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遗弃之乡17
不知过了多久,海百合换了一个姿势,开始没话找话:“有点绝望啊?”
“不然呢?”梁霄撑着头,“你总不会指望那两个小姑娘来救我们吧?”
“我现在努力不去想她们。”海百合说,“因为我知道她们可能也不会太好,但想想是没用的,还费脑子,又心烦,别想了。”
梁霄奇了:“我发现你挺能自我调节的,不害怕吗?”
“你已经不是第一次问我这个问题了。”海百合说,“我和你说实话吧,虽然我现在又累又饿,但我总觉得我们不会死,这是我的直觉,而且我直觉一向很准。”
“正好相反,我觉得已经穷途末路了,这也是我的直觉。”梁霄又叹了口气,“我希望你的比较准。”
“你别叹气了,听得我很紧张,这样容易老的…话说你多大了。”海百合戳戳他,“什么时候干上这一行的呀,你这张脸去当模特去演电影,什么不成啊?”
“二十七。”梁霄想想,觉得这种时候了,有些秘密捂着也没有意思,要是真的死了,死前可以说出来还算痛快,“我很早就接触这个了,你知道证人保护计划吗?”
“噢噢噢!”海百合的声音拔高了,“美国那个是吧,我知道。”
梁霄说:“我母亲是香港人,后来移民美国,在那里和我父亲认识,两个人很快结婚生了我。”
海百合真心诚意地说:“你爸妈肯定都是美人。”
“嗯,上个世纪,我妈是香港有过一点名气的女明星,”梁霄说了一个名字,海百合知道她,那是一个在香港影坛一闪而逝的性感尤物,用现在的词说就是个“妖艳贱货”,曾经拍过几部大尺度的三级片,后来传闻是被富商包养了,从此退出影坛,“你是她和那个谁谁谁的私生子?”
梁霄轻笑起来:“答错了,她很快失宠了,想要复出,可是娱乐圈变得那么快,谁还要她这个过气的三流女星呢?所以只能拿着一笔钱移民美国,在那里遇见了我的父亲,不过他也不是什么好人,两个人勾搭成奸,就有了我。”
海百合很囧:“你为什么要用勾搭成奸这种成语,中文没学好吧?”
“去你的,我说得有没错,他是个模特,安德烈·汤普森,听说还曾是超模大赛的亚军,但那个时候早就失业了,因为他染上了毒瘾,”梁霄的语气很轻松,“把我妈也带上了,两个人吸毒,家里的钱很快就不够用了,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上门来讨债的人总是一波接一波。”
“他们就靠卖淫维持生活。”他加重了语气,“两个人。”
海百合:目瞪口呆.jpg
“然后有一天,他们被一个犯罪集团的人灭了口,具体的原因我仍然不是很清楚,但应该牵扯到一样很关键的东西。”梁霄对这里的内容含糊其辞,“我是幸存者,因为种种考量,我加入了证人保护计划,换了身份,姓名,梁是我妈的姓氏,我在香港读书,然后又回到美国,然后就是你看到的这样了。”
海百合:“我无法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停了片刻,又夸,“怪不得中文说得那么好。”
梁霄不知怎么的被她逗笑了,这种情况下还能把欢笑带给别人的小姑娘,真是个小天使。
“你爸爸妈妈肯定很爱你。”
“答对了一半。”投桃报李,海百合也和他说起自己的故事,“我没有妈妈,生母不详,实际上我很怀疑我是不是我爸从垃圾桶里捡来的,他从来不肯告诉我我的身世。”
但他妈她有尾巴,正常人能生出一个带尾巴的女儿吗?
