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又闭上眼,歪头睡过去了。
他的回答几乎让于知乐窒息。滚烫泪水,悄无声息地往外涌,她呼吸困难。
她突然意识到,怀里的男人并非一个暂时的虚无好梦,他那么真实,还在呼吸,沉甸而温暖,能压得她心脏隐隐作痛。
她想到了景胜那天对自己妈妈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他口中的婚姻根本不是她执意认为的笑话童话,他设定的未来里早就囊括了她,可她却从未认真考虑过和他的以后,并为之努力。
思及此,于知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不想再瞻前顾后深思熟虑,她已经不容置喙地告诉自己,她要去跳塞纳河。
第五十杯
翌日,把景胜送公司后, 于知乐和张思甜请了一天假。
她要回家取一些东西。
令她感到意外的是,于中海居然还没外出,待在家里。
他就待在院子的露天小水池旁,静静移栽着一盆露水松。
他脾气火爆, 据说和早已去世的爷爷如出一辙。但在捣腾盆栽上面,倒是遗传了奶奶的一些喜好。
除夕夜的争吵, 让父女间的关系从好歹能待在同一个冰箱, 升级到了远隔冰川大洋。
于知乐斜睇于中海一眼,并没有打招呼, 径直上了楼,回到自己卧房。
她从床头蚊帐吊着的小香包里取出一根已经稍微生锈的小钥匙,走回书桌前,传进中间撤退的匙孔, 刚要拧一圈, 却发现根本无法旋动。
另一只手疑惑地拉了下, 那只小抽屉轻而易举打开。
于知乐抽出里面白色的档案袋,刚要扯掉上面的白线, 她发现一丝异常——
封口的绕线方式, 和她平常完全相反,她习惯逆时针往上捆。
血涌上大脑,于知乐感觉头发丝都要烧着。
她直接把那只抽屉哐当几下全部抽出,端着疾步往楼下走。
于中海已经回了大堂,拎了瓶热水壶往桌边走,要给自己杯子里添茶水。
于知乐停在桌边。
砰!
一声巨响,她直接把抽屉恶狠狠丢到桌面,力气极大,以至于里面的所有东西都在颠。
于中海面前的杯子也晃出水滴,他本人不禁抖了抖。
“干什么!”于中海怒斥。
于知乐舔了舔后槽牙,努力稳固住那些急促的呼吸,她下巴微昂,示意桌上的抽屉:“你又撬我抽屉了?”
于父没有否认,只说:“我找东西。”
“你找什么?问我好了,”于知乐平静地看着他,可这份并不能让人联想到任何关乎“退一步海阔天空”之类的字眼,更像是暴风骤雨之前彻骨的压抑:“何苦像个小偷。”
“暂时不用了。”于父把茶杯拧上盖,语气讥嘲:“我偷你东西?你有点良心吧,以前你把你妈给你的零花钱都藏起来想着离家出走,怎么没说自己是窃贼。”
于知乐哼笑,抽出那只档案袋,举高了质问:“还翻这个了?找出什么来了?”
她把手机东西摔回去,冷哂:“一分钱都没有,失望透顶了吧。”
于父偏头,唇畔浮出一些难以置信的,抽动的笑纹:“于知乐,注意一下你说话的态度。”
“好啊,爸,”于知乐倏地叫他:“为什么翻我东西?”
她极尽所能地刻薄:“要出去打工了嘛,赶紧跑女儿房里刮刮,能刮到多少是多少。”
于父胸口起伏,牙根动了动,直接把手里茶杯隔桌甩过去!
他怒不可遏,目眦欲裂,脸上涨得通红:“你他妈说什么东西?!”
于知乐一个偏头侧身,敏捷避开他飞过来的玻璃杯,杯子直接撞上她身侧的墙面。
哐——
玻璃碎屑,溅向了四面八方。
有些擦过于知乐的手背,也有点滴茶水冒到她脸颊,滚烫。
于知乐缓慢地拭了下脸,勾唇:“你以为我还是以前的我?”
