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使用手册》作者:青青绿萝裙

文案

当竹马是男神,当竹马无所不能,当竹马还英俊潇洒博学多才情深意笃,请问要如何使用才不辜负恩泽呢?

当男朋友?那是必须的
承包鱼塘、带你去奢侈品店扫购还是一掷千金买下公司?
——够了,不要那么LOW好吗?!这都弱爆了!

必须去冒险,必须去探索这个世界上…常人所不知道的真相!
世界的终极,在等着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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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傲娇,男主闷骚,1V1,言情+悬疑科幻
非快穿,单元剧模式,温馨无虐,慢热,悬疑程度循序渐进,不恐怖

本文又名【论竹马的正确使用方法】【如何压榨青梅竹马的男神】【大小姐真心难伺候】【青梅是个大小姐真心伤不起】

内容标签:青梅竹马 幻想空间 科幻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明薇;顾朗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楔子

面前的女子妆容精致,衣着得体,身材曼妙,谈吐更是不凡,琴棋书画中外历史都能侃侃而谈,而且无论何时,面上总是带着浅浅的微笑,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乐意与她交谈。

也是,谢莲乃是国内著名珠宝商谢氏之女,自幼便接受了最好的教育,气质较寻常女子更为出众,平心而论,顾朗也要承认这是他相亲以来最出色的对象了。

“…顾医生以为如何?”谢莲浅笑盈盈,眉目宛然,搭在红酒杯上的玉手更是香软动人。

顾朗微微欠身,也带着笑意:“谢小姐说的是。”

在一旁奏乐的小提琴师此时换了一首欢快的曲子,悦耳的音乐、朦胧昏黄的灯光以及餐厅优雅精致的布置,使得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愈发和谐,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好像是熟识多年的老友。

这和谢莲高超的处事手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顾朗心知肚明,说心里话,他对谢莲的观感不错,或者说,漂亮的女人总是容易让男人对她们产生好感的,毕竟美貌是天生的武器。

当这一次会餐结束的时候,顾朗与谢莲已经熟稔许多,散场时,顾朗极有绅士风度地替谢莲穿上了貂皮大衣,上头一丝杂毛也无,想来这件皮草的价格绝对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关爱野生动物,少穿皮草大衣。”到了最后,顾朗玩笑般提了一句。

谢莲一怔,显然是没有想到他会说这么一句话,不禁失笑,而笑过后,竟然颇为认真地回答道:“是,受教了。”

这样好的态度反倒是让顾朗意外,他笑了笑,眉梢微微一挑,这个动作使得他原本就俊秀的面容多了风流之意:“下雨了,我送谢小姐回去吧。”

“劳烦你了。”虽然谢莲自然有名车接送,但此番好意,她自然不会回绝。

顾朗亲自驾车送她返回谢宅,谢氏巨富,其住宅更是集许多能工巧匠之力,修建得十分大壮丽,可以说是经典之作。

“谢谢顾医生送我。”谢莲下了车,早有等候在一旁的管家撑着伞静候,她巧笑倩兮,“那么下次见。”

“下次见。”

这便是允了下一次约会了。谢莲心知肚明,心中不免欣喜,走了一步,回眸对他又是一笑。

顾朗报以一笑。

雨幕里,他开车缓缓驶开了,音响里的歌被他顺便从小提琴切换到了熟悉的《春江花月夜》,顾朗叹了口气,心里想的却不是刚刚约会完的谢小姐。

他在想另一个人,一个被他说过千百遍少穿皮草却依旧乐此不疲的人,一个让他恨也不是爱也不是,弄得他无比头疼的姑娘。

还是别想了,好不容易她出国度假去了,顾朗决定还是让自己好好放松几天,比如过两天约谢莲这样出色的女郎去滑雪,才不辜负这样好的冬季。

但是…俗话说得好,计划不如变化,顾朗刚刚回到公寓里,面色便是微微一变,以他的敏锐,自然发觉这家里有人来过了。

顾朗所待的这件公寓地理位置极好,虽然身处市中心,却是一面临江,三面被公园包围,可谓是在市中心的一方净土,而其安保措施也是国内一流,上楼的电梯是专用通道,没有密码不可使用,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到达这楼层。

