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儿!”樊疏桐指着自己,笑得春光明媚,“我就是她最好的礼物。”
(2)
早上,朝夕醒来的时候,连波已经将礼物放到她床头了。粉色的绸带在紫色的包装盒上扎成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看不到里面是什么,就已经让人浮想联翩,断定这是一份美丽的礼物!
“这是什么?”朝夕揉着眼睛,从被窝里爬起来坐起。
“你的礼物啊。”连波坐到床沿,拍拍她的脸蛋,“今天是你的十八岁生日呢,十八岁就是成年了哦,恭喜你,朝夕。”
朝夕打量着那个盒子,睡意犹在:“你已经送我很多礼物了。”
“可这份礼物很特别啊,是哥哥送你的成年礼。”连波最喜欢看朝夕刚起床的样子,脸颊的绯红让人想到三月里的桃花。回G市几个月了,由于生活有规律,营养补上了,朝夕已经由刚来时的萎黄消瘦变得红润饱满起来,个头也长高了,身形的曲线也已经初见端倪。但她现在留着短发,厚厚的刘海搭在额上,更加衬出一双眼睛深邃明亮,可能是慢慢适应了这边的生活,话也比从前多了,有时候也笑。
连波非常细心地照顾着朝夕,每天接送她放学不说,日常的饮食起居他也必事事过问,早餐一定要喝牛奶,说补钙;晚上则逼她吃苹果,因为可以有助睡眠;吃饭的时候,还不准她挑食,监督她不能光吃荤菜,要适当地补充维生素;连穿衣服他都要过问,有时候突然变天,他会亲自把衣服送学校去;如果是在家,朝夕突然脱了衣服,他会像哄小孩一样地哄她穿上,生怕她着凉。甚至于,朝夕的指甲都是他修的,只要见她指甲长了,他就会捉住她的手,小心地为她修剪。至于学习上,就更不用说了,连波俨然担起家庭教师的责任,朝夕每天放学一回来,他就督促她做功课,帮她预习,教她解题,每周都要到书店为她挑选新的辅导资料,按次按量地给她编排好每天的学习任务,用珍姨开玩笑的话说,简直比保姆还保姆。
而随着每天亲密无间的接触,朝夕对连波的态度也好了很多,虽然不能跟小时候的黏人劲相比,但已经不抗拒他的亲近。每个周末,为了让朝夕加强锻炼,连波都会带朝夕去院里的活动中心打球,乒乓球、羽毛球,手把手地教她,还跟她许诺,夏天的时候再教她游泳。那个时候保龄球刚刚在社会上兴起,活动中心没有,他就带朝夕去外面的俱乐部打,经常会碰到同样在那里打球的蔻海和常英。常英看着连波细心体贴地照顾着朝夕,心里极端不平衡,恶狠狠地跟哥哥蔻海说:“你看看,人家是怎么照顾妹妹的,你呢,从小到大,什么时候管过我?”
蔻海双手一摊:“妹妹,你还需要我照顾吗?你比我还像男人呢,现在又当警察了,我以后还要你照应着呢。”
常英当时就扑过去要跟蔻海拼命。
可是私底下蔻海对人说:“他那是照顾妹妹吗?只怕是心里有另外的打算吧,这叫培养感情…”
不止蔻海有这样的想法,大院很多人都这么想。因为太醒目了,连波每天驾车接送朝夕上学,到哪儿都带着她,热了给她拭汗,冷了给她添衣,谁都不会把他们的关系定位为兄妹。军部机关里,经常有人开樊世荣的玩笑,问什么时候办喜事,把媳妇娶进门。樊世荣对此从不发表任何意见,顶多说,还年轻着呢,想哪儿去了。说的人多了,他有时候也试探连波:“你年纪也不小了,该找媳妇了吧,也没见带女朋友回来过,整天跟妹妹在一起,也不怕将来找不到媳妇?”
