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吃了。”她由衷称赞。
卫天行把他碗里的鳗鱼寿司夹给她:“尝尝这个。”
味道也超级棒!“酒香不怕巷子深,怪不得这家店生意那么好呢。”金秋赞叹,这家店在一个七弯八拐的小巷子里,一开始她还真没当一回事儿。
“这家店的老板可是师从日本最有名的寿司大师。”卫天行给她倒了一杯清酒,小小的酒盏里清澈见底,“是我最喜欢的一家店。”
金秋这会儿觉得他不再是那么高高在上了,仿佛是一个可以亲近的朋友,所以她的态度也放松下来了:“是吗,那真的是托卫总的福,让我尝到那么好吃的寿司。”
卫天行自然也发觉了她态度的软化,微微一笑,没有多言,两个人很安静地吃了一顿晚饭,卫天行依旧坚持开车送她回去。
刚走在楼梯上,金秋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她妈妈打来的,问她“钱够不够用,日子过得怎么样,如果觉得工作不顺心就回家给她安排”,金秋都很有耐心的一一回答了,又问候了父母的身体,紧接着正题来了。
金妈妈和蔼地问:“阿九啊,公司里有没有碰见喜欢的男孩子啊?”金秋生在九月,故学名金秋,乳名叫阿九,而谈恋爱这个自然是老生常谈了,几乎每隔几个月,金秋爸妈就会找借口过来试探一下口风。
金秋的回答还是一成不变:“没有。”
金妈妈很惋惜,劝她:“你可要加把劲啊,你大姑昨天还和我们说,你表妹已经找好了,男方家里条件不错,你不要太挑剔了,还不错就试着处处看…”
金秋哭笑不得:“妈,怎么处处看啊,都没人看得上我呢。”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刚刚把门打开,他疑惑地看着她,刚要张嘴,就被金秋眼疾手快地捂住了嘴,她一手捂着他的嘴巴,一手拿着电话和金妈妈敷衍,“妈,这种事情是急不来的,我有了肯定告诉你,好了吧。”
她想快点结束对话,免得白瑄突然出声让人听见,但是今天金妈妈的话特别多,她很不甘心地问:“你觉得相亲怎么样,你小姑姑说…”
“呃,”金秋忙不迭打断她,“妈,我太累了,我要去洗澡了,下回再聊,拜拜。”
她三言两语挂了电话,然后恶狠狠瞪他:“你舔我干什么,脏死了。”她在他衣服上蹭了两下,“全是口水。”
他跟在她身后绕来绕去,卫生间太窄,她都没办法出去:“你跟着我进来干什么?”
他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掏出她的睡衣和换洗的内裤:“知道你回来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澡,我都帮你准备好了。”
他把衣物端端正正放在架子上,又把洗衣篮拖出来让她丢脏衣服,还没忘记替她关好门窗,紧接着抬起她的玉手在脸上蹭了蹭,活像一只寻求主人爱抚的大型犬类:“喵~有事情就喊我。”
金秋惊悚了一下:“那声喵是怎么回事?你不要卖萌可以吗?”长得这么漂亮的男人卖萌撒娇,真的是让人吃不消啊。
白瑄是一步三回头地望着浴室的门,恋恋不舍,自从金秋生了警惕心后,她就严令要求她洗澡的时候,他要站在门外,因为门的上半部分是磨砂玻璃,因此她可以看见他的影子,以防他又隐身过来偷窥。
悔之晚矣,当时他怎么就忍不住,脱口就说了真心话呢,偷窥就偷窥了,他还偏偏说出来了,不是作死是什么?
他幽怨地站在那里,只觉得那一扇大门就是那梁山伯的墓碑,就是那王母娘娘划下的银河,阻碍他和她相见。
太残忍了,真的是太残忍了。他都忍不住要趴在门上像一只喵星人一样去挠门了。
第13章 惊魂
就在金秋洗澡的时候,电话响了。白瑄趴在门上,金秋都能看到他扭曲放大的脸颊:“老婆,电话响了。”
金秋刚洗好头:“什么?”
