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情小说大全上一章:小乐不思蜀/我说特工女孩我爱你
- 言情小说大全下一章:有多少爱可以重来/非婚之过
然后那人转身,弯腰,又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
我又看到了严子非,如同在梦中。
孩子的哭声、父母的道歉声、围观众人的议论声包围了我们,而我眼前模糊,根本不能作声。
几分钟后,我坐在铁质的长椅上,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你也在这里,这么巧。”
严子非微笑了一下,在这拥挤嘈杂的机场大厅里,他仍旧优雅而俊美,看上去如同一卷画。
他说:“不,我是来送你的。”
我哦了一声,其实我有很多话想对他说,我想说“能够再见你一面太好了,不用担心我,我会照顾好自己,还有,希望你幸福”。
就像小施说的,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幸福吗?无论这幸福里有没有我。
可我说不出口,我的灵魂飘飘荡荡,已经不知去了何方。
我只听到他说话:“加州很适合你,看到你这样,我也很高兴。”
我们肩并肩坐着,隔着窄窄的一个扶手。
几分钟以后,他又开口:“这么久了,我都没能与你告别,对不起。”
我看着他,双眼一眨不眨。是的,他是来与我告别的。
他仍在微笑,就连那微笑都是遥远的。
然后他站起来,给了我一个拥抱。
这个短暂的拥抱非常用力,用力到让我无法呼吸,我们靠的那么紧,他每一次心跳都直接撞击在我的心脏上。
如果拥抱可以说话,我相信那一定是千言万语。
袁宇找到我的时候,我仍旧坐在那个椅子上,一个人。
袁宇急得气喘:“常欢,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我站起来,说:“对不起。”
他拉住我的手,拽着我跑:“被你吓死了,安检都要关了。“
我被袁宇一路拉着上了飞机,机上人很多,有小夫妻带着刚出生的孩子坐在我们前头,一路都在哭。
我坐在靠窗的位置,起飞的时候闭上眼睛。
袁宇给我盖了一条毛毯,我每次睁开眼,都看到他在我身旁看书。
不知过了几个小时,机舱里的灯都暗了下来,就连那不断啼哭的孩子都累了,只时不时发出一声无意义的抽噎。
我真想问他:哪有那么多忧伤?就连睡梦中都不忘哭泣。
5
加州阳光灿烂,我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袁宇在第二年从UCB转到了UCLA读研究生课程,身体力行地把师兄这个词进行到底。
也是这一年的期末,我接到袁宇父母的电话,要我提醒他别忘记夏日家庭聚会,还对我十分热情地表示了欢迎。
我没有拒绝。我需要的时候,袁宇在我身边,所以如果他需要我,我也不能走开。
袁宇的父母都在国外长大,作风洋派,更难得的是待人十分亲善,简直让人无法不喜欢上他们。
至于夏日家庭聚会,正如袁宇所说的,他有一个大家庭。
聚会地点就在洛杉矶,我还见到了袁宇的奶奶,她已经九十五岁了,满头白发,真正鹤发童颜,脸上每一条皱纹都是那么可爱。
袁宇摩拳擦掌,换了衣服就去了网球场,要与他那些堂表兄弟开始据说是一年一度的网球赛。
球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看到了何琳。
人太多了,她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与一个男人并肩站在花架边,两人不时轻笑低语,谁都看得出他们的亲密。
她也看到我,对我点头。
她的男伴很是体贴,礼貌地与我打过招呼之后就说要去拿些饮料,只留下我们两个人。
我先叫她:“何小姐。”
他笑了笑,问我:“常欢,你和小宇一起来的?”
我觉得她变了,以前的何琳一身锋芒,让人不敢靠近,现在的她却是一脸温柔,能够让一个女人有这么大改变的只能是她的爱人。
果然,她下一句就是:“我和我丈夫一起来的,我结婚了,三个月前。”
我诚心诚意地恭喜了她,她又说:“知道严子非的事情吗?”
我站在那里,外表平静如初,内里翻江倒海。
两年了,我以为时间已经抹平一切,但我错了,只是这三个字,就能让我身不由己。
她又开口,眼睛望向远处:“他结婚了。”
我觉得心脏抽动,无数个影像在我眼前晃动,我也听到自己的声音。
“是吗?”