房门更是有指纹和密码双重保护,能进来的人要么是一流的开锁大师,要么…就是熟人。

知道他家里密码的人不多,屈指可数,顾朗只要稍微想一想就可以猜到到底是哪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了。

于是他的脸立马就黑了。

走过玄关,就可以看见平日里整洁干净的客厅里翻到着一只艳红色的行李箱,里面的东西乱七八糟掉了出来,乍一看有什么内衣香水墨镜泳衣一类的,全都是上好的料子,最精致的剪裁,但是丢在地上的待遇就好比是夜市上十块钱三件的地摊货。

顾朗去冰箱里拿了瓶冰水出来,看到吧台上还残留着一瓶红酒,已经被打开喝掉了一半,些许酒渍泼在外面,还有一盘吃剩下来的草莓,叶和梗丢在雪白的吧台上,这样一片狼藉的景象终于让他这个平日里习惯把什么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的人受不了了。

他蹬蹬蹬上了楼梯,推开自己的卧室,原本窗明几净的卧房里现在简直是惨不忍睹!深蓝色的地毯上散落着一件女式大衣,一件真丝裙子,还有拖鞋旁边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的衣物,红酒杯倒在茶几上,尚存一点红酒没有泼出来。

而他原本应该整洁的、一尘不染的被褥里,正蜷缩着一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

顾朗深吸口气,暗暗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冷静…不行,忍不住了,这是忍无可忍,他一把把皱成一团的被子掀开:“我说你够了啊…靠!”若是熟知顾朗的人必定会觉得很违和,因为顾朗在众人眼中,一直都是谦谦君子,从来不会口出脏言,可是他看见了被子里的这一团东西,竟然忍不住说出脏话来,那想必是很不寻常的东西了。

那实际上是一个女孩子,大约二十来岁,皮肤极其白皙,用冰肌雪肌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身段玲珑,不像现下女孩子所追求的那种瘦和纤细,她的大腿、胳膊以及臀背上略有一点点肉,但是不多,骨肉均匀,恰到好处,这样的身材和纤细瘦弱的比起来更加舒服自然。

当然,之所以会让顾朗失色的,是因为她是在裸睡,那丢在拖鞋旁的一团衣物,大约就是她揉做一团的内衣了。

顾朗忙不迭把被子给她盖回去,手却没停,一拍被子:“给我起来,和你说过八百遍了,能不能不要随便睡我的床,就算是睡我的床,你能不能不要弄得乱七八糟的?”

“唔?”那女孩子蠕动了一会儿,露出一张脸来,虽然蓬头垢面却也掩饰不住其姝丽的面貌,“阿朗。”

“起来起来,滚你自己房间睡去。”顾朗看着这满地狼藉,头都痛了。

“不高兴。”她揉了揉眼睛,又重新钻回被子里去了,“那里没人气。”

“这是我的床!”顾朗恨不得把她揪出来,但是想想她一件衣服都没穿,到底不敢,只能隔着被子骚扰她,“快起来,去隔壁睡。”

明明厚颜无耻霸占了别人的卧室别人的床,还把人家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明薇却一点都不知道害臊,反倒是开始发大小姐脾气:“我说了要睡觉,你干嘛来吵我啊!”

“你讲不讲理啊,是你占了我的地方,我也要睡觉的。”顾朗快要被她气死了。

明薇回答得甭提多干脆了:“不讲,那是什么,可以吃吗?”

顾朗拿她没辙,这就是所谓的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拉松了领带,好让自己喘口气:“你当心我把你丢出去。”

“随便你。”

顾朗恨得牙痒痒,最后在原地瞪了她半天,还是放了她一马,自己先下楼去了,不过虽说攒了满肚子的气,不过这样类似的情况在二十年里发生过无数次了,顾朗的气是来得快去得也快,等到下楼倒了一杯酒,他就已经完全恢复到了大家所熟悉的谦谦君子的模样。

等到听见从楼上下来的脚步声时,他就消了气:“吃过饭没有?”

