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从那之后,沈寂却发现,自己时不时就会想起那张白净小巧、笑起来时两颊还会分别映出一枚小梨涡的脸。
时而是在上课,时而是在姑姑家,时而甚至是在梦里。
青春期的少年,正是气血方刚的躁动年纪,梦见一个娇滴滴的漂亮姑娘,梦里内容,自然都跟那档子事儿有关。
沈寂刚开始浑不在意,不当一回事。
那女孩儿模样好,又刚好是戳他心窝的娇软可爱型,他一个八万年没谈过女朋友的单身汉,以她为对象做点儿春梦,也说不上什么不正常。
十七中和一中紧邻,两扇校门就隔着三百米,偶尔,沈寂会在学校外面看见温舒唯。
有时是她一个人,背着书包抱着几本练习册,独自离开校门往公交站的方向走;有时跟几个同班女同学一起,吃着蛋糕说说笑笑,到外面的文具店选购一些花花绿绿的笔记本和做成卡通娃娃状的奇形怪状中性笔。
连续偶遇那姑娘几回后,沈寂开始毫无意识地总结,她每次离开校门的时间段,和观察她的某些习惯和喜好。
她总是会在中午十二点二十五左右离开校门,跟同学一起去吃午饭。
她喜欢吃甜食,喜欢的颜色是粉红色。
她身边的朋友几乎都是和她一样的好学生——沈寂从未见温舒唯跟任何十七中的人有过来往,更别说,像他这样的问题学生了。
……
“等等?”温舒唯抬起双手比了个“暂停”的手势,不可思议道,“你的意思是,你高三的时候天天暗搓搓在我们校门口偷窥我。你暗恋我么?”
沈寂冷嗤一声,抱着她,侧了侧头,想把脸埋进她香香暖暖的颈窝里。
忽的,吧嗒一声,一只小手冷不丁伸出,用力抵住了他的脑袋。
沈寂:“……”
姑娘小手抱着他的脑袋,晃来晃去,跟摇南瓜似的:“回答我呀。”
沈寂:“……”
沈寂不耐烦地撩起眼皮,瞅她,语气非常平静:“是又怎么样。”
温舒唯:“……真的?”
沈寂静两秒,抓起姑娘的一只爪子送到嘴边,照着那片白生生的细嫩手背就咬了口。她低呼一声,随后下巴便被他捏住,挑起来。
沈寂眯眼,“你记不记得,有一回,你看见我了。”
温舒唯:“?”
温舒唯:“哪回?”
沈寂直勾勾盯着她,不说话。
温舒唯微皱眉,绞尽脑汁认认真真回想了会儿,忽然一拍脑门儿,想起来了,“哦对!是!”她仔细回忆着,认认真真道:“我记得当时我路过那条学校外面的小巷子,看见你和几个你们学校的男生待一块儿来着。我那会儿还挺纳闷儿的,为什么大家都在抽烟,就你一个人在津津有味地吃薯条。”
沈寂:“……”
话音落地,整个屋子静了至少有十秒钟。
然后,沈寂很冷静地对她道:“那不是薯条。”
温舒唯:?
“当时我瞧见了你,怕你看见我抽烟,对我印象更不好。”沈寂面无表情地说,“老子直接把烟塞嘴里吃了。”
温舒唯:“……???”
第40章 甜(六)
沈寂一番话说完,温舒唯嘴角不可抑制地抽了抽,彻底静默。
为了给她留个好印象,直接把烟当薯条吃了,不愧是校霸大佬的暗恋,果然非同一般,何其深沉,何其伟大。
整个屋子就这样安静了好一阵。
不知过了多久,温舒唯才终于回过神。她这会儿被沈寂抱在怀里,整个人坐在他大腿上,怕扯到他的伤口不敢乱动,只能试着稍微往后撤了点,话音出口,有点儿磕巴,“你当时,把烟吃了?”
怀里的身子娇娇小小,软绵绵的,还散发着一股甜而不腻的清新香味儿。沈寂内心难得的安定平静,闭着眼贴在温舒唯的耳侧颈窝,贪婪汲取着姑娘身上的体香,懒洋洋地“嗯”了声。
“真吃了?”
