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她的前方传来一个低沉的年轻男子的声音,有一点哑,带着一种很奇特的磁性,用字正腔圆的英文问她:“请问需要帮忙吗?”
她睁开眼,只能依稀见到一个模糊的人影。她张张嘴,开口第一个词居然说:“蛇。”
“不可能的。”她从那人的呼吸声中判断,他似乎是无声地笑了。
子柚意识到自己的确是丢脸了。为避免误会,她伸手指指楼梯扶手方向。
“那是龙,不是蛇。”男子解释,“你要去舞会大厅吗?”
她点点头,又想到在这样的黑暗里,对方应该看不到她的动作。
但是那个男子显然看到了,彬彬有礼道:“电路短时间内大概不会修好,我送你过去吧。”
子柚轻声致谢,跟在那男子身后。她只能依稀辨别着那人的影子,尽管他走得非常慢,但她还是跟得跌跌撞撞。在这种黑暗里她与盲人没两样,连四肢都不够灵便。
“或者你在这里等一下,我找人拿灯来。”她也不知道那男子在这团黑暗中,又背对着她,如何知道她跟得很狼狈。
“不。”子柚脱口而出,情急中往前跨了一步,扯住他的袖子。让她一个人在这里再多留一分钟,她就有可能窒息了。华人论坛
黑暗里那男子又轻笑了一声:“你怕蛇,还怕黑,却不怕我是坏人?”
“……你不是坏人。”若非他提醒,她确实忽略这个问题了,刚才她为了不让自己晕倒已经用去全部心思。
“那你怕不怕我是鬼?”
子柚把他的袖子抓得更紧一些,生怕他甩掉她:“鬼的指尖没有温度。”刚才她的指尖触到了他的手腕。
“人类在进化,鬼也同样会进化。”那男子的语气听不出是认真还是玩笑,但他伸手扶住她的腰,给了她支撑的力量,将脚步有点虚浮的她一步步带出那片令她快要窒息的黑暗。当音乐和人声越来越响几乎近在耳边时,那男子的手离开她的身体,替她将门打开:“穿过这个厅,前面就是。”他后退了一步,仿佛真的不愿见到光。
子柚的眼前一下子亮堂起来,刺得她立即用手遮住眼睛。她适应了一会光线后,转身看向那个男子:“谢谢你。”
她在灯光下看清了她的恩人正打算离去时的侧影与侧脸。下一秒钟,她眼前一黑,晕了过去。她苦苦支撑着的清醒意志到底没坚持到最后。
陈子柚醒来时已是第二天中午,阳光从她卧室的窗口洒进来。
“醒了醒了终于醒了。”她首先听到的李沐澄的声音,随后大家都来到她床前,再一会儿连医生也被请来了。被她这么一吓,其它人大概都没睡好,明显有黑眼圈。子柚觉得十分过意不去。
李沐澄神秘兮兮地说:“呀,你是不是也在那里见到鬼啦?”
大人们说:“不许乱讲。”
“可是以前黎轩少爷常说那屋子里有鬼呀。”
陈子柚按着突突狂跳的太阳穴说不出话来。
她下床洗漱然后与家人一起吃午餐时,家中的佣人捧进来一大盒鲜花:“子柚小姐的花。”
新鲜娇嫩的白色兰花一朵朵有致地排列在精致的方形盒子里。纵然她不懂花,也看得出那绝非普通品种。此刻它们被一枝枝齐茎剪断。
盒中有一张卡片。那个昨晚一直用英文跟她对话的男人,此时以工工整整的正楷汉字在卡片上写着:致以我最诚挚的歉意,祝早日康复。周黎轩
他的字端端正正,如同小学生对照着字贴练字,连名字那三个字都如此,想来是很少写中文。但是他的字型非常漂亮,有一种清峻的韵致。
一个小番外
去年七夕夜开始写《作茧自缚》,今儿正好算农历一周年,无聊之作,以兹纪念。
正文 七夕节(一)
今年七夕前夕,和和对郑谐说:“嗳,你下周可以请假吗?我们到远点的地方玩吧?”
