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决定了,若是这个月儿媳妇再没有动静,她就使用灵泉水。
看着儿子、儿媳妇整天喝些“滋补”的苦汤子,唐元贞着实心疼啊。
大儿媳妇三年不孕,二儿媳妇却很厉害,婚后第二年便有了身孕,年底便生了个白白胖胖的男娃儿。
是的,王令齐也成亲了。
确切来说,他尚主了,娶得就是圣人的爱女长安公主。
长安公主明白王令齐的心思,特意求了圣人,将她的公主府设在了王家的隔壁。
随后,长安又命人将两家之间的墙敲碎,修了个月亮门。
他们小夫妻有事没事就穿过月亮门往王家跑。
王令齐也感念长安的体贴,成亲后,对她是千依百顺、有求必应,整日里带着她在京城吃吃喝喝、玩玩乐乐。
呃,小夫妻的画风虽然奇怪了些,但感情却甚是深厚,恩恩爱爱的模样,足以成为皇家的楷模。
圣人见多了公主驸马面和心不和的画面,所以看到这一对的模样,他非常高兴。
不止一次的跟唐贤妃炫耀,“阿齐这个女婿选的好啊。”
女儿过得幸福,不像另外几个公主整天闹得鸡飞狗跳,唐贤妃嘴上不说,心里也满意。
连带着,对王令齐态度好了许多,不再像最开始的时候那般冷淡。
王令齐二是二了一点,人真的不傻,感受到唐贤妃的变化,便开始经常带着长安回宫刷存在感。
他聪明,长得又好,再加上卖力讨好,短短时间内,竟让唐贤妃越来越喜欢他。
弄到最后,唐贤妃比圣人还要满意王令齐这个女婿。
有时王令齐和长安拌了嘴,唐贤妃还会站在王令齐这一边,惹得长安跳脚不已。
尤其是王令齐和长安的长子降生后,唐贤妃更觉人生圆满,抱着小外孙就不撒手。
若不是孩子太小离不开亲娘,她都想把孩子留在宫里。
这不,长安刚带着孩子从宫里回来,在家里还没住上两天,唐贤妃又派人来接了。
理由千篇一律,她想外孙了!
第三桩喜事,唐宓和李寿终于定亲了。
圣人做媒,李其琛和李克己先后来王家为李寿求娶唐宓,给足了王家面子。
也成功引得整个京城的关注——
听说了吗?
甲等世家、千年李氏的嫡长孙,求娶寒门庶族王家女咯!
有人说,这有什么稀奇,李家的那个李其珏不是也娶了寒门王氏女吗?
明白其中原委的人会告诉你,两者当然不一样。
李其珏是再婚,且早已坏了名声,根本娶不到世家女。
最重要的是,他不是嫡长一支的。
也就是李家没分家,一旦分了家,李其珏这一支便会被分出李家,沦为旁支。
而李寿不同啊。
哪怕他从小被郑氏养大,长大后也更亲近外家,但他依然是李氏的嫡长一系。
现在的李家家主就是李寿的祖父。
李寿的父亲是嫡长子,将来要继承李家的。
而李寿又是李其琛的嫡长子,是李家第二继承人啊。
这么重要的身份,于情于理都该娶个门第相当的世家女。
偏偏李寿就选了个寒门土鳖,如何不让人惊讶。
最令人惊讶的是,李家的家主居然同意了。
还让李其琛亲自上门提亲。
这、实在让人不解啊。
李家虽然是出了名的“识时务”,可骨子里还有世家的骄傲与坚持,怎么就“辄婚非类”了?
随后有人便想到了,王家的那个小娘子可是姓唐的啊。
好吧,就算她的“唐”姓得不怎么名正言顺,但到底握着唐氏的传承啊。
李家冲着那个“唐”字迎娶唐宓,倒也可以理解。
再后来,又有人爆料:李氏和唐氏有约定,小夫妻成亲后,所出的第三个孩子,无论男女都要过继给唐家。
京城的世家们瞬间明白了,这才对嘛,李家什么时候做过赔本的买卖。
六百年唐氏啊,且不说那富可敌国的财产,单是一箱箱的古籍、孤本,就足以让人垂涎了。
一时间,原本还拼命劝李家“三思”的人不再劝了,而是用一种羡慕嫉妒恨的眼光看着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李家家主。
好个老狐狸,真真是个无利不起早的老家伙!