说起来,她要是在这里死了,和尾巴阴阳相隔(??),岂不是死无全尸?这绝对不能容忍。
“不过他很爱我,当爹当妈的,小时候家里还比较穷,但是他看到我同班有个女孩戴了个蝴蝶结的发箍,第二天立马就给我买了。”海百合重重叹了口气,“他就觉得吧,我闺女比别人家姑娘要漂亮,所以别人有什么她也必须有,这神奇的逻辑关系。”
“这不是逻辑,这是爱。”梁霄说,“爱是没有逻辑的。”
海百合笑着说:“嗯,这句话我喜欢,爱是没有理由,也没有逻辑的。”
噢哟,又被撩了,可惜场合不是很适宜,梁霄依然没有心情,但这不妨碍他觉得海百合有一点可爱。
“我问你一个问题,”她说,“如果今天可以死里逃生,你会和女朋友复合吗?”
梁霄觉得她实在可爱,不禁轻轻笑了起来。
她笑嘻嘻地说,“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在濒死前,我们更容易想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卧底应该是一个很难的职业吧,不骗过自己,怎么骗过别人,你对她太苛刻了。”
梁霄没有说话。
她说,“说不定你在他最需要你的时候离开了她,抱歉,我是不是说得太残忍了?”
“我很意外你会这么说。”海百合从不掩饰对他的兴趣,瞎子都能看出来,他并不讨厌她,但他也没想到她会在这个时候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人类同时拥有理智和欲望,很显然,虽然我有点昏头,但我依然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梁霄承认这一点,他不知道第几次对这个女孩改观了,思量了好一会儿,他才说:“其实,那是我第一次尝试和一个女人维持一段稳定并且忠贞的关系。”
因为特殊的家庭环境,以及从小便有趋之若鹜与他交往的女孩,他的男女关系说不上混乱,但也和从一而终的爱情没什么关联。
在他过去的生命里,艳遇就和喝酒一样不过是放松心情的娱乐,女孩儿就好像是饭后甜品一样多种多样。
和迪莉娅的爱情,开始于一次奋不顾身地相救,她牺牲性命回来救他,令他震撼。
“生死不渝,我第一次发现这可能是真的,”梁霄说,“如果一个人愿意牺牲性命和你一起共赴黄泉,你也会为这样的爱而动容的。”
海百合说得对,濒死的环境是审视内心最好的时机,事情发生以来,他从没有好好去想过这件事,更没有和任何人谈起过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
幸好,今天的听众也不错。
“我想,爱情并不是不存在,只是我以前运气不够好,所以没有遇到而已。”黑暗里,梁霄看不见海百合的脸,但他能感觉到她就在身边,甚至,地底的安静使得他能听见他们的心跳声。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们很少能真正在一起,尤其是三年前,她被选中成为了卧底,为了保护她,我们彻底断了联系。”
梁霄淡淡地说起往事,“一开始,我也曾自我怀疑过,我真的爱她吗?我能等她回来吗?但后来我发现,你把一个人放到了心里,这些问题都并不存在,因为你看不见别人了,我知道我会等到她完成任务回来,她也应该如此,然后我们可能会结婚,如果可以的话,也希望她转到明面上来,不必再在那样危险的人物身边潜伏。”
海百合有点意外:“我以为这种因为感动而发生的爱情不会长久,毕竟感动不是心动。”
“那只是一个契机。”不管是因为什么理由开始,但开始就是开始了,如果没有后来的事,或许这会是一个圆满的故事。
“也许你说得对,我对她太过分了。”梁霄闭了闭眼睛,“可我真的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原谅,我太小气了,对吧?”
也许正是因为对爱情太过期待,所以这样的背叛就格外不能原谅,迪莉娅给了他爱情的火焰,又亲手把它熄灭了。
海百合马上说:“不能那么说,虽然你们因为工作情况特殊,但不管怎么样至少不能爱上别人,这动摇了爱情的根本,分手也是合乎情理的,不是你的错。”
“不劝了?”
