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茧自缚》作者 飘阿兮(完结+番外)


《作茧自缚》作者:飘阿兮(出书版)

 


第1章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美好七夕夜,浪漫无罪,孤独可耻。真爱之家,与您相约。”

差点误机的筱和和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刚坐稳,便收到一条不知是交友网站还是新开饭店的垃圾广告。她百无聊赖地删掉。

原来今天是七夕,讨厌的节日。

小时候,牛郎织女故事曾经骗走了她很多的眼泪。现在想想,幸好他们一年只见一面,爱情才得以保鲜,否则早不知哪辈子就分手了。

对了,她怎么就那么容易上当呢。俗话说天上一日人间一年,这两人分明天天都见面,有什么好可怜的。

她的手机电池符号开始示警,马上要没电了,而空中小姐开始温柔地提示大家关掉通讯设备。

“亲爱的小宝,老娘20:00到机场,速速前来接驾!” 和和迅速利用最后一点电和最后一点时间输入一条短信。

郑晓宝是她同事,已经跟她真真假假地示好了不下二十回,她出发前又诚挚万分地说等她回来时要接机请吃饭,她没当真。

不过刚才被那条广告一刺激,她突然很想找个男人一起蹭个七夕节。这些年来,她似乎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但印象里怎么就从来没有人陪她过情人节或者七夕节呢。
筱和和背不下郑晓宝的手机全号,所以认真地翻着号码簿。终于找到了,结果旁边乘客一个大转身,胳膊肘碰到她,和和手一抖,就按了“发送”键。

“对不起对不起。”邻座女士说。


“没关系。”和和客气地微笑,随后她惊愕地发现,手机屏幕显示的发送内容竟是“郑谐”。

怎么会这么搞啊。她手忙脚乱要取消操作,手指还没触到键,屏幕已显示“发送成功”。


见鬼了,谁让她认识的姓郑的人不多,郑谐的名字与郑晓宝的又恰好是挨着的。

和和用手背抹了一下额头,立即给郑谐拨电话试图解释她发错了,响了三声仍无人接听,随后听筒里传出两小节像泄气一样的铃音,她的手机断电关机了。

筱和和欲哭无泪。她向来马马虎虎,又很少出远门,这次忘了带备用电池,昨晚又忘记充电了。怪不得郑谐常常数落她。


但愿他不要误会。虽然她很淘气很胡闹也常常招惹他,可是基本分寸她还是能够掌握的,她什么时候敢跟他这么没大没小啊。

转念又想,或许郑谐根本看不到短信内容。他好像从来就没有回过她的任何短信,谁让她总是发一些很没营养的内容给他呢,说不定见到以她的名字发来的短信就直接忽略了。因为如果是急事,她会直接拨他的电话的。

今儿是七夕夜,理论上讲,郑谐应该不会一个人过。这种时候他多半手中葡萄美酒夜光杯,对面美人如玉艳如虹。虽然美人再艳美酒再香也不见得他会心满意足地微笑,但至少应该没空计较她的又一次乌龙。


想到这儿,又困又累的和和安心地歪头睡去。不过在睡着之前,她隐约地想起,郑谐小时候似乎有个小名也叫“小宝”……真是糟糕,睡都睡不稳。

夜晚的机场依然熙熙攘攘。筱和和邻座的年轻女子一出检票口便投入一个向她大大张开的怀抱。
这么热的天,抱得那样紧,也不怕中暑。

她不是忌妒,绝不是忌妒,她只是听说最近新一轮流感来势汹汹,医院的床位挺紧。


咦,怎么会突然想到医院呢?她讨厌医院的味道。

“筱小姐,这里。”刚出机场大楼,正思忖着坐公交车和打车哪个性价比更高,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定睛一望,原来是郑谐的贴身司机小王。


筱和和吃惊不小,左看右看:“郑谐……哥哥也出差?要不就是……”郑谐的第X号女性朋友?她及时吞掉这半句话。


“我是来接筱小姐的,请上车。”!