于父撑着桌,肺部都气得发疼:“你变过吗?白眼狼!”
“我白眼狼?”于知乐看着他:“我替你还的债,都吐回来给我好了。”
提到这个,于父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做梦!谁把你养大的?!”
“有你吗?”于知乐伸出一只手:“还钱吧,我不介意把白眼狼这个名号坐实,。”
“你什么意思,”于父眉心紧锁,循过去看她大大方方摊在自己跟前的掌,紧接着,他哈哈笑了两声:“我都快忘了,你现在跟了有钱人。啧,带钻手表都戴上了,都敢露富了,难怪不用再偷偷摸摸藏钱。傍大款就是好啊,爸爸都可以不当人。”
于知乐听得愈发可笑,她反问:“你把我当人了?”
“你尊重过我吗?”忆起往昔,皆是噩魇。
“偷翻我抽屉,偷看我日记,把我绑起来用皮条抽,还关了半个月那会,你把我当人了?还是说你本来也不把自己当人?”
“虎毒不食子,畜生都比你强。”
“我畜生?你整天想着和那个搞音乐的野东西私奔,我还得跪在地上三叩九拜求你留下?”于父瞪得眼珠都快崩出眼眶,他扯扯嘴角:“我怎么有你这种女儿?以前跟不务正业的穷小子瞎混,现在给人老总包养当情妇?脸都被你丢光了!”
“那你赶紧走,眼不见为净,”于知乐动动眉毛:“我们彼此都是。”
“这是我家!”
“这是我的房子。”
女儿咄咄逼人的样子,让于中海陌生不已。
他可是曾经的一家之主呀,任谁见他都要礼让三分,他记忆里的女儿什么样?
纤瘦安静,沉默寡言,受了委屈也只是死死咬着牙,把打转的泪水往回憋。而现在,她已经可以当面同他不客气地讲话,甚至是,像过去一般回嘴,羞辱他。她漠然之极的脸色,是一柄青出于蓝的淬血刀刃,血缘的血,剐过来的时候,比当年的他,还要利,还要狠。
偌大的疲惫席卷全身,于父两腿发软。
他真的老了,是不堪重负的纸老虎,不,他连纸老虎都不够格,虚张声势也是徒劳。他早已降不住眼前这一头倔强的小马。
他忽然什么都不想计较,也不高兴争个头破血流,更不想再面对于知乐。所以,他背过身,往外走。
为了不让自己看上去那般老弱无依,宛若丧家之犬,于中海想要昂首阔步地出去,可他试了试,却发现连挺腰直背的力气都荡然无存。
于知乐定神,无声地注视父亲背影片刻,启唇:“把你丢的杯子扫了。”
然后提上抽屉,往楼道走。
回身的同时,于知乐的眼眶瞬间红了一大圈。是报复的快意,还是心酸的悲悯,她也分不清。
但她心里,一个历久弥新的念头,已经展露出更为清晰的轮廓。
即使连根拔起会有切肤之痛,她也要离开这里,不再回头。
——
中午,于知乐回了市里,她在景元大厦附近的一间咖啡馆坐定。
难得清闲的午后,她给自己点了杯草莓梨汁。
服务员先为她倒了杯柠檬茶,于知乐道了声谢,打开手机短信列表,找到一周多之前,景元音乐公司发来的那条短信。
短信里面,除去景元音乐公司的地址,还有林有珩林总监的手机号。
皱眉凝视了那串数字少倾,她食指压上去,拨通。
把手机靠到耳畔,那边嘟了两下,就被人接起:“喂,哪位?”
是个沉稳敦厚,趋于中性的女声,听起来格外舒适,像秋天陈铺在路面,晒上好多天的金色稻谷。
于知乐微微抿唇,喉咙动了动,回:“请问是林总监吗?”
“对,你是……?”