“和程瑾。”何琳拨了拨头发,自嘲地笑了笑,“真是长情,我服了。”
我再次听到自己的回答,仍是同样的两个字:“是吗?”
那些我想要极力避开的,终于出现在我面前。
“不过他现在又是一个人了。”
我的大脑突然空白了一下,只能直愣愣地瞪着她。
“小宇没告诉你吗?”何琳看我,“已经是半年前的是情侣,结婚没多久她就去世了,器官衰竭。”
她顿了顿,又说:“严子非放下一切工作陪了她一年,葬礼我也去了,他很平静,应该是早就有了心理准备。”
何琳说到这里,微微黯然,叹了口气。
“我也不甘心过。”
我动了动嘴,但发不出任何声音。
她抬起眼来,那点黯然转眼消失:“不过现在我很幸福。常欢,小宇是个好孩子。”
我看着她,机械地点头,身后一阵风,我被满头大汗的袁宇从后一把揽住。
“表姐!跟常欢聊什么呢?”
何琳对他笑,她跟袁宇一向很亲近,谁都看得出来。
“说你坏话呢!”她这样说,然后对我眨了眨眼。
袁宇弯曲手肘,夹住我的脖子,下巴碰在我的耳朵边上:“什么坏话?常欢,告诉我。”
年轻男人的热气包围了我,我仿佛被锁进一个蒸笼里,气闷窒息,却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出口。
何琳的丈夫在不远处叫了她一声,她对他挥挥手,然后就走开了,临走还拍了拍袁宇的肩膀:“这么快就下场,又输给小凯文?”
袁宇挥着网球拍叫:“怎么可能!我跟他还没到对局呢。”
何琳只背对我们挥了挥手。
我看着她走到自己丈夫身边,他微微曲起臂弯,她极其自然地挽住了他,并且仰起头,与他相视一笑。
放弃他也是一种幸福,可惜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做到。
回程的路很长,车上的电台一直都开着,主持人喋喋不休。袁宇的声音在音乐中响起。
“常欢,你有心事。”
他甚至没有用问句,两年来我们共度太多的时间,他了解我,比我身边的任何人都多。
我开口,声音很轻:“袁宇,你早就知道了,是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很后悔,是我不该问这样愚蠢的问题。
但他很快又开口率:“如果你是说严子非的事情,是,我早就知道了。”
他继续说下去,一眼都没有看我:“我不觉得他跟你还有什么关系,所以就没有说。”
我点头,脑袋变得异样沉重,让我想用双手去托。
我说?“谢谢你。”
袁宇没再说话,我们就这样沉默地回到了学校,我回到宿舍,睡了一天一夜,我的室友去找了袁宇,他推门进来,带着两大盒外卖中餐。
我被他拉起来,眼屎都没擦被塞了个饭盒到手里。
我打开饭盒看了一眼,说:“我不想吃宫保鸡丁。”
袁宇板着脸把我的饭盒抽走,又把他面前的那份塞到我手里。
“鱼香肉丝!”
我又低头看了一眼,外国人真不懂做中餐,米饭一定要和乱七八糟的胡萝卜丁和洋葱一起炒,也不加盐,还不如白饭。
我捧着饭盒摇头:“不要。”
奇怪的是袁宇居然不生气,他沉默地看着我,脸上有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在等待什么。
那表情一点儿都不适合他。
我合上盖子,揉了揉眼睛。
“冰箱里还有上次买的鸡和咖喱,等我把脸洗了做鸡肉咖喱饭吧,你去洗锅子。”
他愣了一下,我已经走到浴室门口了,回头又问了一遍:“吃不吃?”
他笑了,说:“吃!”