“意思意思就行了,你知道我心里压根不那么想。”海百合说,“毕竟我是个有原则的人。”
老司机之间说话靠心领神会,然而梁霄说:“百合啊。”
“嗯?”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梁霄斟酌着词句,希望不会伤害到她的自尊,“我不是一个适合谈恋爱的对象,以前不是,以后也不会是,你那么漂亮聪明的一个姑娘,没必要和我这样私生活乱七八糟的人搞在一起。”
以前不是,是因为经历复杂,感情生活又乱,以后不是,是因为经过迪莉娅,也不会再奢侈地去想爱情了,如果侥幸不死,他的生活可能比过去更混乱。
海百合那么一个根正苗红家庭清白的女大学生,何苦和他纠缠,就为这皮相也太不划算了。
“呃…”海百合以头抢地,“你有什么误会?”
她干巴巴地说,“我知道国内的情况和国外没法比,我们比较保守,但时代在变化,你是不是很久没来大陆了,现在的社会,有觉得婚前啪啪啪是肮脏的不可饶恕的,也有觉得和男朋友发生关系是正常的,也有觉得追求生理欲望是正常的,大家想法不一样,但和你想的肯定有出入。”
梁霄:“…”他去国内好像是五六年前的事了。
“我本来以为你长了张妖艳贱货的脸,没想到内心如此清纯毫不做作,我对你更有兴趣了。”海百合调侃他,“还有友情给你解释一下,妖艳贱货不是贬义词,是流行词,泛指长得美艳的人。”
梁霄在想要怎么回答。
海百合却好像放弃了似的转移话题:“别丧气,等我们出去了,我发你一打表情包,保证你马上跟上时代的潮流。”
梁霄也就顺着她的意思把刚才的话题带开:“那也要能出去。”
“那我们走过去看看?”海百合开了手机,“那边好像有路,就是窄了点,你撑得住吗?”
“总不能输给小姑娘啊。”梁霄跟着站了起来,“真没路也就安心等死,我考虑一下遗言写什么。”
海百合装模作样想了想:“我来过,活过,爱过。”
“你是以为我在国外不看金庸古龙吗?”
海百合:“咦?!”
被她捉弄了那么多次,梁霄终于扳回一局,心情莫名好了起来。
第18章 遗弃之乡完
天不绝人愿,故使侬见郎(不对,划掉)。
天无绝人之路。
十二万分的运气!他们居然看到了水迹,潮湿的泥土意味着这里说不定恰好流过一条地下河。
梁霄也为他们不可思议的好运气而意外:“看来我们的运气很不错。”
有了希望,后面的路仿佛就没有那么难走了,哪怕接下来的路程多半要匍匐前进,海百合很担心梁霄的伤势,数次停下来要求休息。
“我比你想象的还要能忍一点。”同样的伤势,有没有求生的欲望差别很大,梁霄的理智与冷静重新归位,“越是休息,我们到达目的地的时间就越长,拖不起了。”
话虽如此,在深不见底的地下前行依旧是一件亚历山大的事情,只有幽微的手机光线,不知道自己在地下多深的地方,只是机械麻木地前行,久而久之,会怀疑自己是否还活着。
或许这个爬行的人,是幽灵也说不定。
心理承受弱的人很有可能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彻底崩溃。
也许察觉到了这样无形的压力,海百合吹起口哨来,梁霄听出来了:“茉莉花。”
他的心情有一点点的复杂,身在海外的华人,或许对国内的流行歌曲不算了解,但茉莉花一定是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尤其是在异国他乡,一听就觉得温暖极了。
“喜欢吗?”她扭过头来,“我只会这一首。”
虽然她脸上都是灰扑扑的灰尘,整个人看起来脏兮兮的不比乞丐好多少,但奇迹般的,梁霄却觉得她更可爱了。
有什么比绝境里的光明更让人觉得温暖的呢?
“啊!到了!”海百合快速爬出了狭小的洞口,迎接她的是一条不知道在地底流淌了多少年的地下河。
可是,对水无比亲近的海百合却在此时皱起了眉头:“这水质是不是有点问题?”