“没。”明薇的行李箱丢在楼下,因此是套了一件顾朗的浴袍下来的,头发还在往下滴水,显然是刚刚洗浴过,但是脸色不怎么好。

顾朗皱了皱眉:“脸色那么难看,你干嘛去了?”

“没什么。”明薇烦躁地在他的冰箱里翻了会儿东西,“你这里怎么又没有吃的了啊!”

“叫外卖吧。”顾朗平时也不怎么在家做饭,冰箱里以酒和水果为多,能吃的基本没有,幸好这间公寓的地理位置相当不错,这一层大楼是私人住宅,设备完善,而隔壁一栋双子大楼高层则是一家高档酒店,楼下是本市最为昂贵的百货中心,餐厅无数,生活相当之便利。

顾朗住在这里,也就是看中了这样便利的条件,而因为楼层足够高,环境也十分清净,周围就是公园和湖,风景绝佳,是本市数一数二的豪宅。

“想吃什么,我替你叫。”顾朗抿了口红酒,看着明薇掏出了个苹果洗了洗,直接啃了上去,一点大家小姐的风度都没有。

更没有品味的是,她说:“我想吃豆腐脑。”

“…人家不卖这个。”这还真的难倒了顾朗,附近的餐厅有最好的鹅肝酱和最好的鱼子酱,还有数位一级大厨的拿手西餐,但是,没有豆腐脑那么平民化的东西。

“小笼包、汤包、烧麦都可以。”明薇咔嚓咔嚓咬着苹果,“我再也不要吃西餐了,吃得我要吐了。”

顾朗拿起了电话:“我记得有一家广式下午茶。”他订了外卖,要求他们尽快送过来,挂下电话,就看见明薇已经盘腿坐在了他的沙发上。

“不是说下个月才回来吗,怎么那么早?”顾朗问,心里还很可惜地想,这位小祖宗一回国,他就别想再约其他姑娘出去约会了。

明薇罕见地叹了口气,干巴巴地说:“大过年的,在异国他乡,太没劲儿了。”

顾朗不说话了,如今新年刚过没多久,大家还都沉浸在年节的气氛里,但是这对于明薇来说,可能是有点难熬了,所以他体贴地转移了话题:“回来住多久?”

“我回来要上课啊,你忘了?”明薇惊讶地看着他,好像他得了失忆症。

顾朗还真的忘了。

明薇如今是和平大学历史系二年级的学生,但是她去上课的次数真的是屈指可数,基本上没有出席过几次,之所以能安全无虞到今天,那只是因为历史系系主任最近参与的考古发掘活动的投资人,就是这位大小姐。

久而久之的,顾朗都忘记她居然还是学生了:“你怎么突然想起来去上课了?”

“无聊。”明薇把玩着自己的手指,郁郁寡欢,“没有什么事情做,就去上上课好了。”她像是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飞快岔开了,“你呢,最近还在医院里上班?”

“辞职了。”顾朗懒洋洋地说,“也没什么意思。”他说得云清风淡,但是实际上顾朗所在的职位可以说是常人望尘莫及的好地方。

这是明珠市,市如其名,不仅仅是国内最闪耀的一颗明珠,也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城市之一,可以说是国际化的大都市,堪比纽约巴黎东京等地,而和平大学更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学府之一,是综合性的大学,而和平大学附属医院可以说是国内最好的一家医院,各个科室都在自己的领域遥遥领先。

称之为国内第一,世界前三十绝对没有什么问题。

顾朗能在和平大学附属医院供职,自然能力非凡,不过他辞职了,明薇居然也很赞同:“是没有什么意思,你又不靠那个吃饭,不过既然你难得休假,不然我们出去旅行吧。”

一个人周游世界实在没有什么意思,如果能和顾朗一起去,那就不一样了。

不过顾朗挑了挑眉梢,戏谑道:“谁说我休假啊,看看那个。”他指着茶几下面丢着的一个信封,明薇好奇地捡起来拆开。

里面是一封入职信:

尊敬的顾朗先生:

谨代表和平大学全体员工,欢迎您加入我们的教师行列,请于二月二十二号至和平大学教务处报道。

和平大学教务处

明薇攥着那张纸咬牙切齿:“你居然不声不响要去教书?”

