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术大师 作者:人生若初
文案:
当炼金师穿越到21世纪,当异界魔法冲击祖传相术。
倒霉的炼金师在重生那一刻才发现金钱的重要性,于是他决定从小投资一个“印钞机”。
然后发现,这笔买卖投资的本钱太大了!!!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灵异神怪 强取豪夺
搜索关键字:主角:万九泽,宁左宸 ┃ 配角: ┃ 其它:相术,算命,人生若初

第1章 倒霉的炼金师

大凡观人之相貌,先观骨格,次看五行。
量三停之长短,察面部之盈亏,观眉目之清秀,看神气之荣枯,取手足之厚薄,观须发之疏浊,量身材之长短,取五官之有成,看六府之有就,取五岳之归朝,看仓库之丰满,观阴阳之盛衰,看威仪之有无,辨形容之敦厚,观气色之喜滞,看体肤之细腻,观头之方圆,顶之平塌,骨之贵贱,骨肉之粗疏,气之短促,声之响亮,心田之好歹,俱依部位流年而推,骨格形局而断
——引言麻衣神相

金光大陆的记载中,炼金大师爱德森杰克萨利克里在炼金术上的天赋无人能出其左右,这些典籍中总是不厌其烦的描述着这位鼎鼎大名的炼金大师,在有生之年创造了多少的辉煌,后世又有多少人带着敬仰和羡慕走进炼金师的殿堂。
然而所有典籍都没有记载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炼金师,却是死在穷困之中的,众所周知炼金术是花费巨大的一门手艺,但等你真正掌握了其中几分,即使只是入门的学徒,都可以靠着炼金维持起码的生活,更别说是在成名之后,大师级的炼金师更是人人趋之若鹜,金钱对他们来说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
爱德森杰克萨利克里却是其中的异类,不是他清高也不是呆傻,一切的开端都源自于一个巨大的误会,爱德森从小生活在黑暗森林中,被一位黑暗炼金师抚养长大,从小就开始接触各种各样的炼金术,当然这位老师也不会告诉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这大概也是安德森能有众多创新的缘故。
这位导师虽然为人阴狠,但对唯一的徒弟却十分大方,从小爱德森就没有缺少过炼金器材,等他发现了徒弟的天赋之后更是用心,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爱德森成年,这位年老的黑暗炼金师含笑而亡。
在炼金师为徒弟带回来的各类典籍中,有一本十分贵重且从来没有人破解过的典籍,那是爱德森在炼金术之外最大的爱好,他喜欢那些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文字,据老师说,这本书很可能来自异时空,少年学着破解神秘典籍的秘密,希望有一天能找到这些文字背后的世界。
在黑暗炼金师死去之后,爱德森不得不离开这个居住了二十多年的地方,他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憧憬,脑袋里甚至还有偶尔看过的英雄游记带来的天真念头,爱德森的炼金术远远高于那些名声赫赫的大师,可没有人会聘用或相信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
脸皮子很薄的爱德森在碰壁许多次之后,自尊告诉他不能再向那些嘲笑自己的家伙低头,他那些奇奇怪怪的炼金品没有人懂得欣赏,那就自己欣赏,爱德森回到了原来的地方,专心开始研究自己喜欢的炼金术和神秘典籍。
等爱德森明白自己废弃的那些炼金品才是世人眼中“最值钱”的东西时已经是许多年后,还是因为他身无分文被人骗走的一个瑕疵品,爱德森自认非常聪明,真正花心思制作出来的好东西自然不会白白送给别人,这个东西只是他闲暇之作,所以在那个心怀恶意的男人送上门来的时候,他假装了一下就卖了出去,不过后来事实证明,自以为聪明的家伙还是卖亏了。
