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刚刚惩治的只是三个从犯,还有一个主犯,没有受到惩罚。她做事可是从来不喜欢留尾巴。
基于以上三个原因,天笙回到了小偷团伙在京城的临时落脚点。既方便等待从派出所回来的那个主犯,这里也是她在京城唯一的去处。
这是一片平民区,住这一带的大部份是北漂的租客。流动性大,不太会被人注意。所以这里成了小偷团火们的理想圣地。
他们租住的是一间老旧四合院。有三间房,两间厢房一间厨房。外加一个堆满破烂的小院。上厕所得到胡同口的公厕。
两间房被梅姐和老大占了一间,其余两个男人一间。小天笙没有房间,不下雨时她睡在屋檐下的那张破沙发上。如果雨实在太大,她就只能躲进厨房。
重新回到这里,天笙仍然选择了那张破沙发。对她来说,沙发虽然破旧,可是必竟陪了她几个月,上面还留有她自己的气息。屋里的床虽然好,却残留着小偷们的肮脏气味。她不屑于沾染。
这一晚上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先是因为小天笙不肯听话,去帮他们偷东西,而被追着跑了几条街。然后被汽车撞倒,差点一命呜呼。
虽然在机缘巧合之下,融合了一个强大的异世精魂,得以重生。可是,两个灵魂才刚刚融合,还不是很完善。她马上就动用了精神之力复仇。对神魂也是有所损伤。
这里里外外的折腾,已将她这副小身板儿的潜力掏之一空。这不,一回到她认为是安全的地方,倒在破沙发上,还来不及多想就晕睡过去。
…
再说医院里的医生护士们找了半夜,将整个医院都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失踪的小病人。最终,他们只能将事情交给警方去处理。
警方接到报案后,即不知道那孩子的姓名,也不知道那孩子的住址。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那个追逐孩子的中年男人身上。
只是,无论警方怎么询问,那男人一口咬定,那孩子是个小偷,他并不认识她。之所以追她,是因为她偷了他的钱包。
尽管警察不太相信男人的话,可是因为那孩子自己从医院偷跑了。警方也没有证据能证明男人的话有假。因此,他们也只能将那男人放了。
男人从警察那里得知那死妮子非但没有被撞死,而且人已经从医院跑了。就猜测是那几个同伴出手把那丫头给偷出来了。所以,他并不担心他们已经离开京城。
从派出所出来,在街上饶了几圈。确定无人跟踪后,才打车回到临时落脚点。这时,他还不知道几个同伴的下场,推开门就喊。
“梅子,眼镜儿,火鸡!”
“他们不在。”
回答他的是一个刚刚睡醒的懒散童声。
男人猛的抬头,见到屋檐下那张破沙发上,头上缠着沙布,正在伸懒腰的女孩。男人脸色猛然一沉,习惯性的破口大骂:“死妮子!你怎么还没死?你不是很能逃吗?怎么不逃远点?你害得老子在局子里蹲了一夜。还敢回来这里,就不怕老子将你的皮剥下来蒙鼓?”
天笙旁若无人的揉了揉蒙胧的眼睛,淡淡的瞟了他一眼。冷冷回道:“要是怕,就不会在这里等你了。”
嗯?这妮子似乎底气很足啊!生性多疑的男人眉头一紧,心中警钟大敲,家里没看到梅子他们几个,莫非这妮子跟警察串通了?思及此,他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想跑?晚了!”
天笙冷笑一声,大脑里意念一动,轻声喝道:“倒!”
咔!已经跑到门外的男人突然挂机,像木偶人一样僵凝在原地,紧接着“砰!”的一声,应声倒地。
天笙慢吞吞地走过去,在男人身上狠狠踢了几脚。将他刚刚骂她的话,原封不动的还了回去。
“跑啊!你不是很能逃吗?怎么不逃远点?现在,你会不会怕老子将你的皮剥下来蒙鼓?”
