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家族的同意及支持,李寿的“挑战”计划进行得无比顺利。
短短三天的功夫,他便与十几个世家的子弟签订了赌约。
赌约如下:
李寿一人对局所有迎战的世家子弟,对决的内容包括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杂学经史乃至谱系。
每场三局,得两胜者,赢得该场比赛。
赢的一方可以向输的那一方提出一个条件,当然,这个条件不能违背法律、道德等。
对战的时间:九月九日。
地点:京城第一高楼,聚贤阁。

“二九兄这是想玩儿一场大的啊。”
唐宓托着腮,听完阿周从马夫那儿打听来的八卦,不由得叹了一声。
很快,她便想到:李寿这么做,难道仅仅只是为了“出名”?
没错,当初李寿不愿意接受家族联姻,唐宓便给他出了个主意——出名当名士。
至于如何出名,唐宓也给了个建议。
那就是主动挑战京中的才子、名士,靠自己的真才实学打败那些人,然后扬名京城。
最后,还可以透出他是名士李克己的首席大弟子。
出身世家,名士教导,本身又出色得一塌糊涂,李寿不出名都难啊。
唐宓给李寿出主意的时候,还顺便提供了几个可以挑战的对象。比如她家先生。
嘿嘿,唐宓不是想让李寿踩着李克己出名,只是觉得,跟李克己对战,更有把握些。
虽然她也相信二九兄才学过人,但文无第一,文人相斗的事,有时很难比出个胜负。
李寿若是跟李克己对战,就算输了,那也是虽败犹荣。
事后再爆出他是李先生的学生,世人也能一笑而过:徒弟比不过老师,也在情理之中嘛。
学生挑战先生,也可是看作是先生考校学生,只不过学生略有些“少年轻狂”罢了。
但人不轻狂枉少年,这种事操作好了,没准儿还会成为文化圈的一段佳话哩。
可李寿若是败给了别人,世人便会说他自不量力之类的话。
在唐宓想来,李寿挑战李克己,不管胜负,他都是赢家。
就是李克己本人,不管胜负,也都是赢家。
可以说,如此对双方都没有坏处,还能达到让李寿出名的目的。
但是现在,唐宓听了李寿的种种言行后,不禁有些怀疑:她教给李寿的办法,是不是过于天真、过于想当然了?
“算了,不想了,等明日去平康坊,见到二九兄后仔细问问他也就是了。”
唐宓不愿承认自己“幼稚”,摇了摇脑袋,准备上床睡觉。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唐宓早早的便起来了。
洗漱毕,她便去朝晖院。
与父母、兄长们一起吃了早饭,唐宓三个便坐马车前往平康坊。
令唐宓意外的是,今天李寿居然没来。
唐宓失望的在李家大宅里转来转去,仍没有发现李寿的踪影。
李克己人老成精,哪里看不到唐宓的小动作。
借着课间休息的当儿,李克己偷偷凑到唐宓跟前:“胖、哦不,猫儿啊,你这是找谁呢?”
唐宓抬眼便看到李克己那八卦兮兮的模样,不禁暗自翻了个白眼,嘴上却含糊道:“没有,就是随便看看。先生,您家的庭院布置得真好。”
“嘿嘿嘿,”李克己笑得有些猥琐,此刻他哪里有半点名士的样子,简直就像个无聊老男人,“我家的庭院当然好,只可惜,还是引不来十八郎那个臭小子。”
听李克己自己提到了李寿,唐宓不禁竖起了小耳朵,故作不在意的问道:“说到李师兄,今天怎么没见他?”
“嘿嘿,”李克己笑得更贱了,一副“我早就看穿你”的得意模样,却故意拿捏着不肯说。
唐宓不禁有些恼羞成怒,“先生~~”尾音拖得长长的。
只把李克己听得后脊背发凉,赶忙摆手,“好好好,我说,我说——”
嘴里还嘀咕,“现在的孩子啊,怎么一点儿耐心都没有!”
唐宓:“先生!”
李克己赶忙道:“哎呀,还不是‘对战’的事,现在十八郎忙着呢。哪里还悠闲功夫来我老头子这儿闲逛?”
