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坐车去了距离学校比较远的另一个商业区,一起吃了午饭,看了场爱情电影。
爆米花电影没什么内容,两人对电影本身都兴致缺缺。
黑灯瞎火的…他们更愿意借此机会做一些羞羞的事情。
两个人都把身子往对方那边倚着。不知不觉中,叶蓁蓁的头就靠在了阮林江的肩膀上。
叶蓁蓁发现小阮好像特别喜欢玩她的手。他说过她的手很软,没有骨头一样,是真正的“柔若无骨”。
叶蓁蓁向来为此颇为自得。她的手的确很软,可以把手指头往后掰得很弯。阮林江喜欢把她的手捏在手中把玩,却从来不会使大力气把她弄疼。叶蓁蓁都不知道,他的乐趣在哪里。
电影看到一半,叶蓁蓁有些发困,就靠在他怀里打瞌睡。昨晚睡得太晚,今早又起得太早,难怪她会感到困倦。
阮林江把她搂在怀里,看着她渐渐垂下的眼睛,微笑着看着怀中的女孩。
电影结束后,阮林江坚持说叶蓁蓁穿得太少,要带她去买衣服。
叶蓁蓁倒不觉得自己穿得有多少,不过买衣服这种事…哪个女孩儿会嫌自己的漂亮衣服太多呢?
叶蓁蓁就接受了他要逛街的提议。
因为两人都没穿校服的缘故,他们放心大胆地手挽着手,走在商场里。
叶蓁蓁看到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各色时装时,并没有多么兴奋。
因为她的脑子里在想一件事。
“小阮哥哥。”
“嗯?”
“刚才在电影院里…你是不是偷偷亲我了?”
“…”
第223章 理念
理念
“有么?”他不好意思承认。
“没有么?”叶蓁蓁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反问。
“唔, 这套运动服不错。”阮林江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十分自然的样子,云淡风轻地将转移话题, “要不要去试试?”
叶蓁蓁瞥了他一眼, 本来还想继续打趣他的,结果见他好像有些紧张,还故作轻松的样子, 都不忍心再继续逗他玩儿了,就顺从地叫来售货小姐,找到她的尺码去试。
本来她以为阮林江就是为了转移话题,随手指了一套衣服的。结果试完了出来一看,还真挺适合叶蓁蓁的。卫衣虽然是运动的款式, 但衣服并不肥大,很显身材。
最重要的是, 这套套装和他身上穿着的, 是同一个品牌,同一个色系的…
卫衣的款式看起来同属一个系列,都是白色+简单的字母图案。
就跟情侣装似的。
叶蓁蓁一眼就喜欢上了,只是她只想买上衣, 不想买裤子。
“一起买了吧。”小阮说。
“可我觉得配牛仔裤比较好看诶。”
“那一会儿再去买牛仔裤。”阮林江说。
叶蓁蓁一想也是,上了高中之后, 她一直念叨着想要继续坚持运动。然而她每天要上课、上晚自习、还要练琴码字, 时间和精力都非常有限,她的运动计划已经搁置了很久了。
不过嘛,准备一套运动服还是很有必要的, 尤其是…和阮林江同一系列的运动服。
就算不穿,光是看着,就会让她觉得心情很好。
售货员开完小票之后,叶蓁蓁顺手就想接过,结果被阮林江抢了先。
叶蓁蓁有点不高兴地看着他:“干嘛?”
“是我要给你买的。”他说。
“我又不是买不起。”
“我知道。”他嘴上这么说着,却并没有把小票还给她:“可我想给你买。”
“你这人怎么这样呀。”眼看着他大步往收银台走去,叶蓁蓁快步跟在后面对他说:“以前没在一起的时候还偶尔让我掏钱的,现在怎么一分钱都不让我花,你想憋死我啊?”
阮林江好笑地说:“男朋友给女朋友买东西,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
“你这个人啊!”两人说话间都已经来到收银台旁边了,看着那张被他递出银行卡,叶蓁蓁不想再当着外人的面拦他,只能无奈地说:“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有这种传统思想!”
