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知道使唤我。”她嘀咕。
裴瑾笑弯了腰:“要是不服气,随时变回原形来咬死我好了。”
鱼丽悻悻:“你等着,总有你后悔的一天。”
“我每时每刻都在等。”裴瑾正色道,“我也想知道, 我是会成东郭先生呢, 还是成许仙, 每天夜里都在想,睡不着觉。”
鱼丽冷笑:“你是寂寞的吧?出去找女朋友呀,有的是女人愿意跟你。”
“一旦沾染, 全是孽债,何苦呢?”裴瑾修剪花枝,闲闲道,“单身有单身的好, 我想好了,要是注定单身,以后考虑用道具解决问题,不过仔细想想, 科技那么发达,不要过一两百年机器人也有感情,那真是要疯了。”
他唏嘘道,“所以最好是毒蛇变成白素贞,同我双宿双栖,鸳鸯蝴蝶,温柔同眠,也算是花好月圆的大结局了。”
鱼丽听懂了,她别过头:“可白素贞吃了雄黄酒就变回原形,把许仙吓得一命呜呼。”
裴瑾笑了:“求之不得,我想死想得都快疯了。”
“我说不过你。”鱼丽气闷,捧着花进屋,把花枝插进水晶瓶里,芬芳扑鼻,她凑过去嗅一嗅,心情蓦地好转。
裴瑾说:“天开始热了,想不想去避暑?”
“不是有空调?”她说,“我宁可在家里打游戏上网。”
“网瘾少女。”
“还有追剧。”
“在看什么?”
“神雕侠侣,一见杨过误终身。”顿了片刻,鱼丽叹气,“不见杨过终身误。”
裴瑾笑了起来,意有所指:“在他心里,姑姑永远是姑姑,无论她遇见过什么。”
鱼丽顾左言他:“今天午饭吃什么?”
“你自己吃,我替你做了饭,”裴瑾上楼去换衣服,“下午我要出去。”
鱼丽闷闷不乐,裴瑾换好衣服下来:“干什么沉着脸,我又不是拦着不让你出去,你出去玩好了。”
鱼丽咬着笔杆:“题目难,我要好好研究一下。”
“原来是这样,我当是因为我不陪你,生气了。”裴瑾叹口气,慢悠悠地走出门去,“是我自作多情。”
鱼丽有冲动把笔掷向他,可裴瑾像是脑后长了眼睛似的,回过头说:“回来给你带冰激凌,好不好?”
“哼。”她像是难讨好的小女孩。
裴瑾看着她微笑:“乖一点,我会早点回来。”
“你回不回来,到底干我何事?”她像是赶苍蝇一样挥挥手,满是不耐。
裴瑾不生气,笑着离开了。
鱼丽手托两颊发呆,心里想,好像越来越失控了,和他在一起,忍不住拌嘴,嫌他坏,可他要走,徒然失落。
噢,对,那也不能叫拌嘴,那像是调情。
明明之前还是朋友,现在怎么相处都不自在,和他靠得太近,她会无故想起他肩膀的温度来,脸颊迅速发烫,根本不受大脑控制。
封逸?不不,她不想去想他,一路行来,行囊太重,她被压弯了腰,几乎喘不过气来。
所以她格外留恋裴瑾带给她的快乐时光,他让她暂时忘记了伤痛。
可是,这样的日子,能有多久呢?
***
裴瑾今天罕见地出现在了流光,他自隐蔽的电梯上去,直接进入办公室,崔莹莹见他出现,先松了口气:“老板。”
“怎么回事,露诗的人怎么会来我们这里?”裴瑾意外极了。
露诗是美国一家着名的通讯企业,掌握着当今最先进的通讯技术,国内不知多少公司挣破头也想与他们合作。
崔莹莹吃了一惊:“怎么会,说是老板的熟人介绍。”
裴瑾怔住了,他微微垂眼,半晌,问:“现在还在开会?”
