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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叶舒华是标准的九零后,书本上、课堂上老师们都对那个特殊年代讳莫如深,不愿多谈,她自己也没兴趣深入了解,于是一直就想当然的以为字面上的“大锅饭”时期,就跟动荡的那些年一样漫长。
所以在刚大队长赶下床、只能跟着王翠芬同志来食堂工作的时候,叶舒华简直生无可恋,她以为自己要在食堂干三五年之久——印象中是77年恢复的高考,标志着某某时期的结束,叶舒华认为大锅饭的解散应该也是那个时间。
当时只在食堂干一天,叶舒华就已经累成狗了,日复一日地干上四五会怎样?想想都觉得崩溃,还不如去死一死。
就在叶舒华怀疑人生的时候,“伟大的母亲”王翠芬同志过来支招,暗示她家里真正做主的人是她父亲,要让队长父亲对她满意了喜欢了,日子才好过云云。后来叶舒华才知道,王翠芬同志让她去讨好队长父亲,跟她理解的其实不是一回事,但在当时,她真觉得这是唯一的出路了。
叶队长不但在家里当家做主,说夸张点他就是整个大队的“土皇帝”啊,只要把他哄高兴,换个轻松自在蹭工分的工作还不是分分钟的事——别指望混吃等死的富二代能有多少高尚情操,叶舒华一点不觉得开后门是多大的事,就看队长父亲愿不愿意为她破例而已。
于是刚开始那几天,叶舒华越是在食堂累得半死不活,回到家就越积极的在队长父亲面前扮小棉袄,当年骗她爸要零花钱都没这么努力过。
皇天不负有心人,叶舒华很快发现了大公无私的叶队长的“弱点”。
叶队长祖上代代贫农,唯独他有颗做知识分子的心。在这个年代,叶队长读都到了初中毕业,成了队里最有学问的人之一,据说他当年当选队长也是因为文化程度高、队里的人都尊敬他。
有了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叶队长也非常重视子女的教育,在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五个子女都被他送去读书了。
除了叶大姐实在不爱学习,叶小妹和她大哥二哥都念到了初中毕业,叶三哥这个最让王翠芬自豪的儿子就更出息了,居然念完了高中,叶队长能量不够、无法帮儿子争取进工农兵大学,却把他送进了县纺织厂当学徒工。
虽然叶三哥转正遥遥无期,但是作为第一个进城吃铁饭碗的人,依然得到了整个大队的羡慕,最有出息的叶三哥也再次证明了叶队长的信念,多读书不是没有用。
直到现在,叶队长依然保持着读书看报的好习惯,偶尔收工早,就在家摊开桌子练练字,硬笔练完写软笔,整个一老干部做派。
可惜最像叶队长的叶三哥在城里,只能每个月回来住一天,而子女都是被叶队长逼着学习的,大家都对读书不感兴趣,大部分时候就只有叶队长一个人练字看报了。
这也正好给了叶舒华投其所好的机会。
叶舒华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不学无术,她父母都是八十年代的大学生,留给她的基因还是不错的。
小时候父母都不管,她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能在这个年代培养出一个大学生,可见他跟叶队长也差不多,都是爱读书、老干部做派,叶舒华从小跟着爷爷下棋练字,也练出了一手好书法。
升高中那年爷爷去世,正在中二期的叶舒华无人看管,变成一匹脱缰的野马,从此性情大变,小时候学的那些东西全都扔了,唯独没有扔的就是书法,有时候想老爷子了,就摊开纸笔练练字,所以这就成了她仅剩不多的特长。
想要讨好队长父亲,就得投其所好,叶舒华确定叶队长就喜欢文化人、连带着对那些知青都爱屋及乌后,就决定行动了,某天“不经意”的在队长父亲面前露了一手、让他看到了她那笔好字——叶舒华能这么操作也是试探过的,叶队长是传统大家长,除了叶三哥还能和他聊聊家国大事,其他儿女跟这位队长父亲都不怎么亲近,叶队长也就无从知晓叶小妹的字迹。
按道理,王翠芬同志这么关心女儿,应该看得出笔迹不同,可惜她自己大字不识一个,所以叶舒华很容易就蒙混过关了。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叶队长对叶舒华的字果然“惊为天人”,先还因为叶舒华装病骗吃余怒未消、而对她横眉冷对的脸,瞬间就变得和颜悦色多了,在听她说“初中毕业后才明白读书不易,有空就私底下练字”的励志故事后,对好吃懒做的小闺女更是立刻改观。
爱学习的人怎么会好吃懒做呢?叶队长于是接受了王翠芬同志的理由,肯定是孩子长身体饭量变大了,这是身体原因,也不能完全怪她贪吃。
发现叶舒华字写得好以后,叶队长便物尽其用,经常喊她过去帮她写报告什么的,以前能有此“殊荣”的只有叶三哥,叶队长此举也标志着叶舒华成了除叶三哥以外、最讨队长父亲欢心的孩子了。
叶舒华刚开始还挺高兴,自认为计划通,再装几天就可以求队长父亲给她换岗位了,直到有一天她脑子那根弦回来了,从叶小妹的记忆里得知抢收季才开大锅饭、吃到这个月底食堂就散了的事实。
这特么跟书里写的不一样啊,叶舒华整个人都懵了。因为按照事实,她只需要老老实实在食堂干几天,等食堂解散她又可以回家吃白饭了,真换了工作那才准备干到老吧!
