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眼神…可真好,不过,仔细一看确实是有点儿像啊。
——交出小美人不杀!
严梦顺手转发——美美美,可惜你们都看不到,也摸不着。对了,不光人美,多才多艺哟,会做特别美味的点心哟。
严梦虽然不是明星,但身为白富美,又自己开办公司,那粉丝也是有不少的,这转发一出来,她自己的粉丝群也都开始冒泡了,更多的人开始对宋宜安好奇了。
宋宜安以前不怎么喜欢聚博,现在对聚博也是略有些陌生的,自然是不知道自己一个侧影,一双手,就在网上成了热点了,甚至还有手模广告找上门了。
当然,这些广告多是发到朱凤和严梦这里的,谁让大家都还没扒出来这视频里的人是谁呢。然后,这两个人就将这些广告都给pass掉了,自家妹妹,以后要真想走这一条路,那当然是要从最高的起点开始,走一条最顺畅的路,这些小打小闹的广告,还是算了吧。
一天时间几乎是一眨眼就过去的,晚上十天,朱凤来催宋宜安去休息的时候,就见宋宜安起身,拎着桌子上的布料一抖,转身,笑意盈盈:“正好做完一套了,姐,你要不要先试试?”
朱凤视线一扫,就忍不住被那一身衣服吸引了心神,简直是,太漂亮了,漂亮的让人都说不出来别的话了,词穷了,感觉自己脑袋里就没有合适的词来形容这衣服的漂亮了。
大红的底色,上身是无袖斜襟的短褂,下身是拖地长尾紧身的鱼尾,从腰上开始,一只凤凰展翅仰头,富丽堂皇,绚烂耀眼。好半天,朱凤才点头:“太漂亮了,我妹妹可真是能干,我都有点儿不敢试了,生怕撑不起这裙子来。“
“姐姐肯定能撑得起来,我第一眼看见姐姐,脑子里就出现了这一身裙子,来,先试试大小,不合身的地方还要修改一下。”宋宜安笑眯眯的说道,招手示意朱凤过来,帮着朱凤换衣服。

第12章

一连请了一周的假,再回学校的时候,宋宜安觉得,连同班同学都快认不出来了。孟婷婷倒是一如既往的活泼,凑过来笑嘻嘻的和她交流:“咱们换班导了,原先的那个读博去了,要我说,咱们都大三了,哪儿还需要班导啊,可学校偏偏要给,现在这个是研究生,研二的学长,能带咱们到毕业了,长的可帅了,我有电话号码,你要不要?”
宋宜安摇头,有孟婷婷在,自己就是有事儿,也用不着去找班导。
“你看朱凤的聚博了没有?上周发了一条新的视频呢,也不知道拍的是谁,那手好看的…说起来,宜安你的手也很漂亮啊,有没有考虑过当手模?可赚钱了。”
“王珍珍和她男朋友又分手了,这都第六次了吧?哎,这样闹腾,还不如干脆就分了算了,也免得耽误彼此了,对了,有人给你写情书,你要不要看?”
又忍不住笑:“情书哦,手写的,要不要看?”
见宋宜安摇头,略有些遗憾:“算了,信我是给你带到了,你想看就看看,不想看就算了。还有人问我打听你的通讯号呢,但是你放心,我这样的人,最是守口如瓶了,没有你的允许,我一个字都没透漏出去。”
宋宜安笑眯眯的抬手摸她脑袋:“做得好,为了表扬你呢,我有礼物送给你。”
孟婷婷一脸惊喜:“有礼物送给我?真的?什么礼物?吃的还是用的?先别拿出来,让我猜猜,是不是点心?我上次说想吃你做的点心来着。不是点心啊,那是首饰之类的?镯子还是项链?”
见宋宜安又是摇头,连着猜了五六个:“那是书本?笔记本?钢笔?衣服?鞋子?猜不到,给点儿提示啊。”
宋宜安伸手点了点孟婷婷的光脑:“你之前说,要是有钱就要去看看的那个。”
孟婷婷注意力先是被宋宜安手腕上的光脑吸引:“你换了光脑啊?咦,最新款的,多少钱啊?”又絮絮叨叨的说道:“我其实是想买这个来着,可是我爸妈不给钱,说是光脑能用就行了,对了,我听说这一款,能进虚拟网逛街,和现实世界差不多,是不是真的?”
