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延曦自然也是,所以他们两人的功力才会强到超出这个世界的范畴?
先天真气是传说中的体质,千年难遇一个,比千昙雪莲还要罕见。肖锦意有,而这个生得与肖锦意一模一样的丫鬟也有…
这莫非就是天意?
肖锦书常年在战场上,手上人命无数,是从来不信鬼神的。可是在见到春花后,或者说,在见到春花与景王后,他又信了。
与景仁帝和肖锦意相同的两张脸在他面前,仿佛经历了数十年的时间后,岁月轮转了一个来回,将这两人又带到了他的面前。
肖锦书突然想起自己的来意,想起肖泓剑那个喜欢的女子,想起肖泓剑说过,那个女子是他见过的,最肖似肖皇后的女子…
这何止是肖似,根本就是肖皇后在世!而他又兜兜转转,依旧与当年的景仁帝在一起,仿佛永生永世,他们都是这样恩爱。
肖锦书看着春花,露出了一个宽慰的笑容。他说道:“泓剑这孩子跟我说,他见到了一个绝世无双的女子,世间再不会有人像这女子一般让人着迷,我只当他是胡说。可是在见到你之后,才知道原来世间当真有你这般女子。孩子,过来,告诉我你叫什么?”
“奴婢春花。”春花忍住内心的抽搐,回答道。
“春花这名字…”肖锦书听到这个名字脸抽了一下,实在无法接受这般英武的女子竟然会叫这样俗气的名字。
他本来想直接给春花改名,突然想起自己还在景王府,而春花还是景王的婢女,便对景王道:“殿下,这丫头根骨实在是好,是个不可多得的将才。老臣想把他带到漠北从军,这样的身手,应该保家卫国,不该埋没在这深宅大院中。”
一直被肖锦书当成壁花冷落的景王微微挑眉,他对春花微微招手,将人唤到自己身后站着,这才对肖锦书道:“这可不行。这丫鬟是本王极其喜爱的通房,本王可舍不得他离我太远。”
说话间还轻轻抚摸春花方才被老镇北侯号过脉的手腕,占有欲十足的样子。
肖锦书被景王的话给伤到了。
这样的女子,这样如肖锦意转世办英勇的女子,竟然被景王试做暖床的丫鬟,还只是个通房?景王早晚是要娶妃的,若是娶了高门贵女,有些规矩大的家族还会将原本的通房都处理了,到时候难道要让春花被…
肖锦书完全不敢想象那样的后果!
若只是长相神似,肖锦书还能说天下之下,想找出两个长相相似的人很容易。可是先天真气啊!和肖皇后一模一样的先天真气,那是千古难遇的体质,而他有生之年居然遇到了三个!
容貌、气质加上先天真气,让肖锦书完全确定,春花就是自己妹妹的转世。一时间他对肖锦意的感情全都放在了春花身上,肖锦书又怎么能看着自己妹妹只做一个通房!
还不如让春花嫁给泓剑那小子,这么一来,春花还是他们肖家的人。
“殿下,”肖锦书起身郑重地给景王行了个礼,说道,“老臣有个不情之请。”
景王捏着春花的手腕笑了一下道:“若是还要春花,那本王可是不依的。论辈分,本王还要称侯爷一声舅姥爷,可纵然侯爷是长辈,也不好管小辈房里的事情吧。”
说得在情在理,可是言语行动中都透着一股人渣气息。
肖锦书的话被景王梗在喉咙里,他看了看眉眼淡然的春花,春花一直看着景王,似乎满心满眼都是景王,这样的眼神让肖锦书心痛。
是啊,帝后关系那么好,以自己妹妹对先帝的深情,宁死都要救回先帝的刻骨铭心的感情,又怎么会舍得与景王分开呢?
眼前的景象让肖锦书脑海中的时空错乱起来,他长长叹了一口气,只能退而求其次地说道:“那就请王爷娶春花为妻,并且发誓此生只有春花一人绝不纳妾绝不续弦!”