“换个环境而已。”顾朗能在和平大学附属医院工作就证明了他的能力,而他本人的履历也十分好看,是德国最知名的医科大学毕业,二十四岁读完博士回国入职,做了两年觉得没意思,这回想要换个环境,干脆就调到了和平大学医学院教书去了。

“太过分了,读书的时候,我是学妹你是学长,我好不容易熬到你毕业了,你居然回来当教授!”明薇拉长着脸,“你是故意和我过不去吧。”

“大小姐,你读的是历史系,和医学院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好吗?”顾朗真心无语,他也不是故意要给明薇不痛快,这不是也没有料到她竟然会想着回来读书么,简直是天上下红雨。

不过,这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也说不定。

第2章 失落的航班01

距离顾朗报道,明薇开学还有几天时间,原本是正好可以用来约会的美妙时光,但是顾朗却始终没能抽出空来再约谢莲吃个饭。

当然,这不会是因为明薇从中作梗,她对顾朗找不找女朋友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反正从小到大,顾朗身边的女人总是莫名其妙出现了之后又莫名其妙不见了(对此顾朗表示:呵呵,你真的不知道吗?)

这天下午,顾朗在客厅里喝茶看报纸,他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这么悠闲的时光了,说实话,他对医学方面虽然极有天赋,却意不在救死扶伤,他之所以学医只是对人类的生命方式感到好奇而已,所以医院的工作做久了实在是让人觉得没有什么挑战,他一不需要钱,二不需要名,何必和人家争来争去,早点脱身为上。

只希望在大学里教书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乐趣吧。顾朗扭响了音响,播放的轻音乐是小提琴《梁祝》,绯丽缠绵,实在是不错的享受。

过了会儿,这种清净就被打破了,明薇回来了,叮叮咚咚还在吧台那里鼓捣了一会儿,顾朗忍不住抬头,就看见她往威士忌里加苏打,然后倒了冰块,调了杯苏格兰苏打喝,看得顾朗都觉得冷:“大冬天的还喝冰酒,你还真是厉害。”

明薇一边喝一边擦头发,她身上只穿了件连体的泳衣,裹了件浴巾,看起来像是刚刚在楼下的游泳池里冬泳过,不过虽说是冬泳,游泳池是恒温的,暖气也充足,不仅不冷,她运动完之后浑身热得很。

一杯酒下肚,明薇面颊上升起两坨红晕,看起来血色极好:“走走走,陪我去吃饭。”运动过后,她觉得自己可以吃下一头牛。

“你好歹去换件衣服。”顾朗皱眉头,“还有,把拖鞋穿上,赤着脚走来走去会寒气入侵你不知道?”

明薇嘟嘟囔囔套上一双棉拖鞋:“你当医生以后比以前更烦了,怪不得讨不到老婆。”

“我讨不到老婆?”顾朗抱臂冷笑,“你这话说得亏心不亏心?”

“事实胜于雄辩。”明薇在顾朗威胁的目光下终于没有随手把浴巾一丢,而是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我换个衣服,你等等啊。”

没过几分钟她就出来了,照例是她那种奇怪的品味,大红色的旗袍和白色的银狐大衣,真亏得她穿那一双细高跟的鞋子竟然还可以健步如飞,不过顾朗还是忍不住要唠叨:“你能不能不穿皮草啊,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野生动物丧命就是因为你这件衣服?”

