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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好,今天就练到这里吧,半下午的,离晚膳还有段时间,出去一趟再回来,寒一,你派人去跟王妃说一声,我们这就走。”凤九歌却在咀嚼着肖寒一的话,已经来过几次了,怎么只有这次才有人通报,看来这王府里面的人也不太安生了。
当凤九歌与肖寒一两人赶到“锦衣坊”时,才发现上次的掌柜人不在,不过却有一华服男子站于店内,看他的样子,不像是客人,倒更像是这店里的人。
只见男人一身紫衣,衬托出他不凡的气质,年纪大概二十五上下,在凤天皇朝来说,这个年纪应该已经是孩子的爹爹了吧,怪不得敢出来抛头露面,不像未出阁的公子一般。
这个男人有着好看的浓眉,一双像是看透世事的眸子,不经意地眨眼间却透露出一丝落寞…落寞?她没看错吧,在这样一个贵公子身上,凤九歌竟然看到了落寞?
在华丽的外表下,实际上却有颗寂寞的心么?这位公子是这样的么?
严格来说,他应该是一个优雅成熟的男人,有着良好的休养和气度,见到凤九歌和肖寒一进门,惊艳的表情一闪而过,转眼间却带着一副世故的微笑迎了上去,凤九歌哪有不熟悉,这不是以前的她在异世常有的保护色么?
这个男人,看来也是个戒心颇重的人啊!
这种人有好处也有坏处,不好的是不太容易相信一个人;好的是只要他能全心地相信一个人,必然会由始至终都不背弃对方。
这么一个人出现在“锦衣坊”,看穿着打扮,必定身份也是不凡吧,作为“锦衣坊”的人,他到底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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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悠悠紫苏
当袁紫苏第一眼见到凤九歌的时候,眼前顿时出现一抹亮色,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子,可以像她那样美得如此绚目,美得如此圣洁…
她的眼神泛着智慧之光,她的笑容仿若夜空中的启明星,一刹那间,袁紫苏觉得自己在寻寻觅觅之中,等待的就是这一缕能直达心田的亮光,为他引路,带他通向光明的另一端。
但是,也只是一瞬而已…
看这位小姐的穿着,虽然是朴素的便装,但衣料极好,而且那样式,那手工赫然是他们“锦衣坊”的出品,而那衣料也是今年才进得的新货雪纺所制作而成的,除了宫里御用之物,也只售卖给他相识的几位达官贵人,那么,她的身份非富则贵,而且很可能还贵不可言,这点从她的不凡的气质可窥得一二。
或许天生霸气,不怒而威就是这种效果吧,虽然她笑得温和,但依然遮不住那隐隐的威严。
而且,她好年轻,不过才十七八岁的年纪吧,风华正茂,反观自己,已经是二十五岁的高龄了,纵使有万贯家财,但连一般人家都不愿意娶的男子,他怎么能奢望着她会多看他一眼呢?
他和她,注定是两条平行线,即使有缘相遇,也必然不会有机会相交吧…
虽然不过一瞬的时间,但在袁紫苏的思绪里已经百转千回,将一切可能和不可能都想了个透彻。
所以,袁紫苏随即便换上了他平时的招牌笑容,就这样迎了上去,“小姐,是来取衣服的吗?”
“嗯,不是,你家掌柜差人来我府里,说是上次量身的尺寸丢了,让我亲自再来一次。”凤九歌心里在猜测着这名男子的身份,看他气度、谈吐都不凡,会不会是那女掌柜的夫郎呢?
“原来如此,李掌柜不在,如果小姐不介意,就让我为小姐量身吧?” 袁紫苏心下是有疑惑的,想他们“锦衣坊”一向以信誉与品质闻名,怎么可能会出这样的事情,而且今天恰逢自己视察店面之时,而李掌柜又偏偏在这个时候请假出去了,思前想后,袁紫苏顿时明白了。
想必是李掌柜见这位小姐生得如此貌美,而且又知道了这位小姐的家世,所以,今天这件事情,是李掌柜想要搓合他和这位小姐。
想到这里,袁紫苏在心里轻叹一声,李掌柜啊,你的心思故然是好的,但是,我袁紫苏如今这样,岂能配得上这位小姐?你真是白搭了桥,可叹可惜啊!
