要不出声就可以。有什么需要,你可以直接对馒头,哦,就是这只猫说!”
“…好”女道士已经有点傻眼,她就觉得这只猫怪,可是没想到会这么神奇,居然能和人对话,此刻,胜男在她心目中已经升到近乎“莲母”的程度,自然对她言听计从。
胜男见她一脸的崇拜,有点不好意思的走出屋外,来到地边,然后闪出葫芦。来到屋里。换好官服,挎上腰刀,这才推门出来。
院子里,已经聚集了十几名青衣捕快,他们正围着一个五十左右的胖老头,凝神屏气的听他训示。
“嗳,侯大哥,什么个情况,咱们能走吗?”
胜男在人群中找到候刚,凑在他的耳边问道。
候刚摇摇头,“够呛,现在驿馆已经被官差包围,许进不许出。”
“啊?那咱们怎么办呀?”
搜查倒不怕,可是如果老是呆在驿馆里,她也无法让那个女道士离开呀。宝葫芦里很安全,可那是自己的私人空间,她绝不能让一个危险分子久待。如今那位女道士被她这个“伪高人”暂时唬住了,时间一长,肯定得露馅儿。
“恩,再等等吧,现在仵作正在验尸,估计一会就有结果。”
候刚看着屋里的动向,无所谓的说道。
“哦。行,那我先去厨房弄点吃的吧!”
胜男看前院乱哄哄的,便先远离是非之地,省得葫芦里的道士听到后,心里一急再闯出屋子,到那时事情就麻烦了。
“恩,你去吧!”
候刚随意的摆摆手,比起早饭,他更关注那位逃逸的大侠士。
来到厨房,简陋的土坯屋里被搜查的乱七八糟,很多竹筐、面缸也被弄得东倒西歪。胜男转了一圈。勉强找到一袋子没有打翻的面粉和一把小白菜,她又翻了半天找出两个鸡蛋,于是,就拿这些东西做了一锅蛋花疙瘩汤。
做好饭汤,胜男给候刚和马六各自送去一碗,自己也盛了一碗回到房间。
宝葫芦里,女道士把胜男放在竹榻边的清水喝掉,感觉身体的力气恢复了不少,便站起来开始检查身上的行李。恩,包袱被翻过了,因为系的扣和自己的系法不同;荷包也被动过了,里面的钱倒是没有少。(胜男:切,就这么几个铜板,谁稀罕?!)
而馒头则守着门口,硕大的肚子几乎把屋门遮去了一半,它眯着眼不去看女道士,脑子里却开始憧憬红烧肉的美味。
胜男担心女道士仇视官府的人,先换了家常的衣服,端着饭碗进来,用脚踢踢馒头让它闪开大门,然后走到屋里。
这时,检查完行李的女道士已经坐回竹榻,仍然一副静心养伤的摸样。
“呵呵,道姑,这里条件比较简陋,只有一碗疙瘩汤——”
“高人的救命之恩,贫道还没有答谢,却又麻烦您亲下厨房做饭,”女道士闻到鸡蛋的清香,肚子里咕咕叫得更欢,这几日她忙着赶路,已经好几顿没有吃上热汤热饭,连忙伸手接过大海碗,一手端碗一手抓起筷子迅速的吃起来。
胜男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的人,如风卷残云般把一大碗的面汤喝完。碗里的汤已经见了底,女道士还在用筷子扒拉着鸡蛋丝。
“喵呜!”主人,比我还能吃呀!
胜男无声的点头。见她还是不饱的样子,忙从橱柜里取出几块枣糕递给她。
“…谢谢高人!”
有了一碗汤垫底,造反的肠胃也安抚了许多,女道士便恢复了优雅的进食仪态,只见她拿着枣糕小口的吃着。
这时,耳尖的胜男听到外面的声音:
“大人,前后左右我们都搜过了,不见凶手!”
“那有驿馆里还有什么陌生人吗?”