景王皱眉道:“老侯爷,这样的要求只怕有些不合情理吧?本王乃是皇亲贵胄,春花却只是个小小的丫鬟,还是奴籍,卖身契就在本王手中。要本王娶这等身份的女子,纵然本王心中喜欢春花,陛下也不可能同意的。”
景王说话时,肖锦书却是一直在观察着春花。只见春花听到景王的话,眼中流露出一丝受伤,肖锦书就有种自己妹妹被人欺负了的委屈感。现在妹妹就他一个哥哥了,那他一定要给妹妹做主!
老镇北侯挺直了腰板,铁骨铮铮地对景王道:“殿下只要记住自己今日这话便好,陛下那里,由老臣去求情!殿下就等着接圣旨吧!”
说罢,老镇北侯便带着一身怒气和对春花的承诺出了王府。
春花:“…”
景王只让王府总管去送客,自己则是安然坐在座位上,喝着春花泡的茶,点头赞赏一句:“春花泡茶的手艺也是好了不少呢。”
春花盯着景王看了一会儿,忍不住道:“王爷是要利用老镇北侯?”
景王抬手,发现自己只能碰到春花的大腿,便道:“蹲下。”
春花立刻蹲下,景王伸手拿下他头上的发簪,让那一头长发披散下来。景王伸手捞起一律长发,笑道:“春花不想名正言顺地嫁给本王吗?”
“春花自然是想的,可是春花身份低微,又不敢想。”春花顺着景王的话道。
“可是本王除了春花,完全不想娶别人。”景王笑着吻了春花的长发,柔声道,“前生前世、今生今世、来生来世,无论多少世轮回,本王…朕都只会娶锦意一人。”
他的吻太温柔,他的眼中流淌着数不尽的深情,春花再也忍不住,低声道了一句“王爷得罪了”,便一把将景王从座位上横抱起来。
春花将景王紧紧搂在怀中,低头吻了景王的唇,深情道:“本宫也是,无论多少世,本宫都会陪着陛下。”
说罢,便将景王直接抱到里间,白日宣淫,一直宣到深夜,宣得景王又把春花赶到大厨房勤加磨练厨艺…
自从镇北侯来之后,春花便被景王冷落的事情传遍了整个王府。有些人对着春花说风凉话,有人对春花落井下石。但是更多的,都是相信春花因为“美色”被景王看中又抛弃,知道春花不是那种攀附权贵的人,即使春花被景王玩弄失了身子,却还是愿意娶春花。
春花:“…”
失了身的明明是景王好吗?
当然,一个人不可能受每个人喜欢。王府中还是有一些想飞上枝头当凤凰的人视春花为眼中钉,明里暗里对春花下手了很多次,都被春花轻描淡写地解决了。这些人的手段太过单一,不是下毒就是栽赃,这种小伎俩春花都懒得搭理他们。下毒的自己中毒了,栽赃的银钱莫名出现在自己房中,这些人小心思都不用闹到景王这里,就被人给压下去了。
这么一来,春花倒是将府中不少对王爷有非分之想的劲敌给解决了,很快王府中被春花打理得如铁桶一般,再也没有心思叵测的人了。
至于必须做出好菜才能再搬回景王房里什么的,对于春花来说根本不算什么烦恼。白天不在景王房中,那就晚上去呗。反正他有先天真气是武学奇才,晚上在王府中飞来飞去也不会被王府守卫发现。
就在春花和景王过上暗度陈仓的日子时,老镇北侯肖锦书为了让宁安帝为景王赐婚真是磨破了嘴皮,费尽了口舌。
“老侯爷,就算你再说他们两个无比相配,朕也不能任由一个婢女嫁给景瑞,这不合规矩。”宁安帝对于肖锦书是十分礼遇的,最开始私下里还撑肖锦书为舅父,后来被肖锦书阻止了,毕竟君臣有别。
“陛下年幼时可曾见过肖皇后?”肖锦书问道。
“太后大寿时,跟随朕的生母拜见过肖皇后,当真是天人之姿,无人能敌。”宁安帝也有些老了,提到肖皇后,他露出怀念的神色,曾经的惊鸿一瞥,现在却成了镌刻在脑海中的记忆。肖皇后的容貌,永不能忘。
“老臣斗胆问一句,陛下是否一直视景王殿下为先帝转世?”肖锦书再问。