筱和和抬头望一下天。月朗星稀,这夜色挺正常的嘛。


上车才得知,郑谐下午开会时突然失声,原来是高烧所致,被紧急送往医院打吊针。


又累又倦的筱和和只考虑了半秒钟,就决定去表达一下人道主义关怀。


毕竟她与郑谐有二十五年的亲密交情了。在她的印象里,医院那种地方,除了查体,基本上他每隔三四年才进得去一回。郑谐比她更讨厌医院

医院不比迷宫好多少,七折八拐终于到了目的地。真是腐败,发个烧而已,竟住在传说中的高级套间。


郑谐倚坐在床头,衬衣有点皱皱巴巴,手上挂着点滴,脸色有一点苍白,但眼神清明依旧。见她进来,表情没有半分波动,用另一只手指一指病房墙边的软座长椅,示意她坐下。

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坐在他床边的方凳上,将笔记本电脑摆在床头柜上,尽心尽职地按上司口述作记录。

郑谐的嗓子果然很沙哑,配上他此刻苍白的肤色,泛红的唇,不若平时整齐的头发与着装,有一种歌特式颓废的美感。

无聊的筱和和职业病发作,对郑谐目前的样子做出如下定论。

如果不是怕郑谐会瞪她,她其实很想将他现在这副样子立即描下来作素材。

郑谐说话很专注,韦之弦记得很用心,时不时轻声插一句,替郑谐讲完整句话,真是体恤上司的好秘书。但经济术语之于筱和和宛如念经一般,她双脚并拢双手搭膝装作淑女模样安静地坐了一会儿,发现根本没有人注意她之后,又倒在长椅上睡着了。

她实在是累,出去作培训一天上八小时的课,比上班辛苦多了,而她又水土不服,没吃过一顿饱饭,没睡过一个好觉,刚刚还在飞机上窝了三小时。

和和因为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才悠悠醒来。她揉揉眼睛,看清是气质优雅大方的韦秘书。

韦之弦温柔地微微一笑:“筱小姐,我正准备走。送您一程好吗?”

她还没搭话,床上的郑少爷已经开了尊口:“不用。等我打完这一袋水,和和跟我走。”

“医生让您今晚留院观察……好的,您注意休息。郑总,这是您的手机。”韦秘书说罢从口袋中掏出郑谐那支很耀眼的白金限量款手机。

怪不得天上下红雨,接到那种短信竟然还派人去接她。原来她的短信是被韦秘书接到了。

不过这下子更糗大了,真失面子。糟糕,韦秘书有没有把短信删掉呢?

离开时穿过这间独立病房的外间。地上桌上摆了几个花篮,姹紫嫣红,五彩缤纷,

只是发个烧而已,又不是做手术,这花送得太谄媚了。

和和弯腰提起装饰得十分别致的一个篮子:“这个漂亮,送我。”

郑谐揪住她的领子把她提起来:“放在医院的花,不吉利,也不干净。”

“今天七夕节,我都没收到花呢。”和和费劲地想挣脱他的魔爪。

“一会儿到外面买给你。”

“拿这个比较省钱。” 和和坚持。

郑谐这个病人,明明刚才还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此时却身手敏捷地一扯一带,和和也没搞清他是怎么弄的,总之一转眼工夫,她的花篮脱了手,人也被扯出病房外。

会几招功夫很了不起啊,不去跟外国人搏斗以扬国威,或者跟地痞恶霸打架以正社会风气,却总是大材小用地来对付她。

和和一边被郑谐扯住了手腕往前拖着走,一边不甘心地回头凝望她相中的那只漂亮花篮,她还没来得及弄明白那些花是怎么插的。

和和上了车又陷入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隐约听郑谐说:“把空调开小一点。”
车子急转弯时,她一头撞到玻璃上,哎哟了一声,又醒了。

借着射进车内的灯光,她扭头看见郑谐苍白着脸,没精打采。他皮肤本来就白,此刻更是近乎透明,标标准准的小白脸,衬得一双眼睛更黑更亮,深不见底。

路痴和和辩了几秒钟方才发现车子正直直驶向她所住的西区,其实刚才那医院离郑谐平时住的那豪华公寓更近许多,只要十分钟。

“王哥,先送郑……谐哥哥吧,我不急。”

“我今天也去那边。”郑谐倚着靠背闭上眼前下达指令。

别误会,郑谐说的“那边”,只不过是与筱和和同一幢楼,并且正好在她家对面,但面积却是她的房子的两倍大的那套他一年还住不满两星期的公寓。

筱和和生出不详的预感,连困意都没了。

果不其然,郑谐很顺理成章地随筱和和进了家门,把鞋子一脱,像吩咐佣人一般自然:“到我那边给我找套内衣和浴衣,再给我下碗面……烂一点,打一个鸡蛋。”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真是……的!虽然他是病人,可她也旅途劳顿刚下飞机好不好?其实他随便招呼一声,会有整条街的年轻姑娘来帮他煮面伺浴,怎么偏偏那么喜欢支使她,又常常嫌她笨手笨脚。

筱和和在心里腹诽了好几句,终于还是揉揉鼻子,找出他家的钥匙,领命去也。

郑谐吃面,她去洗澡,顺便洗了郑谐脱掉的衣服。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出来时面已经吃光了,连汤也没剩,碗却扔在水槽里。于是筱和和又老老实实地把碗也洗了。