终章
我知道袁宇在担心些什么,但我不值得。
他那么优秀,瞎子都能看出来,应该担心的人是我。
有他在,我应该感到知足、幸运,并且感激涕零。
可我一直失眠、恍惚,在不该走神的时候神游天外,好不容易睡着了,又梦见过去。
梦见我还在那张蓝色的大床上,脚步声由远及近,门被推开,身边床垫的坠落,那温暖的身体靠向我,还有他的拥抱和亲吻。
醒来泪流满面。
人生就是你最想要的,永远不属于你。
但这并不影响我的生活,我按部就班地上课、打工,一切如常。
严子非已经与我告别过,面对面,他的心已经满了,无论她在不在。
我能得到的,不过是一句未能说完的“大概……”
大概我能够和你在一起。
大概我可以忘记他。
大概我会爱上你。
我原以为自己能够为了这个大概付出一切,但我错了,我已被恐惧打倒,亦如同死里逃生,再也没有当年的勇气,无知无畏地回到原点去,等候一个未知的答案。
袁宇别扭了几天之后就恢复了正常,他是我见过最阳光的男孩子,一双眼睛永远光芒四射,即使有阴霾也很快雨过天晴,这也是他最让我动心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长久地看着他,希望我就是他。他拥有我渴望的一切:彼此相爱的父母,充满爱的童年,因为富足,所以也不害怕失去,反而更有勇气。
而对我来说,得到往往就意味着失去的开始。
又能怎么样呢?我也不想再要了。
到夏日快过去的时候,我收到一个邮包。
邮包是从UCB转过来的,上面乱七八糟盖了许多邮戳,还有手写的潦草字迹,大意是查无此人。
我看了发出时间,至少有八个月了。
由于投递过程漫长与无法想象,邮包外层的塑胶纸都破了,里头包裹的东西可怜巴巴地露出一个角,磨损非常严重。
看上去像是一本旧书。
我拆开包裹,心跳突然停顿了两个节拍。
包里是我的黑色笔记本,我带着它去见靳致远,又带着它无数次地跑中医院,小李医生嘲笑过我的事无巨细,靳致远因为它对我改变了态度。
我记得上面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因为翻阅得太频繁,很久以前它就卷了边,又因为总在厨房里打开它,所以许多页面上还有被油水溅到的痕迹。
我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那间承载了我太多喜悦与悲伤地公寓里,我把它留在那间屋子里,与手机和门卡在一起。
我还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它了,这样的久别重逢让我胆怯。
而且八个月了,八个月前寄出它的人,曾经想对我说什么?
我打开笔记本,深深吸气。
笔记本里夹着一封信,字迹很淡。
那不是严子非写的,我熟悉他的笔迹。
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慢慢地看完了那封信。
信是程瑾写给我的,她的落笔很轻,字也不秀气,大开大合的。
信写得不长,几乎都是直白的语气。
常欢,抱歉到这个时候才给你写信。
我与严子非结婚了,这一年我很感谢他。
但我知道他已经不爱我了。
或许他自己都不愿承认,但我是个女人,我能够感觉到。
五年前我只是完成了我的任务,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那么做的。
我没有后悔过,我也知道他受了很多苦。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你的存在。
我知道他在一个人的时候经常翻看这本笔记。
后来我就把它藏起来了,我想看他再也找不到它时候的表情。
等我真的看到了,我就后悔了。
我做了错事,又不敢还给他,只好把它寄给你。
我知道他在想念你。
他不会承认,男人都很笨。
都过了那么久了,大概你也已经忘了他。
现在也只有我陪陪他了,不过医生说,时间不会太久。
等我走了,他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
所以如果你有空的话,偶尔替我去看看他,如果他成了一个非常凄凉的老男人,替我传话就说他活该。
她写得那么简单,就是一页纸而已,还没有填满,但我哭得眼睛都睁不开了。
洛杉矶到上海的飞行时间是十五个小时,下飞机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袁宇送我去的机场,他对我说话,咬牙切齿地。
“常欢,你这个没心没肺的白痴。”
我不能再赞同他的话。
他还说:“你可想好了,喜欢我的人可多了!我不会再给你机会了!”
