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头的陆晴晴正好买好了冰棍走出来,听见这话便笑着说道:“婶婶,我带着弟弟过来的,晓明,你的棒冰。”
陆晓明接过来却不打开,只是直勾勾的看着那盒子里头的狗崽子。
旁边的男人见他看得认真,便笑着说道:“这是我家母狗生的,已经可以断奶了,你要是喜欢的话就抱一只回家养,反正要是没人要,待会儿就得丢了。”
乡下的土狗不值钱,有时候母狗生了一窝没人要,主人家也不想养着的话,好心一点的便走远点放生,也可以说是遗弃了,狠心一点的,便自家宰了吃。
一听这话,陆晴晴也兴致勃勃的蹲下来看,一只手吃着棒冰,另一只手也不怕脏的伸手去摸,土狗小时候也可爱的很,尤其是现在挤成一团一团的,看得小女孩儿十分中意,不过她抿了抿嘴,有些遗憾的说道:“叔,我家就算了吧,我妈不准我跟姐姐养狗。”
黄梅自己还懒怠呢,哪里有闲工夫养狗,所以严禁两个女儿抱狗崽子回来。陆晓明已经一只只摸了个遍,再摸到最后一只的时候,眼睛猛地发亮,原本他是没抱什么希望的,谁知道会在这群狗崽子里头,真发现一直带着几分灵骨的。
妖兽灵兽是修真界的产物,在这个世界恐怕很难发现,就算是发现了,以陆晓明现在的修为,想要收服恐怕也不容易。而具有灵骨的野兽却是一种例外,世上万物,起源其实都差不多,许多动物的始祖都是牛逼哄哄的上古妖族,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能够保留那份血脉的少之又少。
而现在,这一窝狗崽里头,居然有一只灵骨还算不错的,称不上多么逆天,但若是配合着驭兽门特殊的法诀,一步步的梳理身体,即使将来不能够完全的觉醒血脉,也能比一般的野兽好上太多,对于现阶段的陆晓明来说,实在是再适合没有的事情了。毕竟是驭兽门的传人,他总不能将老本行忘了吧。
陆晓明连棒冰都忘了吃,紧紧盯着那只狗崽,跟其余的狗崽一样,这只颜色也是微微发黑的模样,据说土狗小时候都是这般,长大之后毛发便会变黄,身体也会变得瘦长不讨喜起来。不过大概是那份灵骨不同,这只狗崽看着比其余的兄弟姐妹更加强壮一些,四条腿也更加粗壮,比起其余瑟瑟发抖的小狗,面对他的打量也更加镇定。
陆晓明索性伸手将那只狗崽抱到怀中,亲昵的摸了摸它的脑袋,那狗崽似乎察觉到他身上溢出的灵力,从一开始的挣扎变得温顺起来。陆晓明便说道:“叔叔,我想要这一只。”
小孩两只眼睛大大的,显得比一般的孩子更黑一些,直勾勾盯着人看的时候,实在是让人拒绝不了。
那男人只是微微一顿,便笑着说道:“说了喜欢就送你,不过晓明的眼光不错啊,这些狗崽里头,就这只最厉害,平常吃奶的时候,别的都抢不过他。”
这只狗崽也是好认,两只眼睛上面都有两个白点点,看着倒是有几分像哈士奇。
陆晓明听了便高兴起来,还把自己的棒冰递给那个男人:“谢谢叔叔,我请你吃。”
男人自然不会要小孩子的东西吃,但陆晓明把棒冰往他怀里头一塞,抱着狗崽飞快的跑开了,弄得男人哭笑不得:“谁说陆大山儿子是傻子,我看着挺机灵啊。”
旁边的女人使了个眼神,小声说道:“还不是他亲奶奶传出来的,我就说男孩子长得慢的多了去了,也不知道老太太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说那边如何议论陆家的事情,这边陆晓明得到一只灵骨不错,甭管以后能不能觉醒血脉,至少现在灵力不错的狗狗,心中那叫一个高兴。
等跑到家门口,陆晴晴才猛地问道:“晓明,大伯娘会让你养狗吗,我妈妈就不喜欢我养狗。”
陆晓明微微一顿,他还真忘记自己现在是个孩子,能不能养狗还得家里头同意。顿时有些依依不舍的抱着狗崽子,想着怎么样才能让钱金花同意呢。
儿子出门,钱金花一直不放心呢,这会儿远远的看见他们回来,连忙喊道:“晓明,怎么不回家呢?”
