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林春华,是想让她知道林灯已经有对象了,不要再费心给她介绍。不过林春华并不知道林灯的男朋友是谁。在林灯的嘱咐下,林春华暂时也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方氏。
林灯先前之所以不告诉方氏,是怕方氏一知道她有男朋友了,就会逼她赶紧结婚。
她很爱萧凯,只是如果要结婚的话,林灯希望是在自己和萧凯都觉得水到渠成的时候,而不是被家里人逼的迫不得已的时候。所以能拖一日,她便拖一日,不让方氏那么早就知道。
不过林灯也明白,这件事情不可能一直瞒着方氏,瞒着她家里人。所以这回回家过年,她便自然地将这件事情说了出来。
方氏高兴坏了,根本顾不上什么钱不钱的,拉着林灯就问她男朋友的情况,连饭都不想吃了。
林灯好不容易才劝她坐回去,边吃饭边说。
林淑贤母女想要从林灯手里套点钱出来的计划,就这么被方氏无意之中给打乱了。
俩人都气得要死,却也无可奈何。
林淑贤向来都是表现得十分关心家里人的,总不至于在谈林灯新对象的时候,再提钱的事儿吧。
在提到萧凯的时候,林灯避重就轻,并没有把他的姓名说出来,只说他家里是做生意的,父亲曾经做过政府官员,现在已经基本退下来了。
林灯说的不清不楚,不过林远山刚才就觉得未来女婿的家庭条件肯定不错,不然怎么会有钱在上海开公司呢?
他满意地说了一句“不错”,笑着摸了摸自己刚留不久的胡子:“他们家应该会准备不少彩礼吧?”
方氏就没想那么多了,她还以为对方家庭条件和自家差不多,并没有多想,只是问:“婉儿,他父母介不介意你曾经离过婚的事啊?”
林灯算是实话实说:“我和他交往的时间并不是很长,还没有见过家里人……他自己应该是不介意的。”
林老爷子见林灯好像不想多谈的样子,就咳嗽了一声说:“你们都盯着淑婉,一会儿问这个一会儿问那个的,让孩子怎么吃饭?”
林老爷子是家中绝对的权威,林远山和方氏一听林老爷子发话,便只能压制住自己的好奇心,不再多问了。
饭后林灯被方氏拉走,沈氏和林淑贤母女也相伴回房。
沈氏抓住林淑贤,好奇地问道:“淑贤,你说林淑婉的那个公司到底大不大?”
林淑贤皱眉道:“这个我也说不好……他们公司位置的很偏,瞧着也不大。不过我查过他们那个行业的杂志,说是有个叫什么夜雨……夜雨寒灯的人,发明了一个什么拍电影的东西,现在只给他们家公司独家生产,应该是挺赚钱的。不然安保不会那么严,好像还有人配了枪呢!”
“真的?”沈氏神情凝重地说:“那这么说来,林淑婉找的这个对象,恐怕不一般呐……”
林淑贤挑了挑眉,不以为然地说:“娘,您别担心,刚才林淑婉不是说了吗?她还没见过男方家里人呢。等她男朋友的父母知道她是个‘二手货’之后,肯定不会同意让她进门的。而且我觉得,那个男的很有可能也就是玩玩她而已,还让她替自己干活。我这大姐姐可真是傻,还以为人家真的会娶她呢。”
沈氏点点头道:“你说的也是。对了,刚才林淑婉说了半天,都没提到那个男人的具体姓名,你知不知道她男人到底是谁?”
