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的工作一点都不比医生来得轻松自由。顾朗苦笑着捏了捏眉心,重新戴上了眼镜,准备开始进行面试。
这一面就是一整天,顾朗琢磨着再招一个的话还是招个男生比较靠谱,他翻看了一会儿资料,心中大致有了决断。
过了几天,录取的名单就出来了,是一个名叫周一帆的男生,来自云南,之前他和顾朗以邮件联系过,说原来学校的事情已经解决,他即将赶赴明珠市,和卓菁菁、薛凝一起跟着顾朗开始学习。
顾朗是一个非常宽容随意的老师,别人管导师叫“老板”,他却说还是“老师”听得顺耳,而卓菁菁和薛凝如果跟着他学习,他是包一日三餐的,一时之间,卓菁菁和薛凝已然成为同届学生里的羡慕对象。
顾朗听说的时候哈哈一笑:“被几顿饭就收买了,你们两个小姑娘真是太可爱了。”
卓菁菁抿嘴笑,薛凝快言快语道:“顾老师还不知道?你已经是我们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老师了。”
托那个校园BBS的福,顾朗短短几天内已然成为和平大学最热门的话题,关于他的光辉履历早就被人扒了个彻底,就连每天穿什么衣服上课都会被学生拍照然后细细扒一遍。
当然大家最感兴趣的还是他的私生活,最后八来八去只知道他未婚单身,没有女朋友,一时之间不知有多少人开始蠢蠢欲动。
若是换了别人,恐怕会觉得十分困扰,但是搁在顾朗身上,他是眉毛都不会多动一下的:“那我真的是太荣幸了。”
卓菁菁就笑:“是我们太荣幸了。”
之前确定报顾朗的时候,还有不少朋友颇有微词,觉得顾朗虽然看起来光鲜,但是到底是太过年轻,比不上资历老的教授们,而且年轻的男教授和女学生,总是容易传出一些暧昧的绯闻来的。
但是事实证明,她的眼光很不错,顾朗细心,温和,很照顾她们,也不怎么在乎研究项目的经费,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她们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
顾朗微笑,刚刚端起茶杯来准备开始每日的下午茶,突然电话就响了,而且那铃声只代表了某一个人的来电。
他摘掉眼镜叹了口气:“你们先去忙吧,我还有点事情。”
卓菁菁和薛凝有眼色地出去了,就看见顾朗露出了万分纠结的表情:“大小姐,你又怎么了?”
好不容易清净几天呢,她又要回来大杀四方了吗?顾朗想到这里,觉得心头一沉之余又带着轻松,好比是楼上第二只靴子终于被丢下来了。
那一头明薇的声音提高了好几个度:“唐黎!他、他、他太过分了!”
居然一张口就说别的男人?顾朗懒洋洋靠在沙发里:“怎么,他终于过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是啊!他居然就是上一届的巫师之王,这一次也是!他居然欺骗我们!太过分了!”明薇嚷嚷着,突然觉得不对劲,“你怎么知道的?你连同他一起骗我?!”
如果说她之前的声音是郁闷和不爽的话,一想到顾朗都在骗她,那就是实实在在的愤怒了。
她可以忍受唐黎骗她,她可以忍受顾朗说她,但是绝对不可以容忍他骗她。
“谁骗你了,是你迟钝没有察觉到而已。”顾朗撇撇嘴,语调愉悦,“威利是什么人,他竟然有本事对付他,自己的地位就不会低,而且,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五星岛本来就是巫师之王的地盘,只不过据传闻他从来不在那里居住罢了。”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明薇别扭道,“太不讲义气了。”
“就在你和人家吃饭潜水的时候。”顾朗平静道,“我还以为他会告诉你的,毕竟你们看起来很投缘。”
明薇恶声恶气道:“对,就是很投缘,我打算和他去周游世界!”