陆晓明抱着狗崽子走到家门口,有些磨磨蹭蹭的看了眼自家老妈,这才问道:“妈妈,我可以养狗吗?”
钱金花早就看见他怀里头的小狗了,一想便知道肯定是村口小店抱回来的,方才她就听说那家生了狗崽不想要的。
自从小儿子好了,却是个乖巧懂事的,从未对自己提过什么要求,如今垂着脑袋说话,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可怜,钱金花哪里能不答应的,笑着说道:“养吧,你想要咱们就养着,不就是一条小狗吗?”
土狗吃东西不挑剔,谁家还能没有剩菜剩饭的,到时候喂一些就是了。不过是养一只狗,要是能哄了儿子高兴,估计这会儿让钱金花养一个人也没差的。
陆晴晴一听,倒是眼睛一亮,缠在黄梅身边也想要养狗。
黄梅哪里能答应,只说道:“你以后上学了小狗谁管,反正我可不管,到时候活活饿死了,你可不得心疼死。反正晓明现在养了,你想要玩的话以后走过来就好了。”
有这么个铁石心肠的老妈,陆晴晴只好放弃了养狗的念头,一边跟陆晓明约好了,以后每天都要来他家看狗崽。
养小狗的事情圆满解决,陆大山回家的时候知道多了一只狗崽也不多说什么,毕竟乡下人家,养狗的多了去了。
倒是钱金花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小黑,陆晓明抽了抽嘴角,他一直觉得,自己这辈子的名字有些随性,要是狗狗叫小黑的话,听着跟两兄弟似的。
为了不跟狗崽当兄弟,也为了将来这狗崽真的觉醒了血脉别那么丢人,陆晓明坚决的否定了自家老妈的名字,自己给起了一个叫小狼,好吧,虽然还是小字辈的,但至少狼比狗威风多了,而狗觉醒血脉,最多的便是贪狼血脉。
带灵骨的小狗,自然比一般的小狗更加机灵一些,很快就认识到谁才是自己的主人,对钱金花陆大山不过是一般般,对着陆晓明的时候就谄媚的可以,摇尾巴不要太勤劳,当然,在遇见外人的时候,虽然身板儿还小,叫起来倒是十分凶悍,弄得钱金花也觉得这狗狗倒是没白养,至少能帮着看家呢。
灵骨虽好,但世间继承到灵骨的动物多了去了,若是没有足够的机遇,一辈子也就是普通的兽类罢了,充其量就是比其他的动物更通人性一些。再多的却是别想了,灵骨若是没有被激化,随着时间也就一点点退化了。
而要提升灵骨,突破血脉界限,最好的办法就是吞噬天材地宝,只是如今这个世界,陆晓明自己还找不到这些东西呢,哪有给宠物用的,只好换一个笨办法,一点点用灵力来梳理小狼的身体,日积月累,总有量变积累成质变的那一日。对此陆晓明也毫无办法,想到上辈子自己肆无忌惮的使用各种灵丹,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遭报应了。
第7章 小狼啊呜
上古时期,其实全系灵根才是最好的灵根,因为那时候灵气充沛,几乎浓郁到了可以呼吸的程度,全系灵根修炼的速度也不一定比单灵根慢,而练成之后,威力却远远强于单灵根。只可惜风水轮流转,等灵气日渐变得淡薄起来之后,别说全系灵根,就是五灵根都要被称为废灵根。
这也是为什么明辉知道这具身体的灵根是单系水灵根之后欣喜若狂,这样的资质,放到上辈子的大世界,也是那些大宗门乐意招收的内门弟子标准。而这个世界灵气单薄,单灵根的优势便凸显出来,若真的夺舍到了五灵根的头上,恐怕这辈子都没有筑基的机会。
陆家的房子不算小,陆晓明便能有一个自己的房间,一般而言,从半夜子时开始到天明这段时间,是修炼最好的时机,日月交辉的时候,日月精华会变得更加浓郁,虽然人类不像妖兽能够直接修炼日月精华,但用来锤炼身体,排除杂质却是再好没有了。
驭兽门既然以驭兽为主,修炼的法门也与其他的门派大有不同,心法里头便有几分是可以利用日月精华的,为此现在的陆晓明十分庆幸,只靠着单薄灵气的话,恐怕修炼的速度会比现在更慢许多。
既然已经准备收了这只带灵骨的小狗为宠物,陆晓明也不会吝啬种种修炼方法,只可惜毕竟是凡兽,不同于妖兽灵兽生来身体之内便有妖丹,能够自主的修炼,这只小狗想要踏上修真之路,还得靠着陆晓明一步步的推进。