沈氏总觉得林灯找的这个对象可能非富即贵,不弄清楚究竟是谁的话,她就没办法安心睡觉。
她被方氏压在头顶上一辈子,一直就指望着自己的女儿能替自己出一口气,在婚姻大事上压林灯一头。
要是林灯二婚还能找到个更好的,沈氏非得活活气死不可。
“我也不知道。”
虽说林淑贤和林灯他们同在上海,但是她们姐妹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往来。
过去她们还能时不时地在林春华家里碰面,可是自从出了徐宛昌“轻薄”林淑贤那档子事之后,林淑贤就搬出了徐家,回去的次数也减少了许多,所以她们对于彼此的近况都不是很了解。
林淑贤只是从林春华那里得知林灯毕业、工作了的事情,才会顺藤摸瓜地去找林灯,但是林灯有了男朋友这件事,林淑贤也是刚刚才知道的。
“是不是你姑姑给介绍的?”沈氏心里倒是盼望着林淑贤说是,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林春华给林灯介绍的对象条件就不会好过于姚启安。
可林淑贤并不能确定:“好像不是。如果是的话,姑姑应该会提起这件事才对啊。”
沈氏追问道:“那是不是她从学校里认识的男孩子?你和她以前不是一个学校的吗,你想不到什么人吗?”
林淑贤摇了摇头,为难地道:“娘,您不知道,我们学校小学部和中学部是分开的,中间隔着一堵高墙,活动什么的都不一样。我只知道,隔壁学校喜欢她的男孩子不少……”
说到这里,林淑贤忽然眼睛一亮,好像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似的。
沈氏刚要追问她,就见林淑贤的脸色突然间变得煞白。
沈氏心里一慌,忙问:“怎么了贤儿?”
林淑贤颤声道:“我,我忽然想起来……在大姐姐的追求者中,有一个出身特别好的男孩子,叫萧泗……他,他祖父是资助成立民国的巨富,父亲还在山东做高官!可能是因为他年纪有点小的原因吧,大姐姐之前一直都没有答应他的追求。现在她不会是看中了人家的身家,答应和他在一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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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与女
第一百一十五章 母与女
沈氏一听就急了:“很有可能啊!他们相差几岁?”
林淑贤和萧泗并不熟悉, 甚至说不上认识。不过萧泗是隔壁中学的风云人物, 又追求过林灯,所以她多多少少知道一些萧泗的情况:“好像是两岁左右吧?”
“淑贤,你糊涂啊!”沈氏一听就急了, “那个叫萧泗的男孩子条件这么好,又只是比林淑婉小了两岁而已, 她怎么可能会不动心?”
“可她之前都没有……”
“她先前没答应, 那只是在故意拿乔,想要拿捏住这男孩子呢!”
林淑贤皱紧眉头,有点不敢相信, “大姐姐现在这么有心计了吗?”
沈氏越想越觉得她猜测的没错:“是啊, 你想啊,她离过婚, 不拿出一点姿态来,怎么才能让人家对她死心塌地的?先前我还奇怪呢,正常男人怎么会不嫌弃她。现在我明白了, 原来是个年纪小的,难怪会被她给蛊惑了!这就都说得通了!”
林淑贤听她娘这么说, 越想心里越慌。
如果换成是别的男人,八成只是看中了林灯的美貌,想要和她玩玩而已。
可是萧泗这样的单纯少年, 很有可能是认真的。
论个人能力,萧泗一个年纪轻轻的中学毕业生,肯定是不如姚启安的。
可是萧泗家里有钱, 非常非常有钱,是林家、徐家甚至姚家都远远无法企及的那种豪门。
如果林灯真的嫁入了萧家……
那她岂不是要一辈子都屈居于林灯之下!
沈氏显然也有相同的想法:“淑贤,等你回上海之后,赶紧打听打听,看看她找的到底是不是萧家少爷。如果是的话,你抓紧和她搞好关系,看看能不能……”
“娘!”林淑贤非常了解自己的母亲,沈氏想说什么,她已经能猜得到了,可是她并不想那样做,“我不想巴结大姐姐,也不想和她去争萧泗。不瞒您说,我曾经试图和萧泗搭过话,可他对我根本就没兴趣。”
沈氏语重心长地说教道:“淑贤,娘不是和你说过吗?男人是好色,但是并不是长得好看的女人,就一定会讨男人的欢心。你看你嫡母不就是吗?娘长得不如她,可娘当年照样把你爹迷得五迷三道的,差点把她给休了……”
林淑贤难得打断了她娘:“娘,实话和您说了吧!我就是喜欢启安哥哥!我觉得他很好,很优秀,并不比萧泗差!”