“是,对方的条件并不苛刻,但提出必须见你一面才能定下。”崔莹莹觉得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裴瑾叹气,他早该想到这一点,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总归是要面对的:“我知道了。”
他走到会议室前,推门进去。
新装修的会议室简洁大方,长条桌上坐了十来个人,一边是流光的高管,各个喜形于色,另一边只有三个人,但气势极足,相比之下,流光的管理层真是不够看。
裴瑾慢慢走进去,微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小乔,来就来,何必如此?”
坐在上首的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女性,容貌极美,戴了一串大耳环,蜜色肌肤,白色衬衣,手上戴一只男表,她抬起眼看向裴瑾,第一眼就怔住了。
过了好些时候,才幽幽道:“若非如此,你恐怕不愿意见我一面。”
“有见面的必要吗?”
“可现在,我们还是见面了。”她的声音十分动听,然而,态度强硬超出想象。
裴瑾笑了笑,靠在门边,也不坐下:“然后呢?”
“我听说你遇到了麻烦。”她施施然道,“我愿意帮你。”
裴瑾笑坏了:“小乔,你以为我落难了,现在,轮到你来救我?”他打量着面前的女子,“你长大了,你的脾气,像足你父亲。”
小乔气定神闲:“好极了,你知道家父为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别闹了,回家去吧。”裴瑾道,“玉子说你不一样了,我看还是老样子,小女孩脾气。”
小乔微笑:“不,当年的小女孩奈何不了你,可今天不,我能救你,也能弄垮你。”
流光的员工紧张起来,露诗这样的巨头要搞他们,流光这艘小船可是说翻就翻。
裴瑾笑着摇了摇头:“小乔,威胁人要拿住要害,你看你,这样威胁人同小女孩有什么区别?”顿了顿,他看向其他好奇的围观群众,挥了挥手,“散了吧,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副总大为不舍:“老板,合同…”
裴瑾道:“不适合公司目前的发展,切勿好高骛远。”
副总坚持:“机会难得…”
“我想,我是老板,我有决定权,你如果觉得我霸道专横,随时可以离开。”裴瑾淡淡道,“散了。”
虽然露诗的合同诱惑力十足,可混到这份上,人人知道是谁发工资,大家很有眼色地收拾东西离开。
裴瑾对小乔说:“散了。”他转身离开。
小乔站起来:“裴瑾!”
裴瑾转过身,没奈何,想了想:“走吧,我请你吃午饭。”
“我不是为了一顿午饭而来。”
“那么,常青市风光不错,可以一看。”
“裴瑾,十八年前,你趁我外出念书消失,一走那么多年,就为了躲开我。”
“我的离开与你无关,再者,当年我俩也没有任何关系,你是我好友妻子的妹妹,仅此而已。”
二三十年前,裴瑾还在香港。
那时,他有三个比较要好的朋友,一个是杜谦,也被他们戏称为杜宝玉的杜大才子,另一个十分喜爱喝酒,一日不饮酒就浑身不痛快的老酒鬼,因为那句“浮生当浮一大白”,被叫做苏浮白,还有一个是出了名的老饕,因为饕餮为第五子,就叫他萧五。
他们四个人志趣相投,虽然各有爱好,可都精通历史典故,兴趣爱好广泛,时常聚在一起饮酒作乐,谈天说地。
和杜宝玉这个多情种不一样,苏浮白有个很恩爱的妻子,妻子有个妹妹,因为她们姓乔,又都是极其标致的美女,就戏称为大乔小乔。
乔家姐妹的父亲是香港有头有脸的人物,家财万贯,两姐妹同父异母,但感情极好,大乔结婚后,小乔时常来姐姐家里,一来二去的,也就和裴瑾熟悉了。
四个人里,杜宝玉风流孽债缠身,苏浮白是姐夫,萧五腹内锦绣,可其貌不扬,就属裴瑾最出色,风度翩翩,又满腹才学。
不喜欢他喜欢谁?小乔几乎对他一见钟情。
可裴瑾无意成家,更不愿意招惹良家女子,一直敬而远之,十八年前,他在香港留下一封书信后失踪,再也没有和他们见过面。
一直到前些日子,与玉子重逢,而小乔,也千里迢迢追了过来。
有时候,情之一字,不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改变,反而会逐渐成为执念,而当代的执念又与从前不同。
从前,车马很慢是不是?现在呢,现在一班飞机,一天足以到达世界的任意角落,天涯海角追寻一个人变得太容易了,怎么会轻易放弃?