钱金花虽然准许儿子养了小狗,却是不许小狗上楼,更加不能带进房间,就是陆晓明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她也没用,毕竟在她看来,小狗这样的东西都是脏兮兮的,有些身上还有跳蚤,要是带上楼的话,将来满屋子都是跳蚤,那才是有的受了。
陆晓明没办法,只要阴奉阳违了,等到半夜父母都睡熟了,才偷偷摸摸的下楼将小狼带上来,那被命名为小狼的小狗也是个精乖的,十分默契的配合小主人,不发出一丝声响。
小狼的眼神黑黝黝湿漉漉的,等进了房间,便讨好的舔了舔小主人的下巴,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陆晓明从来都是个喜欢动物的,上辈子别说是妖兽,就是普通的鸟兽都养了不少,只可惜上辈子他还没找到自己的命定兽宠,就被一道雷劈到了这个世界。看见小狼讨好的模样,他倒是露出一个笑容,亲了亲小狗的额头,笑着说道:“待会儿我修炼的时候,趴在我膝盖上别走远。”
说完这话,陆晓明也不管这家伙听懂了没有,自己盘膝五心向天开始吸收灵气和日月精华起来,因为只是练气期,他根本不能吸收全部的灵气,这些灵气弥漫开来,让整一个房间都显得空灵起来,而受益最多的就是乖乖趴在他双腿之间的小狼,当然,隔壁房间睡梦之中的夫妻俩,其实也是受益匪浅。
小狼很快就意识到这些灵气的好处,偏偏他不过是凡兽,即使靠着主人吸收了一些,也不能保存在身体之内,有些着急的啊呜了两声,似乎又怕自己打搅了小主人,又停止了呜咽,将脑袋趴在陆晓明的双腿之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等到第一缕阳光落下,修炼了半夜的陆晓明才停止下来,完成了一日的修炼。刚要站起来,却觉得双腿之间沉甸甸的,低头一看便笑了起来,那睡得呼噜呼噜的家伙可不就是他刚刚带回家的小狗。陆晓明伸手抚弄了一下小狗脑袋,暗道果然是凡兽,若是妖兽的话,怎么可能在自己修炼的时候睡着了,不抢夺灵气就不错了。
小狼迷迷糊糊的醒过来,这才发现周围空气里头,那种让它非常舒服的感觉消失了,小狼显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偏过脑袋啊呜一声,似乎在问主人怎么了。
陆晓明微微一笑,伸手开始梳理小狼的身体,从头至尾不落下一丝一毫。
比起人类的得天独厚,在修真一路上,不管是妖兽灵兽还是凡兽都困难许多,其中最为主要的一点便是,不同的兽类,身体的经络都大有不同,修炼的方法鲜少能够通用的。妖兽之类的还好一些,毕竟都有妖丹在那儿,相差也差不到哪里去,但凡兽就不同了,他们没有妖丹,不能吸收日月精华,偏偏经脉大相径庭,在大世界里头,怕是没有人有耐性给一只凡兽梳理身体的。
水灵根是最为柔和的灵根,甚至比木灵根更加温柔一些,虽然缺少了几分木灵根的生生不息,但用来梳理身体却是再好不过的。不过是第一次,陆晓明并不打算有多少作为,只是让灵气沿着一条条经络游动,遇到堵塞的地方也不会贸然闯过去,只是柔和的润滑起来。
灵气在身体之内游动,舒服之中带着几分刺痛,但并不超过忍受的范围,小狼啊呜了两声,并没有任何的挣扎,似乎它也是明白,小主人现在所做的一切对自己大有好处。
第一次梳理身体,陆晓明并没有持续多久,不过半小时之后便停了下来,这一次他大致的了解了一下小狼的身体。
小狼如今还是凡兽,还是一只身体之内没有丝毫灵气的凡兽,陆晓明不可能也没办法与他签订契约,至少要等小狼身体能够储存一些灵气才行,当然,陆晓明也不着急,上辈子他都到了金丹后期,手底下也不过是几只签了主仆契约的兽仆罢了。
见主人停下了动作,小狼蹦跶着跳到地上,身体拉得长长的舒展了一番,这才晃了晃脑袋,对着小主人讨好的叫了一声。一双黑黝黝的眼睛似乎比昨日更加精神灵动了一些,看着陆晓明的时候带着全然的信任和依赖。
没等陆晓明说话,外头便传来钱金花的声音,女人打开门一看,瞧见站在床下的小狗便黑了脸:“晓明,昨天妈妈不是说了吗,不准把小狗带上楼,你怎么还把它带到房间里头了,小狗身上脏,你不怕被跳蚤咬啊?”
