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只白骨精》作者:清歌一片
妖女使出三六计,俘个汉子当苦力。
村里白骨精出没,叔,小心了!
女主三观不正,不喜勿入。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娇 ┃ 配角: ┃ 其它:
【编辑评价】
林娇穿越到桃花村成了寡妇。
为了不被赶走,用计胁迫了族叔杨敬轩。
杨敬轩是个古板守旧的男人,而林娇却天性狡狯唯利是图。
两人之间有了第一次火花四溅的交锋之后,第二次,第三次便慢慢上演了。
杨敬轩以为林娇天真烂漫,对她的一言一行丝毫不加怀疑,且因为身份的关系,对她处处照应。
过后终于发现她并非自己想象中人,只那时已经被勾去了心,再难回头。
故事很常见,但男主与女主之间的互动与相处却被描写得妙趣横生,叫人读了欲罢不能,会心一笑。
第1章
林娇穿越到桃花村快半个月了,从起初的各种不适到到现在的淡定,她已经认命,知道自己回不去了。
与别的苦哈哈的或被劈腿或被出卖的穿越者不同,她的前生,最后定格在她最春风得意的那个夏天。
她人本聪明,加上勤奋,所以念书小菜一碟。考大学的时候,毫不犹豫填报了帝都那所自己从小就向往的某名校的某专业。不想强中更有强中手,没进自己心仪的专业,却因为在志愿栏上勾过服从,于是最后稀里糊涂入了土木水利学院。
自己会读这样的专业,她从前压根做梦也没想到过。一番别扭和心理失落后,老老实实念了起来,渐渐倒也读出了些滋味,一口气读完了研究生,成绩无不优异,毕业后经导师推荐,本是有机会进某著名勘测设计院的,但一番考虑后,她最后弃了这种以后可以预见的与一板一眼的夫子们共事、考各种资历证书、坐等慢慢熬级别的前途,竞聘到了国内某大型电力集团。
林娇其实是个很有野心的人。打拼了四五年,从最初的工程技师转向行政,历经无数被人踩和踩人的腥风血雨勾心斗角,她终于成功地将竞争对手们都踩在了脚下,坐上部门二把手的位置。然后去年,集团接下了一项为某贫困山区修建大型水电水库的重大对口任务。
这种到现场的苦累活,本来是轮不到现在的林娇的。也算是她霉运当头了,出事前,上司为了配合电视台采访,知道她专业精通,钦点她一道过去以备不时之需。上司发话,她自然要从,二话不说收拾了行李跟去进了山区里的工地。到了镜头前,她场面话、专业话、以及适时抬拍上司的奉承话一应俱全,做得十分漂亮,上司非常满意,暗示自己明年调离后,她就是接替自己位置的不二人选。林娇意气风发,瞬间仿佛已经预见自己未来更精彩的人生了。
公事完毕,自然免不了吃吃喝喝了。一行人在工地项目负责人和当地接待干部的陪同下,浩浩荡荡经过一条山道下山时,意外发生了。前些天因为雨水冲刷而松动的泥质山壁突然小面积坍塌,把正经过下面的两个倒霉蛋压住了,其中一个就有她。另个人命好,被七手八脚扒拉出来送医院后,不过是受了点惊吓和皮肉伤,林娇的头却正被一块与泥流卷着滚下的大石砸中,当场中奖。
本来下周,她已经计划好回老家参加弟弟的婚礼。但现在——林娇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成了清河县桃花村溪坳口老杨家十九岁的童养媳春娇。
这个朝代国号大夏,按穿越类型来说,属架空。七年前,春娇十二岁的时候,大夏和北边的邻国打仗,朝廷大举征兵,分派到桃花村时,摊了十个名额。寻常百姓只想守着自家的一亩三分地过安分小日子,谁愿意去战场卖命?老天爷一个喷嚏,小命就要玩完。所以村里有十四岁以上男丁的人家,但凡家底殷实些的,便暗中去族长那里走动,寻了各种借口好免去摊丁。到了最后,那些没门路没家底的,齐齐被聚到了宗祠里,在族长的主持下抓阄。