唐宓想了想,还是问了句:“先生,师兄他把事情弄得这么大,到底是为了什么?”
她已经开始怀疑李寿的目的了。
李克己收起贱兮兮的笑容,负手而立,赫然又是一派名士姿态,不答反问:“你可知十八郎和那些世家子的赌注是什么?”
唐宓想都不想的就回答:“输的一方要无条件的履行赢的那一方的一个要求。”
李克己又问:“那你可知李寿会提出什么要求?”
唐宓摇摇头,她就是不知道才问的啊。
李克己视线左右环顾,确定没有第三个人偷听,这才压低了声音道:“十八郎会要求所有跟他对赌、且输了的世家子弟去参加明春的科举!”
唐宓瞪大了眼睛,“参加科、科举?”
紧接着,她就明白了李寿的意图。
他是在帮圣人提高科举的档次!
话说,科举选才的制度,自前朝就有了,但推行得并不顺利。
先帝坐稳江山后,也大力推行科举,可那些世家、豪族依然不买账。
有人或许会说了,按理说科举是对世家有利的啊。毕竟,读书的资源绝大多数都把握在世家手里,与寒门庶族、乃至贫苦百姓相比,世家子弟的文化水平高得不是一星半点。
这样一些人一起参加考试,摆明是世家子弟胜出啊。
可世家为何会抵制科举?根本不让族中子弟参加?
道理很简单,这是原则问题。
想想吧,科举之前,朝廷选拔官员,基本靠推荐。
何人推荐?自然是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和世家大族。
可以说,那时世家大族掌握着朝廷人事任用权,皇帝想要什么人才了,本人根本接触不到人才本身,而是需要借世家来推荐。
开了科举之后呢,朝廷人事选拔的权利却收到了圣人手里。
而世家,从原来的选拔者,变成了被选拔者,手中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世家如何答应?
所以,不管朝廷如何推行科举,世家就是不理这个茬儿。
而世人崇尚世家,世家不做的事,那些庶族寒门也不会搀和。
如此一来,朝廷的科举竟成了个摆设。
每年科举,只有一些贫寒百姓的子弟,亦或是没落世家、小地主的子弟参加,水平很一般。实在达不到朝廷“纳才”的标准。
科举就成了个极为尴尬的存在。
当今圣人立志要做明君,自然不会任由这种情况发展下去。
而李寿的“赌约”,便是圣人的一步棋。
唐宓想通了其中的关节,不禁沉默了。
她甚至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
是,她确实聪明,生而知之,过目不忘,一心二用…可她到底只是个七岁的孩子。
别说跟那些久经风雨的老狐狸相比了,就是李寿,她也有很多不足。
偏偏她还暗自得意,以为自己多聪明,多了不起,能给比自己年长十岁的人出谋划策。
或许,在李寿看来,她幼稚得可笑吧…
第105章 拉快进度条
唐元贞和王怀瑾商议完回乡守孝后,夫妻两个便各自忙碌起来。
唐元贞这边要准备全家出行的种种事务,还要安排留守京城的人手。
王怀瑾那边则需要先跟王鼎和李氏报备一下。
只是他刚提了个开头,李氏便叫了起来:“什么?回、回梁州守孝?”
好好的,怎么要回梁州?不是说好在京城置办墓地吗?
梁州乡下的祖宅,李氏早就呆腻了,根本不愿意回去。
王鼎却有些意动。
国人自古讲究“落叶归根”,只是万氏和王鼐死得急,根本来不及交代后事。
但王鼎相信,他阿娘也好、大哥也罢,肯定是想把尸骨埋到老家的祖坟里。
更不用说,按照规定,万氏需要与她的夫君合葬。
就是王鼎自己,如果那一天老去了,也想回梁州老家安葬。
“回乡?也好!”王鼎点了点头,离家这些年,他也十分想念。
借此机会,他也能回去好好待一段时间。
“好?”好什么好!
李氏瞪了王鼎一眼,暗骂一句:真是狗肉上不了大席,不管当了多大的官儿,也洗不掉身上的土腥味儿。
回乡做什么?