付完钱后,小阮转过头来看她,微微笑着说:“你这孩子好奇怪,给你买东西你还不开心。”
“你才是孩子呢!”叶蓁蓁负气地说完,突然感觉自己好像真的像是个闹人的小孩子了…
讨厌!T_T
其实叶蓁蓁想自己出钱买是有原因的。从小妈妈就教育她,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女孩子一定不能贪小便宜,才不会吃大亏。
妈妈的观念就是,女人的经济一定要独立,腰杆子才能硬起来。谈恋爱这种事情,男人出多一点没关系,但女方不能一点钱都不花。否则男方在热恋的时候不会说什么,等新鲜劲儿过了,都会看不起女孩子的。
叶蓁蓁不能说妈妈的想法就一定是对的,但她就是这样被教育着长大的。只要别人为自己花了钱,叶蓁蓁心里就会不安,好像欠了别人什么似的,想要补回来。
她拗不过阮林江给自己买东西,就只好给他买了一件外套,作为回礼。
花了她半个月的稿费…
晚上吃饭的时候,阮林江有些好笑又有些无奈地问她:“蓁蓁,一定要跟我算这么清楚么?”
叶蓁蓁摇摇头,用筷子指了指餐盘:“要是真和你算的那么清楚,我就每顿饭都和你AA了。”
说起AA,叶蓁蓁忽然又想到吕烁兰。
她记得吕烁兰以前说过,男生请女生吃饭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嘛。女孩子出来吃顿饭,又要洗头、又要化妆,还要穿上美美的衣服鞋子,配个好包。这么打扮下来,得花多少钱啊?更不用说对着男生巧笑倩兮,撒娇卖萌,得花费多少时间和精力了。
不仅如此,女生的饭量还比男生的小。要是男女吃饭还要AA,这种男的完全就是在占女生的便宜,完全不能要…
叶蓁蓁现在算是发现了,好朋友在自己生活中的影响实在太大了。因为要好的时候她们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事情,说过很多话,所以经常一件非常小的事情,都会让她想起一些回忆,想起吕烁兰这个人。
不过她相信,时间能解决一切。
终有一天,她会将这些回忆淡忘。
玩了一下午回来,两人又回到学校,把叶蓁蓁剩下的行李搬到了公寓,整理了一番。
等他们完全整顿好之后,两人累得瘫在沙发上直喘气。
休息了一会儿之后,眼看着时针已经指向九点。叶蓁蓁怕他回家太晚,就委婉地问他累了一天了,要不要回家休息。
阮林江忽然笑了,眼中有着孩童般的喜悦:“不急。”
“啊?”
“我的家,现在就在这栋楼里。”
“啊?你已经找到房子啦!”叶蓁蓁惊喜地说。
“嗯。”这里离高中近,本来就有很多投资房是专门用来出租的。因为阮林江一心想找离叶蓁蓁最近的房子,所以才花了这么长时间。
“在几楼啊?”
“十四楼。”他有点惋惜地说:“离你有一点远。”
“不远不远,”叶蓁蓁开心地说:“你早说啊,十四楼那边是不是离泳池和健身房很近?我可以去找你蹭泳池啦~”
四楼以上的电梯都是要刷卡才能上去的,叶蓁蓁没有权限,所以只能望而却步。
“好,我继续教你游泳。”他一口答应下来。
虽说小阮现在住得近了,可以晚一点再走,但两人终究还是要有分开的时候。
叶蓁蓁虽然有着成年人的灵魂,但就算她现在是成年人,她也不认为自己可以让小阮留宿。
他们才在一起两个月而已…还太早啦。
分别之前,一想到一个小长假他们都不能见面了,两人就特别舍不得分开。
不过他们已经说好了,10月7号那天叶蓁蓁会提早回市区来。白天叶蓁蓁会和爸爸妈妈一起过生日,剩下的时间则会和小阮一起度过。
虽说假期很难得,可阮林江更希望假期早点结束,让时间直接跳到叶蓁蓁生日当天。
和他告别的时候,叶蓁蓁也是这么想的。结果把人一送走,叶蓁蓁就变得没心没肺了。
她瘫在床上,看着小说,只觉放假的感觉是如此美好!就算有一堆作业要写,也完全不用担心,因为还有好几天假呢不是嘛!