桃花村数百来户人家,是个大村,杨又是其中的大姓。这个春娇的男人杨能文,据说当初运气好,并没抓到出丁的阄。村里另个石寡妇家却中了个正着。她的独生儿子石青山当时正十四,自幼体弱,被石寡妇当宝贝般地疼着养。一抓到阄,她当场便晕了过去,醒来抱住儿子嚎啕大哭。正凄凄惨惨的时候,春娇的婆婆丁氏一咬牙,叫儿子杨能文代替石青山去从军。
丁氏为何有这般举动?说来话长。原来十几年前,有一次春娇的公爹老杨和石青山的爹一道结伴入山,想刨些山货打些小兽贴补家用,不想却遭遇到一只饥饿的大野狼,扑倒了老杨。幸而青山爹并未独自逃走,硬是用砍刀从狼口下救回了老杨,自己却被受伤暴怒的野狼反噬,正好咬中脖颈,刚被背下山便断了气。如今自己丈夫虽已过世,别人当年的舍身之恩却不能不报。石青山是石家的独苗,若没了,他家便要断香火,自家却还有个小儿子。丁氏虽大字不认一个,却认这样的理。所以当时便让自己的大儿子杨能文代替石青山去从军。
去打仗这样的事,谁也不敢拍着胸脯说自己什么时候保准能回。儿子既然要走,丁氏本想让春娇提早与他圆房,只是看春娇岁数实在小,身条瘦板,也不懂事,吓得只会掉泪,丁氏终于还是打消了念头,只是挥泪送走儿子,只盼老天开眼,能叫他平安而回。
五年光阴匆匆而过,到了两年前春娇十七岁的时候,官府通告贴到了乡里,说仗终于打完了。婆媳二人日盼夜盼,终于盼到了这一天,不想当年桃花村出去的十个人里,却只剩一个叫杨大河的回来了,其余人都死光。杨能文和剩下同村八人的遗物,还是杨大河当初有心,从死人堆里翻检出来收藏了,如今给带回的,也算给家人留个念想。而且这人死也就白死,每家不过得了官府一吊钱的抚恤金。
*
只有杨能文这家,后来隔了些时日,县里又下了个文书,说晓得丁母当初义举,他作战时又勇立军功,可惜身死,为抚恤家属褒扬正气,令家人可每月至县衙领三百钱。这三百钱虽抵不了大用,但对老杨家来说,也算是个安慰了。
桃花村里那段时日,处处愁云惨雾哭声不断。只悲伤过后,这日子该怎么过,还是要继续过下去。只是如今,村里旁人早恢复了正常生活,唯独春娇的日子却越来越难过了。
春娇也姓林,原来是二十里外林家村的人,爹也是个老实巴交种地的。当年为了拼凑出儿子娶媳妇的彩礼,这才早早就把春娇给了杨家当童养媳。杨能文没了,杨家就只剩个婆婆丁氏和春娇的小叔杨能武,当时才八岁。所谓祸不单行,去年一日雨后,能武和村里几个小孩一道上山时,不慎滑下山坡,头磕了一下。当时额头也就肿了个包而已,看起来并无大碍。不想到了第二天,能武头疼,再过几天,竟嚷着眼睛看不清东西了。婆媳俩这才慌了神,赶忙凑了家当送能武到县城的医馆里看郎中,抓了好些药也不见好,到如今,能武一双眼睛看起来虽然还亮,实则什么也看不见了。
大夏朝推崇礼法,民风保守,虽未律法限制寡妇改嫁,却鼓励守节。这也是为什么同村里剩下的那几个与春娇一样死了男人的寡妇至今都没一人再改嫁的原因。春娇这两年里,伺候卧病不起的婆婆,照顾眼睛不便的小叔,还要下地照管那三亩地,若非石寡妇时常帮把手,她一人哪里能照应得过来?可怜她一个柔弱女子,如今担着这杨家的重担,不过是咬牙硬撑着而已。婆婆上个月撒手而去,等办完丧事,整个杨家也就破落得只剩那祖传的三亩傍河地了。
前些日,春娇到山脚下的林子里想挖些野菜回来。如今初春,野菜正长得嫩。找了一圈,显眼些的地方早被村人都撸成秃子了,便往林子里面寻过去,不想却遭到了尾随的同村无赖黄二皮的调戏。春娇惊慌反抗,呼救声引来了近旁也在挖菜的村人,黄二皮见势不妙,赶紧跑了。