“老婆!电话!”
金秋这回听清楚了,呸他:“谁是你老婆!”她匆匆围上浴巾开门出去,手机在包里响个不停,一看来电显示,竟然是蓝如芸,她有些奇怪,却还是接听了:“喂,蓝姐。”
那边蓝如芸的声音幽幽细细的:“打扰到你了吧。”
“嗯,还好,我刚刚在洗澡。”金秋着实纳闷蓝如芸这个时候为什么会给她打电话,“那么晚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蓝如芸柔声道:“是这样的,我想约你明天晚上去吃饭,是一家很棒的日本寿司店,叫花の屋。”
金秋一僵,这不就是她刚刚和卫天行去吃饭的地方吗?她觉得有些不自然:“哦,是这样啊。”她干巴巴地回答,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蓝如芸的语气听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甚至还带着她的笑意:“怎么样,肯不肯赏脸?”
金秋脑袋飞快运转,她下意识地就想推辞:“呃,是这样的…”她的话一停顿,蓝如芸就轻笑了一声:“不会吧,明天是我生日,这么不给面子?”
“当然不会。”金秋忙道,她正准备硬着头皮答应下来,就听见白瑄突然从后面一把抱住她的腰,满腹委屈:“老婆,你说你明天晚上要和我一起吃晚饭的!”
“谁让你讲话的!”金秋反条件地就开口训他,觉得特别不好意思,倒是蓝如芸一听,讶异道:“刚刚那个…是你男朋友?”
金秋掩饰:“不,是一只黏人的狗。”白瑄蹭蹭她的脸,很温顺地接了句:“主人,快来抚摸我。”
“闭上你的嘴!”金秋恼羞成怒,也不管是在打电话了,一扭身在他腰上掐了把,“离我远点。”
他哼哼了两声,没撒手,金秋拿他没办法,倒是蓝如芸已经在电话那头笑得乐不可支:“哎呀…既然是这样,那就明天中午,我们约在公司附近的店里庆祝吧。”
“没问题!”这次金秋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和蓝如芸打完电话,她就有心思来和他算账了:“你刚刚是干什么?”幸好这是蓝如芸的电话,如果是她妈妈的…她想想就觉得头皮发麻,她去哪里找个男朋友过来交代?
“她在怀疑你。”白瑄搂着她的腰,死活不肯松手,金秋掰不开,一听见这个解释,她就愣了:“什么?”她自己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她…怀疑我和卫总?”
白瑄不置可否,搂着她的细腰,脑袋搁在她肩膀上,他那么高高大大的一个人,做这个动作难免有些吃力,但是他乐此不疲:“我老婆那么好,当然有人喜欢啦,我一定要更努力把你追到手才行。”
金秋无语:“第一,不要喊我老婆,谁是你老婆?第二,放开你的爪子!”
“第一,就要喊你,第二,就是不放!”他答得响亮清脆。
金秋怒了:“你是要造反啊!”
“老婆我们来亲个嘴好不好?”他撅嘴,闭上眼,做出亲吻的动作,金秋一巴掌拍过去:“你发什么神经,谁要和你亲?”
