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吗,还真的是。
别看明薇平时吵吵嚷嚷的,突然家中安静下来,还真的让人不习惯,从前她离开的日子,他倒也不是没有打发时间的法子,只是之前凌岚的出现让他敲响了警钟,一点都不想再去招惹别的女孩子。
所以闲来无事,只能找刘邵喝酒,结果这家伙喝掉一瓶珍贵的白兰地不说,还嘲笑他:“年纪大了,是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精力充沛了,诶,找个女人结婚吧,然后生孩子养孩子,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我哪里年纪大了。”顾朗没好气道,“你才是,一结婚,就变成老婆奴。”
“小莲待我极好,也不要求我什么,她说我既然做警察高兴,那就继续做好了。”刘邵伸了个懒腰,道,“我俩经济宽裕,就先没有后顾之忧,我忙于工作,她也不会闲在家中猜疑,啧,比我还潇洒呢。”
这倒是真的,谢莲自有她自己生活的圈子,刘邵不能陪伴她又如何,她可以与朋友逛街,去巴黎看画展摄影展,不要太多姿多彩。
顾朗感慨:“从今往后,你落入牢笼。”
刘邵不甘示弱:“就怕你想落都没这个机会,阿朗,你比我抢手,但是本市这么多名媛,你一个都看不上。”
顾朗挑眉:“有吗?”
“你自己还不晓得。”刘邵乐得肩膀一耸一耸,“明珠市虽大也小,去年你来我家,有一位小姐对你一见钟情,处处打听你的消息,你还记得吗,那姑娘有非常清纯的一张面孔,家中排行第二,名声颇好,乃是名媛中的淑女。”
顾朗完全不记得:“有这种事情?”
“那一次我母亲主持办茶会,来的都是天之骄女,你来找我,路过游泳池,喂,棕榈下的躺椅上,有个漂亮的美女看着你,为了引起你注意,扑通一声跳进水里,从你身边游过,像美人鱼,可惜你走过,根本不给人家搭话的机会,好一颗芳心碎了一地。”
刘邵形容地像是狗血的言情小说里的桥段,绘声绘色,顾朗忍俊不禁:“我完全不记得了。”
“所以我说,你看不上她们,也是,这些女孩各个都漂亮,嫁妆丰厚,在常人眼中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你就不一样,你不喜欢这一套的。”刘邵对他颇为了解,“我以为你不喜欢这一套,还想介绍当红明星给你呢,你别说,那些女星比名媛有意思,会说话,简直有玲珑心肝。”
顾朗吓唬他:“当心我告诉谢莲。”
“我清清白白,才不怕你诽谤,倒是你,如果嫌那些小姐无味,怎么也不找个刺激的试试?”
“你觉得那些家世良好的姑娘像是燕窝粥,吃腻了来点街边小吃是不是,又辣又麻,胃口大开,但是时间一久,怎么受得了。”
“这是真理,那你的小青梅呢。”
顾朗吃了一惊,不曾细想过这个问题:“她?”
刘邵不慌不忙斟了杯酒品尝:“明大小姐家财万贯,姝丽可爱,若非不大爱出现,不知有多少魑魅魍魉虎视眈眈呢。”
顾朗不语。
刘邵突然问:“我从来不曾问过你,时至今日,你难道没有曾经心动的女人?”
“有,怎么没有,可惜,”顾朗长出口气,“玩火*,真要命。”
刘邵本意并非如此,但是这么一听,十分意外:“什么?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顾朗把凌岚的事情告诉他,刘邵听得倒吸几口冷气:“你口味真重!”
“你乱讲什么。”
刘邵张大的嘴巴可以塞下一个鸡蛋:“我就说你怎么对其他人看不上眼,原来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凌将军我也曾有耳闻,这样的女人,万中无一。”
“凌岚是美人蛇,一旦不小心,被她咬了一口就万劫不复。”
刘邵镇定下来:“你们已经分手了?”