不过她也就能逍遥这几个小时而已。第二天早上八点多钟,她就起床洗漱,收拾东西坐车回家了。还在车站的时候,爸爸就来了电话催她,让她抓紧回去。
不为别的,今天是十月一日,叶家家庭聚会的日子。
和平时一样,因为叶蓁蓁家地方大,家庭聚会是在叶蓁蓁家举行的。
叶蓁蓁看得出来,爷爷奶奶还好说,弟弟则是完全不介意,可叔叔婶婶是真心不喜欢到他们家里来。
因为每次他们来叶蓁蓁家,都觉得自己是客人,有种放不开的感觉。
以前他们都默默地忍了,可是今天,叔叔在饭桌上说了一个让叶蓁蓁一家人十分意外的决定。
他们终于决定买房了。
虽说现在房价一直在涨,不过远还没有到饱和期。对于小叔子一家的决定,赵秋月两口子都表示十分支持。
赵秋月还说了,如果需要借钱,可以跟他们提。
程志君摆手说不用:“现在店已经开了,生意不错,本金回得挺快的。我娘家弟弟能借我一部分首付,不用嫂子操心。当初开店的时候嫂子投给我五万块钱,我已经很感激了。”
“哪里的话,我们也是想跟着你发财沾光不是。”赵秋月看了叶蓁蓁一眼,笑着说。
程志君有点不好意思地说:“要说沾光,这些年我们跟着大哥大嫂一家沾光才是。鹏鹏上辅导班这么久了,一分钱都没花过,给我们省了不知道多少钱呢。还有我那个店,要不是蓁蓁出主意,嫂子帮我拉人脉,我上哪儿挣钱买房子去啊?来来来,嫂子,我敬你一杯。”
叶蓁蓁看着妈妈和婶婶的互动,只感觉这妯娌俩从未如此和睦过。
果然是和气生财,财生和气啊。
十一当天和奶奶家的人聚过之后,二号叶蓁蓁又按照惯例跟着妈妈一起回了娘家。
姥姥家的习惯和每一个节日一样,就是包饺子。叶蓁蓁、姥姥、大姨、妈妈娘儿四个坐着唠嗑,姥爷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
大姨现在正在为叶蓁蓁的表哥、李逸飞上学的事情发愁。
“这孩子小时候念书挺好的,都怪我…我和他爸离婚的事给他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弄得他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现在连个高中都不知道能不能考上。”
李逸飞比叶蓁蓁大两岁,不过叶蓁蓁上学早一年,所以两人只差一级。
后来大姨离婚那年,李逸飞因为生病+逃学留了一级,搞得现在…李逸飞比叶蓁蓁还晚了一届中考。
“逸飞小时候多聪明呀!”因为李逸飞是毛老太太一手带大的,她忍不住为外孙子说话,“这事儿的确怪你!当初你要离婚,我就不支持!”
“姥姥,这也不能全怪大姨啊。”叶蓁蓁边嗑瓜子边说:“单亲家庭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多了去了,我哥现在学习不行,主要是因为沉迷游戏。”
第224章 偶遇
偶遇
“好了, 不管是谁的错,既然已经这样了, 还是想想逸飞以后该怎么办吧。”赵秋月说:“逸飞现在这成绩, 上高中实在太勉强了,要不还是…考虑一下职高或者技校?”