陆晓明抿了抿嘴角,伸手抱起小狼,两双有些可怜兮兮的眼睛一起看向钱金花,害的女人长篇大论都说不出口了,最后只好骂了一句:“以后不准这样了,既然醒了就下来洗脸刷牙,知道吗?”
陆晓明赶紧乖乖点头,等钱金花走开了便笑着亲了亲小狗脑袋,笑着说道:“小狼身上才不会有跳蚤,唔,昨天好像是有,不过现在肯定已经没啦。”
小狼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汪汪了两声,伸出舌头要去舔主人的脸颊。
陆晓明在楼上的时候被小狼洗了一把脸,等到了下面,又让钱金花抓着狠狠搓洗了一番,女人这才放开他,一边念叨着说道:“晓明,别老抱着小狗,让它自己走。”
陆晓明乖乖的把小狼放下来,但小狼围在他脚边根本不离开,亦步亦趋的样子倒是可爱的要紧。
钱金花也不是真的讨厌小狗,见儿子实在是喜欢,那小狗又乖巧的很,不会到处乱叫,也不随便拉撒什么的,便放宽松了一些,但绝对不准儿子将小狗带上床,每天睡觉前都要检查一遍,当然,陆晓明有没有阴奉阳违就没有人知道了,尽管他自己每天后半夜几乎都在修炼,也没在床上睡多久。
小狼是只有眼色的小狗,随着每天的梳理,似乎也比一般的小狗多了几分傲气,这从在家的时候,只围着自家小主人转悠,对于另外两个主人爱理不理的架势就能看得出来。比起一般的土狗,它的性格也更加安静一些,寻常并不喜欢叫嚷,白天的时候家里头有人在,便少有发出声音的。
陆晓明对于自家的小狼是不遗余力,每天疏离小狼的身体,也能让他对灵气的控制更加得心应手一些,小狼的身体吸收不了多少灵气,更多的经过反馈,还是回道陆晓明的身体之中,这般淬炼一番,灵气还能更加的精纯一些,这也是驭兽门的法门之一,只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以前很少有人使用罢了。
土狗小时候可爱,一般长个两个月就显得难看起来,但小狼显然是突破了这个规律。小时候黑乎乎的发毛,随着长大却带出几分银色的光泽来,底色并不如别人说的那般变黄,还是纯正的黑色,但仔细看的话便能发现,发毛从根部开始渐渐染上了一丝丝白霜,并且不像一般的土狗,毛发显得更加的蓬松,看着倒是十分可爱,比起一般的土狗来,长得也更慢一些。
别人就算是发现了,也不会对一直土狗感兴趣,只有陆晓明知道,自己每日勤练不缀的梳理还是起了作用,虽然距离激发血脉还有十万八千里遥远,但随着灵气一日日改变身体,小狼身体内的灵骨也变得鲜活起来,毛发的改变就是其中之一。
灵骨的日益鲜活,让小狼更加通人性,尤其是跟陆晓明之间十分默契,即使没有签订契约,往往陆晓明的一个眼神,小狼便能明白他的意思。第一次看见小狼屁颠屁颠给儿子叼来拖鞋的时候,钱金花真是结结实实的惊讶了一把。
第8章 契约
第一缕阳光落下,陆晓明照旧是给小狼梳理了一番身体,这才重新躺会被窝,没办法,随着夏日到来,田亮的也越来越早了,这时候才五点不到,要是他这么早就起床出门的话,钱金花发现了可是要担心的。
卧室内,小狼也飞快的站起身,如今它看着已经比刚来的时候大了许多,至少能毫不费力的跳上床,自己找到位置趴下。陆晓明的床是双人床,只放了一个枕头,小狼便占据了枕头旁边那一块地方,钱金花大概也发现了,但瞧着儿子这么喜欢这只小狗,有了小狗之后人也愿意出门玩耍了,倒是没有再多说什么,对这事儿只当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又睡了将近一个小时,外头才有了动静,想来是钱金花起床做早饭,虽然到了炎炎夏日,但显然陆大山还是要出门干活的,一大家子就靠着他干小工的钱吃饭呢。大概回笼觉最让人留恋,即使修真了一晚上,按道理将应该是神清气爽的,但陆晓明还是窝在那儿不肯起来,一边暗暗想着,夺舍到小孩子的身体,自己大概也是受到了影响才会这般。