“我恨不得也去国外度个假,免得再和她碰到。”
刘邵震惊:“什么,你就这么怕她,一日夫妻百日恩。”
“照你的说法,你有多少三妻四妾了?”顾朗挥了挥手,“不是怕她,是对她不起,又没办法补偿,只能躲得远远的才好,做个负情薄幸的坏人。”
刘邵摸了摸下巴,坏笑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何况你现在又没有女朋友,旧情复燃也不错啊。”
顾朗却摇了摇头:“绝无可能。”
“为什么?”
“不爱了,怎么回头?”
刘邵沉默片刻,换了个话题:“明薇呢?”
“和人游山玩水去了。”顾朗心酸,“没良心的。”
刘邵笑得翻在沙发上:“找她回来呀。”
“坏她好事,恨我一辈子。”顾朗自我安慰,“也好,最近难得清闲。”
刘邵伸个懒腰:“行,那你继续躲懒吧,我要回家了,难得今天没有工作,回去过二人世界。”
他一走,屋子里安静下来,顾朗喝了一瓶酒,头痛欲裂,直接回房睡觉,谁知道头晕眼花,走错房间,倒头睡在了明薇的屋里。
她的床铺被褥充满了馨香,他一时不想起来,同是醉酒,上一次睡在这里的时候,就放松惬意得很,也难怪,如果说在凌岚身边他要时时刻刻警惕,与她斗智斗勇的话,在明薇身边,他一贯非常放松。
两个人对彼此都太了解了,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还记得当初明薇十四岁来了初潮,吓得魂飞魄散,他把校服脱下来系在她腰上,带她去校医院,女医生很不耐烦地说是正常现象,他气不过,二话不说带着她翻墙离校,他在书店里买了相关书籍,读完以后逐字逐条解释女性月经的原因和注意事项。
连卫生巾都由他买来向她解释用法。
这样的尴尬事都变成了最美好的回忆。他在明薇面前不设防,想什么说什么,随随意意,不必担心一次失言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
多么难能可贵的感情,顾朗也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最终都能在彼此身边,就好像凌岚来了又走,她始终在,唐黎也可能会在什么时候离开,可是他依旧在她身边。
比爱情还要牢不可破的联系,却始终不敢去挑战爱情。
爱情是一只顽皮的小老鼠,他们都害怕会把原本的情谊像玉瓶一样被打碎,为了防止失去,宁可不要开始。
他将她的薄被盖在头上,闭上眼,渐渐睡着了。
南美洲,亚马逊森林。
明薇玩得很开心,从前她不敢涉及这样古怪危险的热带雨林,但是唐黎却是一个好同伴,他在这样的原始森林里像是当地的土著,熟稔极了,明薇跟着他,不知见识了多少稀奇古怪的事情。
就好比今日,他撑着一只小船,带着她从急湍的河流上漂移,刺激得简直会让心脏病人当场猝死。
“好不好玩?”他扶着明薇的胳膊,让她上岸,明薇浑身上下全部都被水花溅湿,但是她哈哈大笑:“好玩,再好玩没有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向他们的住所走去,唐黎到这里来拜访一个十分著名的巫师,两人谈论巫术好比古人论道,争论起来可以几天几夜不休,有的时候还互相比斗,明薇作为外人,很少有旁听的机会,但是只言片语已经让她受益匪浅。
明薇曾经问过他:“最厉害的巫术是什么?”
唐黎回答:“爱情。”
她很意外:“为什么?”
“因为没有什么比爱情更奇妙,更强大,更难以捉摸的了。”唐黎摊了摊手,无奈道,“我有信心施展巫术中最玄妙最复杂的一种,但是我却不能操控爱情。”
明薇十分感慨:“你说的有道理,爱情让人情难自禁。”
唐黎闲闲提及这个话题:“你试过吗?”