回头不见郑谐,想来是回他自己家去了。穿着清凉睡衣趿拉着拖鞋摸黑进了卧室,把自己用力地丢进床上。
“啊——”

“啊。”


短的那声叫是郑谐的,长的那声是她自己的。筱和和恰好摔在郑谐身上。

她爬起来打开灯:“你睡错地方啦,这是我家呀。”

他在这儿洗澡尚可以理解,因为那边他已经有两个月没住了,大约担心水管里存水太多不干净,他有洁癖。可是他总不能因为那边的床两个月没睡过人,就来霸占她的床吧。

“唔。”郑谐答与没答一个样,声音里有浓浓的睡意。

“我睡哪儿呀?”

这回郑谐连声都不吱了,翻个身又睡过去。

他睡觉时蜷成一团,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把头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

和和立刻心软了,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已经不热了,但抹到一手汗。想起他因为发烧而进医院,她给他盖上被子,找到另一条薄一点的,又盖了一层。

然后她又从柜里翻出一床毛巾被,把自己卷起来,睡到客厅里的沙发去了。

都怪她家只有一张床,而郑谐那个又大又空的屋子,她才不要一个人在那儿睡,会做噩梦。

这样一个镶着浪漫符号的夜晚,她居然要如此度过。七夕夜都要遭虐待的,一定是王母娘娘的继女。和和睡着前自哀自怜地想。

睡到半夜筱和和冻醒了。

这见鬼的天气。天气预报明明说是三十度,结果到了晚上寒气逼人,那一层薄薄的毛巾完全抵不住冷空气。而她唯二的厚一点的丝被,都盖在郑谐的身上了。

筱和和爬起来,穿上自己的外套,又重新裹了自己躺下。可还是冷,并且这张软得过了头的沙发,平时瘫在里面耍懒挺舒服,但此刻用来睡觉,那真叫作折磨,骨头都仿佛变形。

眼见着客厅里的挂钟指向两点钟,筱和和身体和脑袋都疲倦,但是睡不着。她蹑手蹑脚地溜进卧室,想把郑谐身上的被子扯一条下来。

窗帘没拉。明亮的月光下,郑谐还是蜷着身子躺在床的正中间,睡姿一点也不像他清醒时那么贵气优雅,身上什么也没盖,两条被子都被他掀开了,但各有一半牢牢地压在他的身下。

又困又累又气恼的筱和和,扯了半天也没扯出一条被子来,又怕惊醒了他害他再睡不着,最后将被他压在身下的两个半条被子其中的一个半条重新盖到他的身上,她自己扯了另半条,直挺挺地钻进去,又直挺挺地躺下。不多久,竟然睡着了。

 


 