“嗯,基本上和广告说的是一样的,我也不知道多少钱,我姐姐送给我的。”宋宜安也不遮遮掩掩:“我亲姐姐找到我了,送我的见面礼。”
班里同学大多是知道宋宜安的身份的,以前是孤儿,一直都是一个人,连个至交好友都没。十八岁之前,除了政府救济金,自己也拿奖学金,放假了还会去打工,倒也能支持大学里的开销。
现在听说宋宜安找到了亲人,孟婷婷也是替她高兴:“那可真是太好了,你姐姐能给你买这个,心里肯定也是很喜欢你这个妹妹的,那你之前请假,是不是和你姐姐相聚去了?我觉得,你做点心挺好吃的,要是有空,你不如给你姐姐做点儿点心什么的?虽然不是特别贵重,但也是自己的一番心意嘛。”
宋宜安忍不住笑,自己的眼光果然是没错的,这个朋友,交的值了。
“我知道,好了,要不要再猜猜,我想送你的是什么礼物?再给点儿提示,咱们去海洋馆玩儿的时候,你说过的。”宋宜安岔开话题,孟婷婷皱眉苦思:“帮你打听各种比赛的事情?你说擅长女红,该不会是亲手给我做了个什么东西吧?”
“想得美,再猜猜。”宋宜安笑眯眯的说道,孟婷婷实在是猜不到,忍不住求饶,缠着让宋宜安自己拿出来,等看出来宋宜安塞给自己的演唱会门票,眼睛瞪的溜圆,一脸的不敢置信:“这是真的?天哪,还是前排vip,好贵的,你怎么弄到手的?”
说着又想将门票塞给宋宜安:“太贵了,我不能要,要是能退掉你就退掉吧,我看网上的视频也是可以的,这么贵的东西,你可别随随便便给人了。”
宋宜安又给塞回来:“给你你就拿着,不是很贵,我姐和朱凤的经纪人有点儿关系,所以直接拿来的,你不要就浪费了,我可不想一个人去看演唱会。“
至于剩下的那一叠普通位置的,宋宜安根本没要,直接又让朱凤带回去了。和班里的同学打好关系什么的,对宋宜安来说,真没什么必要,眼看明年就要毕业了,她又不打算走金融这一条路,以后说不定就没什么联系了,送演唱会门票也太突兀了点儿,说不定落不到什么好呢。
严梦也有点儿清楚宋宜安在班里的处境,也没勉强。倒是朱凤很为宋宜安委屈,大学三年,连个好朋友都没有,可见妹妹在学校是受委屈了,恨不能将网上所有的店铺里的东西都给买下来送给自家妹妹。
若不是宋宜安组织,那边的房子,估计一天要收二十多个快递了。
“你要是觉得太贵不好意思要的话,今天中午请我吃饭?”宋宜安见孟婷婷一脸的纠结,又给出主意:“食堂我可不吃,咱们去外面的朱阁鱼家,舍不舍得?”
朱阁鱼家算是比较高档的一家餐厅里,主打各种鱼。这里的消费,孟婷婷还是能承担得起的,当即拍板:“好,那咱们说好了,中午去朱阁鱼家吃饭,宜安你真是太好了,我最爱你了,么么哒,我太爱你了。”
宋宜安一脸淡定,但耳朵却微微泛红,这年代的人,就是太开放了点儿,女孩子也这么直白的说什么爱啊亲亲的,实在是太羞人了点儿。
中午孟婷婷和宋宜安一起去朱阁鱼家,点了饭菜,等着的时候,宋宜安有点儿想上洗手间,和孟婷婷打了招呼就出来了。拐角,刚打算进去,就见对面男卫生间里,跌跌撞撞出来个人,宋宜安皱了皱眉,刚想躲开,就见那人一个不稳,直接扑在地上了,脑袋撞在门口的盆景上,那一声响,宋宜安都忍不住替他觉得脑袋疼。
然后,那人就好半天没动静了。宋宜安虽说厌恶酒鬼,但也不是那种冷血无情的,眼看着人在自己面前出事儿却不插手的,喊了两声先生,那人还是没动静,就急忙往外走走,喊了在门廊里站着的服务员:“这里有个人晕倒了,你过来看看。”
那服务员忙过来,宋宜安自觉没自己的事儿了,赶紧去洗手间解决问题。出来却见那男人推开服务员,一翻身坐起来了,捂着额头哼哼了两声,一抬头,正好看见宋宜安,扯着嘴角露出个笑容:“是你啊,谢谢啊,刚才模糊听见你帮我喊了人过来,要不然,估计我得在这儿躺半天了。”
见过的,之前在学校。宋宜安顿了顿,也不好冷冰冰的走人,也跟着扯出个笑容:“没事儿吧?若是不舒服,还是要赶紧去医院看看。”
男人摆摆手:“没事儿没事儿,刚才就是有点儿晕,这会儿已经好多了,多谢你啊,你看,上次都没能感谢你,这次你可得给我个机会,让我请你吃顿饭?”
