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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吧。”郑谐淡淡地说。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陪着笑:“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并不敢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来,于是郑谐让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我观察过,他们身上不可能有枪。”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似乎是把裙子上的腰带扯下来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说起来丢脸,好像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很惊叹。这女子刚才神经病一样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竟然知道紧张了,连手都在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被她抖得发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国内那种地方也会有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发现他在跟火星人说话。他清了清嗓,还是把想说的话又咽回去了,最终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衣服一样颜色的扎眼的车子。原来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缘。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百般推辞后,一点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这么小的伤,能有什么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子用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说。
郑谐再次确认这女的是从火星上回来探亲的。他总算等到那女子将车子慢腾腾开出来,自己也发动了车子。
他们开出去时有一段并行路,女子朝他招招手,打开车窗,他也打开。
“我叫杨蔚琪。”
“我知道,你名片上写着。”
“你叫什么名字?我改日一定要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再见。”
郑谐朝旁边挥挥手,将油门一脚踩到底,车子腾地冲了出去。
他开着车窗吹着风,听着疲疲塌塌的迷幻电子音乐一路开回家去,老郑同志若是听他听这种音乐,铁定又要说他生活颓废没有生机。
他最近的日子的确是过得很颓废很没生机,他这过了一两年都没渡过去的心理低潮期,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越发地严重了。按说遇上这么刺激的事,又是打架,又是美女,他应该有点激动和振奋的感觉才是,但他还是无聊依旧,只有右手臂上丝丝的抽痛提醒他,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丁点的余兴节目。
12-往事知多少
韦之弦每天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打开电脑,换下衣服,检查郑谐的办公室有何不整齐之处。当她再回位子上坐稳,收整好自己的东西后,郑谐恰好衣冠楚楚地走进办公室,这时距上班通常还有十分钟,误差最多一分钟。
可是今天郑谐却早来了至少三分钟,以至于他来的时候韦之弦还没走出他的办公室。
这种反常现象必有异状。韦之弦小心观察,果然发现郑谐的右臂处有一道很明显的新的疤痕。因为太靠近关节处,牵一发动全身,想必因此而影响了他正常的开车速度。
她尽量藏住自己的好奇心,以免显得很八卦。虽说对老板表达适度的关心是秘书应尽的本份,但可惜他俩年纪差距实在太小,这种关心不表达也罢,免得生出无端的是非。
“之弦,帮我跟和和订两张周末去省城的往返机票,周日回来。具体返回的时间你问和和吧。”
“郑总,把去机场和候机时间都算上得用五个小时吧,而且最近航班常常延误,开车去也只需要五个半小时。”
“上次回去和和晕车,两天都没缓过来。”
“火车?”
“我晕火车。”
韦之弦领命照办。不过,她可是第一回听到这种机密。和和是那种坐着摩天轮还可以口齿清晰地背《春江花月夜》的家伙,郑谐则动辄就在高速路上把车开到220公里,这两件事都一度令她受到了惊吓。而现在,她突然得知,这两人竟然一个晕汽车,一个晕火车,所以此刻她也晕得很。
上午她去汇报工作,眼睛还是时不时地瞄向郑谐的伤口。别怪她无聊,实在是,郑谐受一回伤非常的稀奇,因为他身手敏捷,并且十分谨慎,若偶尔手上缠了创可贴,或者扭到脚,那多半是筱和和闯祸,而他背了黑锅。
郑谐大概发现韦之弦一直在注意他的胳膊,自己也看了一眼,突然想起什么,从文件包里抽出一条丝巾:“我记得这个牌子应该不便宜。能再找到一条新的吗?”
韦之弦接过来,欣赏了片刻:“何止不便宜。这是限量款,全球只900条,别说新的,二手的也难寻。”
郑谐沉默了一下:“那就再买一条这个牌子的别的丝巾,连着这条一起送回去。”他递过一张名片给韦之弦。
韦之弦翻看着名片,轻呼了一下:“呀,那里的人竟然也这么有钱?”
“什么?”