“嗯。”
“……烟嘴呢?也吃了?”
沈寂静半秒,撩起眼皮瞧她。
姑娘一双大眼晶亮晶亮,望着他,满脸的好奇和认真,继续追问道:“你当时吃完之后有没有什么不舒服?香烟真的可以咀嚼食用吗?”
沈寂:“……”
沈寂咬了咬后槽牙,手指捏住温舒唯的下巴,挑高,盯着她,嗓音低哑:“我一本正经跟你讲了这么多,你就关心这?”
温舒唯想也不想便正色答道:“我是个记者,可不能放过任何奇闻异事,没准儿就是个头条。”
沈寂:“……”
沈寂眯了眯眼睛,原本捏姑娘下巴的大手一移,挪到了她脖子上,五指收拢,轻轻捏住了那段儿雪白纤细的小脖子。
掐死她吧。
这个时常傻里傻气,语出惊人,冷不丁冒出句话能气出他一口老血。却偏偏还让他鬼迷心窍惦记了这么多年、招他喜欢得要命的小丫头片子。
沈寂面无表情地盯着温舒唯。
温舒唯眨巴着眼睛也定定望着他。
僵持了大约三秒钟。
“……”沈寂别过头,自嘲地无声一笑,捏住姑娘脖子的五指微动,捧住她脖颈和脸颊相连处的柔滑皮肤,视线转回来,直白露骨,直勾勾看她,指尖指腹流连摩挲。
温舒唯被他看得心里毛毛的,偏着脑袋缩着耳朵躲,又羞又慌,不止是掌心,连T恤后背的料子都被汗打湿了。
片刻,
沈寂倾身些许,呼出的气息喷在她嘴唇上,眸色深不见底。他冷不丁说:“老子到底看上你哪儿了。”
温舒唯:“……”
温舒唯耳朵和脖子都红透了,支吾着,认真回他:“我也想知道。”
沈寂闻言,低笑出声,两只大掌并用,团住姑娘粉嘟嘟的小脸儿,给她挤成一个变形的白里透红小包子,凑过去亲了亲她的脸蛋。
亲一下,嫌不够,又紧接着亲了第二下。
温舒唯招架不住,在对面要亲第三下的时候终于忍不住,抬手轻轻推他,小声斥:“你够了啊。”
沈寂心情奇佳,向来冷沉的眸子里漫开柔情笑意,扣住她的脑袋把人整个儿裹进怀里抱住,又低头吻她的脑袋顶,一连几下,啧啧作响。
“……”温舒唯都被他亲懵了,抬手打他一下,面红耳赤地抗议,“你有完没完,亲够了么?”
“没亲够。”沈寂说,“亲不够。”
温舒唯简直要给这位大佬跪下了,瞪他,“你背上还有伤,消停点儿。”
沈寂伸手,食指慢条斯理卷起她一缕微润的乌黑发丝,沿指节缠绕几圈,又松开,那截黑发便形成一截波浪纹。他拨弄着那段波纹,动作亲昵到极点,懒洋洋道:“从高三到现在,一共十年,三千六百天,咱们每天亲的次数算三下,小温同志,你可差我整整一万零八百个吻。”
温舒唯:“……”
“我给你把零头抹了,取个整,我一共就还得补亲你一万下。”沈寂说着,手指摸到她软软的耳垂,捏了捏,“也没占你便宜不是?”
温舒唯已经被沈大爷这番既荒诞离奇,又能自圆其说的神奇逻辑给震住了。
十年三千六百天,一天亲三下,一万零八个吻,还大慈大悲给凑个整打个折,她是不是该真诚地唱一首感恩的心送给你?
再结合之前“烟当薯条吃”这件奇事。
温舒唯甚至有点儿开始怀疑这位大佬的脑子是不是不太正常。
……算了,特种兵兄弟的脑回路可能都比较神奇,还是要理解。她在心里宽慰着自己,沉默须臾后,又觉得很奇怪,“但是,如果你真的高三就暗恋我,为什么当时不跟我告白?”