“不用了,我也是和朋友一起来的,既然你没事儿,那我就先走一步了,免得我朋友等着急了。”宋宜安摆摆手,绕过那服务员赶紧的往自己的包间那边去了。
那男人坐在原地看着她背影消失,忍不住抬手摸摸自己的脸,难道自己这张脸真的半点儿吸引力都没有了?还是说,这小姑娘压根儿没听过自己的名字?哎,不对,自己好像没报过名字,但学校的论坛上也应该有自己的照片介绍什么的吧?真的半点儿都没听过?
还是说,听过,但避之不及?
不过,自己好像在这小姑娘面前,没留下什么好印象啊。第一次是肚子受伤了,第二次是直接摔趴下了,该不会让小姑娘觉得自己是个惹是生非的小混混或者是走路都走不稳的倒霉蛋吧?
宋宜安也不知道后面的人在脑补些什么,刚进了包间,孟婷婷就招呼她:“快快,菜上来了,咱们赶紧吃,哇,他们家的鱼可真大,咱们只这条鱼就能吃饱了,剩下的鱼丸什么的,也不知道能不能吃的下。”
“必不行啊美观,咱们可以打包。”宋宜安笑着说道,孟婷婷摇头:“打包是能打包,就是这汤底不能打包啊,要是煮熟了带走吧,回去肯定就泡脓了,不行,不能浪费,今天一定都得吃完了,吃不完不许走!反正下午也没课。”
发下豪言壮语,孟婷婷爽快的拿起公筷夹鱼肉,自己一块儿,宋宜安一块儿,迅速的分完,开始埋头苦吃。
这家店的味道是真不错,宋宜安吃了两口,也觉得很是美味,心里暗暗盘算,下次要带上自家姐姐来尝尝才行。
一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吃完已经是三点多了,演唱会是晚上七点开始的。就算提前一个小时检票进去,中间页还有两个小时,又不想回宿舍,孟婷婷托着腮帮子出主意:“要不然,咱们去逛逛街,我都不知道我能去看演唱会,应援的东西都没准备呢,哎,不对,这个好像是粉丝后援会准备的,咱们在门口领了就行的,那咱们买点儿饮料什么的?”
宋宜安没意见,于是,两个人出了餐厅,打算先去逛逛街。

第13章

不管是古代的宋宜安,还是现在这个宋宜安,都是没看过演唱会的。当然,网上电视上是有看过,但和现场,那可真是一点儿都不一样。
在大厅门口,就被人拦着给了应援的东西,荧光棒,统一的衣服,还有两瓶饮料。东西虽然不多,但也不是那种随随便便买来的,质量还都挺好。
孟婷婷一路上激动的叽叽喳喳,嘴巴都没有停过。一开始,是只有孟婷婷说话的声音,进场之后,那周围全都是叽叽喳喳的声音,宋宜安忍不住扶额,太吵了啊,她是真的不太喜欢这样吵闹的环境。有心想走吧,但想着朱凤可能会失望,就又不想走了。
好不容易,七点整,宴会场即将开始,下面总算是安静下来了。朱凤的粉丝,也还算是比较有组织有纪律的,看全场灯光熄灭了,立马就不出声了。然后只听啪的一声,绚烂的烟花在整个舞台上炸开,台阶缓缓升起,背后是朱红色的大门,缓缓拉开,身穿大红色衣服的朱凤走出来。
“朱凤!朱凤!朱凤!”
“嗷嗷嗷,我爱你,朱凤!”