比起耍赖的主人,小狼却是守时的很,听见动静那刻便飞快的站起身来,用嘴将被子拖开,见小主人还是不愿意起来,凑过去在他脸颊上舔了舔,陆晓明被他弄得没办法,只好笑着说道:“好啦好啦,我起床了。”
小狼这才放过他,蹦跶着到了地上,又把拖鞋叼过来,摇着尾巴仰着头,一副你快点起床的架势。
陆晓明叹了口气,总算是清醒了一些,飞快的换好了短袖短裤,将自己的被子叠好了才带着小狼下楼。
说起来刚开始的时候,陆晓明还十分不习惯短袖短裤的打扮,但没办法,这个世界的人都是这样的打扮,虽然他是水灵根,修炼起来不怕热,但也不好惹人耳目不是。
如今穿得多了,陆晓明倒是觉得挺方便,至少没有宽大的衣摆,动不动就会缠住什么东西。
听见踢踢踏踏的声音,钱金花从厨房里头走出来,果然瞧见小狼跟着一块儿下来了,她也懒得再说什么,只是说道:“去洗脸刷牙,马上能吃了。”
陆晓明应了一声,走到洗脸盆那边,陆大山也还在呢,瞧见小儿子迷迷糊糊的模样,笑着给他打了水,亲手给他擦了擦脸,又问道:“要不要擦香香。”
香香是一种十分香腻的雪花膏,钱金花唯一的保养品,还是冬天时候用剩下的,刚开始陆晓明不知道吃过一次亏,那一天他就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是香味,听见这话果断的摇了摇头,连忙说道:“我去帮妈妈端碗筷。”
见他别扭的样子,陆大山顿时大笑起来,随后出来的钱金花便说道:“你别老是逗他。”
话虽然这般说,女人眉眼之间却带着一分满足,虽然家里头的条件不好,甚至还欠着一些造房子时候留下的外债,但如今儿子好了,男人也顾家,家里头总能好起来的。
一顿饭的功夫,似乎外头就热起来了,陆大山要去镇上做小工,都是体力活,虽然工钱还不错,但这种天气便有些遭罪。钱金花忍不住说道:“要是太热的话,你就歇几天,反正也不差那么几天。”
陆大山却摆了摆手说道:“没事,自从咱儿子好了,我觉得浑身都有力气,放心吧,现在活都比以前轻松多了。”
钱金花听了这话也没有多说,一边想着儿子虽然好了,但毕竟还小,要是自己也出门干活的话,家里头连个做饭的人都没有,他奶奶那边是别指望了,不知道黄梅愿不愿意帮着看顾一下,哎,要是天天去的话,总也不是办法。
陆晓明不知道爸妈的烦恼,当然,也不能要求一个从来吃喝不愁的家伙知道一文钱难倒英雄汉。等陆大山出了门,陆晓明也放下碗筷,一边往外跑一边喊道:“妈妈,我去遛狗啦。”
钱金花叮嘱了一句别去水边,倒是也没有阻止,这段时间儿子没少遛狗出门,在村里头也不会有事儿。
陆晓明出门自然不可能只为了遛狗,跑出门之后,他便带着小狼去了山边,这会儿还太早,出门的人实在是不多,更别说山边这块僻静的地方了。
陆晓明的目标是山矿的右边,走上几分钟便能看见一个山窝窝,因为偏僻几乎没有人过来,但地处平坦,对面还有一个大水塘,很适合舒展筋骨。
修真修真,除了吸收灵气修炼之外,身体的淬炼也十分重要,原本在修炼的时候,灵气就能改变身体的胫骨,但这个世界的灵气单薄,陆晓明只能双管齐下,指望效果能更好一些。
这时候陆晓明倒是十分感谢上辈子的门主师傅,那家伙每天都忙得很,又觉得教徒弟太麻烦,总是喜欢将他丢进藏书阁,美其名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看得多了也就会了。
如今陆晓明用来锻炼身体的这一套功法就是那时候看来的,在那个大千世界,这样的功法用处不大,毕竟就算是修炼到了极致,也不过是强身健体,锤炼肉身,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效果实在是太缓慢了。