这时,袁紫苏的心里却不由地冒出一首诗来: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这几句话不正是他现在内心真实的写照么?怪就怪在生不逢时,怪就怪在在对的时间没有遇到对的人,而在错误的时间却让他给遇到了,相逢已恨晚,缘去不由人…
“无妨的,公子,请便!”既然这位公子都不曾介意,那么凤九歌也就不避嫌了,虽然只是第一次见面,她却觉得对这位公子很有好感,就好像遇上了自己熟悉的人一般,倔强、固执的有点像自己的影子吧!
拿着软尺,袁紫苏倾身上前,为凤九歌丈量起尺寸来,虽然说他是“锦衣坊”的当家之人,但从他接触服装开始,对这些当然是驾轻就熟的事,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替别人量过,而她是第一个,相信也是最后一个。
丈量之时,无可避免地会和凤九歌有着身体上的接触,闻着凤九歌身上淡淡的清香,袁紫苏顿觉得心神一荡,她身上的味道让他觉得好舒心,好怡人,这就是女人身上的味道么?还是,只有她是特别的?
当量至腰际时,袁紫苏面对着凤九歌微微蹲下一点,他算是在凤天皇朝长得比较高的男子,一般的男子要么和女子一般高,或是比女子略矮一些,而这身高也是影响他嫁不出去的原因之一,不知道,她会介意么?
明知道没可能,但俩人相距那么近的时候,袁紫苏不免又生出了一些渴望的想法,大手从身后环过了她的腰,在她身前收拢,这一动作看似极快,但对袁紫苏来说,时间仿佛就凝聚在了这一刻,不只是收紧的腰身,他的心,在这一刻,何尝不是被收紧了呢?
那种渴望而不能得的心情,他也只有在今后慢慢体味了吧?
她只是来做衣服的客人,而他也只是一名商人,今天以后,想必,两人也不会有机会再次相遇了吧?
那么,这就是他唯一一次能够亲近她的机会了,过了今天,佳人何去,芳踪难觅…
嘻嘻,大家喜欢紫苏么?清风是很喜欢这个人物的,能干,成熟地让人心动啊,呵呵!
第三十四章 意外之吻
一不小心,身后一个人突然地出现,向前猛地一下把袁紫苏扑倒,他一个不稳,就这样直直地向凤九歌压去,也许俩人的重量太大,凤九歌也没拦得住,就这样倒了下去,当肖寒一意识到时,因为距离关系,也顾不得先去接住凤九歌,而是一手拉住了扑向袁紫苏之人,减轻两人下坠的重量,将凤九歌所受的伤害减到最低,毕竟,将要做肉垫的正是他的王爷。
凤九歌预料中的疼痛还是降临了,不过只是她的tun部和身体,她的头正被一只手臂稳稳地托住,当然托住她的男子正是袁紫苏无疑。
此时,他们正关心着对方的情况,一个抬头,一个低头,两人的嘴唇无可避免地划过对方的唇,一时之间惊在当场,不过,这个动作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只是一瞬间的功夫,让旁边的人无从察觉。
电光火石之间,仿若一阵电流袭过,凤九歌心里一怔,袁紫苏眼里一羞,两人都迅速地别过脸看向一边。
“对不起!”凤九歌道歉的话脱口而出。
凤九歌的道歉是因为在这个时代对男子的身体接触相当于就是轻薄了对方,而且还是私密的唇,虽然是一个意外,但是吻就是吻,她理应赔个不是。
而袁紫苏听到凤九歌的道歉却愣在了当场,没有了动作,略微羞涩地脸蛋泛着红晕,眼神却直直地望进了凤九歌的心里。
因为刚才那一吻触动了袁紫苏的心弦,在他二十五年平静无波的心里仿若投入了一块巨石,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波一波地拍打着他的心湖,让他久久不能平静。
这一吻对凤九歌来说也是震憾的,虽然说不管异世还是现在,这都不是她的初吻了,但为什么会有种触电的感觉,对眼前这个人,可能吗?