坊间流言四处飞,唐宓却浑然不觉,每日里吃吃睡睡,闲时看两页书,然后便是跟李寿“飞鸽传书”。
这对未婚小夫妻有了名分,反倒不如过去那般随意。
至少不能再时时见面。
李寿急得不行,偏偏唐元贞死死守着王家大门,就是不让他见唐宓。
李寿想约唐宓出来,也不成,因为唐宓每每出门,她身边必然跟随着至少四个客女外加N个丫鬟。
一堆人簇拥着,他还怎么跟小未婚妻说悄悄话?
百般无奈之下,李寿只得又拿出了鸽子,以一天十八封的频率给唐宓写信。
一时间,王家大宅的上空,鸽子飞来飞去,简直比集市还要热闹。
只把唐元贞看得额角抽搐,险些一个忍不住拿弓箭秒了那些碍眼的鸽子。
又是一阵咕咕咕叫唤,唐宓熟稔的解下竹筒,把鸽子交给丫鬟去喂食。
展开纸条,李寿那苍劲有力的笔迹映入眼帘。
“不是吧,这两只竟打劫了圣人的御膳房?”
唐宓看完李寿分享的八卦,乐得捂嘴只笑。
她的二哥二嫂真不愧是吃货二人组,为了一口吃食,竟大白天的去御膳房打劫。
想想李寿刚刚打劫了圣人一匣子南珠,唐宓更加觉得圣人可怜。
啧啧,养了个外甥,时常打劫他的私库。
养个女儿,女儿给他找了个女婿,结果女儿女婿组团去皇宫吃垮他!
“猫儿,谁可怜啊!”
赵七娘缓步进了揽月阁,刚进门,就听到一阵悦耳的笑声。
细细再听,她发现那笑声中还有低低的喃呢声,隐约有“可怜”的字眼儿。
赵七娘素来和小姑亲厚,说起话来十分随意,也就顺口追问了一句。
“阿嫂来啦,快请坐。”唐宓赶忙起身相迎。
招待赵七娘坐下,又亲手捧给她一碗茶,这才指着那纸条,笑着说道:“还不是二兄和二嫂,他们把阿元丢给贤妃娘娘,然后手拉手的跑去了御膳房,将圣人的膳食吃了个精光,只把御膳主管急得掉眼泪啊。”
她倒没说圣人可怜。
赵七娘聪慧,却从她的描述里知道了答案。
脑海里更是浮现出二叔和弟妹那爱吃如命的欢乐模样。
扑哧!
赵七娘拿着帕子掩着嘴,嗤嗤的笑了起来。
其实,对于长安这个弟媳妇,她起初是有些担心的。
担心她仗着是公主,行事霸道,为人跋扈。
但等长安嫁过来以后,赵七娘才发现,自己的担心多余了。
长安表面看着骄傲,其实就是个顽皮的小女孩。
跟长不大的小叔子再相配不过。
两人成亲后,就整天琢磨着一起玩玩乐乐。
哪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小夫妻一准儿杀过去。
什么妯娌矛盾、公主跋扈的,在美食面前,全都是浮云。
赵七娘只要细心的给那两只安排好膳食,打理好内务,一切就都好说。
说实话,有这么个妯娌,赵七娘真是再满意不过了:不仗势欺人,不挑事儿,不惹麻烦,一味的吃喝玩乐,真是太好相处了!
“圣人宠爱长安,也喜欢阿齐,向来不会跟他们计较的。”
赵七娘笑了好一会儿,然后才缓缓的说道。
唐宓点点头,“是啊,所以他们才有恃无恐。”
王令齐两口子活得单纯,不只是赵七娘喜欢,就是圣人也喜欢啊。
“我看最有恃无恐的是另有其人吧。”
赵七娘瞥了眼唐宓手上的纸条,别有深意的说道。
唐宓讪讪的将纸条收起来,没有接赵七娘的话,转而问道:“阿嫂,你来寻我可是有什么事?”
“你不说,我都忘了,”
赵七娘见唐宓有点害羞了,没再继续调侃,开始说正事,“明日我想去骊山的无忧庵,已经禀明了母亲,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那里的无忧花开了,非常好看,你也去玩一玩儿。如何?”