这样的话换成别的帝王是会发怒的,可是宁安帝毕竟是景仁帝亲自教养出来,他不会为这种程度的揣摩而生气。再加上肖锦书并非外人,他点点头承认道:“确实如此,那孩子…每次看到那孩子的脸,就会觉得恍若隔世。”
“那么在老臣心中,春…那女子,便是肖皇后的转世了。”肖锦书道,“老臣自幼随父亲上战场,双腿未断之前,手上的人命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后来做了军师更是如此,一个计谋便能坑杀成千上万的人。老臣手上性命无数,却从不信鬼神,若是世上真有索命冤魂,那老臣这条命早就被索走了。可是在见到那女子的瞬间,老臣信了。这世间,大概真是有神魂,也有所谓三生三世的缘分的。先帝与肖皇后是如此,景王与那女子,亦是如此。”
他说得太过郑重,让宁安帝想要说他荒唐都说不出口。
看着肖锦书真挚的眼神,想起景王那与父皇如出一辙的眉眼,宁安帝也不得不说,这世间或许真的是有轮回转世的。景仁帝是宁安帝一生的憧憬,正因为这样的憧憬,他始终都没有给景王赐婚。在宁安帝心中,世间的庸脂俗粉没有一个能够配得上景王沈景瑞的,或许只有肖皇后那样的女子,才能够站在景王身边。
宁安帝从深思中回神,见肖锦书依旧坚定地望着自己,最终道:“至少,让朕先看看那女子,再来定夺吧。”
他这么说,便是松了口。肖锦书大喜,立刻拍胸脯保证,自己定会带春花来见宁安帝。
想起景王对春花那么随意的的态度,肖锦书觉得让景王带春花来见宁安帝并不可能,这件事还是要落在肖泓剑身上。
于是肖泓剑便又跑到景王府的厨房中去找春花。
他刚到厨房,便将春花一手将柴火丢进灶膛中。柴火似乎有些潮湿,灶膛中的火并不旺。春花便单手执铲,另外一只手对准灶膛口,内力从掌中而出,一阵热风吹进灶膛中,火势立刻便得汹涌起来。
这么一来双手全都忙着,就没有办法颠勺了。然而春花毕竟是春花,他那对准灶膛的手化掌为指,内力如剑气一般通过指尖外放,从灶膛内锅底直接将大锅颠起来。
只见春花一手稳稳持铲,一手时而掌风催火时而变指颠勺,配合得天衣无缝。
转眼间,一道色香味俱全的菜便出炉了。
菜好后,春花内力一吐,大锅自从弹出,菜恰好倒入旁边的盘子里。而春花放下大锅,手微一用力,灶膛中的火立刻熄灭。
这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般,没有半点空隙。菜做好后,春花立刻将盘子放进旁边的食盒中,拿起食盒打算将饭菜给景王拿去。
“春花!”肖泓剑一个箭步冲到春花身边,一脸欣赏道,“春花你身手真好看。”
春花淡淡看他一眼,宠辱不惊道:“比起大师傅还差很远。”
肖泓剑只当他在谦虚,靠近他惊道:“春花你在厨房中这么长时间,身上居然一点油烟的味道都没有!我只待了这么一会儿,就全身都是油烟味儿了。”
自然是不能没有油烟味儿,否则景王怎么能让自己接近。春花心中暗暗想道。
“春花春花,祖父说你体内有先天真气,是个武学奇才,春花你真厉害!”肖泓剑当初那纨绔子弟的模样全部消失,看向春花的视线中充满了敬佩。
“还好。”春花淡淡道,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敬佩的。
“春花,祖父说你是个难得的好女子,想单独见见你。”肖泓剑显然还不知道肖锦书试图将春花嫁给景王,还以为祖父赞同自己的意见,想要将春花娶进肖家呢。
正在往景王那里走的春花停住脚步,问道:“老侯爷想要单独见我?”