所以她那些天上蹿下跳都是为了什么?
叶舒华犯了蠢,现在队长父亲喊她去写报告,她便有些消极怠工了。
就像上辈子问爸妈拿了支票就消失、缺钱了才找他们一样,叶舒华从不掩饰她的功利。
不过叶舒华不乐意,最疼爱的小闺女得到她爹的重视,王翠芬同志却表示很欣慰,鼓励的拍了拍叶舒华的肩:“去帮下你爹,写完娘给你煮鸡蛋羹吃。”
叶舒华下床干活后,也标志着她养病结束,不能再奢侈的每天吃一颗鸡蛋,虽然王翠芬同志还是会偷偷投喂她,但是叶舒华从来没做个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心里还是不大高兴的,如今听到老母亲光明正大说要煮鸡蛋给她吃,叶舒华这才高兴起来,迈着轻快的步子来到叶队长身边。
“坐这里。”叶队长没对王翠芬同志的话发表任何意见,而是把凳子让出来,和颜悦色的站在叶舒华身后看她写字。
全家人便知道叶队长这是默认了。
王翠芬小胜一局,不着痕迹的瞥了两个儿媳妇一眼,便得意的去厨房煮鸡蛋了。
叶大嫂和叶二嫂此时也只能讪笑,早上那抢鸡蛋的气势是万不敢当着叶队长的面拿出来。
第4章
秋收后的早晨,太阳初升、露水半干,勤劳的人们已经聚集在了晒谷场,一边谈天说地,一边扫干净场地,把一筐筐金灿灿的稻子倒出来,用长杆推平晾晒。
不到八点,晒谷场就成了一片壮观的金色宝地,干活的村民也徜徉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农民一年中最高兴的时候,莫过于丰收时分。
而晒谷场后面的村庄,也早已升起了炊烟袅袅。
文艺点的穿越女,应该能从这副画卷一样的生活场景中,品味到一些钢筋水泥丛林所感受不到的美好,从而得到内心片刻的宁静。可惜叶舒华是朵不一样的烟火,大好的清晨她宁愿躺在床上睡懒觉。
今天是叶舒华穿越以来睡得最满足的一个“懒觉”,她那对大嗓门的大嫂二嫂破天荒的没有天刚亮就站在院子里吵架,这让叶舒华有种久违的“一觉睡到日晒三竿”的幸福感。
可惜在没有手机和网络的年代,一个人赖床真没太大意思,叶舒华看了看窗外的阳光,伸了个懒腰就从床上爬起来了,也没心思打理自己,穿上衣服、披头散发就出去了。
叶舒华也不是一直就这么邋遢,当叶大小姐的时候她可是个出门倒垃圾都要化妆的居居女孩,奈何辣鸡穿越毁她青春,现在的叶小妹别说化妆品,唯一的护肤品都是叶三哥在她“生病”时送的雪花膏,就这还惹来全大队姑娘的羡慕,打扮便成了一件奢侈的事。
还好叶舒华运气不错,叶小妹的底子就不差,也是个清秀佳人,最近她偶尔照镜子,更是惊喜的发现这张本来跟她有四分像的脸、现在越来越像她上辈子了。
毫不心虚的说,叶舒华上辈子是白富美,不学无术都能泡到各路男神,长相是没得挑,叶小妹越来越像她上辈子,说明颜值有了个质的飞跃,最近只要认识她的人,就没有不夸她“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的。
本来就迷之自信的叶舒华,整天听着这些花式追捧,整个人更是自信爆棚,已经现在坚信自己披个麻布袋出门都是时尚了,披头散发那就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嘛。
叶舒华信心满满的打开房门。
院子里,叶大嫂正抱着三个月的宝贝儿子遛弯儿。在缺衣少食的年代,普通人家对孕妇产妇都没那么讲究,该下地干活的还得下地干活,顶多安排点轻松的活计,所以待会吃过早饭,叶大嫂也得跟大家一块去上工,每天只能趁着这个时候,以及晚上收工回来哄哄孩子。
看见叶舒华开门出来,叶大嫂抱着孩子打招呼:“小妹,起来了啊,今天好像起得有点晚?”