“没有,只有两个梅水镇的捕快,他们押送犯人去辽东,昨晚在此留宿!”
“哦,把他们叫来!”
叫自己?胜男连忙又和女道士说了几句,然后回到房间,换回官府,戴好帽子来到院外。
“你们是梅水镇的捕快?”
胖老头,哦不,胖知县随意的扫视了他们一眼,然后凉凉的问道。
“是,小的候刚/小的李胜男,参加县尊老爷!”
说着两个人把自己的腰牌和公文拿出来,递给胖知县身边的捕头。
“没错,大人,是梅水镇的捕快!”
捕头验了他们的腰牌,又看了看带着手链脚铐的犯人,拱手回禀胖知县。
胖知县又问了问他们昨天夜里都干了些什么,可否遇见或者看到什么陌生人,又是否听到什么动静。
候刚和胜男忙拱手把昨天夜里的事情说了一遍,幸好昨夜胜男叫了几个酒菜,他们三个可以互相作证。
询问了半天,胖知县见找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便挥手让他们退下,自己则准备回县衙向府衙禀报,唉,还有一年就到任了,怎么就在自己的辖区发生刺杀命官的重案呢,胖知县无比郁卒。
候刚见事情已经处理的差不多,忙叫上胜男带着马六,出了驿馆。中午,他们乘马车到达东阿县,吃过午饭后,继续赶路,傍晚终于来到聊城。三个人还是直奔驿馆,在驿馆借宿一宿后,第二天一早赶到会通运河聊城站。
候刚不放心李胜男,便自己拉着马六去渡口找客船,而胜男也正乐得有机会把女道士放出来。
“高人,”女道士听说高人要用障眼法把自己送到会通运河渡口,心里非常高兴,她按照要求闭上眼,片刻之后,睁开眼,果然,已经不是在高人的隐居之所,眼前正是一片繁荣的大运河,她心中的感激之情简直就像眼前的河水,滔滔不绝,“大恩不言谢,贫道行走江湖,身无长物,这几块番薯和一袋黄米种子,还算是个稀罕物,贫道就送给高人做个纪念吧!”
说着,她从包袱里取出一个土黄色的布袋子,打开布袋摸出三四个橘红皮的地瓜和一小袋玉米粒,恭敬的把东西递给胜男。
这是…胜男看着眼熟,心里一喜,忙接过道士口中的番薯,这、这不就是地瓜吗?她听魏良说,地瓜是万历年间才流入中国的呀,怎么现在就有了?!
“这是贫道在胶东沿海游历的时候,当地的教民所赠,说是一些红头发绿眼睛的番僧送的,”女道士见胜男一脸惊喜的样子,颇有几分自得,看来高人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呀。
但是当胜男的注意力放到某一个洗得干干净净的地瓜上时,赫然几个人类的牙印让她自得的脸上出现一抹红晕,“呃,番僧说这个可以吃的。呵呵…”
第二十七章 夜审马老六
唉,江湖果然不是好混的。侠女也要吃饭呀。胜男同情的看了看那一排牙印和女道士羞红的脸,忙从荷包里摸出两锭银子递给她,“道姑,我很钦佩你的侠义,这些你收下权作路上的盘缠吧。”
“这…”女道士有点心动,她身上只有十几枚铜钱,呃,吃饭和住宿是不要钱的,可江湖险恶,不知道路上有什么变故,如果身上有银子傍身,也能在危急时刻救急。可人家救了自己的命,自己尚未答谢,又怎么好意思收人家的钱?!
“道姑,你就拿着吧,”胜男直接把银子塞进她手里,然后拱手道:“道姑是做大事的人,不必拘泥小节,日后我有需要道姑帮忙的时候,也请道姑不要推辞哦!”
“帮忙?!好呀,好呀。”女道士见胜男帮自己找好了借口,忙从怀里掏出一块小巧的木牌递给胜男:“这是贫道的令牌,以后高人如果遇到难事,便将此令牌送到长清县的五峰山,自然有人帮你!”
