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知乐看着他,沉默地看着这个不同以往的男人。
是此刻,她明白了,眼前的疯子,远比她之前所能看到的可怕和强大。
也是此刻,她通晓了,奶奶过去和她说过的一句话,所有的商人,其实都是伤人啊。
作者有话要说:景总:老子不发飙你们是不是都忘了我是总裁了!

第十二杯

来到镇子口,一坐上车,景胜就打开一支水猛喝。
装完逼就跑,真刺激。
公司几辆车都上了路,窗外的田野与松树在缓慢倒退。
乡间黯淡的小灯,将万物都抹上了一圈迷蒙的浅黄。
等到凉水把那些暴躁难定的情绪冲淡,景胜才后知后觉……
意识到……
一件事……
他抹了抹眼皮,双手扒住驾驶座的椅背,凑过去,口气悲怆:“宋至啊,老子完蛋了,怎么办?”
宋助理双手在方向盘上一紧,急切回:“怎么了,景总!”
“我问你,”景胜仰回后座:“我刚才是不是对于知乐太凶了。”
“……”
怼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您现在才后悔是不是有点来不及?
宋助理在心里叹气,嘴上说:“你对于知乐……”
景胜打断他,吓回去:“于知乐也是你能叫的?”
“……您对于小姐是凶了些。”
“啊……”景胜瞬间瘫回后座边角:“我就知道!但本来就要那么说的啊,不先摆好姿态怎么行,我怎么知道她那会突然冒出来,很讨人嫌知道吗?也不是,本来能见到她还很高兴,啊,我当时为什么没收住!”
男人开始悔恨不已地碎碎念:“虽然她对我也很凶,还很冷漠,可她毕竟是女人啊,我怎么能凶女人,我怎么能凶她呢。”
宋助噎了噎:“已经说了,能有什么办法,以后找机会再道歉吧。”
“不行,这怎么行,”越想越过意不去,景胜一声令下:“掉头。”
宋助一惊:“???”
“你怎么还在开啊!?”景胜窜上前去。
右边突然冒出来的脑袋,吓得宋助赶忙刹住了车,回头就说:“景总,现在回去干嘛?跟于小姐道歉么?就你刚才说过那些话,现在回去就是找揍。”
他举目望向前方:“还有他们,肯定要跟着,哪里像赔罪,像要重新杀回去打砸抢一样。”
三辆载着保镖的车,见主车停下,也依次靠到路边,耐心等候。
“不用,你让他们先走,我俩过去,我就回去悄悄看一眼,”景胜烦躁地揉着头发:“那群老头肯定都散了,我就想看看于知乐哭没哭。”
“……”于小姐怎么看也不像会哭的人好吗?
“不管,我要看。”
“她也走了怎么办?”宋助提出假设。
“那就再回来。”
“哎呀——景总啊——”助理很是为难。
“掉头,”景胜声音陡冷:“最后一遍。”
“好……吧。”宋助着实想用头磕方向盘,以表无奈之情。

有夜幕遮掩,黑色的SUV滑过小巷,重新停在了离徐镇长家不远的过道。
从车里看,徐家还亮着。
不过门灯已经灭了,显然已经送走所有客人。
“今天于知乐没走正门,肯定有个小门。”把下巴搁在窗沿上,景胜嘟囔道。
“是有个二门,我路过院子的时候看到过,在厨房边上。”职业病,每到一户人家,宋助都会马上观察和记住那间房子的户型与布置。
景胜推开车门,小声:“那我们走小门。”
宋助跟着下车,更小声:“说好了,只看一眼,不在就走,没哭也走。”
“知道了!”不耐烦地,轻声轻气。
于是,两个黑影,蹑手蹑脚,来到徐家外墙拐角。
稍稍抬头,会发现厨房窗户仍有灯光,隐约传出水流声和碗筷敲击的响动。
接着,又看见了于知乐停在门边的机车。
景胜像发现了什么大宝藏:“我就说她还在!”