“正是。”肖泓剑看了看春花的剑眉星目,想到自己爷爷同意了,忍不住有些脸红。
“什么时候?”春花问道。
“尽快!”
“好。”春花点点头,“我今日便随你去见老侯爷。”
每天都梳着双环髻,还在厨房里苦练厨艺,还有被人冷嘲热讽自己攀高枝,还要和一群女人抢景王的日子他一天都不想过了,还是赶紧做景王妃,好把一干对景王有瞎想的人都赶走算了。
为景王送过午膳后,春花便告了个假,说自己下午要出门,至于原因他没说,反正景王肯定能猜到。
“这么快…”景王一脸遗憾地摸了摸春花的双环髻,“回来后再穿围裙给本王看吧,以后大概没有这个机会了。”
春花:“…王爷若是想看,春花穿多少次都可以。”
“那倒不必了,”景王道,“春花现在是厨娘,穿厨娘的衣物是本分也是情趣,等春花做了王妃,就该端庄稳重,不能再下厨了。到时候,本王还要看春花穿嫁衣呢。”
景仁帝与肖锦意大婚那段岁月,只是系统强加给角色的一段记忆,模糊又不真实,景王无法称那是完美的婚礼。这一世不一样,他要给春花和自己一个最盛大的婚礼,一个全天下人赐福的婚礼。
穿完了围裙还要穿大红嫁衣…春花已经不想去想象自己这样对人眼的杀伤力有多么巨大了,反正这里的人都和景王殿下一样眼瞎了。
与景王道了别,春花便回房换了身男装,在府里牵了一匹马(景王专用),跟着肖泓剑出门了。
肖泓剑也是骑马来的,他本想着和春花共骑一匹马,见春花自己牵了马有些失落,但在看到春花那身男装后,忍不住眼睛一亮。
“春花,你这样子真是…英姿飒爽,俊美无匹!”肖泓剑满口赞赏,完全不觉得自己的形容词有什么不对。
春花沉着道:“知道了,我们尽快去侯府吧。”
说罢翻身上马,身手矫健利落,显然是个骑术高手。
肖泓剑一路跟在春花后面,看着他的背影,只觉得再没有想春花这般美丽的人了。
同样的想法肖锦书也有,看到一身劲装的春花,他忍不住又想起了战场上的肖锦意,漠北城外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数十年后,漠北依旧处处传颂着镇国公的故事。
见春花要跪下行礼,肖锦书连忙双手拖住春花的手臂道:“锦…春花不必多礼,当做自己家,随意便好。”
春花顺势起身,当真随意坐在肖锦书旁边的椅子上,落落大方,毫无局促之意。肖泓剑一脸仰慕地望着春花,也想坐在他旁边,被肖锦书直接赶出门,老侯爷要单独与春花聊聊。
“春花,我当你是自家人,便直接问了,你想不想做景王妃?”肖锦书问道。
“自然是想的,”春花道,“可惜奴婢身份低微,配不上景王殿下。”
“只要想便好了。”肖锦书望着他一脸慈祥地笑道,“奴婢春花配不上景王,可是镇国公的孙女,春华郡主,岂不是就是配得上了吗?”
春花:“…”
春华郡主…能不能不要这么敷衍?
肖锦书片刻都等不得,知道春花的想法后,便直接带春花进宫面圣,宁安帝见到春花的那一刻,也是久久不能言语。
“世间…当真有转世轮回一事?”宁安帝神色恍惚地望着春花道,“春花过来,让朕好好看看你。”
春花斗胆上前抬头望着这个景仁帝选择的接班人,宁安帝多年操劳,已经很老了。他的眉眼看起来很柔和,却有一抹褪不去的坚定,是个宽容又坚决的人。想要做一个爱民如子的君王,必须要有一颗能够海纳百川的心;想要做一个果决的君王,必须有勇往直前的决心。有了这两样品质,余下的,只要好好教导便可以了。
小皇帝当年挑的孩子真不错。
“多年前,朕曾经遥遥见过肖皇后一面,那时朕的生母虽是王妃,却因出身低微而被其他王妃嗤笑。当时肖皇后只是轻轻一个眼神,便让所有人不敢再开口。”宁安帝回忆道,“那时肖皇后走下座位,拉着朕与王妃的手走到座位出,那双手虽然有些粗糙,却又大又安全。”
宁安帝低头看向春花的手,继续道:“当时朕就在想,一国之母就该如此。她可以不够美丽不够温婉,但她一定要有一双能够包容天下子民的手。这双手可以不柔滑不小巧,但它一定要坚定有力,能够给人安定人心的力量。”
“自那日被肖皇后握过手后,朕便忘不了那双手了。”宁安帝满眼的都是怀念,“肖皇后是朕心中最完美的女子,那日老侯爷来告诉朕有个女子与肖皇后肖似时,朕还有些生气,何人胆敢拿来与肖皇后相提并论。可是今日见到你,朕服气了,哈哈哈!”