沈寂脸埋在她温热的颈窝处,传出的声音闷闷的,很哑,听不出什么语气:“我告了。”
温舒唯:?
温舒唯一下子瞪大了眼,惊愕道:“什么时候?”
WTF?她失过忆?还是有什么神秘莫测的平行时空多啦A梦?
“高考前一周,我给你写过一封信。”
“……?”
“本来打算亲自交你手上,可那段时间一直没遇上你。”沈寂淡淡地说,“我就找了个一中的朋友,托他转交给高三一班温舒唯。”
*
当年高三。
沈寂的性子,自幼便孤僻且冷漠。母亲的过早离世,父亲的无端疏远,让他的整段童年笼罩在一片压抑的灰黑色中。
远离阳光的幼苗,只能汲取来自黑暗的养分,年幼的沈寂顺理成章成长为了一个浑身尖刺桀骜不驯的少年。
当初,温舒唯问过一次沈寂,他的身世。
彼时,沈寂轻描淡写,一副戏谑不羁游戏人间的口吻,给姑娘“凭空编造”了一个悲惨故事。
但,姑娘不知道的是,那个故事九成都是真人真事。
沈寂的父母都是京城人,母亲在他出生时难产离世,而父亲直到母亲临终闭眼,都没回来见她最后一面。
沈母离世后,襁褓中的沈寂便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
在沈寂十四岁时,父亲沈建国从一线退居西藏,从事后方指挥工作,便将儿子也接了过去。
沈寂本就孤僻冷傲乖张跋扈,当时又正值叛逆期顶峰,在西藏入学不到三个月,便因打架斗殴被学校劝退。
沈建国雷霆震怒,又是动手又是说教讲道理,儿子油盐不进,便在一气之下又把沈寂送去了云城的姑姑家。
或许是继承了父母的好基因,小沈寂性格古怪,成绩却一直拔尖。到云城后,姑姑联系到从事教育行业的朋友,把孩子送去了云城市最好的第一中学。
沈寂的入学考核,卷面几乎满分,然而,就在姑姑兴高采烈地为孩子入学做准备时,却接到了一中校长打来的电话。
校长在电话里告诉姑姑,孩子成绩很好,非常聪明,这毋庸置疑。但他们从沈寂在西藏的学校了解到,这个孩子的性格缺陷非常大。表示一中可能没办法接收沈寂。
姑姑急坏了,致电沈建国,想让已经是大首长的哥哥为自家儿子想想办法。
沈建国一生清廉刚正不阿,只说,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作为负责,种什么因,得什么果。置之不理。
姑姑无奈,在云城找了一大圈儿,但凡是排的上名号的好学校,都将沈寂拒之门外。最后,姑姑只能把沈寂送进位于一中隔壁的十七中。
大染缸一般的学校,校风差,问题少年成堆,校纪校规形同虚设,连学校老师也束手无策,只能睁只眼闭只眼。
后来,“沈寂”这个名字便成了十七新的纪律和规则……
在故事的最初,就如同温舒唯对他的态度一样,沈寂也只把那位“锅盔少女”当做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
沈寂真正意识到温舒唯于他而言的“特别”,就是小巷里那次。
彼时,朋友刚打燃火机给他点上一根烟,一个娇小身影便从巷子的那一头过来了——背着书包,扎着马尾,模样乖巧文静,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气息的小姑娘。
有人吹了声口哨,打趣儿地说:“寂哥,瞅瞅那谁?不是之前跑校门口给你还钱的一中美少女么?”
沈寂眯了眼睛扫了眼。
短短几秒,沈寂生平头一次,感受到了一种叫做“慌张”的情绪。
怕她看见自己嘴里的烟,怕她看见自己的不堪,怕她意识到她和他处在两个极端世界,一个天,一个地。
……
“天地良心,我真的真的真的没收到过你的信。”
此时,姑娘眨着眼睛定定望着他,三根纤细雪白的手指竖起来,表情认真,“如果收到过你告白的情书,就算是拒绝,我出于基本礼貌也是会给你回信的。”
沈寂托起她的脸,额头轻轻触上她的,低声:“不重要了。”
温舒唯眸光一跳,“你不想弄清楚当初究竟是怎么回事么?”