“丝巾的主人啊,您没注意到她是青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哦,我没仔细看。”
“您知道青正平吧,传说这家事务所最爱无财无势的弱势群体,常常接手棘手又赔钱的买卖,只为像包青天一样维护社会正义公平,这名字就是这个由来。上个月他们刚帮几个民工打了一场漂亮官司,上半年最热闹的那出状告政府也是他们接手的。”
“好像听说过。”
“我只道他们不缺钱又仇富爱贫,却是没想到原来他们的一个普通律师家里也这么有钱?”韦之弦的八卦心终于被充分勾起了。
“兴许他们赚得比较多。”郑谐脑子里浮出昨晚那辆红色的车,那的确不像年轻女律师开的车。
“他们名气虽响当当,但是其实不会赚很多,毕竟打这样的官司,又总偏向弱势一方,能赚几个钱呢。我曾见过他们老板一面,倒真是顶顶有个性。”
“是啊,员工也够有个性。”郑谐低下头继续工作,结束了这个话题,待韦之弦要出去时,又补充了一句,“对了,你只快递过去就好,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留联系方式。”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想必是睡前喝了太多的水。
“这眼圈不是肿的就是黑的,你最近能看的时候真是越来越少了。”
“我已经过了二十五了嘛,据说这是鲜花开始衰败的年纪,体能已经要开始走下坡路了。”和和打呵欠。
“小毛丫头一个,还鲜花衰败。你什么时候开放过?”郑谐对她嗤之以鼻,“你是不是又熬夜了?”
“没呢。昨天我终于加完班了,所以睡得早了点。嗯,也不是太早,也就七点多吧,结果就把脸睡肿了。”
“作息一点也不规律。恶习。”
这么多年来,和和对郑谐的教诲早就形成了左耳进右耳出但绝不顶撞拌嘴的最佳应对之策。等到郑谐重新恢复沉默了,她就笑嘻嘻地扯着他的袖子:“我最近赚了一笔外快,请你吃大餐吧。你想去哪?”
郑谐斜她:“你赚了多少?”
“七千块,不少吧。”和和得意炫耀。
“这么多?那就去静庐吃套餐吧。”
“静庐?听起来像尼姑庵,不会全是素菜吧,那你也太便宜我了。”
“还好吧。一个人只需要三千块,你还可以剩一千。”郑谐轻描淡写地说。
“你什么时候改名叫黄世仁啦。”和和压低了声音叫起来。
“你熬了两个周的夜才赚七千块,还这么得意,也就这么点出息了。这点钱够你买营养品补元气?”
“七千块不是钱啊,很多人要赚一年才能赚到咧。势利鬼!奸商!暴发户!不识民间疾苦!”和和的一腔热情被无情地打击到,气得一路都不想再理郑谐。
郑谐并没通知家人自己的航班,但出了机场,仍是已经有车在那边等候。他没多问,拉了和和就上车了。
两人可谓轻装上阵,和和只斜跨了一个小小的皮包,郑谐则是连包都没带,与从机场出来的绝大多数人都极不相同。
上了车才知道,老郑同志今日到某个乡里慰问去了,晚上才回来。和和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却是助手接的电话的,称林教授正在实验室,傍晚出关。
两人沉默对视一眼,听得李司机说:“郑书记请和和晚上一起过去吃顿饭。”
“我还是陪我妈吧。”
“郑书记也请了林教授。林教授说若有空会过去的。若是没空,和和当然更得过去,一个人吃饭多没意思。”
李司机为郑谐家工作多年,一度接送她上下学,当然是接郑谐时顺便捎上她。所以也算是看着和和长大的。
这个省会城市其实算是郑谐真正的故乡,他父母在这里成长,结婚,然后随着他父亲几次调职,开始四处为家的日子。郑谐现在所在的那个本省的那个大港口城市算他们停留得最久的地方,也不过十二三年。多年后老郑同志再度升职,又重新回到了这里。
说起来很巧合。那时候郑谐已经高三,而和和刚读初二。在郑同志升职前,和和的妈妈所属的研究所,因为政策原因,恰好合并到了省城的某高校。