从小生活在单纯环境中,直线思维的人怎么斗得过那些老奸巨猾,爱德森很不想搭理那一个个前后不一的人,但他确实非常需要许多炼金原料,老师之前准备的都已经消耗完毕,他靠着自己力量能找到的也有限,于是就提出了交换的方法,他们找到自己需要的,而他就给出价值以内的炼金品。
天知道一个公平的交换在人口传达之后,就成了爱德森清高的证明,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居住在森林破屋之中的炼金师视钱财如粪土,想让他出手的话一定要千奇百怪的炼金原料才行,而且这位的脾气十分古怪,指不定什么时候看人不顺眼任你怎么说都不答应帮忙(其实是他们带来的炼金原料已经重样太多了)。
等爱德森发现,原来炼金品还能换成钱,而钱能买来许许多多的原料时,这个传言已经人人皆知,愣是没有人敢冒犯他而拿出俗气的金钱来,爱德森死要面子活受罪,愣是不肯先开口要钱,恶性循环一直持续下去,人们还在敬佩这位炼金师的崇高品质。
炼金材料要钱,吃喝拉撒要钱,衣食住行要钱,就连进城都得交手续费,爱德森摸了摸自己的口袋,里面可怜巴巴的只剩下几个铜子,那还是他在森林之中捡到的别人的钱包,他就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一副自己不会缺钱用的样子。
爱德森在发现自己的暗示(太过于隐晦)无人理睬的时候,终于恼羞成怒转身研究这么多年都没有什么进展的神秘典籍上去了,好不容易猜测出了一些秘密,这本来自异界的典籍居然跟预言术一般能看穿别人的前世今生,这个发现一下子将爱德森的兴趣激发出来,要知道能施展语言术的只有神明选中的神子,如果他能破解这本秘籍的话,岂不是跟神站在了同样的地位。
从这之后爱德森索性闭门谢客,每每想到外面那些炼金师舒坦的生活,爱德森就觉得自己缺钱缺的慌,要知道他可不会做饭,每次用炼金器材弄熟的饭菜都带着一股金属味,再看那本神秘典籍更是重视,他要是成了预言师这个世界还不是能横着走,到时候走哪儿都不需要用钱了,他现在去城里一趟都心慌慌,身上没有本分钱就没有底气!
巨大的魔法阵花费了爱德森整整三年的时间,接通异世界的想法要是被外面那些人知道的话,一定以为他是疯子,就是最好的空间魔法师也没有办法打开空间的壁垒,那是自然给予这个世界的最后防护。
然而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没有不可打破的法则,三年的功夫加上大量的魔法材料,在日月交会时刻世界力量最薄弱的时候,爱德森打开了连通两个世界的通道,撕裂的空间引发了法则的愤怒,紫色的天雷降落在魔法阵的上空,法阵之内的炼金师身上的防御法宝一件件报废,他却坚持不想放弃这个希望。
法则之怒需要血肉来平息,爱德森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空间之力撕成碎片,最后化为尘土什么都没有留下,或许都不会有人发现他已经死去,他在这个世界甚至没有称得上朋友的人,这一刻爱德森是有些后悔的,所谓的面子真的没有什么用处,如果他愿意撇下的话,说不定根本就不用为了金钱、人际或者是材料而烦恼。
可惜法则并没有给他后悔的机会,继身体之后,灵魂别空间之力飞快的卷走,他陷入无尽的黑暗之中,挑战世界的法则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一刻爱德森却平静下来,回想自己的一生或许没有那么多的享受,却是每天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老师虽然严厉而且冷酷,在传授方面却是知无不言,不像外面那些生怕徒弟超过自己。