结婚后,她觉得喊“哥哥“太肉麻,喊“郑谐“太无礼,至于“老公““亲爱的“之类打死她也喊不出,只好每次以语助词含含糊糊地带过。郑谐从不在意。
郑谐说:“忘了跟你讲了,下周我带你去巴利岛。手续已经办好了。”
和和怒而不敢发作,只能换方式抗议:“我要去海南!我要支持国内经济!”
“我去巴利岛洽谈生意,用他们的原料和人工,赚他们的钱,再投回国内,这样不是更好?”
“哼。”
很多很多年前,当她有一次机会去巴利岛旅游时,郑谐阻止她:“你为什么要去支持一个迫害华人的国家的旅游经济?”
很多年前,当她再次有机会去巴利岛旅游时,郑谐仍然阻止她:“你为什么要去一个随时都可能发生海啸的地方?”
所以后来她把这个地方从她的旅游计划里永远消除了。
和和说:“抓阄抓阄,谁赢听谁的。”
当然是郑谐赢了。
和和又耍赖:“抽扑克牌比大小,谁的牌大听谁的。”
她还是赢不了。
“我们比赛爬树吧,谁先爬上去就听谁的。”和和指着一棵树说。
因为郑谐拒绝爬树,所以和和赢了。
七夕节当天,他们在海南的洁白沙滩上看了半天身材惹火衣不蔽体的美女。和和觉得,不如陪郑谐去赚别人的钱。
晚上,郑谐牵了她的手,带她去吃大餐。
路边很多卖花的小姑娘,郑谐视而不见。
和和小声啼咕:“哼,连花都不送我。”
但郑谐还是听见了,把钱包拿出来塞入她手中:“自己去买,多少都可以,只要你抱得下。”
和和继续又怒又不敢言,换方式表达反抗。她称脚疼,跳上郑谐的背,要他背着她,把他的后背热出一层汗。
后来,郑谐带她去了一片空地,那里有大片的野花,含苞欲放,五彩缤纷,美不胜收。郑谐很耐心地替她采了一大捧。和和喜滋滋地抱着一大捧半开未开的野花跟郑谐一起回饭店了。
不过当天夜里,喜过了头的和和又一次接受了郑谐对她如何身为人妻的从头到脚的调教,他教调得又耐心又专心,一遍又一遍,和和被调教得哀求连连,直到插在花瓶里的那一捧夜里采摘的含苞的小野花全都绽放开来,他们的课程才正式宣告结束。
第二天和和在半梦半醒间就被郑谐架到飞向巴利岛的飞机了。
(YD的倒数第二段,充分满足某些不CJ的恶趣味的家伙们的强烈的呼声)
正文 七夕节(二)--本段重写
七夕的当天,助理秘书小宋甜甜地对程少臣说:“程总,您与李局的饭局改到明天可以吗?”
“为什么?”
“今天是七夕呀,您应该早点回家陪夫人。”
小宋是谈助理的助理。谈助理渡蜜月去了,临走时把处理程总贴身事务的权利交给她。小宋十分高兴。
她来公司差不多半年了,很机灵很能干,连程总都对她的工作很满意。可是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些特别简单的小事,譬如说冲咖啡,买午餐,给他的家人挑选礼物,诸如此类,程总从不假他人之手,而总是找事务繁忙职位也不低的谈助理。这些天谈助理不在,他就宁可自己动手。这明明是她份内的事。
其实她对程总没有什么幻想,能留在这个公司并且还有工作的上升机会的任何一位年轻女性,都不可能对程总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否则不可能还被留在这里。但是,她很希望能为又帅又有型的上司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那她的荣幸。
据说程总是“妻奴“。有一回她也被带去参加一个聚会,另一公司的老总这么笑话程总。
小宋立马觉得,平时总有距离感的程总一下子变得如此亲和。因为“妻奴“这词儿放到普通男人身上那是一种笑料,但是倘若放到又帅又有气质的上司身上,那简直就是锦上添花的一件亮闪闪的披风啊,这个词代表着忠贞代表着责任代表着挚爱代表着深情代表着程总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完美……程总有句流传至广的名言:“在我眼中,全世界只有一个异性,我家夫人。其它人一律是是同性或者中性。”
但是谈助理后来纠正她,程总绝不是妻奴,而只是“孩奴“罢了。
谈助理可能有她的道理,因为程总连程夫人的生日都记不住(可怜程夫人白担了名),需要谈助理的提醒。可是小宋觉得这绝对无碍于程总的完美,因为男人要不拘小节,整天想着女人生日的男人,怎么可能有出息呢?何况,程总记不住的何止程夫人的生日,他连当众向他示爱又投怀送抱未果的赵董的女儿的名字和模样都没记住,虽然那事前阵子闹得沸沸扬扬。
所以,在上司忘了今天居然是七夕节的时候,小宋认为她有义务提醒:“程总,那个……您看,是否需要为您夫人订一捧鲜花?”