于知乐当然还在。
三桌人留下的杯盘狼藉,还需要她们几个清洁和收尾。
把最后一摞小碗放回张叔的三轮车里,于知乐解开围裙,一手一个,提起厨房的垃圾袋,往小门走去。
刚踏出门槛,她就瞄到了一个倏地闪开的身影。
此刻正背对着她。
“谁!”于知乐警惕敏锐地问。
背影的主人停下来,有点儿无所适从。
于知乐驻足,显眼的着装,让她一眼就认出了这位貂蛮少爷。
后者也回过头,搓了两下额角,像个被教导主任抓到的逃课生一般局促,方才饭局上的嚣张劲,已经荡然无存。
片晌,他摸了摸外套,一脸疑惑:“诶?我手机呢?”
见于知乐一直望着他,抬手对她做了个“请便”的姿势,垂眼瞥地面,自言自语:“你忙你的,不用管我,我回来找下手机。”
于知乐悄声呵了下,抬高垃圾袋,直接越过他。
刚才眼光还四处乱窜的景胜,立刻抬头,正视前方,望向女人的背脊,在与他逐渐拉开距离。
他脑子一热,也没多想,小跑过去,走在她身边问,殷勤说:“我帮你拎吧。”
手巴巴地伸过去,顺便还给自己找借口:“我这人吧,最见不得女人干重活了。”
于知乐斜扫他一眼,闪避的姿势已说明一切。
再次吃瘪,景胜咬牙,一直陪着她走到巷尾的垃圾房。
寸步不离。
放好垃圾袋,于知乐掸掸手,看向他,问:“你找不到手机了是吗,怀疑丢这了?”
面对女人总算肯施舍过来的目光,景胜飞快点头,点头。
“我回徐叔家帮你找,拿到赶紧走人,好吧。”
驱逐口吻很鲜明,但还是换来了男人新一波,乖顺的点头,点头。
窄巷里,两人并肩回去。
不知道为什么,景胜变得很雀跃,很欢腾,不断跟于知乐搭话,声音和眸光,都提亮好几度。
“你冷吗?”
“……”
“把外套给你穿。“
“……不用。”
“今天饭桌上……呃,”尴尬摸头:“凶了你,不是故意的。”
“……”
“我喝多了,脑袋有点不清楚。”
“……”你脑袋什么时候清楚过。
“不过一码归一码,你们这我肯定要拆的,懂吗?”
“哦。”
“嗯……”一本正经:“你看你那蛋糕店的大众点评了吗?”
“没有。”
“啧,”着急,办事效率怎么都这么差,要急死老子:“回去记得看一下,有人评得很中肯。”
“哦。”
到了门口,于知乐停步,回头说:“我进去找,你在这等着。”
“嗯。”景胜连连颔首。
景胜长舒一口气,目送她往里走,一边暗自握拳。
耶!
耶——!
他的临场发挥简直了得,本来只想在门边偷窥两眼的,没想到还能跟她说上这么多句。
扬着唇,笑吟吟看于知乐。
但走了没几步,女人突然停下身,似乎从衣兜里取出了什么东西。
她低下头,没再走动。
不过分秒光景,一阵欢快的铃音响彻空巷。
景胜:“……”
好耳熟哦,他的手机铃声。
从他西服内兜的口袋里,
发出来的。
日了。
真日了。
景胜有点僵硬,想捶墙,想踹地,想隐形。
尴尬癌晚期将死,谁能给他一个担架,把他抬了就跑行吧。
于知乐拿手机的手顿了顿,按掉通话,直接掉头走回门边。
平静地,注视着景胜。
“原来在我身上么,”男人抓抓后脑勺,胡乱给自己找台阶,他微微叹气:“哎,人也奇怪,镜框就架在鼻子上,还到处找眼镜,手机就在口袋里,还到处找手机。”
“嗯,”于知乐抱臂倚墙,送客:“找到了,可以走了?”
“好。”他睫毛微垂,应了应,转身想走。
“景胜。”于知乐忽然叫住他。
景胜旋即回头,动作神速。
为什么每次这女人叫他全名,他都这副样子?
为什么这种淡出鸟的口气,都能给他一种耳膜过电的惊触感?
为什么啊。
于知乐的眼眸与夜色一般,深而黑:“别跟我套近乎了。”
景胜纳闷:“我没啊。”
心里在讥嘲呐喊,套近乎?老子这么有钱跟你这种穷逼套几把近乎?
“这个镇子,没你想的那么容易消失。”她音色放低,隐隐透着威胁与警告。
面前的女人一定是搞错了什么,景胜轻笑一声:“哈,你以为我跟你套近乎是为了方便动陈坊?徐镇长怎么不跳出来控告你僭越大不敬。”
“没有,”她极快地否认:“我知道你是见色起意。”
“……”很好,精准概括。
景胜双手插回兜里,昂了昂下巴,坦白承认,不见羞色:“对啊,追你嘛——这是我的事,你有意见吗?”
“是你的事,”于知乐回:“但这种没意义没结果的事,你可以停止了。”
“怎么没意义,没结果?”景胜偏开眼,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钉在这里,被迫承受她的疑似第二次拒绝。
他重新望向她,并不畏惧地看进她眼里:“如果我偏要个结果呢。”
于知乐眼神安宁,回道:“是吗,你要跟我结婚么。”
她语气稀松寻常,仿佛在探讨与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事情。
“……”
……
……
景胜完全懵了。
靠,这女人在说什么啊?
结婚?
跟她结婚??
她想到哪去了??
突然这么吓人干嘛??
婚姻这个词汇对他而言,太遥远,太陌生,太具冲击力。
以至于这个毛头小子马上涨红了脸,半天都憋不出一个字。
“行了,”于知乐总结陈词,摆出真正告别的姿态:“早点回去吧,别再这样了。”

