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朗很客气:“仇主任是专家,自然由你研究。”仇英子感激地朝他笑了笑,将种子装入瓶中,小心地塞到了怀里。

只有明薇还很纳闷:“她千里迢迢把我们找来,只是为了让我们看它结果?”

“这么难得的植物,我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顾朗道,“你看这树生长了不知多少年,它却好像是从很早的时候就攀附在此了,这么说来,指不定是和西王母的蟠桃一样,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呢,你能亲眼见证,不知是多少缘分。”

明薇赞同地点点头:“也对,就算是为了这个,也不虚此行了。”

众人在洞内逗留许久,却没有其他发现,之后又花费了些许时间离开森林,回到了文明社会,这一段旅程自然辛苦,但是与文章内容无关,就此一笔带过。

故事就到此结束了吗?不不,这实际上只是一个开始,之所以大费周章描绘了仇英子得到这枚种子的过程,自然是因为后面发生了其他事情的缘故,否则便没有了记叙的必要。

从野外考察回来后的一段时间,这段经历都被学生们津津乐道,而据闻仇英子回来之后更是闭关在实验室内做研究,已经有好多天不见人影了。

大概是过了几个月之后吧,那时已经入冬,明薇要去叶老头那里处理一些事情,但是一问才知道,叶老头居然好几天没有来上课了。

饶是明薇也知道,叶老头一生未娶,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献给了工作,就算是生病他都不会轻易休息,可是现在无缘无故缺席几天,实在反常。

明薇心里对于叶老头的印象十分不错,如果不是他“深明大义”,她可就要痛苦地在学校里念书了,更何况上一次去野外考察的时候,也算是同甘共苦过了。

所以她决定翘课去叶老头家里看看,免得这个老头子年纪大了出了什么事情。

叶老头住在和平大学的附属大院里,里头居住着的都是退休的教授和其家属,明薇轻而易举就问到了叶老头的地址。

告诉她地址的大爷还免费提供了一个八卦,他说叶老头就是现代版的金岳霖,苦守仇英子多年,她不结婚,好,他也不结婚,她住在这里,他搬到隔壁,几十年下来,风雨无阻。

“老叶这个人倔啊,十年前还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呢,他全拒绝了,我们说啊,这人老了,总要人做个伴吧,他也不肯松口,早些年他和英子家都订报纸订牛奶,他每天早晨在门口的巷子里拿了牛奶报纸送到她家门口去,风雨无阻啊。”

还有人给补充:“仇教授有一次研究一个课题,好几天没出门,老叶急得和什么似的,冲下来去拍她家的门,生怕她出了点什么意外。”

“仇教授生日那天,他还买了水果请我们吃,比谁都记得牢,我看仇教授自己都不记得了。”

“等了她那么多年还无怨无悔的,真是少见喔,我们问老叶,他就说‘这样也没关系,等到我和英子都老了,走不动路了,我们还可以晒晒太阳,说说话’。”

“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孩子,也不结婚,真不知道是为什么,人老了还图些什么呢,不就图有人做个伴吗?”

明薇听着听着,觉得有点震撼,没有想到看似严肃无聊的叶老头竟然是这样一个痴情种,几十年的时光守候一个女人,他们始终没有在一起,却也没有别人。

这其中,必定是会有一段令人动容的故事吧。

明薇敲响了叶老头家里的门,她等了约有三分钟,始终没有听见有人来开门,她一时情急,生怕叶老头出了事,直接用万能钥匙开了锁,谁知道一进去,竟然冲鼻一股酒味。

她吓了一跳:“叶老师?”

房间里昏暗一片,她眯着眼走进去拉开窗帘,阳光照入室内,她看见客厅里一片狼藉,到处是翻倒的酒瓶子,叶老头手里拿了瓶二锅头,躺在沙发里喃喃自语,不知道说些什么,身上传来一股恶臭。

她掩鼻开了窗,去拍叶老头:“叶老师,你还好吧,啧,怎么醉成这样?”