和和的妈妈要把和和一起带过去时,和和百般的不愿意。她是个害怕改变的孩子,每次分班时或者升级时,一起到老师、同桌都会换成新面孔,那种不可预知的未来都会令她吓得睡不好觉,何况这一回她的周遭是要天翻地覆地发生变化。
后来郑谐的妈妈救了她。倩柔阿姨对和和妈说:才刚开学,孩子好不容易才适应了新环境,再改变一回,恐怕适应不了,还是等到这学期结束再说,反正还有她在这里照看着和和。
从和和记事起,她的妈妈便一直昏天昏地忙碌着,很小的时候把她托付给保姆,初中一年级就早早地进了寄宿学校。她印象里的母亲,是美丽庄严不苟言笑的,比班主任老师还令她害怕,反而是倩柔阿姨,从小就待她温柔可亲比妈妈更像妈妈,在她住校后,带着好吃的去学校探望她的次数也远比母亲更多。
所以妈妈把她自己一个人丢在这偌大的城市里,和和不只没有自怜,反而偷偷地开心许久。
但和和没有高兴太久,便得知了郑伯伯即将前往省城的消息。这意味着倩柔阿姨也要陪同他一起去,或许还有郑谐。
结果走的却只有倩柔阿姨一个人。因为郑谐说:“我也不愿意换学校,需要很长的调整期,影响我成绩。”
郑谐是多年第一名,大家自是尊重他的意愿。于是身体极不好的郑妈妈每个月都要在两个城市里往来两回,但更多的周末,则是郑谐与筱和和分坐在餐桌的两头,等着保姆上菜。等待的时候,郑谐百无聊赖地翻着财经报纸,而筱和和则津津有味地看着少女漫画。
郑谐常常毫无预兆地把报纸凌空扔过来:“换一下。”
和和不敢违逆,只得老老实实走到他跟前亲手送自己的可爱小画书,然后捏着他的报纸横看竖看,虽然每个字都认识,但就是半天也读不懂一段话。
郑谐狐假虎威当家长的日子也没有过得太长久,随夫回乡的柳倩柔又回到了这个城市。她的理由是,在海滨城市住了这么多年后,她多病的身体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内陆城市的气候,所以还是在海洋气候中静养的好。
没多久郑谐就考上大学出去念书了,郑妈妈数次做和和妈的工作,称自己寂寞又无事可做,而她自己又太忙,没太多的时间照顾和和,不如就让和和留在这个城市陪伴她。
那几年是和和妈最忙碌不堪的时间,有关系重大的科研项目令她焦头烂额争分夺秒。而和和恰恰到了叛逆的青春期,她的确无心照料,欣然同意。
再后来,郑妈妈索性说服了和和妈,让和和不再住校,而是陪她一起住。
如此一来,在以后好几年的时间里,倩柔阿姨实打实地做了和和的妈妈,向别人介绍时说:“这是我女儿和和。”
和和有时候对着镜子瞅着自己,倒是看不出自己到底哪里会讨倩柔阿姨的喜欢,令她每每提及自己时便笑容温柔和煦。
她只从郑家保姆们嘁嘁喳喳的长舌中隐隐地知晓当年两家纠结的往事所以郑家要补偿,知晓了倩柔阿姨因为一心向佛善待天下生灵所以也包括了可怜的她,还隐隐知道郑伯伯心有所属所以倩柔阿姨躲在这一隅眼不见心不烦……
那两位阿姨不久后就从郑家彻底消失了。和和不是多事的孩子,所以并不问。只不过有一回郑谐回来了,倩柔阿姨表情不满但语气仍温柔地劝诫郑谐要待人宽容为怀,要容得下别人的缺点。那时和和才知道,那两位保姆竟是郑谐安排人换掉的。
他远在几千里之外求学,却对家里的风吹草动都了如指掌。筱和和觉得郑谐实在是神通广大。
郑书记找郑谐通常都没什么重要的事情。
郑谐向来知分寸,从小到大都没做过什么足以惊动父亲大人的事。
但他仍是需要定期到父亲身边汇报工作与生活近况,要简明扼要,不少于五分钟,也不能超过十分钟,然后回答父亲两至三个问题,像面试,也像答辩。
这大约是他父亲的职业病使然,也是他们父子二人为数不多的沟通方式。
郑谐和父亲从书房出来时,见到和和的妈妈林亦心也到了,正在对和和说话。她表情平静,语调轻柔,但和和低头不语,一副做错事的样子。
郑谐认识和和妈二十几年了,对她的印象仍然像笼着一层雾一般,看不分明。