他们在京城住着多少?
何苦回那穷乡僻壤?
但眼下不是发火的时候,李氏须得好好跟王怀瑾谈一谈。
她深深吸了口气,道:“阿郎啊,当初不是说好了嘛?怎么忽的又改变主意了?”莫非又是唐氏在背地里捣鬼?
王怀瑾感觉到母亲对“回乡”这件事的强烈抵触,他也明白,母亲为何不愿回去。
可母亲就真的没有站在他的立场为他想一想?
为了帮自己刷名望值、为了让自己的国公坐得更稳一些,妻子那样出身高贵、从小没吃过半点苦的人,都主动要求回梁州。
李氏作为母亲,作为一个口口声声疼爱儿子、愿意为儿女付出一切的母亲,却从未真的为王怀瑾考虑过。
是,梁州乡下确实贫苦了些,吃住等条件也远不如京城。
但也不是在那里住一辈子啊,只是待个两三年,母亲也不愿意吗?
不比较不知道差距,一旦认真比起来,王怀瑾愈发觉得母亲并不如她嘴上说的看重自己。
“阿婶,当初决定在京城安葬,也只是一个提议。那时阿娘和我都没想到京城的好墓地这般难寻,”
将不满藏在心底,王怀瑾耐心的解释着:“这些日子,我一直在京畿附近寻找,可总也没有合适的。与其这样拖延下去,还不如回乡。正好孩子们长这么大,还从未回过梁州,我便想着借此机会,也让孩子们在祖宅待上几年。”
王怀瑾的话说到了王鼎的心坎上,他连连点头:“是这个理儿。咱们王家富贵了,后人们却不能忘了本。”
而且,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
王鼎也想在昔日的老兄弟面前,好好的炫耀一番。
回家!
没说的。
李氏却更加气急,“几、几年?你还想在梁州带上好几年?”
王怀瑾纳闷的对李氏道:“三年啊。阿婶莫非忘了,我要为阿婆和阿爹守三年孝啊。”
二婶、二婶,又是二婶?
李氏气得脑仁儿疼,一时情急,竟口不择言,“我和你阿爹都活得好好的,你守得哪门子重孝?!”这不是咒他们两口子早死嘛!
王怀瑾眼里闪过一抹失望,还真让娘子说中了,母亲根本就想抹杀过继的事实。
可问题是,这种事,能是她想抹杀就抹杀的吗?
退一万步讲,就算真能让李氏抹杀成功,那以后,王怀瑾做这个安国公还能做得心安理得、理直气壮吗?
母亲做事,就不能为他王怀瑾考虑那么一星半点儿吗?
王鼎让李氏这么一说,心里也有些不自在。
王怀瑾不是幼时就过继出去的,而是长到二十多岁才过继,王鼎也早就习惯王怀瑾是自己儿子的事实。
猛不丁的,王怀瑾要为王鼐守三年重孝,王鼎也有种被“诅咒”的赶脚。
王怀瑾眼见王鼎又犯了耳根子软的毛病,在他说出伤人心的话之前,抢先道:“二婶,族谱上,我是阿爹的儿子。况且我得了阿爹的爵位,为他守重孝也是情理之中。”
李氏还要说什么,王怀瑾又赶忙道:“当然,二婶如果实在觉得心里不舒坦,我把爵位让给王怀恩,再将族谱改回来,如此,也就不必按宗法行事了。”
既想得权利,还不想履行责任,天底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王怀瑾也不耐烦跟李氏纠缠了,直接将选择权抛给李氏:是要爵位?还是要儿子?选吧!
其实,有那么一刹那,王怀瑾还暗暗想着,如果李氏能选择后者,哪怕是口头上过过嘴瘾,他王怀瑾也就满足了。
然鹅——
李氏揉捏着手里的帕子,嘴张合了好几下,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王怀瑾已经没力气失望了,他淡淡的说:“看来二婶已经选好了。既是这样,那一切还是按照宗法进行吧。”
李氏嘴唇蠕动,看向王怀瑾的目光很是为难。
王怀瑾却不愿多说,“我与阿娘已经商量好了,九月十六日是个好日子,那日,阖家返回梁州。”
说完,王怀瑾又补了一句,“当然,二叔和二婶若实在不愿意,可以留在京里。正好也帮我们看看家。”
李氏眼睛一亮,刚想说:好啊好啊,我们留下看家。
另一厢的王鼎却发话了,“我们也回去!”