明薇对于叶老头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严谨自制上,他并不像是一个会酗酒的人,可见是遭受了什么非同凡响的打击,以至于堕落至此。

“叶老师?”明薇关切地俯□,“你怎么啦?”

叶老头睁开眼,一时片刻竟然认不出她是谁,只是嘴里喊着:“英子,英子…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大口大口喝着烈酒,酒水从他的嘴角流出来,沾湿了衣襟,他双目通红,神志不清,可是依旧叫着仇英子的名字。

明薇看在眼里,不由替他觉得有几分心酸,便道:“你等等,我去叫仇老师来看你。”

情之一字,害人不浅,解铃还须系铃人。

究竟他和仇英子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叶老头突然这样萎靡不振,借酒消愁愁更愁?

作者有话要说:嗯,大家猜的不错,仇英子与叶老头是有那么一段,而且他们之间其实和明薇与顾朗这对有着某种奇妙的相似

这是一个故事,也是一个预示,他们如果没有在一起,可能就会变成这样了

关于男女主角的感情戏,【往事只能回味】是端倪,【情钟,情种】是松动,下一个故事是暧昧试探,再下一个故事就告白了…唉,剧透多不好玩啊,为啥大家都不和我一起享受这个试探暧昧的过程呢╮(╯▽╰)╭

第42章 情钟情种10

明薇走到了隔壁楼的仇英子家里,她礼貌地敲了敲门,原以为还要等上些许时日,没有想到很快就有人来开门了,明薇还以为会见到仇英子,谁知一照面,发觉对方是个英俊至极的年轻人,那人的俊美程度世间罕见,最叫她震撼的却是他那一双眼睛。

那双眼眸里盛着万种情意,绵绵温柔,让她蓦地被他这般温柔凝视,突然鼻酸,想要流下眼泪来,对他说尽心中一切苦恼。

“你好。”偏生他的声音也是那样动听缱绻,像是羽毛轻挠心脏,明薇在那一刹那还以为自己是爱上了他。

好在仇英子的声音救了她:“是谁来了?”

明薇勉强定了定神,看向玄关,仇英子穿了一件黑色的真丝长裙款款走来,她明明已经五十余岁,但是此时此刻,她皮肤紧绷,双目似寒星,唇边含着笑容,说是三十岁都有人信。

是什么力量令她重回青春?明薇瞪大眼睛看着她,却不敢看向那个神秘男子,生怕他一个眼神就让她心防崩溃,仇英子微微笑:“呵,是你。”

“仇教授。”明薇道,“我是来找你的。”

“请进来喝杯茶。”仇英子优雅地做了一个请进的动作。

那名男子进厨房斟出一杯香茗来,明薇虽然爱喝酒不爱喝茶,但是对茶却也略懂一二,知道他这杯茶泡的功夫实在不赖。

她还是克制着自己的目光没有去看他,但是他却出现在她的视野里,他站在仇英子身边,手搭着她的肩膀,姿态亲密。

明薇就觉得脑袋嗡一下,目瞪口呆:“我,叶老师他,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语无伦次,但是仇英子却很镇定,她先是叹了口气,喃喃自语:“是我不好,白白耽误他那么多年…”她这么说着,抬起头来看了那个男子一眼,他立即温柔地抚摸着她的手背,爱怜道:“不是你的错。”

我的天!明薇张口结舌,仇英子与这名神秘男士显然是热恋中的爱侣。

可是仇英子已经五十有余,这名男子至多不会超过三十岁,这算什么,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吗?