“……哦,好。”虽然好像没必要。程少臣继续低头看檔。
“程夫人喜欢什么样的花呢?”
其实他不知道,以前都是谈芬订的。”特别一点的,不要太俗气。”
“知道了。那,晚上您是否要请夫人一起就餐?需要在哪儿订餐?”
“今晚哪里最难订餐,就订哪里。”
伶俐的小宋很快地完成了任务。晚餐订在星辰大厦四十八层顶楼靠窗的位子,向下可以俯瞰万家灯火,向上则仿佛伸手可摘星辰。
顶楼……靠窗……呃……谁来救救程先生的恐高症吧。
“这是最好的位子。”小宋强调。
程先生准备回家时,在车后座上发现了那一大捧颜色诡异的蓝玫瑰。他朝小宋朝朝手。
“这是什么?”
“这是最特别最时尚的玫瑰花,是从荷兰进口的。”
程少臣本想说:“你喜欢?那送你吧。”但是看到小宋笑得一脸梦幻,立时打消念头。好吧,他家夫人的生活也需要偶尔有惊喜。
“为什么不直接送给沈女士?”
“程总,您亲自将花交到您夫人手中,和花店小弟小妹送给她,意义是很不一样的。前者显得更真诚。”
但是程少臣边开车边想象了一下他傻不拉叽地捧着一堆蓝花花回家,又一脸媚笑地献给老婆的样子,觉得那镜头太不堪入目了。
所以当他快要到家时,看见两个孩子在路边卖花,他停下车。孩子围上来:“先生,买支花吧。”
他低头刷刷在纸上写了地址,同时递出一张大钞,对那个男孩子说:“你们能不能替我把花送到这个地方?很近。”
男孩子一脸警惕:“这么近,你自己怎么不送?花里有炸弹或者迷药?你是□还是疆独?”
“……”
女孩子看了那地址,怯生生地说:“先生,我会帮你送去的。不,请收回您的钱,上回在另一条路上,您给我过一次钱,并且没要我的花。我见过住在那幢房子里的女士,并且知道她已经结婚了,最近刚有了小宝宝。可我还是希望她能感受到你的心意,爱情可以创造奇迹,祝你心想事成。”
“……谢谢你。”这孩子一脸梦幻与憧憬,他还是不要告诉她真相吧。
程少臣又开车多转了一圈才回家。
他回家之前,在他们家帮他们照看小婴儿的岳父岳母正在讨论他。
那时安若妈林玫女士正端了大捧的蓝玫瑰直接砸进院内的垃圾筒,从外面回来的安若爹叹气道:“干吗啊?这花挺新鲜的,卖得又贵,招你惹你了?”
“没招我,但是招惹你女儿了。这年头的男人真是无聊又无耻,明明知道安若已经结了婚当了妈,还要玩这一套。蓝色妖姬?这是形容安若吗?哼,这么难看的颜色,什么品位啊?蓝色妖男!”
“再怎么说花是无罪的,这也是一枝枝的生命啊。安若这任性丫头。”
“没,她只说怕香味呛到小珈铭,让我拿出来放远一点。但是少臣一会儿就回家了,虽然这孩子一惯大度,嘴上肯定不会说什么,但心里一点不介意那是不可能的。我干吗要为了一堆破花让少臣不痛快?”