“嘶!”腰眼上传来的巨痛,令男人猛然睁眼,面目狰狞,弃满仇恨的瞪向天笙。恨恨地骂道:“死妮子,你竟然敢踢老子。你死定…”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只小巧的玉足,便狠狠地踩在了他那狰狞的脸上。然后用力一碾,“咔嚓!”鼻骨断了。鼻血狂飚,沾到了天笙塑料凉鞋的鞋底。天笙嫌恶的拿开脚,在他的衣服上,擦掉鞋底上的血污。
“死到临头,你还敢嘴硬?”
男人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脚给踩懵了。任由鼻血顺着他的脸上流了一地。半天没有回过神来。怎么回事?这还是那个任他欺负的小天笙吗?
与天笙在一起生活了半年,他很清楚那妮子的为人。她或者有些不服管,可是她决对不敢干出这么狠决的事情来。
突然,男人又想到了之前突然倒地的事情。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哆嗦。没有人能够感受到,在刚刚那一瞬间,他经历了怎样的恐惧。
当时,他以为有警察埋伏,所以转身就跑。可是,他刚跑了两步,突然身体就不受控制了。紧接着便感受到有一只巨大无鹏的大手,从天而降,就像《西游记》中,如来佛祖用五指山力压孙悟空时一样。是那么的厚重与无可逃避。那一刻,他毫无反抗的窒息了。
只是,他没有将之与眼前的这个小女孩联系在一起。所以,才会在身体感受到疼痛后,习惯性的将心头火气冲她而去。可是,现在他却不得不重新正视这个问题。
他狼狈的抬头,满目惊惶,面带恐惧的望着面前熟悉而又陌生的女孩,颤抖的问:“你,你不是天笙,你是谁?”
天笙没有理他的问话,而是反问道:“现在知道怕了吗?”
怕!男人真的怕了。那是一种打从心底里生出的畏惧。他浑身颤抖,差点就要失禁了。
“你,你不是天笙,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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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 了结
“我就是天笙。”天笙一脚踩着地上男人的胸口,漠然道:“你们欺负我的时候,难道就从没有想过,一个拥有天赋异禀的女孩是不容轻辱的吗?你难道就没想过,当她的异能成长起来时,你们会遭到反噬和抱复吗?”
“异能!你是说刚才那是你的异能?”男人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问:“这怎么可能?你的异能不是偷东西吗?”
“我呸你一脸!”
天笙像是被踩到尾巴似的,跳起来狠狠跺到男人的胸口。大怒:“天笙从来就不是什么小偷。她没有主动偷过任何东西。是你们,是你们这些天杀的混蛋,诱拐绑架,威逼利用她为你们干坏事。你竟然还敢颠倒黑白,把罪名加到她的身上。真是士可忍,熟不可忍!”
我们遇到你的时候,你小偷的名声就已经在外了好吧!难道那时候也是我们逼迫你的?只是,他现在被人踩在脚下,是有苦不能言。
男人不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他感觉很无辜。他若知道“偷和盗”这两个字对于天笙来说,都是不能碰触的禁忌。估计就不会觉得冤了。
她可以自己承认有这类天赋,但是决对不容许别人当面说她是小偷或者强盗。她不是小偷,也不是强盗。从来都不是。
于是,这个原本就已经罪大恶极的臭男人,莫名其妙地又为自己添了一大罪状。原本他可以与那几个同伴一样,有一个痛快和体面的死法。
可是,现在天笙改注意了。对这样的坏人,若不好好折磨一下。实在是难消她心头之恨。
“起来!”一脚踢在男人头上。
男人发现那加诸在自己身上的无形压力已经消了,他诚惶诚恐的从地上爬起来。满脸的鼻血也不敢擦一下,只是胆战心惊的望着眼前的小女孩。
“你,你想干嘛?”
此时此刻,在男人的眼中,面前站着的早已不是小女孩。而是一个随时都可能会张开血盆大口的可怕女鬼,女魔!