2-又白捡了一哥哥
七年前,筱和和的未来愿景是:愿嫁有情郎。
七年后,筱和和的当下心思是:要钓金龟婿。
——*——*——*——
“我一定要擦亮眼睛争口气,努力钓到金龟婿。”
每当看完一部结局圆满的爱情电影,筱和和总要叹上这么一句。
她的好友苏荏苒通常立即吐一口糟:“你身边不是有个现成的?身材与钱财,容貌与礼貌,一样都不少。又知根知底,连调查工作都省了,剩下的只是看你如何搞定他。”
“郑谐?”筱和和切了一声,“我们就是一不小心被绑到一起的蚱蜢而已。从小到大,我连白天做梦的时候,可都从没想过要跟他有个啥。”
“话可别说得太实太早了啊。我看郑谐那人对谁都客客气气冷冷淡淡的,偏偏就对你特不客气又特别上心。”
苏荏苒这话可说中了筱和和的痛处。她不长不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就是一部被郑谐欺负的历史。
小时候,总被骗着帮他写作业拎书包这些小事都不算,连他去讨好别的女孩子,都要帮他代写情书,代买礼物,甚至充当快递员。成年后,则升级为菲佣,临时秘书,甚至冒牌女朋友。他常年不住的房子需要她定期去查看,交费,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资料管理员,还有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郑谐和女朋友分手。那是否是他真正的初恋她不清楚,可后来她看了那么多年他身边的来来去去,那女子算是他最认真的一个。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是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还经常帮她。人家男女之间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不过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就很郑重其事跟她说了:“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和和再过两天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但是这一回,可不是她主动凑近他,而是他自己凑近她的。不过……好像是因为她先给他发了挑衅短讯,又假情假意地去医院看他……
筱和和脑子里翻搅着这些往事时,正把刚从小区早餐店里买来的豆浆烧饼鸡蛋咸菜一一地在桌上摆好。双人份,反正她自己本来也要吃早饭,顺便,顺便而已。想了一会儿,又很没出息地去对面找了郑谐的衣服和清洗用品,他很认品牌,只用固定的那几种,昨儿许是累了又不舒服,就顾不得细节。
郑大爷很显然一点也没觉得换了个地方睡了一晚有多不适应,安闲自在如在自己家中一般,刚起床时还睡眼迷蒙,几分钟后就一身清爽地端坐餐桌边斯文地就餐。
由此可见,这人从别人屋里醒来一定是常有的事。筱和和在心里抹黑着他,嘴上却说着关心的话:“你今天是不是还要去医院打点滴?”
“已经没事了,不去。”郑谐头也不抬。
“郑谐,你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讳疾忌医啊。”韦秘书昨天似乎说,医生让他留院观察两天。
“筱和和,你越来越没大没小,都开始连名带姓不加称呼地叫我了。” 郑谐向来最会转移重点。
靠,她都这样喊了他几年了,当然大多数时候是连姓名都不加,直接说“哎”,他现在竟想起来跟她摆这个谱。但筱和和理亏,只好选择不说话。
郑谐低头吃饭。从小就有好家教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吃饭从来都没有一点声响,筱和和佩服得要命。
和和也努力地试着学习郑谐让正喝豆浆的自己不发出一点点声音,但郑谐突然开口说话,正凝神闭气的她一惊之下,差点把口中的豆浆喷出来。
“和和,你们今天休息对吧?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
“今儿奥运开幕式,谁有闲功夫陪你玩?你今年女友编号都突破两位数了,环肥燕瘦的大小女秘书也好几个,干嘛打我主意啊?”
“宴会在下午,都是年轻人。你不是一直想多认识几个人?”郑谐无视她无理的挑衅,静静地解释。
“跟你混作一堆的有什么好人啊?我不去。”
“和和,你们公司今年业绩不错,不需要我那一张订单了是吧?”郑谐如品茗般又喝一口豆浆,和和气气地说。
哎,她只逞一时口舌之快,竟然忘记了。弱势群体想保住骨气的确是件很难的事。和和立即摊上一脸的阳光笑容:“谐哥哥,我这不是跟您开玩笑么?我不是担心自己上不了台面给您丢脸么?我去我去,需要穿迷你裙还是露脐装?我立即去准备。”
衣服是韦秘书找人送来的,鹅黄色的及膝小礼服,同色羊皮凉鞋,连项链与发饰都一应俱全。可怜她一把年纪,还要弄得这样粉粉的去装嫩。
到了宴会现场她就乐了,整个一儿童游乐场,各种型号的福娃摆得到处都是,空中飘着汽球与彩纸,纸上写着各种问题,明明就是个游戏派对,怪不得郑谐不找他那些无一不是气质型的女友和小秘,而坚持拖了她来。
再一细瞅,她就更乐。这场宴会是关于奥运主题的,电子显示牌郑重地显示着倒计时。大概是统一要求过,男士一律是整齐的黑西装,女士们身上则全是红、黄、蓝、绿四种单色。这主办方实在是忒有才了,一会儿若做游戏,是不是要直接按身上的衣服颜色分组呢?
郑谐撇了她,自己去应酬,筱和和自得其乐,转来转去猜中了一大堆问题,得了许多的奖品后,便专心致志地找东西吃。角落里有人三三两两地聚作堆,一不小心就能听到有趣的八卦。