黑暗是一种让人恐惧而安心的颜色,一开始的彷徨过后,爱德森便安心下来,他看不见自己现在的模样,也许灵魂就应该是透明无实质的,在这一片的黑暗之中,偶尔也会有星光出现,但每每他想要靠近的时候,那些星光就一闪而逝消失不见,爱德森不想让无聊消耗自己所有的记忆,便开始回忆这辈子的炼金术法,唯一可惜的是他还没有将所有的经验写下来,有些东西随着他的消失永远成了秘密,也许将来会有别的人发现然后发表,爱德森不在乎名利,却遗憾丢失的传承。
在看见那片星光的时候,爱德森以为依旧如同往常,自己靠近那些东西便会消失,但在黑暗之中待得太久,即使是海市蜃楼他也愿意再次尝试,在发现自己被异样的吸力卷过去的时候,爱德森甚至还为发出一声惊呼,便再一次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在爱德森再一次醒过来的时候,猛然发现周围还是一片漆黑,说不上是放心还是失望,放心自己依旧存在,即使只是灵魂,还是失望处境一成不变,渐渐的,爱德森又觉察出一丝不同来,以前的黑暗之中他能感觉到周围空间的无穷无尽,似乎无论如何都无法摆脱,而现在他却能听见心跳般的声音,感觉到温暖而安心。

第2章 狗血的家庭剧

爱德森意识到自己居然回到了女人的肚子里头,这已经是几个月之后,婴儿的视力听力都发育的不够完全,但这并不妨碍他的精神探测,重新投胎转世真是个技术活,在羊水之中舒适到全身毛孔都张开的感觉让人舍不得离开。
不管是他所学习的炼金术还是那本神秘的典籍中,都有过关于婴儿时期的描述,生命的孕育是自然界最为奥秘的事情,就像天生万物般其中蕴含着人类所不能破解的能量,而能将这一部分在出生后就化为须有的能量收为己用,对他以后将产生巨大的影响,爱德森竭力客服继续沉睡的欲望,开始用精神力抓住那些虚幻的东西。
事实上爱德森并不能将这些能量化为己用,他的炼金术中缺少这部分的东西,但眼睁睁看着力量离自己而去又不是他的做法,最后只好这种一下用精神力将力量禁锢起来,他预料使用这些能力的方法就在那本神秘典籍中。
爱德森为自己得到的能量而欢欣雀跃着,却不知道因为自己的一个举动,出生的日子往后推了整整两个月,在中国的历史上,有记载的超过怀胎十月的都是大人物,但这并不代表小人物也会为孩子怀孕十二个月开心,他的母亲原本就处境艰难,这样一来更是要面对婆婆的冷嘲热讽。
怀胎十二月的女人还要起床做家务,硬生生趴在了灶上起不来,最后还是等吃早饭的丈夫进来瞧了一眼,不然真得一尸两命在了厨房,这个年代生孩子送医院的少,但瞧着妻子进入少出气多的怕闹出了人命,男人还是在母亲的念叨下借来了手推车,推着怀着身孕的妻子进了医院。
等爱德森发现自己要出生的时候还颇有些意犹未尽,不过他上辈子没爹没娘没享受过家庭温暖,所以对这一世的父母亲还是有一定期待的,于是便乖乖的调整了姿势准备出生,幸好他虽然在肚子里偷多待了两个月,但这年头的女人怀孕了也吃不好,连带着孩子的体积也并不大,不然这次的出生可就困难了。
当时女人送到医院的时候脸色苍白,大部分人都以为这位孕妇会难产,结果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连刀都没开孩子就呱呱落地了,得知是个儿子的时候,男人也咧开嘴巴哈哈笑了起来,虽然老娘跟老婆闹得厉害,但当初他对这个孩子也是充满了期待的,再看护士送过来的孩子虽然还是皱巴巴的,可小胳膊小腿很是有力,心中便有些喜欢起来。
爱德森听见笑声便蹦跶的更加厉害,从来没想到自己还能有被人两只手捧起来的时候,婴儿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他无从用力,而他禁锢那些力量用了大量的精神力,现在就是想用精神力探测都不成了,小孩折腾了一会儿便吧嗒了一下嘴巴睡着了。