他说:“反正都已经亲过了,亲一次和两次有什么关系,那还是我的初吻呢。”
“说得好像我不是一样!”金秋把他推开,“行了,滚一边儿去,再来烦我对你不客气。”
也不知道他是真的安分了还是暂时安分了,至少金秋接下来的两个多小时里耳根子很清净,只不过她虽然在看电影,心思却并不在故事上,而是翻来覆去在想他刚刚说的“她在怀疑你”。
金秋心里有些难过,她是真的把蓝如芸当成朋友来对待的,亲近的同时,也夹杂着感激和尊敬,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和卫天行发生一点儿什么,哪怕不是因为蓝如芸,她也不会做出这种攀高枝的事情来。
可是蓝如芸一而再再而三地怀疑她,让她多少有些受伤,毕竟被朋友怀疑并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蓝如芸应该明白她的为人才对,可是仔细想一想,又觉得她很可怜,卫天行身边的女人肯定不会少,她却这样疑神疑鬼的,患得患失,最容易失去。
如果她是男人,有那么一个女朋友,多半也会受不了的,看不出来,她的占有欲那么强。不过话说回来,如果她有一个那么出色的男朋友,说不定也会这样…说起来…想一想门外面那个,金秋顿时就淡定了。
这么蠢的男人除了我还会有人那么善良收留他吗?金秋想想都觉得不可能,所以她很愉快地遗忘了被蓝如芸怀疑的不愉快,高高兴兴睡着了。她刻意忽略了如果有一天他像黏她一样黏着别人的时候,自己可能的心情。
到了半夜里,金秋被一阵奇怪的窸窣声吵醒了,金秋侧耳听了一会儿,只觉得毛骨悚然,因为那声音好像就是从门口传过来的,像是有人在撬锁。
难不成是真的有小偷?金秋觉得鸡皮疙瘩都已经起来了,她想去看一看,却不敢,只能硬着头皮听着,盼望着那声音赶紧消失。
但是事与愿违,她只觉得声音越来越响,好像随时会破门而入,金秋再也受不了了,小声喊了句:“喂。”
没有人应答。她心慌起来:“白瑄,你在不在?”她是用气音在说话,但是没有什么回应,她掀开被子,一步一步挪到门口,觉得寒毛都竖起来了。
“白瑄。”她又喊了一句,幸好这一次有了反应,他很快出现拥抱住她,小声道:“别怕,也别过去,没事的,不在我们家。”
她松了口气,觉得腿都软了,他把她打横抱起来放回床上,外面的声响还在继续,她紧张地问:“是、是小偷吗?”
他没说话,一反从前撒娇卖萌的模样,摸了摸她的脊背以示安抚,声音很沉稳,很让人安心:“乖,没事的,相信我。”他把被子拉上来给她盖好,又一遍强调:“没事的,不要怕。”
他这样反常的举动让她更是有不祥的预感,她拉着他的胳膊:“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事。”他故作轻松道,“我去外面看了,是一只野猫跑进来了。”
“是吗?”金秋不相信。
白瑄替她捻好被角,然后把手伸进她的被窝里,握着她的手:“是的,不用怕,我就在这里,睡吧。”
她点点头,尝试着闭上了眼睛,说来也奇怪,也不过就是牢牢牵着她的手,她却觉得有源源不断的温暖从肌肤相贴的掌心里传过来,让她觉得安心极了,几乎没一会儿,她就沉沉睡去了。
白瑄坐在她的床头,一边握着她的手,一边往窗外眺望,想起刚才看见的场景,他不由轻轻叹了口气:“不管他们怎么样,至少我会保护你的。”
金秋睡得很沉,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她摸索着看到了闹钟,被上面的九点半吓尿了,她几乎是从床上一下子蹦跳起来,可是急匆匆要下床的时候,却被被子差点绊了一跤,膝盖磕在地板上,顿时就青了一块。
他急急忙忙从外面进来扶起她:“没事吧没事吧,痛不痛?”
金秋顾不得疼痛,急得汗都出来了:“我上班要迟到了!”
“我已经替你请过假了。”他摸了摸她的额头,温柔道,“再睡一会儿吧。”
金秋又气又急:“你凭什么替我请假?”她又爬下床去想换衣服,他忙不迭拥抱住她,不容分说地又把她抱回床上:“听话!”
他表情那么严肃,语气那么严厉,这都是金秋从未见过的,她竟然一下子被他吓住了,而他好像也一下子反应过来,放软了口吻,和从前一样半带撒娇半带恳求地说:“老婆,你不要去好不好?”
金秋慢慢反应过来了,她深吸口气,冷静道:“好,我请假,我不去上班。”她掀开被子躺回去,但是一直没有闭上眼睛,直愣愣地看着天花板。
他意识到了她的怒气,一寸一寸挪过去,期期艾艾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帮你自作主张的,我只是…对不起。”
“对不起对不起,从你出现在我那天开始,你说了多少个对不起了?”金秋忍无可忍,“说对不起,又有什么用?”