明薇想了片刻,诚实道:“我想还没有。”
“你这样漂亮的姑娘,怎么会没有?”唐黎的笑容看起来有些轻佻,但是绝不讨人厌,“难道我不是吗,和我在一起的日子里,你没有觉得心跳加快,脸颊发烫。”
明薇莞尔:“你觉得呢。”
唐黎凝视她,她的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大而有神,使得他注视着她双眸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已被她俘获。
他轻轻俯□去,想要亲吻她柔软的双唇,明薇迟疑一刻,微微侧头,他的吻落在了她的面颊上。
唐黎轻轻笑了起来:“还不是时候?”
她点点头。
虽然唐黎是个好伴侣,她和他在一起始终十分开心,但是这不是爱情,她对他尚且未曾产生爱意。
唐黎幽默道:“应该的,你这样的姑娘,值得我大费心思。”
明薇反倒纳罕起来:“我除了有钱,一无是处,但是你又不会看上我的钱。”
唐黎哈哈大笑起来:“傻姑娘,你不知多么天真可爱。”
明薇啧啧有声:“可见我们俩相交甚浅,你还不知道我的真面目,所以才敢说爱我。”
“真面目是什么,总不会是狐妖女鬼,那也不错,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唐黎对中国的典故所知甚多,张口即来。
明薇道:“你以为我天真活泼,实际上我任性骄纵,脾气极坏,凡事随心所欲,不考虑别人,极为自私。”
唐黎很意外:“你这样看自己?”
“我又不笨。”明薇无所谓地笑着,“但是这就是我,我不想为任何人而改变,就这样吧。”
她伸了个懒腰,对这两个月的生活依依不舍:“这里像是世外桃源,与世隔绝。”
“哦,你要回到凡尘中去了?”他问。
“咦,这句话问的奇怪,我本是凡人,当然要回到红尘里去做个俗人了,最新的时装,限量版的手袋,最新鲜的美食,都在等着我呢。”
唐黎也不留她:“我派人送你回去。”
“好。”
过了几日,明薇坐上私人飞机,起程返回明珠市,遥看这片原始森林渐渐缩小的时候,她想,她不是不爱世外桃源,只是与唐黎在一起的日子纵然快乐,她却始终没有办法静下心来。
她知道自己终究会离开,她没有一种能与他在此天长地久的心愿,哪怕是一时的冲动都没有。
连这样的渴望都没有,实在不像爱情,爱情如果要产生,一秒钟就已经足够,两个月还没有进展,可见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
要么是缘分未到,要么,就是人还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新的故事开始了~这一次的梗应该不好猜,因为是我想出来的,和之前有迹可循的三个故事截然不同
而且我们要换个副本了,冒险悬疑科幻言情都不能少!
此乃第二更,等等还有一更
第34章 情钟情种02
明薇回到明珠市时,已经开学多日,幸好历史系的叶老头早已知道她志不在此,见怪不怪替她注册开学,管她来没来。
幸好,明大小姐除了不爱来上课之外,从来不给他添麻烦,并且拨款援助科考,十分爽快,在叶老头眼里,还算可爱。
明薇下飞机时正值午夜,她打了车去顾朗家中,他也许已经入睡,屋中一片静谧,明薇迟疑片刻,决定先去书房取本小说来,时差倒不过来,看本书也许有助于睡眠。
她在书房里看到堆砌城墙的参考书与资料,她呆了呆,好奇地去看,只是对医学毫无了解,只能勉强看出来是一个女性的资料,从骨架上看不出来,但是照片上却显示那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郎。
明薇走回房里去,一推开门,大惊失色,还以为是有小偷入室,打开灯一瞧,才发现是顾朗,竟然躺在她的床上睡得死沉。
凑近一看,衬衫裤子都皱巴巴的,在睡梦中尚见倦容,看起来非常可怜,明薇不忍心叫醒他,替他脱掉衣裤,把他推进床铺里,盖上被子,顾朗平日里这样警觉的人,这次竟然一无所知,翻了个身,睡得更沉。
明薇躺在丝绒沙发上看小说,翘着腿,心不在焉,看到半夜,突然觉得困,头一歪就睡着了。
醒过来天光大亮,她伸了个懒腰,发觉自己睡在床榻上,顾朗已经醒来,泡个热水澡,如同新生,看见她下楼来微笑:“回来了?”