“好,那我就谢谢道姑了!”
胜男接过木牌,小心的放进葫芦里。
“高人折煞贫道了,”女道士把银子收好,然后单掌竖在前胸,“救命之恩,清风铭记在心,他日定当涌泉以报。告辞!”
说着,女道士调转身形,飘然远去。
“呃,再会!”
胜男把几个地瓜和玉米粒都放好,看着女道士远去的背影有点失落,唉,江湖险恶,还是当捕快吧。
“小五,赶紧的,船快开了!”
渡口边,侯刚已经找好了客船,见胜男下来,忙伸手招呼道。
“好,来了!”
胜男听到喊声,连忙跑到岸边。她一直以为古代的河船都像电视里演的那种乌篷船,个头小小的。一个艄公划船,船上放着一张小几,然后只能容纳四五个客商。
她跟着侯刚上了船,才发现自己的想得差了很远。这条河船的体积有点像前世的加长公共汽车,仅中仓就可以容纳十几个客商。他们进来的时候,船舱里已经坐了十来个客商,靠窗的是一个中年读书人并一个书童,他后面是一对年轻的夫妻,妻子手里还抱着一个七八个月大小的婴儿;小夫妻后面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精瘦精瘦的一脸精明,再配上一身光鲜的衣物像个小商人;还有几个穿着灰布衣服的农夫,大家三三两两的正在聊天。
胜男打量的空儿,侯刚已经找好了座位,这时,船家也开始收船费。
“官爷,去哪里呀?”
“临清!”
“哦,每位三十文,一共是九十文!”
“啥?你看清爷的身份,还敢问我要钱?!”
侯刚抖了抖腰间的腰刀,然后把眼一瞪,脸一沉。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这”
船家见状也有点害怕,唉,这些官差,别的本事没有,就会欺压贫苦百姓。胜男见状,有些不忍,但也没有多嘴,只是默默的看了一眼侯刚。
靠窗的书生见状,眉头紧皱,握着纸扇的手绷的紧紧的,似乎在压抑什么。
“切,给,给!”
侯刚从怀里掏出三十个铜钱,丢在船家的手上,“给爷来壶热茶!”
“…好!”
船家无奈的接过三十文钱,接着去收其他人的船费。
胜男感觉船舱里的人似乎都在看他们,她有些如坐针毡。
“小五,觉得大哥有点仗势欺人?”
侯刚不看胜男的脸,也知道她在想什么,自己从怀里掏出一包牛肉干递给胜男,苦笑道:“咱们出门,县衙只给每人二钱银子的伙食补贴,可这一路需要花钱的地方多了去,要是靠这点伙食银子,估计咱们要一路乞讨才能到辽东呢!”
“呵呵,小五什么都不懂,一切都听侯大哥的!”
胜男接过纸包,从里面拿了几块肉干后又把纸包还回去,心说话你咋不提马六给的十两银子呢!?
“恩。行,你愿意听,我就愿意教!”
侯刚心情不错,嚼着肉干,嘴里还哼着什么。
会通运河也称鲁运河,北起临清南至台儿庄,元代时为了运粮而开凿的。明朝初期,运河河道堵塞,曾一度被废弃,永乐年间才又重新疏通,用以漕运。此时不是夏粮收割的时候,所以运河上来往的船只并不多。
船开了,船上的旅客们,路途寂寞,便开始相互攀谈起来。小夫妻怀里的婴儿受不得吵闹,开始哇哇哭起来。妻子忙哄着,孩子却怎么也哄不住,她算了算时辰,估计孩子是饿了,她看了看四周,没有人关注便侧着身子,让丈夫挡住仓里人的视线,自己拉开衣襟给孩子喂奶。
胜男也百无聊赖。四处乱看着。一路上她一直想找机会单独问问马六,可侯刚就像贴在马六身上的狗皮膏药,寸步不离。再加上她又担心葫芦里的女道士,也没有完全把心思放在马六身上。如今,女道士已经走了,他们的路程也近半,船到了临清后便转乘去天津的船,这样再有三四天就可以到北京,到了京城,出了山海关,到了辽东卫。他们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恩,还有三个晚上可以利用。胜男算了算,今天晚上估计可以到临清,到了临清,她要找机会好好和马六谈谈,否则,她这一趟公差不就白来了吗?!