他抿了抿嘴,一时词穷,左右为难,就在他犹豫的时候,门铃突然响了,金秋第N次下床去开门,好在这一次他没有阻止她,而是为了防止她穿着睡衣走光,给她肩上罩了件衬衫,她瞟了他一眼,没出声。
门外站着的竟然是只在新闻里才能看见的…警察大叔,金秋一脸惊讶地开了门:“有什么事情吗?”
她一开门,就看到对面屋里有穿着制服的警察进进出出,透过缝隙,她甚至还能看到女人的一双腿露在血泊里,她甚至还眼尖地看见了一截肠子颤巍巍地露在肚皮上,金秋倒退了一步,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她那个时候甚至还有心情想,她居然没有像电视剧里一样尖叫。
那个警察看到她花容失色,已经了解大半,语气也缓和了不少:“昨天晚上,你有听见什么动静吗?”
“这、这是怎么回事?”她后退几步,他隐藏在她身后,扶住了她的腰,她才勉强站稳了。
警察想了想,反正新闻已经被报导出去了,倒也不存在泄密的问题,就直说了:“大概是昨晚有歹徒入室抢劫的时候,正好撞见女主人在家,然后…”
然后就是开肠破肚,血流成河。
“如果你有什么线索,请及时通知我们。”警察这么嘱咐她,金秋根本没有听进去他说了什么,胡乱点点头就关上了门。
她整个人依靠着门滑坐在了地上,他伸出手,碰了碰她的脸颊:“老婆…”
“你全看见了?”她抓着他的手,太用力以至于指甲都掐进他的手臂里了。
他默然无声。昨天他听见动静,飘去对面的时候,正好看见那个歹徒一刀捅进她的腹部,那是一个还很年轻的女孩子,素面朝天,依旧是一脸的不可置信。
他简直不敢想象如果那个歹徒选择的是金秋的话,他要怎么办。所以他只能很庆幸地想,幸好不是她,幸好。
第14章 小事
只是金秋被吓到了,他就不能表现出害怕的样子,不然怎么能够像一个男人呢?所以他故意用轻快的语调说道:“今天就当是放假吧,中午想吃什么,我做给你吃。”他拉着她的胳膊,把她搀扶起来,金秋大半的重量都靠在了他的身上:“我什么都不想吃。”
“那可不行。”他温言细语,“糖蛋好不好,甜甜的。”他说着,就去冰箱里拿了两个鸡蛋,简单为她煮了碗糖蛋,金秋不喜欢吃流黄的,已经全部都煮熟了。
热腾腾的、甜甜的蛋吃下去,金秋才觉得恢复了点儿力气:“怎么会发生这种事情呢?”她一想到和自己一门之隔的地方就发生了传闻中的凶杀案,不禁毛骨悚然,“我要不要搬家,这里肯定不安全了。”
可是转念一想:“哪有这个时间再去找房子啊,而且贵的要命。”工作才一年多,她基本上没有攒下什么钱来,而且如果中途搬走,房东估计是不肯退还房租的,她一次性付了半年,怪心疼的。
他开解她:“你要这么想,这种杀人案发生的几率那么小,这里发生了,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会很安全的,而且肯定会加强保安措施,再说了,不是还有我吗?”他环抱着她的肩摇了摇:“有我呢,我每天来接你下班,好不好?”
金秋看了他一眼,只有这个时候才感觉到了安全:“你说的?”
“嗯。”他低头在她手背上亲了口,“吃完了就去上网吧,你追得那部剧不是今天更新吗?”
金秋没有回绝他的好意,却也没有如他所言去看了那部推理剧,以前也就算了,看到尸体最多觉得恶心,现在却觉得有些不寒而栗,所以她挑了部最近很火的爱情喜剧来看。
一看她就震惊了,差点就把隔壁的杀人案抛到了脑后,金秋看剧一般只看美剧和日剧,推理悬疑类,一想到韩剧她就会想起白血病、富二代、灰姑娘、失忆梗等等狗血的桥段,但是今日一看,发现下限又被刷新了。
高富帅都只能沦为配角,男主要是外星人懂超能力才够高大上。
这样普通人还有活路吗?