美国远不远?远隔重洋!可说来也就来了。
裴瑾知道这次必须彻底使她死心,下定决心,反而温言以待:“来都来了,去玉子那里吃饭吧,咱们叙叙旧。”
小乔发现自己身不由己站起来跟随他离开,心中黯然,有什么办法呢,喜欢别人,就是要被牵着鼻子走。
十八年不是弹指一挥间,她交过男友,也一度想结婚,可心里对他念念不忘,终究拒绝了别人递过来的指环。
兜兜转转,没想到还能遇见他,玉子转述他的话,满头白发,老态龙钟?她不介意,甚至还有些欢喜,他年轻时她还是个小女孩,可现在,她长大了,美貌标致,她仍然爱他。
可是,这一见面,她就觉得好像回到过去了,他的样貌没有一丝一毫的变化,俊朗如昔。
他骗人。她心里想着,心里不知是苦涩,还是甜蜜。
裴瑾和她去了玉子的会所,玉子一早等在那里,像是早知有今日。
小乔去补妆的间隙,她低声和裴瑾道歉:“我没有透露你的身份,但…”
“我明白,最近有很多人在查我,并不奇怪。”裴瑾没有怪罪她的意思。
玉子笑了笑,说:“面对面讲清楚是好事。”
“十八年前已经讲得足够清楚,我不知道这次还能怎么办。”裴瑾苦笑,“不如,你教教我?”
玉子出主意:“乔先生不管世事很久了,但她一向听大乔的话。”
“找了大乔,等于把他们三个全都找回来。”裴瑾一想起来就头痛,“要命了,非得找我算账不可。”
遇见玉子,就好像是多米诺骨牌,先是小乔,再是大乔,然后那三个老朋友接踵而来。
真要命。
“我听说了,你当年留书出走,活该!”玉子一点也不同情他。
裴瑾当年过分到什么地步?四个人情同兄弟,今天去这家吃饭,明天去那边喝酒,杜宝玉的每任女友都见过他们,苏浮白的每瓶好酒都和他们分享,萧五几百年下一次厨房,就是为着这群狐朋狗友。
可裴瑾呢?
裴瑾留下一封信后消失,十八年不曾与旧友联系。
噢,对了,那封信才七个字,上书:
刘郎已往蓬山去。
呵呵。

第44章 亲嘴

包厢内, 玉子亲自作陪, 将一道道菜端上来, 又拿了汾酒来给他们倒酒:“两位,久别重逢是好事,何必呢?”
裴瑾先叹气, 接过酒壶给小乔斟了杯酒:“别闹脾气了, 多大个人了。”
“裴瑾,你就非得这么说话吗?”小乔最恨他这一点,永远把她当孩子,“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你睁大眼睛看看。”
“我当然知道。”裴瑾没奈何, “我不那么说, 你是不是要我直讲, 虽然你家财万贯,貌美如花,人也好, 学历也高,脾气也直爽,绝对是个好女孩,可我就是不喜欢你?”
小乔当然知道, 可再听一遍,还是没有办法让自己死心:“你不喜欢我,喜欢那个艳星?”
裴瑾瞥了玉子一眼,她低垂着头不敢和他对视, 他再叹了口气:“不要这样说人家,演员也是正当职业。”
“嚯,这话真新鲜。”小乔语气嘲讽。
她在香港是数一数二的名媛千金,上个世纪当红的那些女星多半都是富商的情妇,好一点的是花瓶,糟一点的是玩物,小乔怎么会看得起这种靠皮肉吃饭的女人。
裴瑾决定不在这件事上与她多费口舌,免得她一时气不过去找晏岚麻烦,他很干脆地说:“我们已经分手了。”
小乔的神色缓和下来,但裴瑾很快就轻轻说:“迟早会有下一个。”
“你为什么非对我那么绝情?”小乔眼眶微红,手微微颤抖,几乎拿不住酒杯。
“我真的很抱歉。”
玉子作为旁观者,看得比小乔清楚得多,裴瑾对小乔绝对说不上是绝情,要是真无情,大可以接受美人好意,玩弄一番后丢弃,可他选择退避婉拒,当年的话也说得很顺耳。
“小乔,你年纪还小,就以为我好了,其实不是,优秀的男人有很多,以后追求你的人各个都比我好。”
这番话倒也没错,如果换一个人,小乔以后自然会发现,那人也不过如此,回想起来,还会暗自心惊,怎么当年就看上了这样一个人,眼瞎了不成?