梁霄捂着剧痛的胸口慢慢走过来,地下河在幽暗的光线下泛着奇异的光彩,那像是金属的光泽,又像是童话里巫婆熬煮的魔药,总之…一看就不正常。
“看。”海百合踩住了一只腐烂的老鼠,它看起来很瘦小,身上的皮肉破破烂烂的,还留着脓,尾巴早已没有了任何血肉与皮毛,只剩下了一条夹杂着血丝的白骨。
“要不是看起来是只老鼠,我还以为是只狗呢。”海百合那么说着,毫不留情地碾死了它的脑袋。
周围有许多一闪一闪的红色光点,这不是昆虫也不是某种植物的话,应该就是准备围剿两个入侵者的某种变异动物了。
“我们大概找到变异的源头了。”梁霄深深吐出了一口气。
真相在毫无准备的时候突如其来地出现了。
并不是矿工在挖掘矿产的时候挖出了什么沉睡千年的生命,也没有找到几百亿年前的什么始祖病毒。
是老套的不能再老套的污染。
这种改变了胡杨乡经济的稀有矿产污染了地下河,引发了变异。
可现在真相不仅不重要,还带来了一个难题:要离开这里,就必须通过地下河,但一下水,谁能保证他们不变成丧尸?
等死?还是找死?
梁霄苦笑起来,这种给了希望又掐灭的事情他已经经历过一次,实在不想有第二次了。
而海百合却在思考,她的血统能抵消毒品带来的伤害,那…被污染的河水呢?
好像没有第二个可能。
“试试吧。”她说,“我们没有退路。”
说这句话的时候,梁霄仿佛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燃起的两团火焰,这种拼死到最后一刻也不放弃的勇气,实在很像热血动漫里的主角。
最终,他说:“好。”
被污染的地下河水依旧操蛋的冷,一跳进去,浑身的皮肤就因为骤降的温度而起了鸡皮疙瘩。
梁霄游泳游得还不错,在他看见海百合在水里的姿态前,他一直都是那么自我感觉的。
可她简直像是一条鱼一样,她的行动能力没有受到任何阻碍,甚至相反的,她能借助水的浮力托住他,带着他往前游。
浮出水面换气的时候,她问他:“你还好吗?”
“不是很好。”梁霄觉得在这样的同伴面前已经不需要粉饰太平,他信任她的能力,“我的伤口没有感觉了。”
如果说皮肉伤是因为低温而暂时失去疼痛感,那肋骨的断裂肯定不在此列。
可糟糕的是,他觉得胸口渐渐失去了疼痛感,要么是他就要死了,要么…他的身体开始发生变异。
“如果我变成丧尸的话。”他冰冷的唇触碰到了她的额头,“杀了我。”
这个吻与爱无关,只代表告别。
海百合想说什么,但却觉得头晕目眩起来,像是有一颗炸弹在她耳边爆炸,她被剧烈的震荡剥夺了感知。
眩晕间,她握住他的手臂。
“要结束了。”
***
海百合从噩梦中惊醒,太过刺眼的亮光使得她的眼腺迅速分泌出泪水,足足过了半分钟,她才认出眼前熟悉的场景。
不管是白色的墙壁(都发黄了),还是消毒水难闻的味道,亦或是外头来来往往神色匆忙的护士医生,都昭显着一个再明白不过的事实。
这里是医院,他们得救了。
海百合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思考这是怎么一回事。
别骗她,她明明记得自己在地下河里晕过去了,而梁霄即将变异,在那种情况下,还能获救?
接下来出现的人足以证明这件事的诡异,“你终于醒了。”张启航长长松了口气,“除了李文恒之外,就是你伤得最重,医生说你脑震荡了。”
他走进来,对上了海百合震惊的目光,几秒钟的沉默后,他试探着问:“你…失忆了?”
“我们…出什么事了?”海百合选择了一个万能的切入点,“这是怎么回事?”