“呵,凡事只要一提到你女婿,你就细心成这个样子。怎么不见你这么在意我的感受哇?”
“老不修的,一把年纪了还好意思吃女婿的醋?”安若妈扯下一把花砸向安若爸。
程少臣回家时看到垃圾筒外有几片残留的蓝色花瓣。
他不动声色地进屋,与老人家打了招呼,洗手换衣服,抱过了儿子,问候过了夫人,然后对老人说:“爸,妈,我在星辰大厦订了一份双人套餐。今天是七夕节,您二老该去重温一下二人世界。”
“那个地方我们两个老家伙去干吗?还是你跟安若去吧。”
“她不想出去,我陪她和珈铭在家好了。那边已经付过款,不去就浪费了。”
后来安若妈对安若爹说:“看到没?我女婿就是这么贴心。哪像你这个老家伙,我伺候了你一辈子,你半点感激之情也没有。”
安若爹:“……”
稍晚些时候,程少臣表情十分关切、口气十分诚恳地问:“今天你的状况好一点没?”
安若这几日奶水十分差。
“其实你是想问,你儿子今天有没有吃饱吧?是不是又喝了很多你不待见的日本奶粉?”
“都说女人生了孩子会变笨。你怎么能越变越聪明呢?”
更晚一些的时候,安若问:“那蓝色妖姬是你找人送来的吧?那个小宋姑娘订的?”
“你知道还让着妈全扔了?凑合着看呗,丢了多浪费。”程少臣一边逗着珈铭一边说。
自从去了一趟他捐资建校的山区后,深刻地感受到,浪费不仅无耻而且有罪,所以他才努力地把那捧颜色可怕的蓝色妖姬弄回来。
“我哪敢说是你送的花?妈一直把你吹捧得跟什么似的,若让她知道她声称没品没皮难看到死的那花是你买的,她多受打击啊。”
老夫老妻的七夕节没什么可玩的,无非逗逗孩子——睡了,找一找天上的银河——阴天,想找张影碟两人一起看,意见总是不统一。
快到深夜的时候,程少臣认为就这么把一个很传统很浪漫的节日稀里胡涂混过去的确太没追求了,所以他在儿子出生后首次对妻子的身材以及其它各项身体参数的变化情况进行了深入的细致的研究,整个研究过程进展顺利,没有遭到任何抵抗,他对研究结果很满意,一切正常,各项指标只升不降。
(这些雄性动物都太YD了,BS之)
正文 七夕节(三)
已经过去了的某年某月的七夕节,陈子柚埋头工作时,有人给她送花。
巨大的一捧西班牙白玫瑰,几乎淹没她的半张桌子。
“小陈的男朋友真是又贴心又别出心裁。”
“又大方又神秘。”
同事们评价。
她回她们一个看似羞赧的笑,然后暗暗地将那花中的硬纸卡片撕成碎片,丢进脚下的废纸篓里。那卡片上没有署名没有祝福语,只有三个草体字:晚上见。
她实在是又累又困。前一夜陪着一个项目组加班到下半夜,只睡了两三个小时,今天又忙了一整天,此时快要睁不开眼睛。她甚至没力气自己开车回家,打算叫出租车。
下了班她就走,有同事提醒:“小陈,你的花。”
她回身给那好心人一个微笑,只得抱了花走。她多走了半条街,把花扔进一个垃圾筒,转身,抬手向正朝她驶来的出租车招手,一辆名贵的车已率先一步插进临时停车位。
陈子柚变了变脸色。
后车窗缓缓落下,江离城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她,淡然道:“上车。”
她被胁持上了飞机。
她挣扎:“我晕机,我还要工作,我不能去外地。”
“明天你有半天假。明天中午就回来。晕机就睡觉。”
她果然在飞机上睡得昏天昏地,睡到枕着他的肩膀仍不自知。
醒来时他们在看戏。戏院里观众寥寥,但演出却精彩之极,现场版的黄梅戏《天仙配》,细声软语,柔肠宛转。这故事跟这个节日的传说还挺异曲同工,所谓狗血剧情的经典模版之一。
七仙女与董永恩恩爱爱肉麻兮兮,她接着睡。