死的不只是王鼐一个,还有王鼎的亲娘哩。
王怀瑾这个嗣子都大张旗鼓的回乡为老人守孝,王鼎这个亲生儿子却继续留在京里,事情传出去,他王鼎还要不要做人?
再者,王鼎对万氏是真的孝顺,断不会在守孝一事上委屈了老娘!
李氏颓然的瘫软在榻上。
完了、完了,所有的计划都泡汤了!
特别是王怀婉的亲事,王家阖家回乡,那谁去探查程家的底细?
还有,他们一去三年,梁州距离京城千余里,程家一旦有什么变故,他们在乡下根本就无从得知。
哎哟哟,我可怜的阿婉哟,好好的亲事又要横生波折了。
李氏心里乱作一团,哪里还想得起给王怀瑾纳妾的事?

王怀瑾从萱瑞堂出来,又转身去了摘星院。
“回、回梁州?”
王怀恩听完王怀瑾的话,也有些意外。
“是的,阿娘和我都商量好了。九月十六日启程,送阿婆和阿爹的灵柩回梁州安葬。”
对于王怀恩,王怀瑾就没必要解释太多,只需把结果告诉他。
然后征询他的意见,“不知大哥是想跟我们一起回去,还是留在京里。”
王怀恩揉着下巴,仔细思考着回乡的利弊。
良久,他才缓缓点头,“好,我与你一起回乡,在老家为阿婆和阿爹守孝。”
王怀瑾得到了回复,不再耽搁,起身便告辞离去。
出门的时候,几乎与小万氏错身而过。
两人客气的见了礼,寒暄两句,便各自离去。
小万氏走了两步,然后停下来,扭头去看王怀瑾的背影。
好一会儿,她才匆匆的赶往书房,还没进门,就急吼吼的问:“郎君,郎君,王怀瑾来做什么?”
王怀恩简单的将王怀瑾的来意说了说,并告诉她:“我已经答应了。”
“什么?回梁州?”小万氏内心是抵触的。
她和李氏一样,对那个又穷又偏僻的地方,实在没多少好感。
更不愿意舍弃京城的繁华,跑回祖宅去守什么孝!
但她在王怀恩跟前,并不如李氏在王鼎面前有体面,哪怕心里再不愿,也不敢明着反对。
小万氏暗自琢磨,现在距离九月十六日还有些日子,她一定想办法让王怀恩改变主意。
家里都通知到了,接下来就是亲朋故交,以及来往密切的同僚等。
不过,王怀瑾夫妇最先拜访的却是李克己。
“…事情就是这样的,孩子们能拜入先生门下是莫大的荣幸,本该好生上课才是,熟料家里的事一件接着一件,竟是——”
面对李克己,王怀瑾真是又小心又心虚,唯恐李先生一个恼了,不想教他们家的孩子了。
李克己捋着胡子,忽的问了句:“听说梁州多美食?”尤其是面食做得很有特色啊。
王怀瑾愣住了。
唐元贞却反应过来,赶忙说道:“先生说得没错,梁州的美食很多,特别是汤饼,做得跟京城很不一样。还有羊肉,做得也极有特色。”
李克己满意的点点头:“好,那我就去梁州呆些日子吧。”
他生平最不喜欢在一个地方待太久,他已经在京城住了一年多了,早就烦了。
恰巧没去过梁州,索性趁着这次机会,去梁州溜达一圈。
王怀瑾终于醒过神儿来,眼中充满感激,“先生,您——”
李克己摆摆手,他也不全是为了三个孩子,而是他确实想出去转转。
他提前把话说明白:“我在梁州未必能待太久,或许一两年,或许一两个月。不过,你们放心,我不会耽误孩子们的功课。”
李克己肯为了孩子去梁州,王怀瑾几乎是感恩戴德,哪里还敢计较李克己在梁州待多久?