于知乐沉静一秒:“您好,我是,”顿了顿:“于知乐。”
既有严安引荐在前,想必她也应该听过她的名字。
“啊——”果然,对方惊讶地拖长了声音,有些意外:“是你啊,于小姐,你好啊。”
“林总监,你好。”
电话那头,传递来了一些惊喜的笑意:“我以为你不会联系我们了呢。”
“抱歉,考虑的时间有点久。”
林有珩是个脾气不错,且惜才的前辈:“没关系啊,严安和我把你说的天花乱坠的,我真是很想见你一面。”
择日不如撞日,她又说:“我今天刚好有空,你下午来公司一趟?”
听见那个名字,于知乐稍有迟疑,随口才启齿,试图提出自己的要求:“林总监,”
她无声地吸气:“我有个冒昧的小请求……”
“你说。”
于知乐轻咬下唇,她知道自己很紧张,但还是努力地稳住:“我可以和您私底下见面吗?”
“不方便来公司?”林有珩问。
“也不是。”
“可以啊,”女人答应得很痛快:“完全可以,让你来公司,只是设备齐全,你也好试唱,我么,也好直观地看看你水平。”
“我下午也可以唱,”于知乐补充:“我会把吉他带过去见您。”
那边愣了下,笑了:“好啊,你除了吉他还会什么乐器吗?”
“电子琴,口琴。”于知乐真诚地答:“都会一点。”
“这个很不错啊,”听到那边有人喊,林有珩当即约了个时间:“于小姐,我们下午三点左右碰面吧,回头在哪见,我短信发你。”
“好。”
“那再见,期待你的声音。”
“好。”
那边挂了电话。
于知乐长吁一口气,所有神经仿佛绷了一个世纪。
——
在咖啡馆里坐了半个钟头,于知乐准备回琴行取保养的吉他。
途径景元大厦,她遮额抬头,眯起眼打量这栋明晃晃的、耸立云霄的偌大建筑。
五十六层是哪一层?
她低头取出手机,给【狗胜】发微信:你在哪?
对面秒回:公司啊。
于知乐弯唇笑了笑:做什么?
狗胜:能做什么,上班和想你。
他又问:你呢?在干嘛?
于知乐没有再回文字消息,只发了个笑脸表情。
她再一次昂首望向大厦高处折射出来的刺目光线,在心底默默回复:「我正在走向你。」
第五十一杯
三点零五分, 于知乐收到了林有珩的短信, 让于知乐去城中广场一家名叫“中意”的下午茶,她大概三点半的样子到。
于知乐提前了一刻钟抵达那边,没想到,林有珩已经在户外卡座等她。
其实,她们之前并未见过面。
但于知乐上网查过她资料, 所以一眼便认出了林有珩。
女人坐在当中一片阳伞下, 她皮肤极白,身材微胖。
因为墨镜和低调的服饰,附近同样在饮茶休憩的路人, 并未过多的注意到她。
像林有珩这样专责谱曲作词的音乐人, 多是幕后英雄, 不比大舞台上光鲜亮丽的歌星, 从街边与你擦肩, 你也未必能认出他们来。
林有珩也瞧见了于知乐, 笑着冲她挥了挥手。
隔着黑漆漆的镜片, 于知乐当然瞧不见她眼神。但她能感觉到, 女人的视线一直跟随着她。
于知乐不忙落座, 停在桌边与她礼貌地打招呼:“林总监, 你好,让你久等了。”
林有珩摘了墨镜,随意放到桌面。她身上不见任何架子:“是我来早了,你坐吧。”
于知乐颔首,把吉他搁到一旁的空座椅上,才坐下。
林有珩仍在端察她,她直截了当评价:“于小姐,你形象不错。”
“嗯,”于知乐莞尔:“谢谢。”
林有珩双手交叉,保养得当的指甲盖,在日光里润和如玉:“不过,你长得漂亮,在我意料之中。”
见她一直在外貌上圈点,于知乐也不好多言,只是配合着,微笑。
留意到这姑娘不太自在的神态,林有珩弯唇:“于小姐你不必在意,外形也是我们签人时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条件。”
“就说你认识的严帅哥吧,”女人笑吟吟:“他能爆红网络,大部分因素也源于他的相貌气质,同一批录节目的歌手,唱歌实力和勤奋程度未必比他差。”
于知乐点头表示认可。
林有珩的确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于小姐,你和严安是什么关系?”