叶大嫂对待妯娌再凶悍,也没有在小姑子面前刻薄过,所以叶舒华对两个嫂子的态度也一直不错,今天心情好,更是笑眯眯的点头:“是啊,今天早上比较安静,所以睡得不错。”
可能是叶舒华平时太傻白甜了,加上她现在的笑容还透着一股罕见的亲昵劲,喜欢多想的叶大嫂林红梅也就没有过多琢磨,直接扬起嘴角的笑道,“小妹说笑了,每天早上不都一样吗,咱们乡下人都起得早……”
说到一半,林红梅就意识到可能要误伤自己,所以声音顿了顿,有点不想继续下去了,叶舒华却依然笑眯眯的看着她接过话茬:“但是今天没人吵,所以格外静一点嘛。”
林红梅脸色顿时难看起来,被她们指桑骂槐了半个月的小姑子原来不是真傻,还会用这事来讽刺她,林红梅便有种自己被当猴耍了的感觉,心情当然不爽了,只是她还没想到怎么回敬过去,王翠芬不知何时出现在厨房门口道:“小妹,刚好烧了点热水,过来洗脸吧。”
“诶,谢谢娘!”叶舒华高兴的应了一声,又笑看了林红梅一眼,才转身去厨房洗漱。
走就走吧,还要挑衅的看自己,站在原地的林红梅更气了。
一进厨房,叶舒华就看到王翠芬同志给她刷牙的搪瓷杯里灌了点热水,顿时有点囧囧有神,“娘,现在天不冷,真用不着。”
“水都烧了,快洗洗吧。”王翠芬顿了顿,不动声色的问,“没事跟你大嫂说那些话做什么?她听了该不高兴了。”
“本来就是她跟二嫂每天天刚亮就在院子里闹、吵得别人没法安心睡觉,难道还不让人家说嘛?”叶舒华知道她娘不是兴师问罪,所以底气十足,她说起这个还有点想不通呢,“不过昨天晚上我又吃了鸡蛋羹,她们早上怎么不闹了呢?”
听到这话,王翠芬同志突然放下锅铲转身,看到自家傻闺女还一脸茫然的看着她,王翠芬无力的叹了口气,道:“水都快冷了,还在这磨蹭什么?”
叶舒华于是满头雾水的去刷牙了,但她是真不懂,王翠芬同志不想回答问题就不回答,但眼神那么沉重的对她叹气是几个意思,她哪里没救了?
王翠芬同志要是听到叶舒华这番os,就该回一句“脑子没救了”,她两个嫂子为她的事都在家里明里暗里闹了大半个月,恐怕大队的人都听说了,就这傻丫头还什么都没发现,她大姐那个受气包在这方面都要傻丫头聪明。
不过傻人有傻福。林红梅她们妯娌联手、想闹得孩他爹讨厌并严厉管教小妹,没想到反而让不关心家里的她爹开始重视小妹,从而发现小妹私下学习还能写得一手好字。
这下好了,全大队都知道孩他爹就喜欢有文化的人,亲闺女就是文化人了,当老子的还不得乐疯?