张大生抱着孩子走到了床边,这时候疲累过度的女人已经昏睡过去,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刚出生的孩子,说实话生完孩子一头是汗的女人并不好看,事实上比起张大生一脸英俊的好容貌,女人的样貌就逊色很多,尤其是左边眉头那儿还有一道大疤,平时头发遮着还不太看得出来,现在一看就把原本还算清秀的样貌毁掉了八分。
张大生原本的一腔柔情立刻消散了几分,抱着孩子坐到了床旁边,也不明白自己跟妻子怎么会越走越远了,一开始的时候他们也算是两情相悦,自己一个农村人能娶到一个城里的姑娘那是八辈子积来的的福气,那时候明明母亲也是兴高采烈答应下来的,谁知道…张大生扒了下头发,看着怀里头睡得正香的孩子,决定回去好好劝劝母亲,都有了儿子了他们就互相体谅一下。
张大生的主意打得好,却不知道有些矛盾是一辈子都无法调节的,就像是他的妻子和母亲,万婷芳刚醒过来的时候听了丈夫的劝说,还想着回去好好哄哄婆婆,有了孩子再这么吵下去也不是事情,但等隔天丈夫拉着自己回了家,婆婆居然连口热水都没给喝上,她一个坐月子的女人难道还得自己下地不成。
张大生也觉得母亲过分了,叹了口气自己去煮了热水,端给了妻子便进了母亲的房间,支支吾吾的说了自己的打算,谁知道那抱着孩子哄着的张母脸色一变,掐着他的手臂说道:“当初我能答应你们俩的婚事,那是看她家里是上京的,这两年都说要回去回去,她家里给点力的话,咱们也都是城里人了,谁知道上京是上京,却跟我们一样都是农村乡下的,老爹居然还是个神棍,这样的媳妇我带出去都没底气。”
张大生从小丧父是母亲带大的,对她又是尊敬又是惧怕,这会儿连个大声音都不敢放出来,被张母抱在手中的孩子滴溜溜转了转眼神,对刚才还宠着自己的奶奶多了一份思量,那女人继续说道:“不是我自卖自夸,你瞧瞧这附近哪一个比得上你俊,比得上你有出息,前段时间村长的女人都发了话,只要你离了婚,她就带着嫁妆嫁进门。”
要说张大生的模样那是像了去世的老爹,足足一米八的身高,因为常年在工厂里头也晒不到太阳皮肤也白,摆出去在这南方还真是有些鹤立鸡群的感觉,刚开始那些年没少姑娘对他挤眉弄眼的,加上这个时代能进工厂也是铁饭碗,虽然只是个临时工,但人家说了做满五年就能转正,张大生这样的条件真当是很不错了。
张母原本打着要做上京城里人的念头,这才准他娶了外貌一般工作一般的万婷芳,谁知道后来才晓得,万婷芳家里也只不过是上京的农村,家里只有一个老爹一个哥哥,老爹是个算命的,前两年没少被批斗,哥哥也没什么出息就在家里种种田,真要说起来条件还比不上自家,这可一下子捅了篓子,她是个会算计的,谁知道这次被人算计到了头上。
这时候的张母也不想想,当初万婷芳跟张大生走得近的时候,她一口一个万闺女叫的那个甜,加上万婷芳真的喜欢张大生,不然也不会这么快嫁进来,有些东西看得好的时候什么都好,不好的时候那就处处都是毛病,在张母的眼中,万婷芳没了唯一的利用价值,那平时的秀气那就是做作,都是农家的孩子哪有这么精贵的,真当自己是千金小姐呢。
听着老娘一点点说着妻子的不好,张大生闷闷不乐的坐在一边,只是时不时看了一眼老娘怀里头的儿子,这小子这会儿睁大了眼睛,似乎能听懂他们在说什么话似的,这让张大生没由来的心虚,当年他会喜欢万婷芳,第一个原因就是这姑娘看起来文静温柔,跟他从小看见的女孩都不一样,等娶进门之后婆媳不和,渐渐的文静温柔也少了大半,女人的温柔都是丈夫宠出来的,这句话真真不假。
张母见他闷不吭声的模样也有些来气,索性把手中的孩子放到了一边,扯着他问道:“大生,难道做娘的还会害你,其他不说,你看看村长那闺女长得就水灵灵的,不比你媳妇儿好看,她家只有一个宝贝女儿,等嫁过来那东西可都是你的,别看你现在工作好,但要赚个几十年才能造出她家那样的房子来。”
张大生还是不吭声,他心里对妻子到底是有几分情意,作为男人自然也不爱听母亲那些门门道道,甚至还有几分男子汉的自傲,不想靠着女人发家致富,等张母念叨完了,看了眼床上的孙子也觉得心烦起来,虽然村长家的闺女一直都喜欢自己儿子,但离婚是一回事情,真要进门就当后妈的话,估计心里也不乐意,这样一想连带着对孙子也有几分不喜,索性让张大生带着他出去。