后来七仙女与董永劳燕纷飞,悲切切惨凄凄,她又醒来,朝台上看一眼,侧脸看看江离城,他竟看得无比专注。她换个姿势继续睡。
他们去泡了温泉,私人温泉,只有两个人,她一边泡着水一边睡一边朦胧地想想如果睡得太熟一头栽进水里,他会不会在一边欣赏她如何被淹死。
事实上她真的有两回滑进了水里,第一回他看着她喝了一口水才捏着她的脖子把她提上来,她咳得几乎呕吐,第二次他人性了很多,第一时间把她从水中捞了出来,后来就抱着她的腰,让她靠着他的胸,防止她再掉进水里。但是不等他自己泡够了,他任她睡到流口水也绝不肯放她到床上睡。
没人性的人永远不要指望他有人性。她已经困得恨不得世界末日可以长睡不醒,他却坚决按计划进行,一个步骤都不缺。她被抱回卧室,于是,那个啥,有碍观瞻,非礼勿视。这下子陈子柚再也睡不成了。
这世界真是太不和谐了。
正文 23-宁夏(1)
李沐澄在陈子柚房里待了很久,与她一起听她俩昨天刚买的一张唱片,也陪着她一起盯着那盒被别出心裁的兰花默默地发呆。
“黎轩少爷本该下周末才回来,谁也没想到他提前来了。”
那个名字令陈子柚保持了很久的坐姿终于稍稍有了变化。她问:“昨天是他送我回来的?”
“是爸和妈去接你回来的。”
“哦。”“昨天你见着他了吧?他的气色还好吗?是不是比那两个讨厌家伙帅多了?”李沐澄连珠炮一样地问。
“昨天光线很暗,我没看清他的样子。”
“哎。”小姑娘很失望。
“你有他的照片吗?”
其实她当然看清了。那张鲜活的脸离她近在咫尺,她以为自己一时眼花产生了幻觉。
“他平时不肯拍照的,偷*拍都不成。”李沐澄皱着眉,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开门出去,“你等我一下,我真的有一张。”
过了一会儿,她风风火火地又推门跑进来:“这是有一次我抢来的,是十多年前的了。但是他的模样一直没怎么变化。”
照片已经微微泛旧,在这个国家最知名的一所百年名校的标志雕塑前,站着一位俊逸少年,身着校服,别着校徽,神采飞扬,玉树临风。只是那眉眼,那神情,如此熟悉。
“他是从这所中学毕业的?”
“是呀,很厉害吧。”
子柚默然,将那照片反过来,小心地还给李沐澄:“我有点晕,想再躺一会儿。”
“那我先出去了,你好好休息吧。”走之前又回头看一眼那盒兰花,“子柚姐,这花送我几朵吧?上回我只想摘一朵,那园丁都不肯。”
“你若喜欢就全拿走吧。”
“那怎么行,这可是黎轩少爷送你的,连他以前的女朋友都很难收到他的花。”
“我对花香过敏,请你帮个忙。”
“好吧。卡片也可以送我吗?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写中文字呢。”
夜里,陈子柚从睡梦中醒来,喝了一点水
,到窗边数了半小时的星星,又翻开床边她用来助眠的厚厚的小说,看了很多页才重新有了一点点睡意,她在梦里又梦到了从前。
第二天一大早,李沐澄姑娘与中学同学聚会去了,林琳则邀请子柚与她一起到镇上买东西。
小镇还保持着纯朴的风貌,红砖房屋,青石板路,沿途鲜花盛开,有人坐在路边的荫凉处,悠闲地喝酒聊天。
林琳是个性活泼开朗的女人,一路给子柚讲了不少当地的奇闻趣事,也谈到了那个神秘的周家。
她提到那位传说中的周大少爷时说:“他是老夫人的长孙,被老夫人亲自带大。他个性有点怪,难以琢磨,但是对我们这些人很好,不摆架子。”
她俩在小镇上买了不少必需品,还有两三件装饰物。小镇上新开了一家卖奇异物品的小店,子柚买了一小瓶香水,那香味刺鼻难闻,但瓶子是酒壶形的蓝色磨砂水晶玻璃,小巧可爱。林琳则被忽悠着买到一块据说可以消除疲劳和头痛的捷克陨石,镶在银质的链子里,是件很古朴的装饰品。她立即将那链子挂到脖子上,笑称李由最近经常头痛,可以借给他戴。