“也只能这样了。”赵春月点点头说:“逸飞自己也说不想上高中了…”
听着妈妈和大姨她们的对话,叶蓁蓁忽然觉得很无奈。
重生之后, 很多事情都在变好,可是还有很多事情,她无法改变,甚至会变得更糟。
由此可见,很多人觉得重来一次就会变好的事情, 并不一定就会变好。
人生是充满着变数的,不管重来几次都是一样。
她的表哥还是不爱学习, 无论她怎么劝说、帮忙都没用。
只能说, 人各有命吧。
走完两天亲戚,三号开始,叶蓁蓁的日常就是上补习班和写作业了。
和初中时相比,高中的作业量明显大幅度提升。有时候做着做着卷子, 叶蓁蓁就忽然好绝望,感觉自己要淹死在题海里了。
不过好在长青的试卷质量都很高, 纸张、印刷都很好, 对于强迫症叶蓁蓁同学来说多少是一点安慰。
四号那天,阮林江按捺不住,跑来L区找她。
叶蓁蓁上完辅导课出来, 就带他去轧马路,专门往确保不会有熟人的地方走。
L区的主城区已经很老旧了。这两年区政府正在不断地翻修政府大楼、主商业街这些当地的门面。可一时半会儿,居民楼还是翻不过来的。
好在处于热恋当中的人,看到什么都觉得很美好。就算周围的居民楼再老旧,在他们的眼中,也别有一番韵味。
浪漫从来都不是因为身处何地,而是因为身旁的那个人。
两人牵着手,看似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累了就在台阶上坐下来歇一歇,说说话,或者不说话,都很美好。
眼看着天色逐渐暗了下来,星子逐渐露出眉眼,叶蓁蓁歪头靠在阮林江肩上,忽然希望时间就此停住,不要再往前,或者再退后。她不想再承受什么突如其来的痛苦了,她只想要留住此刻平平淡淡的幸福。
他似乎也被气氛触动,忽然低下头吻她。不同于以往的蜻蜓点水,他的唇久久没有离开,而是一边紧张地战栗着,一边贪恋着她的美好。
无师自通一般,他开始轻轻吮吸她柔软的唇瓣,不知足地索取更多。叶蓁蓁一开始只是被动地承受着,后来也大着胆子慢慢地回应,然后换来他更加汹涌的掠夺。
一个长长的亲吻结束后,叶蓁蓁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双颊正在发热。心跳也如擂鼓一般,咚咚咚地跳个不停。
叶蓁蓁忽然觉得,自己单身的时候也很快乐,可是这种快乐和现在不同。那时候她有自己的目标,每天都有事做,生活很充实。可是她不会有现在这种心跳加速、热血上涌的感觉。她当时的快乐很简单,很安稳,但没有有任何激情。
而现在,两个人之间的化学反应,让她产生一种难以言说的愉悦感。就像是一个疯狂的赌徒,明知道有输的风险,却还是因为眼前巨大的收益而沉迷其中,不能自拔。
七点多钟的时候,叶蓁蓁知道自己必须要回家了。虽说今晚爸爸单位有事,妈妈去参加同学聚会,可叶蓁蓁还是担心他们会出其不意地往家里打电话,要是她没接就会有麻烦了。
阮林江不舍得她走,一直把她送到家门口,这在以前都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叶蓁蓁怕被家长发现,不让他上楼。
结果今天,叶蓁蓁也是心软了。看到他那么不想走的样子,好像一只要被主人抛弃的狗狗,实在可怜,就让他进了门,喝杯茶再走。
两人一起看了会儿电视,都觉得心里惶惶不安。最后不等叶蓁蓁再催,阮林江自己就乖乖地出了门。
他也知道这里和公寓不一样,被叶蓁蓁爸妈撞到的几率实在是太高了,他没办法多呆。
小阮走后,叶蓁蓁突然觉得房子一下子空了下来。
她觉得恋爱对一个人的改变实在是太大了。明明之前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从来都不会觉得寂寞,只是觉得很清静、很自在来着。
这种无法完全控制自己心情的感觉…叶蓁蓁说不上是好是坏。
她一直觉得恋爱就像是一场赌注,输赢与否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对方的人品和自己的幸运程度。
风险太大了。
若是运气好,就能恩恩爱爱、和和美美,无论经历什么风风雨雨,都能同舟共济,相互扶持着走下去。
若是运气不好,就会像她的爸爸妈妈这样,成为一对互相嫌弃、吵来吵去的怨偶。
她的运气,会足够好么?