唐元贞也是这么想的。
夫妻两个心灵相通,齐齐向李克己行礼:“多谢李先生!”
李克己这边解决了,接下来的事就好办了。
王怀瑾戴着重孝,不好去人家做客,便亲自给亲朋故交等写了信。
世交,比如赵家、霍家;姻亲,比如李家。王怀瑾全都命人送去了亲笔信。
信中,王怀瑾真诚的表示,他的祖母和父亲先后离世,他要将两位老人的灵柩送回梁州,然后在梁州守孝。
至于为何拖了两个月才动身,真正的原因自然是不能说的,但也有现成的理由——办丧礼、搬家。
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王怀瑾是信了。
不过,许是王怀瑾的信写得太真挚,那些亲朋故交也都相信了。至少一个个派人来王家,询问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并且个个拍着胸脯保证,王怀瑾回乡后,京中的国公府,他们会多加照顾的。
王怀瑾等的就是这句话,对大家的善意,纷纷表示感谢。
接下来,王怀瑾和唐元贞更加忙碌了。
安排出行和留守的人手,准备出行的物品,提前派人回梁州收拾祖宅…一连串的事情,忙得两口子脚打后脑勺。
是以,他们根本没有闲工夫关注外面的消息。
自然也就不知道时下最火爆的八卦:李十八郎一人单挑十几家世家子弟!
唐宓不知出于什么心态,对这件事却格外在意。
正好郑勉这个小八卦也十分关心这件事,每天都会将最新“战况”写信告诉唐宓。
九月九日,李氏VS诸世家的第一天,李十八郎一人同时与三人对弈,结果:胜!
九月十日,两方对决的第二天,李十八郎醉酒写下三十几首脍炙人口的诗篇,同时与他PK的四个世家子弟全部败北。
九月十一日,赌局的第三天,李十八郎左右手开弓,一手草书、一手楷书,酣畅淋漓的书法,惊艳了围观的所有人,与他同场竞技的世家子弟俯首认输。
九月十二日…
可以说,一连五天,李十八郎以卓绝的才艺、精彩的表现,获得了接连的胜利。
其实,倒不是说李十八郎真的能够压制所有人,对决的时候,他故意使了个手段,即故意以一人同时对战N个人。
这种情况,落在评审或是围观群众眼中,那就是极不公平的。
同情弱者是天性,当人们看到一个人孤身对抗N人甚是一群人的时候,不管真相如何,本能的觉得前者被欺负了。
当这个人和N个人的水平相当,甚至是略差一点的时候,众人心里的天平依然会倒向那个人。
尤其当这个人生得好、仪态好,又是的年轻少年郎,众人对他就会更加偏爱。
所以,李十八郎的“胜”有点取巧的意味。
但不管取不取巧,李寿的“胜”是事实。
诸世家也不得不咬牙认下了这个结果,并且当着大半个京城百姓的面儿应了李寿的要求:明年春闱,各家将会派出至少十名的族中子弟参加。
“二九兄,赢了!”
唐宓放下信,盘膝坐在藏书阁的三楼,手托着腮,望着聚贤阁的方向。
果然,李寿根本不似他在自己面前表现的那般纯良无害,这厮根本就是个大腹黑。
不过也无所谓啦,二九兄是她的朋友,只要他不把心计使在她身上,她也不用太计较。
至于二九兄“逗弄”自己的事,唐宓大方的表示,她、不记仇,真哒。
九月十六日,王家阖家出动,一辆辆马车从安国公府出来,朝着城外驶去。
李寿根本不知道王家要回梁州的事,等他听到风声,王家的车队已经离京二百多里了。
站在城外的官道上,李寿苦笑:“看来胖丫头真的生气了,走也不告诉我一声。都怪我不好,干嘛逗她?算了,等过些日子,胖丫头消气了,我再跟她解释不迟。”
然而,让李寿想不到的是,他这一“等”就是五年…
第106章 少女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一场春雨过后,空气格外的清新。
官道附近的小镇上,那间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客栈门前人来人往,很是热闹。
“吁~~”
一匹枣红色的马停在了客栈门口,骑在马背上的少年约莫十四五岁的模样,一身绯色的胡服,皮肤白皙、五官俊美,穿的衣服看似平常,但腰间悬挂的玉佩、荷包等物却透着精致。
少年仰头看了看飘扬在半空中的幌子,呃,藕荷色的底儿,绣着斗大的红字:悦来客栈!