连波每次都是搪塞:“我暂时还不想考虑这事,工作上的事都忙不过来呢。”
其实他也早就听到了各种传闻,他不是聋子,也不是呆子,亲友们话里话外的暗示或试探他怎么会不知道。
但他不在意。
怎么 对朝夕是他的事情,跟外人无关。
说不出理由,他就想对她好,拼命地想对她好。仿佛生命中缺失的那部分突然回来了,他不容许自己再失去。是的,从她八岁那年来到樊家,他就把她当做了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部分。那时候年纪也小,并没有想太多,也想不到那么多,他只是无法割舍对朝夕的依恋,就像朝夕同样依恋他一样。他就觉得他命里就是和朝夕在一起的,前生,或者前生的前生,他们一定是一家人,不知道什么原因失散了,他们在漫长的岁月中寻找着,终于在今生找到了彼此。至于别人怎么想怎么说,他根本懒得理会,他就是要和朝夕在一起,要对她好。将来是什么样子,他不强求不奢望,当然,也不放弃。他只是觉得现在一切都还为时过早,朝夕毕竟才十八岁,他希望用自己的爱陪伴她成长,她是失去爱的可怜的孩子,他要将她遗失的爱全部找回来,千倍百倍地还给她。一个在爱中成长的孩子,人性会变得温暖,就如他自己,如果不是母亲生前对他倾注了全部的爱,他现在一定是个对世界充满怀疑和愤恨的人。他不希望朝夕因为过去受到的伤痛而变得冷漠,他要温暖她,哪怕耗上自己全部的热量,他也要她变回从前单纯活泼的朝夕,虽然看起来有些困难,但他不放弃。
为了给朝夕准备生日礼物,他想了很久,不知道送什么好。其实就像朝夕说的,他经常送她礼物。有时候是衣服或鞋子,有时候是学习用品,有时候是书,或者一本画册,他知道朝夕从小喜欢画画。而最昂贵的一份礼物就是现在摆在客厅的一架卡瓦依钢琴,日本原装进口的,花了好几万,他一点都不心疼。为什么送她钢琴?就因为他很偶然的一次看到朝夕在作文里写到:“我需要寄托,也需要灵魂的抚慰,可以是一棵树,也可以是一个湖泊,或者,一架琴…我会将我全部的生命和爱都献给它们,让我无所寄托的灵魂找到最终的归宿…”
这段话让连波胆战心惊,当时就吓坏了,她要找归宿,还要把全部的生命和爱献出去,树或者湖,那都是要命的啊!他当即决定送她琴,只要能让她找到寄托,花多少钱他都愿意。他不仅给她买了琴,还请了钢琴老师,每周来给她上课。朝夕当时看到那架琴,整个人都傻了,像是灵魂出了窍,很久都说不出话。不过她还是很认真地学起了琴,也许是天生就有艺术细胞,她的悟性很高,接受能力超强,很多东西老师教一遍她就学会了。看她好像很喜欢弹琴,每次弹完琴都很放松的样子,连波这才慢慢放下心,觉得这架琴真是买得值了。
因为朝夕什么都不缺,都被他送齐了,连波在为送什么当生日礼物煞费了苦心,这会儿他将礼盒递给朝夕,微笑着说:“打开看看,喜不喜欢?”
于是文朝夕在她十八岁生日这天收到了两份最特别的礼物。
一份是连波送的,是个泥塑的小人,那小人儿正是朝夕自己!连波说,是他拿了她的照片找到一个手艺高超的民间艺人,捏的这个泥人。果然是手艺高超,小人儿是坐着的,躬着身子托腮沉思,栩栩如生,特别是眉眼间那种忧郁的神气,竟然都给捏出来了。因为朝夕平日最喜欢沉思,坐哪儿都像是在思考问题,又像是陷入回忆,连波给她拍了不少照片,很多就是她沉思的姿态。
“知道我为什么送你这个小泥人吗?”连波看着她的眼睛,似要看进她心里去。朝夕迷迷瞪瞪地望着他,一脸茫然。
连波伸手拂着她的头发,那细细软软的发丝如清泉一般从他的指间滑过,他替她把几缕零乱的碎发在脑后拢好,然后,将手放在她肩膀上:“朝夕,你这么聪明该明白的,我是希望你能从十八岁的今天开始,重塑一个崭新的自己。无论过去经历了什么,那都已经过去了,而十八岁意味着你已成年,从今往后不会再有人把你当小孩,因为你已经长大了,还过几个月就要参加高考读大学,很多的事情都要你自己去面对,哥哥希望你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新生活,勇敢地面对未来的人生,哥哥会看着你成长,陪伴你成长,但是无法帮你抉择,你明白吗?”