“那实在是太好了。”顾朗轻松地笑了起来,“我终于有清净的日子了。”
“哼!”她愤愤挂掉了电话。
一转身,唐黎已经匆匆赶来,赔笑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他打扮得时髦极了,又英俊又潇洒,像是电影里手持玫瑰的男主角,谁能够想到他竟然会和巫术这样神秘而古老的东西挂钩呢?
明薇打死不承认是她眼拙:“你一点都不像是个巫师。”
“哈哈。”唐黎忍不住发笑,“小姐,巫师不是非要像哈利波特里一样拿着小木棍穿着长袍,也不是你想象中的土著还语言不通,你可不能这样偏见。”
明薇抱臂:“我才没有呢,我只是有点吃惊罢了。”
“好了,我为我的不诚实而再度向你道歉。”唐黎笑眯眯道,“不过我也只瞒了你这么一件事而已,可从来没有说过谎,尤其是对你的赞美,绝对发自真心。”
明薇也不是小心眼的人,对着顾朗发泄一通之后,她的心情好了许多,但是依旧刁钻地问:“那你对付威利,是觉得自己赢不过他?”
唐黎哈哈一笑:“清理门户而已,这是权力,也是责任。”
“就我和顾朗好端端被你利用了。”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作为赔罪,我做向导,带你到处逛逛?”全世界不敢说,但是至少东南亚一带,他的势力无人能比,对许多小国甚至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力,这样一个神秘莫测的巫术大师,竟然会是这样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实在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
有这样一位巫师作伴,想必可以对神秘的巫术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明薇十分心动,可是唐黎却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听见那头的声音,十分意外:“怎么会?好,我马上就来。”
他歉意地看着明薇,她自然也不为难他:“看来是要挪到下次了,到时候还有效吗?”
“对你,永远有效。”他说。
第11章 大地的眼泪01
周一帆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家境贫寒,小的时候父亲外出打工,据说是在煤矿挖煤,结果出了事故死了,矿上赔了两万块钱私了,然后他妈过了没多久就和村里的一个男人私奔了,留下他和瘸腿的爷爷,他的爷爷一瘸一拐把他拉扯大,靠着一点微末的手艺活让他读书,他也争气,从小就是班里的尖子生,从来沉默寡言,下了课就回家帮爷爷用竹条编些东西去卖。
初中、高中乃至大学,都是靠着他的奖学金才艰难升上去的,这一步步走来,辛酸无比,原本想着大学毕业就去打工,却没有想到直接被老师推荐去考了和平大学,那个老师说得很直白:“你考上了名校,我们学校里也是有奖励的,而且和平大学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都很好,出来以后可以直接在医院里工作,对你未来也是有好处的,你是个有天分的学生,应该走到更高的地方去。”
周一帆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周爷爷帮他下定了决心:“要读,一定要读。”
这位倔强的老人多年来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要让当初弃子而去的儿媳妇看看,她儿子多么的有出息,当初她一走了之是多么愚蠢的行为。
周一帆过了初试,千里迢迢去和平大学面试,他在原来的学校出众并不意味着在和平大学也出众,可以说能够来和平大学面试研究生的,无一不是个中翘楚,本科生里就不乏各省的状元,何况是研究生呢,更是精英中的精英。
他还以为自己没有希望了,谁知道录取通知书就这么寄到了他的学校。他收拾行囊,告别爷爷,准备坐火车去明珠市。
也是万万没有料到会碰上这样的凶悍事儿。那时,他正在火车站的角落里吃晚饭,晚班火车比较便宜,所以他坐的是深夜的班次,而火车站里什么东西都死贵死贵的,他从家里带了饼,就着一瓶冷掉的开水艰难地吞咽。
他一边蹲在角落里啃饼,一边却被站在旁边两个人的对话吸引了注意力,他听得漫不经心的,心思还全在对未来的忐忑上,但是那些对话还是断断续续传入了他的耳朵。
“这里不安全,我们快点离开!”
“不,这里人越多,越是对我们有利,他们不会那么容易找到我们。”
“他们追来了吗?”