“叶老师他、他,”明薇情急,却怎么都说不出一句囫囵话来。

仇英子颔首:“我明白,我会去与他说清楚,多谢你。”

明薇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任何借口留下来,她只能说:“那我走了。”那位神秘男子起身送她离开,两人在门口礼貌地话别,明薇听见隔壁有谁家的老人在放歌:“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

这样哀怨缠绵的调子,她久久怔住,不由心酸,他的眼神那么温柔缠绵,醉人心扉,明薇再也没有见过第二个人的眼神能有这样勾人的作用。

她长长叹了口气,欲言又止,他却凝视着她,温柔地开了口:“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她说,然后看他轻轻掩上了门。

明薇走出大楼,站在外面的院子里深呼吸,可是千头万绪之中,只有他那一双眼睛清晰无比,简直一眼万年,再难忘记。

见鬼了。明薇恨不得马上一个电话拨到唐黎处:你确定世界上真的没有一见钟情的巫术吗?

如若没有,她莫非是真的对他一见钟情?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还是名花有主的男人。

明薇站在原地纠结了半天,最后决定回去找顾朗聊聊人生。

顾朗上完课已经回了家里,在书房里看书,她进门他头也没抬,直到明薇用一种飘忽的语气问他:“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信啊。”顾朗说着抬起头来,“怎么了?”

明薇蹙着眉,幽幽道:“以前我碰见吸引人的男人,虽然会多看两眼,也不至于情不自禁。”

这话说得这样严重,让顾朗马上就被吸引了注意力:“发生了什么事?”

“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那番话吗,那样的人,我今天遇见了。”她开了瓶酒,仰头咕咚咕咚喝了几口下去,才能和他说话,顾朗看见她那一双明眸里尽是困惑与惆怅,“当时他如果叫我和他走,我义无反顾。”

顾朗倒吸口冷气,心惊肉跳:“有这种事情?”

明薇很肯定地点点头:“第一眼看见,就觉得头晕目眩,不知今夕是何年,我从未想过世界上竟然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果能与他相恋,死而无憾。”

他欲言又止,不知说什么才好。

明薇又喝了好几口酒,一瓶陈年佳酿居然被她一口气喝了个干净,也幸亏有它,她终于找回了些许理智,先摇了摇头:“可惜,我去迟一步,人家有主了。”

顾朗一听这话,觉得三魂七魄归位,浑身一松:“谁?”

“仇英子。”

顾朗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他毫不怀疑明薇的眼光,她能够看上的男人,必定是极其出色的,譬如唐黎之流,然而能叫她情不自禁的,他简直难以想象,这般人才所爱上的女人,肯定也是极为难得的,可是怎么会是仇英子?

仇英子哪怕年轻三十岁,也不过是个有气质的美女,比起明薇来远逊多矣。

明薇走过来伸出手,顾朗紧紧握着她的双手,她长长舒了口气:“真可怕,那样情不自禁地觉得自己爱上他,我觉得我被迷惑,我失去了自己。”

顾朗一时没有理解她话中的涵义。

“我今天去找叶老头,谁知道他在家里酗酒,年纪一大把居然玩失恋,你没瞧见,真是可怜,多少岁了,还黯然销魂,他不停喊‘英子英子’,我就想去找仇英子过去劝解,谁知道一开门,哟呵,真是极品。”她紧紧攥着他的手,觉得理智回笼,但却惊魂未定,“我不敢看他的眼睛,阿朗,我竟然不敢,我觉得我看一眼,我自己就要失去一分理智,你告诉我,如果真的一见钟情过,会不会有这样可怕的感觉。”

她竟然用了可怕两个字,让顾朗微微皱眉:“爱情本来就令人身不由己。”

“一分理智也无?”她咄咄逼人,“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我要打电话给唐黎。”

顾朗莫名觉得几分好笑,他伸手将她搂到怀里,轻拍她的背脊:“镇定一点,你简直是像见了鬼,而不是爱上了人。”

明薇喃喃道:“是见了鬼,着了魔,我不相信我会爱上他。”

“爱情的发生,总是难以置信。”顾朗轻轻在她耳畔说,“不要怕。”

明薇咬着嘴唇:“我不相信。”她靠在他肩头,呢喃着重复,“阿朗,我不信。”