“无忧庵?”唐宓一怔,这个名字好熟悉啊,仿佛听谁提起过。
她脑中一过,瞬间想起了答案。
前两天,二兄曾经说过,无忧庵的素斋很好吃,他刚跟长安去吃了一回。
想到这里,唐宓笑着说道:“大嫂,莫非你也喜欢上了她们的素斋?”
“素斋?什么素斋?”赵七娘满脸疑惑。
她去无忧庵,是因为那里的菩萨很是灵验。
当年,母亲带着她去求问姻缘,她求了个上上签。
刚回来没多久,王家便上门提亲了,而她也确实得到了最好的丈夫、最好的婆家。
如今她成亲三年未孕,看遍了京中的名医,依然没有效果。
求医无果,她只能寄希望与神佛了,这才想去无忧庵。
唐宓见赵七娘这般,便知道自己猜错了,笑着含糊了过去。
“猫儿,你好久没出门了,跟我一起去吧。无忧庵的景致很不错。”赵七娘再次劝道。
唐宓想了想,点头道:“好,我跟阿嫂一起去瞧瞧。”
不知怎的,她总觉得无忧庵怪怪的,好像忽然之间冒出这么一个庵堂,她身边的人都跟这个地方沾上了关系…
第207章 令人心悸的味道
傍晚,全家人齐聚寸心堂。
赵氏高坐在主位上,她怀里坐着个小肉球,不是旁人,正是王令齐和长安的长子阿元。
小家伙很会长,专门挑着父母的长处。
小小个人儿,端得是唇红齿白、粉雕玉琢,白白胖胖的像个小秤砣,赵氏抱着他就觉得安心。
“阿婆,茶好了!”
赵七娘指挥下人上茶,第一碗自是要端给赵氏。
赵氏一手揽着小重孙,一手接过茶盏,轻啜一口,满意的点点头,“大娘烹茶的手艺愈发好了。”
赵七娘在娘家排行第七,嫁入王家后,却要跟着王令仪的排行。
而王令仪排行老大,她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大娘。
“阿婆谬赞了,您喜欢就好!”赵七娘一如既往的温柔端方。
赵氏见她这般愈发喜欢她,只是想到她过门三年仍未有孕,便忍不住在心底叹息。
唉,这么好的孙媳妇,样样都出色,惟独子嗣——
“啊、啊——”阿元才一岁多,还不会说话,只能发出一些“嗯、啊、呀”之类的声音。
赵氏赶忙低下头,发现小家伙正口水横流的看着小几上的一盘子点心,两只小肉手努力朝那点心够啊够的。
“果然是龙生龙、凤生凤啊,阿元才多点儿大,就跟他阿爹、阿娘一样爱吃。”
唐宓被小侄儿的馋样儿给逗乐了,端着茶盏笑得前仰后合。
“你懂什么?能吃是福!”
王令齐白了妹子一眼,挺起胸脯,一副“我是吃货我自豪”的模样。
唐元贞好想捂脸,生出这么一个二货加吃货,她真是对不起穿越大神啊。
偏王令齐的妻子长安,非但没有觉得丢脸,反而十分认同的点头。
得,这对夫妻,也是没谁了!
王令仪看着弟弟和弟妹,笑着摇摇头,然后招呼妻子一起坐下。
“阿娘,猫儿许久都没有出门了,正好明日我去无忧庵上香,索性带她一起去吧。”
赵七娘给长辈们上完茶,便坐到了王令仪身边,然后转身对唐元贞说道。
唐元贞楞了一下,旋即看向唐宓。
唐宓赶忙放下茶盏,“阿娘,我想出去转转,您就让我去吧!”
虽然不知道阿嫂为什么邀请她去无忧庵,但有机会出去玩儿,她还是很乐意的。
唐元贞闻言,宠溺的笑道:“你个磨人精,好吧,既是想去,那就跟你大嫂去吧。只是不要调皮!”
唐宓笑得眉眼弯弯,“阿娘,您就放心吧。”她都多大了,还调皮?