“两个月不见,你怎么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顾朗解答:“医院邀我参加一项特别的手术,劳心劳力,费了一月的功夫,昨天手术动了八个小时,我一回来就想找地方睡觉,恨不得再也不用醒过来。”
她抱怨:“你怎么在我房间,吓我好大一跳。”
“离得近,实在没有力气走回去了。”顾朗随意道,“你也吓我一跳,早上醒过来屋里多了个人。”
两个人彼此抱怨着,但是唇角却不约而同上扬,好像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已经回到原位,总算可以长松口气。
明薇好奇地问:“你那个女病人长得蛮漂亮的嘛。”
“不仅是病人,她还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听说一路保送到博士毕业,直接就留校当了讲师,”顾朗替她在面包上涂上果酱,顺便解释,“院长牵线搭桥,说她的手术别人不敢做,只能让我来。”
这也算大实话,顾朗虽然年轻,但是医术高明,许多旁人不敢接的手术,他可以面不改色地完成,在明珠市颇有几分声名,这次的情况也差不多,医学院的朱院长说好歹同事一场,那位女病人年纪正好,却得了这样的病,他也该于心不忍云云,终于让顾朗再度出山。
整整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做准备,终于令她手术成功,重回健康。
“那岂不是救命之恩。”明薇咬了口面包,揶揄道,“以身相许吧,正好也叫凌岚死心,我瞧她实在不顺眼,气死她最好。”
顾朗不答,反倒转移话题:“那你和唐黎怎么样了,吵架了?”
明薇飞快反驳:“谁说的,我很开心。”
“那怎么回来得那么早?”
明薇不紧不慢道:“保持神秘感啊,一天二十四小时在一起,很快就会腻了,这可大大的不妙。”
顾朗惊异道:“欲擒故纵,你也会耍这个手段了。”
明薇若无其事道:“我也是女人嘛。”
顾朗微微牵了牵嘴角,却还是没有评价,而是道:“过两天我要出门一趟。”
明薇惊讶地瞪眼:“我刚回来你就要走,去哪儿,和凌岚约会?”
“约会你个头。”顾朗没好气道,“学校活动,野外实习考察。”
明薇摸不着头脑:“那是什么东西?”
顾朗解释道:“就是教授带学生去野外进行实习考察,本来只是生物学系的内容,但是后来校方认为这对锻炼学生有很大的帮助,就每年几个院系轮着去。”
“我也要去!”她说。
顾朗哭笑不得:“你又不是我的学生,我怎么做得了主?”
“我去给叶老头打电话。”明薇立刻就作出决定,以钱谋私这种事情她已经做得很顺溜了。
叶老头道:“我已经提交名单了,这次跟我去的都是我最好的学生。”这次随行的学生名单不知是底下的学生怎么勾心斗角,施展十八般武艺得到的结果,每个人都很珍惜,不可能有人放弃。
明薇对此也略有耳闻,所以她笑盈盈道:“我知道叶老想去罗布泊考察西域古迹,你写的《西域之路》我一直有在看,经费充足吗,想必那是一次很好的锻炼学生的机会吧?”
叶老头闻弦歌而知雅意:“我明白了,我有个学生身体不适,临时不能去了。”
明薇很满意,她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原本这种机会没有必要和人抢,她也不感兴趣,但是既然顾朗去了,留她一个人难免寂寞,而叶老头肯大开方便之门,她也投桃报李,拨款支持他的考古行动,这样大型的考察规模,那个被她挤掉而没能去成的学生在此也可以得到补偿。
她心满意足走出来,顾朗便知道事情成功了:“搞定了?”