两人默默相望,心思各异…
一旁的人连忙搀扶起了袁紫苏,原来正是李掌柜,她这会终于还是冒出来了,胖胖的身子一颤一颤的,脸上的汗滴如雨,掩饰不住她此时的歉意,“东家,王爷,我…我不是故意的,一个没站稳,您们别怪我啊!有没有摔着?快看看!”
“主子,您没事吧?”肖寒一也连忙将凤九歌扶起,凤九歌不甚在意地拍了拍身后的灰尘,对着肖寒一摇了摇头。
东家?袁紫苏?原来他不是掌柜的夫郎啊,对了,刚才就觉得好像忽略了什么,现在凤九歌才注意到,这袁紫苏虽然年纪不小了,但是并没有将长发绾成髻,而是仍然保留着未出阁男子的发型。
原来他就是袁紫苏,凤九歌的心里不免赞叹,真是百闻不如一见,确实是一翩翩佳公子,而且,以她自己的眼光来说,她一点也不觉得袁紫苏年纪大了,在异世,二十五岁的男子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而且,袁紫苏给人成熟稳重的感觉,一旦引为知己,绝对是可以交心的朋友啊!
而听见李掌柜对凤九歌的称呼,袁紫苏也愣住了,一个信号在心里徘徊,王爷,王爷,她竟然是王爷?当今凤天皇朝的王爷就只有两位,雍亲王爷冷漠高傲,怡亲王爷狂野狠厉,可她,她笑得如此温和,如此地平易近人,她会是那传说中的两位王爷吗?那是雍亲王爷还是怡亲王爷?
“袁公子,你没事吧?”凤九歌看着在发呆的袁紫苏不由得问了出来,虽然她身上摔得也不轻,试想一个人的重量放她身上,能不痛吗?但是袁紫苏却好心地护住她的头,让她没有伤到头,只是皮肉有点酸痛而已,而他的手会不会有事,刚才那一摔也不轻,他的手肘不要弄伤了吧?
“嗯,我没事,王爷无碍吧?” 袁紫苏迅速地收敛了自己的心神,不管她是哪位王爷,他和她都没可能,她的身份如此地尊贵,又怎么会看上自己,还是不要,不要再痴心妄想了。
“袁公子刚才为了护住我的头,手肘一定受伤了吧,九歌怎么能不管呢?要不我差大夫来给公子看看。”其实凤九歌是想要亲自检查一下他有没有骨折,但是一想到自己提出这样的要求来难免不会让人看成是登徒浪子,还是换了一种说法。
九歌,凤九歌,原来她是雍亲王爷,她是如此温柔,体贴的一个人,看来外界传闻不可尽信,袁紫苏相信自己识人的眼光,凤天皇朝有如此的王爷,真是凤天之福,而能做她的王妃之人更是三生修来的福份啊,自己可没有那运气。
谁人不知道雍亲王爷前不久刚迎娶了当朝丞相云芝兰的掌上明珠云若青,想必也是一对令人羡慕的璧人!
“不必了,谢谢王爷!李掌柜,你招呼着,紫苏想休息一下,先告辞!”既然没有可能,那就不要给自己希望,不想凤九歌对自己好,怕自己会忍不住地沉溺在她的温柔之下,不能再和她接触了,袁紫苏的心里已经响起了危险的信号,从他执掌家业开始,他就知道,什么是他可以拥有的,什么是他不能想的,他分得很清楚。
他不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不然也不能将袁家家业扩大至今,他是运筹帷幄之人,岂能让自己陷入不受控制的境地,所以,他逃开了,在他还能控制之时,远远地躲开,就好。
当然,这只是袁紫苏自己的想法,岂知,缘份一旦开启,哪是你想躲就能躲得开的呢?
冥冥之中,袁紫苏小手指上的红线已被牵起,而红线的另一端,就系在了一个叫做凤九歌的女子身上…
呵呵,袁紫苏会配给凤九歌的,不过前途不是那么平坦啦,慢慢来吧,故事一波一波地拉开了!!