这围虽被解,没想到接下来却发生了一连串叫她手足无措的意外。那黄二皮到处散播流言,说从前亲眼看到春娇借给小叔子抓药的机会,在县城里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这回也是她勾引自己在先的。村人虽知道他是无赖,只传的人多了,且春娇这几年出落得像朵花,胸前鼓了气般地涨起来,粗布服遮也遮不住,再加上村里本就隐隐有些流言,看着她的目光也就带了异样,走到哪都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春娇一场大哭。或许是长久以来压力过大,被这事一闹,竟起了自寻短见的念头,浑浑噩噩独自一人到了村尾桃花溪一处深水边,眼一闭便跳了下去,幸而附近有个在摸螺蛳的村人被水声惊动,忙将她救起。一番折腾过后,待她睁开了眼,里芯就已经换成了林娇。
自己如今的境况,这半个月来,林娇也摸得□不离十了。
事情明摆着,分明就是能武的叔房一家杨百天夫妇觊觎那三亩傍河田。从前丁氏还在,这两夫妻不敢怎样,如今丁氏没了,杨家只剩一个闷葫芦般的年轻寡媳和才十岁的瞎子能武,暗中自然便打起了如意小算盘。半个月前那黄二皮有这般举动,说不定和这两夫妻也脱不了干系。
林娇蹲在村口的桃花溪边,洗着能武换下的衣裳,搓几下,叹口气,微微有些发愁。
从职场白骨精骤然变成杨家的童养媳春娇,虽然凭空多捞了一条命,还年轻了差不多整整一轮,且春娇的底子也不错——除了一双手因为劳作有些粗糙外,细细的腰,鼓鼓的胸,身上被衣服遮住的皮肉也细白得很,甚至连从前那个精心保养的自己也比不上她。只赚了的林娇却半点也高兴不起来。到了这里,前世她的所有技能和种种在职场上练就的厚黑手段,都变得一文不值了。说难听点,简直废物一个,连眼睛看不见的能武都比她能干。除了对自己父母亲人的挂念,她现在最愁的,就是怎样保住自家的那三亩地不被黑心的叔房一家侵吞了去。如今的杨家,穷是穷,只自己好歹还算有个落脚之处。要是地没了,遮身的瓦也就没了,那个所谓的娘家是没指望的,等着她的下场就是被扫地出门。
林娇心不在焉,手一松,衣服便顺着溪水往下游漂去。前几天一直下雨,山上冲下来的水有些急,转眼被卷着冲出去老远。
这衣服是能武的,乡下人耐穿的土织粗布,手肘处打了好几块补丁了,穿在正开始长身体的能武身上也显短小,但却是能武的换洗衣服,可不能就这么送给龙王。林娇急忙站起了身,踩着溪边的石块高一脚低一脚地去追。没想到水流太快,等追到时,已是百米外靠近山脚边的一个下游拐角处,衣服被冒出水面的一块溪石勾住,正鼓在水面上漂啊漂的。
林娇这一路小跑,喘了起来,胸口也微微起伏。顾不得别的,看了下那块卷住衣服的石头,正在溪中央,手够不到。下水的话,一来估摸水深会到腰间弄湿身上的衣服,二来,还是早春,水也有些凉。四下看了圈,见十几步外溪流拐角处的岸边有一棵不知道是什么的树,一截枝桠伸到水里,折过来正好使,急忙过去到了树边折起了枝条。没想到这春发的树枝吸足了水,柔韧勘比牛皮,林娇费了一番力气,白色的树筋竟根根相连,硬是扯不断。眼见那衣服要被水又冲跑,林娇有些着急,咬牙使劲地扭。扭了一圈又一圈,眼见要扯断树筋了,悲剧再次发生。她听见身后忽然传来某种不明生物所发的“突突”响鼻声,下意识回头看去,惊见一匹全身癞痢毛掉得没剩几撮的老马正歪着一张苦瓜脸,贴在离她后脑勺不足两公分的头顶之上,一双眼睛照出了自己半个人影。
“突突……”
老马大约中意这个终于停了手中活计回头看自己的雌性人类,为了表示它的友好,再次打了个响鼻,并把脸亲热地再贴了些过去。
一阵带了疑似唾沫鼻涕星子的热气喷到了林娇后颈。林娇全身汗毛瞬间炸开,坑爹啊一声,人已经往后仰去,噗通一声跌进了溪里。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开了新文,啰嗦几句。
最近其实有好几个想写的故事,最后决定先写这个。
想写这个故事的念头来自以前看《浓情巧克力》这部老电影。我一开始一直以为男主会是那个古板的镇长,因为在我看来,妩媚妖女VS古板守旧男,会是一个很萌的故事。但是心里也一直嘀咕怎么男猪又胖又老莫非导演脑门被门板夹啦,直到剧情大半后出现了德普大帅哥(顺便HC下,那时他真的帅啊又年轻,比起那个脏不拉几的船长我更心水这里的他啊),我才知道原来这才是正牌男主……