“那是当然,你休想甩开我独自出去逍遥。”
顾朗无语:“这次考察可是很辛苦的,深山老林里,又不是游山玩水。”
明薇浑不在意:“那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是一定要去的。”
顾朗捏了捏她的脸,好些日子没有摸她的面庞,还怪想念的:“那随你,到时候可别和我说辛苦。”
明薇自然不会示弱:“别小瞧我。”
她信心十足,却没有想到此次行程尚未开始,便先遭受了一番流言蜚语。说来也是她迟钝,只是隔三差五地去上个课体验一下学生生活,她嫌少出现在学校里,因此当她再一次在课堂上出现的时候,就听见了和自己有关的谣言。
流言说,她不知道使了什么下作的手段,让叶老头改变了主意,刷下了一个学生的名单,而让她这个本科生随行,说她给钱的有之(这倒是真相),说她和叶老头有一腿的有之(叶老头六十多了),还有说她给人下药让人家进了医院的(纯属放屁),反正整个系里都已经被传得风风雨雨。
连带着大家看她的眼神都变了。
明薇一口鲜血险些喷出来,立马从课堂上走人去找顾朗诉苦:“人言可畏啊人言可畏!我终于知道阮玲玉是怎么死的了!要死了,什么屎盆子都敢往我头上扣?”
顾朗不以为意:“你的确是抢了人家的位置,被说几句又如何,会少了块肉不成?”
明薇也知道这次是自己谋私在先,只能含恨忍了这口气,左右学校里的八卦日新月异,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多半就会被忘记。
薛凝好奇道:“这次实习考察你也会去?”
明薇点头:“当然,听起来很有意思。”
薛凝忧心忡忡:“听说是在原始森林呢,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危险。”
顾朗安慰她们:“那肯定不会,这是学校去惯了的路,只要不乱跑就不会有事。”
卓菁菁也难掩好奇:“我听说在那里曾经发现过野人的踪迹?”
“对对对,我还听说有人被女野人掳走好多年,硬逼着他□□,他过了十几年才逃出去。”薛凝来了兴致,和众人分享她的八卦结果。
明薇坏笑着去拍顾朗的肩膀:“那你们顾老师可千万要当心了,以他的受欢迎程度,说不定也会被女野人掳走,然后逼着他生孩子,哈哈哈,不行,我想想都觉得好笑。”
顾朗瞥了她一眼,冷笑:“我要是有这个‘福气’,是绝对不会忘了你的。”
“不敢当,我只是觉得就算是女野人也比那条美人蛇好得多,一看见她我浑身上下就起鸡皮疙瘩,你要是和她在一起,我就和你绝交!”
顾朗淡淡道:“你放心,昨日之日不可留,我不会回头…不过,我要是对你以后的伴侣不满意,你是不是也会毫不犹豫分手?”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和他在一起。”明薇答得很痛快。
顾朗诧异地看了她半晌,见她神色认真,不似作伪,便觉得心肠微微一软,笑道:“好。”
那一刹那他想,如果他们两个人从今往后都不结婚,也未尝不是一件美事,等到七老八十了,依旧能够结伴旅行,那是何等的潇洒快意。
当然,他当时不知道,这个想法前一半没实现,后一半倒是得偿所愿了。
考察之日定于周六上午,这一次轮到的院系是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带队的人是朱院长朱玮,顾朗和另一个副教授,一个教授带三个学生,共十二名,还有就是文学院历史系的叶老头和一名女讲师陈盈,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女讲师就是之前顾朗的病人,加上学生共八名,另外是和平大学非常冷门的一个院系植物系的仇英子,这位女教授已经五十多岁了,但是终身未婚,将所有的时间都献给了她的工作和事业,她只带了两名学生,一共三人。
学校安排了大巴车,顾朗开车载着他和明薇到了集合点,彼时正是早上五点多,明薇困得根本睁不开眼睛,闭着眼下了车上了车,随便找了个位置就倒头继续睡,顾朗对于她这种随时随地能补觉的本事也算是服了。