第三十五章 山雨欲来
看着袁紫苏稍显狼狈地急急告辞,凤九歌的心里不免起了异样的感觉,他怎么能,怎么能就这样走了呢?难道自己刚才的无心之举真的伤到他了,这时代的男人都是这么脆弱么?还是只是在这方面才是?
袁紫苏不凡的气度,举手投足间的自信让人很是着迷,才一眨眼的功夫,就起了那么大的变化,这时代的男子果然是在乎贞洁得要命啊,看来,以后要注意保持距离,连意外都要避免发生才好。
凤九歌轻轻地抚上自己的嘴唇,那上面似乎还有袁紫苏嘴唇的余温,那属于他独特的味道,触电的感觉么?看来是需要再次确认的,凤九歌唇边撅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袁紫苏,我们还会见面的!
此时,李掌柜已经傻了眼,她好不容易制造的机会,虽然中间出了点意外,可这东家,怎么就这样走了呢?还不知道他和王爷的进展如何呢?
东家平时什么人没见过啊,达官贵人,将相王侯,也没有见过他今天这种样子啊?
难不成,有戏?李掌柜心思转得飞快,一下就明了个中玄机。
“王爷,这,您的尺寸,量完了么?”李掌柜抹了抹头上的汗,希望刚才的意外王爷不会怪罪吧,貌似这个王爷挺温和的,应该很好说话的。
“量完了,如果不清楚的话去问你们东家,哈哈哈!”凤九歌带着一声爽朗的笑声踏出了“锦衣坊”,肖寒一随即跟了上来。
留下李掌柜呆呆地望着凤九歌离开的方向,脑中思忖着凤九歌说的话。
“问你们东家去”?问东家,嘻嘻,是不是意味着王爷对咱们东家有那意思了?那可是天大的好事,呆会她可要上袁府好好探查一下自个儿东家的反应,说不定,这线就搭成了!
凤九歌与肖寒一一起步出“锦衣坊”不多远,凤九歌突然停住了脚步,感觉到有视线在盯着她,凤九歌佯装着不在意地拍打着衣服上的灰尘,肖寒一见状,明了地上前,靠近了凤九歌。
“寒一,有人在监视我们。”凤九歌不免有些高兴,自己这段时间的练功还是有进步的,在那么多人的街道上竟然还发现有人监视着她,果然是有进步啊。
“是的,主子,那人从我们出了王府就跟着了,属下见他没有什么,只是跟着,就没出手。”肖寒一沉声答道。
寒,原来肖寒一早就知道了,亏自己还小小地得意了一把,看来,她自己的功夫还是有待加强啊。
既然没有恶意,那就不管那人吧,自己多多注意!
两人随即又往王府方向行去。
想起了袁紫苏,那个紫衣人儿,是因为名字有个紫字,所以偏爱紫色的衣服么?不过,穿在他身上真是好看,潇洒倜傥也不外乎就是说他这样的妙人儿吧?
“寒一,回府后准备点跌打损伤的药送到袁府去。”想起袁紫苏手肘上的伤,虽然凤九歌没有亲眼见到,但他手肘处的衣服都擦破了,即使没有伤到骨头,也不轻吧,真是个倔强的家伙。
“是的,主子。”虽然肖寒一始终站在旁边没有说话,但是凭他的观察,肖寒一也发现了凤九歌与袁紫苏之间的暗潮涌动,他的主子,是有让天下男子折服的魅力,当然自己也不例外。
“还有,今天说的‘锦衣坊’来几次了,消息都被扣下了,虽然说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但难免有心人不是这样想,寒一,你再查查,不要让王府里面养了内鬼。”凤九歌细细思忖了一番,确实可疑,而让她最觉得可疑的是宁管事,不管以前的凤九歌是不是真的信任她,或者是允了她什么特权,在她这里都要重新来过。
宁管事,到底是谁安排到她身边的呢?是女皇么?她也不可能直接去问女皇吧?
如果是女皇的内应还好,毕竟自己现在与女皇已经冰释前嫌,而且站在了保皇一派,立场确实,这宁管事想来也不会再生事;但如果是凤九霖安插到她身边的,那就真的不好说了,特别是这段时间,正是局势紧张时期,一个风吹草动,便天下大乱。
尤其是前几天在书房里和女皇还有凤九天分析了一下当今天下的局势,也不免在心里掬了一抹汗!