男人嗓音很轻,懒洋洋说:“十年前,那封信有没有到你手上,你有没有收到,都不重要了。”
“为什么?”
“你只需要知道,不管是十年前的沈寂,还是十年后的沈寂,温舒唯都是他们放在心尖尖上的姑娘。就够了。”
“……”
“好了,你的问题时间结束。”沈寂说,“换我问你。”
温舒唯好奇:“你要问我什么?”
沈寂捏捏她的脸蛋儿,“小温同志,我喜欢你。这一次,你愿意让我当你男人么?”
小温同志,我心爱的姑娘,
天知道,我多希望初次遇见你时,就是我最好的样子。
第41章 甜(七)
“后来呢?”
之后几日,云城接连下雨。整座都市像被泡进了水中,阴雨绵绵,空气潮湿。温姥姥风湿腿痛的老毛病又犯了,温舒唯和母亲何萍一道,将姥姥送去了市里最好的骨科医院住院治疗,母女两人轮班照顾。
这样的雨日一直持续到这个星期的最后一天。
周末午后,雨停了,天空放晴,阔别多日的阳光与彩虹一道出现,远远挂在天边,温暖大地。温舒唯给姥姥送完午饭后从医院出来,搭乘地铁来到云城市第一中学附近的某咖啡厅内,与好友程菲见面。
程菲与温舒唯相交多年,两人从学生时代起便是至交好友,作业一起抄,体罚一起跑,关系亲近得能穿一条裤子。不同于温舒唯的家庭境况,程菲幼时家庭条件虽不好,但父母恩爱关系和睦,对自家的掌上明珠十分宠爱。
程父程母当年都是行走江湖满身故事的人,从底层摸爬滚打白手起家,自幼便教导闺女,人活一世,最重要的便是一个“义”字。
因此,程菲这姑娘虽长了张美艳动人的御姐妖精脸,却是非常典型的侠女性格,个性洒脱,敢爱敢恨,为朋友两肋插刀,肝胆相照。
此时,一身帅气中性打扮的程女侠翘着个二郎腿,点着根女士细香烟,眯了眼睛把温舒唯壁咚到靠窗座位的墙角处,严刑逼供:“话先说在前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劝你一五一十把什么都给交代清楚咯,否则,女人——”说着,她吐出一口烟圈儿,吊起嘴角朝温舒唯邪魅狷狂一笑,“后果自负。”
温舒唯:“……”
程女侠平时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在晋江上面看小说,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霸道王爷下堂妻》巴拉巴拉的,她倒着都能把剧情给一字不落地讲出来。
面对闺蜜的霸总附身台词,温舒唯静了整整两秒钟,诚实回答:“沈寂跟我告完白之后,我跟沈寂说,‘咱们现在亲也亲了,抱也抱了,到了这个地步,不处对象那就是在耍流氓’。”
闻言,程菲眉毛高高挑起来,“你的意思是,你答应了?”
“唔。”
“你,跟沈寂成了?”
温舒唯端起桌上的咖啡,边鼓着腮帮吹凉风,边认真思考了下,回答:“应该是?”
“卧槽。”程菲震惊之余,狠狠一巴掌拍在自家姐妹弱不禁风的小肩膀上,爆了句粗口,“可以啊老温,平时看着老实巴交,没想到深藏不露还有这本事。他妈的连沈寂都能让你给拿下。有前途。”
温舒唯正在喝咖啡,始料未及,被女侠的降龙十八掌震得差点儿呛死。她默了默,抽出张纸巾擦了擦嘴,单手托腮,抬眸望向玻璃窗外的车水马龙城市街景,认真说:“虽然不知道沈寂喜欢我什么,但是,我觉得自己对他也很有好感。这种感觉很真实,先交往一段时间吧。”
程菲别过头吐烟,手指掸掸烟灰,“这就对了。还记不记得我之前跟你说过什么?”
温舒唯侧目看好友。
“到了我们这个年纪,‘心动’这词儿就是件奢侈品。”程菲说,一顿,“这应该是第一个让你觉得动心的男人吧?”