林女士有端庄的面容和清丽的气质,与和和在一起更像姐妹而非母女。
林女士表情很少,郑谐只见过微笑和不笑两种,连生气和焦急的样子都不曾有。
林女士言语更少,通常别人问话,她才回答。她从不议论别人,更不会与别人谈及自己。
林女士是她那个领域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巾帼不让须眉。
这样一个没有七情六欲一心钻研学问的女子,儿时他便常常不自觉地将她的形象与古墓派传人重合起来。
不过郑谐尽量不去将林亦心想像成小龙女。因为他一直觉得和和的爸爸很像郭靖。
黄蓉的老公与杨过的老婆结婚生女……这是何等混乱的关系,完全是亵渎。
郑谐脑子里还转着往事,本来正低着头的和和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竟朝他投来惊喜又期待的眼神,令他受宠若惊。
和和一直很畏惧她的妈妈,其程度相当于贾宝玉对贾政。但和和自己明明也承认,她的妈妈不只从没打过她,骂过她,甚至连说重话的时候都不曾有过。但她就是见到母亲便害怕。
大人们开始寒喧,小辈便得以解放了。
郑书记与林教授在一起,是可以充分体现中国礼仪之邦风采的情境展示。
“亦心,你们那个研究进展如何?我听老李说你们常常通宵实验,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
“多谢郑书记关心,还算顺利。您也要多注意身体,不要太操劳。”
晚餐在郑谐家进行,很丰盛,桌上有好几道和和最喜欢的菜。
郑谐与和和在餐桌上很安静。因为小时候小孩子是被禁止在餐桌上发言的,以免食物呛到气管里。好习惯一旦养成很难改掉,所以长大后即使禁令被废止,他们也素来沉默,只埋头吃饭,顺便恭听郑书记与林教授边就餐边进行的本省最高层次的座谈会,其内容涵盖时政经济直至科学技术等等等等。
饭局散得很早,因为林教授还要赶回实验室等结果。她淡淡地对和和说:“你先睡,不用等我。记得把门上三道锁。”这意味着她要接近天明才能回来。
事实上郑谐带了和和去赴另一场约。
郑谐的蔷薇表姐在著名茶馆迎宾楼等他,说是许久不见他的真身,想念得很,要他务必现身。
上了楼,包间里不只表姐一人,还有他许久不见的另一个表姐梁冰冰,以及一位素未谋面的妙龄女郎。
果然不出他所料,又是一场鸿门宴。还好他有所准备,带上了和和。
萧薇表姐的小名叫作蔷蔷,是郑谐娘家那边倒数第二小的孩子。自从哆啦A梦里出了个尖嘴猴腮的“强强”,而乐坛又盛行《小薇》这首俗人歌,她就开始强迫每个人都改称她为“蔷薇”。
蔷薇早年在大学里是话剧社社长,练就一身夸张又高超的舞台剧表现力。此刻她状似惊喜地站起来:“阿谐,这么巧。认识一下,这是你冰姐的小师妹以及好朋友陈子柚。”
又转头对已经站起来的白衣清秀女子说:“小柚,这是我表弟郑谐。”陈小姐嫣然一笑:“久仰大名,终于见到真人。”
接下来继续介绍,“这是和和,我们家的小妹妹。”刻意强调和和是“她们家”而不是某个人的。
和和心虚地朝美女笑笑,心里腾地亮起警钟。
“我们几分钟前通话,才知道阿谐今天刚巧回来了,恰好也在附近,非要过来见我和冰冰一面。真是择日不如撞日。”
“是啊。”全体美女都优雅地笑,淑女们的笑容总是相似。
笑得最优雅的是蔷薇表姐,好像半小时前在电话里对郑谐说“你今天若是敢不过来就死定了”的那个人根本不是她,何况她三天前就知道郑谐要回来了。而且,他那人如其名的冰冰表姐竟也加入这媒婆的行列,果真是近茄者紫,近草者绿。
其实陈子柚也是这两位姐姐拐骗来的。按常规,她俩应该借口去洗手间,很久都不回来。但搅上一个筱和和,再这么玩未免太低级,她们总不成把和和也一起拖到洗手间去。
于是两位淑女只好把预谋的相亲会努力改成看似正常的亲友团聚会,努力找了高雅又有情趣的话题聊下去,期待能收到意外的效果。