回去车上,景胜缩在后座,神色凝重。
前面的宋助,把着方向盘,大气也不敢出,毕竟他刚刚蹲墙角听完了自己上司丢脸的全过程。
快到市中心时,宋助才弱弱开口:“景总……”
“别说话!”果然马上被冲回来。
宋助有一点心疼,他想,他必须要给出建议:“景总啊,要不咱们换个吧,你以前也不这样啊,没女人千千万,于小姐完全配不上你啊。”
“怎么配不上了?”
“……”
“各方面条件吧,都远不及你,”宋助忧愁不已:“于小姐她肯定也是清楚这一点,所以会拒……让你不要再追她了啊。”
景胜一整个人倒下去,躺在长座椅上,一身脱力。
“我不。”双手叠在脑后,他像个小男孩一般,不快嘟囔。
“那你说下理由,为什么这么在意于小姐呢,我实在不懂啊。”身为心腹臣子,宋助也跟着心累。
后座顿时没了动静。
几秒后,一声怒吼几要震破天窗:
“我他妈犯贱行不行!!”

第十三杯

不知是那晚景胜在饭桌上的话给了她什么影响,还是弟弟单独在家担心他犯嫌的关系。
这几日,于知乐都会回到陈坊的老屋过夜。
她和于知安几乎不讲话,也鲜有碰得上面的机会。
这小子总是不知道去哪鬼混,通常半夜才回家。
四天了,于知乐没见他打开过一次书包,瞥过课本的一个边角。
她当然也不想管他,每天晚归早起,照旧去蛋糕店,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今天,于知乐到的比张思甜早,索性先在店里收拾了一番。
捡起藤椅上的书,把橱窗玻璃擦了一遍,朝阳已经送来了一束微光,当作晨礼。
木梯子咯噶响,张思甜打着哈欠从阁楼下来了。
于知乐望过去:“昨天没回家么。”
身上的珊瑚绒睡裙还未换下,张思甜用手指当梳子抓头发:“是啊,小朋友生日,订了一整套甜品台,熬夜弄完了。”
“几点睡的?”
“三点半吧。”
于知乐抬了抬下巴,带点命令的口吻:“再上去睡会。”
张思甜摇手:“不了,生物钟就这样,睡不着啦。”
她绕回吧台后边,弯腰觑了一会,找寻无果,遂抬眼问:“我搁这的书呢。”
“被我放台子上了。”于知乐回,走回烘焙间,搓洗抹布。
张思甜拔高上身,锁定目标:“喔,这。”
她靠到烘焙房门边,把那本赭色封壳的书亮出来,对于知乐晃了晃:“这里面东西你看到了嘛?”
“什么?”于知乐回头,一半脸恰好跑进日光,那里的皮肤白得几乎通透:“没在意。”
张思甜随意摊开书,抽出两张票状的东西:“这个,邀请卡。”
“嗯?”
“你猜谁昨天过来了?”张思甜的语气突然像掉下来的水花,随时能轻快地溅开来。
她刻意卖关子的举动,于知乐并不买账,只敷衍回了一个字:“谁?”
“严安!”张思甜叫出声,又停了停:“严安啊!你信吗?他回来了,居然还来了我们店里!”
好友的这份惊喜,并没有淋到于知乐头上,相反,落水成冰,还是尖利的冰锥子。
洗手池前的女人突然没了动静,也没了声音。
像是怕一动,就会扎到什么东西。
张思甜哪里注意,仍旧自己惋惜:“他问了你,你那会不在。”
于知乐低了低头,像要借着下巴把什么情绪压回去,她走回张思甜面前,问:“什么邀请卡?”
张思甜递过去一张:“他开了间酒吧,明晚开业,晚上有他个唱,请我们俩去看,贵宾邀请卡哦。”
票被她夹在指间,左右来回,很调皮地摇:“哎唷嗬,重点当然是你啦。”
于知乐直接抽过去,敛目,瞄到酒吧名字,她微微一愣。
归处。
他曾唱给她听的歌,是他刚写完的一首,那会她也刚成为他学生不久。