顾朗没说话,明薇依偎在他怀中,也不知多久,终于觉得他那一双眼眸在心头渐渐消退,她发热的大脑渐渐冷静:“再给我一杯酒。”

他起身去斟了一大杯酒给她,明薇蜷缩在他的椅子里,皱着眉咬着唇,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他微笑:“怎了这是,这是好事啊。”

明薇霍地站了起来:“我不相信,”她停了片刻,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我去洗个澡冷静下,等会儿来找你。”

她匆匆走了出去,顾朗在原地怔了许久,给自己倒了杯酒,他的手抖得厉害,把酒洒出来了不少,他干脆直接拎着酒瓶对准喉咙灌。

好像是要通过酒来把喉中的苦涩压下去似的。

而明薇在浴室里一边泡澡一边和唐黎打电话,唐黎一听完她的感受,大为心痛:“什么,那个人竟然不是我?如果是顾朗我也认了,居然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

明薇没好气道:“我是认真在问你呢。”

“你想问什么?”唐黎意外道,“爱情本来就是不可捉摸的,难以自控,太正常不过了。”

明薇浸在热腾腾的水中,精油的香气使得她神经舒缓,声音都懒洋洋起来了:“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觉得…我是被迫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唐黎唔了声:“你不会觉得自己是被,被施术了吧,我在你身上下的咒术并没有反应,这不大可能。”

“我不这样觉得,”她肯定道,“我身不由己被人控制,唉,我说不出来那种感觉。”

唐黎想了会儿,答道:“资深的催眠师是可以用眼睛就催眠一个人,但是我觉得你的情况不像,我更倾向于是他个人的魅力…世界上当真有这样的男人?”

“当真,看他第一眼,就已经身不由己,情难自禁。”

唐黎不禁问:“你第一眼看见我,不曾有这样的感觉?”

明薇失笑,道:“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我承认被你吸引,却不能说我一见钟情,我可以掌控我自己,可是今天不是,我觉得我的三魂七魄都是别人的了。”

“听起来情况是很特别,但就正如我之前告诉你一样,巫术可以夺魂,却没有办法操控爱情,爱情太玄妙了。”

“阿朗和我说过情蛊。”

“是,我听过。”唐黎马上回答,“蛊是什么,你了解过吗,情蛊情蛊,其实就是把一只虫子种到一个人身上,你如果非要用科学的眼光来解释,你可以想那是一种细菌,寄生在人身上之后,容易分泌某种物质,母虫和子虫之间彼此联系,所以产生了爱的错觉,一旦对方不爱她了,也就是战胜了这种生理上的诱惑。”

明薇道:“我会不会也被他所迷惑。”

“香气、药物、催眠,都可能使你产生爱情的错觉,然而这只要你有强烈的意志力就能抵抗,而爱情则不,爱情是不能用理智抵消的,否则也就不是爱情了。”唐黎笑着说,“我更好奇,你为什么坚持那是错觉,而不是你邂逅了爱情。”

明薇自嘲笑道:“当然希望不是,唉,坦白和你说,人家喜欢的是个年逾五十的大婶,我没机会了,你知道吗,当时就像是给了我一耳光,我不想清醒就要清醒起来。”

唐黎大为惊奇:“什么,他多大?”

“最多二十几岁,非常年轻俊美。”

“一树梨花压海棠呵,真难得,现代版的洛丽塔?”

明薇被他逗笑了:“哪有那么夸张,按你的说法,爱情本来就是没有理由的,管她几岁呢。”

“嘿,你小看了男人,男人本性好色,如果他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爱,我想象不出来谁会不爱你而爱一个老女人。”唐黎对她的赞美真心实意,“世界上的美女虽然多,不过你也不差了,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讨人喜欢。”

“所以我希望不是,否则输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我是有多失败?”明薇开了个玩笑,心中却知道并非如此。

真正的爱情的确能令人不可自拔,却不会让她在沉沦的同时感觉到身不由己,她的内心并没有敞开来接受这段所谓的“爱情”,她的心在抵触这种感觉。

所以她觉得不是,如果是爱情,早就已经没有了头脑,怎么还会想要反抗呢?