据探子回报,男权国家游龙国目前军队操练甚密,虽然对外宣称是军事演练,但谁知道呢?而且演练的地方还时不时挑在两国交临的边界之地,一过界便是侵略了,让人不得不担心;而女权国的银雨国虽然说按兵不动,难免不是在观望,如果游龙与凤天打了起来,那银雨不是坐收渔翁之利了么?
目前,天下局势三分,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看来,是有人按捺不住要打破了,的确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啊!
第三十六章 被人挟持
在回王府的路上,时不时地看到一小队官兵在街道上奔行而过,挨家挨户地搜查着。
凤九歌不免生疑,是跑了什么重要的犯人么?看着那些官兵的制服,应该是凤九霖下边的人,如此大动干戈,就怕人不知道一样。
不过,在雍亲王府附近就没有怎么看到官兵的影子了,料想也不会搜到她的府上吧。
回到王府后,凤九歌与云若青用过晚膳后,便让肖寒一准备了一些跌打损伤的药给送去了袁府,而她自己也独自去了竹林,照常温习一下武功,以求不断进步。
突然,一把冰冷的铁器生生地抵住了凤九歌的后背,“想活命就不要随便乱动,王爷!”一道低沉的男声嘎然响起,如果忽略此刻的情景,凤九歌还是觉得这男人的生意真好听,带点磁性,不像凤天皇朝的男子声音是软绵绵的,温厚有力。
可是,如今的形势,她堂堂雍亲王爷,在自己的王府里面竟然被人给挟持了,说出来不会被人笑死吧。
不过,这不是在异世,杀人虽然是犯法的,但是现在法制不太健全,尤其是在这块人迹罕至的竹林,如果她真的被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被发现,到时候犯人早就跑得老远了。
所以,如今还是先保住命要紧,看这个人到底想干什么。
微微定了定神,毕竟她凤九歌还是王爷,就算心里面会有害怕的情绪,但是表面上仍然不动声色,声音平静如常:“这位兄弟,你是求财,还是需要帮忙,说出来,看本王能不能帮得上忙?”
既然这个人知道她是王爷,但仍然敢如此对她,那么,他想必是迫不得以才这样做的,或者是求财跑路?或者是需要她这个附身符?
等等,今天下午不是有官兵搜查么,难道这个人是跑出来的逃犯?
“当然,王爷定然是能帮得上这个忙的,不然,我何必偷偷潜进王府。”想来这王府的守卫还是森严,虽然有几拨暗卫在附近,但他还是小心地避过了才潜了进来。
“那你是要本王帮你什么,帮你出这皇都么?”凤九歌基本已经肯定了这人的身份了--逃犯,就是不知道他是犯了什么罪,凤九霖用得着那么兴师动众地搜查一个人?
“王爷果然聪慧,不用我说就知道了。没错,皇都城门如今戒严,我需要王爷送我一程!”要不是他身上受了伤,他其实可以靠自己的,他好不容易撑着到了这里,不能让人看出来他实际受了内伤。
“那,我也要去让人准备马车,不然,我们不可能就这样走着出去吧?”凤九歌思忖着,这人现在是想利用她带着他出城,那就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过要去吩咐宁管事准备马车才行。
“可以,我们先回你房里,再给我准备一套你的侍卫衣服。”要想出去也要有必要装备,他现在这身衣服,破破烂烂,血迹不堪,走到哪里都会很显眼的,必须换掉。
凤九歌和那人一前一后向她的院落行去,好在天色已晚,走动的仆人已经不多,没有任何人发现这个多出来的意外之人。
凤九歌两人从后门而入,一进房内,凤九歌便拍了两声手掌,一个侍从应声而入,恭敬地说道:“王爷有什么吩咐?”
“将宁管事给本王叫来,顺便去肖寒一房里拿一套侍卫服装过来!”凤九歌沉声吩咐道,语气不见一丝慌乱。
侍从听命退了出去,凤九歌这才缓缓转过了身,她还不知道这人长什么样,既然呆会要带他出城门,至少要知道他长什么样子吧,不然,以后怎么能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呢?