可这个人,偏偏是裴瑾。
越比,越觉得人家糟糕,于是念念不忘,成了执念,变了魔障。
“你宁愿和她们在一起,也不愿意和我。”小乔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酒精使得她冷静下来,“为什么?”
裴瑾反问:“你想我和你在一起吗?”
小乔一怔,点头:“对,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
“可或许和我在一起后你会发现,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好,我过去太多,风流成性,又负情薄幸,我烂透了。”裴瑾说,“很多事都是看着很好,实际上败絮其中。”
小乔很勇敢:“我不怕,而且,我要试过以后才知道是不是这样,你休想骗我。”
如果周世文在这里,会发现裴瑾拒绝小乔的台词与他当年如出一辙,其实压根也好不到哪里去。
裴瑾眼看没有办法,只能使出撒手锏:“可我喜欢别人。”
“谁?”
裴瑾知道她在想什么,立刻道:“她就算一无是处,我也喜爱她,情之所钟,什么都好。”
小乔静默下来。
玉子看着可怜,可感情的事就是这样,不是付出了就有结果,有时就是一腔痴情错付,有什么办法?
爱是世界上最没有道理的事。
“小乔,对不起,我也没有办法,我并不想伤害你。”裴瑾轻轻道,“但我要和你讲清楚…我真的很抱歉。”
玉子轻轻叹气,坐到了小乔身边:“二小姐,这种事,强求不来的。”
“我偏要强求呢?”
“你强求不了裴瑾。”玉子低声说,“放过他,也放过你自己吧。”
小乔抿了抿嘴唇,半晌,说道:“那么,让我见见她,我见到她了,就放弃。”她挑衅似的看向裴瑾,“真的有这个人吗?证明给我看。”
“好。”裴瑾道,“过些天,我在家里招待你们。”他对玉子微微颔首示意,“我还有事,先走了。”
他买了一大袋子的甜筒回去,和鱼丽谈判。
“帮我把这件事解决,这些都归你了。”
鱼丽数了数,大概有二十多个甜筒和冰棍,她还不满足,趁机要挟:“把休息室里的柜子放满零食,我就帮你这一回。”
“你这是趁火打劫啊。”
鱼丽一点也不脸红:“不然呢?无奸不商。”
“好,就喜欢你这样不要脸。”裴瑾转身离开,过了一个钟头,提了两大袋子回来,将一个零食柜塞得满满当当。
鱼丽检查完毕,非常满意:“只要帮你把她打发走就行了,对吧?”
“请让她死心,还有,我说了你是我女朋友。”裴瑾说谎也不打腹稿,瞬间就把身份给定了。
鱼丽没有起疑,名正言顺有名正言顺的好处:“有时限吗?”
“没有。”最好可以真的假扮下去,他一定对小乔感恩戴德。
鱼丽踱着步子回房间去了:“我得想想怎么办。”
“姨太太,你行不行啊?”裴瑾故意火上浇油,“宅斗技能点亮没有?”