沈氏见女儿竟然在婚姻大事上这般忤逆自己,不禁动了气:“那又如何?他再的那么厉害,你甘心就这么眼睁睁地错过?”
林淑贤想了想,尽量让自己冷静地说:“娘,我知道您觉得女儿样样都好,可是我有自知之明。萧家未必看得上大姐姐,也未必能看得上我。”
沈氏听了这话,眼圈突然有点发红:“你想说,就因为你是庶出是吗?可我不信,如果你怀上了萧家少爷的孩子,他们还能不让你进门不成!”
“您想让我像您当年一样挺着大肚子进门,给人家做小?”林淑贤摇摇头,恳求道:“娘,算女儿求您了,我不愿意那样。我现在就想嫁给启安哥哥。他很尊重我,爱护我,我觉得他就是那个能给我幸福的人!”
沈氏叹了口气,见女儿坚持,只好道:“那好吧。不过你刚才提醒了我。萧家未必会同意娶一个离过婚的媳妇进门……等你回上海之后……”
沈氏压低声音,对林淑贤嘱咐了几句。这回林淑贤听了,立即点了下头。
……
林灯这边,方氏也在追问她男朋友的情况。
林灯被她缠得没办法,只能告诉她八字还没一撇的事情,自己暂时不想说,也不让她对别人说,省得最后没成再坏了她的名声。
方氏听了,这才不再追问,只是提醒林灯注意,千万别在进门之前就把身子交给了人家。
林灯瞬间不好意思了:“不会的,您想到哪里去了……”
她和萧凯是恋人,自然有过一些亲密接触。但估计是受到这个年代普遍社会风气的影响,萧凯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
哪怕好几次,林灯都感觉到有些擦枪走火了……
“没有就好。”方氏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问林灯:“对了淑婉,你现在……真的能赚钱了?”
林灯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是啊,我早就和您说过,现在这个社会,女孩子也是可以自食其力的。”
方氏有点担心:“不是什么不正经的工作吧?”
虽然林灯说过,她是在自己男朋友的公司上班,但是这个男朋友也不是家里介绍来的,方氏不能完全放心。
“当然不是了!”林灯说完,简单地给她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工作内容。并且告诉方氏,她是靠真本事吃饭,不是靠男人养的。
方氏虽然不是很懂,不过听得出来这份工作不是靠出卖色相的,这样她就能放心许多了。
林灯现在手头宽裕了许多,这次回家来,林灯给祖父、方氏他们都带了不少的礼物。
既然提到工作、赚钱的事情了,林灯就顺便把方氏拉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划拉出一大堆礼物给她。
方氏珍惜地抚摸着其中一串珍珠项链,忽然有些感慨地说:“其实女人能工作赚钱,也挺好的。”
林灯惊喜地看向她说:“娘,您终于明白了!”