“不可能!”
“其实我有点担心。”
“做都做了,你难道害怕了?”
“没有…不,其实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是怕他们,他们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人,可是我听说…”
“嘘——说那么多干什么,你别相信那些谣言,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
这番对话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这两个男人应该是在避开什么人,并且做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会让他们感到害怕,然而害怕的又不是那些会来追他们的人。
周一帆听到这里,不免有些奇怪,他抬起头来看了那两个男人一眼,已经是开春的天气,但是天还是很冷,那两个男人穿着厚厚的棉袄,围着围巾,戴着帽子,根本看不清样貌,原本是和车站里的很多人相似的,可是听到了那番话,周一帆却觉得这两个有些鬼鬼祟祟的。
他想到这里,飞快甩了甩头,他一直都是一个很安分守己的人,一点都没有旺盛的好奇心,所以他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之脑后了,之所以会在这里提起来,自然是因为他听见这两个人的对话和后来发生的事情有关联。
而那个时候,周一帆却不知道,他只是咽了咽饼,准备站起来去厕所,火车上人挤人,上起厕所来会很麻烦,就是那个时候,他突然听见了一阵骚动,还有许多人夹在在一起的尖叫声,他不明所以,就看见人群往四面八方涌动,顿时乱作一团,时不时有人踩到人,踢翻包裹,他的破背包里有着自己所有的家产,包括几件旧衣服,二三十块钱,还有爷爷给烙的饼以及小的时候父亲打工给他捎回来的一只廉价的变形金刚,一想到此处,他也顾不得许多,扑身把背包搂在了怀里,正想着撤退,谁知道背脊上一痛。
他甚至来不及想一想是不是今日要命丧于此,眼前就一黑,顿时不省人事了。
原本周一帆这遭遇和顾朗是没有什么干系的,哪怕是做了他的学生,还未正式入学,本不相干,谁知周一帆家境贫寒,实在是连手机都没有,他被人送进医院以后,也就是在背包里发现了和平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医院的人才打电话到了和平大学,又被人转到了顾朗那里。
以顾朗的性子,知道周一帆在医院没钱看病,连亲人都没有一个,怎么会坐视不理呢?干脆就起程去昆明探望,卓菁菁和薛凝听了,便问能不能一起去,顾朗自然是愿意多带着她们见见世面的。
“行,你们俩收拾东西,下午就走。”
结果好巧不巧,在机场上正巧就碰见明薇下了飞机回来,刚刚下的飞机呢,就看见顾朗带着两个年轻美貌的小姑娘,她促狭心起,近他身后一拍,却被他躲开了,幸好不曾还手便看见了是她:“你怎么在这儿?不是和那谁周游世界去了吗?”
“哟,这事儿轮不到您老人家操心,不过看你左拥右抱,福气真的好好啊。”明薇原本雀跃的心思就被他一句话打消了。
顾朗虎着脸:“乱讲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是学生。”
“你好端端的带着学生是要去哪儿风光快活?”明薇狐疑地打量着他,顾朗气得要死,在她腮上狠狠拧了把:“不准乱讲话,人家清清白白的姑娘家,要是和我传出点什么来,以后在学校就难做人了。”
明薇朝天一翻白眼,大为不屑,却不再多讲了,反问道:“那你是要去哪儿,我才刚回来呢。”
顾朗便说了周一帆的事情,明薇十分惊讶,她道:“那我也一起去,什么时候的航班?”
“你现在去估计票都卖完了吧?”
正如他所猜测的,他们乘的航班一个小时后就要起飞,所有的票都告罄,除非有人退票,否则是上不去的。
卓菁菁和薛凝刚刚吃了饭回来,就看见明薇坐在顾朗身边大发脾气,她想了片刻,道:“不如我不去了吧。”
顾朗正要笑,就听明薇呸了句:“我就不信了我去不了,走,咱们自己去!”