晚上,临清的驿馆。胜男还是自己出钱让驿馆的官差帮忙准备了一些酒菜,只不过她在酒里放了些蒙汗药。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她仔细观察过,侯刚别的嗜好没有,但是特别喜欢喝酒,她每次给准备的酒,侯刚一个人就能包圆儿。在船上她就想过了,她如果想和马六单独谈,必须把侯刚调开,可是上茅厕的时间太短,只能让他昏睡。
“呵呵,幸好翻过清风道姑的包袱,否则这样的‘料’,还真不好找!”
胜男阴笑着把从女道士行李顺手摸来的一瓶蒙汗药加进酒壶里,盖上盖儿轻轻的晃了晃。
半个时辰后,把一壶酒干掉的侯刚不负胜男所望的呼呼大睡,胜男在窗外看了看,然后开始自己的计划。
“马六,这两天过得怎么样呀?”
胜男来到他们的房间,把睡得一塌糊涂的侯刚拉到一边,自己坐在马六对面,冷冷的笑着问道。
“很好,”马六看到胜男进来一点也不诧异,他就知道李胜男不会白白请客吃饭喝酒的,他看着胜男稚嫩的脸,嘲讽道:“李捕快好算计呀,居然还会用蒙汗药?!不过,你的心思恐怕要白费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呵呵,我问你什么了吗?”胜男拿着一把匕首在手里摆弄着。笑着说道:“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比如,你那个住在王家庙的寡妇娘和小弟——”
“你?你怎么知道的?”
马六的脸色一变,他准备接应山匪的时候,就把家人转移出去了,除了李大头,没有人知道。李胜男怎么知道的,难道是?!
“呵呵,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呀,”胜男也只是推测,她当时接收王老实几家佃户的时候,曾经蹲在地头上听他们说过王家庙的一些趣闻,什么王大财主想收小妾啦,什么东街来了个外乡人啦,什么西街的寡妇不守妇道啦,诸如此类很多无聊的八卦。
不过,其中有一则趣闻引起了胜男的注意:县城的李大头曾经去拜访过王总甲,让他照顾那户刚搬来的外乡人,这倒也没有什么奇怪的,让她起疑心是因为这户人家和李大头根本就八竿子打不着,之前估计都不认识。
再后来,她偶然间听到了马六和侯刚的话,才突然意识到,王家庙刚搬来的人恐怕根本不是什么外乡人,而是马六的亲人。
但这也只是她的猜测,不过,马六的反应告诉她,自己猜对了。
“马六,我知道你很担心老母和弟弟的安危,所以便委托李班头帮忙照顾,”胜男笑意更浓,她没有抬头,依然玩着手上的匕首,“我呢,把南山买了下来,也收了十来户佃户,这些佃户都是王家庙的,咝,你说,如果我要是把你家人在王家庙的消息告诉某些人,你的家人会如何?!”
南山的山匪作恶多端,附近受害的村民不计其数,顺带着,马六这个“窝主”也是那些人仇恨的对象。
“…”
马六喘着粗气,他依然没有说话。
“还有,听说流放的人到了流地后,都要挨点‘杀威棒’,啧啧,就你这小体格,你说你能挨多少呀?”
“…不劳您费心!”
马六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呵呵,我当然不会费心,”胜男拿起匕首,突然在马六的胳膊上轻轻的划了一道。
“阿,你,你要杀我?!”