林红梅和宋秀秀最终搬起石头砸了她们自己的脚。
想到这里,王翠芬同志心里半是欣慰半是无奈,决定等这阵子忙完,一定要教小丫头开窍,否则就她这副心眼,嫁了人还不得被婆家欺负死?
王翠芬不知道的事,关于叶舒华的“傻”,其实从上辈子就没变过。
叶舒华在他们圈里人称“小甜甜”,叶舒华自己还美呢,以为这是小伙伴对的赞美,虽然更想成为御姐女神,不过被大家当成小可爱小甜心勉强也能接受了叭。
但其实她是傻白甜的。
是的,叶舒华是他们圈子公认最傻白甜的富二代。
人都说物以类聚,叶舒华那一群富二代家里也基本都有一本烂账,要么父亲在外彩旗飘飘,要么父母比赛似的找小情人,更多是像叶舒华父母一样老早就离异、老死不相往来的父母,而这样的朋友基本上从小跟后妈斗,长大了跟后妈的儿女争权夺利,生活环境的复杂注定他们比同龄人都要早熟。
而叶舒华却不一样,跟着爷爷生活的时候她也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爷爷去世后虽然是一个人过,不过父母给钱大方,保姆也是从小就照顾她的阿姨,叶舒华不需要跟后妈继妹们打交道,也就没有机会真正体验有钱人的勾心斗角;至于家产方面,她的运气就更好了,父母都是企业家,她妈没有其他子女,家业就她这一个继承人,而她爸再婚N次生的全都是闺女,可想而知在没有儿子的前提下,叶舒华从她爸那里继承的财产绝对占大头,毕竟她爸跟前妻斗气了一辈子,这方面也不能落后前妻太多。
所以叶舒华就无忧无虑的活到现在。
当然了,叶舒华的富二代朋友们童年是坎坷了点,但只是个例,而大部分人的童年其实都跟叶舒华一样无忧无虑。
只是他们都没有叶舒华这样命好,毕业都不用上班、完全家里蹲式啃老。
年轻人只有走上社会初入职场,才会发现整个世界都是自己想象的一样,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人心险恶,全都是在职场中学到的。
而叶舒华不上班,就相当于还活在象牙塔里面,活成傻白甜也就一点都不意外了。
只是有些人傻得有自知之明,有些人傻得心里没有半点逼数、还觉得自己特牛逼,叶舒华就是后者。
所以王翠芬同志想要短时间内训练她开窍,可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不过,不管叶舒华是真傻白甜,还是假傻白甜,林红梅都把她的“挑衅”记下了,叶二嫂宋秀秀背了猪草回来,林红梅立刻抱着孩子上前,把叶舒华的讽刺绘声绘色的说给对方听。
在极品小姑的事情上,她们俩妯娌绝对是统一战线。
宋秀秀倒也不是容不下小姑子,照她娘说的,小姑子过完年就十八了,算虚岁二十,以婆婆对小闺女的重视,明儿肯定帮她相看人家,备嫁期间,小姑子正好留在娘家给她们照顾孩子,也能减轻她们的负担。
坏就坏在大姑娘嘴巴太馋,她怀着孩子,大嫂也在喂奶,既然婆家有这个条件,就该供给她们妯娌一人一只鸡蛋,这样对孩子好。小姑子仗着生了场病倒跟她们抢东西吃了,婆婆还无条件纵容着,真让她再待两年,指不定从家里吃掉多少好东西。
因此,当林红梅坐不住来找宋秀秀合计,她也当场答应,妯娌俩开始每天上演大戏,好让不爱管家务的公公重视起来,早点把好吃懒做的小闺女送出门。
当然结局就像王翠芬想的那样,林红梅和宋秀秀此举,反而帮小姑子得到了叶队长的重视并喜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
她们俩都不是轻易认输的人,只是昨天晚上,公公都当着全家人的面,默认了婆婆单独给小姑子开小灶的事,已经算是表态,她们再闹下去也不会有想要的结果,林红梅和宋秀秀这才商量偃旗息鼓,暗中逼公公婆婆早点把小姑子嫁出门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她们决定另外想想别的办法,比如给小姑子介绍合适对象什么的。
没想到想介绍的对象还没眉目,小姑子先抖起来了,宋秀秀听妯娌的描述,都能想象她那耀武扬威的嘴脸,顿时皱了皱眉,“那咱们还给她介绍好对象?不是祸害别人小伙子吗?”