“就这点出息,还学人当老大?”天笙用眼角鄙夷的刮了他一眼。若非他是小天笙的仇人,她都不屑于对这种物件儿动手。
“你们当初不是答应过,只要我跟你们走,你们就会为我外婆出手术费吗?现在,跟我去银行,把钱提出来。”
一听她是要钱,男人立刻放心不少。在道上混了这些年,他学会了一句名言,叫:“只要用钱能解决的事,都不算大事。”
何况,这半年天笙也确实帮他们赚了不少钱。特别是上次骗她从古玩市场弄来的那个青花瓶。单就那一件,脱手就是百万进账。
若是按劳取酬,分给她几十万也不为过。更何况,她现在变得那么强。要是,好好利用一下,说不定以后能跟着她赚大钱。
“你还真是贼性不改啊!”看到男人面露贪婪之色,天笙就猜到他在打什么鬼主意。抬脚再次踹在他腰眼上。
“啊!”男人痛得嘶嚎一声,捂着腰晃了一下,差点摔了个狗啃屎。
银行就在胡同口,男人微弓着背,小心翼翼的走在女孩身边。晃眼一看,还以为他们是父女。可是,仔细看就会发现,那男人始终保持着落后半步的姿态。这是跟班才有的模式。
走在银行门口,女孩突然停下,淡淡的道:“少给我扮奴才,记住我外婆在医院的账号了吗?把钱直接打过去。”
“记住了!”
男人知道自己的小心思又被拆穿了,赶紧将腰挺直。昂着一张又青又紫,肿得已经面目全非的大脸去了柜台。而小女孩则站在门外,并没有跟进去。
小天笙的外婆得了尿毒症,需要换肾。可是手术费需要三十万,却一直没有着落。天笙并不知道尿毒症是什么病。这是西医的称呼。不过,小天笙一直将这件事记在心里。所以,她也就帮着一块儿给解决了。
她对钱的概念也很模糊。三十万对小天笙来说,是巨大的天文数字。而大天笙所在的世界,连金银都是俗物。他们流通的是晶石,灵宝。因此,她至今没弄明白,三十万到底有多少价值?
不过,小天笙的记忆中手术需要三十万,她让寄了五十万,应该够用了吧!
这男人肯定还能拿出更多的钱来。可是,她担心钱太多了,外婆和妈妈反而不敢接受。这钱必竟来历不明。可是,如果刚好可以做手术,那么她们应该不会想那么多。
“天笙,你看这是汇款单回执。钱已经给你外婆寄过去了。一个小时后,医院就会收到。然后他们就会给你外婆治病了。”
一刻钟后,男人拿着回执来出来,向天笙邀功。天笙没有去接他手里的东西。而是淡淡的道:“正事办完,你可以去跟你的相好和好兄弟们团聚了。”
“什么?”男人听得一头雾水。
天笙微笑的告诉他:“梅子和你那两个小弟已经死了。如果你快点的话,说不定还能追得上他们。”
男人愣了一下,随即摇头:“你开玩笑吧!你故意吓唬哥对不对?天笙,大哥承认以前对你是狠了点儿,可你也不能跟哥开这么大的玩笑啊!”
天笙摇头道:“我从来不开玩笑。”
看到天笙眼睛里的杀气,听到她语气里的认真。男人不禁打了一个哆嗦,紧张的问:“你,你杀了他们?”如是照大天笙的习惯,只要是有取死之道的人杀了就是。不需要遮掩,也不需要掩饰。因为她所在的修真界没有法律保护弱者,那里只讲实力。
可是,小天笙的记忆却告诉她。这个世界有不好惹的警察存在。不管什么理由,杀人都不能给人留下证据。所以,她每次都稍微费了点心,将自己与死人撇开了。现在,她当然也不可能承认。
“不,他们不配让我动手。”天笙冷漠的道:“梅子是自己冲上公路,被车撞死的。就像小天笙被车撞飞时一样。只不过,没有人追她。她是自己跑过去的。火鸡和眼镜儿是互相掐死的。”
男人闻言,如遭雷击,心下猛沉。她说没有动手,他信。因为论起动手,她根本就不是那三个大人的对手。可是他也清楚,她可以用异能让他们自己寻死。好毒辣的女孩!