他这么一说,针刺似的,朝夕只觉胸口一阵痉挛,泪珠儿刷地一下就涌了出来。
“连哥哥…”
她泪眼闪闪地看着连波,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但她心里很清楚,人固然可以重塑,但灵魂只有一个,那是塑造不了的啊,她的灵魂已经卖给了魔鬼,抑或者她本身就已经魔鬼附体,她如何能重塑?
“朝夕,哥哥喜欢你,不是因为你漂亮可爱,也不是因为你是我妹妹是我的亲人,而是因为你就是你,独一无二的你,明白吗?”连波情不自禁地说出这番话,自己都吓了一跳,脸顿时就红了,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说,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我喜欢你就…就意味着我接受你的一切,优点,缺点,我都喜…喜欢…”觉得这解释还不够,又结结巴巴地说,“我送你小泥人,其实就是想跟你说…说…你很可爱,无论你是怎么样的你,在我眼里都是完美的…”
“谢谢。”朝夕没有注意到连波窘迫的脸,更没在意他话里的意思,她的注意力全在那个小泥人身上。她将泥人托在手心仔细端详,更多的眼泪涌了出来:“很小的时候,我还在乡下,也喜欢捏泥人,捏了很多,都放在我房间的窗台上。每天放学回家,我首先就要看我的泥人还在不在,有一次下大雨,妈妈忘了关窗户,小泥人因为淋了雨,全部都变了形,有的整个就成了堆烂泥…我哭得很伤心,试着很努力地去修复那些泥人,妈妈很歉意,也帮我捏,可是没用,再怎么捏那些小泥人都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这么说不知道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我跟那些淋了雨的小泥人一样,再也不可能回到原来的样子,即便重塑,心也不再是原来的心,但你放心,我会很好地活着,就为了…为了你对我的好。谢谢你,连哥哥。”
连波定定地看着她:“朝夕,过去那个你…我知道是找不回来了,但已经被我完整地收藏在记忆里,好好地保存着,我更希望看到未来崭新的你,因为过去你还是个小孩呢,我希望你快点长大!”话一出口又觉得不对劲,为什么希望她快点长大?为掩饰尴尬,忙岔开话题,讪讪地问,“你还会捏泥人啊?”
“是啊,我家以前有个邻居就是专门捏这个的,是个孤寡老大爷,我就是跟他学的,他捏的可比这还好呢。”
“是吗,那你现在还会不会捏?”
“…不清楚,没捏过,可能不记得了吧。”朝夕将泥人放床头柜上,侧脸看着,就像看着另一个自己,“她怎么那么忧愁?”
“因为是照你的样子捏的啊,希望明年的今天,你是快乐的。”
“我现在就很快乐!”朝夕终于破涕为笑,抹了把眼泪,掀开被子跳下床,“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
“别光脚啊,赶紧穿上鞋…”
“我喜欢光脚。”
“朝夕!”