我知道自己愚蠢,但我已经身不由己。
我对不起他,但是谁辜负了谁,谁成全了谁,谁一直在挣扎,谁放了手,到现在都已经成了一团乱麻。
我去了许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严子非。
他消失了。
我甚至找到了叶小姐,她说严先生应该不在国内了吧,很久没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愣了很久。
我从没有想过他会离开这个城市,他曾在一个月里环绕地球一周,但他总是会回来的。
我会在这里遇见他,又在这里与他分离。我下意识得觉得,我会在分开的原点找到他。
我错了。
我寻找了足足一个星期,每天的结果都令我失望。
我回到酒店的脚步一天比一天沉重,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学校开学在即,我的存款也有限。
到了第十天,我去了最后一个可能的地方,回到大街上的时候,巨大的绝望让我两眼潮湿。
我使劲控制自己的眼泪,如果连我都放弃希望,那就更不可能找到他了。
回程的飞机上,我一直都在昏睡。
大概是太累了,一个梦连着一个梦。
每个梦里都有他。
有一个梦让我突然惊醒,冷汗涔涔,还有一个梦里我差一点儿就能抓住他的手了,但总是失之交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归期,一个人回到学校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快倒下了。
袁宇来找我的时候,我连行李箱都没有拆开。
他推门而入,然后拉着我就走,说要带我去一家新开的中餐馆。
关于我回国的这十天他什么都没有问,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学校。
我被他拉出学校,餐馆就开在三条街外,地段很好,店里宽敞明亮,顾客很多,大部分都是UCLA的学生。
袁宇像是熟门熟路了,菜单都没有看就点了好几道菜,然后在菜没有上来的时候跑去了邻桌,与几个金发美女热烈地聊起了天,最后居然还和其中一个走了,临走还得意地看了我一眼。
真让我哭笑不得!
菜很快就上来了,第一道就是老鸭粉丝煲。
我吃了几口,就停下了筷子。
我记得这个味道,那是我曾在Z大旁边那个狭窄、油腻、热气腾腾的小店吃过的味道。
我还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在那里请严子非吃饭,他脱了大衣,只穿了衬衣和羊毛背心,吃的时候翻起袖子,坐在一群穿着连帽衫或者牛仔裤的学生中间,没有一点儿格格不入的感觉。吃完之后我要付钱,老板就是不要,还用油腻腻的手拍严子非的肩膀。
“记得来啊,这么多年了,才回来这一次,我可一直惦记着你呢。”
我急了,看着严子非说:“你是故意的。”
他正穿起大衣,闻言侧过头来看我,就答了两个字,眼里有笑。
他说:“是啊。”
我低下头,看到热气腾腾的汤碗里溅起的两点水花。
身边有人问:“怎么了?味道不对吗?”
我不抬头,一个人太累的时候总会有幻觉,但如果那是我渴望的、梦寐以求的,为什么不让这幻觉的时间延长一点儿,再长一点儿呢?
那个声音还在继续:“真的那么难吃吗?我还以为我偷师得挺成功的。”
我固执地低着头,连眼睛都紧紧闭了起来。
让我留在这幻觉里,再也不要醒来。
但他不再说话,声音消失了。
我等了又等,最后在极度的失望中睁开眼睛。
我看到严子非微笑的脸,他仍是那个样子,挺直的鼻梁,眉骨峥嵘,但是忽然笑起来的时候,处处都有了暖意。
一刹那我的世界天地动摇,思凡外突然倒下的木架,新年里遍地烟花碎屑的清冷街道,咖啡店棕色沙发上残留的体温,清晨的咖啡香味,静夜里那张蓝色的大床……一切都回到我的眼前。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十分奇怪,一点都不像是我发出来的:“你怎么会在这里?”
他说:“这家餐馆是我开的,生意还好,我大概暂时是不会走了。”
我吸了一口气:“大概?”
他点头。
我再开口,嘴唇都在颤抖:“大概是多久?”
他想了想:“先等你毕业。”
我站起来,严子非抬头,一直平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紧张。
我不理他,朝门口走了两步,听到他在我身后叫了一声。
“常欢。”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迈开步子,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跑了起来。
夏天就要过去,风里带着最后的一点儿青草与鲜花的香味,面前的道路宽阔安静,远处晚霞满天。
脚步声一直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也不用回头。
我只是笑了,在扑面而来的晚风里。
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我一定能够跑到我想要的那个终点。
番外 严子非的故事
严子非年轻的时候,有过一段很自由奔放的日子。
父母作风洋派,凡事只看结果,从不干涉他的感情生活。他十五岁就有了第一个小女友,到了十七岁的时候,已经会对好友抱怨--所有的女人都一样烦人。
之后进了大学,z大女生以主动著称,同宿舍的老白教他,最好的拒绝办法是看着她们的眼睛认真讲“对不起,其实我喜欢的是男人”,还说这句话一出口,她们非但不会生气,反会两眼晶莹欲滴,从此与你做一辈子生死交。
他还没来得及用上这一招就去了美国,也幸好没来得及,据说后来老白在晴子一路上死的很惨。
东岸会读书的中国人很多,会读书又会玩的就少见一点,像他这样玩什么都精通的就更是凤毛麟角,所以走到哪里都是最受欢迎的对象,身边永远热闹。
那里的女孩子也比其他地方成熟地更早一些,学校宿舍里永远弥漫着一股荷尔蒙的味道,父母特地飞过来婉转提醒他,说姹紫嫣红固然好,但其实一个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每天醒过来能看到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大抵是不可取代的。
严子非失笑,觉得他们老派得十分可爱。
都什么时代了,手工艺人都换成了流水线,还有什么是不可取代的?