白瑄端着中饭进来的时候,她就在思考这个问题,然后看到白瑄这张脸,再想一想他离奇的地方,金秋突然脑洞大开——她难不成也是个女主角的命?那她可以选男二那样又痴情又有钱的当老公吗?
太玄幻的恋爱多半都会苦逼啊。
“快吃饭。”他把筷子塞到她手里,就差没把饭喂过去了,真的让金秋有一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感觉,所以她说:“我觉得你要把我宠坏了。”
有这么一个人在前,如果以后她有别的男朋友了,再指挥她做家务什么的,她肯定会第一时间想起他来吧,那么体贴贤惠的男人…“你这样真的很坏。”金秋扫了一眼菜色,一荤一素一汤,全部都是很清淡的,他没有红烧的菜,也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她想起那个死人的场景,这一份体贴,她感受到了,“温水煮青蛙,以后我怎么嫁给别人?”
“我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让你离不开我。”他沾沾自喜,“把你宠坏了,你就只能在我身边啦。”
这真是一个阳谋,问题是,金秋不觉得自己能够避过这个陷阱,尤其是他在她吃完饭后就端着饭碗盘子去洗碗了。
金秋看了一会儿,突然说:“网上有人说,男人最性感的时候就是在刷碗。”
“哦。”白瑄歪头仔细想了想,这个动作看在金秋眼里真是分外可爱,有一种孩子般的天真和好奇,“那要不要我脱了围个围裙洗,不是说裸着穿围裙最性感吗?”他那么认真的神色,好像真的打算裸奔试一试。
金秋已经彻底无语,自暴自弃道:“你傻不傻,那是在说女人…算了,我真蠢,我居然会和你说这个。”
白瑄这次的话还是没有经过大脑就说出来了:“女人的话,当然是不穿最性感啦,比如说老婆你洗澡的时…候…”他越说越小声,面对着金秋宛如实质的目光,他垂下头去,灰溜溜逃走:“我去洗衣服了。”
晚上,金秋从橱柜里扒拉出一条毯子,一个枕头,还有一卷草席,丢在了门口,然后站在床上,居高临下——好吧,就算是站在床上,她也没比他高多少——对白瑄说:“你今天睡那里。”
“如果老婆你害怕的话,”他跃跃欲试地提出建议,“我可以陪你睡床上哦!”
金秋一指头戳着他的脑门,把他推远:“你少做梦了,要是你敢半夜爬我的床,休想我以后对你有好脸色,知道没有?”
他耸头搭脑地哦了一声,乖乖走过去躺下了,躺得笔直,双手交叉放在腹部,一副乖巧地不能再乖巧的样子。
金秋斜眼看了他好一会儿,自己才躺下,地板上不过是多睡了一个人,她却觉得安心多了。
原以为可以平静地睡到天亮,结果半夜却很不幸地被尿憋醒了,金秋翻了几个身,还是觉得好像忍不住了,但是要她自己去上厕所吧,又有点儿不敢。
正踌躇间,白瑄却坐了起来,揉了揉眼睛:“老婆你要上厕所吗,我陪你去。”他啪一下开了台灯,面上还有倦色。
金秋去了厕所,门没有关严实,他就站在门口,那一刻金秋突然非常感动,一个男人对你好不好,或许并不在于他会不会在情人节的时候买一束玫瑰送给你,而是在他最困的时候,会不会因为你害怕,就无怨无悔地起床陪你上厕所。
“我好了。”她掩上门,去拉他的手,他紧紧握了握,安慰她:“不要怕,家里很安全。”
金秋点点头:“嗯。”我知道有你在,所以我会很安全。原以为会对一个男人动心,是要有良辰美景,花好月圆,也许是奋不顾身的救命,也许是最浪漫的求婚,但是都不是。
是在这样的一个夜里,明明是她杞人忧天,自己吓自己而已,他却愿意无条件的迁就和陪伴,就是从这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金秋有了心动的感觉。
只不过心动只持续了不到三十秒,在白瑄企图蒙混过关爬上她的床的时候归零,她毫不留情地把他踹了下去,在金秋心里,同床共枕什么的,那也是很严肃的事情,除非是确定关系的男女,不然决不能那么随便!