不是失忆,张启航松了口气,也为自己的脑洞而尴尬,于是快速解释道:“车祸,有一辆货车和我们的车子撞上了,大家受了不轻的伤。”
“车祸?”海百合重复,“我们出了车祸吗?”
张启航怜惜地看着她,海百合的伤势不重,但持续的昏迷令这边的医生很难下结论是不是脑子出了问题,这边正讨论着要不要转院呢,她就醒了。
“是的。”
“牧歌呢?”
“她的腿受伤了,在隔壁的病房躺着呢。”张启航叹了口气,“我已经和学校的领导说过了,这次的实习取消,过两天我们就得回去了。”
海百合眨眨眼:“其他人呢?”
“李文恒和聂瀚动了手术,倪萱萱和牧歌只受了点小伤,你撞到了脑袋。”
很好,原本死去的人根本没有死,这是梦?还是临死的幻觉?
“那…坐在我旁边的那个男人呢?”
张启航想了想,摇摇头:“不知道,我醒过来的时候就只有我们了,听警察说,那位司机很不幸没有能活下来。”
海百合咬了咬手指:“我有点累了。”
张启航很贴心:“那你休息吧,我把你醒过来的事情告诉牧歌,她担心坏了,要不是腿上有伤,她早就过来找你了。”
海百合敷衍地笑了笑,陷入了沉思。
这是临死前的幻觉吗?还是在胡杨乡的一切才是一个梦,根本没有发生那样光怪陆离的事,没有丧尸,没有遗弃之镇,她只是做了一个噩梦而已。
但…这么巧,牧歌都是伤到了腿?
梦境只可能出现已知的事,不可能出现未知的内容。她想了想,拔掉针头往外走去。
走廊的末端,有两个人在说话,其中一个是梁霄,他好像在和人低声说着什么,在看到海百合的那一刹那,交谈停止,他做了一个手势,另一个人就转身离开了。
他向海百合走来:“你醒了?”
“是的。”她说,“好像发生了很多事?”
梁霄以极为细微的动作观察了一下周围,然后替她打开了病房:“进去说。”
这间病房看起来简陋,但也许是这个医院里最好的病房之一了…它是单间。
梁霄站到离窗户最远的地方,声音放低:“你应该已经对我的身份有所猜测了,很感谢你这一次对我们的帮助,但这件事,不是你一个学生能够知道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当做什么都不知道,这样对你才最安全。”
海百合要过好一会儿才明白他是在说什么,不是丧尸,不是胡杨乡,是一个警察追捕毒贩。
她沉默了一下,很快点了点头:“好的。”
“好姑娘。”梁霄微笑着夸奖她,“身体好点了吗?”
海百合也笑了一笑:“谢谢关心,好像只是睡得久了些。”她佯装不经意地问,“我有个问题想问梁先森,不知道方不方便回答。”
“什么问题?”