只是,他忽略了一个事实,这些手断都是他们强行灌输给小天笙的。这半年小天笙可不光是被逼用天赋为他们赚钱。更被迫接受了各种各样的脱身技巧和骗术训练。现在,这些技巧被天笙巧妙的运用到他们身上,也算是因果报应了。
“你,你别杀我。”意识到自己的处境,男人吓得颤抖着求饶:“我还有许多钱,我把钱全部给你…”
“钱可以满足你的欲望,但是钱买不到你的命。”天笙打断他的话,目光看向那辆刚刚开过来的运钞车,淡淡地道:“去吧!那里有很多你喜欢的钱。”
男人浑身一僵,猛地转身,朝着运钞车冲了过去。两个持枪武警刚从车上跳下来,还没反应过来,男人已经穿过他们的防线,抢了车上的一个箱子,转身就跑。武警反应过来,直接开枪。“砰!”一枪打中背心,劫匪应声而倒。
枪声一响,接下来警铃大作,周围群众也是惊呼不断,现场一片混乱。天笙随着受惊的人群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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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失踪?
尽管这四个人死因都很明确。可是,却没有一个是属于自然死亡。而且,他们还都是外地人口,又没有家人在身边。所以,全部都需要刑警接手,立案调查。很快,警方就查清了这几人的身份和底细。
两个负责案子的刑警,拿着卷宗仔细研究,越看越不对劲。
“这四个人的死,分开来看,并没有多大问题。一个是被车撞死。两个是打架掐死。另外一个是抢运钞车时,被枪毙。可是,如果把他们合在一起来看,问题就出来了。一个小偷团伙,怎么会突然就全部死了呢?”
“不,你说错了,还有一个没死。”
“你是说那个从医院逃跑的小女孩?”
“对。就是那个小女孩。”
“你不会是怀疑这些人的死,是那个小女孩一手主导的吧!”
“我只能说她有杀人动机。根据出租屋的邻居反应,那几个大人经常性的打骂小女孩。医院记录上也表示,女孩身上不光是有被车撞的伤,还有许多长期被人虐待的痕迹。”
“是,她确实有杀人的理由。可是,她也要有杀人的能力啊!”
“问题就在这儿。那小女孩从医院出来后,就不见人影。你说她能去哪儿?”
“被拐骗的小孩,脱离苦难后,自然是回家。”
“对了。她没有能力,那她的家人呢?如果她从医院离开后,向家人求救。换在你是那个家长。你突然听到失踪半年的孩子的消息,并得知自己的孩子被人拐骗去做小偷,差点被车撞死。你会有什么反应?”
“敢!老子不一枪崩了他!”
“那不就得了。”
“得你个头啊!证据呢?别忘了咱们办案讲的是证据,而不是推理。”
“没有证据,也不可能有证据。抢劫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冲过去抢了银箱是事实。撞车的人,有司机承认,还有不少目击者也是事实。至于那两个互相掐架的人,虽然没有目击者,可是法医已经出据了证明,他们确实死于闭气。”
“那你说这些有屁用啊!”
“确实没用。我只是在想,如果这是一件谋杀案。那么,他是怎么办到的?”
“连你都想不到,说明这只是巧合。算了,这几个败类死了也是活该。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那个孩子。希望那个孩子别再出事了。”
另一个刑警也点头,“只是,咱们连那小孩的姓名都不知道,这人海茫茫,要上哪儿去找?”