朗笑声中,宁安帝将自己的手放在春花的手上,春花的手很大很黑,宁安帝细嫩的手放在上面,显得有些小。春花微微握拳,宁安帝的手就仿佛被他护在其中一样。
笑过后,宁安帝长长地叹了口气:“真羡慕景瑞,能得你这般女子相伴终生。”
“来人,传朕旨意,肖家女仪态端方,荣华秀丽。封其为春华郡主,赐婚景王。”

作者有话要说:
春花:咱能换个名字不?作者你是不是要把自己起名渣的本质在这一章展露无遗?
景王:本王觉得这个名字不错,来人,赏!
懒青:谢王爷!

第64章

已经是春华郡主了,自然不能再回景王府做个丫鬟,自此世间再无丫鬟春花,只有镇国公的孙女肖春华。
肖泓剑见祖父带着春花入宫,本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抱得美人归了,乐得在府里来回打转,一刻都停不下来。谁知春花在宫中转了一圈回来后,摇身一变成为自己的胞妹,只有一个孙子的镇国公生生加塞了一个孙女,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将肖泓剑彻底劈懵了。
“春、春华郡主,赐婚景王?”被“有情人终成兄妹”的肖泓剑完全无法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看着老镇北侯身后身着御赐郡主装束的春花,只觉得全天下最荒唐莫过于此。
由于春花身材特殊,现有的郡主装束是不能穿的,宁安帝已经命人按例去赶制春华郡主的一应服饰,并且给春华郡主送了一大堆嫁妆,让他先暂住在镇北侯府,等郡主府收拾好后再搬过去。至于成婚,还需要钦天监合两人的八字并且测算吉日,郡主成婚,最起码是要等到明年才能完婚的,一想到这段日子不能相见,春华郡主便觉得自己需要再好好磨练一下轻功,方便与景王夜夜私会。
“正是如此。”肖锦书摸着胡子微笑,他此时看向春花的目光中充满着感情,分明就是在看自己当年只见过几面就为了景仁帝牺牲的妹妹,真是一模一样。
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二人再结连理,肖锦书只觉得此生无憾,哪还有精力去管肖泓剑那点小心思。
“祖父!”肖泓剑有些绝望地抓着肖锦书的衣袖道,“那、那我呢?”
“既为肖家女,那肖公子自然便是兄长。”没等肖锦书回答,春花便回答道,他打算打消肖泓剑心中那点遐想,自己心中只有景王一人,其他人等,还是不要来纷扰了。
“兄长?”肖泓剑口中念着这个词,胸中的郁结之气几乎要炸开,“春花,我对你情深一片,最后却只换来兄长二字?”
春花微微蹙眉,他看着肖泓剑充满怒意和失望的脸,开口道:“兄长可曾习武?”
“虽然祖父不允许我上战场,但私底下,我还是偷偷学了点皮毛。”肖泓剑道。
“可曾学过兵法,演示过沙盘?”
“偷学过皮毛。”
“可善骑射?”
“皮毛。”
“那正好,”春花淡淡一笑,“我正巧也学了些皮毛,不如和兄长相较一二?”
肖泓剑皱眉:“刀剑无眼,伤到你怎么办?”