她猜得很准:“曾经的恋人关系?”
于知乐并不否认:“对,他也是我以前的吉他老师。”
“原来他还是你老师。”林有珩靠回椅背,玩味勾唇。
为于知乐点了杯常温果汁,林有珩又问:“今天为什么主动找我?”
于知乐愣了下,回:“想唱歌。”
“呵……”林有珩失笑:“要当歌手的,都是想唱歌的。”
于知乐搭在桌边的指端稍微动了动,尔后才掐紧了答:“因为贫困。”
林有珩会意一笑:“为了钱?”
“是,”坦率承认并不让于知乐感到羞愧:“我的几个人生计划,都需要钱。”
“你有什么自信能挣到钱呢?”林有珩也不跟她拐弯抹角:“要不是严安和我推荐你,我都不知道有你这么个人。”
于知乐回:“你可以先听听我唱歌。”
林有珩挑眉:“看来你很自信。”
“不,我不自信。”这世上优秀的歌手太多,她这种半吊子,确实不值一提。
林有珩一只手搭到椅子把手:“你会写歌吗?”
“会。”
“哦?”林有珩微微前倾上身,来了点兴趣:“以前写过吗?”
“写过。”于知乐从自己的帆布包里抽出那只白色的档案袋,拆封,从里面挑出几张递给了林有珩。
林有珩随意翻出其中一张,斜在桌缘,抬眼皮,专心看。
少刻,她跟谱哼了几句,继而若有所思点点头,看回于知乐:“唔,还不错。”
林有珩把这张歌谱递回去:“你就唱这个。”
于知乐接在手里:“现在?”
林有珩没有迟疑:“对。”
于知乐环视一周白茫茫的,人来人往的广场:“我们在外面。”
“如果你真成了歌手,”林有珩扫了眼她的吉他:“你要在更多人面前登台演出,可能比现在多千万倍。”
于知乐有些排斥热闹,抵触喧嚣。但她也清楚,如果她铁了心要走这条路,必须要强迫自己适应那些她本不喜欢的场合。
所以她立即侧过身,取吉他。
中途,林有珩抽回她写歌那张纸:“我刚才看了下日期,这首《踩雪》是09年写的?”
“嗯。”
“这句……”她掀眼,精准无误地把其中一段小声唱出来:“「我看到地上的雪开出了花,白里透红,是少女画了腮红的脸,真可爱啊,可安静啦,咯吱咯吱,我在踩呀」,什么意思?”
于知乐把吉他抱到怀里:“这不是花,是血。”
林有珩一怔:“为什么写这首歌?”