电影看完了,很好看啊,,但是我当时就有了个念头,哪天去写一个妩媚妖女对古板守旧男的故事,一直到了现在,于是就写了。所以这个故事,虽然背景也是农村,但重点绝不是女主怎么发家致富奔小康,这个以前我在宋朝乡下人里写过,所以现在没兴趣了,重点是女主和男主之间天雷勾动地火的各种欲说还休欲拒还迎的勾搭JQ什么的。喜欢的读者,按抓支持下吧,我会更有动力。
顺便说一下,原来的金错刀,因为中间停了几个月,现在找不到想写的欲-望,所以暂时停一下。对之前追文的读者们说一声抱歉。但迟早一定会完成的。
谢谢大家。
☆、第二章
桃花村有一河一溪。河叫龙顺河,蜿蜒在村口数里之外,桃花村和附近的几个村庄,诸如黄塘村西林村共用这条河流,不仅平川上的水田,连陇坡上的旱地也全都指望着这一条河灌溉。一溪就是这桃花溪了,水是山上下来的,流经村口,大多溪段都很浅,雨下了几天,溪水就涨满湍急,旱个十天半月,水就收得连溪床底那圆溜溜的白色鹅卵石都数得清,加上离地又远,于田间农事顶不了什么大用,所以平日里不过是女人们过来洗衣汲水,小孩浮水摸鱼捉虾而已。
话说林娇被老马吓得后仰跌进了溪里,凉汪汪的水瞬间把她蒙头蒙脑吞没。林娇和春娇一样,是只旱鸭子,落水只会闭眼胡乱挣扎。等吞了几大口的水,慌乱中扒拉住刚才的那截树枝稳住了身形,这才发觉水其实不深,她现在这样坐着,正好没到她下巴。
林娇惊魂未定,眼见汹涌的溪流翻着水花卷了泡沫哗哗地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奔流而过,一阵心慌气短,嘴里又已被扑进了一口水,甩了下脸上的水,咳嗽着摇摇晃晃地从水里站了起来。一阵风过,打了个哆嗦,全身立刻起了层鸡皮疙瘩,急忙转身扒着石头想往岸上爬。刚爬一步,身后水面哗啦巨响,仿佛有什么大家伙跃浪而出,林娇下意识地回头,整个人一下定住了。
不是大鱼,不是尼斯怪兽,是个男人,正从溪流拐角处的一块大石后现身,涉着与他大腿根处齐平的汹涌水面,朝她大步而来。
出水的一尊东方面孔大卫啊……
林娇的脑海里忽然蹦出了这个念头。
露出水面的上半身□着,正午的灿烂阳光正肆无忌惮地射在他古铜色的身体之上,泛出闪亮的淋漓水光,有些扎眼。但真正扎了林娇眼的,其实不是这个,而是她现在不由自主盯着看的那地方。
好吧,其实说白了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是这个人,他虽然□着了条灰色短裤,但因为料子的经纬稀疏,又或者是洗涤过甚导致薄软的缘故,浸了水便呈半透明状,此刻正紧紧贴于男人的胯部,不止清晰勾勒出线条,连那可疑的颜色都隐隐可辨。
杨敬轩照例,今天骑了自己的老马从县城回来,到了村口时,身下这匹名为草炮的老马却停了脚步,头使劲转向右手边的桃花溪,死活不肯往前了。杨大河知道它肚子里馋虫又起,反正自己也没什么紧要事,便顺了这多年好友的性子,到了这爿鱼最多的老地方,将缰绳一丢任它闲荡,自己脱了外衣下水给它抓鱼解馋。
说起这炮仗的嘴,还真不是一般的刁,牙口掉得只剩一半了,它还不好好当一匹吃草的马,隔三差五地要上一顿鱼腥伺候。吃鱼也就算了,但自从两年前带它回家,抓了次桃花溪里的桃花鱼给它吃了后,它竟好上了这一口,从此非桃花鱼不要。后来随他入县城,一待要半月,喂它别的鱼它竟死活不吃,非要流着哈喇子熬,就等着一月俩次的饕餮大餐。