需知,她凤九歌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两件事,一是被人欺骗,二是受人威胁。
很不幸的,这个人就占了其中一样。
凤九歌转了过来,那人的匕首顺势冷冷地架在了她的脖子上,凤九歌一言不发地打量着眼着的男子,这个男人绝对可以用粗犷英武来形容,粗粗的眉毛差点在额心连成一线,鼻梁高高地挺起,嘴唇不薄,甚至还有点小性*感地微厚,这绝对是一张很有性格的脸,充满了阳刚,充满了男子气概,就连常年习武的肖寒一都不能比。
此刻,凤九歌可以肯定,这男人必然不是女权国家的男子,应该是男权国家游龙国的人。
如今边关战事一触即发,游龙国的人在凤天,还被官兵追捕,那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人是奸细?
异世的电视剧不是经常演么,每个国家在和平时期都会安排专门的间谍潜伏到别国探听情报,而在非常时期,更会派出精锐人员担任刺探工作。
如今凤天皇朝与游龙国正处在非常时期,而凭空出现了这么一个人潜进了雍亲王府,她可不好办了。
如果顺利把这人带了出去,难免不会被有心人抓住把柄,趁机做文章,给她安个通敌叛国,到时候再捏造一些假的罪证,她就是跳进凤天河也洗不清了;但是不带这人出去,可能吗?可以吗?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能先顾到眼前,再见机行事!
当这人见到凤九歌转过来的样子时,也不免吃了一惊,天啊,她好美,她的身上有种圣洁的光辉,让他拿着刀的手都差点抓不稳了。
当他被关在凤九霖的王府时,他也见过这怡亲王爷的样子,和眼前的她有几分相像,论外貌来说,承袭了相同的血脉,毫无疑问,她们都是美丽的,但凤九霖的美丽却多了点淫邪的味道;而她的妹妹,雍亲王爷凤九歌,怎么没有人告诉过他,凤九歌竟然是如此一个美丽得让人心动的女人。
嘻嘻,又一男人出现了,现在清风还没有决定是安排他做男主还是男配呢,看剧情发展吧!
第三十七章 威猛将军
这凤九歌,害他差点把持不住,不过他可没有忘记他身负重任,游龙国如今马上就要和凤天开战了,他要回去,回到属于他的战场。
是的,他是一名将军,他是游龙国赫赫有名的威猛将军秦傲天。
游龙国是一个男权国家,同时也是一个崇拜勇士的国家,想他秦傲天出身将军世家,天生神力,勇猛过人,十五岁从军至今也有十年光景,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兵做起,哪一样不是靠他自己拼搏出来的。
游龙国有一个习俗,想夺得勇士称号的男人们每年都会热衷地参加一项活动,这场活动是血腥的,但是却让很多人为之沸腾,那就是人与兽之间的搏斗,这兽可以是虎,是狼,是狮,是豹,是熊,人可以挑选武器与之决斗,当然,这是属于勇敢者的游戏,敢来挑战的人绝对是勇气可嘉的,但每年死于野兽口中的人已不计其数,当然,也不乏有胜利的,但毕竟是少数。
毕竟,野兽所拥有的力气、速度、利爪和尖牙又怎么是人类可以比拟的。
不要看秦傲天长得一副虎头虎脑的样子,便以为他是个只有力气的莽夫,可知他从三岁起便熟读兵法,五岁开始舞枪弄剑,因为,他深知,机会是给哪些时刻准备着的人。
虽然近年天下太平,难有战事,但军人的荣耀通常都是靠战争来赢得的。
秦傲天十五岁从军,在没有战事的年代想从一个小兵爬起来谈何容易,而秦傲天又固执得很,坚持不用父辈的提携,非要靠自己苦苦打拼。
因为,秦傲天认为,靠别人才爬得起来,那不是自己的本事,而且难保不会受人耻笑,用自己一拳一脚打出来的天下,同僚服,天下服,他要的就是这种傲视天下的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