第二天晚上,八点多,第一个代驾单的往返路上,恰好能经过御场古街。
严安的酒吧地址就在边上。
开业第一天,外加老板是国内都小有名气的民谣歌手,所以也注定了此刻的人来人往,惹眼的盛况。
民谣再小众,那一垛子拥趸者的力量的还是不容小觑的。
走过人行道,于知乐清晰望见了它的名字,有着和邀请函上一模一样的古朴字体。
在这样一条灯红酒绿、斑驳陆离的街上,归乡显得过于平和无争了。灯光柔软清淡,静静地从窗子里充溢出来。
有的地方,你会想要冲进去千杯解愁,在谁都认不出谁的舞池里,泪流满面,摇臂嘶吼。
但有的地方,你却只愿一个人坐着,不出声的小盏独酌,独自消化岁月的喜乐与哀苦。
归处就是第二种地方。
于知乐在门口站了一会,似在踌躇。
一个穿白色布衫的男孩子见状,走过去问:“小姐,外面很冷,不如进去坐坐,不想喝酒还有茶。”
于知乐打量他两眼,一直揣在口袋里的右手伸了出来,那张被她叠了一道已经被布料磨蹭出痕迹的邀请卡,也一并暴露到空气里。
“哦!”见到她手里的贵宾卡,男孩惊呼,且愈发热忱:“是老板的客人啊,您这边请。”
于知乐跟着他上了店里较高的地段,这儿只安置了几张桌子,却拥有更加开阔的空间与视野。
男孩说随便坐,她便找了个角落的位置。
舞台出人意料的简单,立式麦后面,已经有个男人抱着吉他在哼唱,就他一个人。
于知乐当然认得他,也许是胡茬的关系,他看上去老了点,声线也比以往沧桑。他过去的嗓音是一条河,奔流清朗,有粼粼碎光,如今像是掺了沙,这沙很细,一点也不硌耳朵,反倒很舒适,缓缓地淌过去,再慢吞吞,沉淀在人心底。
于知乐听得出神。
直到服务生端来了一杯柠檬水,她才收回视线,道了声谢。
酒吧里有人在闲谈,但更多的,都安静地听他弹唱。
他又唱了一首《在瞬间》,他的成名曲,早两年他去了外地酒吧驻场,有网友拍下他唱歌的样子,放在微博上。
不过两天,不到六分钟的视频,拥有了高达千万的播放量。
男人怀抱吉他,五官迷人,湮没在晦暗,低吟之后的倏然爆发,让许多人为之一震。
从此,在许多关乎民谣的歌单里,严安这个名字,包括他写的歌,都成了不可缺少的其一。
他在台上唱,许多慕名而来的粉丝,全在台下合。
一时间,大厅里飘荡的,都是熟悉的旋律,整齐而缠绵,有年轻的小姑娘已经热泪盈眶。
“也就你把我当宝。”
于知乐清晰记起,他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提着吉他,一手搓了下她脑袋,轻声叹气,说着这样一句话。
她那会还理直气壮回嘴:“你本来就唱的很好听啊,总有一天,肯定不止我,不止我一个人喜欢你的歌,会有一群人,很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都在台下跟你合唱。”
想到这,于知乐轻轻一笑。
好像可以了,她今天来这的目的,大抵就是为了这一幕,这一刻,为了看一眼圆梦的他,是什么样。
圆满了。
一曲结束,于知乐起身,准备走了。
也是这一刻,整间酒吧的暖灯,忽然间暗了下去,仿佛有灰幔遮住了夕阳。
严安在台上,静默少倾,靠近麦克风,说:“我在今年夏天回到了宁市,大家都知道,之前几年,我都在川省驻唱。”
他接着说:“人都说衣锦还乡,其实前年的我,也勉强算个衣锦了,你们应该都是那会认识我的吧?”
台下笑出了声,在鼓掌,在认可。
“别笑,”严安说:“但我一直不敢回来,我怕见一个人。”
“我一个学生。”
他笑了笑:“我一个老师,竟然怕学生,说出来谁都不信,是不是?”
又是一阵哄笑。
“宁市是我的故乡,我毕业后就待在这里,和朋友开了间乐器店,兼职吉他老师。”