但到了现在,却是十分合用。这套功法名叫天魔舞,当然,跟天魔没啥大关系,虽然名称里头有一个舞字,但练起来的时候,倒是更像这个世界那种叫太极的功夫,缓慢而带着奇怪的韵律,看着有几分舞蹈的架势,但更像是武术。
天魔舞的特意之处,就是在练习的时候,收拢过来的灵气并不会直接被吸收,反倒是进入身体的血肉之中,随着时间慢慢锤炼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的状态,能够与修炼达成一种奇妙的融合,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当然,这样的功法其实更像是体修所用,陆晓明选择它,只是因为这功法的霸道之处在于,修炼的过程之中,会把周围的灵气完全吸收,即使一时之间改变不了血肉之躯,也会蕴含其中,这样一来,晚上修炼的时候,陆晓明吸收灵力就能完全用来提升修为,并不需要分出大半来改造这具身体了。
在陆晓明修炼的时候,小狼便乖乖的坐在旁边放哨,因为这会儿小主人是动态的,它不可能趴在最近的地方,只能远远的看着,顺便蹭一点舒服的空气罢了。
几个月的时间,足够这只小狗知道灵气的好处,每当这时候便乖巧的很,毛发舒展开来,一副舒服的不得了的架势。
等出了一身大汗之后,陆晓明才停止了动作,不是他不想持续下去,一来是这具身体还小,坚持不了那么久,再有一个就是身体蕴含的灵气已经达到了极限,即使再继续也没方才的效果了。
看见小主人停顿了动作,小狼立刻站起身来,汪汪了两声,两只眼睛亮晶晶的盯着他看。陆晓明哈哈一笑,伸手将他搂在怀中,亲了亲小狼的额头,故意拨弄着它两只耳朵,小狼似乎十分无奈,却并没有挣扎,任由小主人将自己的发型弄乱成了一团。
陆晓明见它这幅狼狈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一边又想着已经几个月了,小狼身体保存不了灵气,但经过梳理经脉之中倒是存住了一些,这时候若要签订契约倒是也成。
择日不如撞日,陆晓明索性盘腿坐下来,将小狼拉到身前,低声问道:“小狼,你愿意契约成为我的兽宠吗?”
是的,兽宠,签订主仆契约而不是平等或者是灵魂血契。这倒并不是陆晓明对小狼不重视,而是因为平等契约,一般用来跟比较高阶,并不愿意诚服修真者的妖兽签订,签订之后除了不能相互伤害之外,其实并无多大的用处。而灵魂血契却太过于重要,同生共死不说,对两人的修为也要求严苛,陆晓明不可能将自己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机会用在小狼身上,要知道小狼不能觉醒血脉的话,就会如同寻常的犬类死去。
小狼似乎也听懂了小主人的话,开口汪了一声,眼睛里头是满满的信赖。陆晓明勾起嘴角,将右手放到小狼的额头,随着一阵咒语,只见小狼呜咽了一声,忽然一滴心头血从口中跃出,飞快的融入到金色的光芒之中。
忽然的变化似乎让小狼有些害怕,但感觉到额头上手掌的温度,小狼不过叫了一声,却是没有动弹。
等光芒散去,陆晓明才带着几分心疼将小狼搂在怀中,签订主仆契约的时候需要仆人的心头血,多多少少会对仆人有所伤害,幸好只要不把心头血毁去,这种伤害并不很大。
契约过后,一人一兽之间似乎多了一道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一定要说的话,那就是心有灵犀。主仆契约虽然不能玄妙到让他们直接对话,但却能第一时间察觉对方的心思,当然,陆晓明作为主人,他若是不乐意的话,小狼便丝毫感觉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