后来回了国,正遇上中国经济风起云涌的时候,金融行业十分刺激,他也做得乐此不疲,早把父母关于择偶的那番话抛到脑后去了。
他还年轻,身边永远姹紫嫣红,谁要为一朵鲜花放弃整个花园。
大概是年轻的时候过得太恣意,又一路顺畅,所以到他真正遇到大事的时候,想法就十分简单。
别人看到了深不可测的危险,他看到的只有黑与白。
所以第一次遇到程谨就被她教训:你这个人简直幼稚可笑。
他也没见过程谨这样的女人,清汤挂面的短发,一点修饰都没有,衣服也穿得随便,居然一身运动服就跑到金融区最高档的写字楼里头来了,大大咧咧地往他面前一站,还要他配合她的工作。
他一个电话打到检察院去,那头证实了她的身份,他重新打量她,然后笑。
“他们派你来保护我?”
程谨坐在他的办公桌前头,她有军人一样的坐姿,后背笔挺,两只手分别放在膝盖上,让严子非情不自禁想到小学时候老师教训的“站如松,坐如钟”,然后他们一群爱搞怪的学生又在课后排着队扭来扭去地吼:“站如松,坐如钟,走路像鸭子。”
他都快三十了,想到那时候的顽皮,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程谨严肃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他咳嗽一声,然后说:“他们太大惊小怪了,材料已经在准备,我愿意出庭作证,不会改变主意,也不需要人保护。”他说完,又看了它一眼,暮光从她细细的脖子落到她的运动鞋上,她的脚多大?他初中以后就没见过这么小码的运动鞋了,她整个人看上去都像个学生,真有事情,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
程谨声音平板地说:“这是我的任务。”
助理敲门,送了一大摞文件进来,走的时候充满好奇地看了一眼程谨。
门合上,严子非拿起笔,在文件夹上轻轻敲了两下。
“我不觉得自己需要保护。你看到了,我工作很忙,也没有时间招待你。你回去吧,我会给你的领导打电话。”
程谨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他被她看得不自觉挺直后背。
“干什么?”
程谨站起来,说了句:“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
“我是怎么样的?”
“简直幼稚得可笑。”程谨回答,然后转身就走,连回击的机会都没有给他。
他坐在椅子上,半天回不过神来。
检察院对实力颇有重量的人物立了案,从经济问题入手,但圈子里所有人都对此事避之不及。
一个他想来十分敬重的前辈子私下说:“开什么玩笑,上个月还看到他在新闻里,每天都在下基层。”
他听完以后也没多说什么,第二天就与调查组见了面。
一个星期后,他的车窗被人敲碎,损失了一些私人物品,他立刻报了案,然后在开车去修理厂的时候被人追尾,对方还即刻逃逸了。
他也没有追,何必浪费那个时间?