她们开车回去时,林琳忽然想起应该到庄园的主宅去取件东西。
子柚不想进去,她一想到可能会碰见那位老夫人就犯怵。林琳很善解人意地把车子停到宅子背面,指指花园:“你可以自己转转,景色很好,但不要走太远,如果又迷路了就给我电话。我一会儿去找你。”
陈子柚沿着一条卵石铺成的小路慢慢走。这座偌大的后花园的花木布局错落别致,不若西方园林的一望见底,却很有中式园林的古典韵味,那种感觉怪异而熟悉,仿佛这个地方她曾经来过一般。
微凉的风迎面拂来,带来隐约的清香,她顺着风的方向走过去,见到了一池荷花。卵石砌成的半月形荷塘并不比一个游泳池大多少,池水清透,碧绿的荷叶密密层层,白色的荷花亭亭玉立。
恰好又一阵风拂过,那一片片荷叶便化作一层层起伏的绿色波浪,一枝枝白荷则化作舞姿翩然的白色女子。不知是否因为这院中的花香的缘故,眼前的景色仿佛带了魔力,迷离而梦幻,令她失神。
当这阵方向飘忽的风停下时,荷塘也恢复了平静,又成为一副静止的画卷,陈子柚打算转身离开前,看到荷塘的对面坐着一个人,不知看了她多久。
周黎轩少爷此时正坐在对面,与她隔着一池荷花,气度雍容,仪态万方。他朝她微微一笑,纵然距离很远看不甚清,这满塘白荷却仿佛在他的笑意下失了灵动。
之前她完全没有注意到对面有人。刚才绿色的荷叶与白色荷花随风摇曳时,恰好挡住了她的视线。
陈子柚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绕过弯月形的荷塘慢慢走到他身边。这是他的地盘,而她是贸然的闯入者。他可以坐在原地不动,她却不好对他视而不见。
她说了一句“您好“后再无下文。
面前这个人,虽然表情柔和,目光平静,一副干净无害的样子,却周身弥漫着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
也许刚才并非荷叶与花挡住了他的身影。他穿着白色的衬衣,肤色苍白到透明,神情安详宁静,阳光透过树叶照在他的脸上,形成流动的光影,而他的身后的一池清水波光粼粼,他整个人,似与那一池荷花溶为一体,无怪她刚才没看到。
“请坐,李小姐。”周黎轩抬头指指对面,语气客气而疏离,“你的身体恢复了吗?”他的对面是一组白色的石质桌椅。
“我姓陈。”陈子柚不卑不亢地回答。
那人还是坐在那里,只是直直看向她,他的目光很清透,似在判研什么。然后他的表情似乎更柔和了些,再开口却是重复了一遍他刚才的话:“请坐,陈小姐。”
前一夜乍见他时,她的神经在黑暗中被折磨到接近临界点,那时她真的以为她见到了江离城的鬼魂,一惊之下便晕了过去。
今日再见他,陈子柚又觉得,似乎并不是那么像。江离城的肤色多数时候似乎是健康的,不会这样苍白,而且他的笑总是冷冷的不带温度,只摆摆样子。而不会像面前这个人,眼睛先有了笑意,然后慢慢漾到眉梢与唇角,轻轻地一掠而过又倏然不见。
其实到底像不像,她真的说不清楚。当江离城活着的时候,她几乎从没有仔细地看过他,也不曾有过他的任何一张照片,当他离去后,她更是尽可能地不去想起他。那人在她的心目中,只是一个影子,一个轮廓清晰无法抹掉却面容模糊的影子。
她能够记得的,一直是她初见他时的样子,那个白衣飘飘,神色平静淡漠,目光清透,唇角紧抿,五官棱角分明而精致的大男生。后来的江离城,尽管她不去刻意地记住,但在她的印象里,早已与她初见之时的模样大大不同。