叶舒华刚好洗完脸出来,就看到平时闹得不可开交的大嫂二嫂站在院门口窃窃私语,聊得颇为尽兴样子,难免怀疑自己的眼睛,她是不是错过了什么,妯娌这么容易就握手言和、相亲相爱的吗?
此前从来没怀疑她们吵架可能是作秀的叶舒华,看到这一幕终于起了疑心。
第5章
叶舒华不是很懂叶大嫂和叶二嫂之间的塑料妯娌情,但她相信王翠芬同志一定肯定比她懂,吃完早饭,一起去食堂的路上,她便缠了一路,缠到王翠芬同志终于同意开放她的“小葵花妈妈课堂”。
这是王翠芬给叶舒华上的第一课,在她的讲诉里,家里这段时间的“明争暗斗”,完全可以拍一部名为《叶家大院》的宅斗剧了。
王翠芬同志不但开的脑洞够大,逻辑条理也很清晰,开头就给叶舒华分析这场大戏的起因,“你这两个嫂子进门时间也长了,尤其是你大嫂,嫁进来不到两年,就给老叶家生了白白胖胖的大孙子,按戏文里说的,她就是老叶家的功臣啊!紧接着你二嫂也被查出怀上了,你说她们俩有这样的服气,心能不变大么?”
“她们肯定想,自己给老叶家做了贡献,不能再被人管着,必须当家做主了嘛,那就得先把我这个拦路的恶婆婆搬开。可我怎么说也是长辈,你们兄妹几个都不是没良心的白眼狼,她们要直接欺负到我头上,你大哥二哥也不干呀,估计她们是要拿你开刀,抓着你的错处不但能打击我,还可以早点把你嫁出去,反正在几乎所有嫂子眼里,小姑子都是吃白饭的,她们一次能办成两件事,心里当然美了……”
叶舒华这个时候还没有处在风暴眼的自觉,她以一个吃瓜群众的心态听得不明觉厉,不由点头催道:“然后呢?”
王翠芬无奈的叹了口气,但还是继续讲下去:“不是我自夸,你跟你姐在咱们大队里,不能算是最能干的姑娘,但绝对是最听话孝顺的,你那两个嫂子想抓你的错处也没那么容易,这才等到你生病、我给你蒸了几次鸡蛋,她们俩能放过这个机会吗?”
听到这里,叶舒华突然很想帮她娘总结一下,其实就是一颗鸡蛋引发的血案,但事情牵扯到她身上,她又有点不服气,忍不住抗议道:“她们不也吃鸡蛋吗,为什么我就不能吃?”
王翠芬其实也同样憋气,本来在小妹生病之前,家里两颗鸡蛋每天都是给林红梅妯娌俩分的,全大队也没那家的媳妇有这么好的待遇,才会吃得她们一个比一个心大脸大,小妹才吃了几个鸡蛋就跳脚。
于是林红梅联合宋秀秀闹起来以后,王翠芬也开始较劲,从隔天给叶舒华炖鸡蛋羹变成了天天都炖,哪怕是现在她“病愈”了都没停下来,甚至找机会在叶队长面前过了明路,以后甭管叶舒华吃多少鸡蛋家里都闹不起来,王翠芬就是要用这种方法让她们知道,这个家里就究竟谁做主!
不过现在是在外面,随时都可能被别人偷听了去,王翠芬也不好把这种小心思戳破,遂义正言辞的道:“你能跟她们比吗?她们自己可以吃鸡蛋,就算大队其他怀孕的女人都不单独开小灶,她们也吃得心安理得,但你吃就不行,因为你是在家吃白饭的小姑子,没资格从她们嘴里抢吃的……”
叶舒华可算听明白了,她以为自己跟嫂子们井水不犯河水,经常还笑脸相迎,其实在嫂子们眼里,她什么都不做都是极品小姑子,恨不得她今天就扫地出门的那种!