没想到第二天,程谨就来了。
严子非也不是盲目自信,但法治社会,他认为没有人会在被调查期间那么明目张胆。
更何况他们派来的居然是这样一个女警,要不是她出示证件,他还以为这是个玩笑。
她简直是个女高中生,还被他气走了。
他笑一笑,连电话都懒得打,低头继续工作。
他一直工作到夜里十一点,期间开了两个会,还在会议室吃了一顿外卖工作餐,同事都习惯了这样高强度的工作,没有人提出异议。
他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下楼的时候,整栋楼都是静悄悄的。
他的车还在修理厂,但4s店服务很好,修理期间提供同款车供客户使用,他在b3出了电梯,地下车库已经基本空了,只有几辆车还没有开走,稀稀落落的。
他还没有走到车边,身后就有车灯亮了。
他听到发动机的声音,直到有车要开过来,就往旁边让了一下,没想到那车完全没有减速的意思,反而加速向他冲了过来。
刺目的大光灯直射他的双眼,千钧一发之际,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猛地将他拉开。
他失去重心地坐倒在地上,那车危险地擦着他的皮鞋开了过去,冲向出口,转眼失去踪影。
他惊魂未定地抬起头,刚才救了他一命的程谨就站在他眼前,对他挑起半边眉毛,像是一个无声的反问句。
他坐在那儿,一身狼狈,也不急着站起来,半饷耸了耸肩,苦笑道。
“好吧,是我错了。”
大概是他的样子太狼狈了,认错的样子也太无奈,她忍了忍,还是没有忍住笑了一下,然后向他伸出一只手。
车库里白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脸上,他握住她的手,心里想:
原来她笑起来是会露出一颗小歪牙的。
取证工作十分漫长,程谨在严子非身边,待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他看上去年纪小,其实只比他小了两岁,因为屡次立功,警衔已经不低了,足以让队里大部分人看到她就立正敬个礼。
不过在严子非眼里,她一直就是个小姑娘。
他们一开始相处的并不好,他的生活丰富,工作以外活动繁多,而她确认为任何不必要的活动都会增加危险。他常说她小题大做,又说那天车库袭击的人都已经抓获了。
她说那不过是冰山一角,他就笑,说又不是在拍美剧,还连环杀手,接下来就批评她每天不是运动服就是套装,就连跟他出席商业酒会都穿黑西装,他最近已经被投诉过许多次女伴的品位。
她说:“谁是你的女伴?”
严子非摊手:“你也不让我介绍你的职业。”
她永远说不过他,气急了就是一句:“你在这样我要求领导换人!”
他坏心眼,最喜欢看她气急败坏的样子,所以说到这里就笑而不答,看她怎么收场,后来有一天她擅自替他回绝了一个重要约会,他终于动气,再听她说这句话,立刻答:“求之不得。”
没想到她真的走了,第二天换了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来,名字也威武,叫高虎。
人高马大的高虎居然是程谨的下属,对她十分崇拜,大概听说了什么谣言,对他很不客气,一整天都拿眼瞪他。
还没到下午,他就已经开始想念程谨。
她在的时候,他觉得她烦人,不通情理,管得太多,她走了,他又觉得连她的脚步声都是值得怀念的。
他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她笑起来时露出的那颗小歪牙。
他开车去警队找她,大队长已经认识他了,一见面就拿斜眼看他。
“怎么?又不满意我们的安排?”
严子非头一次受这样的气,也只好忍着,放低姿态问:“程谨在哪里?”
大队长拿圆珠笔敲桌面上的一沓表格:“走啦,紧急调派,十天半月回不来了。”
“什么?”他整个人都愣住。
大队长就笑:“程谨可是我们的王牌,一大堆任务指名要她呢,你还不满意,后悔了吧?”
严子非回公司,上楼的时候按错了楼层,开会的时候又进错了会议室。
不用别人提醒他都知道自己不对劲,他坐在办公室里生闷气,居然也没有人来安慰他。
过去他一个喷嚏都会有几个娇嗲的声音在身边响起,现在什么都不对了。
总经理助理进来的时候,他就直接抱怨:“最近都没人管我。”
总经理助理快四十了,孩子都快进初中,平时就与他关系亲厚,听到他的抱怨立刻笑了,捂着嘴说:“谁都看到你的贴身保镖了。”
严子非看一眼坐在门外的高虎,没好气:“是啊,这么大块头,人家还以为这里是武馆。”
总经理助理左右摇头:“我说的是那位程小姐,公司里的女孩子都知道你心有所属了,伤心还来不及,还有谁会来安慰你。”
他整个愣住,脱口反驳:“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你快去照镜子,看你一脸失恋的伤心样,怎么?她不要你了?”
总经理助理走了许久,严子非还要坐在办公室里发呆,直到高虎走进来问他到底什么时候下班,他才惊跳起来,也不回答他,抓着车钥匙就冲了出去。
这一次他再见到大队长,就怎么都不肯走了。
“就算有任务,也有个地址吧?我有话要跟她说。”
大队长一脸幸灾乐祸,“你没打她电话?”