鱼丽唏嘘:“六百多年,其他学不好,抢男人炉火纯青,安身立命的本事啊。”
裴瑾:“…挺好,我有点期待了。”
怪不得古人说福祸相依,诚不欺我,一件麻烦事,说不定转眼就能将计就计,玉成好事。
***
今天的微博炸了。
原因很简单,有三个大V同时发了一句让人看不懂的话,这三个人分别是,杜宝玉、苏浮白、萧五。
暂且分一毫笔墨来介绍一下裴瑾的这三位好基友[微笑]
杜谦,因为被几个朋友戏称为杜宝玉,现在几乎比他的本名还广为人知,现在是着名的导演、词曲作家,就在去年,他拍摄的一部文艺电影还获得了一个不小的奖项。
在他的镜头里,在他的笔下,女孩子永远都是美美哒,说是宝玉,一点也不夸张,因为和娱乐圈关系紧密,他拥有近两百万的粉丝,有些是喜欢他的电影,有些是喜欢他的文字,杜大才子绝非浪得虚名之辈。
他今天发了那么一条微博。
杜谦不是宝玉V:
修仙修完回红尘[图片]
图片是一张照片,拍了一封信,信上是七个字,对,就是那七个字:刘郎已往蓬山去。
萧五转发了他的这条微博,萧五是知名的美食爱好者,最近受内地一个着名的卫视之邀,主持一档美食节目,寻访内地的各色美食,并做出点评,此档节目因为美食以及主持人的毒舌迅速火遍大江南北。
萧五的粉丝比杜宝玉还要多一点,为什么呢?因为种花家吃货最多,他时常会在微博点评食材、烹饪手法等等,有时还会推荐几家餐馆,那无一例外都会迅速成为网红店,并且成为XX之旅不可不去的打卡地点。
萧五V:
砍下狗头焖狗肉//@杜谦不是宝玉V:修仙修完回红尘[图片]
然后,苏浮白再度转发了他们俩的微博。
苏浮白V:此事痛饮三百杯//@萧五V:砍下狗头焖狗肉//@杜谦不是宝玉V:修仙修完回红尘[图片]
苏浮白,本名叫什么并没有人在意,比起杜宝玉这个多情种,他与妻子伉俪情深,除了喜欢喝酒没有什么大毛病,拥有一家国际知名的酒厂和一个风景极美的葡萄酒庄园,要说知名度,他远逊于前两位,但人家是实业家,谁家没有喝过他家出的酒?
这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搞事,嗅觉敏锐的人民群众瞬间兴奋了,大家纷纷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有知道前情的粉丝马上出来科普了。
腹有诗书气不华:
我看过杜大才子和萧五所有的文章,我赌五毛钱,是那最后一方印章的主人最近出现了!他是他们吃喝玩乐小分队的成员,一直只侧面出现,杜宝玉说他“经史子集,无不该悉,天文地理,靡不涉猎”,字里行间对他万分推崇,据说才学和…样貌都远胜于他。
这条微博的转发量迅速破万,在没有明星出轨吸毒也没有国家大事的一天,这足以成为微博头条。
于是鱼丽也看见了。
她电视也不看了,拿着手机去拍裴瑾的房门:“书生,快开门!”
裴瑾原本在洗澡,听到她的声音,匆匆忙忙冲干净泡沫披上浴袍就出来应门:“怎么了,有什么事?”
鱼丽兴奋过头,忽略了他的衣着,把手机递过去:“你看!这个是不是你!是不是在说你!”
“你就要给我看这个啊?”裴瑾无语,他身上的水珠都没有擦干,滴滴答答往下淌,“我在洗澡呢,吓我一跳,还以为你怎么了。”
“洗澡?”鱼丽怔住了,她这才发现裴瑾只披了一件衣裳就出来了,衣带没有系好,他比她高,又俯身来看她的手机,她猝不及防地看到他赤裸的胸膛,视线继续往下落,还能看到更不和谐的…
“啊!你里面…”她顿时噤声。
裴瑾:“…喂,都说了我在洗澡了,是你来拍我门的,你脸红什么?”话是那么说,他还是整理好了衣襟,“好了,别脸红了。”
鱼丽啐他:“不要脸。”
“丽娘,你摸着良心问问自己,我冤不冤枉?”裴瑾觉得窦娥都没自己那么怨。
鱼丽别过身,可还能闻到他身上沐浴露的香气:“反正你就是不要脸。”
裴瑾:“…你开心就好,没事我就进去了。”
“哎。”鱼丽拉住他,举起手机,“这个呢?”