叶蓁蓁拍拍脸,阻止自己继续胡思乱想。
恋情刚刚开始的时候,她只要好好享受就好了。
她这样提醒自己。
终于盼到了10月7日,叶蓁蓁生日那天。
收拾东西准备出发的时候,叶蓁蓁忽然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一本陌生又熟悉的笔记本。
——蓁蓁日记(8)。
先前的第七本日记主题是“梦想在开花”,主要讲的就是叶蓁蓁前世和实验中学的那些女同学们撕逼的事情。因为叶蓁蓁后来跳级了,那些事情也就不可能发生了,所以叶蓁蓁扫过一遍之后就把日记本给烧掉了。
这第八本日记的主题是“黑色迷梦”,看标题就看出一股浓浓的中二风,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流下一滴眼泪的那种的中二风。
写这本日记的时候估计叶蓁蓁在听罗志祥的《灰色空间》,第一页上写的就是:“黑色空间,灰色心情。记不得幸福是什么滋味。亲爱的,你是谁?我想抱着你一起入睡。”
好嘛,还一起入睡,小叶子你胆子不小嘛?
叶蓁蓁自我吐槽着。
本来想着她现在上了长青,生活轨迹已经和前世不同了,过去的日记本也没用了,就不打算再仔细看。
结果看了两页之后,叶蓁蓁忽然有了另一种感受。
这本日记…记录了很多当初她和姜旭光在一起的事情。
虽然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不过姜旭光毕竟是叶蓁蓁第一个正儿八经喜欢过的人。所以关于他的日记,那些纠结、甜蜜、难过、幸福的时光…叶蓁蓁还真是没少费笔墨去记录。
叶蓁蓁看着看着,竟忍不住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绪起伏。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姜旭光当然是早已经没有半点留恋了。可是看着当时尚且有些幼稚的字迹,回忆忽然如同潮水一般涌来…叶蓁蓁忽然很是心疼,当年那个爱得那么认真的自己。
还有现在爱得那么认真的吕烁兰。
当年叶蓁蓁和姜旭光分手的主要原因,就是姜一直想和叶蓁蓁上床,叶蓁蓁不肯答应。叶蓁蓁毫不怀疑,姜旭光也会向吕烁兰提出同样的要求。
她会答应么?
不知道为什么,叶蓁蓁就觉得她会。
合上日记后,叶蓁蓁想了想,她会这么认为,大概是因为吕烁兰明知道姜旭光是什么样的人,还答应和他在一起吧。
吕烁兰本来就颜控,对待男人的态度还不够坚决…
虽说情侣之间发生点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叶蓁蓁还是觉得…起码等到成年再做比较好吧。
算了,别人的事情也轮不到她管,她还是别瞎操心了。
收拾好东西后,叶蓁蓁一家三口前往市区,去叶蓁蓁很喜欢的一家餐厅吃了饭。
或许是冤家路窄?临走的时候,叶蓁蓁竟然看见了姜旭光。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上衣,额前的头发似乎有点长了,遮住了眉毛。
叶蓁蓁不确定他有没有看到了自己,反正在看到姜旭光的那一瞬间,叶蓁蓁下意识地就直接转过了身,装作没看到他一样走开了。
她也不想知道吕烁兰在不在这里。
她就这么没出息地逃了。
今天是她的生日嘛。凌晨12点的时候,一干好友都送上了祝福,吕烁兰也不例外。
不过,叶蓁蓁只在群里统一回复了一句谢谢你们,就没有单独再回吕烁兰。
事实上距离两人上一次对话,已经有好一段日子了。吕烁兰估计着是又要谈恋爱、又要上学很忙,顾不上和她说话,叶蓁蓁也差不多。就算偶尔有时间,叶蓁蓁也不想和她聊。至于吕烁兰是不是这么想的,叶蓁蓁就不知道了。
现在他们的那个四人小群基本上已经死了。陆兰琪先前忙着转学考试的事情,几乎不上网。
齐子初初三了,怕考不上高中,学业压力也很大。
不出意外的话,以后这个群也基本不会有人说话了,就和这个世界上默默死掉的成千上万个好友群一样。
人与人之间要好的时候,总以为找到了彼此的知己,找到了和其他人不一样的灵魂伴侣。