“好吧。”他怏怏不乐,爬回自己床上睡了。
金秋闭上眼之前还记得提醒他:“不要忘了明早喊我起床。”
他没忘,而且喊她起床的方式非常温柔,比起之前金秋自己开闹钟一下子从梦中惊醒,他的办法是好多了,他会提前几分钟过来把窗帘拉开,暖暖的阳光会从窗户里照进来,他轻轻喊她起床,亲吻她的面颊,动作轻柔极了,再过几分钟回来,她就已经渐渐的从梦里苏醒了,然后热水毛巾牙刷牙膏都已经被准备好了,她只要洗漱换衣之后就可以吃早饭了。
金秋觉得,这大概会是一个很美好的早晨。
到达公司的时候,离上班时间还有十分钟,可以说来得很早了,只不过卫天行居然比她更早,看见她便瞟了一眼:“身体好了吗,没好的话,多休息两天也不碍事。”
伊丽莎白已经怀孕八个月了,这几天就要来办理离职手续,金秋当然不好意思请假,因此忙道:“已经好了。”
“嗯。”她说了好了,卫天行便点点头,让她下去做事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蓝如芸又来问了一回:“昨儿你男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你病了,真是下来我一跳,说好了一起吃饭的。”
金秋自然没有忘记这件事情,吃饭前特地去公司附近最好的一家甜品店买了甜品来赔罪:“实在是不好意思。”
蓝如芸嗔怪道:“这有什么好道歉的,身体要紧,是着凉了还是怎么?”
金秋犹豫了一下,才答道:“不是,我其实不是病了,是被吓到了。”她把对面房间的凶杀案告诉了蓝如芸,她也吓得花容失色:“怎么会有这有的事情?”她关切道:“要不要搬来和我住?”
话一出口,她自己先笑了:“瞧我说的,你当然是应该搬去和男朋友住了。”
金秋很囧,马上澄清:“我们不住在一起,”说了一个慌,就要用无数个慌去圆,金秋悔不当初,“那天是巧合,他来送东西给我,所以…”
“我明白。”蓝如芸笑眯眯道,“情侣之间也应该有自由空间才对,你做得很对。”
自由空间?金秋嘴角一抽,他们家那只恨不得她上厕所都黏在一起,她还有自由空间吗?
也不知道蓝如芸是怎么说的,下午的时候,卫天行都知道了,特地问她:“你要不要搬个家?”
金秋摇了摇头:“不用了。”先是昨天晚上房东打电话过来,问了问她的情况,态度好得不得了,生怕她退租,甚至主动减了一百块钱(…)的房租,而今天她上班的时候就已经看见小区的保安措施加大了不少,一楼和二楼都要装防盗窗,据说那个歹徒就是翻阳台进来了。
卫天行听她推拒,也尊重她的意愿:“如果有需要,尽管和我说,你们女孩子孤身在外都不容易。”
看不出来,卫天行竟然这么照顾下属,跟着这样一位上司,实在是自己的福气。金秋未语先笑:“那我就先谢谢卫总体恤了。”
卫天行抬头,只见她眉眼舒展,笑语盈盈,看起来温文秀美,自有一股内秀的魅力,细想来,他的这位新任秘书倒是与之前的几个颇为不同,就说指甲,蓝如芸和伊丽莎白都做了极其漂亮的美甲,她却是干干净净,甚至连香水都不喷,甚至妆容都是素净的。
看着倒也舒服。平日里山珍海味吃多了,家常小菜倒也让人喜欢。看来他当初一时兴起所做的事情,倒也很是明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