(3)
然而,朝夕的快乐仅维持了两个小时。
在这两个小时里,她是真的想重塑一个自己,好好地开始新生活。不能不说连波的礼物起了很大的作用。她破天荒地下楼跟陆续来的客人打招呼,伯伯阿姨哥哥姐姐挨个挨个地叫,家里的客人来了很多,人人都夸朝夕又乖又懂事,乐得樊世荣合不拢嘴。樊世荣非常重视朝夕的这个生日,十八岁的成年礼,他总算对亡妻陆蓁有了个交代。陆蓁的遗像就被他挂在客厅的墙上,他一生经历了三次婚姻,最后都以妻子的亡故结束,让他固执地认为自己命中克妻,陆蓁去世后他公开表示终身不再续弦。
三位亡妻,他独独挂了陆蓁的遗像,可见他用情之深。
但因为有朝夕在身边,朝夕一天天长大,宛如翻版的陆蓁,樊世荣看到朝夕就像是看到陆蓁,这多少让他安慰很多,如果可以,他还真是想永远把朝夕留在身边。所以,他从内心来说是不排斥连波接近朝夕的,女儿迟早要嫁出去,媳妇才是自家人哪。只是朝夕还小,连波也还年轻,对外人他不想过早表露自己的心思,以免将来有变数让他下不了台。他希望一切顺其自然。
如果没有变数,连波和朝夕倒是很衬的一对,傻子都看得出来连波并没有单纯地把朝夕当做妹妹,阿珍私底下经常跟樊世荣汇报情况,说连波又给朝夕买什么了,带她上哪儿玩去了,昨天夜里又给她辅导功课到几点,早上两人一起出的门云云。樊世荣每次都是佯装漫不经心,摆手说随他们去,他管不了。阿珍在樊家做事多年,当然了解樊世荣,到底是战场上过来的人,做事力求稳,没有十足把握的事他是不会表态的。
如果没有变数,也许一切真的会朝他们期待的方向发展。
如果没有变数,朝夕的这个生日应该是她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因为她已经成年,未来有连波的呵护,她应该可以过得幸福平静。此生已受尽磨难,她什么都不想要,就想余生平静淡然地度过。
然而,人生的很多事岂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当朝夕第二份特别的礼物来到跟前时,朝夕知道,她断不可能摆脱得过去重新开始。命运设好的棋,不是她想改就改得了的。当时大人都在楼上的会客室说话聊天,楼下客厅是年轻人的地盘,朝夕被一群哥哥姐姐围着,接受各种各样的礼物和祝福,本来非常开心,不料门口突然闪进一个人,屋子里顿时沸腾起来,“疏桐!”“士林”“臭小子”各种称谓乱喊成一片。
那就是朝夕的第二份特别的礼物,不是什么泥人,是个大活人!除了樊疏桐,不会有人把自己当礼物打包送给她,那么多人都以为是玩笑话,但樊疏桐说得很认真,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生日快乐,朝夕。”
朝夕木愣愣地看着他…
“不好意思,我没有准备别的礼物,我就把自己打包送给你吧,希望你不要拒绝。”樊疏桐说这话时一脸的笑。
朝夕像避开一把刺过来的剑,下意识地后退几步,缩到了连波的身后。连波却不明内情,惊喜地跟樊疏桐打招呼:“哥,你来了!”
“嗯,能不回来吗,朝夕的生日呢。”樊疏桐脸上笑着,目光嗖嗖地直剜向脸色微微发白的朝夕。他背着手,英姿挺拔,屋里那么年轻人,他往中间随便那么一站气势就显出来了,真真就是鹤立(又鸟)群。包括斯文雅气的连波都没有他那样的气势。樊疏桐微笑着款款走向朝夕,笑容亲切而由衷:“恭喜,你终于成年了。”
别人听不出那话里的刺,朝夕不会听不出来。她仰着头嘴唇颤动,自知已深陷绝境四面楚歌,再无生还之路。
“朝夕,生日快乐!”说话间蔻海也跟了进来,把一个精致的礼盒递向朝夕,还不屑地横了樊疏桐一眼,“还哥哥呢,啥都没准备,空手就来了,你算哪门子礼物啊…”
“我不值钱吗?”樊疏桐倨傲地反问。
“值钱!值钱!你还想卖啊?”蔻海没好气地搭了句。
一屋的人笑开了。
樊疏桐更是笑得脸上开了花:“我倒想卖啊,可不是所有人都卖得出去的,而且也要有买主对不对?”
他话是对着蔻海说的,目光却瞟向朝夕,火花四射。
朝夕竭力克制住,可来自深层的那一阵刺痛和耻辱,使她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战栗起来。她深知他是为什么而来,深知自己远不是这个人的对手,她已经坠入地狱,以为就此可以摆脱得了他,问题是这个恶棍也断然进不了天堂,他终于还是来地狱寻他了。他们做了那样的事犯了那样的罪,也只会在地狱相遇。既如此,那躲也没用了,未来无论怎样鲜血淋漓,是她的她就必须面对必须承受。
这么一想,朝夕突然冷静下来,一边接过蔻海的礼物,跟他点头道谢,一边冲樊疏桐露齿一笑:“疏桐哥哥,你能回来我就很高兴了,送不送礼物没关系的。”她说得那样真,笑得那样甜,尖尖脸上宝石样璀璨的眸子格外犀利明亮,仿佛有星芒正在飞溅而出,“至于你把自己当礼物送给我,那我受不起呃,你看上去就很值钱…”
蝎子!樊疏桐不得不在心里感叹,这只蝎子已经成年了,果然是更毒了。除了刚进门时的惊诧,他没有在她脸上看到一丝一毫的悔意或者恐惧,她好像比他还会演戏,只是那对眸子比天上的寒星还刺人。
“朝夕真是越长越漂亮了,说话像大人了呢,那你觉得我值多少钱呢,要不我卖给你好不好?”樊疏桐反问她,炯炯的目光在眼底燃烧着。
朝夕仰起尖尖的下巴,更加俏皮起来:“我怕我出不起价。”
“不会卖你很贵的,五万好不好?”