然而时间会告诉他们,这个所谓的好朋友其实和先前绝交或者疏远了的那个一样,只能做一时的好友,走不了一辈子。
谁才是能相互扶持一辈子的好朋友,只有临死的那一刻才知道。
叶蓁蓁看开之后,忽然觉得心里面轻松了。
起码以后,她就不会犯同样的错误,让自己那么受伤了。
她以后还是会勇敢地去认识新朋友,了解新朋友,接纳新朋友。
但是她不会对任何一个人产生过多的依赖,投入过多的希望。
因为终其一生,我们所能依靠的人,只有自己。
第225章 庆生
庆生
下午把爸爸妈妈送走之后没多久, 阮林江就来找叶蓁蓁,带她去自己的新家做客。
叶蓁蓁今天过生日嘛, 所以特意穿得美美的。一身粉白相间的修身连衣裙, 款式简洁大方。两边的袖子上面点缀着星星图案的装饰,又显露出少女的俏皮。
她的打扮向来很迎合直男审美,阮林江刚才一看到她就觉得眼前一亮。电梯里, 他忍不住摸了摸她披散下来的头发,捧住她的脸…
结果被叶蓁蓁轻轻推了一把。
“进屋再亲。”叶蓁蓁三令五申,“公共场合禁止亲热。”
明明刚才是阮林江忍不住冲动,想要和她卿卿我我的。结果听到叶蓁蓁这么一说,却是他红了脸, 感到十分的羞涩。
叶蓁蓁瞄到他的表情,忍不住想笑。阮林江一看就是没谈过恋爱的新手司机, 所以才会这么青涩。
不过她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起码她能看得出来,他在以真心待她。
进门之后还没来得及看房子,叶蓁蓁就感觉自己肩上一沉,被人从身后抱住了。
她不由地嘴角上翘, 握住他的手说:“先让我看看房子呀。”
阮林江低下头来,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这才将她放开, 给她找了一双粉红色的拖鞋。
叶蓁蓁边换鞋边说:“小阮哥哥,没想到你还挺有少女心的,还买粉红色的拖鞋。”
“这是给你买的。”说话的时候, 阮林江在旁穿上一双蓝色的拖鞋。
叶蓁蓁一看就明白了,原来他买的是…情侣款。
哎呀,有点小兴奋是怎么回事呢。
因为怕爸爸妈妈发现,所以她的公寓里不敢留下他的任何东西,更别提情侣款生活用品这样明目张胆的“罪证”了。
“小阮哥哥,你胆子真大。”叶蓁蓁佩服地说:“不怕你妈妈发现啊?”
她就不信全中国有几个不反对孩子早恋的家长。
就说她妈妈赵秋月吧,已经算是开明的家长了,可还是明确反对她早恋。
“不怕,”阮林江淡淡地解释,“她没有钥匙。”
“啊?”叶蓁蓁有点懵。
阮林江说着掏出一把钥匙来递给她,“这是备用钥匙,可以替我收起来么?”
叶蓁蓁下意识地伸手接过,嘴上却在犹豫:“可是我…我很马虎大意的,弄丢了可怎么办啊。”
“没事,大不了换个门锁。”他云淡风轻地说完,拉着叶蓁蓁进屋看房。
房子的结构和叶蓁蓁的公寓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装修上有些差别。
客厅里面一目了然,放了一架钢琴。除此之外只有一条长沙发,连个吃饭的桌子都没有。叶蓁蓁真是佩服他,为了放钢琴,什么家具都给省了…
卧室的装修也很简洁,一床一柜一书桌,全都是灰白色系的。和他的人给人的感觉一样,简简单单,干干净净。
从卧室出来的时候,叶蓁蓁问他:“我怎么觉得要不是因为我会来,你连沙发都不会留呢?”
阮林江笑着点点头,还真是被她说中了。如果只有他一个人的话,除了练琴和睡觉,别的都不重要。
至于厨房里面…除了一个煮面的锅和一个烧开水的壶,基本什么都没有,一看就是不打算在家里做饭的。
叶蓁蓁忽然觉得有些遗憾。前世她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也算是练就了一手好厨艺。可是现在呢,她连好好做一顿饭给他吃的条件和精力都没有。
她第一次产生一种想法——要是能和他住在一起的话就好了。
刚一冒出这个念头来,叶蓁蓁就被自己吓了一跳。她一直觉得自己是挺独立的那种女生,因为要码字啊,练琴啊什么的,一直很注重自己的私人空间。以前她可是一直坚信,自己订婚前不会和男友同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