“无妨。”春花笑得高深莫测。
三个时辰过后——
一败涂地的肖泓剑:“…”
春花对一脸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肖锦书道:“祖父,兄长虽是镇国公唯一血脉,但是身为肖家子孙,若是不能战场杀敌,不能镇守北疆,不能保家卫国,那么就算活着,也是苟且偷生。兄长胸有丘壑,一身抱负却无施展的机会。祖父你看兄长这些年在皇城虽然没有接触战事,但每一样都不差,显是偷偷下了苦功的。既然兄长有此热血,祖父为何不给兄长一个机会?”
肖锦书看了看肖泓剑,微微颔首道:“虽然还欠火候,但能看出你很努力。祖父年迈,想法有些迂腐了,若是你想去漠北,祖父会为你寻个好师傅。可是泓剑,刀剑无眼,在军中要小心。”
肖泓剑败得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听到肖锦书这么说,只能默默点头。他看了一眼春花,咬牙道:“春花,我会去漠北习武上阵,不靠祖辈福荫,只凭自己努力,争得一身功名回来,给你撑腰!”
听到肖泓剑这么说,春花和肖锦书知道他对春花的心思是暂且放下了。等到了漠北,没有几年功夫是无法回京的,时间一长,哪还有心思风花雪月了。春花满意道:“春花先谢过兄长了。”
肖泓剑离京的时候,春华郡主与景王的婚期也定下了,是来年秋季,足有一年多才能成婚。
按照夏国习俗,从订婚到婚礼前两位新人不能见面,这个噩耗可真是要了春花的命。在镇国公府的日子,春花每天晚上都想去景王府去见景王,可是肖锦书看他看得死死的,每天都要找春花来切磋行军布阵。肖锦书征战数十年,他的经验和计谋都比春花要强很多。而春花则是接受了未来的新式教育,虽然经验上不及肖锦书,但偶尔有奇招,能够反败为胜,两人的对战中肖锦书胜率占八成,春花却只有两成,可是就这两成,却给了肖锦书无数灵感。
肖锦书每天都要与春花对战到深夜,到了半夜景王肯定会睡觉,春花舍不得吵他,便只能忍着不去。偶尔有两个晚上实在忍不住去,大半夜地跑到景王府,谁知景王的院子里不知什么时候养了只鹦鹉,他刚一落地,鹦鹉便大叫起来,王府护卫立刻赶到,春花没办法,只能回镇北侯府。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月有余,春花日益思念景王,这哪里是蜜月,根本就是在受罪。
就在春花忍不住想要去掐死那只鹦鹉时,宁安帝赐下郡主府,郡主府与景王府只有一墙之隔。
春花搬到郡主府,肖锦书便不能与他对战到深夜,最迟到黄昏就必须离去。这么一来,春花就可以在日落后去景王府与他私会,不必担心再吵醒景王。
而在春花搬到郡主府当天,景王便送来乔迁贺礼,身为未婚夫,景王的礼非常重,都是奇珍异宝。不过春花最在意的,是礼物中居然有一只鹦鹉。
这是知道自己今晚逃不掉,送鹦鹉来赔罪吗?春花望着那只鹦鹉,想着是红烧好还是清蒸好还是炖汤好。
鹦鹉在春花虎狼的目光之下似乎感觉到了生命危机,情急之下开口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兮,一日不见,思之若狂,明朝秋日…”
周围下仆都忍不住看向那只鹦鹉,这是景王养了一个多月送给春华郡主的…
春花立刻一把抓住鹦鹉的嘴,不让它在人前再发声,直到将鹦鹉带进卧房后,才将它的嘴放开。
鹦鹉被捏的大概是憋坏了,春花一松开手,它便又开始胡言乱语起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男,君子好逑。”
窈窕淑男…春花忍不住笑出声来,伸出手指摸了摸鹦鹉的羽毛。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鹦鹉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春花愣住了。
生离死别,那是上辈子的事情。小皇帝独自一人守着这个国家,整整十三年。
不管是在现代还是在这个游戏世界,小博士都没有提到过那十三年。他醒来后便见到了爱人,两人顺理成章地在一起,小皇帝那漫长的十三年是怎么度过的,没有人知道。