赵七娘也赶忙说:“阿娘,您放心,我会照看好猫儿的。”
唐元贞点头,“你办事,我自是放心的。”
这不是客套话,而是发自真心的,唐元贞对赵七娘这个儿媳妇真是再满意不过了。
赵氏听到她们的对话,不禁有些好奇:“这个无忧庵是个什么来历?前几日我进宫,听娘子(指姜皇后)也提到了这个地方。”
“阿婆,这个我知道。”
王令齐跳了出来,急急的说道:“您不知道,她们的素斋做得特别好。上次我和长安去尝了尝,真真美味,最妙的是,明明是最普通的素食,却硬是让人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
长安夫唱妇随,附和道:“是啊,我都有点儿上瘾了呢。这两日没去,又想念了。郎君,不如明日我们也跟阿嫂他们一起去?”
长安的提议甚合王令齐的心意,他点头如捣蒜,“好哇好哇。”
赵氏被这对活宝夫妻给逗笑了,“素斋?竟这般好吃?”
她问的是赵七娘。
赵七娘担心赵氏误会,赶忙说道:“我并没有吃过她们的斋饭,不过二弟和公主既是觉得好吃,那肯定是好的。我、我去无忧庵,是为了上香。”
上香?
京郊那么多有名的庵堂和寺庙,哪个不能去?
何苦跑四五十里路去骊山?
赵七娘在赵氏的注视下,目光有些闪躲,讷讷的说:“无忧庵的菩萨很是灵验。”
而京郊的大小庵堂和寺庙,她、以及她的母亲早就拜遍了,全无效果啊。
如今她是没办法了,这才想起了当年那个小小的庵堂。
但这些话,她实在不好跟婆家的长辈说。
赵氏立时明白了。
略带心疼的看着赵七娘。
唉,成亲三年未孕,赵七娘承受了莫大的压力。
别忘了,王令仪可是安国公府的世子啊,没有嫡出的继承人,爵位该如何传承?
赵七娘垂下了眼睑,嘴里满是苦涩,放在膝盖上的手不禁握紧了拳头。
王令仪伸手握住她的手,轻轻的安抚着。
堂屋里变得很安静,气氛也有些微妙。
唐宓见状,赶忙开口活跃气氛,她一指柳佩玖,“阿玖,明天咱们一起去哈。阿嫂说,无忧庵外种着大片的无忧花,特别漂亮。”
“是吗?那我可要好好去看看。”
柳佩玖十分配合,点头笑着答应。
说起柳佩玖,就不得不说一说王家的另一桩喜事——柳佩玉出嫁了。
柳佩玉嫁给了蒋将军的嫡幼子蒋孝言,也就是那个脸上落了疤而被姜清退亲的蒋家小郎君。
当年王怀媛好生调查了一番,发现蒋家是个不错的结亲对象。
蒋家与王家一样,都是新兴贵族,军功起家。
只是蒋忠的年纪比王鼐小一些,是他们那一辈老将军的小兄弟。
开国最初,蒋忠并不显眼,军功也没有那些老哥哥们显赫,所以只得了个开国伯爵。
但随着先帝驾崩、新君即位,当今圣人对那些老将很是忌惮,提拔新人又怕弹压不住,蒋忠这个年纪不大、辈分却足够的人就凸显出来了。
最近几年里,蒋忠一直在西北带兵,颇得圣人器重。
蒋忠几个儿子也都从小练武,长大后就都进了军营。
蒋孝言十三岁就上了战场,立下了不少战功,如今已经做到了校尉。
他比柳佩玉年长几岁,为人敦厚、行事稳妥,是个十分可靠的人。
最让王怀媛心动的,是蒋家那干净得不像话的后院。
从蒋忠开始,到几个年长成亲的儿子,蒋家男人竟没有一个纳妾的。
膝下儿女全都是正室所出。
在大梁,这非常难得。
王怀媛还跟蒋忠的妻子见了几次面,发现蒋夫人虽然生性泼辣,却并非不讲理。
待几个儿媳妇也算和善。
…可以说吧,蒋家的条件,样样都让人满意。
否则,当年姜皇后也不会为姜清选中这一家。
唯一的遗憾就是蒋孝言脸上那道疤。
王怀媛不止一次的跟赵氏叹息,“唉,可惜了蒋小郎。”哪怕是身上的其它部位有疤呢,也好过脸上啊。
赵氏却没好气的训她:“他若是没有这道疤,早就娶了姜氏女,哪里还轮得到咱们佩玉?”