…
四目相对,看谁比谁狠。
朝夕连睫毛都颤抖起来,如果此刻手上有把刀,她一准就刺过去了。该来的早晚会来,即如此,悬在头上的那把剑就落下来吧!这世界上她怕过谁?
她豁出去了,决定跟这个恶魔再次宣战…
“哥,你怎么一回来就跟朝夕斗嘴。”连波察觉到了两人间的火药味,忙拉开朝夕,“爸在楼上,你也不先去打个招呼。”
樊疏桐“哦”了声,扭头向楼上望去。
还怎么着呢,樊世荣和蔻振洲一干人都从会客室出来了,他们肯定是听到了楼下的喧嚣声才出来的。樊世荣板着脸,背着手站楼梯口看着一年多没露面的儿子,那眼光恨不得抽死他,一年前陆蓁去世时他病倒,在医院时父子俩倒是碰了面,樊世荣当时就把他赶出病房了。这个孽子,如果不是他,陆蓁怎么会发疯直至病逝,好端端的一个家又怎么会散,如果杀人不偿命,他早就一枪崩了他!
也许是太恨了,他反而没了脾气,冷冷地盯住儿子,一句话也不说。
樊疏桐显然是铁了心要回来尽孝,潇潇洒洒地转过身,冲老子卑恭地一笑,故意拖长着声音喊了声:“爹——”
樊疏桐的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一边招呼珍姨帮他收拾房间,一边打电话要司机把他的行李送来,他知道他爹因为朝夕的生日,家里又有那么多的客人,不会当面赶他,天时地利人和,他回家回定了!连波非常高兴他能回家来住,反复问他还走不走,还有珍姨,忙喜滋滋地上楼收拾房间。蔻海和细毛更是高兴得像过节,樊疏桐一回来,一帮死党凑齐,又有得乐了。
樊世荣气得直哼,懒得理这个孽子,当时就进房间摔上了门。
蔻振洲下楼拍着樊疏桐的肩膀说:“好好跟你爸沟通沟通,你们是父子,血脉相连,没有解不开的结,别跟你爸再怄气了。”
“是啊,疏桐,既然回来了就跟你爸好好相处,你也年纪不小了,又是家中长子,要负起责任了。”常惠茹也帮着劝。
“我会的,常姨。”樊疏桐到底是成熟了,在长辈面前彬彬有礼。
蔻振洲上下打量他,不住地点头:“虎父无犬子啊,疏桐,你很有你爸当年的气度,相信你不会给你爸丢脸。”
樊疏桐恭恭敬敬:“蔻叔叔,以后我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您指出来,您就当我是半个儿吧。”
“瞧瞧这张嘴,啧啧啧…”常惠茹乐坏了,疼爱地拍拍樊疏桐的胳膊说,“从小你就跟海子一起玩,我什么时候没把你当半个儿啊,你自己说说看,阿姨从小可就疼着你,吃的玩的,有海子的份儿就有你的份儿。”
这时旁边的一位阿姨突然插话:“不对吧,疏桐,你知道半个儿是什么意思吗,那是女婿呃,难不成你想做蔻伯伯家的女婿啊?”
一句话就点破了,蔻振洲和常惠茹反应过来,哈哈大笑。众人也笑,都说:“这倒是门好亲事呢,你们两家走得这么近早晚是要攀亲家的,老樊看样子就舍不得把朝夕嫁出去,让疏桐到你们家做女婿也未尝不可嘛。”
“哟,常英今天怎么没来啊?”