下面瞬间燃爆,朱凤摆摆手:“亲爱的们,想我了吗?我也很是想念你们,感谢亲爱的们,能在今天赶来这里看我的演唱会,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话音刚落,旁边就响起音乐声,朱凤也没再说别的,直接跟着音乐动起来,抬手,开嗓:“在那神秘的地方,有个神秘的故事…”
宋宜安之前因为吵闹而焦躁的情绪,忽然就平静下来了,认认真真的侧耳倾听。朱凤的声音很是特殊,略微带着些沙哑,又有几分磁性,特别的吸引人。
宋宜安都忍不住跟着打拍子,等唱到□□部分,朱凤朝下面一抬手,下面的粉丝们也跟着唱起来,旁边孟婷婷也激动,一边自己唱,一边扯宋宜安的衣袖,宋宜安坚决的将衣袖扯回来,开玩笑,她一句都不会唱,一张嘴肯定傻了。
演唱会总共四个小时,朱凤还请了嘉宾,中间趁着嘉宾上去的时候,也能休息那么几分钟。但整个主场,还是朱凤自己的,所以一场演唱会下来,整个人累的都没力气说话了。
“你自己回去可以吗?真的不用我陪着?”孟婷婷还是担心:“我和校友一起走,你倒是不用担心的,就是剩你一个人了,我不放心啊,要不然,你也回学校好了。”
宋宜安摆手:“没事儿,有朋友来接我,你只管回去吧,到了学校和我说一声。帮个忙,明天记得帮我带课本,先谢谢了啊,明天给你带好吃的。”
孟婷婷只好应了下来,冲宋宜安摆摆手,跟着同校的人一起回去了。
宋宜安打开光脑,先给严梦打了电话:“梦姐,你们在哪儿呢?现在已经回去了吗?”
“还没回去,正等着你呢,你现在在哪儿?我过去接你。”严梦在那边说道,然后通讯里的人像就变了:“妹妹,看见你姐我今天的表现了没有?怎么样?”
宋宜安伸出大拇指:“我现在觉得,我很幸运,有你这样的姐姐,我也很骄傲,姐姐真是太棒了,太优秀了。”
严梦嗤笑了一声,不等朱凤说话就挂断了通讯。宋宜安忍不住笑,站在原地等了五分钟,身前就停下了一辆车子,严梦打开车门:“快点儿过来。”
宋宜安小跑着过去开门进去,朱凤也坐在后面,伸手拉宋宜安:“困不困?”
“不困,看了姐姐的演唱会,现在觉得很兴奋,倒是你,累不累?嗓子都有些哑了,还是别说话了。梦姐,咱们先回去吧,我给你们弄点儿夜宵吃。”宋宜安冲前面司机位置的严梦说道。
严梦顺手在前面设置了自动驾驶,转头和宋宜安聊天:“什么宵夜?要不然,还是让人送点儿过来吧?看演唱会也是体力活儿,你不累?”
“我不累啊,不用叫外卖了,很快就能准备好,五分钟。”宋宜安笑着说道。车子跑的飞快,到家也不过是二十分钟,宋宜安一进屋就直奔厨房,材料什么的,她之前已经准备好了,今天早上就给炖上了,这会儿再弄个甜点,就算是可以了。
五分钟,正正好,宋宜安将东西放在托盘上端出来,三碗汤,三碟小点心。
“这个汤,对嗓子是有好处的,润嗓滋阴安神,喝一碗睡一觉,保证明天精神饱满。晚上不好吃太多甜口的点心,所以我的做的咸口的,你们尝尝,若是喜欢,厨房还有,但是晚上最好别吃太多,这个热的凉的口感是不太一样的,各有各的好吃之处,你们也可以留到明天早上再吃。”
宋宜安一边说,一边将勺子碗筷给递过去。朱凤也顾不上说话,她真是又累又困又饿,反正这会儿在的也不是外人,也不用顾忌形象,索性端着碗,咕噜噜三两下就喝了一大半下去。
然后冲宋宜安伸大拇指:“我妹妹果然能干,这汤太好喝了。”说着又去吃点心,宋宜安一边慢悠悠的喝汤,一边忍不住好笑,自己能独自一个人亲手做出来的汤,也就那么四五种,全都是为昏君准备的。
一种就是润嗓的,因为上早朝说话多,还得大声说,嗓子经常会不舒服。另一种就是资阳补肾的,这是为以后做准备的,昏君若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就得生个儿子了。另外两种,明面上补身子,为宋宜安搏贤惠好名声的道具。最后一种,是为宋宜安自己准备的,女子常用,能美容养颜又能养身体。
说起来,自己是不是得将最后一种汤水给准备起来,以后每天喝一点儿?虽说现在这个身子也已经二十了,基本上该定型的也定下来了,但多补补是没什么坏处的,说不定能来个第二次发育?