方氏苦笑了一下,说:“我现在算是发现了,铺子的生意要是好,你爹对我的态度就会好上几分。若是铺子亏了钱,他对我就没什么好脸色……所以说女人啊,还是得自己有钱才行。”
虽说方氏的想法林灯还是不能完全赞同,不过可以看得出来,她的想法已经有了一定的转变,林灯已经很知足了。
她知道,这在很大程度上要感谢她的“启蒙老师”杨哲思。
林灯和林灼去上海的这几年,一直都有和杨哲思保持联络。
她知道在她们姐妹不在家的时候,杨哲思时不时地就会来拜访方氏,二人早已成为了朋友。
这次回杭县,林灯姐妹俩还专门买了些礼品去探望杨哲思。
杨哲思早已通过书信得知林灯已然中学毕业的事情,自是十分欣喜。如今见了面,她还是不禁一脸欣慰地看向林灯:“小灯,我早就知道你天赋异禀,却没想到你竟然如此优秀,用几年的时间便赶上了别人需要十余年才能完成的功课。”
林灯谦虚地说:“还是多亏老师您当年的帮助呀。”
杨哲思摇摇头道:“俗话说得好,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不是每个学生都有你这么聪明,还像你这么努力的。”
林灯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笑着说:“您再夸我,我可要不好意思了。”
林灼也在一旁开玩笑:“老师,您怎么光夸姐姐,也不夸夸我啊?我去年可是成功地跳了一级呢,也不比姐姐差许多吧?”
杨哲思摸摸林灼的头发,好笑地说:“那当然,我们小灼最棒了!”
说笑过后,杨哲思和她们说起了正事。
原来去年下半年,杨哲思夫家的老人去世了。处理完老人家的丧事之后,他们夫妻两个就在犹豫,要不要搬回上海。
毕竟当年他们选择从上海回老家,就是为了照顾杨哲思的丈夫解智渊的家人。
现在老人家都已经不在了,除了习惯之外,他们似乎也没有了继续呆在杭县的理由。
林灼一听,便不假思索地说:“搬呀!您要是搬去上海,咱们就能经常见面啦!”
林灯年纪稍长,考虑的自然更多:“老师,我也觉得您应该回上海。先不说您的娘家在上海,就说现在上海女性的工作机会也比杭县多啊。您这么会教书育人,不出来上班可惜了。”
杨哲思浅浅地笑了笑说:“要是搁在五年前,这个问题我就不会迟疑了。只是我的父母现在都已去世,我又是三十多的人了,难免会有些惰性。一想到搬回上海又要折腾,又要重新开始,就有些犹豫。”
就在林灯以为杨哲思会拒绝的时候,却听她话锋一转:“不过你们说的对,我读了那么多年书,就这么呆在家里做一个家庭主妇,偶尔给自己的孩子辅导辅导功课,是挺没意思的。我应该回上海,多和你们年轻人接触接触,也像你们一样,尽可能多的为这个社会做点什么。”
杨哲思这话若是放在林灯上一世生活的年代,恐怕要被人喷假大空,但在民国时期不一样。
这个年代的人充满了矛盾性。有的人自私自利,恨不得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写在脸上;有的人却好像是生来就有非常重的社会责任感,以为天下苍生贡献绵薄之力为己任。
杨哲思显然就是后者。
林灯真希望,她母亲方氏也能像杨哲思这样,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而不是什么都以“男人”为前提,以“男人”为优先。
不过她明白,每个人的选择或多或少都是由她的出身和经历决定的。杨哲思和方氏的出身和成长经历都不同,她不能对方氏要求太多。
她愿意等,等方氏像现在这样一点一点地转变……就算最后方氏也没有成为她所期待的那种母亲,那也没关系。
她会努力找出一套和方氏的相处之道,尽量与她和睦相处。
不为别的,只希望在那个遥远的时空里,也有人能尽可能温柔地对待她的母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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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怪
第一百一十六章 古怪
今年过年时, 林灯给父母分别包了个红包。
金额不大, 不过林远山和方氏都挺高兴,觉得女儿长大了,开始懂得回报了。
沈氏和黄氏却是难得的立场一致, 觉得林灯现在找了一个有钱人家,结果还是给得这么少, 实在是不地道。
林灼一听这两个女人讽刺自己的姐姐, 立马就不高兴了。
她正想出言还击,却听林远山说道:“不管多少,都是孩子的心意嘛。能看到回头钱, 我就已经挺知足了。”
林灯听了这话, 感觉真是活久见了,没想到林远山竟然会站在黄氏的对立面替她说话。
不过想想也是, 黄氏进门的时间久了,林远山对她的新鲜感迟早都会淡。
像林远山这样朝三暮四的男人,所谓的真爱就是个笑话。他能宠黄氏这么长时间, 已经算是不错了。
见林远山这么说,黄氏和沈氏都不敢再乱说话。
本以为这一茬就这么过去了, 谁知方氏突然对那几个妾室说道:“你们几个给我听好了,现在淑婉的婚事还没有定下,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头, 你们都不许胡说。要是让我听到你们乱嚼舌根,别怪我不客气。”
听方氏这么说,不仅是沈氏和黄氏, 就连林灯都不禁诧异地看向方氏:“娘……?”