作者有话要说:小金鱼之所以觉得自己不爱那个人,是因为她已经知道了自己喜欢的人是谁~

但是顾朗没发现-0-

他们两个开始慢慢试探彼此,然后才决定下一步要怎么走,这个过程是很小心的,大家可以感受一下这其中的变化

第43章 情钟情种11

明薇舒舒服服泡了个澡,在浴室宽敞的躺椅上抹各式各样的护肤品,真要细细做来,起码要两个钟头,她平日里不耐烦这个,可是今天倒是想借着这样独处的机会好好把事情想一想。

她还是在想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说来也奇怪,几杯酒下肚,他的影响力好像不如一开始的时候那样强烈,那双眼睛依旧残留在心头,叫她头晕目眩,却也不至于失去自我。

真奇怪,难不成马上就不爱了?还是和唐黎打完了一个电话以后,他的影响就被那位大巫师给抵消了?

顾朗在外敲了敲门:“你进去都快三个钟头了,是生孩子呢?”

明薇把一件浴巾裹在身上去开门:“呸,你才生孩子呢。”

顾朗见她气色尚好,不复刚才的惊慌失措,也放下心来,在她房里放下一瓶酒:“没事就好,你刚刚真像是活见了鬼。”

明薇竟然点点头:“吓得我丢了半条命,你想想,当自己不受自己控制,能不吓人吗?”

顾朗啼笑皆非:“我仍然不明白你在怕什么,小金鱼,从小到大,你可没怕过什么,真要喜欢他,去争就是了。”

明薇本想反驳,但话到嘴边突然一变:“哪怕他的心另有所属?”

顾朗踌躇,人家若是两情相悦的有情人,鼓动她去插足实在不道德,可是这个人不是别人,是小金鱼,他怎么忍心,所以为难半天,只能长叹一声:“是,哪怕他心有所属。”

明薇抿了抿唇:“你鼓励我去当第三者插足,你知道我不屑于此,他不爱我,我绝不会自讨没趣,惹人生厌。”

“但是我希望你高兴,我有百八十种借口替你开脱,放心好了。”顾朗温言安慰,他始终认为她只是迟了一步,所爱的人心有所属。

明薇被他逗笑了:“你偏心我。”

顾朗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颊:“真是没有良心,我不偏心你还偏心谁?”

明薇上前一步,如小鸟一般依偎在他肩头,顾朗还拍着她的背脊安慰她:“不怕,你还年轻呢,尽管去试试,不管结果怎么样,总不要叫自己后悔。”

“跌倒了也没事,我会扶你起来,小金鱼,我在呢。”

他这样温情脉脉的话语让她心头微酸,明薇咬着嘴唇,几乎没落下眼泪来。

到底是二十年的感情,她心里想着,将眼泪逼回眼眶,故作恼怒:“呸,少诅咒我,我觉得这件事情有些古怪,非刨根究底不可。”

顾朗只要她不像开始那样彷徨无助,已经觉得十分安慰,管她打算弄出什么幺蛾子来:“随你随你。”

不过他也未曾料到明薇动作那么快,第二天一早,他刚刚做完一杯咖啡,就听见有人按响门铃,他开门一看:“是你?”

唐黎扬了扬手:“欢迎我进来吗?”