这句话叫顾朗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你饶了我吧,你开我打死都不去,我还是乘这班飞机来得好。”
明薇鄙视他:“你开,你开还不行么,走走走,在这里等一个小时,黄花菜都凉了,时间就是金钱你懂不懂?”
顾朗扶额,半晌对两个学生道:“走罢,咱们登机。”
薛凝没回过神来:“不是还有一个小时才登机吗?”她稀里糊涂地跟着顾朗和明薇走,他们去了贵宾接待室,明薇显然是这里的常客,她有一架私人飞机就是停在这个停车场里令专人保养维护的。
那一架飞机自然也是明氏集团出品,被她命名为“雄鹰号”,在世界私人飞机排行榜里可以位列前十。
不过虽然有私人飞机,但是明薇平日里比较喜欢坐寻常的航班,因为可以随时遇见有趣的人和有趣的事,她喜欢那种意外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出动这架“雄鹰号”。
而且这架飞机…没有专用的驾驶员,机场的接待人员恭敬道:“已经安排妥当,飞机可在十分钟后起飞。”
她临时插队就意味着肯定有一班飞机要延误起飞时间,这可以说是特权阶级的可恶之处了,其余不知情的民众只能在等候厅里破口大骂机场人员,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到时候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哪里会管他们放屁呢。
但是明薇现在还是有遗憾之处的:“真的不让我开吗?”
“我真的不想找死!”顾朗抢先她一步进了驾驶舱,明薇只能满怀遗憾地坐到后面去了。
而卓菁菁和薛凝早就惊呆了,她们看明薇的眼神都变了,活像是在看什么珍稀动物,好像她浑身上下就贴了一个标签:土豪。
明薇嘴角一抽:“你们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薛凝吞了吞口水,问:“这飞机很贵吧?”
真正有钱的人是不屑于去炫耀财富的,明薇想了想,实话实说:“其实现在飞机也不算贵,上百万就可以买了。”
她们俩虽然不是大富之家出身,但是也不算是没有见过世面,一听上百万,也就不至于太过惊讶了,差不多和豪车一个价位,只不过飞机少见而已,然而明薇话是这么说,她这架飞机可是死贵死贵的,这性能卖到外头去妥妥的上亿。
明薇对于顾朗的两个学生虽说调笑过,但是并没有什么炫耀的意思,以她的身份地位,低调才是本色,所以她很大方地说:“不要想太多,我们是同学么,酒柜里有酒,冰箱里有饮料,你们自己拿来喝,不要客气。”
她们还是不动,明薇眨了眨眼,直接从冰箱里取了两瓶汽水给她们,又翻出一盒冰淇淋和巧克力,虽然决定使用这架飞机不过短短半个小时,但是里面的东西却已经被专人准备好,因有尽有,她剥开一颗巧克力丢进嘴里:“你们小时候玩过一种可以给娃娃打扮的玩具吗?”
“芭比娃娃?”
“嗯,我小时候曾经在橱窗里见过一次。”明薇剥开另一粒酒心巧克力,走到驾驶座上塞到顾朗嘴里,还问他,“好吃吗?”