爱德森在这辈子便宜爹的怀里头有些愤怒,在他看来作为一个男人庇护自己的妻儿是理所当然的,但眼前这个却被老妈管得严严实实的,而那个奶奶居然还想撺掇着自己的儿子抛妻弃子,爱德森暗恨自己现在的状态,也不能为受了委屈的母亲做主。
张大生进门的时候就看见万婷芳伸长了脖子超外头看,见他抱着孩子进来便露出一个笑容,伸手抱过小婴儿亲了一口,见丈夫的脸色不太好看,貌似不太经意的问道:“怎么了,咱妈是不是还有些不高兴,放心吧,我都生了个大胖小子,她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万婷芳一直不明白婆婆为什么一下子不喜欢自己了,还以为是结婚一年多才怀孕,之前又被人说肯定是个女儿的缘故,这下子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家庭矛盾应该就会自动消失,初为母亲的女人看着小婴儿怎么瞧怎么可爱:“这孩子真是会长,专挑我们俩好的地方去了。”
张大生也不愿意妻子这个时候生气,自然不给她讲那些事情,听她这么说便坐了下来,笑着说道,摸摸小孩的拳头笑着说道:“可不是,我在医院看见了不少小孩儿,就咱们家的这个最好看,你看看这鼻子这眼睛,长大了肯定是个小帅哥。”

第3章 傻孩子

张家村是位于南部的乡村,论起风景的话那是一等一的好,加上村子离镇上十分近,这几年的发展也越发快速起来,村门口的地方有一颗两人合抱的大树,也不知道生长了多少年,树下摆着一张石头桌子,那也是有些年头的,村里人总喜欢围在那儿说说话,从这儿一眼就能看见回村的人。
从两年前开始,这个石桌子上多了一个常驻用户,一个穿着老旧衣裳的小娃娃每天都会乖乖坐在旁边的石头凳子上,手中捧着一本破破烂烂的字典,每天就在那儿等着家里人回来,说起这孩子村里人也是个个觉得可惜,别看虽然瘦但长得跟天上的金童似的,十里八乡都挑不出这么一个好看的,但偏偏却是个小傻子。
张家那些事情闹得轰轰烈烈,附近的人也都知道那点事情,说实在话,这儿的人也没几个看得惯那个张家婆婆的,不说别的,他媳妇人品可是顶顶的好,工作也算不错,人孝顺又懂事勤快,这样的女人这年头有几个,偏偏有的人就是不满足,想着法子破坏人家小两口的感情。
说起来也是万婷芳倒霉,好不容易生了个大胖小子,长大之后却发现脑子有些问题,人家孩子七八个月就能叫爸爸妈妈,到了一岁多就能开始说话了,可这孩子愣是到两岁的时候才开口,平时让他坐着就能一直坐着,看起来有些傻愣愣的,虽然长得好,但以后恐怕是要张家养一辈子了。
外人并不知道这是因为爱德森太害羞了,自己一个成年人叫比他还要小的女人为妈妈,这还得酝酿酝酿不是,而且成年人学一门外语总是没孩子来得快,等他完全能使用这个世界语言的时候,就被外界定论为小傻子,偏偏这时候万婷芳开始教孩子识字,爱德森惊讶的发现那文字跟上辈子背得滚瓜烂熟的典籍一模一样,当下一门心思钻了进去。
孩子在常人的眼中就应该是闹腾的,活泼的,爱哭的,爱德森反其道而行之,每天乖乖的捧着字典坐在村门口,外人哪知道他能看懂,还以为这孩子在发呆呢,于是傻子的名号就落实了,这让张母对这母子俩的不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一开始张大生还想着调解调解,但一天天被母亲念叨着,对妻儿也有了一丝不满。
刘二嫂走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小孩乖巧的捧着书,那万婷芳从垃圾站捡来的字典比小孩的脸孔还大,但小家伙的看起来确实有模有样,刘二嫂叹了口气,想到自家那个还没怀孕的媳妇,暗道这么可爱的孩子,虽然脑子有点儿慢,但张家婆婆有什么好不满的:“大宝,在看书呢,今天认了几个字呀?”