便抱怨道:“小姑子又没杀人放火,凭什么受歧视。”
王翠芬瞥了她一眼,没有接这个题外话。分析完这场大戏的前因,该讲讲经过了,王同志继续分析道:“总之她们现在容不下你了,逮着点把柄每天在院子里唱双簧,唱得隔壁邻居都知道,他们当然要在背后看热闹,那还能瞒得过你爹吗?你爹再不爱管家里,但也有底线,让他知道亲闺女在家好吃懒做、还弄得大队里传言不断,可不就生了好大一场气……”
不问不知道,一问下一跳。吃瓜到这里,叶舒华终于有了自己是这场大戏主角之一的觉悟,直接气到跳脚,“什么,队里人都在看热闹?那我的名声不是被败坏了吗!”
傻闺女终于开窍了,王翠芬第一反应竟然是欣慰,同时又有些难以置信,“你到现在才发现被人在背后看笑话了?”
“队里男女老少不都见了我就夸个不停吗,我怎么知道他们还有两副面孔。”叶舒华说起来还有点委屈,哪个家伙告诉她这个年代的人们最淳朴了,站出来她保证不打死他!
王翠芬抽着嘴角看着理直气壮的傻闺女半响,终于挤出一句话:“以后可长点心吧。”
叶舒华深以为然的点头,但现在不是她长不长心的问题,而是叶大嫂叶二嫂这么搞破坏,她们之前商量好的“刷个声望值嫁个好人家”的伟大目标,还能顺利实现吗?
这关系着自己能不能尽快过上好日子,可以说叶舒华目前最在意的事了。但可能是她用词太直白,王翠芬听完又深深的皱起了眉,“大姑娘把嫁人挂在嘴边,害不害臊?”
关乎未来幸福,叶舒华当然不害臊,挽住王翠芬的手撒起娇来,“娘,这不是我们说好的吗?你就告诉我,现在该怎么办吧。”
“我只是让你好好表现,大姑娘本来就该有个好名声——可没教你后面那些话。”
叶舒华虽然觉得王同志现在有推脱责任之嫌,但毕竟有求于人,她也连连点头,承认这一切都是她自己瞎猜的,跟娘没有半毛钱关系。
这般积极认错的态度倒是打动了王翠芬,加上王同志自己也不是传统的贤妻良母,因为比起那些所谓的“好女人”,她的性格太要强、个人心思有点重。
所以,她心里其实是认同叶舒华的想法,姑娘家嘴上再怎么说“都听父母做主”,心里也该有点算计,才能真正过上好日子。
这点小闺女倒是挺像她。王翠芬心思转过一圈,终于在叶舒华的软磨硬泡下,开口解释了,“你做好你自己的,队里的人不必担心,就算哪天有中意的人家来咱们大队打听,他们也不会在外人面前说你不好,因为都是一个大队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犯不着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
叶舒华听得似懂非懂,刚想问“既然大家都会帮她说好话,那她是不是没必要特意表现”来着,就听到她娘顿了顿,继续道:“再说你才十七岁,嫁人还早着呢,你从现在开始注意起来,过个一年半载,保证全大队都打心里觉得你好。”
王翠芬本意是想要鼓励叶舒华再接再厉,殊不知她听到这里整个人都傻眼了,脱口而出:“所以我至少要过一年半载才能结婚吗?”
这语气听着可不像高兴,王翠芬脚步一顿,扫了彻底懵逼的叶舒华一眼,不动声色的问:“怎么,你等不及了?”
“我只是太意外了。”叶舒华下意识摇头。
叶舒华说的是真心话,上辈子衣食无忧,婚姻便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穿越一场也不可能秒变成结婚狂,她只是希望尽快摆脱现在的处境。
可这个时代又太过特殊,不能通过读书跃农门;没办法经商做生意;想当乞丐都没资格,出门没介绍信是会被抓的;当然也不可能通过找工作养活自己。她这样的乡下人想要进城生活,最靠谱的办法就是找个城里人嫁了。
叶舒华本来就不是多意志坚定、独立自强的人,既然她长得不错、有希望嫁进城里,为什么不把握呢?
而且随着这张脸越长越像上辈子,叶舒华也越来越信心满满,凭着她现在的资质,绝对稳了,马上她就要嫁给高富帅、吃上鸡鸭鱼肉!这个时候听到王翠芬说什么一年半载的,叶舒华当然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