就是来不了,身体好了总是没什么坏处的。
本来朱凤是想多对自己的妹妹炫耀一下自己的本事的,只可惜,累得很了,喝完汤整个人连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严梦好笑的将人给拽起来塞回卧室:“着急什么,妹妹明天还在,眼看就是周六了,你还怕没时间和妹妹相处吗?赶紧先睡一觉吧,要不然,估计这会儿妹妹说什么你也记不住。”
朱凤想反驳,但是身子一碰到床,立马就撑不住了。不到三分钟,整个人就睡过去了。
严梦冲宋宜安招招手:“你也赶紧收拾收拾,睡觉去,明天上课吗?”
“上课,梦姐只管自己忙,不用担心我。”宋宜安推了严梦一下,让她也回去休息。碗筷什么的,也不用她费劲儿收拾,朱凤这儿的机器人可是比66能干多了。
说起来,66被送去升级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送回来。
躺床上想了一会儿乱七八糟的事情,宋宜安也很快就进入梦乡了。第二天在闹钟的提醒下醒过来,先去厨房将准备好的点心给拿出来,留下朱凤和严梦的早餐,给孟婷婷带一点儿,剩下的自己吃了。
孟婷婷那兴奋劲儿还没过去,一下课就开始嘀嘀咕咕的和宋宜安说话:“真是太好看了,现场看朱凤简直身高两米八,气场十足,真不愧是女王大人,你是不是也喜欢朱凤啊?我以前是朱凤的粉丝,现在我决定要当朱凤的脑残粉了!”
宋宜安也不打断她,偶尔应两声,或者笑一下,孟婷婷自己就能继续说下去了。
一直到中午,宋宜安才算是解脱,她不想去食堂,就告别了孟婷婷,自己拎着书回了宿舍。刚准备开门,隔壁的房门就打开了,露出一张,不算是太陌生的脸,笑着和她打招呼:“回来了?吃饭了吗?”
宋宜安上下打量了他一下:“吃过了,有什么事儿?”
“这不是打算请你吃饭的吗?谢谢你之前的救命之恩。”男人笑着说道,宋宜安摆摆手:“不用了,我其实也没做什么,你要谢的话,还是谢谢保安和医生还有服务员吧,吃饭也不用了。”
说完,开门进屋,顺手锁门。
被关在门外的男人正伸着手,本打算握握手呢,又没成功。摸摸下巴,自己的魅力真的下降了?不过,这女孩儿的性子倒是挺有意思的,气质嘛,反正和别的女孩儿都不一样,挺独特的。
已经两次了,若是再有一次,那就说明不是巧合了。
怎么才能来个第三次呢?揉着下巴转身回屋,给自己的发小打电话:“帮我查一个人,女生,恩恩,我觉得不一定是巧合,若真是这样,那我这辈子可算是有救了,详细点儿。”
宋宜安不知道隔壁的那些个事情,一边拿了营养剂吃,一边靠在沙发上想事情,昨晚上看了朱凤的演唱会,她心里其实是有点儿触动的。虽说演唱会是闹腾了点儿,但是那么多的粉丝,为你高兴,为你疯狂,为你摇旗呐喊,还是让人有些…微微的心动。

第14章

皇后是做什么的呢?狭义点儿说,那是为皇上生儿育女管理后宫,稍微往大点儿说,那是劝谏皇上,为天下女人做表率。可宋宜安总觉得,皇后这样的位置,不应该仅仅是为天下女人做表率,更应该在皇上是昏君的时候,出面稳定天下,为天下所有百姓做表率,毕竟夫妻一体,荣辱与共。
她从小所学,皆是为了当皇后。可偏偏一天醒来,再不用为以后奋斗了,生活好像忽然就变得没有目标了。一开始,她是兴奋的,因为再不用逼着自己辛辛苦苦的坚持了,不用学四书五经,不用学针线厨艺,不用逼迫自己随时随地保持端庄贤淑温婉体贴的形象。可以每天睡到自然醒,可以想什么时候吃饭就什么时候吃饭,看书的时候想躺着就躺着,想站着就站着,睡觉的时候可以想趴着就趴着,想侧卧就侧卧。衣服可以挑自己喜欢的颜色,每天可以不化妆,头发想扎起来就扎起来,想放下就放下。