温舒唯闻言,两颊微热,须臾,点点头。
“好好把握,好好相处,没准儿就是一段良缘。”程菲嘴角勾起一个很淡的笑,眉眼垂得低低的,温舒唯看不见她的眼神,“那句电影儿台词怎么说的?‘人生就这短短数十年,你不妨大胆一点,攀一座山,追一个梦,爱一个人’。”
“但,那可是沈寂。”温舒唯叹了口气,“我还记得高中那会儿十七中流传着一句话,‘一见沈寂误终身’。光那张脸,就是多少少年少女青春期的梦想和埋在心底不可触及的暗恋。我其实想不通,他总说自己喜欢我,但他到底喜欢我什么,我也不知道。”
“纠结这个做什么。恋爱中的女人,就应该好好享受恋爱的酸臭味。”程菲淡淡翻了个白眼,掐了烟,身子懒洋洋往后靠在座椅靠背上,感慨道:“说起来,真羡慕你啊。”
“羡慕我脱单?得了吧。”温舒唯笑,“你程大美人勾勾手,多的是富二代心甘情愿拜倒在你工装裤下。”
程菲故意嗲着嗓子,矫揉造作,“人家羡慕你和沈大佬的缘分。兜兜转转过去十年,还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呀。”
温舒唯察觉到好友眸光微黯,意识到什么,微皱眉,抿抿唇,试探地问:“……你该不会又想起你小时候那个邻居小哥哥了吧?”
程菲摸下巴,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也不知道人家现在怎么样,还记不记得我。”
温舒唯在心里叹了口气。
关于好友和她那位邻居小哥哥的故事,温舒唯从小听程菲讲到大,几乎已能倒背如流——
九十年代初期,国内人人都想乘改革开放的东风致富发财,不少小城市的青年都选择了背井离乡,到大城市谋生路。程父程母就是到云城务工的人员之一。两个外地来的年轻人,又带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身无分文,掏不起钱买房,便在平谷区某菜市场附近租了个小破平房住。
平房一带是地地道道的贫民窟,居住者多为打工的或者云城本地买不起房的底层穷人。三四排砖瓦平房,足有上百间,每间最大也就三十来平,一家几口全挤里边儿。没有独立卫生间,大家要上厕所,只能到几十米外的公共厕所解决,生活条件十分艰苦。
小时候的程菲便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
日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过,渐渐的,小程菲到了要上幼儿园的年纪。程父程母人穷志不短,咬牙给程菲报了个附近的子弟幼儿园,把孩子送过去。
程菲就是在那时认识的她的小哥哥。
小男孩儿年纪看着比幼儿园的小朋友都大些,个子也高高的,眉目清秀,几岁的年纪便已能依稀分辨出英俊五官和漂亮轮廓。小程菲见那小哥哥长得好看,便总喜欢跟在那男孩儿屁股后头打转,再后来,程菲惊奇地发现,小哥哥和她是邻居。
大家都住在小平房一带。
男孩儿性格孤僻怪异,很安静,不爱说话,也从不与其它小朋友玩儿,一双眸子阴森冷漠,充满一种对世界的敌意和蔑视。
其它小朋友知道他年纪大些,长得又高,都怕他,不敢与他接近。
只有扎着小辫子穿着小裙子的小程菲成天跟着男孩儿,跟他说话,还给他带糖果。
某一次,男孩儿终于开口,对程菲说了一句话。
他冷冷讥讽地道:“小孩儿,我是杀人犯的儿子。你不怕我么?”
……
回忆到此中断。
温舒唯伸手轻轻摸了摸程菲的肩,叹息道,“你七岁搬走之后,回去找过那个小哥哥么?”
“找过。”程菲说,语调神色掩不住的失落,“但是那个哥哥搬走了。我唯一知道的信息,只有他的名字。他叫余烈。”
“如果真的有缘分,你们一定会再遇见的。”温舒唯笑,“别难过了。”
程菲好笑,翻白眼:“我有好什么好难过的,当年我才几岁,那个小帅哥顶多只算个童年玩伴,过去了这么多年,谁知道人家现在是人是鬼。”
温舒唯沉思,“不过,按照你说的,你家小哥哥那个性格……长大了没准儿真会报复社会?”