杨敬轩是自小光着膀子在桃花溪里滚大的,自然知道春令时节的桃花鱼最为鲜美,只数量不多。凫水捉鱼,他极是拿手,知道溪流拐角处的这块大石后积了个深潭,潭底鱼多,潜下去很快抓了两条大的,刚钻出水面,就听见女人一声尖叫,随之是噗通落水声,忙丢了鱼涉水转过大石头想施以援手,然后发现那落水的女人手脚挺快,自己已经湿淋淋地往溪岸上爬了。虽然不知道是哪家的,但看衣衫紧贴的后背曲线,显然还是个大姑娘,自己衣衫不整的,对方既然已经无碍,怕彼此难堪,正要转身回到大石后,见她倒是回了头,一下便认了出来,居然是老杨家的那个童养媳,好像叫……□娇来着。
春娇的丈夫杨能文,他自然认识。自己虽不过比他大两岁,论辈分他却是远房族叔。当年一道去了北边打仗,大家都没根没基,不过是每仗被令冲在最先的小兵而已。很快他发现杨能文性子懦弱,时常哭泣。他晓得他是奉了母命才不得不代替杨青山而来的,敬重丁母,且虽然两家关系疏了些,但严格论起辈分也算是他的族叔,所以尽己之力,每战必定叫他在自己身侧,不要远离,能帮的地方便会帮着。不想后来在一场与北齐的恶战之前,杨能文竟与几个士兵一道潜逃,被捉回后,当时不过是校吏的他去向主将李元求情,告知了丁母的义举。李元虽同为丁母所动容,只最终为严肃军纪,还是下令将杨能文与那几个士兵一道斩首示众。
他一月也就回来一两次,且每次住的日子也不长,对这个老杨家的童养媳,本也没什么大印象,只记得以前有次偶尔对面遇到,见她不过是低垂着头快步而过,便留下了她是个老实人的感觉。所以近两年虽听到过一些关于她的闲言碎语,却始终觉着那应是村人饶舌所致。只是此刻,杨敬轩见她竟这般回头,一双仿佛还沾了水雾的大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顺她目光低头看了一眼,顿时尴尬无比。只是很快,见自己的这个远房侄媳还在盯着不放,心中顿时恼怒起来,暗道不想此女竟厚颜至此等地步,霍然便转身。
林娇望着男人在汹涌的溪流中大步涉水而去,或许是脚步太大,溅起的水花竟飞到他肌理分明的宽阔后背与窄腰之上。要是忽略掉此人最后一个恼怒加鄙视的表情,倒完全可以看作一副很美的野溪惊艳图。
这里的正常女人,要是看到这样一幕,是不是该满面通红娇羞无限颤抖尖叫耍流氓,或者干脆晕倒?可惜自己这几样都不会,怪不得那男人这般恼羞,最后成怒。
林娇很快就把刚才的一幕丢在了脑后,因为她终于发现,能武刚才还挂着石头漂在水面上的那件衣服现在不见了,早不知道被水冲到哪里去了。
林娇沮丧地望着湍急的溪面,无奈地叹了口气。
能武就两件换洗的衣服,这件还算是比较好的,现在被她弄没了。
想到自己回去,要对着那个不过十岁,却处处老成能干得像她大哥的小叔子说:不好意思我刚才洗衣服的时候不小心把你的衣服弄丢了……
一阵风过,林娇身上又一寒,抱了下胳膊,晓得现在自己第一件要干的事,就是赶紧把身上的衣服弄干。要不然这个样子回去,估计没等她走到家门口,流言就又甩了一路。
林娇上了水,正要拧衣襟和裤管处的水,抬头见那匹肇事的苦瓜脸老马还在边上用一双看似无害的大眼睛盯着自己,朝它恨恨扬了下拳头。
“你这样子,我劝你收拾齐整了再回。丁嫂子大义,我对她很是敬重。你身为杨家的人,一言一行须得谨守妇道,如此我那没了的丁嫂子面上才有光。前面拐个弯有片向阳坑,边上没人,你给我过去。我在这里守着。”
林娇的手还没举到老马的鼻子前,听见身后传来了一板一眼的说话声。回头一看,见刚才那男人正站那儿严肃地看着自己,身上已经穿好了衣服,样式和普通乡间种田的汉子略有不同。
林娇讪讪收回手,满身滴滴答答地从这个端着长辈身份教训自己的人身边走过时,心里忽然冒出了个念头:不知道他那条露了老底的内裤,现在是湿答答地穿在身上呢,还是脱了揣在怀里?一边想着,一边下意识地就朝他那处偷瞄了一眼,不想却正接到两道严厉的目光,心中一凛,忙低头朝他刚才所指的方向去。
等林娇身上衣服半干,头发也重新绾了出来时,看见那男人居然正背对着她蹲在地上,手里拿了条鱼在喂那匹马,马吃得津津有味,大嘴巴里发出叭叭的声响。
林娇目瞪口呆。活了两世,见过吃肉的熊猫,这会吃鱼的马……妖孽横生啊这是。