当夜春花没有去景王府,景王遣散了侍卫整整等了他一晚,都没见人来,第二天起来时景王表情不变,只是眼下阴影有些重。
一直好几天,景王都很安静,隔壁郡主府收了贺礼后便再无声息,不知道那边在做什么。
直到第七天傍晚,那只被送走的鹦鹉又被送了回来。
景王拎着笼子回到卧房,给鹦鹉喂了点食物,鹦鹉吃得高兴,张嘴便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景王正在拿食物的手微微一顿。
一双手臂从背后伸出,将景王紧紧搂在怀中,一个低沉的声音在他耳边道:“前生生死离别,今世永不相弃。抱歉,丢下你一个人孤单十几年,抱歉…”
景王握住那人的手臂,低声道:“与你无关,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早在你去世后三年,我便知道自己是现实中人,可以随你回到现实中去,却依旧选择留下。剩下十年,是我自己的责任,不该是你自责的负担。”
“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选择在这里度蜜月了。”云锐锋柔声道,“这里是我们的起点,也是我们幸福的源泉,这里有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也没有那么浪漫,只是想看看宁安帝是否真如我预期一般,能够成为一个有气量的帝王。现在看来,我没有选错人。”景王微笑道。
他只是针对游戏的旅游性能做了一些改动,对于游戏的大背景,以及其中的NPC人物,没有进行任何改动。宁安帝所做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意志。他像景仁帝期望的一样,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君王。
云锐锋吻了一下景王的耳朵,含着耳垂含糊道:“以后这个游戏要是被淘汰了,我们就买个超级智脑,将淘汰的游戏数据买下来导入智脑中,将这个游戏永远地留下好不好?”
这是他们相遇的最初,没有这个游戏,他只怕永远也没有机会爱上沈知微这样优秀又可爱的人。
“此事还用你操心吗?本王早就想好了。”景王淡笑道,“本王有生之年,都不会让这里消失的。”
夜凉风冷,云锐锋舍不得景王站在地上太久,便将自己许久未见的恋人抱到了床上。
景王伸手搂住云锐锋,送上一个绵长的吻。
“春花…春华郡主,过些时日,你便是本王的王妃了呢。”景王低叹道。
“能够与王爷相伴终生,是我几世修来的福气。”春花褪去衣物,双臂正在景王身体两侧,慢慢低下头。
夜很长很长…
第二日春华郡主照常在郡主府起床,而景王也是在自己的卧房中睡醒,一连数日,都没有任何人发现春华郡主不守规矩半夜与景王私会的事情。
直到几日后,景王的那只鹦鹉在周王来找景王时大叫出声:“啊…嗯…哦…你太大…啊…我…”
景王一把捏住鹦鹉的嘴,对周王微笑了一下,便用黑布将鹦鹉的笼子盖上,命下人将鹦鹉送到隔壁好好调教。
周王露出了“大家都懂”的笑容,对景王低声道:“景王不必如此慌张,大家都是男人,我懂的。郡主还未嫁进门,怎么可能为她守身一年。这是你那个春花的声音吧,听这声音便知是世间尤物,我那王府里的莺莺燕燕,要是哪个能有怎么销魂的声音,那可真是…”
“来人,”景王冷冷地瞥了周王一眼,打断了他的话,“送客。”
“诶?”周王一脸呆愣地被王府总管“请”了出去。
当晚,春华郡主爬墙时,遭遇几头恶犬袭击,几日未能进景王府。春华郡主大怒,命人将那只鹦鹉带下去好好调教,不会好好说话就拿去红烧!
暗度陈仓的日子过了一年,景王与春华郡主终于大婚。大婚当日,景王白马红衣,将隔壁同样穿着男装的春华郡主接了出来。
春华郡主一身红衣金甲,身披红袍,坐下黑马俊美非凡,与景王对视一笑。
镇国公的后人,肖皇后的血脉,就算是成婚,也不忘漠北风情,也不忘肖家门风。肖家女成婚,不坐轿不盖头,一骑骏马与夫君共游街。
那一日炫目的红衣骏马,迷住了多少少男少女的眼。没有人说春华郡主这样不合规矩,所有人都在感叹,肖家女子,果真巾帼英雄。
生女当如肖春华,娶妻当娶肖家女。上得了战场,下得了沙场;斗得过外族,打得过敌军。这样的女子,当真是绝世无双!