“请进。”

唐黎穿得很休闲随意,大冬天依旧是薄薄一件衬衫,顾朗自觉吃不消,这等天气,他要在衬衫外面加一件青灰色的羊绒背心才好。

顾朗端了杯咖啡给他,唐黎笑容满面:“我来找阿薇。”

“我猜也是,你总不至于大清早登门来找我。”顾朗平静应对,“她大概还没有起来,你等一等,我去喊她。”

谁知唐黎眉毛一挑,道:“不必,我从不打扰女人睡美容觉。”

顾朗便道:“总不好叫客人等。”

唐黎端着咖啡杯,翘着腿坐在沙发里,姿态悠闲:“哪个女人不叫男人等,这有什么要紧的。”

顾朗觉得唐黎的腔调像极了花花公子,他对待猎物的时候有足够的耐心和精力,真不晓得他怎么忙得过来:“那随你,我要出趟门。”

“放心留我在此?”唐黎有点意外。

顾朗一听,没好气道:“不放心,怕你把我家拆了,所以和我一起走可好?”

“好。”唐黎竟然一口答应,“你是要去学校上课?”

顾朗套上外套:“嗯,你有兴趣?”

“很久没有逛过大学校园,当然有兴趣。”唐黎真的站起身来随他走,两个出色年轻男人并肩走在一起,实在够赏心悦目,周围的人纷纷侧目,窃窃私语。

唐黎听了会儿,差点笑弯了腰:“她们说我俩是一对,这年头,搞基都快成了时尚。”

“社会风气一年比一年怪,当年抵触地恨不得把同性恋烧死,现在又巴不得所有人男人都有暧昧,”顾朗摇了摇头,十分无奈,“都太极端。”

唐黎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她们在说你我谁上谁下,争执不定,笑死我了。”

顾朗把车停到停车场里去:“有这么好笑?”

“有一点点。”唐黎竭力忍住笑容,但是失败了,“总觉得和你特别搞笑。”

顾朗拔了车钥匙:“我要去办公室,你呢?”

“我随便逛逛好了,中午我会回去约阿薇吃饭,你不介意吧?”

“我为什么要介意?”

唐黎意味深长地笑笑:“那我就放心了。”

他在和平大学里逛了整整一个上午,不停有女生过来搭讪,他轻而易举在她们口中得知了叶老头和仇英子的故事,每个女生都怪同情叶老头的:“苦等那么多年,杨过都等到小龙女了,他还在等。”

“现在再也没有那么痴情的男人了。”

“别说三十年,能等上三年就已经够不容易的了,毕业出国,大家都默契地和平分手,谁都不看为对方耽误。”

“三十年呵,从青春到耄耋,叶教授爱仇教授至深,实为难得。”

“可惜她始终不肯答应,不知道为什么。”

“多半是另有所爱,而那人已不在人世。”

唐黎在紫藤花树下听这些青春娇俏的女孩子谈论这件事情,实在是觉得赏心悦目极了。

他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追逐美女也是生活的情趣之一,当初想要追求明薇,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后来才觉得她有趣,两人做起朋友来。

否则以唐黎更换女伴的速度,此时身边早已换了一位佳人,这个世界上的姑娘们如果被仔细发掘,每一个都有意思。

快中午的时候,婉拒和其他美女们共进午餐的邀请,他去接明薇出来吃饭,明薇那时刚刚起床没多久,看见他站在门外惊讶极了:“你怎么来了?”

“你有事,我自然义不容辞。”他春风满面走上去和她拥抱,并且亲吻她的脸颊。

两个人去附近的餐厅吃饭,明薇精神不大好,和他抱怨:“做了一晚上的噩梦。”

唐黎佯装高兴:“不是春梦?幸好幸好,我还有机会。”

明薇被他俏皮的话语逗笑了:“等会儿同我去见叶老头?”

“自然。”

外头飘起了小雪,明薇穿着织锦缎宽身旗袍和大衣,戴了一只别致的帽子,有一小块面纱从帽檐垂下来,遮住了她的面容,只露出小小的一截下巴,光洁诱人,像是上个世纪上海滩时髦女郎的打扮。

感觉时光一下子倒回过去了。

叶老头一见她,有好一会儿没有反应过来,直到明薇喊他,他才如梦初醒,自嘲道:“真的是老了,我还记得家母年轻的时候,常做这样的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