“你知道你长得很像一个人吗?”她笑眯眯地说,“美国的一个男模,安德烈·汤普森。”
梁霄的表情微不可见地变化了一下,如果海百合不是一直注视着他,恐怕会错过。
“抱歉,我从没有听说过这个人,是很有名的模特吗?”梁霄随意地笑了笑,“不管怎么样,谢谢夸奖。”
这下海百合确定了,胡杨乡的一切不是做梦,不然她怎么可能知道梁霄的父亲是谁。
但如果不是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19章 花样年华1
距离海百合在胡杨乡的破医院里醒来已经过去了三天,她确认了几件事。
第一,这医院虽然翻修过,但基本格局和她见过的一样,仍旧是两个凹字面对面。
第二,这里过去也有一个胡杨矿山,但是里面的资源有限,早就被开采完了,如今早已被废弃。
第三,这个胡杨乡,是张启航所熟悉的那个胡杨乡,正常的胡杨乡,没有停留在1997年的胡杨乡。
海百合没有办法解释她遇到的事,要说是梦的话,那个被圈起来的胡杨乡猜想是个梦,但梦里是不可能知道自己未知的事情的。
可要说这才是梦…更不科学了,怎么看这里才是现实世界。
为了寻找答案,她特地去矿山看了一次,根据当地居民的说法,1999年,矿产被开采完毕,这里被彻底废弃。
所以这儿和印象里的胡杨乡反而有那么一点重叠。
那也只是一点而已。
矿洞被堵上了,她进不去里面,也无法得知是不是下面流淌着一条地下河。
她得不到答案。
三天后,她坐飞机回到了海城,同行的是瘸腿的牧歌,脸上胳膊上都贴了纱布的倪萱萱,张启航暂时留在了那里,等待聂瀚和李文恒的家人来接班。
这次的车祸必然造成不小的影响,比如和学校的扯皮赔偿等等,但这和海百合没什么关系。
她一回家就受到了海有余无微不至的照顾。
每天不是炖鱼汤就是炖鸡汤鸽子汤,反正十全大补汤轮流着上,烤鱼煎鱼炸鱼作为小零食每天不断。
早晨叫醒她的绝不是阳光,而是食物的香气。
“啊啊啊老爸我要胖了!!!!”海百合在床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还是蹬蹬蹬跑下楼去端走自己的小黄鱼。
海有余瞅瞅她那小身板:“你?瘦得和麻杆儿似的了,还胖呢,从小就吃不胖。”
海百合也就是嘴上说说,因为她不仅扫光了海有余买回来的煎饼果子和豆浆,顺便还拆了一包薯片:“我要回去再睡个回笼觉。”
“去吧去吧。”海有余这两天都没有去摆摊,废话,女儿都出车祸了还摆什么摊,当然要留在家里给闺女做好吃的啦,“吃饭了我再叫你。”
海百合吃完了早饭,刷牙后又回去睡了个回笼觉,醒来时发现口水滴在尾巴上了。
她擦了擦尾巴,顺便亲了几下,这才把它塞回枕头下面。
咳咳,回家以后,每天和尾巴一起睡觉太过满足,她对胡杨乡发生的一切就不是那么在意了。
哎呀,人生在世总会遇到一些难以解释的事,比如爱情,就不要去思考它为什么会发生了(…),总之,日子还是要过的。
吃午饭的时候,海有余瞥她好几眼:“失恋了?年轻人这么没精打采的,出去玩儿啊,给你报个欧洲十日游吧,楼下以前那个赵阿伯发朋友圈说挺有意思的,你去报一个吧。”
“这两天不想出远门。”海百合揉了揉脸,努力打起精神来,“那我下午去逛个街吧。”
“这就对了。”海有余放心了,喜欢出去浪的才是她女儿,待在家里宅什么的画风太奇怪了,他老人家有点吃不消,“不过,头还痛不,不然我们先去看看医生吧。”
他之所以一连半个月没出摊在家照顾女儿,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看到她老一个人抱着头说头疼,要知道这丫头打小就皮糙肉厚耐摔耐打,这一生病还把他唬了一跳。
“不疼,我是什么身体你不知道吗?”海百合懒洋洋地说,“我之前只是有点事情想不通所以头痛而已。”
“哦,现在不想了是吧?”知女莫若父,海有余对她的破脾气还是很了解的,他女儿乐衷于享受,对钻研问题嘛…还是算了。
海百合托着腮,笑嘻嘻地说:“我一会儿出去逛街,然后回公寓那边,晚上可能不回来了。”
“又出去鬼混!”海有余恨铁不成钢,“你倒是先给我混出个外孙来啊,我保证不管你!”
和所有家长一样,海有余对闺女的终身大事还是很关心的,但想想她从小换男朋友的速度,他决定跳过这个步骤,要个外孙or外孙女就行,一步到位!
他这个爹真的是太英明太开明了!
海百合吐舌头:“那我肯定要找个基因好的,我这种颜控,你让我生一个难看的娃不如宰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