男人背后仿佛长了眼睛,没看林娇一眼,站起身一跃上了马背,丢下句“把鱼带回去,给你小叔子熬顿汤喝”,说罢一扯马缰,一人一马便往村子方向去了。
林娇低头,见刚才那男人蹲过的地上果然留了三条鱼,嘴巴用细枝条串了起来,还在一动一动地弹尾巴,忙提了起来回到自己之前洗衣服的那溪边,胡乱搓了剩下的两件,跨了篮便往家里去。
她出来时饭还没煮,折腾了这么久才回,怕能武饿了。
老杨家就在村口老石桥下去不远处的溪坳口,三间泥墙低檐房,带了个四方小院,门口一爿斜插了圈竹篱的菜地,现在还没种菜,家里养的两只芦花母鸡正在泥里啄个不停。房檐下筑了个燕子窝,里面几只黑头乳燕张大了嫩黄的嘴,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在等着母燕捕食归来。
林娇一进门,来不及抖晾衣服,第一件事就是拎了鱼到灶膛前,见能武正蹲在炉膛前烧火,锅里已经蒸汽腾腾,急忙道:“阿武,不是叫你躺着休息吗?赶紧回屋去,我来。”
能武抬头冲她一笑:“嫂子,我已经好了。你歇下,等下就好吃饭了。”一张脸上满是稚气,因为瘦削,衬得眼睛极大。或许因为看不见的缘故,目光里反而丝毫没有染上生活困顿的愁苦之色,极其清澈。只可惜,这样漂亮的一双眼睛,竟然会看不见东西。
林娇嘿嘿干笑了下,狗腿地提鱼到他面前,讨好道:“阿武,你不是病了吗?嫂子洗衣服的时候,又去给你抓了三条鱼。三条肥鱼啊,活蹦乱跳的,你都不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劲。你等着啊,我给你烧鱼汤补补身子。”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章中间加了一段。
☆、第三章
能武伸出手,摸了下面前的鱼串,露出门牙笑了起来:“嫂子,是桃花鱼吗?这鱼很鬼的不好抓,怪不得嫂子去了这么久才回,我刚才都想过去找你了。”
“嫂子你不懂水性,以后不要给我抓鱼了,我真的好了。”
他最后又补了一句。
林娇有些心虚地放下鱼,本来是想顺便打听下那人的来历,能武应该认识,想了下,还是没问,只是伸手摸了下他的额头,感觉果然凉了下去。
穿越到这里,她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这孩子。当时他正趴自己边上,哭得伤心欲绝。老实说,刚开始她对这孩子并没多大感觉,满脑子都还停留在自己的各种情绪之中。处了几日下来,知道了他失明的缘由,又觉到这孩子虽沉默寡言,但对自己,或者说对春娇这个嫂子很是依恋。刚开始的几天,仿佛怕她再寻短见,她走一步路都定要扯着她衣袖跟着。眼睛虽看不见,寻常的一些家务活,比如煮饭、烧火,只要林娇不把用过的器具乱放,他竟都做得有模有样,比林娇还要好上几分。林娇自己从前本就有个弟弟,接受现状后,她心中怜惜这孩子的乖巧,也就把他当自己弟弟看待。
能武昨半夜突然发高烧,林娇用凉水擦他身子不见降温,只好去拍石寡妇的门求助。村里连个土郎中也没有,娃娃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村民自己到山中捋一把兔耳草煎了喝,这么多年,也没见吃死过人。石寡妇因为儿子自小体弱,家中储藏草药。如今石青山大了,自然用不着,只这习惯多年来仍未改。听林娇一说,抓了一大把就递过去。林娇回来煎了给能武喝下,早上又喝了一遍。现在探了下,见他果真退烧了,这才放心下来。到灶台前揭开锅盖,一阵热雾中,见是半锅掺了红薯的稀粥,蒸笼上放几个黄黄的玉米面馒头,其中一个表皮上还沾了个黑指印,想必是能武拿火钳烧火时手上沾了灰,看不见又抹到了馒头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