这人啊,必须知足!
王怀媛当然知道这个理儿,她也就是跟亲娘这么一说。
到了外面,她待蒋孝言十分亲切,根本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的嫌弃。
王怀媛觉得蒋家不错,蒋家也相中了柳佩玉。
两下里都想结这门亲事,事情就进展得很顺利。
柳家门第不高,但柳佩玉还有个懿德夫人的外祖母,是以,她这边刚刚开始定亲,宫里的赏赐便下来了。
圣人知道赵氏最亏欠王怀媛这个亲生女儿,连带着对柳佩玉也十分疼爱。
圣人也明白,当年如果不是为了他,赵氏不会跟亲生女儿分离这么久,连女儿出阁都未能亲自相送。
圣人还清楚,也正是因为他,赵氏才一直留在京城,与王鼐夫妻分居,害得赵氏连个傍身的儿子都没能生一个。
所以,圣人对赵氏,除了感念她的抚育、保护之恩,还有深深的愧疚。
柳佩玉作为赵氏唯二的血脉,她要出阁了,圣人自是少不了恩赏。
首先,圣人给柳佩玉封了个乡君。
其次,圣人授意,由皇后出面,赏赐柳佩玉一对玉如意并金银玉器、缭綾蜀锦若干。
最后,圣人将王怀媛的丈夫柳大郎调进了京城,给了个国子监丞的官职。品级不高,从六品下,却胜在清贵。
柳家老爷子还在外面做官,只柳大郎一家进了京城。
赵氏在距离王家不远的地方置办了一套宅院,送给了王怀媛,名义上是补给王怀媛的嫁妆。
柳大郎原本还有点儿别扭,觉得自己住在岳母给买的房子里,有点儿像赘婿。
随后,他听说是王怀媛的嫁妆,方才觉得好了些。
不管怎样,王怀媛终于回到了京城,新家离娘家也近,方便她时不时的回来一趟。
就这样,柳佩玉出嫁了,虽不是夸张的十里红妆,但她的嫁妆也颇能看。
至少,让那些满意柳佩玉相貌、人品却嫌弃她出身而不愿与她结亲的人家,肠子都要悔青了。
柳佩玉嫁了人,王怀媛也回来了。
按理,柳佩玖该回自己家了。
但她在王家住惯了,也喜欢王家的氛围,再加上唐元贞和唐宓都喜欢她,王怀媛来接了一次,被唐元贞挽留了。
赵氏曾经问过唐元贞,唐元贞说,“猫儿一个人,也没个姐妹,未免孤单了些。有阿玖陪着,好歹热闹点儿。”
事后赵氏跟王怀媛说了说,王怀媛也就没有再来接人。
柳佩玖就这么在王家继续住了下来。
次日清晨,柳佩玖早早的便醒了,洗漱、梳妆完毕,便来到了唐宓的房间。
唐宓也起来了,正抱着白瓷盅喝蜂糖水。
柳佩玖也一起喝了一碗。
两人又用了点早饭,这才相携去了朝晖院。
赵七娘和王令齐夫妇早就到了,正陪着唐元贞说话。
见唐宓两个进来,唐元贞一摆手,“好了,时候不早了,你们早些出门吧。”
“是!”
几人齐齐应声,然后一起出了院子。
赵七娘和长安一辆马车,唐宓和柳佩玖一辆,王令齐骑马,再加上公主护卫、王家部曲以及伺候的丫鬟婆子,浩浩荡荡几十人,排场很是壮观。
一行人速度不慢,中午在路边随便用了点午饭,傍晚时分便赶到了骊山。
夕阳西下,染红了半边天空。
一大队人上了山,先是来到了那片花海前。
“阿玖,你看,那就是无忧花。”
唐宓趴在车窗上,指着红色的花海说道。
“我看看!”柳佩玖学着唐宓的模样,也趴在车窗上,抬眼望去,却是一大片一大片红色的花朵。
“这——”柳佩玖猛地睁大了眼睛,根本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这、这是无忧花?
她的脑子里嗡嗡作响,嘴巴很干,心跳得厉害。
“好看吧?”唐宓仿佛沉醉于花海之中,眼神都有些迷离了。
“好、好看!”柳佩玖干巴巴的说道。
“我也觉得好看。”
一个熟悉的男声从窗外传来,紧接着便是一大捧无忧花出现在窗口。
“二九兄?”