明薇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我投胎到食物链的顶端,你是想让我吃素裸~奔吗?”

顾朗被气死:“我没说让你裸奔,我只是说让你少穿皮草!”

“傻了吧,我不穿就没有别人穿?”明薇苦口婆心劝他,“你知道你喜欢吃鱼子酱会有多少鱼死翘翘吗,你就没有想过嘛,而且我不穿我会冷啊,俗话说得好,死道友不死贫道,为了我的生命安全,就只能委屈它们死翘翘了。”

“你不知道世界上有种东西叫棉袄吗,有种衣服叫羽绒服吗?”

“棉袄很厚很重,我瘦弱的肩膀撑不起来。”明薇柔柔弱弱地看着他,“羽绒服那么丑,实在不符合我的审美观,行了,”她说到一半自己都装不下去了,恢复了自己本来的面貌,“我和你说,这个世界奇妙就奇妙在这里,就算人类制造出来保暖的产品,但是永远抵不上动物的皮毛来得暖和,人造皮革永远比不上自然的产物,我爱穿皮草,我骄傲,我自豪,你有本事来咬我啊。”

顾朗得承认这句话说得有道理,路边一棵再不起眼的小草都是独一无二的,人类没有办法在实验室里制造出相同的东西,因为这是上帝所创造的,人类无法凭空制造出来。

明薇的很多理论很歪很乱来,可是有的时候又挺有道理的,实在让他反驳不起来。

但是这态度,啊,这态度,太可恨了有没有!

周围的几家高档餐厅明薇光顾过许多次,因此今天死活不肯再去吃,顾朗没办法:“附近新开了一家餐厅,我也没去过,不如去那里吧。”

新餐厅总比旧餐厅好,明薇想了想,答应了。

这不过是两个人一时兴起,但是世事往往就是那么奇妙,如果明薇没有死活不肯去附近的餐馆,如果不是顾朗某天下班路过的时候看见了那一家的餐厅,如果两个人没有同意去那里吃一顿晚饭,那么很有可能后来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那是一家装潢很雅致的高档餐厅,女服务员穿着旗袍盘着发髻,笑容温柔,两个人也不开包厢,直接在一个偏僻安静的角落里坐了,明薇懒得看菜单,直接丢给顾朗点菜。

青梅竹马的一个好处就是,他永远都了解你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顾朗轻车熟路地点了菜,上菜的速度也不慢,明薇看到新端上来的一盘菜还咦了一声:“这是家乡菜啊。”

她尝了一筷子,欣然欢喜:“做得还很地道。”

“嗯,味道不错。”顾朗也承认这几盘菜做得着实入味。

梭子蟹炒年糕,桂花糖藕,梅菜扣肉,腌笃鲜,鱼头豆腐汤,蜜汁火方。没有太过珍贵的食材,但是味道很鲜美。

“我记得以前在乡下的家里,就经常吃这道菜,叫什么来着,哦,腌笃鲜。”明薇用筷子拨弄了一下碗里的冬笋,突然发现她都快记不清家乡是什么模样了,“想想看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她支着头,突然就笑了,“你还记不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啊。”

“记得啊。”顾朗想起幼时的时光,语气都柔和了下来,“那个时候一看见你,我就想,哟,小金鱼。”

明薇噗嗤一下就笑了,小金鱼是她的小名,因为她从小时候起,眼睛就生得十分好看,大而黑白分明,顾盼之间,极有神韵,所以在取明薇这个大名之前,一直都叫小金鱼。

而顾朗抿了口酒,心里遗憾地补充了一句,谁知道现在变成大鲨鱼了,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啊,刀刀催人老。

明薇不知道他肚子里在说她坏话,还在那里满怀惆怅地拿着筷子戳面前的那盘鱼:“说起来,我还记得有一次和你们出去吃饭,桌上上了螃蟹,完了服务员端了柠檬水过来,我就给一口喝了,味道还挺不错的。”

顾朗忍不住笑:“你居然还记得啊。”