“切,谁杀你呀!”胜男放下匕首,如何从一个白色瓷瓶里倒出一些生命水洒在伤口上,伤口的灼热感慢慢消退。马六惊讶的看着胜男,“这是…”
“唉,关外鞑子作乱,卫所的苦役会不会上战场呢,受了伤可就惨啦,关外缺医少药的,正式的军爷都照顾不过来,某些‘流人’估计…”
胜男不紧不慢的说着,马六的脸色开始阴郁起来,他手上是有一些银子,可是到了卫所,估计还没等他用来孝敬,就被人搜走了。关外荒蛮,受伤、挨揍那是正常的,如果他手上有这些神药,那么——
“我说,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
第二十八章 偶遇夺妻案
很显然,比起亲人的安危,自己的小命更加重要。像马六这样自私的人,胜男前世见得多了。哼,如果他真的顾念家庭,那也不会轻易和山匪搅在一起。再说了,李大头许诺的事情,老爹李正义也能做到,甚至比李大头做得更多,所以,马六没有理由再替李大头遮掩。
“…还有李家集的老秀才,他们家有一个祖传的白玉酒杯,被李班头强弄了来,送给了王主簿…还有还有王家庙的孟屠户,他家屠宰的都是一些收来的病猪。可因为月月给李班头孝敬银子,李班头就强派辖区的酒店从孟屠户那里进肉…还有还有还有…”
被胜男攻破心理防线的马六,把自己当捕快以来,亲眼见过以及没有见过的种种李大头违法乱纪的事情,通通告诉了李胜男。小到收保护费,大到为了勒索财物诬良为盗,絮絮叨叨的说了大半宿,直到天开始蒙蒙亮,才把李班头的种种劣迹说完。
胜男拿着一支自制的炭笔,不停的在白纸上以表格的形式记录着:1.时间,2.地点,3.受害人,4.简单经过,眼瞅着手里的白纸都有十几张了,马六才停住了嘴。
“哇塞,看不出来呀,这个李大头还挺能折腾的呀?!”
胜男数了数手上写满黑字的白纸,真是很佩服这位李班头的胆量和贪腐。
“…李捕快,该说的我都说了,您看——”
马六嘚啵嘚的说了半宿,嗓子都有点哑了,他眼巴巴的看着胜男,催促她赶紧兑现承诺。
“呵呵,很好,”胜男把白纸卷起来,然后塞进怀里的紫葫芦,接着又从紫葫芦里摸出一个土黄色的干葫芦。打开瓶塞,从绿葫芦里倒出一些生命水加进去,“马老六,这些呢是一位游方的道士所赠的‘神水’,一滴就值千金呀,我看你说的还比较靠谱,就多给你一些。”
“谢谢李捕快,谢谢李捕快,那什么,你能不能再给我一点儿,我不白要,我用黄金百两来换,如何?!”
马六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黄葫芦,见胜男只给灌了半瓶就停下,忙把葫芦拿到手里,先倒了几滴在胳膊的伤口上,伤口渗出的血丝慢慢消褪,隐隐的灼痛感也没有了,他兴奋的把葫芦又伸到胜男面前,热切的商量。
“黄金百两?”胜男装作无意的瞄了一眼他干瘪的包袱,微微嘲笑道:“你有吗?”
“有。我在县城还藏着一些金银,如果你再给我一些‘神水’,我就全都送给你!”
比起不能吃不能喝的金银,马六更想保住小命:再多的金银,那也要有命去花呀。
“哦?!”胜男看了看依然熟睡的侯刚,便拿过葫芦把里面的水加满,然后凑在马六身边,“说吧,你藏在哪里了?”
“…”马六小声的咬着耳朵,把自己隐藏的最后一笔金银全部送给胜男,说完之后想起家里的老弱,他又腆着脸哀求道:“那个,这些本来是留给我弟弟娶媳妇的,您看,我走了以后,您能不能帮忙照看一下我娘和我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