唐宓惊喜的轻呼。
“猫儿,送你!”李寿骑着马跟在马车边,一手持缰,一手捧着花儿。
“谢谢你。”唐宓接过花,笑得很是甜蜜。
现在她终于知道大嫂为何会让她来骊山了,肯定是李寿暗地里拜托了大嫂。
“咱们还客气什么?”
李寿贪婪的看着唐宓的俏脸儿,他们已经有半个月没见了,再一见面,胖丫头似乎变得又好看了。
若是换做平时,柳佩玖定会调侃李寿几句。
可无忧花给她的冲击太大了,她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马车摇晃着,李寿贴着马车边儿跟唐宓说话,柳佩玖则一个人坐着发呆。
不一会儿,便来到了无忧庵。
李寿扶着唐宓下了马车,迎头便看到了含笑不语的赵七娘,以及冲着李寿龇牙咧嘴的长安。
“十八郎也来吃素斋?”赵七娘笑着跟李寿打招呼。
“禽兽,怎么哪儿都有你啊!”长安则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
“见过阿嫂。”李寿给赵七娘行了礼,对于长安的挑衅,他则直接无视掉了。
知客尼早就发现了这一大堆人,赶忙迎了上来。
唐宓和柳佩玖先陪着赵七娘去拜菩萨,李寿、王令齐夫妇则在庵堂的前庭闲逛。
不多时,赵七娘烧完了香、许完了心愿,这才带着两个小娘子跟众人汇合。
此时,庵里的尼姑已经准备好了素食。
“噫,这斋饭看起来很不错呢。”
唐宓扫了眼自己面前的饭食,略略点了点头。不管味道如何,这菜色看着很诱人。
柳佩玖却欲言又止。
唐宓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烧茄子,先闻了闻味儿。
咦?唐宓的眉头微微蹙起,不知怎的,她闻着这茄子竟有种心悸的感觉…
第208章 打不死的小强
大梁的烹饪手段只有蒸、煮、炙等,作料也很简单,做出来的菜自然不甚美味。
还是十几年前,唐元贞在唐氏食谱的基础上“发明”了炒菜,并慢慢流传出来,大梁的菜品才渐渐丰富起来。
如今,连无忧庵这样的庵堂,也开始炒制素菜,色泽看起来还很不错的样子。
但柳佩玖却一脸犹豫,拿着筷子,好半晌才夹了一块油焖笋片。
小小的咬了一口,慢慢咀嚼,柳佩玖的脸色变了。
这、这里面的有股味道,跟她在后世吃到的烤羊肉是一样的。
而那家被查封的烤羊肉铺,被媒体曝了光:作料里添加了大烟壳。
没错,大烟,确切来说,是罂粟。
什么狗屁无忧花,根本就是要人命的罂粟花。
刚才柳佩玖看到那满山满谷的红色花朵的时候,整个人都傻掉了。差点以为自己又穿了,穿到了罪恶的金三角。
罂粟花开了,罂粟果还远吗?
再联想到长安公主说的那句“吃素斋都上瘾了”,柳佩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这个该死的无忧庵,不但种了大片的罂粟,还用罂粟壳做调料来素斋。
做了素斋也就罢了,偏偏还拿来招揽京城的贵人们。
她们想干什么?!
柳佩玖赶忙吐出嘴里的笋片,抓起茶盅,喝了一大口茶漱口。
抬眼间,正好看到唐宓举着筷子要吃红烧茄子。
“猫儿姐姐!”
柳佩玖下意识的惊呼出声。
唐宓吓了一哆嗦,筷子上的菜直接掉到了小几上。
“阿玖,怎么了?”
唐宓放下筷子,关切的问道。
柳佩玖吞了吞口水,忽然不知该如何跟唐宓说。
她该说什么?
说这菜不能吃,因为加了罂粟壳。
很好,问题来了,罂粟壳是什么?罂粟又是什么?
让人上瘾的毒药!
太好了,再问个问题,你柳佩玖一介闺阁女子,如何认得这种毒物?
别说从书上看来的。
论看书,谁能比得上唐宓?
“…没、没什么,就是觉得这素菜的味道很独特。”
柳佩玖讪讪的说着,目光有些闪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