“太甜了。”他驾驶着飞机,稳稳当当的,不像明薇开起来简直是对心脏的挑战。
她哼了声,一屁股坐在沙发里,腿架在了沙发的扶手上,姿势一点都没有大家小姐应有的优雅:“当时我就想,哎,那个娃娃怎么可以那么漂亮呢,戴着王冠,穿着白色的公主裙,太漂亮了,我做梦都想买一个。”
卓菁菁和薛凝露出了意外的表情,她顽劣地笑了笑:“当时我们家还很穷,穷到我一个礼拜都不能吃上一顿肉,所以一直有人说我是暴发户啊,我骨子里还是那个在山村里的小村姑,顾朗老说我能十年如一日保持我这做派,实在也不容易。”
“是很不容易。”顾朗想了片刻,笑了,“我其实挺佩服你的。”想当初她刚刚被接到大城市里来,身上还残留着小山村印下的痕迹,烙在骨子里了,很难改,曾经交往过的同龄的女孩们都嘲笑她,说她坐没坐相,站没有站像,上了牛排根本不知道怎么用刀叉,暴发户就是暴发户。
当时她是怎么处理的呢…明薇淡定地让厨师烙了个饼,然后把牛排往里头一塞,变成肉夹馍给吃掉了,最恶劣的是,以后但凡是客人来明家吃饭,牛排都没有刀叉,而是上了筷子和饼。
她从小就很霸气,也从小就很特别,因为不是每一个女孩到她这样的境界的时候,会选择反抗而不是融入那个团体的,她没有刻意改变过自己,也从来没有为了别人的眼光而委屈过自己。
这一点,哪怕是顾朗都觉得,他做不到。
“因为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明薇自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观点,“打个比方,如果我没有钱,我吃东西粗鲁,人家谁说我没教养,上不得台面,但是如果我有很多很多的钱,大家就会夸我性格直爽不拘小节,你们说有道理吗?”
卓菁菁不得不承认:“有道理。”
“但是我还是我,我还是这么吃饭,根本没有任何变化。”明薇对她的捧场非常高兴,“所以,当别人嘲笑你不懂得游戏规则的时候,不要紧,你只要成为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就行了,赚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如果赚了钱反而更不开心,为什么还要赚更多的钱呢。”
“我跑题了。”她抒发完感慨又道,“但是对我来说,我宁愿用这一架飞机去换小时候的一个娃娃,对我来说,那个时候如果能得到而产生的快乐,肯定比现在多得多,人越是长大,越不容易快乐,而一个人快不快乐,和有没有钱没有什么关系,甚至,越有钱越不快乐。”
薛凝加入了讨论:“我不这样认为,我是很物质的人,钱可以为我带来很多的快乐,我想要买的衣服和鞋包,我可以买房买车,对我来说,那是钱可以达到的快乐。”
“对啊,”明薇点头表示同意,“所以你容易得到快乐,因为钱可以使得你得到快乐,但是我不能,我买再多的衣服,开再名贵的车,我都没有你那么快乐,有的时候哪怕一掷千金都不能够让我觉得痛快了,我现在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使得我快乐,可是世界上能使我快乐的事情,比使得你们快乐的事情少得多,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们比我幸福。”
乍一听也十分有道理,卓菁菁和薛凝头一次认识她,快要被她的理论绕晕了。
顾朗反倒是笑道:“听她道理那么多,你让她现在一穷二白的,恐怕哭都要哭死。”
“那不一样,得到了再失去,当然是痛苦的,如果我没有享受过这样的生活,那么也就无所谓伤心了,可是我得到过又失去,这就难以忍受了。”明薇感慨着,丝毫不知道这一条理论也完美地印证在了她和顾朗的身上,青梅竹马二十年,两个人早已把对方的存在当做理所当然,根本想不到别的地方去。
所以说,有的时候,危机感很重要。
第12章 大地的眼泪02
飞机飞了几个小时,终于在昆明准备降落,谁知道正逢大雨,天气极度恶劣,原本昆明机场拒绝“雄鹰号”的降落,但是明薇很坚持:“救人如救火,这年头医院里没有钱谁给他看病,你那个学生死了多晦气?”
晦气?晦气你还那么热心,嘴硬心软。顾朗心里想着,沉声道:“正有此意。”他和明薇配合默契,她马上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然后对卓菁菁和薛凝道:“你们两个坐在位置上系好安全带,不要怕,可能有点颠簸。”
事后卓菁菁回想起来,实在是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她还以为自己会死在半空中,不是被摔死而是被吓死的,她根本是糊里糊涂就降落了,但是等到飞机着陆后的很长时间,她都根本回不过神来。
过了好半天,她才听见明薇和顾朗在说话:“不愧是雄鹰号,这架飞机的性能实在不错…给你用真是可惜了。”
“送你也行啊,什么时候结婚,我送你当贺礼。”
“噢,你总算承认我娶得到老婆而你嫁不出去了吧?”