于知乐轻描淡写回:“那天我被我爸打了一巴掌。”
林有珩噤声数秒,再一次倚回去,把自己变成懒洋洋的听众:“你唱吧。”
指节覆上琴弦,于知乐开始弹奏,这首歌,有一个极为漫长缱绻的前奏。
好像在等着,等着那些密密麻麻,绒絮般的白雪,簌簌落满整个世界。
附近卡座上的人,听见旋律,纷纷扬头,往这边看。
有年幼的黄毛小男孩,咬住吸管,一眨不眨,盯着于知乐的方向。
这无疑是一支听上去忽快忽慢,颇为多变的曲子。
若不是知道歌词背后的他意,外人脑中所能想象的画面:应该是一个女孩,独自一人走在雪地里的长镜头。
她时而自在跳跃,时而背手徐行。
天地白皑皑,脸蛋红彤彤。
林有珩指节在椅子扶手上轻叩。
她凝视着于知乐,其实一开始,这个女孩子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觉得她和以前见过的,许多来试音的年轻人一样,浑身罩着一团火焰,是的,赤裸裸的、名为野心的火焰。他们急功近利的野心,很容易能灼到人,让她不舒服。
但,奇妙的是,于知乐抱住吉他的那一刻,这团火焰陡然敛了下去,她周身只剩一浮半透明水雾般的聚神与空灵。
她的精神,完全对音乐虔诚。
于知乐的声音也很特别,会让她想起一具罩着白纱的妙曼的女人酮体。她在舞动,肌肤上,不时会有诡谲变幻的刺青,若隐若现……也许有火红的玫瑰,又或者漆黑的星子。
“棉花一样柔软无暇的雪,
砂糖一样清脆响亮的雪,
白酒一样烂醉如泥的雪,
和你一样冰冷刺骨的雪呵——
化了吧,就不会被我踩啦,
化作烟,变成云,就不会再有人踩到啦……嗒啦嗒啦嗒啦……”
一曲结束。
于知乐收声,回归明朗的世界。
隔壁桌有个大叔带头鼓掌,大赞好听。他的身边,约莫是他的小儿子吧,也跟着噼噼啪啪。
一时间,门外所有卡座上的客人,都向她致以掌声。
一个系着黑白围裙的女服务生放下托盘,笑眯眯地拍手。
于知乐含笑颔首,以示感激。
等到周围息声,林有珩撑回桌子,没有评论她的歌,反倒提起另一件事:“于小姐,不久前,我其实得到一个提醒,有关你的。”
于知乐望向她:“什么?”
“景胜,你一定认识,”林有珩支住下巴:“他二叔是我发小,也是我上司,他和我说,”
林有珩微微一笑:“最好不要签那个叫于知乐的女孩子,小太子不允许。”
“但我今天还是和你见了面。”
“你懂我的意思吧。”
“所以你和我说因为贫困,我还有些奇怪,你不是在和景小总交往么。”
“后来我大概猜到了。”
说着话,林有珩眼睛里,很自然地流露出求贤若渴的情绪:“所以你今天为什么私底下找我?”
吉他还被于知乐横在腿上,她慢慢倾吐自己的诉求:“我知道你说的这些,我来找你的事情,景胜他不知情,我暂时也不打算告诉他。如果你愿意签我,我只有一个请求——”
林有珩笑了:“怎么都这么爱提要求?难怪你和严安曾是一对。”
“我不想和严安捆绑,我想单独出道。”于知乐的语气,毋庸置疑。
“嗯……”林有珩沉吟:“这件事,我得再考虑。我们公司目前非常想签下他,因为他势头正盛,顺水推舟最好不过,但我看他对你的事很执着。”
于知乐目光不移:“我可以等。”
林有珩:“等待或许很漫长,或者公司会直接舍弃你,毕竟你名不见经传。”
她没有漏出一丝迟疑:“没关系。”
林有珩弯弯眼角,给这次见面画上句点:“好吧。于小姐,你很迷人,尤其是唱歌的时候,如果你能够走上舞台,我想会有不少人喜欢你。”
还有一句话,她没有告诉于知乐,那就是她身上,有一种很突出的精炼的神气,不显山露水,也并非沧桑老朽。
这种气质很特殊,也许来自她的仪态,也许源于她的阅历。
她也无从得知。
——
接下来好几天,心里盛了希望,于知乐整个人都积极敞亮了些。
她没有和景胜同居,但熬不住这家伙的死缠烂打,所以也隔三差五的,会留在他那过夜。
做了几年代驾留下的恶习,于知乐通常到十二点之后才能入睡。
景胜恰好相反,他生物钟很健康,恋爱后连应酬都变得敷衍,早早就回了家,九点半喝牛奶,然后洗漱,十点半准时上床。
有时他想抱紧他的小鱼干(四声)啊,于知乐还在那好整以暇地玩手机、看书。
景胜就可着急啦,催促道:“于知乐,睡觉了睡觉了!”
于知乐:“等会。”
景胜继续嚷嚷:“你还不睡干嘛?修仙啊?”