被命名为张大宝的孩子鼓了鼓脸颊,想当初被取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还听不懂,等明白过来才知道自己堂堂炼金大师居然得了一个这么俗气的名字,可惜已经过了申辩期,爱德森只好郁闷的被大宝大宝的叫着,天知道这个村子就有四个叫大宝的,想想自己功成名就之后,人家一脸尊敬的叫大宝大师,场面那叫一个炯炯有神。
见这孩子又是呆呆的看着自己,刘大嫂叹了口气,联系的摸了摸孩子的小脑袋,笑着说道:“是不是在这儿等妈妈回家,大宝啊,你午饭吃了吗?”刘大嫂问这句话是有缘由的,本来人家婆媳的关系不好,她也懒得插手,但张家媳妇出去工作,这孩子留在家里张婆婆却是什么都不管,甚至好几次连午饭都没给他做。
爱德森自然是明白他的意思,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说实话他对那个奶奶也没有什么感情,出生的时候那女人倒是抱过自己,后来打定主意要给儿子找新媳妇之后对自己也冷淡起来,后来更是冷笑热讽,平时没少指桑骂槐的,今天的午饭吃的还是昨晚母亲提前预留下来的。
刘大嫂还要说话,爱德森却眼睛一亮站了起来,快步跑向村外的小路,那边有个女人快步走回来,清秀的脸颊上粘着汗水,可不就是生他养他的母亲,爱德森觉得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感情,这个女人为了自己的付出他可是记得清清楚楚,两辈子第一次享受到了家庭的温暖,男人自然是铭记在心的。
万婷芳远远的就看见儿子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小小的脸颊上是甜甜的笑容,那是她怀胎十二月才生下来的孩子,不管外头多少风言风语,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傻子,这都是她亲生的孩子,每每看见这孩子的笑容她便觉得再幸苦也是值得的:“妈妈的乖宝宝,今天有没有好好念书?”
爱德森被一下子抱了起来,小脸一红但还是乖乖的点了点头,万婷芳爱怜的亲了亲他的额头,这孩子也许是不喜欢说话,反应也慢,但在学习上却有着难得的天赋,谁家三岁的孩子自己会捧着字典学习的,要是有钱的话她真想带着孩子去检查检查,但偏偏家里的财政都是婆婆掌管着,自己的私房钱恐怕也不够去大医院的。
这样想着万婷芳也有些丧气,难道还要耽误了儿子,爱德森见母亲皱起了眉头,伸手给她揉了一揉,花费了将近两年的时间,他差不多已经能明白当初那本典籍的内容,只不过消化起来更加困难,炼金术的理论和那本相术相差甚远,甚至是相互驳斥的,爱德森并不想放弃任何一种,将两种合二为一的困难显而易见。
“今天看了好几页,妈妈,我可以自己走,抱着我很累的。”爱德森还是有些不习惯自己奶声奶气的声音,扭扭捏捏的模样在万婷芳的眼中就是害羞,笑着亲了亲儿子白皙的小脸颊,万婷芳连说不累抱着孩子往家里走。
张家的宅子在村里头算得上差,其实照夫妻俩的工资早该建新的,了不起也能修修,可惜钱都在婆婆手里头,她还打算着造一个跟村长家一样的房子,娶村长家的女儿,自然不肯花钱让现在的媳妇住好的。
万婷芳进门的时候一眼就看见堆在走廊屋檐下的脏衣服,连婆婆的内裤都放在上头,她心中有些闷气,自己在外面工作赚钱,都交给了家里的婆婆,但她现在连衣服都不洗一条,瞧了瞧厨房,里头果然是摆着午饭吃完剩下的碗筷。
万婷芳也不去跟婆婆争论,如果说起来的话最后又是一场吵闹,她撸起袖子开始打扫家里,爱德森倒是想帮忙,但他人小只能帮倒忙,万婷芳也是万万不肯儿子做这些家务的,笑着给他摆了个小凳子继续看书。
等厨房散发出晚饭的香味时,张婆婆总算是回来了,进门就自顾自找了个凳子坐在檐下嗑瓜子,也不去瞧瞧媳妇逗逗孙子,等张大生回来的时候家里便要开饭了,屋里头也没有人说话,万婷芳用一个小勺子喂儿子吃饭。
张婆婆一眼就瞧见小孩碗里是蛋羹,当下脸色不太好的哼了一声,阴阳怪气的对着儿子说道:“瞧瞧家里这伙食,感情我们两个当家的倒是吃糠喝稀,这小东西天天都吃蛋羹,这东西可精贵的很,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我们家是万元户呢。”
万婷芳手下一顿,但也没有说话,手下利落的将东西喂给了孩子,她自己的工资拿回来的话,就是孩子天天吃蛋也是够了,家里那几只鸡还是自己照顾着的,可婆婆别的不管,捡鸡蛋倒是天天惦记着,再看看坐在小凳子上的儿子,因为从小吃的不好,个字还没隔壁家二岁的孩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