“你们俩个呆在办公室里,当然找不到人。”型警队长,刘云拿着一个卷宗进来,丢在两人面前,“这是那个抢劫犯在抢劫之前,汇出的一笔钱。经过查证,这笔钱进了C市人民医院,一个叫做张秀英的病人账号。我让C市的同事帮忙查了一下张秀英。她是一位退休老教师,患了尿毒症,急需要30万的手术费…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张秀英在半年前丢了一个九岁大的外孙女儿…”
两名刑警眼睛一亮,惊喜的同时开口。
“这么说那孩子在C市!”
刘队长虎目一瞪,“如果孩子在C市,我还来找你们干嘛?C市的同事为此事专门去张秀英家了解过。孩子一直没有跟家里联系过。不过,将他们传真过来孩子的照片和医院的监控录相对比后,得出两个失宗的孩子系属同一个人。”
两名刑警眉头又皱起来了。
“都已经好几天了,那孩子没有回家。也没跟家人联系,她能去哪儿呢?”
“不会刚出狼窝,又入了虎穴吧?”
“你丫少乌鸦嘴。”刘队长用力在警员头上拍了一下,没好气的骂道。
警员不服气的道:“她一个小女孩,在京城无亲无故的,即没有跟家里联系。也没有回去那个小偷团伙的窝点。你说她能去哪儿?”
“我说她应该还在京城的某个脚落里等着我们的救援。”刘队没好气的道:“现在,寻找孩子的任务就交给你们俩了。别怪我没提醒你们,上面可是交待了,必需尽快找到孩子,并将她安全回到父母身边。否则,你们俩就去派出所坐班吧!给你们三天时间,所有辖区内的警力你们都可以调用。”
三天?两名刑警快哭了。京城有多大?三天时间让他们找出一个人来。这与大海捞针有区别吗?
“刘队您想赶咱们走,也用不着找这样的借口吧!”
“我赶你们走?”刘队长严厉的道:“这是新来的局长大人亲自下达的命令。完不成任务,老子跟你们一样都要走路。”
“不是吧!”
“不信你们就试试看吧!”刘队长丢下一句话,转身走了。走到门口突然转身,交待:“对了,孩子的母亲知道后便立刻赶过来了。下午两点的飞机,你们找个人去机场接一下。”
两个刑警自然不敢拿自己的前程来开玩笑。于是,两人开始动员所有力量,在辖区内进行人肉搜索。他们现在又多了一些线索,知道那孩子名叫天笙。今年九岁。是南方C市人。而且,还有一张她的照片。
只是,天笙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半点音信。
…
三天后,刘队长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见顶头上司。上个月才上任的分局局长。他不知道这位空降来的局长大人,为什么对那个小女孩的事情那么上心?
他只知道,新老板上任后,交给自己的第一个任务,就没有完成。自己恐怕是有麻烦了!新官上任三把火,自己多半就是这第一把火的炮灰了。
站到局长室门外,他整了整警服,又清理了一下情绪。这才有节奏的敲门。
“咚咚!”
“进来!”
“宁局!”
“刘队来了,怎么样有孩子的消息了吗?”
这位新上任的局长,正是宁笑笑。上次伤愈之后,他们兄妹俩就双双转业了。宁伟去了丰华公司做董事。笑笑则转入了公安系统。当然,这并不影响他们在702的工作。
宁笑笑之所以亲自关注这件案子,是因为林峰给他打了招呼,让她派警察找到那小女孩,确认她平安。那个小女孩,是小欣冒着早产的危险,尽全力救下来的人。他们不容许孩子再出意外。
只是,林峰知道这件事情,并告诉她的时候已经是小孩从医院走失24小时之后的事了。当她开始派人调查时,赫然发现与小女孩在京城有关系的几人全部死了。而小女孩则失去了踪影。
当时,宁笑笑也生出了与那两个警员一样的想法。以为孩子已经找到家人,是家人找那几个该死的毛贼报仇。
可是,她很快查到,孩子并没有跟家人联系。而且,孩子的家人远在C市,在京城根本就没有熟人。这下她就更担心那孩子的安全问题了。
因此,她才会派出大量警力,在京城做人肉搜索这种耗费资源却又并不聪明的办法。只是,刘队长那一脸沮丧的表情已经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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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寻找灵脉!