少年的嘴角抽了抽,心道,莫非这就是阿娘所说的大梁第一连锁客栈?
过去两年里,他和大哥一直跟着先生走南闯北,去了不少地方,也住过无数间客栈。
而很多地方的客栈,也确确实实叫悦来,当时他好奇,再加上阿娘在信里的调侃,便故意找掌柜的询问。
结果,掌柜的一脸困惑的说:他家是祖传的买卖,干了几十年,就是叫悦来。至于其它地方,抱歉,小老儿这辈子还从未离开过县城。
少年问了不同地方的好几家悦来客栈,人家的说辞都差不多,表示本客栈都是独门买卖,根本不是什么“连锁”。
后来,还是小妹写信提醒她,亲爱滴二哥,你丫又被阿娘耍了。
直到那时,少年才知道所谓的“大梁第一连锁客栈”,不过是他亲娘的一句笑谈。而他这个二货,居然还傻兮兮的相信了。
二货,呃,据他阿娘的解释,便是“蠢萌”的意思。
至于蠢萌,咳咳,据他小妹的解释,就是“傻”的代名词!
…被阿娘和小妹联手欺负了,少年委屈的蹲在墙角抹眼泪,结果却换来更大的笑声。
也罢,反正小爷习惯了。
“悦来客栈”的话题自此告一段落,但从那以后,每每在新的地方看到“悦来客栈”,少年就有种无语的感觉。
“阿齐,发生什么呆?还不赶紧下马去预定房间?”
又是一匹枣红色的马停了下来,马背上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穿着紫色大翻领的胡服,面如冠玉、眉眼如画,模样与方才的少年有些相似,却比之多了几分沉稳、内敛。
“是,大哥!”绯衣少年麻利的翻下马背。
此时,客栈的伙计已经迎了上来,热情的招呼:“二位郎君,里面请!”
绯衣少年将缰绳丢给伙计,吩咐道:“给我的奔雷喂最好的草料,水要山泉水。”
伙计赶忙答应,“哎哎,郎君请放心。”
紫衣少年也跃下马背,将缰绳递给伙计,“有劳!”
“不敢不敢,”伙计连连说着,“郎君请放心,小的定会叮嘱后院,将两位的马喂得妥妥的。”
绯衣少年很满意伙计的态度,从腰间荷包里掏出几枚银瓜子,随手丢给了伙计。
伙计手里牵着缰绳,赶忙用另一只手抓着衣摆,将银瓜子兜住。
银瓜子在阳光下泛着耀眼的光,伙计乐得嘴都合不拢,迭声道:“多谢、多谢两位郎君打赏!”
而不远处的一个茶水摊上,一个少女正在柔声细气的跟老板讨要热水,眼角的余光瞥到了这一幕,一双秋水般的美眸里不禁闪过一抹异彩。
两个少年却并未察觉这一点,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大堂。
“掌柜的,你们客栈一共有多少个房间?”绯衣少年大咧咧的问道。
掌柜的早就看到了门口那一幕,尤其是绯衣少年丢出来的银瓜子,更是晃花了他的眼。
啧啧,有钱人,大主顾啊!
掌柜的奸商值瞬间升至最高点,一听少年问多少个房间,心里更是乐开了花:艾玛,这是要包场的节奏啊。
他赶紧拿着账本,颠颠的凑到两位贵客跟前,“好叫这位郎君知道,本客栈一共两层,一楼乙字号房共八间,二楼甲字号房共有十二间,后院还有丙字号房五间。如今乙字号房还剩五间,二楼甲字号房还有九间,后院的丙字号都还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