在这个世界,她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身边没有几十个人围着,哪怕上厕所都不能单独一个人。她原以为,自己是自由了,再没有约束了的。
可日子越过,就越觉得没意思,一开始还要担心担心生活费,现在连生活费也不用担心了,每天看着是忙忙碌碌,却不知道到底是在忙些什么。
人生忽然变得没有意思了,整个人空虚的很,看不见前路,对未来一片迷茫。
这样不太好,就好像,忽然从皇后变成了丫鬟,前者要忙,却知道自己的责任,后者也忙,却不过是为了吃饭睡觉。后吧,吃饭睡觉也挺重要,可在能温饱的情况下,只吃饭睡觉,和养猪有什么区别?
昨儿看了朱凤的演唱会,宋宜安忽然就觉得,自己不能一直这样懒懒散散的过下去了。虽然她现在不能当皇后了,但也不能将自己淹没在人群里。她想要,被民众看见,被民众知道,被民众喜欢崇拜,她想要,站在高处。
可现在这个政治体系,她不了解,而且,她所学,也完全摸不到现代政治体系的边儿,就算是正谋到了职位,估计也做不了多长时间,万一再做出错误的决策,那才是要命的。
最重要的是,别看她之前气愤的时候怎么想着自己也能当个女皇什么的,站在前台替昏君主持朝政什么的,但实际上,她还真不愿意那么劳心劳力。
想要被万民景仰,却又不想出大力气,宋宜安都觉得自己有点儿太不要脸了。
可偏偏,这念头,在昨晚之后,更加的明朗了,也越发的诱人了。总不能让自己一身所学,白白浪费吧?但是该怎么扬名,现在宋宜安心里还没有什么计划。
当明星她是不太愿意的,倒不是看不起明星戏子什么的,在古代那会儿,也有不少风流名士亲自上台唱戏,人说戏子下九流,其实主要是因为那些小戏子,多是被人包养什么的,太过于□□,所以人们才看不起。
但真正的大家,那可是要被尊称为先生的。
以前她都没有看不起戏子的念头,现在又有朱凤在,又看过现代对明星的注解,虽说不是高高在上,却也是璀璨夺目。她只是有些,不太愿意亲自上场表演。
再者,她也没信心去当好这个明星。歌舞,她不会,只一个琴艺算不错,但那也能当个琴师什么的。演戏,她生平只会扮演两个角色,一个是自己,一个是皇后。主持,更不行了,她不会插科打诨,更不会抹黑自己来给大家制造笑料。
所以,得另外想办法。
之前孟婷婷提供的那些,倒是能考虑考虑,各行各业都有领头人,做的出彩的,那就是会被万民所知,被人景仰。就好像皇后,都能站在顶端。
但是,要选择哪一样呢?
一边想着,一边翻看光脑,在光脑上搜索琴棋书画这些方面的新闻之类的。
然后,就看见了昨晚上演唱会的报道。
多是夸赞朱凤唱功一如既往,赞演唱会十分成功的。还有一部分,就让宋宜安有些吃惊了,居然都是在夸赞朱凤昨天的演出服。
有人特别截图出来,点评了朱凤的衣服。
——花国红,正宗的红。
——手工刺绣,灵魂所在。
网友们的点评则是直接多了,说很是符合朱凤的气质,也有问在哪个工作室订做的,还有夸赞手艺好的。
尤其是五分钟前,朱凤经纪人发了一条聚博,更是将朱凤的演出服这个话题给顶到了热点。
——有些工作室,背信弃义,事到临头违约,是想看我们朱凤出丑吧?可惜了,让你们失望了,就算没有你们,我们朱凤照样美美哒。另外,这样不守信用的小人,日后我们绝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