天笙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那么多人惦记上了。办完小天星的事后,她便买了一张车票,开始踏上她自己的人生旅途。
她从没想过回C市的家。尽管融合了小天笙的记忆,可是小天笙的记忆必竟很少。而且,多是一些不太好的回忆。她认为小天笙当初之所以会被梅子一伙人骗走,多少与家人的不信任有关。因此,她让那贼老大给外婆寄钱治病,算是代小天笙尽孝,也帮她完成心愿。
至于京城,她更是一刻都不愿停滞。因为这里的空气实在是太差了。差到一点天地灵气都感受不到。虽然她知道这是凡界,这小身体也已经习惯这里的空气。可她还是无法习惯,时常感到憋闷和窒息。
最主要,没有天地灵气让她如何修练?
好不容易重新来一次,而且还有小天笙留下的天赋基础。让她就这样放弃修练,在都市中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凡人,几十年后变身草木泥土,随风而去。她岂会甘心?
小天笙还没有学过地理,对于华夏国的了解很有限。不过,也好在她有这半年的流浪经历。这半年她被带着走过不少地方。不过,大多数都是游客很多,鱼龙混杂,方便小偷下手的地方。
只有一处,人虽然也多。却也让天笙颇感兴趣。那是离京城不算太远的佛教圣地五台山。
此刻,天笙已经在五台山上逛了几天了。这边的游客很多,而且都是来自天南地北。即便是偶尔有人注意到她的与众不同,也不会有人去追问她来自哪里?
而京城的警察和天笙的家人,就算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一个小姑娘会往五台山跑啊!就算要出家,五台山也是男人去的地方。女孩应该去峨眉山。
在五台山转了几天,天笙已经将这里的山头差不多转遍了。她发现这里除了佛教的香火之气浓郁外。并没有她想要的天地灵气。而且这里的和尚也没有丝毫修为。都是些普通人。
唯一的好处是寺院多。白天出去爬山,晚上可以随便找间寺院遮风避雨。因为她没有身份证,也没有大人陪同。没办法住旅店。这也是一个让她很无奈的现实问题。
只是,她是来寻找灵地的,并不是来找栖身之地。因此,几天之后,她已经打算离开了。这次,她没有再根据小天笙的记忆来确定去向。而是在山门口的小摊那里买了一份华夏旅游地图。
拿着地图研究了大半天,她发现这个世界不光是有佛教,也有道教。现在即然已经看过了佛教胜地。她决定再去道教的地方看看。
旅游地图上介绍,离五台山比较近的道教胜地是武当山,然后,再往南走是三清山和龙虎山。于是,她决定沿着这条线到处去走走看看。
就这样,天笙背着书包,登上了南下的火车。书包是小天笙留下来的,已经很旧了。里面除了两身换洗的衣服外,还有她从那几个贼身上搜刮来的钱财。
包括从那几张卡里取出来的钱,一共有五万多现金。梅子一个人占了四万多,那两个小弟两人加起来也就一万左右。因为他们的收入大部份都在老大那里。
警方之所以没有查到这几张银行卡的取款信息,是因为这些小偷们全是用假身份证办的卡。这是他们藏匿不明财产的一个重要手断。
那个老大若不是在汇款之后,转头就在银行门口出事。警方估计也查不到天笙外婆那里去。因为他用来转账的那张卡也是假名。
天笙除了买车票和吃饭外,基本上没有花什么钱。就连她给自己旧伤配的药,都是在五台山上采的草药。倒不是她舍不得花钱,而是她开出的药方,药店根本就配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