裴瑾把袖子从她指缝里扯走:“那也得等我洗完澡吧?”说完,他瞥了一眼鱼丽,故意道,“对了,你马上就要扮演我女朋友了,要不要先提前彩排一下。”
鱼丽警惕地看着他:“你想怎么样?”
“我是担心啊,你看你,这样都会对我脸红,万一露馅怎么办?”裴瑾看起来忧心忡忡的样子,“我可是付出了大代价的。”
他指冰箱里满满当当的冰激凌以及满满当当的零食柜子。
“你在怀疑我。”鱼丽眯起眼睛,步步紧逼,“裴瑾,你是有多看不起我?”
裴瑾忍着笑:“可你看你脸红…”话音戛然而止,他看着拽住他衣襟吻住他的姑娘,第一次,失去了言语。
鱼丽放开他的衣襟,轻蔑地哼了一声:“都说我是坏人,一直在骗你了,你还不信。”唔,这是刚从新看的偶像剧里学来的,以前没有这么直白的,但与时俱进嘛。
裴瑾瞥她一眼,握住她的腰肢,吻住她的双唇,用舌尖一点一点描绘她的唇线,趁她错愕时入侵她的贝齿,含住她的香舌,不愿放开。
鱼丽并非未经人事的少女,她能感觉到他身上发生了变化,因为只穿着浴袍,更加明显,她见过太多这样类似的情形,可唯有这一次…唯有这一次,她并不讨厌,也不抵触,而且,双膝发软,几乎站立不稳。
裴瑾也发觉了,他顿时清醒过来,立即松开了她,有那么几分钟,大脑还沉浸在那种欢愉里,不知如何反应。
鱼丽的脸色一变再变,他趁她发怒前找回了理智:“好像…还是我更坏一点。”他摸摸她的头,“加油哦,丽娘。”
说完,迅速关门进浴室开冷水。
鱼丽:“…”

第45章 损友

鱼丽回到房间里, 失眠了。
她有点想起了当年第一次见裴瑾的时候, 她从海上费力地捞出了他, 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心里欢喜。
他是那种她喜欢的类型,一看就是文质彬彬的书生,识文断字, 温和有礼,和她平日里见到的都不一样。
她把他救回家里, 用仅有的积蓄为他买了药, 他在浓浓的中药味里醒过来,重重咳嗽,嗓子喑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把他扶起来, 让他靠在自己怀里,喂他喝水。
那应该算是他们比较亲昵的接触了, 她虽然身在偏僻的渔村里, 可也知道礼义廉耻, 要是被人知道她和一个男人这样接触,名节就全完了。
可或许是她生性反叛, 哪怕心里打鼓, 也还是把他藏在了家里。
她的弟弟不怎么在家中,她攒了钱,将他送到镇上去给人当学徒,学了一门手艺就不用再在海边讨饭吃, 天有不测风云,出海的人每次都是抱着必死的决心。
那时,她的爹娘已经过世,家里只有他一个男丁,她不能让家里断了香火。
女孩子独居在家中是很危险的,幸亏隔壁就是她的叔婶,虽然分家了,可也照看她,不叫她被人欺辱了去。
然而,每天在家里睡觉,她还会在枕头旁边放一把镰刀,可就算是这样,心里也觉得不踏实。
这种失眠在裴瑾来了之后就好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家里有了个男人,哪怕是个病人,也给她底气。
现在想想,从很早以前她就开始依赖裴瑾了,说不上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的目光清澈端正,毫无狎昵,也许是因为…他就是一个好人。
她信任他。
也有点喜欢他,虽然这一点点感情,在得知他已经娶妻后被强行压制了,她不想做妾,虽然有很多人告诉她当妾室没什么不好的,嫁到有钱人家,不愁吃穿,还能提携弟弟。
可她就是不乐意,大概年少的时候,总有些脾气的。
她后来一直在想,如果当时做了别人的妾室,说不定也就舒舒服服过完一辈子了,也不用给一个病秧子殉节,更不会受了那么多年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