“她关机。”
“都说了是出任务了,你又不是我们内部人员,怎么能把地址这样的机密告诉你。”
“我只需要几分钟。”
“几秒钟也不行啊。”
“那我在这里等她。”
“我们不招待盒饭的啊。”
“队长!”
一个声音打断他们的对话,严子非回头,就看到穿着运动装的程谨,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正瞪着大队长呢。
大队长嘿嘿笑了两声,走了,留他们两个在屋子里,面对面。
程谨别转头,有些尴尬。
“小虎说你找我?”
他头一次说话结巴:“对,我想你回来。”
她还是不看他:“不是你要换人的吗?”
他看着她,诚恳道:“我错了。”
她有些吃惊,反而不好意思起来:“算了,我的态度也有问题。”
他还是重复:“我错了。”
她咳嗽一声:“我说算了,走吧。”
他拉住她,声音低下来:“我错了,程谨,原来我喜欢你。”
她红着脸低下头,没有挣开他的手。
但他终生后悔,把她要回自己身边。
他们有了一段甜蜜的日子,她与他简直形影不离,她爱靠在他的膝盖胖看书,也爱爬山时远远把他甩在后头,笑着看他追赶的狼狈样,而他爱她在身边的每一分钟。
有一天早晨,他从睡梦中醒来,看到她的笑容,突然想起自己父母说过的那句话。
他们说,姹紫嫣红固然好,但其实一个人真正需要的,不过是每天醒过来能看到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大抵是不可取代的。
他们说得很对。
除夕夜他们一同出席酒会,离开时上了主办方安排的车,车道中途被五辆大车前后夹击,最后被逼进水里,她原本可以逃出去的,但她没有。
他们被带到废弃工厂,然后被分开,被带走的时候程谨拉住他的手,说“活下去,我爱你”。
这是她留给他的遗言。
他连她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他足足有半年,夜夜睁眼到天亮,倦极都不能睡足一个小时,又得了严重的精神官能失调症,吃下去的所有东西都原样吐出来,米粒都数的清。
最坏的时候反倒是他最轻松的时候,因为不是他不守承诺,是他没办法。
但他最终还是恢复了。
除夕夜他又回到那间沾满了带血回忆的废弃厂房,嘴里轻轻念的,仍是一句“对不起,我错了”。
每个人都将面对死亡,但她却要他活下去。
可他一直都走不出这个死一样安静的地方,无论他在哪里,都能看到这四堵灰色墙壁,他甚至会羡慕她,他在静止的时间里一年年老去,而她留给他的永远是最好的年华。
若我们再度相逢,我该如何质疑我的歉意?以我长途跋涉的憔悴?
父母又来找他谈话,仍旧非常婉转,说专情固然好,但一个人也不要太执着于过去,毕竟每一天都是新的。
他也知道他们说得没错,但他身不由己。
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是在等一个能让他的时间流动起来的人。
一等就等了五年。
直到有一天,他在思凡的花园外,看到了常欢。
他的心突然间,就跳乱了节拍。
她的布包带翻了木板架,她涨红了脸,手足无措。
他蹲下来,替她捡起地上的书。
那么巧,她也是Z大的学生。
她让他想起程谨,他也不知道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
又是一年辞旧岁,外面是起伏不断的爆竹声,他顺着遍布垃圾的水泥楼梯走到楼上,冬夜的寒气穿透他的身体。
五年了,他每个除夕都会到这里,希望可以见到她,对她说一声对不起,但她从不出现,即使是一个鬼魂,即使是在他的梦里。
“又是一年了,你还是不愿见我?”
“我遇到一个女孩子,叫常欢,长得有些像你。”
“仔细看,其实也没有多少相似之处。”
“但我看到她,就想起你,她过得很辛苦,我想多帮帮她。”
他想一想,又说:“你不要笑我,我大概是老了,也有些害怕孤独。”
他说到这里,就听到电话铃声。
他低头,看到一个陌生的号码。
只有一个人会在除夕夜拨打他的电话,那个女孩子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无所畏惧。
爆竹声益发响了起来,他在寒风里接了电话。
他听到常欢的声音,他说他马上就来。
他挂了电话,又看了一眼脚下灰蒙蒙的水泥地面。
他仿佛在那上面,看到了被留在过去的自己。
他走出厂房,在回上会了最后一次头。
他和程谨的故事,或许已经说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