“搞音乐的人,难免都有情长梦想,可是,我当时非常不自信,以为自己会一直平庸下去。”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就是我那个学生。”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周忻明望着下面攒动的人头:“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
周忻明回头,有些新奇问:“胜子今天怎么没喝酒?”
“他说头疼。”林岳替他答道。
周忻明微微笑:“肯定是陈坊的事吧。”
是个鬼都知道,景胜在心里磨牙。
接下来,那什么民谣歌手的一段深情独白,听得景胜的鸡皮疙瘩都快漫出毛衣了。
倒是身边朋友,莫名跟着激动叫好。
他激灵了一下,想尿遁。
男人开始哼唱:
“我没有睡意,
心头都是你,
没有道理,
不想逃避,
姑娘啊,怎么一想起你,
我就会叹息,
为什么叹息,
因为你,我变得从此不像自己,很傻气……”
这一段,本来还耷拉着双肩,周身皆软骨的景胜,逐渐僵起了上身。
几句词,仿佛在说自己,适用得出奇。
此时此刻,稍低一点的坐席,忽地响起了延绵的尖叫。
因为台上的男人,低眉弹唱的同时,渐渐仰头望向了一个地方,之后,眼光便不曾离开一毫。
身边长年爱凑热闹的林岳,也跟着嚎叫,相当刺耳。
那位叫严安的歌手还在轻哼:
“我试着压抑,
要保持距离,
如此刻意,
无能为力,
姑娘啊,怎么一见到你,
我就会窒息,
为什么窒息,
因为你,美好得让我不能自已,很动情……”
众人纷纷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林岳呷了口酒,也兴冲冲跟上大家去找。
他看到了一个高挑的女人,就站在楼梯的最上面一格。她倚墙而立,面色不喜不悲,不怒不惊。
似乎还有点……眼熟?
在哪见过?
真的好眼熟……
林岳拼命回想,此刻那首歌,也到了昂扬的部分。
“不想停——
不能停——”
粉丝在欢呼,分担着来自偶像的真情。
电光火石,一张图像,一个名字,在林岳脑子里闪现。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拱了拱身畔朋友,惊魂未定喊他:“景胜!景胜!”
“干什么啊。”景胜厌烦地回,这鸟歌词,正听得他肝疼。
他拽住他胳膊,高指正前方:“你看看!那是不是那女代驾?严安看的女人,是不是上次你给我看的那个女代驾?”
景胜不假思索抬头。
他定睛看她,周围环境黯淡,他只能努力辨认。
也是这一刻,歌至高.潮:
“我的姑娘啊,
我想在山花处见到你,
我想在树荫下见到你,
我想在雨幕里见到你,
我想在白雪地见到你……”
心要跳出喉咙,真的是她,居然真的是她,他竟然在这儿,见到了她。
景胜一眨不眨看着她,呼吸急促到颤抖,眼前万物变灰,唯独她一人鲜亮,有一圈光。他耳边仍是深切缱绻的歌声:“我的姑娘,你笑得发光,你的模样,是我归乡,
我的姑娘,你快回家,我真的好想你,
回家吧,过来啊,回来啊,我的姑娘,我是真的想你啊。”
作者有话要说:歌词都是自己写的,不接受任何凑字数之嫌的评价,哼

第十四杯

景胜完完全全认出了于知乐。
与此同时,他也清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它们非常震耳,格外激烈,以至于盖过了动情的副歌,甚至,来自四面八方的呼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