肖春华:“…”
感觉这个世界的审美观已经彻底毁了。
尽管婚礼后世人对春华郡主的评价让他略为窘迫,不过这样的婚礼却是让他相当满足。喜服是在婚礼的前一天送来,一直到结婚前,他都以为自己一定要虎背熊腰地穿着新娘的红衣绣鞋盖着盖头上花轿,穿女装已经习惯的春花倒是不在意结婚再穿这么一次女装,只是有点心疼抬轿子的人,本以为抬得是个娇滴滴的小姐,哪知轿子上是个五大三粗的军汉。
而当喜服送来,春华郡主彻底释然,他就知道,景王一直想要一个属于他们两人真实又完美的婚礼,怎么可能让这场婚礼变成一场闹剧呢?
夫妻一同游街、过门、敬酒,样样都不合规矩,却样样让人满意。
游戏头盔忠实地将这一场婚礼记录下来,保存在芯片中。无论过去多少年,只要将芯片插进头盔中,就能身临其境地再看一遍这场婚礼。
这才是最美也最值得回忆的婚礼。
老镇北侯作为二人的高堂,在夫妻二人敬酒时,笑得老脸像是开了花一般,不用别人灌酒,他自己就将自己灌得大醉。
婚宴中,大家都拼命地灌景王酒,有图个热闹的,也有希望想看一向沉稳严肃的景王失态的。可惜这些人的愿望都落空了,景王只喝了两杯,剩下的酒便全被春华郡主接了过去。
大部分人见春华郡主出面,就都不好意思敬酒了。可也有诸如周王等好事者,嚷嚷着怎能让妻子代饮,如果春华郡主一定要喝,那就必须喝三杯。
他们本是为难春华郡主,逼景王喝酒,谁知春华郡主真是女中豪杰,二话不说直接干掉三杯,逼得周王不得不也将杯中酒干掉了。
婚宴到最后,除了春华郡主和景王,宾客没有一个是站着的,全都被春华郡主给喝趴下了。
景王知道春华郡主酒量深不见底,并未担心他。只是在最后一个人被喝倒之后,吩咐人将宾客都扶下去休息,自己则握着春华郡主的手回房。
岂料到了房中,一种清醒地睁着双目的春华郡主不肯放开他的手,还上前咬了一口他的鼻子!
被咬的鼻头发酸的景王微怒道:“你闹什么?”
春华郡主又咬了一口,只是力道比之前轻了不少。咬过之后,还不断用鼻子蹭景王的鼻尖,像个小孩一样闹着他。
景王眼神变得柔和:“你喝醉了?”
“有点头晕。”春华郡主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难得看见你喝醉,看来今天实在是喝多了。”景王将人扶到床上,春华郡主脚步稳健,走路其实没什么问题,只是非要贴在景王身上。
做到床上后,春花难得没有猴急地去脱景王的衣服,而是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景王走到哪儿,他的视线就跟到哪儿。景王拍了一下他的额头,问道:“看什么呢?”
“看我好幸福,”春花抓住景王的手,轻轻吻了一下手背,有些伤怀道,“我已经打算在游戏结束后,一个人在现实世界中想念你一生,可是没想到,我竟然可以和你成婚,不管在哪里,我们都在一起。”
景王瞧了春花一会儿,伸手搂住他的腰,轻声道:“我也是,真的好幸福。”
能够与你相识是幸福,能够与你相知是幸福,能够与你相守是幸福。
十几年后,宁安帝到了寿数,在选择下一任帝王之前,他再次询问景王,真的不打算继承皇位吗?
无论多少次,景王给出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上一世,为了天下弃了他;这一世,只愿陪伴他一生一世,走遍这美好江山的每一个角落。
今世,我为你倾尽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