叶老头根本装作没看见她和顾朗并肩坐在一起,他只是招呼自己的三个学生坐好,大家是头一次进行这样的考察活动,都非常兴奋,薛凝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说:“我昨天一晚上都没睡好,四点钟就醒了。”
卓菁菁道:“我也是。”
顾朗把行李丢到行李架上,坐到明薇身边,她靠着窗户一直睡得不舒服,他把她的脑袋拨过来,枕在他的肩上,顺便提醒她们:“等会儿要走山路,非常辛苦,大家还是保留精力比较好。”
几个学生都非常听话,顾朗这么说了,她们也就不再聊天,闭目养神起来,而顾朗的目光不禁停留在了这一次同行的几个人身上。
老奸巨猾的朱院长什么时候都笑眯眯的,而且身宽体胖,老大一个肚子,估计他自己看不到自己的腿,那个副教授姓王,普普通通,叶老头干瘦黝黑,乍一看像是个农民,这正是考古学家最典型的样貌,而仇英子虽然年逾五十,但是保养得很好,面庞清秀,头发绾成发髻,气质极佳。
想必年轻的时候,应当是一个出色的美人,只是不知为什么竟然终身未嫁,这背后必定也有一个让人觉得荡气回肠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嗯,很久没有离开明珠市打副本了,这次换地图了,去原始森林,带一点冒险吧~
当然,言情是必不可少的,多好的发展JQ的地方啊
入V第三更,今天三更完毕,希望大家观看愉快,以后也请多多支持我
第35章 情钟情种03
明薇一觉睡醒,发现还是在车上颠簸,看了看时间,才早上*点钟,她无聊地简直要发狂:“怎么那么远?”
顾朗闲闲道:“是你要跟来的。”
明薇白他一眼,去和卓菁菁薛凝打牌,叶老头身边有个女学生见此,低声抱怨:“教授,她…”
“莫倩,”叶老头淡淡道,“不用管她,她和顾老师熟悉。”
叶老头虽然算不上什么有钱人,但是在学术上的地位却不低,之前国内好几宗著名的考古行动他都有份参加,在明珠市也不算是籍籍无名之辈了,而知道的事情越多,越明白有些人并不像是表面上那样简单。
就好比顾朗,人人都知道他是高材生,知道他医术高明,在和平医院任职过,但是他现在就仅仅只是一个教授吗?
绝对不是,虽然他看起来那么年轻,但是他的本事,叶老头自觉望尘莫及,他是个聪明人,否则就算有学问,也坐不到今天的位置,而在明珠市里,大家都知道,顾医生不好惹,不过你惹了他,多半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儿,但是如果你敢动他的小青梅,那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就算他本人不动手,顾朗的朋友满天下,迟早都会弄死你。
更难得的是,他依靠的并不是什么家族背后的力量,从来没有人听说过顾家如何如何,只有顾朗如何如何,大家卖面子,也不是像什么官二代富二代一样卖给他老爹,而是他本人。
莫倩最好的朋友就是这一次被明薇挤下来的那个女生,她为此不知费了多少心血写论文,腆着脸在老师那里低声下气地哀求,可是还来不及高兴,美梦就破灭了,丢的不仅仅是面子,而是她一直以来的努力。
所以莫倩非常讨厌明薇,她原本就厌恶这种靠关系的人,这个社会如果不是有这样的蛀虫,也不至于对那么多脚踏实地努力的人不公平。
“她是顾老师的亲戚?”莫倩不禁朝明薇看去,她今天穿得随意,一点都看不出是富家小姐的影子。
叶老头不置可否:“或许吧。”他不禁看了莫倩一眼,只觉得这个学生学问出色,用功努力,也对老师尊敬礼貌,但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愤世嫉俗了。
他的目光越过莫倩,落到了仇英子身上,她靠在椅背上,正出神地望着窗外的景色,露出来的侧脸线条非常优雅,他想,岁月虽然带走了她的青春和美貌,却也沉淀下了沧桑与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