“程家跟钟家下月要有喜事了,上回突然取消了,是怎么回事啊?”
“两家的正规说法是新娘子突然病了,后来新郎领了任务去四川抗震,就耽搁下来了。至于内幕……哎,这个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程家喜事不止这一桩,听说程少臣跟前妻复合了,老太太高兴得第一时间就带着媳妇儿孙女儿从英国赶回来了。”
“前妻?程少臣竟然结过婚?”
“你火星来的啊?”
呃,那位程先生她是见过两回的,一个让人看不透的人,她觉得比郑谐更难搞。没想到啊没想到,那么早就被套牢不说,还心甘情愿被套牢两次,那女子何方神圣啊,她好想去膜拜。
偷听的结果是,不小心把自己也卷进去了。
“咦,今儿跟郑谐一起来的那女的是谁?新任?”
“不像郑谐一贯的口味吧,郑谐这么多年来,交往的女人一直是一个类型的,据说都像他那初恋。”
“哦,想起来了。不是说郑谐有个干妹妹吗?就是她?”
“大概是吧。那小女子长得挺不错,听说郑书记很喜欢她,想来性子也不会坏。你若对她真有兴致,不妨去攀攀关系。”
“郑书记?省里的那个?跟她……”
“你连郑谐的老子是谁都不知道?你新来的啊。”
筱和和决定了,她一出这会场就要打电话告诉苏荏苒,这些社会精英的八卦程度,可一点也不比她们这些市井小民高明到哪里去。
和和找了个最清净的角落,专心地享受她堆了一大盘的美食。顺便找一找郑谐,不知道衣冠楚楚的他,是不是此刻也在积极地或被动地参与着八卦事业。她一眼就看见郑谐,站在离她不远的并不起眼的位置,正与一位绝色女子说着话。
哎,她可真不愿意承认,饶是这满场的流光溢彩衣香云鬓,郑谐也仍是最出众的之一。他五官精致身材颀长,虽然平日里她总是暗贬他是小白脸,但跟这一堆堆阴柔又婆妈身上还香喷喷的男人们一比,她竟觉得,郑谐无论外形还是作派都有股无法言传的男子气概。
郑谐也见到她,跟美女打了个招呼,一步步向她走来,顺便从她盘里挑东西吃。
筱和和看清郑谐手里端着的是一杯葡萄酒,立即怒了:“昨儿还因为胃不好打点滴,今天就又喝酒?找事啊。”一把夺过来,自己一口灌下去。关心他是假,这最后一个动作才是关键,她刚才快被噎死了。
结果她因为心虚而喝得太猛,一下子就呛到了自己,剧烈地咳起来。郑谐一边拍着她后背帮她顺气一边笑:“你怎么就一点不长进呢,连壁花都当得这么没气质。对了,有看得顺眼的人没?我帮你引荐引荐。”
“满场就没半个顺眼的,连你都不如。帮我去拿杯饮料吧。”
“公开场合别说这么没情商的话。自己去拿。”
“我拿了很多回吃的了,人家都开始注意我了。我这不是怕给你丢脸么?”筱和和嘻皮笑脸。
这厢她正耍着赖,猛听得有个低沉圆润如播音员般的男音从头顶上响起:“阿谐,还活着呢?”
郑谐回头一看,笑了:“连你都苟活于世,我干嘛要死啊。”
让她说什么好。这些人年纪都一大把了,说话这么不忌讳。筱和和从郑谐的肩膀方向望过去,正碰上一对幽深清澈的眼眸,带着温柔笑意,有种熟悉感。
那对眼眸的笑意加深:“郑谐,这是……”
郑谐把筱和和从角落里拉到光线明亮的地方:“这是和和,我妹妹。你以前见过吧。”
“和和?”男子微眯着眼睛,似在搜索回忆,然后眼中有了然神色,“想起来了,我见和和的那回,就是你出国之前的那次践行宴吧。哎,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和和的模样可真是没怎么变呢,看起来还是像小姑娘。阿谐,我们可都老了。”
筱和和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郑谐,见他面无表情,察觉不出任何的情绪,自己也渐渐放下心来。
沉浸于回忆的男子并没注意到筱和和的神色有片刻的异样,温和地说:“和和,你一定不会记得我的名字。我是时霖。”
“石林?昆明那个?”筱和和机械地重复了一下。
“时光的时,雨林霖。”
“时先生。”和和迅速恢复正常,暗暗调正了身姿,款款地伸出手。好歹她也上过不止一堂社交礼仪课。
时霖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他手掌宽厚,掌心干爽温凉,不若刚才许多男人的热乎乎和粘腻腻。
“不要这么客气。和和,你既然是郑谐的妹妹,不妨也叫我一声哥吧。”
“时大哥。”筱和和又看了一眼郑谐,见他没反对,于是顺从地改了口。

3-桃花运前扑后继  
筱和和觉得,桃花运若来的不是时候,还不如没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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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和和对时霖并没有什么印象。相遇的年代已经那样久远,何况,他是郑谐的朋友。
就像和和妈常常提醒她的那样,她与郑谐,从来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和和误打正撞进入他的世界,已是一种错位,万万不可就此忘记自己是谁,把灰姑娘以魔法虚幻出的华服真正当成属于自己的东西。
所以,对于通过郑谐认识的人,她从来都不会深交。之于她而言,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郑谐的朋友”,如此而已。
但是这个时霖和郑谐的那些朋友不太一样。他谦和体贴,周身散发一股质朴干净的书卷气,迥异于郑谐身上那种纵使再低调也掩不住的咄咄逼人的贵气。至于郑谐的那些“朋友们”,和和总觉得他们越强装谦和便越像在屈尊迂贵,不提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