“一辈子的糗事。”明薇一筷子把鱼肉给戳烂了,“没办法,我本来就是乡下来的村姑么,没见过世面。”

明薇的父亲发迹前,家里很是贫困,因为生活太过艰苦,他才一咬牙和人借了几百块钱经商去了,谁知道现在越做越好,几十年过去,积累下来无数的财富,早些年还有人说是暴发户,但是当暴发户的钱多到一定的境界的时候,人家只会说是大富豪了。

明大海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一流的富豪,但是这也不能掩盖明薇刚刚被父亲从乡下小村子里接出来的时候,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村姑。

往事不堪回首啊。

两个人正沉浸在追忆往事的气氛里呢,安静优雅的餐厅里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惊叫,顾朗和明薇对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朝出声的地方看去,那个男人的座位离他们并不远,看起来也是西装革履的精英分子,然而他此时此刻却面色惨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纷纷滚落,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像是活见了鬼。

可是事实却是,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打扮妆容都无懈可击的女子,大概三十出头了,但是气质很不错,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而那个男人对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气质清纯,看见他突然受了惊讶,亦是十分意外:“哈尼,你怎么了?”

那个男人根本没有听见女朋友的问话,他眼睛瞪得老大,呼吸急促,看着那个女人,脸色苍白,明薇咦了声:“出来偷情被老婆抓奸了?”

她的猜测很合情合理,也是周围所有围观的人心里的想法,但是顾朗却不这么认为:“他的情绪非常激动,瞳孔放大,是受了惊吓,如果是出轨,不应该有这样的反应才对。”

他说着站起身来朝那桌走去,既然身为医生,顾朗也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会眼睁睁看着那个男人被活生生吓死:“你…”他刚刚开口,那个男人就像是抓住了唯一的浮木般紧紧抓住了他的手,“天呐,你看见她了没有,你能看见她吗?”

他指的当然就是那个三十余岁的女子,顾朗柔声道:“看见了,你现在情绪太激动,冷静一下,深呼吸…”他的手指掐着那个男人的脉门,自然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已经快得不像样子。

“你、你也看见了。”那个男人紧张地吞了吞唾沫,“天啊,活见鬼了。”

见鬼?顾朗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正想说什么,那个男人却大力甩开了他,跌跌撞撞往外面跑去,风度全无,旁人看得目瞪口呆,而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面无表情地跟着走了出去。

而那个男人的女朋友尴尬地坐在那里,小声嘀咕着说:“钱、钱还没付呢。”

明薇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远去,干脆挪了挪位置,坐到了那个女孩对面:“这顿饭我请你吃好了。”

“啊?”那个女孩惊喜地抬起头来,又觉得实在太尴尬,“那个,其实是因为…我没带够钱。”

明薇也不去戳穿她,这家餐厅的消费水平相当高,看着面前这一桌的菜和酒,都是珍贵的食材,恐怕要四五千打底还不算酒水,那个男人倒是狠得下心花这个钱,看看那个女孩,身上的衣服虽然是名牌,但是看起来却不想是富家子弟,更像是被包养的学生妹。

恐怕兜里还真没有几个钱,就算真有钱,估计她也不想出。

明薇笑了起来:“不过呢,你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不然…”

“你问吧。”

“刚刚那个男人,和是什么关系?”

“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他说要请我吃饭,我和他也不是很熟。”那个女孩聪明地想要撇开关系,但是刚刚她既然喊了哈尼,那就肯定不会是特别纯洁的朋友关系了。

明薇不置可否,继续问:“那个是他老婆?”

“应该不是吧。”那女孩显然也很不解,“我听说他老婆已经死了。”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是钻石王老五,她才不会跟他出来吃饭呢。

明薇哦了一声:“那他们认识么?”

“我不知道,我不认识那个女的。”那个女孩局促道,“我可以走了吗?”

像是问不出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了,明薇挥了挥手放她走,顺便和服务员说:“这桌的帐记在我们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