这两个人闲话家常,根本不像是在生死关头走了一遭的,卓菁菁咽了咽口水,觉得腿肚子一直在发抖。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她跟着顾朗到了昆明医院里才有所改善,主要是因为周一帆太惨了,那一刀砍在背上,伤势颇重,偏偏这一次重伤的人太多,来不及全部顾忌,又免不了有捧高踩低的,周一帆被晾在一边许久了。
一听这事儿,顾朗还没有说什么,明薇先气得七窍生烟:“那群眼睛里只有钱的东西!”她破口大骂,怒极甚至还爆了几句家乡话,听得顾朗原本心情沉重,现在反倒是笑了:“行了,有这个力气骂人,不如替他去把手术费交了…你带钱了吧?”
“我穷得就只剩下钱了。”明薇一挥手,哼哼冷笑,“那群只看得见钱的败类。”她踩着高跟鞋气势汹汹地走了,顾朗不放心她:“菁菁,你跟过去看看。”
“啊,哦,好的。”卓菁菁虽然不知道顾朗为什么有此一问,不过她马上就知道了,因为明薇转悠了半天没找到缴费的地方,她了悟,感情她是不会啊:“呃,这边。”
交了手术用的费用,明薇余怒未消,又胡搅蛮缠把接待的护士医生骂了个狗血淋头,无论他们怎么说是“按规矩办事”,她就是不依不饶,简直是仗势欺人的典范,卓菁菁是做不出这样的事情的,在她印象里,也就只有没有什么教养又自私自利的中年妇女才做的出这种丢脸的事情。
毕竟很多护士医生也不过是听话做事而已,还真的怪不到他们头上,何必为难别人呢?
而且真的丢脸丢大了。卓菁菁硬着头皮拉了拉她的袖子:“那个,老师还在等我们回去呢。”
就是这句话让她偃旗息鼓,但是回到病房的还是还是气呼呼的,顾朗已经给周一帆做过一个简单的检查,发现伤口并没有恶化,看见卓菁菁那尴尬的样子,猜到了些许:“还没有骂过瘾?”
明薇刚刚怒火冲天,心跳过快,现在热得不行,挥手给自己扇风:“没过瘾,恨死了恨死了,怎么会有那么讨厌的事情!”
顾朗在她肩头按了按,温言道:“镇定点。”他慢慢拍着她的背脊,道,“小金鱼,医生从来都不是义兵,虽说救死扶伤乃是天职,然而真正有这样心肠的医生却没有几个,很多的人学医学护理,只是为了谋生,这只是一种职业,高尚是别人赋予的,你不应该要求太多。”
明薇垂眸不言,他安慰道:“人本来就是这样的生物,古往今来,都不能避免,你应该明白很多事情是不能要求那么多的。”
明薇没有说话,她非常反感来医院,从前若是有什么不舒服,都是直接请家庭医生来家里看病的,后来顾朗学医,她就更有理由不去医院了,倒也不是畏惧医院的嘈杂与死亡,只是很多很多年前,她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她的奶奶,也就是明大海的生母病重,那个时候明大海只赚了一点点的小钱送回家里,她奶奶却不肯多花钱,是明薇一气之下跑到村里的赤脚大夫那儿,求着他过来看看的,但是老人家年纪大了,又多年操劳,突然发病,不是村里的大夫可以应对的,他也好心,借了辆三轮车把这祖孙驼到镇上的卫生院,可是…哪怕她跪在那些医生面前,也没有求得他们松口先把奶奶送进手术室里。
后来是路过的一位老中医给她扎了几针,才堪堪保住了性命,只是日后的身体愈发差了,没过几年,没能享到明大海的孝顺就过世了。
都说小孩子记不清小时候的事情,可是明薇却对幼年的一幕幕有非常清晰的印象,她永远记得,因为记得那么清楚,所以始终无法释怀这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