见方氏朝她点了点头,林灯忽然明白,方氏这是在维护她,怕这几个女人会给她来之不易的“第二春”捣乱。
林灯忽然有点感动。
像方氏这么软弱的人,难得硬气起来,不是为了自己,却是为了她……
不得不说,母女之情,真的是一种很简单却也很复杂的感情。
……
不知道是不是长时间没有生活在一起的原因,这次回林家,林灯和林灼姐妹俩都能感觉到方氏的一些变化。
不仅是林灯和方氏的关系有所改善,就连林灼和方氏也是破天荒地一次嘴都没吵。
林灼向来都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主儿,见方氏的态度有所转变,便不再像以前那样老是和母亲对着干了。
除了去陪伴林老爷子之外,姐妹俩一有时间就会去陪方氏说说话,或是拉着她一起去布庄查账、照看生意。
这些日子,方氏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许多。
不过方氏还是坚持不肯离开杭县,和他们一起去上海。
然而林灯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上海的生活,在老家实在呆不久。
不到正月十五,林灯兄妹便以还要上班、上学为由,一起坐上了回上海的火车。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林淑贤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钱,竟然和他们一样买了一等座的票,同一天回上海。
林灼见了,不禁小声跟林灯嘀咕说:“林淑贤现在过得很滋润嘛。姑姑家给的钱这么经花?”
林灯知道,林灼和林淑贤从小就不对付,就算她跟林灼说一百次“专注自身”,林灼也未必能听得进去。
她只能低声对林灼说:“你要是好奇,等回去之后问问姑姑就是了。”
回到上海之后,林灼果然去了一趟徐家,打探林淑贤的情况。
林灯则没有跟着她一起去。
马上就要开学了,萧凯也终于从北京回来了。
一个多月没见,林灯特别想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见他。
在去找萧凯之前,未免自己会扑个空,林灯先给《文学月刊》编辑部打了个电话。
电话是谈聪健接的。
让林灯没想到的是,她自报家门后,还没来得及问萧凯在不在,就听谈聪健急切地说:“林灯,你快点过来一趟吧!”
……
对于萧凯和林灯在一起的事情,谈聪健一开始是非常不支持的。
那个时候,他对萧凯可以说是好话赖话都说尽了,可人家就是听不进去。
当初萧凯决定搬去北京的时候,谈聪健还以为他终于决定放下了。却没想到他和林灯两个异地而处了那么久,彼此之间的感情都没有消减半分。
谈聪健那时候就知道,这俩人八成是很难分开的了。
既然如此,他干脆不再去做那个恶人。
与其想着怎么拆散他们,倒不如想一想怎么保护他们。
尽管林灯和萧凯在他们各自的领域都非常成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需要别人的保护。
比如此刻……当林灯推门走进萧凯的办公室时,她一时都不敢相信那个蜷缩在房间角落里的男人竟会是她心中无所不能的萧凯。
不过一想到刚才谈聪健告诉她的事,林灯便不觉得奇怪了。
他们刚刚收到消息,有三名北大学生在那场请愿中受了重伤,不久前在医院不治身亡。
那三名学生中有两名都是萧凯教过的,其中有一名他还非常欣赏。
林灯甚至还记得,萧凯曾经和她提起过那个学生的名字,说国家正是因为有这样的青年人,才充满了希望……
可是现在,那个青年人已经不在了。
想来此刻,萧凯一定是非常非常难过的了。
谈聪健看着萧凯的背影,叹了口气。
他与林灯对视一眼后,林灯朝他点了点头。谈聪健便走了出去,顺手把门带上。