“她今天毕业典礼。”
“喔唷,好事啊,正式当警察了。”
“那跟疏桐就更配了。”
樊疏桐的眉毛抬了抬,他的脑子一向好使,老头子舍不得把朝夕嫁出去?那就是要朝夕当樊家的媳妇?那为什么要他出去当女婿?他去蔻家当女婿了,朝夕嫁给谁?嗖的一下,他反应过来了,目光随即扫向连波,一种从未有过的惊悸,仿佛狂风呼啸着掠过旷野,让他原本平静的心田顿时起了一大片骚乱…
连波迎接着哥哥的目光,脸上仍然难掩喜悦,反反复复就一句话:“哥,你回来真是太好了!”
(4)
是不是太好了,为时尚早。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父子隔阂太深了,樊世荣既然没有在客人面前赶儿子出去,当然也没法在事后再赶他走,既然让这孽子住进来了,他也就只好认了。否则难免不让人背后说他不讲情面,儿子回来了赶他出去,这不是一个司令做的事。堂堂司令连自己的儿子都容不下,怎么能带好手下的兵?他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可是樊世荣断然没有好脸色给儿子,进门只要樊疏桐在,就黑着脸,要不就当他透明当他是空气;坐着不朝他看,站着不朝他望,吃饭的时候也从来不跟他坐一边;如果樊疏桐在客厅,他就绝不下楼,宁愿在书房研究军事地图布置练兵战略;如果不巧跟樊疏桐在院门口或者哪里撞上,他可以做到目不斜视,余光都不朝他瞟;樊世荣身为司令工作非常繁忙,经常要外出开会视察工作,每次打电话回来,只要是樊疏桐接的,他就直接挂电话…反之,如果是樊疏桐打电话回来,不巧被他接到,他挂倒是不会挂,而是一声不吭地把电话往桌上一搁,冲楼上喊“连波”,如果连波刚好在旁边,他就给连波递个眼色,意思是要连波接电话。
“老头子也真做得出来啊。”樊疏桐事后跟连波聊起这事,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觉得他爹有些可爱,都这么大岁数了,还跟个孩子似的怄气。
这显然是樊疏桐成熟的表现,如果是从前年少不懂事,老头子怎么待他,他就会怎么还回去,但是现在他整个心态都放平和了,在外漂泊的这些年其实时时都惦记着父亲,到底是亲生父子,血浓于水。所以樊疏桐面对父亲的冷漠不仅不生气,还格外尊敬父亲,他就当老头子返老还童,把他当个老小孩,怎么着都不跟他计较。
无论是父亲当他透明也好,避开他也好,不接他电话也好,他仗着自己的厚脸皮进门出门都是亲亲热热地喊“爹”,父亲越不搭理,他喊得越亲热。他不喊“爸”,偏要喊“爹”,潜意识里其实是想跟连波区别开来,连波叫“爸”他不会跟着叫,他是樊世荣的嫡亲子,跟养子是有区别的。而他故意显出这个区别不是针对连波,无论是感情上还是心理上,他从来没有把连波当过外人,他只是想提醒父亲,他是他的儿子,无论过去父子间发生了什么,他都是他樊世荣的儿子,而且是亲生的儿子!
虽然樊疏桐的低姿态没有即刻化解父子间的冰山,但也没有激化矛盾,这已经是很不错了,而且因为家里突然多了个人,比起从前的冷清要热闹很多,自樊疏桐回来,蔻海、常英和细毛他们也成了樊家常客,想不热闹都难。珍姨自然是最高兴的,她宁愿忙前忙后伺候这帮崽子,也不愿意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大屋,家里一天到晚人来人往,欢声笑语不断,这才像个家啊。
樊世荣显然也意识到这点,尽管他不待见这个孽子,但他还是很喜欢家里热闹的,不像从前他忙起来很少回家吃饭,现在只要不是很重要的应酬,他下班都会回家吃饭,跟孽子没话说,还有朝夕和连波呢;樊疏桐也是一样,新公司很多事要忙,但他尽可能地回家吃饭,再忙也要回来,他非常享受现在这种家庭生活,在外这些年他做梦都想回家吃顿饭,老头子不朝他看不跟他说话,他还有连波和朝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