于知乐淡着声:“嗯。”
景胜嘿然:“是是是,你是仙女。一个人修有什么好修的,”然后就恬不知耻扑过去,把女人压到身下:“双修才有意思。”
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于知乐这段时间不同以往的愉快情绪,还执意将这种变化归功到自己头上:“你最近变得越来越开心漂亮了。”
“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阴阳调和。”
“为什么阴阳协调?”
“因为整天从我这采阳补阴。”
“不谢谢我吗?”
于知乐:“滚犊子。”
有时睡前,他们也会有别的活动,比如一块靠在床头玩手游。
景胜这人有毒,一如既往地喜欢给自己配bgm,篡改英雄台词。
比如两个人solo,
“夫君还有5秒到达战场!”
“老公陪你玩~”
“身为一个男人,无法让步的有两件事:胜利和小鱼!”
“我和我的贱到此一游。”
……
有时非得玩个钟馗,第一个技能就升2,才跟于知乐相逢在中路,便咻一下把她勾到自个儿的英雄身边。
顺便,现实中的长胳膊也猛地圈住身边女人,把她勒到自己胸口,死都不撒手,还懒洋洋得意笑。
结果一般是……
被于知乐玩的刺客一套连招秒回老巢,死上n次还甘之若饴笑嘻嘻夸:“哇,老婆你好厉害啊。”
于知乐斜觑他,警告:“不准再勾我了,勾一次死一次。”
他还嚣张起来:“来啊——打是亲,骂是爱,怕个毛。”
……
一周后的某个清晨,于知乐起床刷牙,景胜还赖在床上,呼呼大睡。
刚挤了一小簇洗面奶,于知乐听到自己搁在外边的手机震了。
她快速搓出泡沫,冲洗干净,扯下了横杆上的毛巾。
走出盥洗室,迎面撞上了景胜公寓的钟点工阿姨。
和一开始惊讶不已,到这几天已经淡定如斯的周姨,相互问了句早安。
于知乐擦着脸和脖颈,走回茶几旁。
此刻,手机也停了下来。
于知乐弯腰拿起来,定睛一看,竟是许久都不曾联系的徐镇。
第五十二杯
于知乐当即回了个电话给徐镇长。
对面接得很快, 语气也相当急躁:“小于啊, 小于啊,怎么办啊。”
听见他火急火燎地叫自己, 却总说不到正题上, 于知乐眉心微皱:“怎么了?”
她声音如水流般安抚着:“徐镇长, 你别急,慢点说。”
“好……”那边强迫着自己稳定, 道出满腔透骨的绝望:“我们的申遗项目没用了。”
于知乐心一惊:“为什么, 上面给反馈了?淘汰了?”
“不是,具体我还不晓得, ”徐镇鼻子仿佛堵了:“我刚到省人医,跟着救护车来的,袁校长情况很不好, 听袁师母讲,早上慕然来了个电话,不知说了些什么,他突发性脑溢血。”
不好的预感在心底翻涌,于知乐胸口发窒:“你们在省人医是吗?”
“对。”
“我过会就去找你们。”于知乐掐断通话。
没有理会保姆是否用早餐的询问, 也没有和还在被褥里四仰八叉的男人道别。
于知乐套了件开衫, 便匆忙下楼,打车去了省人民医院。
急诊大楼的走廊,总是灌满悲欢离合和消毒水的气味。
于知乐行走如风,找到了手术室外面的徐镇长。
袁慕然抱头坐在长椅上,周身紧绷,已不见平日那份学富五车的从容与淡定。
他身边的袁师娘捏着纸巾,眼眶通红,不断啜泣着。
徐镇长见到了她,只是颔首示意,没有讲话。
于知乐气喘吁吁,“怎么了?”右眼皮不知怎的狂跳起来:“出什么事了?”
听见女人声音,袁慕然仰脸,摇摇头,似乎不想多说。
袁师母倒是开了口,她泪水不停地往外渗,声音嘶哑:“能出什么事……你们啊,非要折腾什么呢,羌义他本来就血压高,风光了大半辈子,能听得不顺意的话?弄申遗,弄申遗,命都要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