“凯哥……”林灯走近他时,才发觉自己根本不知应该从何安慰他。
林灯只能蹲在萧凯身边,默默地抱住他,想要给他分享一点温暖。
察觉到来人后,萧凯抬起头来看向她,哑着嗓子轻声说:“灯灯,你来了。”
近距离看他时林灯才发现,男人不仅红了眼睛,还嘴唇发白,看得她心疼极了。
她不由自主地将人抱得更紧,声音极温柔极温柔地说:“是的,我来了。你心里有什么难过的,尽管可以同我讲。”
萧凯却没有说话,只是无声地将头埋在她的怀里,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倦鸟归巢,终于找到了栖息之所。
林灯看得出来,他很疲倦了。
直到这时她才真切地意识到,其实萧凯也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而已。
许是因为生逢乱世,又聪明早慧、年少成名,他肩上的担子一直都很重。
所有人都只记得他面对黑暗时的犀利锋芒,可是没有人知道,他并不是天生勇敢。
他也有软肋,会心痛,会受伤。
林灯收紧双臂抱紧他,手心在他背上轻轻地拍着,低声安慰道:“我明白的,我都明白的……别太难过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走出这个房间后,她不会告诉任何人,那一日的傍晚,那个影响了一个时代的男人,曾经在她怀里发出压抑的哭声。
……
晚上回家后,林灯还在想萧凯的事。
这几天以姚启安为首的右-派文人正在报纸上对闻说等人进行猛烈的攻击,现在又遇到这样的事情……她不知道萧凯能不能承受得住。
就算她可以,可林灯不想看他那么难过……
就在她想着自己怎样做才可以帮到萧凯的时候,家门口传来响动,是林灼回来了。
林灯扬声唤道:“小灼?”
听林灼应了一声,林灯便走出房门,迎了上去:“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林灼边脱外套边说:“姑姑非要留我吃晚饭呀,还说叫你和哥哥明后天抽空去一趟呢。姑姑想你们了。”
林灯点点头,说了句“早点睡”就要走,却突然被林灼叫住:“哎,姐,等一下!今天我去姑姑家,听到了一个大八卦!”
“嗯?”看林灼这么兴奋的样子,林灯隐约猜到了什么:“是和林淑贤有关的?”
“是啊!我听宛娜表妹说,林淑贤好像谈恋爱了!上学期放假的时候,她看到一个年轻男人来接林淑贤呢!”林灼一脸了然的表情,“我就说嘛,她哪来的那么多钱在法租界租房子,还坐一等座,原来是有男人了。”
“二妹妹年纪也不小了,谈了男朋友也正常,不过……”林灯若有所思,“你刚才说,是宛娜表妹说的?”
林灼点点头:“是啊,怎么了么?”
“我就是觉得有点奇怪。以二妹妹的性格,如果谈了一个条件不错的男朋友,应该会迫不及待地让我们知道才对,怎么会一直瞒着我们?你看咱们过年在家的时候,她可是一个字都没提。”
“对哦!”林灼越想越觉得不对劲,“爹让她别上学了,早点嫁人的时候,她还说什么自己会努力的,一点都看不出来已经有了对象……”
林灼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性:“会不会林淑贤找的,是一个有妇之夫?!”
毕竟有沈氏的例子在先,林灼很难不以恶意揣测林淑贤。
“有可能,但我觉得二妹妹和沈姨娘不大一样。从她来上海读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她的心气可能比沈氏更高,未必会肯甘心给人做姨太太呢。”
不知道为什么,林灯总觉得这件事透着蹊跷,但又说不上来究竟是哪里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