场面控制的还不错,如同奥斯汀小说里绅士淑女的下午茶,只不过时间改成晚上,对白一板一眼,一问一答,有礼有节,看似从容优雅。
梁冰冰和陈子柚都是话不多声音也轻软的女子。至于筱和和,第一时间便认清自己的形势,只乖乖巧巧地埋了头小口地喝着茶吃着糕点,绝不引火上身。郑谐被围在四个女人中间,也算得上闲庭信步,悠闲自得。最卖力的一直是蔷薇表姐,直到她再也找不到新的话题,而别人又拒绝替她圆场时,她清清嗓子温柔地说:“和和比我上回见时长高了。”
和和本来长得就嫩,再刻意地虚化一下她的年龄,直接把她定义为未成年对今晚状况比较有利。
郑谐笑一笑:“和和这个夏天晒得有点黑,又瘦了许多,所以看起来好像高了一些,蔷薇姐你犯了视觉错误。”说毕还伸手把和和垂到脸的头发拂到她的耳后。
他抬头欣赏了一下蔷薇表姐正渐渐僵硬的表情,用筷子夹了桌上的小甜点放进和和面前的骨瓷盘里:“你挂念这里的小点心很久了,这次多吃点。”又招来服务员让他们再上几盘,还记得客气而殷勤地面向客人柚:“陈小姐也多来点?”一副佳人一点头便准备上前服务的架势。
“谢谢,我正在节食,晚上不吃甜点。”陈小姐柔声说。
最无辜的是筱和和。本来迎宾楼的小糕点是口味至好的美食,又贵得吓死人,以前和和自己来吃时,总觉得好像在直接啃人民币,罪恶地快乐着。
可是如今她本来就吃饱了,还喝了许多茶。因为自知又被人陷害做了一回高度电灯泡,已经体温上升了许多,又暗暗察觉到这屋里的数道目光其实都在投向她,尽管她只将头顶留给她们,但那一块头皮也是被烤得灼热。这种情况下,她哪里还品得出美味,只想快快逃离。
偏偏郑谐还不放过她,一直往她的盘子里挟点心。她嘴里正含了一口,说不出话来,只好用眼神示意他饶过她。郑谐说:“你要果汁吗?”顺便抽了纸巾替她擦掉嘴角的几粒糕饼渣。
“郑先生与妹妹感情真好。”陈小姐还是风度绝佳地微笑着,但是淡定的梁冰冰都开始笑得吃力了。
这场精心策划的突袭相亲就这样以彻底的无厘头散场。萧薇和梁冰冰在路上还忍不住感叹。
萧薇咬牙切齿:“郑谐这死小子快成精了,每次都拆我的台,真气死我了。”
“和和也真可怜,每次都被阿谐这么利用。”梁冰冰叹一声,“蔷薇,依你看,阿谐会不会喜欢和和,一直在等着她长大?”
“和和都二十五了,还不够大?他若真有那个心,早就该下手了,哪还用得着三天两头换女伴。之前我也有这想法,不过阿谐从国外回来也有四五年了吧,我也观察了四五年,就没看出半点端睨来。”
“阿谐这家伙智商高情商差。你看他从小到大对谁上过心?除了倩柔姨外,也就一个筱和和了。”
“你不觉得阿谐跟和和在一起就跟过家家似的,大多数时候阿谐当爹,偶尔也会反过来,和和像个老妈子。”萧薇望天叹息,“他若真的想娶和和倒好。虽然和和还有点小孩子心性儿,但总归是我们从小看到大的,知根知底。我最担心……”
“和和小孩子心性?”开着车的梁冰冰险险地躲过一辆违章车,“我觉得和和也就在阿谐面前像小孩子,其他的时候,这小丫头有主见得很,而且固执。她决定了的事,几头牛都拉不回来。和和骨子里与她妈妈是很像的。”
“和和怎么会像她妈妈呢,完全不像。林亦心这女子神奇得很。这么多年,发生在她身上种种的事情,包括前年的那场大病,她竟然只当都是别人在遭受,自己可以完全不受影响。可她明明是这种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包括她的女儿,偏偏对她的工作那么投入。”
“那是寄托啊,寄托,蔷薇你看问题总是不看本质。对了,你刚才说你担心阿谐什么?”
“呃,那个,我在想,郑谐会不会有什么缺陷啊?生理上的?心理上的?不然怎么不见他……”
梁冰冰急刹车:“有你这么咒自己弟弟的老姐吗?还缺陷……你没听说他换女伴跟服装换季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