程菲一巴掌敲她脑门儿上,“滚你。”
温舒唯噗的笑出声,喝完咖啡,唤来老板埋单。
程菲收拾好自己的帆布包,跨在身上站起来,道:“对了,你今天怎么忽然心血来潮,约我到学校这边来喝咖啡?”
“沈寂说,他之前给我写过一封情书,高考前一周,托人交给我。”温舒唯摊开双手,“那个转交人说他把信放在了我课桌上,可我没有收到。”
两个姑娘肩并肩,边聊天边走出了咖啡厅大门。
“高考前一周?”程菲眉头皱起来,回忆数秒,忽然说:“我记得,当时我们学校刚好购进了一批新的课桌椅,高考前一周全体高三放假,班主任就让男生把大家的课桌都堆到废弃礼堂那边去了。”
温舒唯说:“对。有这回事。”
程菲突的一愣,“你怀疑那封信跟着课桌一起被搬到了废弃礼堂?”
“有这个可能。”
“你把我叫过来,该不是让我陪你进学校去找信吧?”程菲瞪眼,不可思议:“唯唯,这都十年了,就算当时真的掉在了礼堂,那现在也不可能找到啊。没准儿早风化了。”
温舒唯笑笑,冲她促狭地眨眼睛,伸手挽住好闺蜜的胳膊,“女侠,你最好了,陪我去看看嘛。难道不想一睹校霸大佬的文采么?”
程菲无语,作势打她,“我怎么有你这种狗朋友。”
两人嬉笑打闹着。
头顶阳光灿烂,忽然,前方传来一阵说话声。
温舒唯抬眼看过去,见是三五个穿校服的少年少女正说说笑笑地走来,校园的操场、栏杆、教学楼,都矗立在光里。迎着那几道十六七岁的身影,构成一幅名为“青春”的画面。
温舒唯忽然想起一句话,人们之所以歌颂青春,是因为青春包含着对未来的,世界的无限可能性。
她笑起来,慢悠悠地感叹:“看着这些孩子,才能真正意识到自己老了。他们才是下一个世界。”
“屁。老子们正值青春。”程菲说,“故事还长得很。”
*
距离一中校门数米远外,停着一辆纯黑色商务车,安安静静,无声无息。
车内。
“你盯着那两个女人看了那么久,我还以为,你擦出什么爱情火花,看上她们之间的谁了呢。”一道稚嫩清脆的嗓音忽然响起。
说话的是一个穿红黑泡泡裙的小女孩儿,十来岁的年纪,天然卷的黑发用蝴蝶结绑成两个小马尾,怀里抱着一个少了只眼睛的芭比公主。粉雕玉琢,天真烂漫,可爱得像个瓷娃娃。但女孩儿说话的语气却缓慢讥诮,不同于外表的天真无邪,她脸色平静,微垂的眼眸里有种厌世的冷淡。
一只修长的手从车窗外伸出去,掸了掸烟灰。
“于小蝶,我劝你跟我说话客气点儿。”男人面容清冷俊美,视线收回来,逗着金丝雀笼里的八哥,慢条斯理喊出一个名字,寒声说,“上回你带着两个一流杀手都没搞死沈寂一个人,打草惊蛇,之后再想下手可就难了。”
“如果不是你前期计划有误,突然冒出来几个巡警,沈寂早就死了。”叫于小蝶的小女孩儿朝他弯弯唇,露出一个天真又明媚的笑脸,小手缓慢地摸着芭比公主的金色长发,“收了人家那么多的银子却没办成事,百里先生这可是在砸我们的招牌。”
八哥在鸟笼里上下扑腾着。
百里洲手指动作一顿,冷冷瞥过去,忽然微挑眉,轻声一字一句道,“你听过一句话么。打蛇打七寸,杀人要诛心。”
于小蝶眉眼弯弯,说:“听不懂,我可还是个小孩子。”
百里洲苦恼地叹了口气,摇头:“不过,对一个女人下手,有违江湖道义,委实不是我的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